土地開發復墾整理講稿

時間:2022-09-29 08:34:00

導語:土地開發復墾整理講稿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土地開發復墾整理講稿

當前我縣正處于城市化、工業化的加速發展時期,用地需求量增加與用地計劃有限的矛盾日益突出,建設用地置換和土地開發復墾整理是解決矛盾的重要途徑和有效手段,同時,有效增加耕地面積,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農村生態環境,對當前全縣正在進行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增強全縣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切實做好該兩項工作,現在我來和大家一起共同學習項目的實施與管理,不足的地方希望批評指正。

建設用地置換

一、實施建設用地置換的重大意義

國家為了確保18億畝耕地紅線,實行了最嚴格的耕地保護政策。2007年**省下達給我縣的用地指標僅有畝,這遠遠不能滿足縣域經濟發展用地量的需求。如何破解用地瓶頸制約成了國土部門的工作重點。去年8月30日《**省建設用地置換暫行辦法》(省政府第193號令)出臺后,局領導立即組織申報了15個建設用地置換項目,項目區總面積公頃,預計新增耕地公頃,新增其他農用地公頃,均屬于建設用地與農用地之間的置換。通過將全縣依法取得的零星分散不宜利用的建設用地,合并為適宜利用的建設用地,既優化了土地利用結構,提高了節約用低水平,又破解了建設用地瓶頸制約問題。僅此置換項目,就可為縣工業園區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多畝,使得一批招商引資項目可以落戶園區建設。

二、申報建設用地置換項目需要注意的幾點要求

(一)建設用地置換項目的類型(4種)

1、國有建設用地之間、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之間的置換;

2、建設用地與農用地之間的置換;

3、國有土地與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之間的置換;

4、農用地轉用批準后,因城市規劃調整等原因未實施供地,現狀仍為農用地的土地,與其他農用地置換。

(二)置換項目的基本原則

1、建設用地置換必須符合有權一級人民政府批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也就是說置換涉及到的所有土地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這其中包括建設用地與農用地置換,擬置換建設用地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要為農用地。

2、置換后的建設用地用途要與原用途相同,確需改變用途的,要隨建設用地置換一同批準。

3、建設用地置換不得涉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基本農田。

4、建設用地置換必須各方自愿,不得強迫。涉及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應當經過集體經濟組織2/3以上成員或村民代表同意,同時土地使用權人全部同意。

5、建設用地與農用地置換的,建設用地面積可以大于等于農用地面積,原建設用地要進行復墾,復墾后的農用地面積不得低于被置換的農用地面積,涉及耕地的,復墾的耕地面積不得少于被置換的耕地面積,其質量相當。(新增耕地質量等別的評定現在省廳正在我市試點,沒有正式啟動。耕地質量最高等別為28等,我縣耕地質量等為9-21等。)

6、建設用地置換涉及征收農民集體土地的,必須依法進行補償,妥善安置被征地單位群眾的生產和生活。

7、農村村民宅基地與農用地置換,置換后的新宅基地不得超過法定宅基地面積。

8、涉及征收土地的,被置換建設用地面積,不得超過省人民政府批準征收的權限。

(三)項目選址基本原則

1、復墾區土地利用方向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用途規定;

2、項目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2/3以上成員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經土地使用權人同意;

3、項目區不得跨鄉鎮行政區,項目區組片不得超過十片,每片復墾土地應為一個完整的區域,主要工程布局自成一體;

4、項目區復墾后的耕地生產能力(質量),能夠達到置換被占用耕地的生產能力(質量)。

5、項目工程投資有保障;

6、復墾區農業生產水源有保障;

7、復墾區地形坡度在25度以下;

8、違法占用的建設用地不得列入建設用地置換項目復墾;

9、城鎮規劃區內的村莊,不能列入建設用地置換項目復墾;

10、墓葬地不能列入建設用地置換農用地復墾項目。

三、下一步我縣建設用地置換項目實施初步設想

(一)領導要高度重視,成立了強有力的領導小組

建設用地置換工作,是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量大的新任務,必然會遇到很多棘手問題和復雜矛盾,要做好這項工作,各級領導必須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統籌協調,強力推進,確保建設用地置換工作有序開展。

來安縣作為置換工作的先行者,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了由縣委副書記、縣長任組長,幾大班子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置換工作領導小組,協調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各鎮作為項目實施主體,也相應成立了由黨政主要負責人牽頭的工作班子,負責所轄項目的實施工作。縣直相關部門積極配合,密切協作,形成政府組織牽頭、部門各盡其職、群眾支持參與的工作局面,為順利推動置換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多渠道宣傳發動,深入人心

置換的前提是各方自愿,要達到自愿,各鎮必須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各項目所在鄉鎮要采取召開會議、印發宣傳資料、舉辦專題講座等多種形式,宣傳新的土地法規政策,宣傳建設用地置換工作的重大意義,給群眾帶來的具體實惠。并實行鄉鎮干部聯系拆遷戶制度,深入到拆遷戶中去,讓群眾認識到拆舊房、建新房是難得的機遇,是惠及群眾的好事實事,從而調動他們的自覺主動投入項目實施工作的積極性。

