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治理分析

時間:2022-05-10 11: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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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治理分析

近年來,我國水生態環境污染日益嚴峻,提升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迫在眉睫,國務院、生態環境部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文件,指導地方開展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工作,加強飲用水源保護,推進重點流域污染治理,要求地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要定期開展水質全分析,強化飲用水水源環境綜合整治,提高水質達標率[1]。該縣按照生態環境部要求,2021年進行了2020年水源評估,評估基準年為2020年。

1水源基本狀況

該縣城居民供水主要由自來水公司負責,現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2處,分別為東水源地和西水源地,分布于縣城東西兩側,水源地類型為地下水型水源地,歸屬自來水公司管理。東水源地始建于1986年,配套水廠1座,1000m3蓄水池2座,現有供水井3眼,目前已封填停用。西水源地始建于2001年,配套水廠1座,1000m3蓄水池2座,高位水塔1座,現有供水井3眼。6眼井均實現自動化控制,水泵由電子控制,可根據用水量將井水泵入各自水廠儲水池(2×1000m3)。加氯消毒后通過變頻加壓向配水管網供水,通過配水管網供用戶。夜間用水量較小,通過高位水塔進行自流供水。東西水廠供水管網相通,可實現供水互補。

2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狀況評估[2]

2.1水源取水量保證狀況(WG)分析

東水源地設計取水量210萬m3,實際取水量為0,水源地實際取水量小于設計取水量,因此判定取水量保證率WGR1為100%;西水源地設計取水量210萬m3,實際取水量189萬m3,水源地實際取水量小于設計取水量,因此判定WGR2為100%。該縣城水源地取水量保證率(WGRs)為100%。則WG=WGRs×100=100。

2.2水源達標狀況(SQ)分析

地下水型飲用水源水質評價按照《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進行,根據各組分含量將地下水質量分為5類:Ⅰ類、Ⅱ類適用于各種用途;Ⅲ類地下水化學組分含量中等,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及工農業用水;Ⅳ類適當處理后可作生活飲用水;Ⅴ類不宜作為生活飲用水水源。2020年對西水源地水質進行了93項全指標監測。涉及的分析儀器有原子吸收儀、原子熒光儀、離子色譜儀、氣相色譜儀等。根據監測數據,對全年的水質檢測指標進行評價,監測指標全部達到地下水質量標準Ⅲ類以上水平,檢測評價結果均為Ⅲ類,評價結果均為“較好”。水源達標狀況評估內容為水量達標率(WSR)和水源達標率(WQR)。西水源地水量達標率(WSR)為100%,水源達標率(WQR)為100%。2020年未對東水源地水質進行監測,所以認定其水源達標率(WQR)為0;東水源地達標取水量為0,取水總量為0,所以認定其水量達標率(WSR)為100%。水源地水量達標率(WSRs)為100%,水源達標率(WQRs)為50%。則SQ=(WSRs×0.7+WQRs×0.3)×100=(100%×0.7+50%×0.3)×100=85。

2.3管理狀況(MS)分析

2.3.1保護區劃分(PD)東水源地、西水源地均已參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范》(HJ/T338—2018),劃分保護區并獲批復,所以PDi均為100%;行政區域內保護區劃分完成率(PDS)為100%。2.3.2保護區標志設置(PS)東水源地及西水源地分別設置標識牌2塊,道路交通警示牌2塊,基本起到了警示及預防保護的效果。但是按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標志技術要求》[3],還應增設水源地保護宣傳牌,介紹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地形地貌、劃分情況、保護現狀、管理要求等,所以東水源地及西水源地保護區標志設置完成率PSi均為60%。行政區域內水源地保護區標志設置完成率(PSs)為60%。2.3.3一級保護區隔離防護(PF1)東水源地應完成的隔離防護工程量1800m,東水源地應完成的隔離防護工程量1960m,均已完成,一級保護區隔離防護工程完成率(PF1)均為100%。行政區域內一級保護區隔離防護工程完成率(PF1)為100%2.3.4一級保護區整治(PCR1)實地調研統計未發現一級保護區內有排污企業、網箱養殖等項目;東水源地一級保護區范圍內有民宅多處,占地約90000m2,西水源地一級保護區范圍內有民宅多處,占地約30000m2。城市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整治狀況用一級保護區整治完成率表示,包括建筑物清拆率、排污口關閉率和網箱養殖取締率3個指標。東水源地一級保護區整治完成率(PCR1)為67%,西水源地一級保護區整治完成率(PCR1)為67%,水源地一級保護區整治完成率(PCR1s)為67%。2.3.5二級保護區整治(PCR2)調查走訪水源地二級保護區,其內不存在排污口,排污口關閉完成率為100%;二級保護區內城鎮居民均位于建成區內,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城市污水管網,二級保護區內污水收集率可以達到100%,所以生活污水處理完成率為100%。二級保護區內無畜禽養殖場及散養活動,畜禽養殖廢物綜合利用完成率為100%;無網箱養殖活動,網箱養殖整治完成率為100%。水源地二級保護區整治率(PCR2s)為100%。2.3.6準保護區整治(PCQR)調查走訪準保護區,其內不存在工業污染源,所以工業污染源(含工業園區)廢水排放達標率為100%;無污染物消減目標量,所以準保護區內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完成率為100%;無規劃水源涵養林建設面積,所以水源涵養林建設的完成率為100%。水源地準保護區整治率(PCQR)為100%。2.3.7監控能力(WM)監控能力狀況(WM)為常規監測(MI)、預警監控(WE)和視頻監控(VS)的加權平均值。西水源地2020年度完成了93項分析指標,完成了監測任務,因此常規監測(MIs)為100%;依據《集中式飲用水源地規范化建設環境保護技術要求》(HJ773—2015)要求,東水源地及西水源地日供水規模均小于5萬m3,因此判定預警監控(WEs)和視頻監控(VSs)為完成率均為100%,監控能力狀況(WM)為100%。2.3.8風險防控(RMR)水源地準保護區及其密切相關的匯水范圍內未發現可能影響飲用水源安全的制藥、化工、造紙、冶煉等重污染行業、有毒有害物質使用、產生或排污企業及重點污染源,判定該水源地風險源名錄完成率為100%。東水源地和西水源地一、二級保護區存在縣級以上公路的穿越現象,存在危險化學品的運輸情況,水源地尚未建立危險化學品運輸管理制度,因此判定東水源地及西水源地危險化學品運輸管理制度建立率均為0%。東水源地風險管理(RMR)為50%,西水源地風險管理(RMR)為50%,水源地風險管理(RMRs)總體狀況為50%。2.3.9應急能力(EME)本次評估城市應急能力為定性指標,主要評估城市應對重大突發污染事件的技術儲備、應急預案及演練情況等。自來水公司已編制了《飲用水源保護區突發污染事故應急預案》,但該應急預案未報縣政府批復執行。雖然制定了應急預案,但是《飲用水源保護區突發污染事故應急預案》中,沒有提及后備水源的建設與管理情況,沒有污染事故發生后水源應對措施,缺乏應急管理技術儲備,沒有定期組織開展關于飲用水源的應急演練,沒有建立應急預案的定期修訂制度。綜合上述情況,東水源地及西水源地應急管理完成率(EME)為17%行政區域內水源地可互為備用、有可替代的水源或實現多水源聯網供水的,視同行政區具備應急供水能力,應急供水能力EMS為100%;否則為0。有東水源地及西水源地兩處水源地,但是東水源地已封井停用,所以同行政區不具備應急供水能力,應急供水能力EMS為0%。應急能力完成率(EMEs)為8.5%。2.3.10管理措施(MSR)管理措施用管理制度完成率表示。包括水源編碼、水源地檔案制度、保護區定期巡查、環境狀況定期評估、建立信息化管理平臺和信息公開等6項內容。東水源地及西水源地管理制度完成率均為100%。水源地管理制度完成率(MSRs)為100%。MS=∑(INDEXi×Wi)×100=73.475式中:INDEXi包括PD、PS、PF1、PCR1、PCR2、PCQR、WM、RMR、EME、MSR;Wi表示權重。

