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君主立憲制論文
時間:2022-08-07 11: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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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周數百年,天子式微,禮崩樂壞。統治者的”合法性”出現危機。諸侯便逐鹿中原,僭位而上,在一場接力賽中奪取合法性的火炬。這時的諸侯接力賽,還都是貴族與使君的游戲。選手的起碼參賽資格就是公、侯、伯。也就是必須擁有那種源自血統、”經過努力也無法達到的權力”(遇羅克)。至于草莽英雄,最多只能擇梧而棲。換句話說,那是政治局委員們對于常委名額和總書記寶座的爭奪。
但在秦亡之后,經過廢封建、置郡縣,貴族政治與封建制度開始了退出歷史舞臺的進程。當陳勝敢于說出”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當項羽生出”彼可取而代之”的心,觀察歷史的人自當看見,這是一個在歐洲要晚上一千余年才可能發生的變化。貴族封建制下的”合法性”已經被徹底打破了,古老的神權政治和源遠流長的血統被中斷。當出身平民的劉邦一統天下時,漢帝國的政權面臨兩個上層建筑必須解決的問題。
第一、既然血統與政統合而為一的局面已經結束,既然一個平民也可以憑借時勢將具有神圣來歷的第一家族取而代之。那么君臨天下的合法性到底從何而來?天下將如何跪拜在草民劉邦的腳下、而有高山仰止之感。除了暴力與鐵血,還有什么可以拿來為至高無上的權力加冕?平民出身的漢帝國必須解決一個悖論:我奪取天下是天經地義的,我的政權神圣無比,但是,GAMEISOVER,你們再也不能這樣了。你們不能夠學我,你們再來搞我就是大逆不道!換句話說,既要證明一個現有的非貴族政權的合法性,又要堵住后來人的蠢蠢欲動。
第二、在貴族封建制下的人主,受著分封制下諸侯與各級封君的制衡。強大的地方自治既是對君權的限制,又是惹起戰端的禍根。所以秦始皇不喜歡,要廢封建、置郡縣,將地方官員釜底抽薪,使其成為一個龐大帝國行政體系中的寄生蟲,或者叫螺絲釘。讓他們的物質享受僅僅與他們的職位而不是與他們的獨立人格相連。這樣就變為中央集權的皇權專制主義(emperorism,李慎之先生杜撰之名詞)。然而始皇帝作為第一個獨裁者,對手中不受限制的權力還沒有拿捏的分寸,未免得意忘形,過猶不及。以致帝國早夭,天下沸騰。因此漢帝國政治體制改革的第二個任務就是在重新樹立合法性之后,又如何在一個非貴族的官僚體制中解決去君權的無限膨脹和肆無忌憚?
所有的問題加起來,只有一個。
就是亟需一種可以自圓其說、可以深入靈魂、可以又辯證又統一的大一統的意識形態。
董仲舒最終成為幾乎所有春秋時期思想資源的集大成者,他像比爾蓋茨一樣以儒家為藍本,運用化功大法將法家、道家、陰陽家等的精華熔為一爐。然后”推明孔氏,抑黜百家”,慢慢將經他之手神秘化、宗教化的儒家之道,變成了包括皇帝在內的每一個中國人大腦里的操作系統。董先生成功解決了上述技術難題,使一個皇權官僚體制歷時兩千年,彌久而更新,為金觀濤先生所言”中國封建社會的超穩定結構”打下了最為顯要的地基。
既然是所謂”皇權專制主義”,什么樣的改革可以使得這一皇權官僚政體擺脫秦朝的覆滅悲劇,而居然坐大,成為一個現代馬克思主義者夢寐以求而求不得的”千年王國”呢?
