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經說管理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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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1983年第一屆"中國敦煌·吐魯番學會",我曾提交了《中國散韻相間、兼說兼唱之文體的來源--且談"變文"之"變"》的論文(載《敦煌學輯刊》1983年8月創刊號(總第四期)。)那篇論文,提出了如下的一些主要論點一,散韻相間、兼說兼唱之文體,于中國本土早在先秦已經成熟確立;二,楚漢"辭賦"是梵文"經偈"異質同構的對應形式;三,中國佛教之"偈贊",名為"梵唄",實系楚漢之聲;四,"變文"即唱導化俗的"談辯"、"應變"之文。
這些論點中,第一、二兩點,曾有林家平先生在其1986年第3期《蘭州學刊》所載之《試議拓展敦煌學研究的空間》一文,以及他與寧強、羅華慶合著的《中國敦煌學史》之有關章節中表示欣賞;第三一點曾有朱綠梅(案:即王小盾)《也談敦煌講唱詞的音樂淵源》一文(載《敦煌學輯刊》,1985年第1期,總第七期。)提出質疑,而且我也有針對的答辯;(牛龍菲《討其源流,信興楚而盛漢--答朱綠梅》,載1985年第2期,總第八期《敦煌學輯刊》。)第四一點,至今尚未見有人評論。
在我自己,于那篇論文的四個主要論點中,最覺不滿的是第四一點。
當時雖已認為:"''''變文''''之''''變'''',當有非文體概念的其它含義。"但終覺在未找到"經變"確切語源的情況下,我"以一''''變''''字而兼及''''辯''''、''''變''''二義"之有關其功能的論說,難逃"牽強附會"之譏。故于"變文"一端,只是"且談",而未敢專論。
在我心目中,有一個根深蒂固的觀念一切名謂,總有其固有的語源。
"變文"一語,不要說"至今還沒有找出譯文或對音的梵文";(王重民《敦煌變文研究》,原載1981年第2期《中華文史論叢》,可見周紹良、白化文編《敦煌變文論文錄》,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4月第1版,上冊第285頁。)即使是找出了譯文或對音的梵文,也當如王重民先生所說:"''''變''''字在漢語內應首先具有相適應的意義"(同上)。
可惜的是:前此向未有人在漢語中找出"變文"之"變"的真正語源,其意也向未有確訓達詁。
因此,1985年提交新疆烏魯木齊"中國敦煌·吐魯番學會一九八五年學術討論會"上,筆者又提交了本文,以做進一步的探討。
本文自1985年提交上述學術討論會之后,又曾見有北京《讀書》1988年第4期金克木《"變文"的"變"的來源》、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饒宗頤《饒宗頤史學論著選》之《從"睒變"論變文與圖繪只關系》等文。這些論文所及,正如敦煌《敦煌研究》2000年第2期張鴻勛先生《變文研究評述二題--敦煌變文研究回顧與思考之一》所說:不過"表明從古梵語中尋找''''變''''字的工作,至今尚未結束"而已。此外,還見有廣州《華原》1995年第1期姜伯勤先生《變文的南方源頭與敦煌的唱導法匠》。此文雖然在隋代吉藏《中觀論疏》中找到了"釋此八不,變文易體,方言甚多"的文字,但這已然是"流",而不是"源"。不僅如此,姜先生所謂"因為博通眾典,在唱說時遂對正式的經文文體加以變通,從而''''應變無盡''''。這是最廣義的''''變文''''概念"之言,也并沒有超出本文當年的論說。
若干年來,我一直留心于此。從本文第一次成稿的1985年5月至今,我也依然在注視著有關此一問題的研究動態。綜合考量,我依然堅持如下之或許可以供同人參考的意見"變文"之"變"者,實系中國固有之"經·說"、"經·傳"、"經·變"之"變"。
一,"經·變"之制乃中國固有
