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通道整治總結范文

時間:2023-03-27 08: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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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通道整治總結

篇1

為深刻吸取“2.23”道外區陶瓷小區連廊雜物火災和“2.25”南崗區征躍小區樓梯間雜物火災事故教訓,認真貫徹落實兆力書記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全市城鎮住宅小區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設施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方案》(哈安發〔2021〕5號)要求,··委、區政府高度重視,結合雙城區近期城鎮住宅小區火災發生的情況,為進一步鞏固2019年以來全區城鎮住宅小區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設施專項整治成果,杜絕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區政府決定在全區開展城鎮住宅小區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設施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

一、召開會議,全面安排部署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

3月30日、5月10日雙城區委、區政府在會展中心中會議室分別組織召開了全區城鎮住宅小區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設施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會議。會上,印發了《雙城區城鎮住宅小區消防通道和消防設施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方案》,要求各鄉(鎮)、各街道辦事處、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回頭看”工作,按照任務分工,逐一明確治理重點和治理責任,將此項工作納入日常工作中,按照方案的要求認真組織全面排查、建立清單、落實整改、隱患消號等工作,同時結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認真開展自查自糾,針對“回頭看”中發現的問題和2019年專項整治中出現的反彈現象,逐一落實整改措施,確保此次“回頭看”工作取得真正實效。

二、迅速行動,全面開展“回頭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全區城區內共有283個小區,1139棟樓,5253個單元,自從全面排查整治工作開展以來,全區共排查隱患2493處,其中占用堵塞封閉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2376處,占用消防連廊的85處,經督促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畢。發現占用消防車道隱患32處,對其進行了行政處罰,補劃消防車通道黃線90個小區。全區共印發消防設施和消防通道宣傳畫冊4萬份。深入小區開展消防宣傳100余次。主城區三個街道辦事處(永治、承恩、承旭)牽頭,組織消防、城管、規劃、住建、轄區派出所、社區不間斷地開展住宅小區消防通道和消防設施專項整治工作。各部門聯合明察暗訪3個街道,35個住宅小區,87棟樓,351個單元,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消防安全隱患,普遍存在著消防通道,消防走廊被占用,小區內亂停亂放車輛,消防設施設置不符合標準等問題。因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占用疏散通道、堵塞消防車通道的問題,消防救援大隊共計處罰10.81萬元。

三、存在主要問題

專項整治行動開展以來,各鄉(鎮)、各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結合老舊小區改造、一類、二類小區修復補建工作發現雙城區存在很多沒有消防設施的老舊小區、小區院內亂停車輛、樓道內和小區院內消防通道被占用、小區物業消防責任意識不強等問題。針對這些問題,專項整治領導小組進行了專題研究討論,因為此次專項行動針對的是小區物業和居民百姓,居民百姓普遍存在著消防意識較差,多年養成習慣形成的占用消防車道、占用消防連廊等隱患,如果不落實整改資金、整改時限、整改責任人、整改責任部門、整改措施,很難將問題整改到位,并且問題反復出現,難以達到徹底整改的效果。

四、下步工作措施和打算

一是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把此次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作為全區一項重大的民生工程,下大力氣狠抓整治反彈問題,建立長效機制,開展網格員和樓長制度建設工作,為此項工作的常態化治理奠定基礎。一類、二類小區修復補建工作住建部門已進入招標階段;其他住宅小區與老舊小區改造同時完善消防設施補建工作。

二是進一步加大“回頭看”宣傳力度。各鄉(鎮)、各街道辦事處、各相關部門一定要以此次驗收為契機,利用網絡、媒體發放宣傳單等手段營造宣傳氛圍,讓廣大民眾人人知曉,自覺參與社區管理這項活動。進一步采取多種形式全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強化常態化宣傳,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增強全民的逃生自救能力。

三是加強執法力度,消防救援大隊和公安派出所要配合街道、社區對拒不整改行為嚴厲打擊,對物業企業不能履職盡責的,物業管理部門對其采取懲戒措施,行為嚴重的要強制其退出經營市場,取消其經營資質。

篇2

一、成立領導機構,制定實施方案,明確任務

(一)成立了醫院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小組

組長:分管副院長

副組長:分管職能科室主任

成員:各科室負責人

(二)領導小組職責

由組長負責全院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的組織指揮,辦公室負責對火災防控工作的監督、檢查和協調工作。

二、突出重點,加強檢查,落實好各項安全防火措施

1、醫院組織了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工作,對醫院消防器材、電梯、藥房、中藥房、配電站、氧氣間、手術室等區域進行了全面的排查清理,對電氣設備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是否存在安全用火、用電用氧等現象進行每日班前班后消防檢查;

2、暢通消防通道,嚴禁在醫院消防通道停放車輛或堆放物品,并由值班保安時時排查;

