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中考革新考慮
時間:2022-11-12 0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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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語文考試改革為突破口,全面推進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改革工作。關于語文中考改革,教育部已于去年4月下發了《關于中考語文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確定包括上海市閔行區在內的全國7個地區作為全國語文中考改革試點單位。各個試點單位認真貫徹執行教育部門的指導意見,進行了一系列改革實踐,取得了一定經驗,得到了教育部有關部門的肯定,《人民教育》今年第5期也作了有關報道。
語文考試改革作為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牽涉到教育內部和外部的諸多因素。這里僅就考試命題的改革談兩點認識。
一、命題內容應體現語文教學的主要目標
教學目標是教學評價的基本準則。上海《全日制九年制義務教育語文學科課程標準(試用)》指出:“語文教學的任務是培養學生正確理解和運用祖國語言文字的能力,傳授語文知識,并根據學科自身的特點,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審美等教育。”由此可見,語文教學的目標是一個由多種因素構成的多元化的復合體,包括語文知識、語文能力、思想品德、審美情趣、方法習慣等多個組成部分。其中,語文教學的核心任務是培養學生的語文能力。因此,語文中考命題應該以能力立意而非以知識立意。
教學中,適當傳授必要的語文知識無疑是十分必要的,它有助于提高學生的語文能力和文化素養。但是有知識不等于就有能力,因為從知識到能力還需要一個轉化的過程,需要進行扎實的訓練,而能力強則必然具有寬厚的知識基礎。因而,從考查角度講,就應該著重看他運用知識的能力,就像判斷一個木匠的水平如何,要看他能不能做出既美觀又牢固的家具,而不是看他懂得多少做家具的知識。以能力立意既能檢測出學生真實的語文水平,又能引導知識教學走上為能力服務的正途。
由此看來,試題中過多的基礎知識的考查,以及閱讀理解部分許多非能力題的設置,是造成一些學生語文“高分低能”的重要原因之一。某些閱讀試題,很短的一段閱讀材料,意思并不難懂,但可以出十幾道題目,做對一兩題同做對全部題目沒有實質性區別;有的一篇文章后面七八道題,大多是些跟閱讀能力無多大關系的知識性題,或是些外在于文章實質的細枝末節的問題,全做對了,結果卻是連文章寫什么還沒讀懂。這就是以知識立意,把文章作為考查語文知識的材料,將閱讀能力的考查異化為語文知識的考查,是把能力知識化,而不是把知識能力化。這就難怪許多具有很強語文能力的學者、作家,因為不熟悉語文教學的那套“概念”“術語”,鬧出語文考試不及格的笑話。
以能力立意,就基礎知識的考查來說,就是要強調實用。基礎知識的教學要做到“精要、好懂、有用”,不片面追求知識的全面系統,強調運用。而基礎知識的考查,更應該強調實用性,不應糾纏于名詞、術語、概念,盡量避免孤立地、靜止地檢測知識的識記和辨析,而應結合具體語境從閱讀理解角度考查,以及通過寫作考查知識的運用。同時,要精減內容,降低權重,減輕負擔,在檢測知識中考查能力。
閱讀能力的考查,要突出對閱讀材料的整體理解。整體理解是閱讀的規律。考查應著眼于整體,向全面理解、整體把握方面側重。即依據文章的特點,抓住文章的主旨、思路、篇章結構及表現方法這些全局性的問題設計題目;即使咬文嚼字,也要不離段篇,爭取“牽一詞(句)而動全身”。不能死扣片言只語,設計些零零碎碎的枝節問題,任意肢解文章,造成只見樹木,不見森林。否則,不僅難以有效地檢測實際的語文能力,而且對教學將會產生誤導。