中國固有之"六經"《易經》、《書經》、《詩經》、《禮經》、《樂經》、《春秋》,(案:《樂經》已亡。)正如梁啟超所論:"古書槧于竹簡,傳寫甚難,故凡著述者文皆極簡?!独献印穬H五千言,《墨經》不逾六千言,孔子作《春秋》亦義豐而文約,而微言大義,皆在口說。"(梁啟超《墨經校釋》,中華書局民國二十五年三月版,第二頁。)《墨子·經上》有言:"說,所以明也。"故《墨辯》有《經上》篇,又有《經說上》篇;有《經下》篇,又有《經說下》篇?!俄n子·外儲說》亦有《經》、《說》之制。此正如梁啟超所說:"欲明經,當求其義于經說。"(同上。)此《經》、《說》之制,先有晉人魯勝《墨辯注序》發明,(《晉書·魯勝傳》存其《序》說:"《墨辯》有上、下《經》,《經》各有《說》。")后又有唐人杜牧言之,(《樊川文集·答莊充書》說:"復觀自古序其文者,皆后世宗師其人而為之,《詩》、《書》、《春秋左氏》以降,百家之說,皆是也"。案:這里所謂"百家之說"的"說",便是"經說"之"說"。)"自梁(啟超)氏篤守此例,乃能將經與說之關系,確定而不移。"(范耕研《墨辯疏證》,商務印書館民國二十四年十一月版,第六頁。)近人欒調甫先生又更指出:"蓋《墨辯》之有說、辯,猶因明之有立、破。"(欒調甫《墨子研究論文集·平章胡墨辯之爭》,人民出版社1957年6月版,第35頁。)至此,"依經以辯理"、"錯綜經文以盡其變",(語出杜預《春秋左氏傳序》。)"爰俞雅辯,暢辯微理"(欒調甫《墨子研究論文集·墨子要略》,人民出版社1957年6月版,第97頁。)的"說"、"辯"("變")功能,遂大白于天下。
此《經》、《說》之名,后又移易為《經》、《傳》。據《尚書正義》"漢室龍興,開設學校,旁求儒雅,以闡大猷。濟南伏生,年過九十,失其本經,口以傳授。裁二十余篇,以其上古之書,謂之《尚書》"之言,此所謂《尚書》者,已非"本經",而是"口傳",即"本經"之"傳"。又據《漢書·藝文志》,道家學理也有《傅氏經說》和《鄰氏經傳》等不同的《說》、《傳》。
西漢之時,經師傳經之業大盛,立為博士者亦不在少數。此所謂《經傳》,與《經說》大半傳述圣人口說已略有不同。此正如杜預《春秋左氏傳序》所說:"《經》者不刊之書也。故,《傳》,或先《經》以始事;或后《經》以終義;或依《經》以辯理;或錯《經》以合異;隨義而發。其例之所重,舊史遺文,略不盡舉,非圣人所修之要故也。"正因如此,蔣伯潛先生才說:"圣人所作曰''''經'''',賢人所述以釋經旨者為''''傳''''"。(蔣伯潛《十三經概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4月版,第427頁。)西漢、東漢以及從此之后經師所依之先秦經傳,即如《春秋》而言,便有《左氏》、《公羊》、《谷粱》、《鄒氏》、《夾氏》等不同的《傳》。
此所謂《傳》,又有偏離《經》之主旨者,古人稱為《外傳》。如,三國韋昭在《國語·敘》中便曾說過:"其文不主于《經》,故號曰《外傳》。"杜預《春秋左氏傳序》有言:《傳》者,"錯綜經文以盡其變。"故,"稱''''書''''、''''不書''''、''''先書''''、''''故書''''、''''不言''''、''''不稱''''、''''書曰''''之類,皆所以起新舊,發大義,謂之變例。"依此之言,似乎,在"六經皆史"(語出章學誠《文史通義》卷一《內篇一·易教上》)的中國,作為記錄史事的"經傳",相當于"外傳"者,又有"變例"的一體。
此所謂之"變例",筆者所經見之文獻,尚未有專名。但或許與楊雄《法言》所謂"五經"之"變"的稱謂有關。筆者所謂"經變"者,正是指此"經傳"之"變例"。
《春秋繁露》卷二《竹林第三》有言:"《春秋》無通辭,從變而移。"杜預《春秋左氏傳序》所謂的"變例",與此似也有相通之處。所謂"通辭",是指論說"道常"的言辭。(案:所謂"道常",猶如今日所說的"規律"。)而所謂"從變而移"的"經變",其與"通辭"的關系,似可參考蔣伯潛先生所著《十三經概論》一書中《春秋經傳概論》一章所引諸家之言論之。
蔣伯潛先生說:"《公羊》、《谷梁》為''''傳''''之正體;《左傳》則是''''史傳''''非''''經傳''''之傳之正體也。"作為"非''''經傳''''之傳之正體也"的《春秋左氏傳》,有"《春秋》所無者,或自為傳"(劉安世);"《左氏》傳事不傳義,是以詳于史而事未必實"(葉夢得);"《左氏》艷而富,其失也誣"(范寧);"《左氏》有無經之傳,失其根本"(權德輿);"又有釋不書于經之事者"(蔣伯潛);"有于經傳不合處,不云傳誤,而云經誤;其注亦多強經以就傳"(蔣伯潛)的特征。此所謂"經變"即"經傳"之"變例",其與"經"的關系;比之"傳"與"經"的關系、"說"與"經"的關系,要更加強調史事的傳述,并帶有"演義"的意味。