倘若僅僅在于專制加上以德治國,是不夠的。在我們常常一言以蔽之的”專制主義”的批語下面,觀察歷史的人自當看見,絕對的專制在歷史上,正如絕對的民主,都是不曾有過的。年少時我曾天真的以為,皇帝想殺誰就殺誰,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后來看歷史,遠遠不是那么回事。不然萬歷皇帝就不會在朝臣面前罷工二十年了(黃仁宇《萬歷十五年》)。說中國的傳統是專制主義,不過相對于歐洲而言。董仲舒在皇權專制主義這樣一個基本原則兩千年不變的前提下(”天不變道亦不變”《天人三策·第二策》),殫精竭智,完成了儒家對于皇權官僚體制的君主立憲。
下面這句話就是這個君主立憲制的總綱:
”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之大義也。”(《春秋繁露·玉杯》)
董仲舒運用陰陽五行學說的形而上根據,與作為政治社會哲學的儒家結合起來,就把儒家宗教化了。他回到儒家傳統中”天”的概念,把這個”天”加以強調,來為新政體提供合法性的憑藉。”道之大原出于天”(《漢書·董仲舒傳》)。董先生的這個”天”,在英文中有時譯為”Heaven”(主宰之天),有時譯為”nature”(自然之天)。前一種譯法接近于人格化的上帝,后一種譯法則接近于古典”自然法”的概念。人的行為根據,一定要在天的行為中去尋找。因為天人之間有著密切的關聯,人是天的副本。”人之為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人之形體,化天數而成;人之血氣,化天志而成;人之德行,化天理而成;人之好惡,花天之暖清;人之喜怒,化天之寒暑;人之受命,化天之四時。”(《春秋繁露·為人者天》)
這個”天”,不但是自然和人類社會的創造者,而且為眾生設立了一個君王。董仲舒通過”君權神授”論重新為一個平民政權加冕。”王者承天意以從事”(《春秋繁露·堯舜湯武》),化為后世所謂”奉天承運”的口頭禪。”受命于天,天意之所予也,故號為天子者,亦視天如父,事天以孝道也”(《春秋繁露·深察名號》)。但如果君王張揚跋扈,不能夠”視天如父,事天以孝道”猶如秦始皇呢?那么,董先生講”故其德足以安樂民者,天予之,其意足以賊害民者,天奪之”。這即是《尚書》所謂”撫我則后,虐我則仇”。是董仲舒對三代革命論的繼續(”殷革夏命”《尚書·多士》)。
這就為劉邦起于大澤之中奠定了根基。但是天不能言,如何得知誰才是真命天子,是上天的選民呢?《尚書》云:”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凡人能得到百姓的擁戴,便可視為受命于天。這等于是”成者為王、敗者為寇”的理論版。所以在肯定了合法性的來源之后,這個”儒家革命論”在漢以后,就為統治者不喜,因而不彰。直到晚清才又高漲起來。
君權神授論,使這一皇權官僚體制中的統治權變得至高無上,皇帝成為九五之尊,上天的兒子,和大祭司。從此君為臣綱,春秋時代那種賓主之間亦師亦友的關系已然不在。這些都是”屈民而伸君”的內容,也是董先生對上述第一個政治問題的解決方式。而下面我要強調的是董仲舒對第二個問題的應對,即”屈君而伸天”的立憲制。
其實君權神授論一方面樹立了君王的絕對權威,一方面又在君王的腦門之上高懸了一個大象無形、大音無聲的”天”。董仲舒企圖通過將對于”天”的解釋權即對于”憲法”或”自然法”的解釋權牢牢抓在儒生職業集團的手中,以實現對君權的適當限制。讓君王、官僚、百姓和上天這四者,形成一個”老虎、雞、蟲、棒”相互循環的政治食物鏈。這個”棒”是一根”天機棒”,既可以打老虎,又會被蟲蛀。所謂民意即天意。另一方面,董仲舒的理論又為儒生集團奪得了意識形態的制高權。等于是為在皇權專制主義下失去了封邑與私有財產權的官僚集團打造了一個千年不變的”鐵飯碗”。