3、完善了相應的應急預案,明確了相關人員在突發消防事故時的目標責任;

4、利用院周會、晨會等多種形式對科室全體醫務人員進行消防知識、應急避險方法教育。

三、開展醫務人員逃生自救疏散演習。

篇3

一、工作目標

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全面普查、澄清底數、落實責任、健全機制、消除隱患、穩定火災形勢的總體要求,進行隱患普查整治和冬防工作。要澄清火災隱患存量,找準問題,綜合治理,嚴厲打擊消防違法違章行為,消除一大批火災隱患,確?;馂碾[患不增新量、減少存量,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發生,保持火災形勢持續穩定。

二、組織領導

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和冬季防火工作由區政府統一組織領導,領導小組由副區長宋雙興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祁亞任副組長,區防火委成員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區公安局副局長魏景峰任辦公室主任,區消防大隊大隊長梁志宏任副主任,具體負責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和冬季防火工作的組織開展和情況收集反饋。

三、普查范圍

在我區范圍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生產活動單位和個體工商戶。

四、整治重點

按照公安部消防局《關于印發〈重大火災隱患判定、督辦及立銷案辦法(試行)〉的通知》(公消〔〕194號)和公共安全行業標準《消防產品現場檢查判定規則》(GA588-),重點普查整治以下四類火災隱患:

(一)設施方面

1、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和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缺損的;

2、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及器材的;

3、故意毀壞、占用建筑消防設施的;

4、未建立和落實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制度的;

5、生產、銷售、維修、安裝、使用假冒偽劣或不合格消防產品的。

(二)建筑方面

1、建筑未經消防審核、驗收,擅自變更消防設計或施工中降低消防技術標準的;

2、鎖閉、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樓梯或安全出口的;

3、在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處設置鐵柵欄,在公共區域的外窗及集體住宿房間的外窗安裝金屬護欄,影響安全疏散和應急救援的;

4、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數量、形式不符合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要求,商住樓營業部分與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未分開設置的;

5、防火分區不符合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要求的。

(三)規劃方面

1、城市總體規劃調整后消防規劃未作相應調整的;

2、城市建設用地未按照消防規劃中消防用地分類要求落實的;

3、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未按照消防規劃調整,規劃搬遷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生產、貯存單位未搬遷、規劃拆遷或改造的舊城區、棚戶區、城中村未按規劃期限落實的;

4、城市消防通道未按消防規劃及時打通的;

5、城市消防站規劃用地未按規劃預留的;

6、城市消防規劃近期建設計劃涉及的消防站建設、消防裝備購置、消火栓建設等工作未落實的;

7、城市新建、改建道路或敷設、改造給水管網時未同時建設市政消火栓的。

(四)區域方面

1、在建筑物周圍搭建臨時建(構)筑物,占用防火間距或消防車通道,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的;

2、集生產、銷售、儲存、居住為一體的“多合一”建筑群,城鎮集經營、住宿為一體的“二合一”商業店鋪,城鄉結合部的小加工、小煉油、小娛樂、小網吧、小作坊等個體私營單位;

3、商場、市場、公共娛樂等人員密集場所內留宿人員的;

4、城中村、成片毗連市場群存在的耐火等級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消防水源缺乏等問題;

5、外來務工人員集體住宿場所及出租屋消防安全狀況。

五、職責分工

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和冬季防火工作堅持“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工作原則。各行業、各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對本行業、本系統進行普查。工商部門要對轄區內所有注冊登記并領取《營業執照》的單位是否經過消防行政許可情況進行核查;教育部門重點普查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等單位;衛生部門重點普查醫院及附屬院校;文化部門重點普查文化娛樂場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重點普查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及運輸單位或場所;建設規劃部門重點普查涉及城鄉消防規劃及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質量技術監督、工商、消防部門重點做好消防產品的生產、流通及使用領域的普查整治;無主管部門單位的火災隱患普查工作由所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同時負責鄉鎮居民區和城市社區火災隱患的普查整治工作。公安消防部門重點加強對轄區內各行業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非重點單位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導和核查。公安派出所重點對轄區內出租房屋、城鄉結合部及“城中村”的“三合一”及“二合一”場所、小加工、小煉油、小娛樂、小網吧、小作坊等進行普查。

六、整治措施

對于普查發現的各類火災隱患,各有關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認真督促整改。

(一)各行業、系統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能夠立即整改的,要督促當場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單位落實整改責任,并于3日內報告當地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依法下達限期整改通知;對確定為重大火災隱患的,公安機關要及時報請當地政府掛牌督辦。

(二)區政府對公安機關報請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在接報后10日內做出決定;對公安機關依法報請責令停產停業的重大火災隱患,在接報后7日內做出決定;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明確相關行業、系統主管部門和單位保障消防安全的責任,督促落實保障安全的措施。

