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辦年度消防工作意見

時間:2022-05-19 05: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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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辦年度消防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按照市政府關于“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深化年”的總體部署要求,深入推進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建設,嚴格落實政府及部門消防工作責任,切實加強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扎實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傳、大培訓”活動,進一步夯實城鄉社區火災防控基礎,有效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為“十二五”開局之年和建黨90周年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任務

(一)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一是落實組織領導責任。各鎮(街道、開發區)要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十二五”消防事業發展規劃,將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消防宣傳教育、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重大火災隱患整改等納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標,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各鎮(街道、開發區)要充分發揮消防安全委員會作用,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研究解決消防工作重大問題。針對消防安全突出問題,適時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對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繼續實施政府掛牌督辦制度。進一步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制,完善消防監督管理制度,建立市場調節和社會服務機制,加大消防執法力度,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是落實消防監管責任。建立健全政府部門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公安、消防、安監、監察、住建、工商、質監等部門要認真履行消防職責,對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許可事項嚴格把關,形成工作合力。各行業系統主管部門要將消防工作納入本行業系統管理內容,落實消防工作責任,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和消防知識教育培訓。

三是落實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責任。要將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納入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將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經費納入基本建設投資計劃和財政預算,并確保落實。對公共消防設施不能滿足滅火應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時增建、改建、配置或者進行技術改造。落實公共消火栓的維護資金和養護責任,確保完整好用。商業區、舊城區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和居民稠密區周邊市政消火栓不足的,要于年底前補建到位;凡舊城拆遷改造或新城區開發,要同步規劃建設市政消火栓、消防站。進一步健全區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體系,加強應急救援裝備和基地建設,區應急救援大隊車輛器材裝備達到《縣級綜合性(消防)應急救援隊裝備配備標準》。繼續大力發展壯大合同制消防員隊伍,新建、翻建城市消防站按標準配齊合同制消防員。

四是要落實檢查考評責任。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要將消防工作納入議事日程,逐級簽訂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定期組織考評驗收,并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行業、系統每年要對本行業、系統消防工作進行一次考評。要嚴格責任追究,凡發生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的,都要倒查責任,追根尋源,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隱患不整改不放過、有關責任人員不追究不放過。

(二)全面改善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狀況

一是繼續深化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逐級細化分解工作任務,深入推進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著力提高單位“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傳教育能力”。年內,所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九小場所”中的人員密集場所全部達到“四個能力”建設標準。指導社會單位積極開展以“六化”(組織制度規范化、標準懸掛統一化、設施器材標識化、重點部位警示化、培訓演練經常化、檢查巡查常態化)為核心的消防安全標準化建設,不斷提升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積極推行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分類管理,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評價制度,實行消防安全等級與企業信譽等級認證、保險費率掛鉤聯動。

二是集中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結合正在開展的“四防一整治”專項行動,積極部署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做好季節性火災預防工作和“兩節”、“兩會”、建黨90周年慶祝等重要會議、重大活動消防安全保衛工作。要集中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和地下建筑、在建工程工地特別是節能綜合改造工程施工現場等火災高發易發單位和場所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督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認真落實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切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公安消防大隊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專項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公安派出所要對轄區“九小場所”和居民住宅區逐一進行消防安全大排查;各村(居)要動員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火災隱患排查工作,鼓勵舉報身邊的火災隱患,形成專群結合、全民參與的工作格局。在層層排查的基礎上,篩選出存有較大火災隱患單位,實施政府掛牌督辦。

(三)著力夯實農村、社區火災防控基礎

一是健全基層消防組織管理體系。上半年,全區各鎮(街道、開發區)要依托綜治辦、安監站成立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等工作機構,履行消防管理職能,健全并落實消防組織領導、消防宣傳教育、消防安全巡查、消防設施管理、消防隊伍建設等工作制度。年內,各行政村、城市社區要落實消防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5000人以上的大、中型社區要成立社區消防工作組,有條件的應確定1名專職消防安全管理員,負責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基層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組織健全、責任明確、力量整合、條塊結合、管理到位”的基層消防工作格局。

二是加強消防設施建設。城市社區要完善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并加強維護保養,確保正常運行;每個社區要設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點,配足配齊滅火器材,保證撲救初起火災的需要。農村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要納入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與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同步建設。鎮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駐地消火栓建設應達到規劃要求;鄉村消防車通道應保持暢通,已通市政管網的村莊應當安裝消火栓,充分利用天然水源設立消防車取水平臺。

三是推進消防力量建設。各鎮(街道、開發區)要根據轄區實際,采取政府籌辦、政企聯辦、村企共建等模式,因地制宜建設多種形式消防隊伍。要依托公安派出所治安巡防隊伍、企業安保(消防)隊伍或志愿者隊伍,建立農村、社區專(兼)職或志愿消防隊伍,配備消防機動泵、消防水帶、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和器材。農村、社區要建立群眾參加的志愿消防隊,承擔防火巡查、消防宣傳教育和撲救初起火災的職能。年內,所有鎮(街道、開發區)達到“一鎮、一隊、一車”的標準;50%的農村、社區要建成專職或志愿消防隊伍,切實提高農村社區處置火災事故的能力。

四是建立“網格化”排查隱患機制。推行“網格化”排查模式,以鄉鎮和社區為基本單元,逐級細化“網格”,逐一明確責任人員,組織公安派出所民警和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力量,分片包段,拉網檢查,堅決防止失控漏管。要將消防服務納入農村社區公共服務內容,在農村社區服務中心設置消防服務窗口,為群眾提供消防業務和消防知識咨詢等服務,同時受理群眾火災隱患投訴舉報。要將消防工作納入公安派出所社區警務室工作職責,負責對轄區內的“九小場所”進行消防監督管理,對社區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進行檢查指導,開展農村消防安全教育,指導多種消防隊伍建設并負責日常管理。

(四)全面增強全民消防安全意識

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抓好普法宣傳教育,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省消防條例》等消防法律法規作為普法教育的重要內容,提升全社會消防法制意識。全面啟動“全民消防宣傳教育計劃”,深化消防宣傳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進農村、進家庭活動,擴大消防宣傳覆蓋面。積極開展“教育一個學生,帶動一個家庭”系列活動,確保每個中小學每學期開學第一周開展一次火場逃生疏散演練,每個學生制定一份家庭火災逃生預案,并組織家庭成員進行演練;結合消防志愿者活動,廣泛開展“聘任社區消防宣傳員”活動。加強消防安全培訓,全面落實《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教體、民政、人社、建設、旅游、安監等部門要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培訓職責,強化本系統、本行業的消防安全培訓。全面推行消防安全培訓持證上崗制度,將消防安全培訓納入電焊、氣焊等特殊工種從業人員資格培訓,確保從業人員全部持證上崗;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率達到100%,單位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的持證上崗率達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