正因"經傳"之"變例",有"詳于史"、"艷而富"的特征,故有十分豐富的形態。楊雄《法言·寡見》曾說:"司馬子長有言曰:''''五經不如《老子》之約也,當年不能極其變,終身不能究其業''''。"這里,所謂的"五經""其變",即《樂經》亡佚之后的《易》、《書》、《詩》、《禮》、《春秋》的各種《說》、《傳》、《變》。
又,王重民先生也曾指出:"《隋書·經籍志》子部兵類有《投壺經》一卷,《投壺變》一卷。"(王重民《敦煌變文研究》,第287頁。)綜上資料,所謂《說》、《傳》、《變》三者,蓋有兩義1,詮釋其《經》,引申其旨。
2,與"道常"對應的"事變"。
在"六經皆史"的中國,《說》、《傳》、《變》三者,特別是《傳》、《變》二者,常常是以具體的歷史事變來詮釋《經》中的"道常"。故,《春秋繁露》卷五《十指第十二》說:"《春秋》二百二十四年之文,天下之大,事變之博,無不有也?!e事變見有重焉,則百姓安矣;見事變之所至者,則得失審矣。"在以"事變"映證"道常"這一點上,《說》、《傳》、《變》三者,特別是《傳》、《變》二者,"率名異而實同"。(語出劉永濟《十四朝文學要略》,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2月版,第89頁。)敦煌遺書中《劉家太子變》之所以又稱作《劉家太子傳》,《后土夫人變》之所以又稱作《后土夫人傳》,正是因為如此。
除此而外,《說》、《傳》、《變》三者,特別是《傳》、《變》二者,在"六經皆史"的中國,還有"傳聞于未聞之者"(語出張衡《西京賦》)的史學-文學功能。太史公于此,有明確的申明。他在《史記·管晏列傳第二》中說:"吾讀管氏《牧民》、《山高》、《承馬》、《輕重》、《九府》,及《晏子春秋》,詳哉其言之也。既見其著書,欲觀其行事,故次其傳。至其書,世多有之,是以不論,論其佚事。"此所謂"佚事"者,是所謂"傳聞"之類。正如董仲舒《春秋繁露·楚莊王第一》所說:"有''''見'''',有''''聞'''',有''''傳聞''''"。王子年《拾遺記》所記,多為"《史記》略而不錄"之事。晉·葛洪《<西京雜記>跋》稱其書鈔自劉子駿《漢書》,目的是"以裨(班固)《漢書》之闕。"劉勰《文心雕龍·史傳》有言:"俗皆愛奇,莫顧實理。傳聞而欲偉其事,錄遠而欲詳其跡。于是棄同即異,穿鑿旁說,舊史所無,我書則傳。"故,此一類傳聞史事的《傳》、《變》之文,雖確"依經起義"(語出章學誠《文史通義·傳記》),"附經間出"(語出劉勰《文心雕龍·史傳》);"推詳往跡,則影徹經史;考驗真怪,則葉附圖籍"(語出王子年《拾遺記》之蕭綺《序》);但又踵事增華,奇變詭異。"愛博多奇"、"廣異宏麗"(語出王子年《拾遺記》之蕭綺《錄曰》)。正如魯迅先生指出的那樣:"講史之體,在歷敘史實而雜以虛詞。""大抵史上大事,既無發揮,一涉細故,便多增飾"(語出魯迅《中國文學史略》)。
這種傳統,初始于《春秋左氏傳》,又為太史公司馬遷所發展成熟。故,明人徐師曾《文體明辨序說·傳》中才說:"按字書云:''''傳者,傳也,記載事跡以傳于后世也''''。自漢司馬遷作《史記》,創為《列傳》以紀一人之始終,而后世史家卒莫能易。嗣是山林里巷,或有隱德而弗彰,或有細人而可法,則皆為之作傳以傳其事,寓其意;而馳騁文墨者,間以滑稽之術雜焉,皆傳體也。故今辨而列之,其品有四:一曰史傳(有正、變二體),二曰家傳,三曰托傳,四曰假傳;使作者有考焉。"有關于此,顧炎武《答湯荊峴書》也曾說及:"附傳于卒之下者,正也;不系卒而別見者,變也。"以此例之,今之敦煌卷子中講唱歷史故事的"變文",正是西晉人杜預所說"錯綜經文以盡其變"的"傳"之"變例";正是明人徐師曾《文體明辨序說·傳》中所說的"史傳",且是其所說之"史傳"的"變體";正是清人顧炎武所說"傳"之"正"、"變"二體的"變體"。此正所謂"博之九經、三史、諸子以窮其變"(語出王士禎《帶經堂詩話》)。
