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準扶貧工作困境與對策研究

時間:2022-06-12 05: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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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準扶貧工作困境與對策研究

精準扶貧是相對于粗放扶貧的一種扶貧方法,這是我國當前扶貧工作上的一項方法創新。精準扶貧工作機制的誕生對于我國的扶貧工作意義重大,無論是完成扶貧工作,還是健全扶貧機制,亦或是創新扶貧開發思路都具有重要的作用。我國精準扶貧的基礎工作是準確識別貧困對象,關鍵在于產業扶貧,而這一切的重要支撐便是對于扶貧資金的整合。只有不斷完善我國的扶貧機制,加強對于扶貧資源的合理分配,才能推動整個扶貧產業的發展,進一步提高駐村干部的工作積極性,提高駐村精準扶貧工作的效率,最終,將傳統的“輸血型”扶貧轉變為“造血型”扶貧,提升精準扶貧的“造血能力”。

一、“精準扶貧”的內涵

于2013年在湖南湘西進行扶貧工作調研時提出了“精準扶貧”的概念。“精準扶貧”,簡單來說,就是要使扶貧工作進行的更加精確,更準確。對此王思鐵提出了一個更加詳細且精確的定義:“精確扶貧”即為在不同的貧困區域,根據貧困居民的現實情況,規劃出更加科學,更加合適的幫扶方案,對幫扶對象實施精確幫扶,準確管理的治貧方式。黃承偉、覃志敏提出:“精準扶貧”的實質應該是將扶貧資源對準貧困人群,“精準扶貧”的最終目的應該是達到貧困人口規模不斷減少的趨勢;同時強調,“精準”指的是對貧困人口的識別以及扶貧資源(項目、資金)進行瞄準。董家豐的觀點則與之相反,他認為:“精準”應該是對“扶貧對象和扶貧結果的精準”。自從黨的十八大以后,黨中央和國務院對于我國的扶貧工作寄予厚望,同時精準扶貧的的理念也日趨成熟。精準扶貧主要內容主要有三部分:精準識別、精準幫扶以及精準管理。其最終目的在于逐步消除我國的貧窮現象,減少貧困人口甚至徹底消除貧困,即通過對扶貧資源的合理利用和分配,改善貧困人口的生活標準,提高貧困人口的生活質量。自從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新階段之后,黨和國家把精準扶貧作為實現貧困人口脫貧戰略任務的具體要求,這已經成為國家的重要戰略思想之一。

二、當前精準扶貧工作面對的困境

1、貧困對象難以識別。首先是貧困程度難以界定。由于農民收入渠道復雜,有多種隱性收入形式,所以盡管在確定了一定的貧困規模的條件下,也無法按照家庭的貧困情況進行排序。這就直接導致了無法建立準確的檔案信息。其次便是農村地區文化水平低下,文化素質偏低,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識別的難度。農村的教育水平相對落后,導致多數村民學習能力弱化,在思想覺悟上存在誤區,擁有比較嚴重的均等化思想,對建檔立卡的要求不了解、政策不了解,把握不準,這都給精確識別增加了相當大的難度。盡管確定都是貧困對象,但是由于歷史因素、地域因素、文化因素的問題,貧困對象的致貧原因可謂千差萬別;同時還要分析是長期貧困還是短期貧困,是因學治貧還是因病致貧,各種因素疊加在一起導致幫扶要求千差萬別,全面詳細個性化的幫扶方案難以確定,其中的技術含量也越來越高。2、干部駐村工作幫扶機制不健全。盡管在我國的一些貧困地區,工作隊已經完全駐村,但是駐村之后相應的保障和后續的管理與待遇卻沒有同步落實。除此之外,大量干部長期脫離農村:一些原來從農村出來的,考上學校之后離家上學,遠離農村,大學畢業之后便留在城市進入黨政機關當干部,幾乎與貧困農村不再有所接觸;而另一些甚至從小就是在城市之中長大,從來沒有接觸過、了解過貧困農村的情況與形勢,更不用提駐村幫扶的機會了。同時也缺乏相應的扶貧干部考核制度,導致扶貧部門和負責人員缺乏積極性,原有的扶貧政策成了一句空話,在扶貧工作上也是以應付差事為主,不認真落實工作,對扶貧工作缺乏熱情,表面上說的頭頭是道,卻無法付諸實施。久而久之,扶貧工作漸漸地變成了一句空談。3、精準扶貧存在低質低效的的問題。首當其沖的問題就是扶貧資金沒有明確指向。現如今的大部分扶貧資金缺乏針對性,而且大部分扶貧資金并非“扶貧”而是“扶農”。精確扶貧需要的資金數額巨大,而現如今我們的扶貧資金卻嚴重不足,且沒有相對統一的渠道,在實現全面覆蓋的過程上具有較大的阻力。其次是地方干部個人能力素質無法適應新的扶貧形勢,因此無法在扶貧工作上提供幫助。一些地區對于扶貧工作缺乏足夠性的重視,甚至個別地區擔心失去政策和資金上的優待而在主觀上不愿意脫貧,非貧困地區也沒有將對貧困地區的幫扶作為自己的責任。