(三)對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場所等重大火災危險源,建設規劃部門要及時向區政府報告,限期搬遷;對無法保證消防安全的,要責令停止使用。對火災隱患嚴重的“城中村”、易燃建筑密集區,要結合城市建設規劃和城鎮房屋拆遷計劃,優先安排拆遷、改造。

(四)對不具備法律法規、技術規范規定的消防安全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工商部門要依法注銷注冊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依法予以取締。對決定取締、關停的單位或場所,公安、消防、安全生產監管、文化、衛生等部門要分別吊銷有關證照。

(五)對消防產品的生產、流通、使用領域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公安消防、質量技術監督、工商等部門要依法嚴肅處理。

(六)對集生產、儲存、住宿為一體的“多合一”廠房,要限期搬出住宿人員;對一時難以徹底解決的,要堅持人防、技防相結合,打通疏散通道,安裝獨立式報警裝置。對商場、市場、公共娛樂等人員密集場所內的留宿人員,要立即清理。

(七)對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擅自開業,違法使用明火作業,營業期間鎖閉安全出口、堵塞消防通道,拒不整改火災隱患,不履行組織、引導疏散義務等行為,公安、消防部門要從重處罰,堅決依法對有關責任人予以行政拘留。

七、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年10月)

1、安排部署。根據省、市兩級政府的安排,結合實際,制訂普查整治工作方案,抓好相關工作落實。

2、組織培訓。公安消防部門要對參加火災隱患普查整治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明確火災隱患判定標準和火災隱患整治要求。

3、宣傳發動。我區宣傳部門要制定宣傳報道方案,大力宣傳普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有關要求。

(二)組織實施階段(年11月至年2月)

1、自查整改(年11月)。各單位按照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對照火災隱患普查整治的重點內容進行全面自查。對存在的火災隱患,能夠立即整改的,必須立即整改。需要限期整改的,必須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資金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間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對不能確保消防安全的,危險部位必須停止使用。

2、全面普查(年12月至年1月)。在各單位自查的基礎上,各行業、各系統主管部門對所屬單位進行全面普查,澄清本行業、系統屬于普查整治范圍內單位或場所的底數,登記造冊,逐一進行檢查。區政府對本轄區無主管部門單位進行普查,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對鄉鎮居民區和城市社區的火災隱患進行普查。對檢查發現的每一處火災隱患,要及時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和責任人,認真督促整改。

3、監督檢查(年2月)。區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成立聯合檢查組,對本轄區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抽查。對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的部門和單位,應責令重新進行普查整治。對未整改火災隱患的單位逐一檢查,依法責令整改。對確定為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由區政府實施掛牌督辦。

(三)總結驗收階段(年3月)

區政府要對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進行驗收總結,對普查整治工作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對普查整治工作不力、效果不明顯的進行通報批評,以迎接省、市政府3月下旬的驗收工作。

八、工作要求

篇4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持續推進全市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通過專項行動,進一步推動建立消防安全長效管理機制,社會單位明確并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全民消防安全意識不斷提高,全市消防安全環境不斷改善,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特別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積極構筑全市消防安全“防火墻”。

二、整治時間和方法步驟

本次火災隱患排查行動從9月10日起到11月底。

火災隱患排“查行動要與執法行動、宣傳教育行動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同步檢查、同步總結。要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建筑工程未審未驗未備案專項整治、建筑消防設施和消防控制室“雙達標”活動、政府掛牌督辦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整治、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眲摻ɑ顒印ⅰ胺阑饓Α惫こ痰?,統籌兼顧,有計劃、有步驟、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9月10日一一9月15日)

各縣(市、區)要充分認識到此次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活動的重要意義,深刻汲取近期火災事故的教訓,分析轄區消防安全形勢,結合實際,召開動員會議,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

第二階段:排查整治階段(9月16日一11月15日)

各縣(市、區)要集中力量重點整治建設工程未經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或消防設計備案抽查不合格擅自施工、未經消防驗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抽查不合格投入使用;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未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檢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營業;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生產、銷售、使用不合格及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文物建筑單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用火、用電等各類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工程要嚴格依法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凡消防設計審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驗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對既有建筑和易燃易爆單位排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要堅決依法督促整改。凡發現公眾聚集場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發現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嚴重堵塞,已不具備安全疏散條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設施嚴重損壞,不再具備防火滅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員密集場所門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的,要堅決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將障礙物予以拆除。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要提請政府掛牌督辦,限期消除隱患。

第三階段:總結驗收階段(11月16日一11月30日)

各縣(市、區)要對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實行動態管理,積極推廣典型經驗做法,建立長效機制。市政府將把此次排查整治列入年終考核內容。各縣(市、區)的工作總結報告要于12月5日前上報市政府及市公安消防支隊。