(三)合理選擇項目,現易后難

各鎮申報項目之前,要深入下去做好細致的調查摸底工作,科學的選擇項目,不可盲目申報,更不能重申報輕實施。置換工作的難點就是拆遷,我們可以先選擇一些人均占地面積大、磚瓦平房比例大、群眾生產生活不便和廢棄的工礦用地現行試點,從實際操作中不斷積累總結經驗,以點推面,避免大拆大建。

(四)切實做好安置點的落實

各鎮要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莊規劃的前提下,統籌新農村建設的布點,充分考慮到群眾的習俗和水、電、路等基礎設施配套問題,讓群眾充分參與到新宅基地選址的討論中來,引導群眾個人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和大多數人的利益,使新宅基地切實獲得大多數群眾的贊同。群眾滿意了,工作才得以推動。

(五)實行項目公告制度,“陽光”操作

項目實施方案省廳批準后,各鎮應及時在相應的媒體、復墾區設立公告牌,告示復墾區建設內容、工期、規劃平面圖、項目法人、投資計劃、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施工現場管理機構人員等內容。

各項目所在鎮要成立由國土所、城建辦和紀檢部門參加的拆遷丈量和復核小組,及時將每家每戶的房屋丈量面積、復核面積和補償金額在村務公開欄上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讓群眾真正感到心服口服,這樣才能減少矛盾,順利推進。我們可以吸取來安縣的先進經驗,給每戶拆遷戶辦理銀行卡,拆遷戶一經簽字確認直接把拆遷費打入卡中,避免資金截流等問題,真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也可以杜絕群眾上訪的問題。

(六)妥善安置好拆遷農戶

置換工作的難點就是拆遷安置,做好此項工作也就確保了項目的順利完工。拆遷補償協議一經簽訂,可以先從補償款中支付部分資金作為安置戶自建房屋的啟動資金,余款待拆遷結束一次性撥付。同時也要考慮到拆遷戶過渡房的問題,各鎮可以在拆遷的同時,讓農戶先在規劃的安置點范圍內把廚房搭起來,即解決了農戶的吃飯問題,又可加快拆遷進度。項目區不可避免的會遇到特困戶和五保戶這些弱勢群體,各鎮可以幫助其先建新房,在拆老房,房屋的所有權可以歸鄉鎮所有。

(七)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確定

項目實施中,可以將農田防護林的植樹、田坎修筑、房屋拆遷以及部分地塊較平坦、土方量不大、土源較近的土地平整項目交由當地承包,組織項目區農民按規劃設計的標準實施,讓項目區群眾在實施中就得到實惠。單體設計預算超過20萬元的必須組織招投標確定施工單位。

(八)作好權屬調整工作

各鎮要制定好科學可行的權屬調整方案,權屬調整要本著公開、公平、合理及有利于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權屬調整可以通過下面兩種方式處理:

1、整體發包:復墾的新增耕地可以由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發包給種糧大戶,實行規模經營;也可以招標承包,原集體經濟組織內的個人可以擁有優先承包權。

2、按比例分配:按村莊原有的土地比例、被拆遷房屋面積或以標準田塊為基本單位,對復墾后新增耕地進行分配。

(九)加強項目施工進度、質量的監督檢查

各鎮所要明確專人負責各個項目的實施管理,監督項目各階段的工程進度和質量,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定期將施工情況上報縣局。各鎮可以在項目所在村成立村民理事會,對項目施工進行監督解決農民的實際矛盾,協助鄉鎮置換領導小組工作。

(十)規劃設計與預算變更程序

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生項目規劃設計與預算變更情況,必須履行先報批、后實施的工作程序。

①不涉及項目建設位置、規模、新增耕地面積和項目單體工程結構調整、支出預算調整的,由項目法人提出方案,報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②涉及項目建設位置、規模、新增耕地面積和項目支出預算調整超過預算總額15%,由項目法人提出方案,經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后,報原批準機關批準。

③因規劃設計變更,造成土地權屬重新調整,應經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2/3以上成員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經土地使用權人同意,對原權屬調整方案進行補充說明,報項目所在地縣級國土資源部門確定。

土地開發復墾整理項目

近年來,我縣土地開發整理取得重大進展,在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得到了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和廣大農民的歡迎。每年市委市政府下達的耕地占補平衡計劃均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不過在我從事此項工作一年的多時間里,發現項目實施中還存在一些問題,有待解決。如有不妥的地方,請大家指正。