三、實施精準扶貧的對策和建議

1、科學、合理的界定貧困對象。首先要判斷出到底誰是真正需要幫助的貧困對象,弄清楚“幫扶誰”的問題,通過走訪調查搞清楚幫扶對象的真實家庭情況和收支情況。因此要從上到下,按照貧困地區、貧困縣、貧困村、貧困戶的順序層層深入精確識別出真正的貧困對象,鎖定到的具體的家庭和個人,并建檔立卡。建檔立卡的內容要盡可能的詳細,覆蓋到貧困程度、致貧原因、存在問題和解決方案、脫貧期限和幫扶責任人等多個信息,同時要根據幫扶對象的變化,時刻更新立卡信息,進行動態管理。第二,要認真分析貧困對象的致貧原因,劃分不同種類,并以此為基礎制定詳細的到人的具體措施。同時還要了解各項原因在當地所占比例,結合實際情況與當地因素,為精準幫扶做準備。第三,要堅持上下結合,共同作用,讓基層群眾發揮自己的民主權利。通過投票審查,抽查,公示等方式,讓基層群眾自己掌握識別權,按照自己的標準識別出誰是真正需要幫助的貧困對象。在整個過程中要保證透明、公開、合理、公平,從而避免新的社會矛盾。2、完善干部駐村幫扶機制。首先,要逐步的完善干部的考核機制。各地區的扶貧駐村干部往往是由各地區自己選拔安排的,因此要根據地區現有的具體情況,結合自身的優勢特長,不斷地完善干部考核制度,逐步將駐村幫扶的任務作為對干部鍛煉的機會與平臺。除此之外,要在制度上明確駐村時間,工作方式,目標任務,以及考核方式等政策性的問題,這將可以大大提升干部們的工作積極性,使干部能夠毫無后顧之憂全身心的投入到扶貧工作當中。不僅如此,駐村干部還應該多和農村建設工作隊,第一書記等其他力量積極協調,互相幫助,實現“一對多用”、“多對多用”的整體合力。第二,要加強對于新到任的駐村干部的業務培訓,加大培訓力度,使新上任干部對于現有的形勢可以有一個初步的了解,有利于接下來工作的開展。第三,要在駐村干部和貧困村之間建立一種長效機制,確保貧困村每年都有相應的幫扶工作小組進行幫扶工作。同時要組織村干部、幫扶工作人員共同交流,了解貧困原因,對癥下藥,制定科學、合理的脫貧政策。3、建立監督考核機制,強化精準扶貧工作跟蹤問效。一是要在宣傳方面不遺余力的加強對精準扶貧工作的各項政策宣傳,使各級、各部門領導加強對扶貧工作的重視程度,增強村干部和幫扶工作人員的責任感與使命感,準確掌握貧困現狀,實施動態管理。其次要利用社會各界的力量,充分發動社會各界廣大人民群眾積極的參與到國家的扶貧政策當中,營造社會各界對扶貧工作支持和關注的良好氛圍。二是要提高幫扶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對他們進行諸如政治理論、廉政建設或者法制法規等方面的培訓,使他們能夠熟練的掌握調查取證、審核評估的能力,提高工作質量。三是在扶貧項目選擇和扶貧資金利用上要發揮監督機制,引導村民組長、黨組織領導和村民代表積極參與,避免背后暗箱操作,使扶貧項目成為受廣大民眾歡迎、受益的利民項目。四是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責任追究制度,加大對資金的利用程度,避免資金流失或被挪用,確保扶貧工作取得最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作者:王虹 單位:華北理工大學財務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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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家豐.少數民族地區信貸精準扶貧研究[J].貴州民族研究,20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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