要加強語文綜合能力的考查。語文水平的主要標志是看語文綜合能力的高低。作文,是語文綜合能力的集中反映,既體現了一個人的認識水平和思維能力,又體現了語文知識的運用能力和閱讀水平的高低,最能代表一個人的語文水平,因而世界各國都十分重視作文教學和作文考查。據介紹,1986年,當時的蘇聯高考工作方面,采取了一個大的舉措:由過去文理分科考多門,改為所有考生只考三門。第一門是所有考生必考;第二門是分類別考;第三門是分專業考。第一門所有考生都必須考的是什么?出人意料的是作文。當時的蘇聯教育部長在回答記者問的時候說:作文不僅能代表語文能力,而且也反映人的綜合能力。原蘇聯的這一改革舉措,與我們“”前語文高考只考一篇作文的思路不謀而合,是很令人深思的。因此,我認為語文考查,無論高考還是中考,都應逐步加大作文考查的力度。至于作文評分誤差的控制,是可以想辦法逐步完善的。閔行區根據教育部的指導意見,已于去年在中考作文閱卷中采用三人獨立評分,并引進計算機進行評分質量監控,較好地解決了中考“中考一篇作文”的評分難題。
二.試題形式應符合語文學科的特點
語文考試該不該用標準化試題,人們的意見不一。贊成者認為標準化試題有許多優點,如客觀性強,知識覆蓋面大,易于評分操作,很適合大規模的考試。全國語文高考選擇題至今仍占較大比分。反對者則認為標準化試題有明顯不足,認為這種題型只適合考查求同思維,不適合考查求異思維;只能考查思維的結果,不能考查思維的過程;經常運用符合標記代替操作,很難反映語言的實際運用能力。
其實,兩種意見都不無道理。唯物辯證法告訴我們,任何事物皆有利弊,關鍵在于要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某種做法如果利大于弊,就該積極采用;弊大于利,就該摒棄。選擇題是否該用,判斷的標準應該看它是否符合學科特點,是否有利于有效檢測實際能力,以及能否對教學產生積極的導向作用。至于操作上的困難,并不是判斷的主要依據,因噎廢食是不足取的。
關于這一點,教育部關于語文中考的意見明確指出,要“嚴格控制客觀題的題量”。這是符合語文學科特點的,是正確的導向。我認為,選擇題盡管有某些優點,但僅是操作上的,它的缺陷和弊病遠遠大于它的優點。首先,它不能從本質上最大限度地檢測語文能力,即不能有效地反映正確理解和運用語言文字的能力。從理解角度看,選擇題的選項給出了思維的結果,它就必然在一定程度上提示了思維的方向和過程。也就是說,考生即使選出了正確的答案,也不以說明是他正確思維的結果。從運用角度看,選擇題更有致命的弱點,那就是看不出考生運用語言文字的表述能力。換句話說,如果改用簡答題之類的文字表述題,學生的語言運用能力就會看得一清二楚。有人或許會說,選擇題在檢測基礎知識方面還是有效的吧。其實也未必。舉個簡單的例子,讀拼音寫漢字,用選擇題的題型,檢測出的只是認讀能力,不能檢測出他是否真正會寫。如改為填空,他就可能寫錯。所以,即使是考查基礎知識,其功能也是很有限的。然而目前,許多省市和地區的語文中考,不僅用大量選擇題考基礎知識,削弱了閱讀和寫作能力考查的力度,在閱讀理解部分也采用選擇題型,這是難以實現考試的檢測功能的。
其次,大量采用選擇題,對教學的導向是不利的。有考試就必然有應試。這樣考,平時就會這樣練。我們常常看到,許多學生不是把精力放在多讀多寫和體驗感悟上,而是把時間大量花費在打鉤畫圈,學生負擔有增無減。加上選擇題的編制要求很高,難度很大,而目前大多數的選擇題的編制水平較低,猜謎式、游戲式的現象很普遍。學生對這類題目實在難以把握,大量時間花在了對那些似是而非的答案的推敲上,長此以往,真正的閱讀訓練得不到加強,語言表述能力就越來越差。而這類非此即彼的操練被反復強化,就會逐漸內化為他的思維方式,導致思維的單一化和機械化,個性和創造力得不到發揮。
本來,作為一種題型,本身無所謂好壞。標準化題型或許適合其他某些學科,但對語文學科實為弊多利少。尤其是語文學科,語言文字的模糊性、多義性及以語言文字的運用能力為核心的教學目標,決定了語文考查更適合用簡答、作文這類以文字表述形式為特征的題型。有關資料表明,標準化考試的方法是1985年從香港引進的,而香港1986年就停止了標準化考試。前蘇聯從1986年起也廢除了標準化考試。這一現象,對我們應該是有所啟示的。
語文中考改革雖不像高考那樣牽涉面廣,所起的影響大,但它承擔著為一個地區九年制義務教育進行質量檢測和人才選拔的重任。同時,由于長期以來,人們習慣于視升學考試為平時教學的“指揮棒”,考試的導向作用客觀存在。因此,如何充分發揮語文中考的選拔功能和積極的導向作用,進一步推進語文學科的素質教育,這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重大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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