此一類"變體史傳",很為正統經學家和史學家所垢病。(案:"變文"在隋唐之后的湮沒,與此不無關系。)如《孔子家語卷五·五帝德第二十三》所載宰我的話便說:"上世之傳,隱微之說,卒采之辯(變),諳忽之意,非君子之道者。"唐人劉知幾《史通》也說:"始自兩漢,迄乎三國,國史之文,日傷煩富。逮晉已降,流宕逾遠。必尋其冗句,摘其煩詞,一行之間,必繆增數字;尺紙之內,恒虛費數行。夫聚蚊成雷,群經折軸,況于章句不節,言詞莫限,載之兼兩,曷足道哉。""自茲以降,史道陵夷,作者蕪音累句,云蒸泉涌。其為文也,大抵編句不只,捶句皆雙,修短取均,奇偶相配。故應以一言以蔽之者,輒足為二言;應以三句成文者,必分為四句;彌漫重沓,不知所載。""其立言也,或虛加練飾,或體兼賦誦,詞類俳優;文非文,史非史。"直到當代,史學家呂思勉先生仍在《兩晉南北朝史》中說:"【魏晉時儒家講經】義例無窮,皆多新異?!瓕W者以此益奇之,而以辨能飾非,好為詭說,由是業不久傳。此等人可以為人師乎?然以詭詞動眾,亦能取寵一時,而鏗鏗說經者,或反為人所譏評焉。""當時傳經,最重講說。講說之間,唯音辭風采是尚,或取辯于口給以御人,能平心研討者蓋寡。"如不論價值觀念的差異與褒貶,以此反觀敦煌"變文",恰正如其所說。
二,佛教變文的五種"變態"
作為與"經-道常"對應的"史-事變",是"變"字的本義。然而,出于"經說"、"經傳"、"經變"的敦煌"變文"之"變"的內涵,尚不止于此,還有"與事而興"的"無窮變態"一義。此所謂"無窮變態",亦有中國固有的傳統在。
《易經·系辭上》有言:"通變之為事?!斓刈兓?,圣人效之。"《系辭下》也說:"為道也屢遷,變動不居。不可為典要,唯變是從。"如果說,佛教強調"佛是至極,至極則無變";"至極以不變為性"(釋慧遠語,出《歷代三寶紀·卷第七》)的話;那末,《易經》強調的則是"變易"本身以及"變易"本身的"不易"。換言之,所謂"易之三義"之一的"變易",是就"運動本身"而言,而所謂"不易",則是就"運動本身"之"恒久不易"的性質而言。
蘇軾《柳宗元六祖碑題記》有言:"釋迦以文設教,其譯于中國必托于儒之能言者,然后傳遠。"任二北先生《唐聲詩》亦有言:"佛教宣傳方法之原則,是入俗唯恐不深,漢化唯恐不透。"經過華化的中國佛教,逐漸拋棄了"佛是至極,至極則無變"的思想,而更多地強調在"事變"之中去映證"道常",在"事變"之中去領悟"佛性"。
《淮南鴻烈·要略訓》有言:"言道而不言事,則無以與世浮沉;言事而不言道,則無以與化游息。"《淮南鴻烈·人間訓》也說:"知天而不知人,則無以與俗交;知人而不知天,則無以與道游。"華化的中國佛教,正是要"與世浮沉","以與俗交"的世俗宗教。
佛徒以《變文》詮釋、引申其《佛經》,其目的正是為了"托于儒之能言者,然后傳遠。"佛教法師為了達到"應機悟俗"(語出《高僧傳》,卷十四《序錄》)的目的,對自己提出了"張喉則變態無窮"(語出《高僧傳·經師篇·論曰》)的極高要求。此正如《高僧傳·論曰》所說:
唱導者,蓋以宣唱法理,開導眾心也。
昔佛法初傳,于時齋集,止宣唱佛名,依文教禮。至中宵疲極,事資啟悟,乃別請宿德升座說法,或雜序因緣,或旁引比喻。
其后廬山慧遠道業貞華,風才秀發;每至齋集,輒自升高座,躬為導首,廣明三世因果,卻辯一齋大意;后代傳受,遂成永則。故道照、曇穎等十有余人,并駢次相師,各擅名當世。
夫唱導所貴,其事四焉:謂聲、辯、才、博。非聲則無以警眾,非辯則無以適時,非才則言無可采,非博則語無依據。至若響韻鐘鼓,則四眾驚心,聲之為用也;辭吐后發,適會無差,辯之為用也;綺制雕華,文藻橫溢,才之為用也;商榷經論,采撮書史,博之為用也。若能善茲四事,而適以人時(如為出家五眾,則須切語無常,苦陳懺悔;若為君王長者,則須兼引俗典,綺綜成辭;若為悠悠凡庶,則須指事造形,直談聞見;若為山民野處,則須近局言辭,陳斥罪目;凡此變態,與事而興),可謂知時知眾,又能善說。雖然故以懇切感人,傾誠動物,此其上也。
昔草創高僧,本以八科成傳,卻尋唱、導二技,雖于道為末,而悟俗可崇,故加此二條,足成十數。
何者?至如八關初夕,旋繞周行,煙蓋停氛,燈帷清耀,四眾專心,叉指緘默。爾時導師則擎爐慷慨,含吐抑揚,辯出不窮,言應無盡。談無常則令心形戰栗,語地獄則使怖淚交零,征昔因則如見往業,復當果則已示來報,談逸樂則情抱暢悅,敘哀感則灑淚含酸。于是闔眾傾心,舉堂惻愴,五體輸席,碎首陳衷,各各彈指,人人唱佛。爰及中宵后夜,鐘漏將罷,則言星河易轉,勝集難留,又使人懷抱載盈戀慕。當爾之時,導師之為用也。(其間經師轉讀,事見前章。)皆以賞悟適時,拔邪立信。其有一分可稱,故編《高僧傳》之末。
考其所論講說佛法之"變文"的"變態",可列為如下五則1,應物(事)之變,所謂"凡此變態,與事而興。"2,應時之變,所謂"非辯則無以適時。"3,應人之變,所謂"如為出家五眾,……若為君王長者,……若為悠悠凡庶,……若為山民野處"云云。
