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教師職稱改革研究

時間:2022-05-07 09: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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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教師職稱改革研究

[摘要]體育課程集教學與體育活動于一體,在我國教育事業中扮演著特殊的角色,因此體育教師承擔著重要的使命和責任,體育教師職稱改革也成為我國教育現代化背景下的研究熱點之一。文章基于體育教師職稱改革的現狀,分析體育教師職稱改革發展中的問題,包括:弱化師德師風在職稱考核中的地位,重科研、輕教學的現象仍然存在,職稱評定終身制抑制師資隊伍活力,人才評價系統受多方面因素影響等,并提出對策,包括:把師德師風放在職稱考核的首位,破除“一把尺子量到底”的規則,完善職稱評后的競爭體系,建立多元化的人才評價系統等。

[關鍵詞]體育教師;職稱評定;職稱考核;改革

一、引言

201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中國教育現代化2035》提出要健全教師職稱、崗位和考核評價制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實施方案(2018-2022年)》也明確提出,要深化教師管理制度改革,創新編制管理,修訂高等學校、中小學和中職學校崗位設置管理指導意見,分類推進教師職稱制度改革。體育教師職稱改革作為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一部分,關系到每個體育教師的切身利益,是體育教師最關心的問題,也與我國體教融合政策的實現息息相關。然而,體育教師職稱的改革目前仍處于探索階段,在具體的職稱評定過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弊端。文章在前人經驗的基礎上,提出體育教師職稱改革的相關建議。

二、體育教師職稱改革現狀

(一)體育教師職稱設置情況

體育教師職稱設置與其他學科教師的職稱設置是相同的,從正高級職稱到員級5個等級,依次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與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是相對應的。一方面,體育教師職稱級別越高,對其要求和考核標準就越高。另一方面,職稱的高低與薪酬的高低也是相對應的,級別越高,薪酬越高,反之,薪資則越低。

(二)職稱評定范圍有所拓展

傳統的體育教師職稱評定局限于教師崗位,而教練崗位無法參與體育教學活動,薪資和待遇也與體育教師存在一定的差別。2020年體育總局、教育部印發的《關于深化體教融合促進青少年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大中小學校設立專兼職教練員崗位,使得教師教練崗位以一種雙貫通的形式出現,體育教師和教練不局限于只擔任各自的崗位,還可以互換崗位。毫無疑問,這種雙貫通制度拓寬了體育教師的職稱評定范圍,暢通了職稱評聘通道,為體育教師的發展指明了兩條可行之路,提升了體育教師的晉升空間。許多教練的技術水平較高,在此之前,他們只能局限于教練崗位,而通過《意見》的提出,他們也能朝體育教師的方向發展,也能享受到體育教師的待遇,這些優秀教練員的加入無疑給體育教師的團隊注入了嶄新的生命力,使其能夠發光發亮,更好地為我國的體育事業服務,以期促進我國體育事業的發展,早日建設成為體育強國[1]。

三、體育教師職稱制度存在的問題

我國體育教師職稱制度由來已久,并且處于不斷的變化革新之中,但是其變化革新的過程并不是一帆風順的,在此發展過程中出現了許多問題,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一)弱化師德師風在職稱考核中的地位

師德師風是教師職業道德和個人素質的體現。“以德為先,教書育人”作為高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重要原則之一,毫無疑問應該被放在職稱考核的首要位置。但是現有的體育教師職稱制度往往把師德師風的考核弱化。首先,體育師德師風的考核是建立在道德基礎之上的,在考察過程中多采用自評及他評的方式,受主觀情感和人際關系影響較大,導致師德師風考核的有效率和信任度較低。其次,有些學校的師德師風考核僅僅只是“表面功夫”,并沒有將其真正納入體育教師的職稱考核標準之中,不能從根本上去降低師德師風問題發生的概率,加大了教師出現師德師風問題的風險。