三、排查整治范圍和內容

(一)排查整治范圍

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居民自建出租房、簡易住房、各類小場所及“三合一”場所;在建工程消防安全設施配備;未審未驗未備案建筑工程。

(二)排查整治內容

1、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2、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及落實情況;

3、單位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

4、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

5、建筑之間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區設置情況;

6、消火栓狀況,消防安全自動報警、自動滅火和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運行及其他滅火器材配置等情況;

7、電氣線路鋪設以及電氣設備運行情況;

8、建筑室內裝修裝飾材料防火性能情況;

9、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單位場所設置位置情況;

10、“三合一”場所人員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部分實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設置、消火栓、自動消防設施運行,電氣線路鋪設及電氣設備運行等情況;

11、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情況;

12、銷售和使用領域的消防產品的質量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狠抓落實。各縣(市、區)政府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充分認識當前火災形勢的嚴峻性,切實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各縣(市、區)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帶隊,加強領導,迅速部署,結合當地實際,制定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確保將此次行動抓好、抓實、抓出成效。

(二)齊抓共管,嚴格整治。各縣(市、區)政府要組織專門力量,對排查整治范圍內的場所進行徹查。對檢查發現的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要全面治理,解決存在的問題,徹底消除火災隱患。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和問題,要制定并落實防范措施,指定專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蹤落實。要加大執法力度,堅決整治各類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切實形成嚴格執法的高壓態勢。

(三)強化督導,履行職責。各縣(市、區)政府要將專項行動作為今年后四個月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的重點工作,對行動遲緩、工作不力的要嚴格追究領導責任;對發生較大以上亡人火災的,要實行責任倒查,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篇5

一、整治目標

堅持“疏堵結合,綜合整治,長效管理”的總體要求,以10層(含)以上的居住建筑和建筑高度超過24米(約8層)的公共建筑為整治重點,進一步增強高層建筑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消防安全意識,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各類安全事故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具體整改項目如下:①確保高層建筑的消防通道安全通暢率達100%;②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完成率達100%;③消火栓給水系統完好率達100%;④新投入使用的消防設備合格率達100%;⑤消防安全管理建章立制率達100%。

二、職責和分工

(一)高層建筑竣工后,未經綜合驗收,特別是其消防設施設備未經消防監督部門驗收交付使用的,由規劃建設、消防部門進行驗收并負責督促業主單位限期整改合格;

(二)消防管理制度不規范、存在安全管理漏洞的,由消防、房管部門負責督促其物業管理企業及時整改;

(三)侵占公共部位,堵、塞、隔、占疏散通道的,由消防、房管部門負責督促相關責任人及時整改;

(四)消防設備設施無法正常使用的,由消防、房管部門負責督促其物業管理企業及時修復;

(五)在屋面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改變地下車庫用途等影響消防安全的,由規劃部門負責督促相關責任人及時整改;

(六)在高層建筑內擅自改裝燃氣管道的,由市政園林部門負責督促相關責任人及時整改;

(七)違法安裝戶外廣告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負責督促相關責任人及時整改;

(八)在高層建筑內的經營性場所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由消防部門負責督促其物業管理企業及時整改,工商部門配合落實整改;

(九)自行管理的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隱患整治由自管單位負責,消防部門負責監督落實。

三、時間安排

1、排查階段(6月15日—7月15日)。由鎮政府牽頭房管等成員單位進行一次排摸,摸清區域內高層建筑的基本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對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高層建筑進行匯總,并按隱患的輕重緩急程度進行分類,將分類的有關信息上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2、整改階段(7月16日—11月6日)。將分類的有關信息分發到高層建筑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企業和相關的職能部門。由各自開展自查自糾。自查單位根據消防安全隱患的實際情況,制定整改方案,落實工作責任,并在限期內整改合格。鎮政府在單位自查自改的基礎上,組織相關單位全面開展隱患整改督查工作。對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單位,要落實責任人,發限期整改通知書。

3、復查階段(11月6日—11月20日)。按照整治標準,對各單位整改情況進行全面復查,發現期滿未落實整改任務的,將上報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領導小組組織力量進行聯合執法,采取有效的強制措施,逐項逐條地督促整改,確保消防各類事故隱患

4、驗收階段(11月21日—12月31日)。復查工作結束后,由市、鎮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和整治要求進行檢查驗收,查漏補缺,鞏固整治成果,并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為切實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經鎮黨委政府同意,決定成立以鎮長*等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鎮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協調和指導整治工作的開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李華友為辦公室主任,聯系人為姚洋,聯系電話:*。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加強配合,形成合力,全面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

(二)廣泛宣傳,強化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種形式、各種渠道,深入宣傳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時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對消防安全隱患嚴重且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業主(單位),要堅決予以曝光。