4,應文之變,所謂"綺制雕華,文藻橫溢","商榷經論,采撮書史。"5,應言之變,所謂"擎爐慷慨,含吐抑揚,辯出不窮,言應無盡。""凡此變態",都是自覺地"與事而興"的結果。這在中國,有悠久的傳統存在。下文于此,將一一分別舉證之。
三,五種"變態"之中國固有傳統
上文言及之中國佛教"變文"的五種"變態",有其深遠的華夏文明傳統。先秦、兩漢、魏晉、乃至隋唐一系列典籍文獻之中,每每言及于此。
1,關于"應物(事)之變"關于"應物(事)之變",《荀子》所言甚明。諸如:
《儒效》"倚物怪變,所未嘗聞也,所未嘗見也,卒然起一方,則舉統類而應之,無所儗怍。"《富國》"治萬變,材萬物,……萬物得宜,事變得應。"《君道》"明達用天地,萬變而不疑。"《天論》"因物而多之,孰與騁物而化之。"(案:"化"從"匕";《說文》曰"匕,變也。")《儒效》"事變得其宜,……言必當理,事必當務。"漢代經師,如荀卿而言"應物(事)之變"者,凡所多見。下特舉二例--《淮南子·要略訓》"統天下,理萬物,應變化,通殊類。"《春秋繁露·精華》"《春秋》無達辭,從變從義而一以奉【天】。"此所謂"經變"之第一種"變態"。
2,關于"應時之變"
《離騷》有言:"固時俗之流從兮,又孰能無變化?""時繽紛其變易兮,又何可以淹留?"有關"應時之變"的論述,在中國古代是屢見而不鮮的。諸如:
《易經·賁卦·彖傳》"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論語·憲問》"子時然后言,人不厭其言。"《莊子·外篇·秋水》"無動而不變,無時而不移。"《莊子·外篇·天運》"故禮義法度者,應時而變者也。"《荀子·天論》"望時而待之,孰與應時而使之。"《荀子·儒效》"修百王之法若辯白黑,有當時之變若數一二?!c時遷徙,與世偃仰,千舉萬變,其道一也。"《史記·太史公自序·》"與時遷移,應物變化,立俗施事,無所不宜。"東方朔《隱真論》"隨時應變,與物俱化。"東方朔《誡子》"與物變化,隨時之宜,無有常家。"《淮南鴻烈·泛論訓》"因時變而制禮樂者,比如師曠之施瑟柱也;所推移上下者無寸尺之度,而靡不中音。"馮衍《顯志賦》"與道翱翔,與時變化。"《文心雕龍·熔裁》"變通以趨時。"《抱樸子·鈞世》"世異語變,……時移世改。"此所謂"經變"之第二種"變態"。
3,關于"應人之變"
《墨辯·貴義》有言:"言則誨";《墨辯·尚賢下》有言:"有道者勸以教人。"方授楚《墨學源流》一書曾說:"墨子之學,愛與智并重,''''物之所以然,與所以知之'''',智之事也;而墨子乃宗教式之教育家,''''有道肆相教誨'''',''''遍從人而說之'''',則''''所以使人知之'''',亦必有其術矣。前者唯在自悟,故有《墨經》中知識論;后者用以悟人,故有其辯學。"(方授楚《墨學源流》,中華書局民國二十六年四月版,第一七三頁。)墨家"上說諸侯,下說列士"(《天志上》),"上說王公大人,次(說)匹夫徒步之士"(《魯問》)的游說實踐,使得其說具有"應人而變"的特點。《墨子》多用方言,又多反復申說,不厭其詳,正是其"宣傳其說于當時賤人之前"(方授楚《墨學源流》,中華書局民國二十六年四月版,第四八頁)的反映。
中國古代的說者,對"人之難說"(語出《莊子·天運》)有極為清醒的認識,對"應人之變"的必要性有充分的自覺。有關于此的論述,比比皆是。諸如:
《論語·衛靈公》"可與言而不與之言,失人;不可與言而與之言,失言。"《論語·雍也》"中人以上,可以語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語上也。"《論語·鄉黨》"孔子于鄉黨,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其在宗廟朝廷,便便如也,唯謹爾;朝與下大夫言,侃侃如也;與上大夫言,訚訚如也;君在,踧踖如也,與與如也。"《莊子·外篇·天運》"夫丘不與化為人。不與化為人,安能化人?"《莊子·外篇·天地》"大聲不入于里耳,《折楊》、《皇夸》(案:皆當時之通俗歌曲名)則嗑然而笑。"《鄧析子》"夫言之術:與智者言,依于博;與博者言,依于辯;與辯者言,依于安;與貴者言,依于勢;與富者言,依于豪;與貧者言,依于利;與勇者言,依于敢;與愚者言,依于說;此言之術也。"《荀子·非相》"凡說之難,以至高接至卑,以至治接至亂,未可直至也。遠舉則病繆,近世則病傭。"《荀子·勸學》"故必由其道至然后接之,非其道則避之。