董先生對作為”自然法”的”天”,進行了神秘主義的詮釋。在下述幾個方面構成了對于君權的事實上的限制:
第一、天人感應論。
第二、三統循環論
第三、災異論
第四、三綱五常論
第五、兩權分離論
漢家傳統向來是霸王道雜之,所謂”內用黃老,外示儒術”。始皇帝用刑太甚,崇尚武功。董仲舒則重申孔子的以德治國,主張”重德遠刑”,并以春秋決獄,來匡正律令嚴峻的弊病。但骨子里對法家和道家的理論卻是多有吸納的。法家有法治的傾向,主張人主”不淫意于法之外,不為惠于法之內”。好則好矣,但這個”法”乃是形而下的制定法,沒有本體論的根基,又如何如能將九五之尊的上天之子鉗制在內呢?法由人主而定,這個法既不是宗教法、又不是社會契約法。也就無法對”朕能生君、能殺君、能貴君、能賤君、能富君、能貧君”(漢順帝)的無上威權構成任何掣肘。反過來,要是這個法真的對君王構成某種約束了,這個皇權專制主義的政體在合法性上反而有了邏輯的漏洞。所以這個法家之”法”是不能拿來立憲的,這方面首先要滿足”屈民而伸君”的要求。所以董仲舒拿來規范人主的,就只能是形而上的自然法--”天”。
”天人感應論”一方面樹立了君權神授的淵源,一面則假天之威,提出了對皇帝言行的要求。既然天人相應,君王便當順應天命,為臣民的表率。行德政以使百姓歸心,使上天降下祥瑞,來為合法性驗明正身。皇帝必須時刻注意上天的喜怒哀樂,按上天的意志來行事。董仲舒在《春秋繁露》里詮釋天意,對皇帝甚至提出了從禮儀到舉止的一整套規范。這些規范一方面彰顯出受命于天的合法性和皇權的神圣性,譬如”徙居處,更稱號、改正朔、易服色”等等。早在漢初,叔孫通便主張新制漢儀。待禮成,繁文縟節,場面莊嚴,人人莫不振恐肅敬,皇帝攆出,全都俯首不敢仰視。原本討厭儒生的劉邦這才感嘆道:”吾乃今日知為皇帝之貴也!”
這一套針對皇權的外觀設計,從此之后長盛不衰。但在另一方面,權力的程序性則構成了對于皇帝一舉一動的制衡。譬如中國歷朝對于胥吏下鄉都有所限制,以防過多擾民。但對于皇帝就不能由形而下的法律來限制。這時關于皇帝出行的繁文縟節,在事實上構成了可以最大限度減少皇帝擾民的文化力量。比如后來明清故宮天安門外的那對華表,上面的蹲獸,名”犼”,每當君王外出不歸,這兩只犼就勸戒他回宮,因此又名曰”望君歸”。這兩座華表今天已成為了現代中國的政治象征物,而它們上面”犼”的設計,其實正代表了傳統文化力量對于君王言行勸喻式的限制。
《春秋繁露·立元神》中還說,”故為人君者,謹本詳始,敬小慎微,志如死灰,形如委衣,安精養神,寂寞無為”。要皇帝們都達到董先生的要求,等于是叫他們揮刀自宮,恐怕各各都要遜位做太上皇去了。
我們看到,董仲舒對于皇權的全方位包裝,不亞于小品中的鞏漢林之于趙麗蓉的定位,并且巧妙地做到了寓抑于尊。
戰國鄒衍用”五德始終說”的歷史循環論,來解釋朝代的興亡絕續。所謂每一個朝代都代表五行中的一德,如黃帝尚土德、夏尚木德、殷尚金德、周尚火德。五行相克,循環往復。董仲舒在此基礎上將”五德”簡化為”三統”,即:黑統、白統和赤統。夏朝是黑統,商朝是白統,而周朝則是赤統。也是循環往復。馮友蘭先生曾以此為由,說”法西斯主義正黑統,資本主義正白統,共產主義正赤統”(《中國哲學簡史》)。