篇6

一、指導思想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市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試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進一步強化對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加強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切實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努力提高街沿街業戶、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火災防范能力,夯實消防安全各項工作基礎,盡快實現商業街消防安全形勢好轉,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二、整治目標和工作任務

針對街消防硬件尚不完善,情況復雜的實際情況,以消除居民用電、用氣不規范,違章搭建、消防通道不暢、消防水源不足等火災隱患,增強居民消防意識為目標,由區、街兩級財政共同投入,對商業街消防安全進行專項整治,嚴格消防安全管理,逐步改善消防安全環境。同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長效監督管理機制,努力實現商業街消防安全形勢根本好轉和長治久安。

主要整治內容:1.消防設備、設施缺少、損壞,街內店鋪燃氣、用電安全隱患;2.街內占道經營、亂擺亂放、垃圾死角、停放車輛等影響疏散的安全隱患;3.街內經營商戶消防安全意識差,自救、逃生技能缺乏等安全隱患;4.人員力量、資金投入缺乏,體制機制不暢等管理問題。

三、責任分工

(一)區安委會辦公室(區安監局)

1.負責本次集中整治的牽頭抓總工作,負責整治經費的審核、撥付。

2.負責協調組織公安、消防等部門定期組織街巷內商戶開展消防演練。

3.負責協調組織公安、消防、質監等職能部門對街內業戶、居民的安全生產、消防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全民安全意識。

(二)區消防大隊(歷下公安分局)

1.負責對街內所有場所進行全面摸底、排查火災隱患,并分析匯總。

2.加強消防執法檢查,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責令沿線業戶做好以下消防整改工作:一是對小餐飲場所內電氣線路進行穿管,加裝漏電保護裝置;二是使用市供氣部門符合相應標準的專用瓶裝液化氣,廚房安裝乙級防火門,與其他部位進行有效隔離;三是主體建筑應滿足二級耐火等級以上要求;四是廚房按照3.6米距離設置簡易自動噴淋設施和獨立式自動報警裝置;五是油煙機每天一清理;六是小旅館二層及以上的每個房間配置一條逃生繩,每個房間安裝獨立式自動報警裝置。(泉城路街道辦事處配合)

3.懸掛、張貼各類消防安全標識、警示、提示牌板,監督、指導各業戶對員工定期進行消防培訓,掌握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和九小場所“一懂三會”的基本內容,員工達到10人以上的業戶開展滅火疏散演練,保證疏散通道安全暢通,消防設施、器材完整好用。(區安監局配合)

4.每周在街內至少組織兩次執法檢查,查處各商戶消防安全違規違法行為;定期對消防巡查員進行培訓。(泉城路街道辦事處配合)

(三)泉城路街道辦事處

1.加大投入,對存在重大隱患的危房進行改造。

2.聯系供電部門整修改造街外部區域的民用、商用、公用電氣線路,增設漏電保護器,論證檢測整個區域公用、民用、營業場所使用的電力總荷載,達到電氣線路敷設規范、電力荷載符合要求。(區市政局配合)

3.對影響消防車通行和人員疏散的隔離樁進行撤除,對街巷兩側占道經營的臨時攤點及場所懸掛的牌匾、廣告牌進行清除(嚴禁廣告牌遮擋窗戶);嚴禁各類機動車輛進入,科學劃定街內住戶非機動車輛停車區域并進行規范管理。(區執法局、公安分局配合)

4.街南北主干線撤掉垃圾筒,加大環衛保潔頻次,增加保潔力量,街巷內垃圾隨產隨清,確保道路暢通。(區城管局配合)

5.加強日常管理,調整人員的配備,增加街管理辦公室人員和環衛保潔員,安排專人加強小型消防車日常維護,確保隨時能夠正常使用。

6.建立起巡查工作責任和兼職消防員值班責任機制,對管理人員分工、責任、培訓等方面研究詳細的規章制度,報區安委會備案。同時,在現有力量的基礎上,再合理調配、增加人員,對街實行24小時監管,督促業戶和居民做好消防防范,一旦有火情發生,做到早發現、早處置、早報警。

(四)歷下交警大隊

負責在街南北兩側設置機動車輛禁行標志。

(五)區市政局

利用街地下供水主管,在適當的位置增設3個消防栓,保證出水壓力,并在每處消防栓設置一個滅火工具箱,放置必備的滅火設備,與消防栓配套使用。(泉城路街道辦事處、區消防大隊配合)

(六)泉城路商業街管委辦

在泉城路街南口劃出停放消防車輛專用停車位。

四、時間要求

(一)集中排查摸底階段(6月21日-6月27日)。由公安分局、消防大隊組成檢查組按照片區劃分,對街內的所有場所進行全面摸底、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同時進行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做到每家每戶檢查一遍,每家每戶制定一套整改方案。

