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作意見范文10篇
時間:2024-04-30 14: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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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消防工作意見
近年來,我縣農村消防工作有了較大發展,為保護農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農村經濟和社會進步、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多種原因,我縣農村消防工作基礎薄弱的狀況尚未根本改善,農村消防工作與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問題十分突出,火災事故頻繁發生,一定程度上直接影響了我縣農村經濟和社會的持續、健康、協調發展。為切實加強我縣農村消防工作,扭轉農村火災形勢嚴峻的局面,為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根據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公安局、市綜治委、市民政局、市建委、市農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消防工作意見的通知》(渝辦發〔2004〕302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建立健全農村消防安全管理機制
農村消防工作是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農村經濟和社會持續、健康、協調發展的重要保障條件,事關廣大農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事關黨中央關于解決“三農”問題等一系列戰略部署的順利實施。為加強對我縣農村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農村消防工作的順利開展,縣政府決定成立大足縣農村消防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常務副縣長陳中舉擔任,相關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縣農村消防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和任務是:負責全縣農村消防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也要成立相應的農村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其職責和任務是: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管理、協調、落實本地農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把農村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建平安鄉鎮、“文明村鎮”、“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動的考核范疇,做到消防工作與經濟指標、社會管理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制定當地村鎮消防規劃、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和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的發展規劃、階段性目標和具體的實施措施;明確政府和相關部門在農村消防工作中的責任,把村鎮消防事業建設納入財政預算范圍,建立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和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發展的經費保障機制,確保村鎮消防工作發展適應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每季度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分析農村火災形勢,研究部署、協調解決村鎮及鄉鎮企業的消防安全重大問題,督促檢查消防工作的實施情況,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切實將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范圍。
各地村民委員會和駐村企業及各種經濟組織要成立消防安全工作組,配備專(兼)職防火人員。主要職責和任務是:將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納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組建義務消防組織,落實消防安全措施,開展消防宣傳教育,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巡查,消除火災隱患,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公安、綜治、民政、建設、農業、安監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做到統籌規劃、合理配置,統一調用水源、裝備、器械、通信等各種農村社會消防資源。綜治部門要把消防工作納入農村綜合治理內容;安監部門要把消防工作與其他安全生產工作一并進行部署和檢查,協調解決火災隱患整改、消防設施建設等問題;公安機關要加強對農村消防工作的指導協調,督促、指導農村基層組織和公安派出所落實責任,建立健全消防組織,制定工作措施,努力構建“黨委政府領導、部門行業齊抓共管、村民委員會組織管理、村民共同參與”的農村消防安全管理機制。
加強消防工作意見實施意見
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府各部門,縣屬各廠礦、中學: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15號)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加強新時期消防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是做好今后一個時期消防工作的綱領性文件。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意見》,推動解決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不高、社會防控火災能力不足、群眾消防安全素質不強和消防警力嚴重缺乏等長期制約消防工作發展的問題,保障全縣公共安全,根據《市政府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意見的實施意見》(渝府發〔**〕141號),結合我縣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管理機制
(一)建立消防議事協調機制。各街鎮鄉要按照《重慶市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建立消防工作專題會議制度,堅持每季度召開一次由分管領導主持、有關單位參加的工作會議,總結部署轄區消防工作任務,定期分析研究、協調解決落實當地公共消防設施建設、重大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宣傳等重大消防問題,制定消防建設發展規劃,制定重大災害事故聯合行動方案。各級各有關部門主要領導至少每半年要聽取一次消防工作匯報、帶隊檢查一次消防安全、研究一次消防工作、解決一批消防問題,推動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建立消防重大事項報告機制。各街鎮鄉和縣政府有關部門每年要將本地區、本部門消防工作情況向縣政府作出專題報告。縣建設、公安、工商、文廣、衛生、教委、安監、質檢等行政主管部門在履行各自工作職責時,對依法查處發現的火災隱患移送或者通報公安消防部門處理。公安消防部門對檢查發現的重大火災隱患要及時督促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報告縣政府。
(三)建立消防工作考評、責任追究機制。各街鎮鄉要把消防工作作為目標責任考核和領導干部政績考評的重要內容,層層簽訂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定期檢查考評,并對考評結果進行通報。縣督查室要會同有關方面對全縣各地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確保消防工作任務落實。各街鎮鄉要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重慶市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精神,抓好消防責任追究制度的落實。各街鎮鄉、縣公安消防大隊和其它有關部門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對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項未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實施審批、監督檢查或者對重大火災隱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責任人員和負責人的責任;導致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或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社會影響惡劣的,要依法追究負責人的法律責任。