三統循環,但是”天不變道亦不變”,上天還是那個上天,只是更換了人。這既為后來的朝代更迭留下了余地,也為頻繁的天命轉移限制了條件。今后無論怎么變,皇權專制主義的政體及其合法性可以一勞永逸,董事長不管是誰,儒生集團都是管理層。換句話說,每一個朝代都是一屆董事會,再好也要換屆。這就為一朝一姓的絕對皇權加以了限制。”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千載萬代,其實都是操縱在儒家集團的手中。
董仲舒的目的,就是又要”尊君”。又要在一定的程度上”虛君”。
所謂”天人之征,古今之道”(《天人三策》)。董仲舒好談”災異”。喜以《春秋》災異之變推陰陽所以錯行。什么叫”災異”呢?”天地之物,又不常之變者,謂之異。小者謂之災。……災者,天之譴也,異者,天之威也。凡災異之本,盡生于國家之失”(《春秋繁露·必仁且知》)。
《春秋》之中記載了大量的天象變化和自然災害。如”日蝕、星隕、有蜮、山崩、地震、夏大雨水、冬大雨雪、隕霜不殺草”等等。董仲舒將之神秘化,認為可以”以此見悖亂之徵”(《春秋繁露·二端》)。”災異論”也是從天人感應和陰陽家理論中推演而出的。這是假天之威對于皇權的最大制衡。人間君王的政治過失必然使天生氣、發怒,通過自然界的災異發出警告,要人主改正錯誤。臣下亦可借災異之徵,予以規勸。更重要的是災異將會在民間造成恐慌和懷疑,影響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使政權的合法性遭受打擊。
董仲舒喜談災異,這也造就了漢朝的一種時尚,以至于后來發展為讖緯迷信之濫觴。雖然他本人曾因推演災異而被交從吏議,分當處死,后被赦免。從此終身不敢再談災異。但自他之后,災異論在民族文化中的影響根深蒂固,對皇權的絕對性帶來了一定的打擊。有多次的朝代更迭更是利用了這一傳統。直至西元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還被許多中國人私下視為天命已變的征兆。
當代科學哲學中有一個”測不準原理”,它認為:探索歷史的起源與因果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蝴蝶的翅膀”的微微一次顫動,宇宙歷史都可能因而呈現出另外一種面貌。在另一個遙遠的地方或許就有一場火山爆發。這與董仲舒”天人感應”相互影響的災變論似乎有些暗合之意。肉食者的倒行逆施,與京師附近的大地震真的有或者沒有絲毫關聯嗎?
無論如何,借此來”屈君”,果然是極有創意。
先前孔孟認為社會有五倫,所謂君臣、父子、夫婦、兄弟和朋友。董仲舒擇其要者定為”三綱”。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君(政)權、父(族)權、夫權,再加上一個神權,就是所講的”束縛中國人民特別是農民的四根極大的繩索”(毛選第一卷P33)。再將儒家張揚的五種德性(仁、義、禮、智、信)合為”五常”,常者,不變也。
這個”三綱五常”歷來被視為皇權專制主義的根基。但是細細看來,在專制之外,它也一樣有著虛君立憲的功用。雖然說是君為臣綱,但卻是天下之道中的一維而已。在董仲舒開出的”三個中心五個基本點”中,并沒有絕對的至高無上。在”三綱”里,尤其是這個”父為子綱”,引出一個”孝”字。所謂家國并舉,忠孝相通。國是家的擴大,忠亦是孝的延伸。所以在邏輯上,”孝”倒是”忠”的前提。更何況皇帝亦是”天”的兒子,首先也要”事天以孝道”。這樣,就在意識形態上造就了兩元分離的局面。以孝來對抗忠,在歷史上也成為了對皇權產生制衡的一個有力途徑。比如儒家官僚們每逢大孝,按孔子的規矩丁憂三年的制度,就是私人義務對于國家義務的侵占和優先。