(二)集中整治階段(6月28日-7月28日)。按照前期排查出的問題,對照整改措施,由區安委會辦公室督促各單位進行火災隱患的整改。

(三)全面驗收階段(7月29日-8月10日)。由安委會組織公安分局、消防大隊等單位組成聯合檢查組,依據整改方案和建設標準,對所有場所進行集中檢查驗收。

(四)鞏固總結階段(8月11日-8月30日)。在全面驗收的基礎上,由公安、安監、消防、城管、執法、市政等職能部門和泉城路街道辦事處、泉城路商業街管委辦,對綜合整治情況進行總結,各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確定長效管理的措施機制,最終研究建立起街安全方面綜合管理的長效機制。

五、工作措施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消防安全關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關系改革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是全面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是打造“平安歷下”的重要抓手。各有關單位要統一思想,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街消防安全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采取高壓態勢,扎扎實實地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從根本上解決好商業街各類消防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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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違章建筑。

(一)違反鎮總體規劃及區域詳細規劃的各項建筑工程;

(二)未經市規劃局或建設管理部門審查批準,未辦理“一書二證”或“一書一證”,無證施工的各項建筑工程;

(三)未按規劃許可證和建筑施工許可證批準內容建設,擅自改變位置、面積、層數、立面、結構和用途的建筑工程;

(四)未按總體規劃要求,退讓道路紅線的建筑工程;

(五)騎壓各類管道、電力、電訊電纜、測量水文標志及占用維護地帶的;

(六)在借用(或租用)土地上修建的永久、半永久性建筑物;

(七)期滿不拆,自行轉讓或改變用途的一切臨時建筑物和構筑物;

(八)在現有房屋周圍、房頂、陽臺等處搭設的一切附屬建筑物(包括破墻開店);

(九)危及建筑結構或影響鄰居安全、日照、通風、采光等居住環境的;

(十)占用道路、人行道、街巷、城鎮公共綠地、專用綠地、消防通道,影響消防交通安全及鎮容鎮貌的;

(十一)農村生產隊或村民在鎮域主要道路兩側20米范圍內,未經鎮規劃、城建管理部門批準修建或擴建的建筑物;

(十二)農村生產隊或村民私自出租土地或利用自留地,修建的一切建筑物、構筑物;

(十三)集體或個人在鎮域擅自占用國家或集體土地、公共設施、行人道路,修建或擴建的建筑物。

二、整治的范圍和對象

在鎮鎮域范圍內各類違章建筑。

三、整治時間和要求

此次專項治理活動從4月28日開始至6月28日為違章建筑清理階段。各行政村(社區)對在建違章建筑進行清查,堅決按照有關規定執行,杜絕違章建筑行為的發生。對已建違章建筑根據各村的實際情況進行處理或拆除。所建的所有違章建筑,一經發現或群眾舉報的必須徹底清除。各行政村應根據專項整治要求,認真開展自查活動,做到有布置、有檢查、有總結,確保此項活動取得實效。

四、整治應遵循的原則

整治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各行政村村民委員會有義務監督、協調并處理好各村轄區內的在建違章建筑行為,并指定專人分管負責。如遇重大違章行為,所在村處理確有難度的,應填報《投訴件轉辦表》至鎮建管所,進行違章建筑的確認,后由城管隊負責違章建筑的協調和處理。違章建筑行為情節較為惡劣的,將由城管辦聯合土管、建管等部門進行綜合執法。

五、違章建筑整治職能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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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標任務

在局機關和上級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配合安委會、安委辦、安監局、消防委等職能部門,著力解決本行業、本單位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嚴格落實本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嚴厲查處消防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堵住消防安全監管工作漏洞,確保本行業、本單位消防安全總體形勢良好,監管措施有力有序。

二、組織領導

局機關成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為副組長,各經辦單位負責人和局機關安全辦主任為成員,設立專門的辦公室,專項治理整頓各機關單位、基層中心、窗口服務單位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問題。各單位也有成立專項工作整治領導小組,落實專人抓隱患排查、上下聯系和具體整改工作。

三、排點

(一)機關單位排點

一是重點整治消防通道不暢問題;二是重點整治人群集聚場所安全防范措施不足問題;三是機關財務檔案室規范管理問題;四是機關檔案室和重點科室安全防護問題;五是機關單位電路老化、機器設備和用電管理安全問題;六是全員消防安全知識普及和安全防范問題;七是安全值班缺位問題。

(二)窗口單位排點

一是窗口服務臺面、地面資料亂堆亂放問題;二是辦公、電器設備使用維護問題;三是社保檔案室規范管理問題;四是消防安全防護不到位問題;五是全員消防安全知識普及和應急演練問題。

(三)基層服務中心排點

一是辦公設備使用和維護不當問題;二是網路安全監管問題;三是居民參保檔案規范管理問題;四是安全值班到崗到位問題。

四、整治時間

專項整治時間從2014年3月20日至7月10日,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1日前)