2.4評價結果分級

2.4.1分類評價結果分級(WG、SQ、MS)≥90,評估結果為優秀;60≤(WG、SQ、MS)<90,評估結果為合格。綜上所述,該縣水源地取水量保證狀況(WG)為100;水源達標狀況(SQ)為85;環境管理狀況(MS)為73.475。該縣需加強保護區標志設置、進一步加強應急能力和管理措施等建設,保證取水更加安全。2.4.2綜合評價結果分級SWES=0.1×取水保證狀況(WG)+0.6×水源達標狀況(SQ)+0.3×環境管理狀況(MS)=0.1×100+0.6×85+0.3×73.475=83.0425。綜合評估分值SWES≥90,評估結果為優秀;80≤SWES<90,評估結果為良好。根據綜合得分,參照綜合評估分值與結果對照表,該縣水源地綜合評估結果為良好。

3環境管理問題及成因分析

3.1保護區標志設置問題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標志建設包括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界標、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交通警示牌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宣傳牌。在東水源地與西水源地分別設置了標識牌2塊,尚未達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標志技術要求》設置的要求。

3.2水源地應急管理能力滯后

缺乏應急管理技術儲備,沒有定期組織開展關于飲用水源的應急演練,沒有建立應急預案的定期修訂制度。

4對策及建議

4.1加強監管、促進整改

應按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標志技術要求》設置水源保護宣傳牌和交通警示牌,介紹當地飲用水水源地的地形地貌、劃分情況、保護現狀、管理要求以及提示過往車輛及行人謹慎駕駛或行為等。

4.2水源地應急管理能力建設

水源地應急管理能力包括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修訂與備案;應急演練;應對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物資和技術儲備;應急防護工程設施建設;應急專家庫建設,該縣雖然制定了《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但是其中缺乏應急管理技術儲備,沒有定期組織開展關于飲用水源的應急演練,沒有建立應急預案的定期修訂制度。因此需定期組織人員開展關于飲用水源的應急演練,并建立應急預案的定期修訂制度。

4.3風險源的調查及危險化學品運輸管理制度的建立

對水源地二級保護區、準保護區,每年定期調查可能影響飲用水水源安全的制藥、化工、造紙、冶煉等重污染行業、有毒有害物質儲存、產生或排污企業、重點污染源,并且制定相應管理措施。一經發現,馬上給予處罰并對其限期搬遷。水源地一、二級保護區內存在交通干線穿越,考慮到危險化學品運輸可能帶來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建立危險化學品運輸管理制度,確保水源地供水安全。

5結語

全面了解和掌握該縣城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情況和環境管理狀況,針對存在的環境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并進一步完善評估技術方法,為后續開展年度環境狀況評估和年度變化趨勢分析奠定技術和數據基礎。

參考文獻

[1]蔣本超,王鳳艷,李錦時,等.哈爾濱市區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對策研究[J].黑龍江科學,2020,11(22):9-11.

[2]中國環境科學院.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狀況評估技術規范:HJ774—2015[S].北京:中國環境出版社,2015.

[3]中國環境科學院,清華大學美術學院.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標志技術要求:HJ/T433—2008[S].北京:中國環境出版社,2008.

作者:史艷杰 張宏啟 單位:長治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