(二)重科研、輕教學的現象仍然存在

在以往的體育教師職稱考核中,許多學校都把教師發表論文的數量以及專利的數量作為職稱晉升的門檻,以及判斷其學術能力的依據。但很顯然,體育不只依靠室內教學來發展學生腦力,更多的是靠室外教學引導學生發展其自身的身體素質。與其他學科相比,體育更強調實踐性,所以體育教師職稱評選的重心應該放在實際教學活動上。而部分學校仍然堅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的錯誤標準,只重視體育教師的科研水平而忽視其教學能力。一方面,嚴重割裂了科研與教學之間的關系。體育教師在這種標準之下容易把大多數精力都傾注于科研,而一個人的精力是有限的,長此以往,不僅會阻礙體育教師教學水平的發展,也會導致體育課程教學質量的下降,從而間接地影響學生身體素質的發展,對學生其他學科的學習產生不利影響。另一方面,這種重視科研規則下的學歷結構必然會向高學歷水平的教師傾斜,許多高學歷的體育教師往往能接觸更多機會,獲得更好的發展,所以這一做法限制了許多低學歷但綜合水平高的教師的職稱評定,在一定程度上縮小了人才引進的渠道,不利于體育師資隊伍的壯大和發展[2]。

(三)職稱評定終身制抑制師資隊伍活力

職稱評定終身制也就是人們常說的一評定論,意味著體育教師的職稱只上不下,這種一評定論的模式很顯然不利于體育師資隊伍的調整和發展。一方面,有些體育教師在晉升到目標的職稱之后便失去動力和競爭意識,定編定崗作為一種優勢讓他們能夠長期留在自己的崗位,但是對于其他后進教師來說,這卻成了一道門檻,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他后進教師的晉升和發展。后進老師的發展出現瓶頸就會導致師資隊伍的調整面臨一定的困境,這樣的師資隊伍很可能會成為一潭死水。另一方面,體育教師職稱評定后所面臨的工作環境競爭壓力相對較小,競爭壓力越小,教師對學術的追求往往就越不積極,很容易滋生學術不端行為,以至于阻礙師資隊伍未來的良好發展[3]。

(四)人才評價系統受多方面因素影響

首先,許多學校的人才評價系統都不只是以教師的教學能力為主導,并且年度考核和績效考核中也不只是考慮這一項內容,還要綜合考慮其他方面的內容。其次,只有很少的學校會邀請專家或者其他部門作為評價主體,大多數學校都是自主組織人才評價團隊,這樣一來,體育教師的人才評價方法和結果反映的意見較為冗雜且會帶有一定的主觀性。最后,影響人才評價的無關因素過多,教師除了提高教學能力還要兼顧其他方面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學校人才評價系統的客觀性,不能對人才進行有效識別,不利于人才系統的升級和發展[4]。

四、體育教師職稱評定改革的建議

(一)把師德師風放在職稱評定的首位

首先,學校要設置專門的師德師風建設部門,并由這一部門建立有效的師德師風規章制度及準則,為師德師風的管理提供制度化保障與導向,讓師德師風問題的獎懲有根有據,以保障師德師風在校園里的大力發揚。其次,師德師風受大環境的影響較大,大環境的師德師風氛圍好,就會帶動體育教師們樹立良好的師德師風,反之,則會誘發更多的師德師風問題。因此學校領導作為學校教師的榜樣,在日常工作中要起好帶頭示范作用,以身作則,用實際行動去引導教師向積極的方向發展,把師德師風的建設落到實處,以此提升學校大環境的師德師風建設水平,從而對教師師德師風的建設產生有效的推動作用。與此同時,學校要完善師德師風監督體系,在體育教師職稱考核中加大對師德師風的監察監督力度,這不僅要求將體育教師的師德師風與職稱考核和晉升掛鉤,也要求學校完善其職稱評選過程中的自評與他評系統,自評可以提升自我認知水平,他評能夠提升平價的客觀性,自評與他評相結合能夠促進師德師風的常態化建設。