各單位在局機關和上級安全職能部門的領導下,廣泛開展宣傳動員,建立組織機構,明確崗位職能職責,進行周密部署,認真開展本單位消防安全隱患排查,研究制定適合自身特色的實施方案,增強全體干部職工整改火災隱患的自覺性,積極營造良好的火患整治工作氛圍,并適時開展教育培訓。

(二)重點整治階段(4月2日至6月28日)

根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部署,分期分批開展重點督查和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對重點單位、崗位、科室進行全方位、拉網式整治。具體分為三步實施。

1.4月2日至5月4日,重點對局機關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回頭看”,查找遺漏,彌補缺失;

2.5月5日至5月31日,重點對直屬各單位、窗口服務行業進行重點排查整治;

3.6月1日至7月1日,重點對鄉鎮(城區)各中心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治。

(三)考核驗收階段(6月29日至7月10日)

局機關配合區消防委開展重點督查,以抽查方式進行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回頭看”考核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提高認識。消防安全是人社系統頭等安全大事,各單位切不可掉以輕心,要加強組織領導,增強干部職工消防安全意識,全員全面自覺主動參與到整治消防安全隱患的行動中來,形成較大工作合力,堅決杜絕和制止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領導不力、監管不力、參與不力、整治不力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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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為依據,按照“標木兼治”、“屬地管理”、“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市場開辦單位全面負責、經營者積極參與”的原則和“出重拳、下猛藥、見實效”的工作要求,大力整治和消除市場安全隱患,堅決防止市場群死群傷安全事故的發生,為迎接市委第九次黨代會的順利召開營造良好的市場經營秩序。

二、組織機構

整治工作在局黨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成立以xx局長為組長,副局長xx、紀檢組長xx為副組長,市場監督管理科、辦公室、個私協會、局機關服務中心、各分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xx市xx區工商行政管理局集中開展市場安全隱患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市場監督管理科,辦公室主任由局“整規辦”主任xx兼任、辦公室主要負責協調各單位(部門)之間的工作,指導、督促各分局和機關各部門開展市場火災隱患整治工作,掌握并及時向上級機關通報或報送全局開展整治工作情況。

三、工作職責

各分局負責商場、超市、室內市場等經營單位(經營戶)的安全隱患整治工作。按照《xx市流動人口管理條例》要求,加強對出租房經營活動的檢查監督。辦公室負責對局機關、各分局辦公場地的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四、整治范圍和重點

(一)整治范圍

轄區內商場、超市、室內市場等經營單位(經營戶)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生產經營安全;局機關和分局辦公場所重點部位、設施消防安全等。

(二)整治重點

1、市場(商場、超市、室內市場)消防安全。重點檢查市場消防通道、設施是否配備齊全,符合要求;經營戶用火、用電、用氣是否符合要求;市場開辦單位、經營者簽定的消防安全責任制是否落實等,發現問題,責令限期整改。

2、市場交通安全。重點檢查市場消防交通通道是否通暢,對鎖閉、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影響安全疏散的,應當立即改正;市場、商場、超市進行商品促銷時,要督促遵守有關規定,不應造成堵塞交通。

3、“多合一”建筑。重點檢查利用“多合一”建筑住宅進行經營活動,特別是進行涉及易燃爆物品的經營行為。發現在“多合一”建筑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生產、使用、經營、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責令改正。

4、學校及學校周邊。重點對學校及學校周邊市場(商場)、店鋪(攤點)經銷、使用液化氣等易燃易爆危險品和使用電爐明火進行檢查,發現具有火災危險性、影響學校及周邊消防安全的,責令限期整改或立即改正。

五、工作步驟

(一)組織動員、調查摸底階段(8月14日至8月25日)

各分局對整治范圍進行拉網式、地毯式排查,切實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具體摸清轄區內共有多少個市場(其中:商場、超市、室內市場各有多少個);有證市場多少個、無證多少個;有消防合格證市場多少個,無證多少個;存在安全隱患市場多少個;發現火險隱患或不安全因素多少條。

(二)集中整治階段(8月26日至10月20日)

根據調查(排查)摸底情況,針對存在安全隱患不同程度,分類進行整治。對不認真進行整改和整改不符合要求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三)督促檢查階段(10月21日至11月5日)

局集中開展市場火災隱患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各分局開展集中開展市場火災隱患整治工作進行督查檢查。督促檢查中發現對整治工作不力,工作不落實,走過場的,責令重新從頭開展整治工作。各分局也要對各巡查組的整治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四)總結階段(11月6日至11月15日)

各分局對此次集中開展市場火災隱患整治工作進行全面認真的總結,在總結成績的同時,要找準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完善長效監管機制??偨Y于11月18日前用電子郵件上報局整規辦,以便匯總上報市局整規辦。