加強消防工作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和地方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全國消防工作取得明顯進步。消防安全責任制進一步落實,全社會防控火災的能力明顯提高,重特大火災事故多發勢頭得到初步遏制。但是,當前消防工作形勢依然嚴峻。一些地區、部門和單位對消防工作重視不夠,公民消防安全素質仍然不高,全社會消防安全基礎仍然薄弱,重特大火災事故時有發生。為有效預防火災事故,減輕火災危害,保障公共安全,現就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全面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努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格局,著力整治各種火災隱患,全面加強城鄉消防工作,建立健全滅火應急救援工作機制,切實提高全社會防控火災的意識和能力,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為我國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原則。堅持協調發展,有效統籌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堅持城鄉統籌,大力加強農村消防工作;堅持依法治火,嚴格落實消防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堅持預防為主,不斷改善城鄉防火安全條件;堅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提升防火、滅火和救援能力;堅持以人為本,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工作目標。到**年,基本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體系,基本實現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基本形成覆蓋城鄉的專業滅火應急救援力量體系,消防工作社會化水平顯著提升,全社會消防安全環境明顯改善,抗御火災的整體能力明顯提高,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政府消防工作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為全面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以及《*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見》精神,有效預防火災事故,減輕火災危害,推進我市各項消防工作持續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工作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消防工作目標
到2015年,基本實現全市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地方性消防法規和技術規范體系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機制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消防工作社會化程度明顯提高;消防培訓機制、制度完善并落實,廣大城鄉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消防法制觀念和消防安全素質得到增強;城鄉消防規劃按規定全部編制完成并納入總體規劃,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與城鄉建設同步發展,不欠新賬,并全部完成補還欠賬任務;火災隱患、特別是重大火災隱患有效整改,消防安全環境顯著改善,年度火災10萬人死亡率小于0.19,不發生死亡10人(含)以上的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政府負責、各有關部門參加的消防應急組織和應急方案建立健全,責任明確,措施落實;各種形式的消防隊伍有大的發展,以現役消防隊伍為主體、合同制消防隊員為輔助、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為補充的專業防火、滅火和社會救援力量體系覆蓋全市城鄉;消防業務經費滿足防火和滅火救援工作需要,消防隊(站)、人員、裝備等達到標準要求。
二、加強消防安全責任體系建設,構建社會化消防工作網絡
(一)建立并落實政府消防工作責任制。各級人民政府的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行政區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負領導責任;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負責人對消防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由政府主管同志牽頭,有關部門為成員的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堅持每半年召開一次聯席會議,總結部署消防工作任務,分析研究、協調解決重大消防問題,督促有關部門和下級政府落實消防安全責任。要將消防工作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要切實履行在經費保障、設施建設、火災預防、消防組織、滅火救援等方面的工作職責,對公安機關報告的城鄉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設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本地區存在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情況,及時核實并組織或者責成有關部門、單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加強消防工作意見
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府各部門,縣屬各廠礦、中學:
為有效預防火災事故,減輕火災危害,保障公共安全,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15號)和市政府《關于加強“十一五”期間消防工作的意見》(渝府發〔**〕59號)文件精神,現就進一步加強我縣消防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全面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努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格局,著力整治各種火災隱患,全面加強城鄉消防工作,建立健全滅火應急救援工作機制,切實提高全社會防控火災的意識和能力,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為全縣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原則。堅持協調發展,有效統籌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堅持城鄉統籌,大力加強農村消防工作;堅持依法治火,嚴格落實消防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堅持預防為主,不斷改善城鄉防火安全條件;堅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提升防火、滅火和救援能力;堅持以人為本,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工作目標。到2010年,基本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技術規范體系,基本實現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基本形成覆蓋城鄉的專業滅火應急救援力量體系,消防工作社會化水平顯著提升,全社會消防安全環境明顯改善,抗御火災的整體能力明顯提高,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政府消防工作意見
一、消防工作目標