一、存在的問題

1、后備資源的緊缺

我縣從1996年開展土地開發復墾整理工作,位置好、面積大、實施難度小的資源基本上開發殆盡,剩下的資源實施地點越來越偏,施工條件越來越差,難度越來越大。

2、鎮、村積極性不高

開發復墾整理項目新增耕地只能作為耕地占補平衡,不能給鄉鎮帶來即得的利益。開發復墾整理的項目資金必須80%用于工程施工,對一些經濟條件好、資源多的行政村看到沒有太多的利潤可圖,導致積極性不高。

3、重申報輕實施

一些村里盲目申報項目,根本沒有考慮到項目實施的可行性,導致不能竣工或不能施工。

4、隨意變更規劃設計

項目實施必須嚴格按照規劃設計要求施工,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施工單位并非如此,為了方便施工隨意的修改設計。原因有兩個:在編制規劃設計沒有切合實際;基層所和儲備中心對項目施工進度監督不力。

5、前期工作不到位

項目區內涉及坑塘、未利用、林地等資源的,必須經縣政府、水務、林業部門批準方可實施。去年的幾個外河灘開發項目,因為我們前期工作的不到位,導致施工進度遲緩。

6、項目所在村矛盾協調力度不大,工作作風粗暴

項目實施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會遇到矛盾,有些村領導敷衍了事,協調不成干脆不管,更有甚者對群眾粗言粗語,大打出手,造成群眾上訪。

7、后期管護的不力

一些項目,施工完畢后沒有及時的發包,時間長了變得雜草叢生。有的栽種樹苗,有的又挖田養魚。

8、沒有真正履行項目招投標制度

2006年7月,蕪湖縣政府辦下發的《蕪湖縣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實施意見》第五章第二十二條中明確規定了項目實施必須嚴格實行招投標制度,各鎮都沒有真正履行。

9、資金使用不規范

個別村沒有設立資金專戶,沒有和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沒有按規定將專項資金真正用于項目實施中去,且檔案整理不完整。

二、解決的辦法

1、最近省廳下發了《關于省級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新增耕地指標確認有關問題的通知》(皖國土資【2008】13號),通知中指出省投項目新增耕地指標的60%歸項目所在縣,用于建設項目的耕地占補平衡。各鎮可以組織申報,將面積小、分布散的后備資源通過重新整合,既改善了農民的生產生活環境,又為縣里爭取了指標。

2、縣政府將把開發復墾整理工作納入鄉鎮考核,下達硬性指標,實行獎懲辦法。對于置換項目,可以拿出部分指標給完成任務的鄉鎮用于鎮工業園區建設。

縣政府考慮到物價不斷上漲,施工成本逐年增加,將補助標準提高:開發1300元/畝、復墾1600元/畝、整理3000元/畝。從而調動村里的申報積極性。

3、對于那些重申報輕實施的行政村,三年內縣國土局不予再次立項。

4、項目一經立項,縣局將組織有資質的測繪機構組織實測,各鎮所拿到成果圖要深入現場,廣泛征求項目區農戶的意見建議,充分考慮當地的生產生活和耕作習慣,編制出既符合實際又便于操作的規劃設計,編制后的圖紙要行政村簽字蓋章確認。鎮所還要指定專人對接項目,指導施工單位按規劃設計要求施工。

5、項目立項前,我們將會同相關部門的專家一起現場踏勘,共同論證項目的可行性,科學的選擇實施項目。

6、各所在項目實施前要做好權屬調查工作,必須征得群眾同意,不得損害群眾切身利益,只有群眾滿意了才能促使項目順利實施。對于工作能力差、班子不團結的行政村,縣局將不予立項。

7、項目實施前,各所要將施工進度表上報中心,并要確定專人對接項目,做好項目質量、進度和投資三控制工作,定期向中心匯報項目進展情況,中心也將不定期對項目進行抽查。

8、新增的耕地必須用于農業生產,3年內不得改變用途(栽樹、養魚),各所要加強后期監管力度,杜絕此類事情的發生。

9、項目施工中,可以將農田防護林的植樹、田埂(田坎)修筑、房屋拆遷以及部分地塊較平坦、土方量不大、土源較近的土地平整工程交由當地承包,組織項目區農民按規劃設計的標準實施,讓項目區老百姓在項目實施中得到實惠,從而積極主動自覺地參與、配合、支持此項工作。除去這些,其他單體設計超過20萬元的必須由鎮政府組織招投標。

10、各項目所在村必須設立資金專戶和臺帳,必須和施工單位簽訂合同,撥入的資金要及時按合同約定付給施工單位,專款專用,不得坐支、挪支。年底國土部門、財政部門和審計部門將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檢查。

土地開發整理涉及千家萬戶,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群眾是否接受、是否滿意、是否積極參與是土地開發整理的關鍵。因此做好土地開發整理前期工作,首先要廣泛宣傳,多與群眾溝通,充分尊重農民的意愿,要讓廣大群眾認識到土地開發整理是增加農民收入、發展高效農業、改善農民生產和生活環境的大好事。只有這樣才能不斷的推動項目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