六、工作要求

(一)吸取教訓,加強領導,增強做好市場消防安全工作的責任感。“8.10”火災事故的發生,給我們敲了警鐘,我們工商部門要以對人民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總結“8.10”火災事故的慘痛教訓。當前,隨著全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人流、物流的密度進一步加大(特別是城中村),在對各類市場監管工作中,還存在對消防安全重視不夠、投入不足,消防安全責任和管理制度不落實,市場、企業(經營戶)消防安全意識不強等問題,致使誘發火災的因素越來越多。因此,各分局和機關各部門領導要保持清醒頭腦,增強憂患意識、責任意識、政治意識和大局意識,切實加強對各類市場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整治和消除市場火災隱患,務求工作取得實效。

(二)突出重點,注重實效,落實責任,強化監督檢查,加大責任追究。專項整治工作在各級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整治工作中要突出重點,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市場(商場、超市、室內市場),跟蹤督辦,加大整治力度,對多次整改仍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報請政府堅決依法關停一批,在市場消除有可能造成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隱患;對被依法責令停業或關閉的市場(商場、超市、室內市場),在公安消防部門檢查合格之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批準其重新開業或為其辦理有關證照;對干擾、阻撓專項整治工作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從嚴處理;對在專項整治工作中領導不力、執法不嚴、失職瀆職、徊私舞弊的,監察部門要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三)加強市場巡查。各分局要加大對管轄區內各類市場巡查力度,對重點市場、重點部位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巡查,巡查必須有記錄,發現安全隱患必須責令整改,限期整改必須跟蹤巡查,到期必須復查,真正做到隱患不除,工作不止。

(四)深化市場消防宣傳教育,提高市場開辦單位、廣大經營者的消防安全意識。個私協會要把市場消防宣傳教育作為市場監管一項長期性工作,大力推進消防宣傳進市場、進企業(經營戶),動員廣大經營者消防安全從我做起、從身邊做起,積極預防、發現和舉報火災隱患,形成人人關心維護消防安全、人人參與整治火災隱患的良好社會風尚。

(五)各分局和局機關各部門要加強與有關單位的協調,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使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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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全面、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切實落實民政部門各個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認真解決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預防和減少一般事故,堅決防范和遏制較大以上事故,努力實現全年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為全縣民生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檢查范圍、方式

經局班子研究,決定成立檢查組:。重點對福利機構類單位(包括敬老院、光榮院、福利企業等)、服務窗口類單位(殯儀館、公墓管理所、老年活動中心、婚姻登記處、社區服務中心等)、民辦機構類單位(民辦敬老院、幼兒園等)以及特殊人群(低保、重殘等特殊困難人群)進行排查,要突出消防安全隱患、設施設備運行安全隱患、人員安全管理隱患的排查,發現問題馬上整改,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專項行動采取下屬單位和企業自查、民政局督察組督查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16日至6月20日)。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召開會議傳達貫徹全國、全省民政系統安全生產和安全保障工作視頻會議精神,研究部署工作計劃,形成長效機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每個下屬單位的責任人,對于大型機構領導要親自過問,一線督查。

(二)自查自糾階段(6月21日至7月20日)。通過通通知公告、組織民政系統各單位安全生產責任人召開安全生產會議、舉辦消防安全培訓班等形式,動員督促各單位對照標準開展大排查大整治,定期開展電力設備、易燃易爆物品的專項檢查,推行安全檢查登記注冊制度,規范生產秩序,強化從業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加強辦公區消防設施建設,保證消防設施完好有效,保證消防通道暢通,提高火災防御能力。各單位要將安全生產自查自糾情況及時報告縣民政局。

(三)全面督查整治階段(7月21日至9月20日)。由局督察組采取定期檢查與突擊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到各下屬單位、福利企業、民辦機構等重點單位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同時重點突出敬老院、光榮院、兒童福利機構等單位和特殊困難群眾的人員安全管理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切實提出整改措施并立即加以改正,對有安全隱患的地方要采取措施嚴加防范,確保不出安全事故。

(四)檢查驗收階段(9月21日至10月10日)。組織對各單位的安全生產整改情況進行驗收。各單位認真總結工作經驗,研究制定長效管理措施,鞏固行動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下屬單位、福利企業要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責任意識、危機意識和大局意識,克服安全生產工作不屬于民生部門主要職責的錯誤認識,把大排查大整治作為當前安全生產的重要任務,迅速作出動員部署和落實。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進行督促檢查,認真組織、細化落實,確保大排查大整治在本單位全面、深入開展。

(二)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各單位要結合各自職責,分解任務、細化方案、強化督查,充分發揮“網格化管理”的作用,積極構建隱患排查治理的常態化機制,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產隱患,做到不留死角、不走過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