到2015年,基本實現全市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地方性消防法規和技術規范體系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機制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消防工作社會化程度明顯提高;消防培訓機制、制度完善并落實,廣大城鄉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消防法制觀念和消防安全素質得到增強;城鄉消防規劃按規定全部編制完成并納入總體規劃,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與城鄉建設同步發展,不欠新賬,并全部完成補還欠賬任務;火災隱患、特別是重大火災隱患有效整改,消防安全環境顯著改善,年度火災10萬人死亡率小于0.19,不發生死亡10人(含)以上的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政府負責、各有關部門參加的消防應急組織和應急方案建立健全,責任明確,措施落實;各種形式的消防隊伍有大的發展,以現役消防隊伍為主體、合同制消防隊員為輔助、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為補充的專業防火、滅火和社會救援力量體系覆蓋全市城鄉;消防業務經費滿足防火和滅火救援工作需要,消防隊(站)、人員、裝備等達到標準要求。
二、加強消防安全責任體系建設,構建社會化消防工作網絡
(一)建立并落實政府消防工作責任制。各級人民政府的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行政區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負領導責任;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負責人對消防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由政府主管同志牽頭,有關部門為成員的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堅持每半年召開一次聯席會議,總結部署消防工作任務,分析研究、協調解決重大消防問題,督促有關部門和下級政府落實消防安全責任。要將消防工作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要切實履行在經費保障、設施建設、火災預防、消防組織、滅火救援等方面的工作職責,對公安機關報告的城鄉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設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本地區存在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情況,及時核實并組織或者責成有關部門、單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二)建立并落實部門消防管理分工負責制。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并由本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實施,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依照《消防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消防工作。要建立健全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有關部門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認真履行消防監督執法職責,加強與有關部門的信息溝通,及時將消防安全專項治理以及認定的重大火災隱患等情況,報告當地政府并通報相關部門;安監、建設、工商、質監等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責,對發現的火災隱患,依法查處或者移送、通報有關部門處理;教育、民政、鐵路、交通、農業、文化、衛生、民航、廣電、體育、旅游、文物、人防等部門和單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領導機制和責任制,制訂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及時排查和整改火災隱患。
(三)建立并落實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各社會單位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和巡查,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加強對本單位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定期維護保養消防設施,建立并落實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整改機制,確保本單位消防安全。要強化社會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積極推進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實現“消防設施位置固定化、使用方法明示化、維護責任明晰化、消防宣傳經常化、消防管理規范化”,員工具備檢查整改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期火災能力、引導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和自我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全面提升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意識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農村消防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為目標,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國務院、省、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等為主線,在各級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努力構建并完善“部門齊抓共管、鄉(鎮)組織管理、村民共同防范”的農村消防工作機制和以政府消防隊為主體、農村義務消防隊為基礎的多種形式消防隊伍格局,落實保障措施,建立長效機制,全面協調發展,努力提高我縣消防安全水平。
二、目標任務
(一)做好農村消防規劃
各鄉鎮人民政府在編制和修訂集鎮、村莊等總體規劃時,要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將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車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消防站、消防裝備、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等納入規劃內容,并保證城鎮新建、擴建地區和開發區的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必須與其他基礎設施建設同步實施,從根本上改變農村消防基礎設施落后的現狀,優化農村消防安全環境。各鄉鎮人民政府及縣級有關部門在發展農村公共事業,建設鄉村公路、生產生活用水、農村電網、農村沼氣、農村通信基礎設施時,要綜合考慮消防安全需要,建設農村公共消防設施,主要是加強鄉鎮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車道和消防器材裝備的建設。各鄉鎮人民政府對已編制修訂完成的鄉鎮總體規劃中缺少的消防安全部分要及時補充。凡缺少消防規劃或者規劃不合理的鄉鎮總體規劃不予審批。
凱江鎮作為國家級重點鎮,其總體規劃已完成,應于20*年年底前完成消防專業規劃編制;倉山鎮作為省級重點鎮,應于20*年6月底前完成消防規劃編制工作。
施工場所消防工作意見
近期,全國建立工程施工現場先后發作多起較大以上傷亡火警變亂,形成了很大的影響。2010年11月15日,上海靜安一高層房屋施工現場發作火警,形成58人滅亡、80多人受傷。2011年4月19日,上海電信大樓施工時期發作火警,形成4人滅亡。我市火警情勢也不容樂觀,2011年4月18日晚,洛龍區書噴鼻苑小區一棟18層在建房屋樓發作火警,偏激面積達1400平方米。為深入吸取近期全國各地及本市建立工程施工現場火警變亂經驗,仔細貫徹落實國務院、省當局一系列任務擺設,實在增強我市建立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平安任務,經市當局贊同,現連系我市實踐,提出如下定見:
一、指點思維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主要思維為指點,具體貫徹落實科學開展觀,以“福民強市”為任務目的,對峙“當局一致指導、部分依法監管、單元具體擔任、公民積極參加”的任務準則,明白責任,強化辦法,嚴厲落實消防平安各級責任,樹立標本兼治的火警隱患排查管理機制,果斷遏制較大以上亡人火警變亂的發作。
二、組織指導