(二)破除“一把尺子量到底”的規則

科研水平往往是證明體育教師能力的標準,一個體育教師的科研能力是極其重要的,不僅體現體育教師個人學習水平,也體現教師思想發展水平,但是它并不是證明體育教師能力的唯一標準,教師的教學能力和創新能力也是非常重要的。因此,體育教師的職稱考核應該破除重科研、輕教學這種“一把尺子量到底”的規則,對教學持有重視的態度。體育本身是一門側重實踐和技能的學科,這就要求體育教師要具備良好的實踐能力和技能水。所以職稱考核時也應重視教師的運動技能和教學能力,以其實際教學水平為導向,盡可能地平衡科研和教學的關系。就體育教師而言,他們與其他學科教師相比有一定的區別,因為其除了發展學生腦力活動還重視發展學生的身體素質,所以在職稱考核時要更多地采用適合體育教師的相關指標,并且具體分析該指標的適用性,做到精準施策。

(三)完善職稱評后的競爭體系

體育教師職稱評定終身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教師的競爭意識,不利于教師隊伍的長期發展,要想改變這種狀況,就必須打破這種“一勞永逸”的職稱評定終身制。一方面,學校要開展大規模的競爭考核,發揮職稱對體育教師的約束作用。其一,要對職稱的評定和續評設置相對應的門檻,比如設置崗位年限5年到10年,年限達到后要進行考核,對于考核不達標的體育教師實行降級或取消其續評資格等。其二,要加大對學術不端行為的監督和懲治力度,一經發現,必須對其進行嚴肅處理以達到警示的作用。另一方面,學校要建立對體育教師的職稱激勵機制,對評后工作績效及師風師德優秀的體育教師給予物質或者精神上的獎勵,這些獎勵能夠鼓勵他們繼續保持良好的工作態度,也吸引更多的體育教師向他們看齊,發揮職稱對體育教師的激勵作用。

(四)建立多元化的人才評價系統

學校應當建立一套長期、系統的人才評價模式,以提高人才評價的社會化程度。首先,學校可以采用校內教師回避的方式,發揮校外同行的評議作用,這樣能夠有效降低因人際關系帶來的評價結果不準確性,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職稱評選的公平性。其次,學校可以聘請人才評價方面的專家對學校教師進行專業的評議,這樣既可以保證體育教師職稱評選的公平性,又能夠提高職稱評選的專業性。與此同時,學校在制定人才評價標準時不應該過于刻板,而應該趨向于靈活,從實際情況出發,結合教師自身的情況制定有針對性的標準,這樣一來,每一位教師都能夠取其所長,也可以增進其工作的積極性,從而激勵教師朝著人才評價系統里面的指標努力,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綜合能力。

五、結語

體育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為我國體育教師隊伍的發展和壯大提供了堅實的基礎,能夠優化體育教師師資隊伍,促進其教學質量的提高,最主要的是能為學生的身體素質發展提供良好的教學條件,對我國教育的發展無疑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只有不斷推進體育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發揮師德師風導向作用,暢通職稱評聘通道,建立更加公平、公正、合理的職稱考核模式和人才評價系統,才能激發體育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才能促進體育教師教學水平的提高,從而為我國體教融合事業的發展獻一分力量。我國的體育教師也應堅守住立德樹人、體育報國的初心,以國家的各項政策為契機,切實提高自己的教育和教學能力,積極向一流的師資隊伍靠攏,努力成為國家和社會所需要的人才。

參考文獻:

[1]楊建輝.“放管服”背景下廣西高校教師職稱分類評價體系構建[J].高教論壇,2021(04):13-15+26.

[2]王立忠.破除“五唯”傾向讓教師安教適教樂教[N].山西日報,2021-03-30(011).

[3]熊丙奇.高校如何行使職稱評審權[J].在線學習,2021(Z1):90.[4]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基礎教育系列刊[J].教學與管理,2021(10):85.

作者:楊川 單位:天津工業職業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