故禮恭而后可與言道之方,辭順而后可與言道之理,色從而后可與言道之致。故未可與言而言謂之傲,可與言而不言謂之隱,不觀氣色而言謂之瞽。故君子不傲,不隱,不瞽。"《韓子·說難》"凡說之難,非吾知之有以說之之難也,又非吾辯之能明吾意之難也,又非吾橫失而能盡之之難也。凡說之難,在知所說之心,可以吾說當之。"《韓子·說難》"此道所得,親近不疑而得盡辭也。"《韓子·難言》"愚者難說也,故君子難言也。"《呂氏春秋·孟夏紀·勸學》"凡說者,兌(悅)之也,非說之也。今世之說者,多弗能兌(悅)而反說之。夫弗能兌(悅)而反說,是拯溺而硾之以石也,是救病而飲之以堇也。"《史記·范雎蔡澤列傳》"范雎、蔡澤,世所謂一切辯士,然游說諸侯,至白首無所遇者,非計策之拙,所為說力少也。"《淮南子·人間訓》"夫以人之所不能聽說人,譬以大牢享野獸,以《九韶》樂飛鳥也。……夫歌《采菱》、發《陽阿》,鄙人聽之,不若此《延路》、《陽局》。(高誘注:《延路》、《陽局》,鄙歌曲也。)非歌者拙也,聽者異也。"《鬼谷子·權》"與智者言,依于博;與拙者言,依于辯;與辯者言,依于要;與貴者言,依于勢;與富者言,依于高;與貧者言,依于利;與賤者言,依于謙;與勇者言,依于敢;與過者言,依于銳;此其術也,而人常反之。……故言多類,事多變;故終日言不失其類,故事不亂。"《伸蒙子》"是以演先王之教,不?萌酥終擼研幸病M魯胖牽緣萌酥艙擼且諄笠病6裼惺ネ僥鼙湫惱擼匆諄蠖研幸印?quot;此所謂"經變"之第三種"變態"。
4,關于"應文之變"
明人徐師曾《文體明辯序說》論及辯說時曾言之:"本乎至當不易之理,而以反復曲折之詞發之。"于此"米鹽博辯"(語出《韓子·說難》)一端,古之圣人賢者論著也常言之。諸如:
《莊子·外篇·駢姆》"駢于辯者,累瓦結繩串句(捶辭),……而楊、墨是也。"《莊子·雜篇·寓言》"寓言十九,重言十七,卮言日出。……和以天倪,因以蔓衍,所以窮年。……非卮言日出,和以天倪,孰得其久。"《韓子·難言》"捷敏辯給,繁于文采。"《韓子·問辯》"以博文為辯。"《韓子·說林》"博于經典,以說人主。"《韓子·八經·參言》"取資乎眾,籍信于辯,而以類飾其私。"(案:此所謂"類"、"私",即《墨辯》中之"達"、"類"、"私"之"類"、"私"。)《呂氏春秋·察今》"博聞辯言。"《史記·滑稽列傳》"博聞辯智。"《谷梁傳序》(晉人范寧著)"左氏艷而富"(朱自清說"艷是文章美,富是材料多"《經典常談》,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81年7月版,第47頁。)陸機《文賦》"佇中區以玄覽,頤情志于《墳》、《典》。"摯虞《文章流別論》"文辭之異,古今之變也。"《宋書·謝靈運傳》"文以情變。"《南齊書·文學傳·論》"委自天機,參之史傳。"《南齊書·文學傳·論》"在?蹺惱攏只擠簿?,若无宣u?,不能代雄?quot;《文選·序》"文之時義遠矣哉!若夫椎輪為大輅之始,大輅寧有椎輪之質?增冰為積水所成,積水曾微增冰之凜?何哉?蓋踵其事而增華,變其本而加厲。物既有之,文亦宜然。隨時變改,難可詳悉。"《文心雕龍·時序》"文變染乎世情,興廢系乎時序。"《文心雕龍·變通》"抑引隨時,變通會適。征之周孔,則文有師矣。"《文心雕龍·宗經》"紀、傳、銘、檄,則《春秋》為根。"《文心雕龍·情采》"莊周云''''辯雕萬物'''',謂藻飾也。韓非云''''艷采辯說''''謂綺麗也,綺麗以艷說,藻飾以辯雕,文辭之變,于斯極矣。"皎然《詩式》"在儒為權,在文為變,在道為方便。"此所謂"經變"之第四種"變態"。
5,關于"應言之變"
掌握了以上四種"變態"的"說經"者,"傳經"者,"變經"者,便可進入"出語不窮"(語出敦煌遺書《晏子賦》,伯二五六四卷)的化境。對此"出語不窮"之"應言之變"的禮贊,在百家爭鳴的先秦達到了高潮。諸如:
《莊子·外篇·田子方》"公即召而問以國事,千轉萬變而不窮。"《莊子·雜篇·天下》"(惠施)不辭而應,不慮而對,遍為萬物說。"《莊子·雜篇·盜趾》"心如泉涌,意如飄風,強足以拒敵,辯足以飾非。"先秦諸子中,荀子于此一端,重視尤甚,論說特豐。諸如:
《非十二子》"宗原應變,曲得其宜,如是然后圣人也。"《儒效》"千舉萬變,其道一也,是大儒之稽也。"《王制》"舉措應變而不窮,夫是之謂有原,是王者之人也。"《君道》"(君子)并遇變態而不窮,……其應變故也,齊給便捷而不惑,……其知慮足以應待萬變。"《臣道》"(人臣)應卒遇變,齊給如響。"《致士》"臨事接民,而以義應變。"《禮論》"以為上則明,萬變不亂。"《樂論》"足以率一道,足以治萬變,……窮本極變。"《性惡》"多言則文而類,終日議其所以,言之千舉萬變,是圣人之知也。"《非相》"不先慮,不早謀,發之而當,成文而類,居錯遷徙,應變不窮,是圣人之辯者也。"荀子之后,漢魏、隋唐文士論及"應言之變"者亦伙。諸如:
《漢書·蒯通傳》"說士權變。"《傅子·卷三》"所修出于縱橫者,則言權宜而貴變常"(出《長短經·說人篇》)。
陸機《文賦》"放言遣詞,良多變矣,嫣蚩好惡,可得而言。"陸機《文賦》"若夫豐約之裁,俯仰之形,因宜適變,曲有微情。或言拙而喻巧,或理樸而辭輕,或襲故而彌新,或沿濁而更清,或覽之而必察,或研之而后精。"《文心雕龍·比興》"馬融《長笛》云:''''繁縟絡繹,范蔡之說也'''',此以響比辯者也。"《文心雕龍·通變》"長轡遠馭,從容按節;憑情以會通,負氣以適變。"在佛教華化的過程之中,釋門佛徒充分汲取了華夏文明的精華,有不少法師達到了"應言之變"的極高境界,而被人稱作"高僧"。諸如:
《高僧傳·唱導》"釋曇宗……''''辯口適時,應變無窮''''。"《高僧傳·唱導》"釋道照''''披覽群典,以宣唱為業,指事適時,言不孤發''''。"敦煌遺書之中,于此一端,也有鮮明的藝術表現。諸如:
《晏子賦》(敦煌遺書伯二五六四卷)"出語不窮,是名君子也。"《佛說報恩經講經文·雙恩記第三》(前蘇聯東方研究所藏Φ-96號卷子)"或有能揚邪辯,擊論鼓而魔黨傾心;也有妙運法音,說至理而天花落座。"等等。
此"妙運法音,說至理而天花落座"之高僧被理想化了典范,是所謂的"維摩居士"。敦煌遺書《維摩詰經講經文》(伯二二九二卷)說他:"說萬事如在掌中,談三界不離心內";"貌同野鶴,性比閑云,辭同傾海,辯似涌泉";"清詞辯海人難及,妙智如泉眾共談。"此一類形容,正是以魏晉隋唐五代學問淵博,文章穎發,辯說縱橫,如傾懸河暴雨的玄談之士為其模特。
此所謂"經變"之第五種"變態"。
以上所說之"經變"的五種"變態":"應物(事)之變"、"應時之變"、"應人之變"、"應文之變"、"應言之變"之中,"應物(事)之變"是其根本。此正如《鬼谷子·捭闔》所說:"捭闔者,道之大化。說之變也,必先審其變化。""夫道者,體常而盡變"。(語出《荀子·解蔽》。)有此根本,則"可以說人,可以說家,可以說國,可以說天下"。(語出《鬼谷子·捭闔》。)然而,"凡此變態"的實現,卻并非易事。故《南齊書,文學傳略》慨然而言:
今之文章,作者雖眾,總而為論,略有三體。(案:此"三體"之論從略)……三體之外,請試妄談:若夫委自天機,參之史傳,應思悱來,勿先構聚,言尚易了,文憎過意,吐石含金,滋潤婉切,雜以風謠,輕唇利吻,不雅不俗,獨申胸懷,輪扁斫輪,言之未盡,文人談士,罕或兼工;非唯識有不周,道實相妨,談家所習,理勝其詞,就此求文,終然翳奪,故兼之者鮮矣!
這里所說與儒道"相妨"而在"三體之外"的另一類文章,便是不見史傳而存之于敦煌秘室之中的"經變"之文--"變文"。
《高僧傳·唱導·論曰》有言:
若夫綜習未廣,諳究不長,既無臨時捷辯,必應遵用舊本。然才非己出,制自他成,吐納宮商,動見紕繆;其中傳寫訛誤,亦皆依而唱習,致使魚魯淆亂,鼠璞相疑。或是禮拜中間,懺疏忽至,既無宿蓄,恥欲屈頭,臨時抽造,謇棘難辨,意慮慌忙,心口乖越,前言既久,后言未就,抽衣謦咳,示延時節,列席寒心,觀徒啟齒,施主失應時之福,眾僧乖古佛之教,既絕生善之萌,只增戲論之惑,始獲濫吹之譏,終致代匠之咎。若然豈高僧之謂耶?
今日所見之唐、五代人手寫的敦煌"變文"卷子,正是《高僧傳·唱導·論曰》所謂"若夫綜習未廣,諳究不長,既無臨時捷辯,必應遵用舊本"之"舊本"一類。其中"傳寫訛誤,亦皆依而唱習,致使魚魯淆亂,鼠璞相疑"之處甚多。但即使是如此,這些卷子所間接反映之當時佛教高僧"與事而興","出語不窮"的"無窮變態",這些卷子所間接反映之當時高僧"辭同傾海,辯似涌泉"的高超才能,仍舊不能不使人擊節贊賞。由此不難想象如文淑法師那樣的高僧,使聽眾"填咽寺舍,瞻禮崇拜";(語出趙璘《因話錄》。)"闔眾傾心,舉堂惻愴,五體輸席,碎首陳衷,各各彈指,人人唱佛"的狂熱場面。
古無錄音、錄像技術,我們再也無法親聞親見當時被崇高的宗教熱情激發之中國佛門高僧"擎爐慷慨,含吐抑揚,辯出不窮,言應無盡"之宣講佛法的實況了。然千載之下,仍"使人懷抱載盈戀慕"!