從”孝”字又引出宗法家族的勢力范圍。在兩元分離的意識形態下,官僚集團雖然失去了封建制下的經濟實力和地方自治。但在民間社會,卻憑藉宗法家族的實力形成了與政治國家的對恃。在現代社會屬于公共權力范圍的事務,有相當大一部分留在了家族內部。沒有讓渡給皇帝。從這個角度說,皇帝亦不是真正至高無上的。皇權即使在最為強大的明朝,也不得不對于宗法家族勢力范圍的合法性予以承認。政治國家雖然不斷在政權下移,但始終沒有能夠到達縣城以下。以黃仁宇的觀點說,這是因為”不能在數目字上管理”,便只有借助于宗法家族和儒家教化,實行事實上的有限度的地方自治。因此有人甚至說,中國古代就是一個經濟自由主義的國度。王安石變法,其實質是要擴張皇權,加強皇權對社會經濟的干預力度,他的失敗,在董仲舒那里就已經注定了。
再說”五常”。康德有云:”有兩樣東西,我們越是思考,越是對此充滿敬仰。那就是我們頭上的星空和我們內心的道德律。”董仲舒的”五常”,也就是在天人感應的星空之下,把儒家的道德教條形而上化和宗教化了。”仁、義、禮、智、信”在孔孟那里,不過是世俗的道德,與頭上的星空無關。在董仲舒手中,這才獲得了本源,成為體現”天意”、”天志”的自然法。這個”五常”,其實是高于皇權的。雖然君為臣綱,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但人主的發號施令,一樣要受到”五常”的約束。否則,其統治的合法性一樣要受到懷疑和削弱。并為儒生集團所不恥。換句話說,皇帝雖然可以想殺誰就殺誰,但卻要為此承擔極大的政治風險。
董仲舒將三綱并列,將”仁義禮智信”抬舉為亙古不變的”道”。就是在”屈君而伸天”,而且將這個抽象的”天”闡釋為具體的儒家教義。這就一方面把儒家意識形態化了,成為與天地同壽的國教。一方面為皇權劃出了體制和邏輯上的禁區。甚至在抽象的意識形態上實現了”三權分立”,即政權(皇權)、族權(地方自治權)、和夫權(私法空間)。
觀察歷史的人自當看見,從漢朝到清末,兩千年間,皇權對另外兩種權力的侵蝕基本上保持原狀,幾乎沒有擴張。比如宗族內的司法權,在歐洲,早在古羅馬時代,《十二銅表法》就開始了國家權威對”家父權”的介入,一個人的公民的身份漸漸替代了他在家族內部的身份,到了查士丁尼時代,已經完成了家族成員各自的財產私有化。大量的個人權利和大量的財產從”家族審判”轉移到了公共法庭的管轄之內。政府逐漸在私人事務中取得了在國家事務中那樣的權威。這一過程,也就是”公法”與”私法”的觀念形成的過程。而在中國,宗族內的財產權直到近代還是鐵板一塊,宗族內的司法權依然盛行。雖然在立法上遲至宋朝,才開始了對于家族內部司法權的干預,比如禁止血親復仇和祠堂審判。但一直到清末,家族內的司法權其實一直在司法實踐中都是得到政府寬容的。皇帝從來沒有成功地把司法權從宗族手中完全拿過來。
董仲舒的”三綱五常”,和其他的”立憲”制度一樣,在歷史上有效防止了皇權專制主義在廢封建興郡縣之后的無限擴張。事實上,秦始皇這樣的君王,就再也沒有出現過了。
在限制君權的同時,董仲舒致力于為喪失了封邑的儒家官僚們爭地位。能夠拿來爭的砝碼,無非就是知識。董先生要搞的,也就可以稱之為”知識政治”。比如上述對于皇權及皇帝本人的包裝,就是一套繁復的知識體系。這是一套可以為權力加冕的知識體系,是牢牢掌握在儒生職業集團手中的飯碗。以董仲舒本人為例,他遭公孫弘陷害,而為膠西王之相,后因懼獲罪而辭官歸家,從此一心著述。但是朝庭每逢大事,都仍然要派使者與廷尉張湯去其家中詢問禮儀典制。”抑黜百家”之后,既完成了意識形態的大一統,使儒家一舉成為國教,同時等于保證了儒生們的就業特權和對帝國人事組織系統的壟斷。漢朝”立學校之官,州郡舉茂材孝廉”的人事制度也是董仲舒發起的,為以后隋唐興科舉的先聲。
