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消防工作意見

時間:2022-10-31 05: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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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消防工作意見

近年來,我縣農村消防工作有了較大發展,為保護農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農村經濟和社會進步、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多種原因,我縣農村消防工作基礎薄弱的狀況尚未根本改善,農村消防工作與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問題十分突出,火災事故頻繁發生,一定程度上直接影響了我縣農村經濟和社會的持續、健康、協調發展。為切實加強我縣農村消防工作,扭轉農村火災形勢嚴峻的局面,為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根據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公安局、市綜治委、市民政局、市建委、市農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消防工作意見的通知》(渝辦發〔2004〕302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建立健全農村消防安全管理機制

農村消防工作是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農村經濟和社會持續、健康、協調發展的重要保障條件,事關廣大農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事關黨中央關于解決“三農”問題等一系列戰略部署的順利實施。為加強對我縣農村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農村消防工作的順利開展,縣政府決定成立大足縣農村消防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常務副縣長陳中舉擔任,相關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縣農村消防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和任務是:負責全縣農村消防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也要成立相應的農村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其職責和任務是: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管理、協調、落實本地農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把農村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建平安鄉鎮、“文明村鎮”、“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動的考核范疇,做到消防工作與經濟指標、社會管理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制定當地村鎮消防規劃、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和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的發展規劃、階段性目標和具體的實施措施;明確政府和相關部門在農村消防工作中的責任,把村鎮消防事業建設納入財政預算范圍,建立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和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發展的經費保障機制,確保村鎮消防工作發展適應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每季度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分析農村火災形勢,研究部署、協調解決村鎮及鄉鎮企業的消防安全重大問題,督促檢查消防工作的實施情況,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切實將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范圍。

各地村民委員會和駐村企業及各種經濟組織要成立消防安全工作組,配備專(兼)職防火人員。主要職責和任務是:將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納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組建義務消防組織,落實消防安全措施,開展消防宣傳教育,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巡查,消除火災隱患,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公安、綜治、民政、建設、農業、安監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做到統籌規劃、合理配置,統一調用水源、裝備、器械、通信等各種農村社會消防資源。綜治部門要把消防工作納入農村綜合治理內容;安監部門要把消防工作與其他安全生產工作一并進行部署和檢查,協調解決火災隱患整改、消防設施建設等問題;公安機關要加強對農村消防工作的指導協調,督促、指導農村基層組織和公安派出所落實責任,建立健全消防組織,制定工作措施,努力構建“黨委政府領導、部門行業齊抓共管、村民委員會組織管理、村民共同參與”的農村消防安全管理機制。

二、摸清底數,試點引路,穩步推進農村消防工作

各街鎮鄉政府(辦事處)要抽調專門力量,集中時間,認真開展調查摸底,摸清當地村鎮(鄉)消防規劃、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建設的基本情況,分析存在問題,并分年度提出本地區農村消防工作發展的具體目標,包括階段性發展目標和具體的實施措施,報縣政府備案。縣里將按照《**市農村防火工作試點標準》和《大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切實加強農村防火工作的通知》(足府辦發〔2004〕35號)要求,選擇幾個經濟條件好、有一定防火工作基礎、又便于推廣的村鎮作為試點,積極穩妥地開展試點工作,并在此基礎上認真總結試點經驗,按照發展目標逐步推開。

三、加強規劃,狠抓基礎,從根本上改善農村消防安全條件

各地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和《村鎮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村鎮規劃標準》的有關規定,加強村鎮消防規劃和基礎設施建設工作。

要把好消防規劃編制源頭關。各街鎮鄉在調整總體規劃時,要特別注意補充和完善消防方面的相關內容,將消防規劃內容納入當地總體規劃和鄉村建設規劃,并作出消防規劃專篇,其內容和深度應符合《**市小城鎮消防規劃編制技術規定》的要求。對已編制完成總體規劃,缺少消防內容的,應盡快補編消防專項規劃。龍水、郵亭、萬古三個城鎮的消防規劃編制工作必須在2004年內完成,其余建制鎮的消防規劃編制工作應于2005年6月30日前完成。對未經評審的消防專項規劃或消防內容達不到《**市小城鎮消防規劃編制技術規定》要求的總體規劃,縣政府將不予批準實施。