附議與結語
論說至此,又有一事,想附議之丁福保《佛學大辭典·自序三》有言:"佛學中之名詞,往往濫觴中土典籍,而后人多昧其所由來?!蚬沤竦鋬?,浩如煙海,后人讀書不多,欲盡知其出處誠為難事。"正因如此,筆者特別看重孫楷弟先生《唐代俗講規范與基本之體裁》一文有關"都講"、"開題"的言說。孫先生說:"又''''都講''''一語,自漢以來有之。"(孫楷弟《唐代俗講規范與基本之體制》,轉引自周紹良、白化文編《敦煌變文論文錄》,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4月版,第107頁。)"且此制自漢起,至于南北朝尚沿其舊。"(孫楷弟《唐代俗講規范與基本之體制》,第108頁。)"儒家之都講,即釋家之都講;儒家之博士或經師,即釋家之法師。特釋家之所謂經師,乃指轉讀誦經者堪為都講者言之,儒家所謂經師乃指明經堪為師范者而言,不以成誦取之。斯特稱謂之微異也。以吾與釋氏異途,而其講經制度符合如此,此真饒有趣味之事。此將認為偶然和同歟?抑以互相師效視之歟?亦吾國講學制度上之一問題也。"(孫楷弟《唐代俗講規范與基本之體制》,第108頁。)"上文言都講制度釋儒二家所同。今以開題一事考之,知其講說制度亦相同。然則儒家講經,猶是佛家講經;儒家經義之體,亦是佛家經義之體。考其源流,寧非有趣味之事歟?"(孫楷弟《唐代俗講規范與基本之體制》,第115頁。)與孫楷弟先生所說"自漢以來有之"的"都講"、"開題"二事有所不同的是:"經說"、"經傳"、"經變"之體,則肇自先秦。如果說"都講"、"開題",尚不能確定是"佛家仿效儒家"或者"儒家仿效佛家"的話;那末,肇自先秦至于隋唐五代尚沿其舊的"經說"、"經傳"、"經變"之體,無疑是我國固有之傳統。"經說"、"經傳"、"經變"之體,當是佛教傳入我國之后,釋徒"采儒者事意為之,因相沿而為定法。"(孫楷弟《唐代俗講規范與基本之體制》,第109頁。)
是為《經說·經傳·經變--再談"變文"之"變"》。
跋
1983年8月,本文作者在甘肅蘭州"中國敦煌·吐魯番學會成立大會暨一九八三年全國敦煌學術討論會"上提交了題為《中國散韻相間、兼說兼唱之文體的來源--且談"變文"之"變"》的論文,試圖在"楚漢文明"的背景上,澄清"變文"的淵源。該文已載《敦煌學輯刊》1983年創刊號(總第四期)。
1985年8月,在新疆烏魯木齊"中國敦煌·吐魯番學會一九八五年學術討論會"上,本文作者又提交了題為《經說·經傳·經變--再說"變文"之"變"》的論文,試圖在"經學文明"的背景上,進一步澄清"變文"的淵源。
此屆學會期間,在由季羨林先生主動發起召集之專門討論本文之擴大的"語言·文學分組討論會"上,筆者提交的論文"引起了代表的強烈興趣"(參《中國敦煌·吐魯番學會一九八五年學術討論會紀要》,載1986年第1期《中國史研究》),并展開了一場異常激烈的論辯。不過,奇怪的是,當時那種"強烈興趣"此后竟消失得無影無蹤,拙文不但沒有收入此次學會的論文集,而且竟被緘默包圍了十五年之久。
自那時起,已經過去了十多個年頭。反思拙文,論說確有未贍之處;再做探究,其間又有深入前進。為進一步探討有關問題,1987年2月期間,曾在前文的基礎之上增補修訂成一長達五萬余字的專著。
1992年拙著《敦煌壁畫樂史資料總錄與研究》由甘肅蘭州敦煌文藝出版社出版之后,本文作者之有關中國音樂史的研究,暫時告一段落,因此始有余力顧及其它。故于1994年3月期間,翻出1987年專著之舊稿,再做斟酌,以探究"變文"之"變"為旨,節選刪削,謄清寫定,遂成一萬三千余字之專論。
此專論草成之后,曾蒙臺灣國立高雄師范大學中文系教授史墨卿先生斧正若干錯誤。這里謹向墨卿教授表示衷心地感謝!
近來,又斟酌參考最近若干年來同人的有關研究意見,自覺本文或許仍然有一定的價值。因此再度增補修訂,并殺青如上。
特為說明情況如上,以見個人認識的前進過程,以存學術發展的歷史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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