為進一步增強指導,強化責任,實時有用地展開建立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平安任務,市當局決議由副市長譚建忠任組長,市當局辦公室副主任楊劭春、市住房和城鄉建立委副主任潘守明、市公安局副局長王建莊、市安監局副局長王來安、市消防支隊支隊長邢明典為副組長的全市建立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平安任務指導小組,市防火平安委員會成員單元相關擔任報酬成員。指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消防支隊,市消防支隊防火處處長邢柯楓任辦公室主任。各縣(市、區)也要成立響應組織機構,增強任務的組織、協諧和指點。
三、任務職責
市政辦年度消防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按照市政府關于“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深化年”的總體部署要求,深入推進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建設,嚴格落實政府及部門消防工作責任,切實加強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扎實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傳、大培訓”活動,進一步夯實城鄉社區火災防控基礎,有效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為“十二五”開局之年和建黨90周年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任務
(一)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一是落實組織領導責任。各鎮(街道、開發區)要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十二五”消防事業發展規劃,將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消防宣傳教育、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重大火災隱患整改等納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標,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各鎮(街道、開發區)要充分發揮消防安全委員會作用,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研究解決消防工作重大問題。針對消防安全突出問題,適時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對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繼續實施政府掛牌督辦制度。進一步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制,完善消防監督管理制度,建立市場調節和社會服務機制,加大消防執法力度,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是落實消防監管責任。建立健全政府部門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公安、消防、安監、監察、住建、工商、質監等部門要認真履行消防職責,對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許可事項嚴格把關,形成工作合力。各行業系統主管部門要將消防工作納入本行業系統管理內容,落實消防工作責任,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和消防知識教育培訓。
縣政府全年消防工作意見
為全面深化我市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建設和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加大社會化消防宣傳教育工作,進一步夯實城鄉消防工作基礎,提高全市社會化火災防控水平,結合全市實際,現就做好2012年消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全面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大力推進社會化消防工作
(一)強化政府責任制落實。各級要按照《市“十二五”消防事業發展規劃》,結合轄區實際,制定“十二五”消防事業發展規劃;要將消防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城鄉基礎公共服務體系,納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標責任考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創建文明城市等內容。建立健全市、縣、鄉三級政府消防安全領導組織工作機制,逐級簽訂《年度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落實部署、檢查、考核、獎懲制度,加大對下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的督導檢查力度;有關行業、系統主管部門要定期對本行業、本系統消防工作進行檢查考評。嚴格落實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和公告制度,對依法報請掛牌督辦、停產停業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各級政府要在7日內作出決定,并組織相關部門督促整改。
(二)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機制。全面推進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落實“網格化”消防管理模式,實行“網格定位、領導定點、全員定責”,全面構建“機構健全、責任明確、力量整合、條塊結合、管理到位”的基層消防工作格局。各縣(市、區)政府要細化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的監管職責和監管任務。2012年底前,全市重點鎮、中心鎮和經濟強鎮要設立專門消防管理機構,其他鄉鎮要明確消防管理部門和專管人員,并落實部門和人員的職責。
(三)強化部門聯動機制建設。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工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認真落實消防監管責任。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會商、執法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級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城鄉建設、文化、衛生、安全監管、人防等部門對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項,要嚴格依法審批。旅游部門要將消防安全納入賓館、景區星級評定內容。公安部門要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加強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檢查,深入開展建筑外保溫材料專項治理,嚴禁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使用易燃外保溫材料;適時會同質監、工商等部門聯合開展消防產品專項整治,切實加大對生產、流通和使用流域消防產品質量的監管力度,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違法行為。各級要充分發揮消防安全委員會作用,定期召開會議,專題研究解決消防工作重大問題。
(四)強化單位主體責任落實。繼續推動社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定期開展疏散演練,切實提高員工“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的“四個能力”。2012年底前,所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九小場所”中人員密集場所“四個能力”建設全部達標。完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管理系統,督促“四個能力”達標的單位全面建立“三項申報備案”制度(消防安全自評申報備案、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變更申報備案、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申報備案),鞏固單位“四個能力”建設成果,推動社會單位自覺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推廣消防安全管理系統,推行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分級分類管理,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評價制度。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季度、其他單位每半年至少進行1次消防安全檢查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