各街鎮鄉政府(辦事處)要本著“政府負責、落實規劃、不欠新賬、快補舊賬、健全設施、加強管理”的要求,將街鎮鄉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之中,結合農村扶貧開發、新區開發和舊區改造以及企業工業園區、示范園區開發建設同步實施;鄉村也要把村民住宅及街鎮鄉企業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設納入街鎮鄉總體規劃和村莊建設規劃,并與村容村貌的治理改造同步實施。各地對以易燃建筑材料為主體、房屋連片集中、火災荷載大的鄉鎮老街和村寨,要有計劃地實施改造,從根本上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和村民生活環境。國家重點鎮和經濟發展較快的建制鎮要立足建設成為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具有較強輻射能力的農村消防救援基地。農村消防基礎設施要結合農村節水灌溉和人畜飲水工程、鄉村道路、草場圍欄、沼氣工程、能源建設以及水電建設、農村電網改造,與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和消防通訊等同步實施;凡設有自來水管網的鄉村要設置消火栓,配備消防器材,同時發揮農業灌溉機械在滅火方面的作用,實現一機多能;缺水地區要修建消防水池,確保消防用水。

四、因地制宜,發展隊伍,建立適合農村特點的滅火救援體系

建立適合農村特點的各類地方專職、鎮(鄉)企業自辦及村辦等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是統籌城鄉消防力量協調發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有效撲救初起火災、保護農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保證。各地要充分調動和發揮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大力推動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的建設,力爭用3年時間,在農村形成以國家重點鎮以及經濟發展較快的建制鎮專職消防隊為中心,其他鎮(鄉)、村消防力量為補充的農村消防隊伍網絡,提高農村抗御火災的能力。被市里列為中心鎮的要在2010年前建立起地方、企業或民辦性質的專職消防隊,在完成好執勤滅火任務的同時,從實際需要出發,可承擔起消防宣傳、培訓、檢查,以及治安巡邏、重點單位和要害部位的消防保衛等任務,實現一專多能,一隊多用。2008年前,其他鎮鄉要因地制宜依托民兵、治安聯防、保安等組織建立多種形式專兼職消防隊,采用簡易消防車、拖拉機安裝水罐等形式,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以適應撲救農村火災的需要。各行政村(居)委要普遍建立群眾義務消防隊或由志愿人員輪流執勤的志愿消防隊,配置手抬消防泵等滅火設施,充分利用灌溉機械作為滅火器材,以便及時撲救初起火災。

五、充分發動,廣泛宣傳,大力提高農民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

各街鎮鄉政府(辦事處)和村民委員會要充分發揮組織領導作用,廣泛發動民政、教育、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各方面力量,把農村消防宣傳教育納入“四五”普法規劃和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以及中小學素質教育、創建文明村鎮、評選文明戶等活動之中,將消防宣傳滲透到社會各個領域。通過3—5年的努力,在我縣廣大農村營造一個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識和共同參與消防安全活動的良好氛圍。

各街鎮鄉政府(辦事處)要緊密結合農村實際,突出農村特色,對廣大農民群眾開展貼近實際、貼近生活、富有實效的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倡導科學的生產、生活習俗,指導農民安全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增強農民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使村民做到“三懂三會”。要定期組織開展以少年兒童、老年人、婦女等群體為主要對象的消防自護教育活動,學習家庭火災撲救以及安全疏散、逃生自救方法等,使農民群眾掌握最基本的滅火和逃生技能。要制定《村民防火公約》,并懸掛上墻。在農民群眾集中的學習室、活動室等場所增加消防常識和消防法律、法規等宣傳內容,在村內設置消防宣傳板報或宣傳欄,在村頭、路口、房屋外墻上刷寫消防宣傳標語或宣傳漫畫。鄉村廣播站要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普及消防安全常識,提高人民群眾識災防災能力。要在各鎮鄉普遍建立一支以文化、廣播、電影、法制部門人員為基礎力量,志愿和義務消防人員參加的農村消防宣傳骨干力量,采取集中、分散相結合的形式,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年內要在每個村至少培養一名專(兼)職消防宣傳員,具體負責農村消防宣傳工作的開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把消防安全教育納入農村中小學校教學內容,并做到“教材、課時、教員、效果”四落實,達到教育一個學生、帶動一個家庭、推動一個村莊的消防安全社會效應。

六、強化考核,督促落實,全面落實農村消防安全責任制

縣政府決定將農村消防工作目標納入對街鎮鄉的綜合目標考核。各街鎮鄉要層層分解目標,制定措施,加強督促檢查,確保落實。對未按要求認真開展農村消防工作、未履行消防工作職責的,縣政府將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將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公安部、監察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的若干意見》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