將”屈君”和為儒生爭地位完美結合的理論,就是董仲舒的”兩權分離論”。兩權者,所有權和管理權也。董仲舒的企圖,就是要造就一種類似于現代股份公司中的”內部人控制”的局面。
用董仲舒的話說,就是”君臣離合”。君王取法于”天”,人臣取法于”地”。取法于天者,就要”高其位”而”藏其形”,意思是深藏不露、光說不練。取法于地者,則要”暴其形、出其情以示人”,意思是站在前臺、總理大事。君臣各守其道,謂之”離”,君臣相互配合,謂之”合”。(《春秋繁露·離合根》)
董仲舒運用這個理論來解釋《易》中的”負且乘,致寇至”一句。他說:”乘車者,君子之位也。負擔者,小人之事也。此言居君子之位而為庶人之行者,其患禍必至也。”(《天人三策》)意思就是說,如果董事長又兼CEO,兩權不分,離合不當,就要遭受失敗。
也就是要”專家治國”。要讓儒生成為帝國的職業管理層,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讓管理層來控制皇權,而不是讓皇權來凌駕管理層。老實說,這一點在中國歷史上往往是做到了的。在大一統的皇權專制之下,權臣把持朝政、蒙蔽圣聽、羽翼豐滿,但并不企圖取而代之。這種事實上的”虛君”是中國皇權專制主義政體的一大特色,幾十年就要來一次。而在歐洲中世紀,是很少見的。所以有人甚至得出結論說,”皇上百分之八十都是冤大頭”(吳思《潛規則》),而這還是專門針對皇權專制最集中的明朝而言。
主張君臣離合和專家治國,就有點當年莫爾法官拒絕英國國王聽審的味道了。包括董仲舒的”春秋決獄”,其實也有這個目的。既讓《春秋》所蘊含的”仁義禮智信”的自然法則高高超越于皇帝的制定法之上,又讓對律法一竅不通的儒生們可以揚長避短,使司法向著儒家的知識方向專業化。也有點繞著圈子對皇帝說不的意思。
從皇權專制主義的角度說,兩千年間,的確存在著嚴重的”內部人控制”問題。
要是夸張一點,可以說董仲舒的《春秋繁露》等于是中國的《自由大憲章》。皇權專制主義政體之所以能在吾國賡續兩千年之久,沒有事實上對于皇權擴張的種種限制,是不可想象的。重申本文開端的一句話,”絕對的專制在歷史上,正如絕對的民主,都是不曾有過的。”
董仲舒有把儒家宗教化的傾向,他的”屈君”一靠假天之威,二靠內部人控制。不論他的主觀意圖如何,這些理論的的確確堵住了皇權的過分擴張和殘暴。從這個角度,我戲稱為”君主立憲”制,顯示一種褒揚。這個”憲”,就是作為自然法則的”天”,具體就是以《春秋》為代表的儒家教義。但董仲舒一樣僅僅迷戀于陰陽五行、災異推演這些形而下的怪力亂神,無法為一個缺乏終極關懷的世俗文化帶來真正的宗教化。也就無法真的實現政教分離,和對于皇權更加有效更加制度化的鉗制。失去私有財產權和封邑的帝國官僚們,在皇帝面前玩的一切權謀和理論上的花樣,都不過是微不足道的狡譎。不可能對專制主義有實質上的矯正。
董仲舒在樹立一套進行思想控制的大一統的意識形態上,在承認并且膜拜這種權威的同時,借助意識形態對現實的專制力量所企圖進行的種種制衡上,都是頗有創意的。對于今日之格局也不是全無啟發。”天不變道亦不變”,但是這個”天”,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我們顯然需要更大的創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