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殯葬業發展稅收制度

時間:2022-04-15 08: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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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殯葬業發展稅收制度

論文關鍵詞:殯葬業稅收政策思考

論文摘要: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特別是加入WTO后對整個社會生活的滲透,使得殯葬業不適應社會發展的表現越來越突出,特別是殯葬行業的暴利,使得百姓不堪一死,豈不讓人苦笑、悲哀。因此,筆者嘗試利用稅收的經濟調節作用,從稅收的角度來規范殯葬行業的管理,弱化其暴利程度,使其走上健康有序的發展道路。

一、問題的提出

新中國的殯葬業,是在舊中國一窮二白的殯葬業廢墟中發展起來的,在黨和政府的領導關懷下,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已經形成擁有上萬多名職工的新興特殊服務行業。然而,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特別是加入WTO后,WTO的原則使傳統的中國殯葬服務業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壓力。殯葬業不適應社會發展的表現越來越突出,人民群眾對殯葬服務的不滿情緒越來越強烈,殯葬服務機構因違規違紀和服務事故被媒體曝光的越來越多,特別是殯葬行業的暴利,使得百姓不堪一死,豈不讓人苦笑、悲哀!因此,研究殯葬服務業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探索改革的道路。當然,殯葬業的改革是需要各級政府及全體公眾共同努力才能實現的。因此,筆者嘗試利用稅收的經濟調節作用,從稅收的角度來規范殯葬行業的管理,弱化其暴利程度,使其走上健康有序的發展道路。

二、理論依據

(一)和諧社會理論。所謂和諧社會,其本質內涵是文明、公平、公正、共富、共享、安定、有序和團結,核心是公正,而公正是一種“均衡”或“應得”——每一個社會成員都應得到與其行為相應的待遇。顯然,只有每個人都得到了他應得的東西,或者這個社會達到了某種均衡的狀態,和諧才是可以期待的。而當前殯葬業的暴利現象,使得百姓“怕死”——當前的喪葬費用高的遠遠超出了百姓的承受能力。這種現象是與和諧社會格格不入的,因此弱化殯葬業的暴利非常必要。

(二)稅收產權理論。稅收從表面上看,其課稅對象為所得、商品和財產,但稅收真正的目的物是產權。因此,公共部門可以依據產權是否存在確定稅收邊界。在產權明晰存在的地方,稅收或稅收權力應當介入,否則,會導致稅收真空;在產權不存在或不明晰存在的地方,稅收或稅收權力就不應當介入,否則就導致稅收或稅收權力濫用。因此,針對殯葬業這個特殊行業,應以稅收產權理論為依據,調整殯葬行業稅收政策,以規范當前混亂的殯葬市場,實現殯葬行業的自我發展。

三、制定殯葬業合理發展的稅收政策思路

(一)殯葬業稅收政策調整的原則

1、從實際出發原則。調整殯葬行業稅收政策必須根據經濟、文化發展的客觀需要,既不能被某些條條框框所束縛,也不能盲目抄襲別國的稅收政策模式,在此基礎上,豐富殯葬方面的稅收理論,完善殯葬行業稅收政策體系,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

2、公平公正原則。調整殯葬業稅收政策一定要體現公平原則。所謂公平,就是要喪主、殯葬服務機構、殯葬監察機構合理承擔各自責任原則。

3、堅持可持續發展原則。調整殯葬業稅收政策應該遵循可持續發展的原則。一方面保證國家殯葬業稅收政策能夠貫徹執行,維護群眾的切身利益,服務收費方面體現公益性;另一方面服務價值又通過市場經營來體現,通過建立完善的適合市場經濟要求的經營機制,實現殯葬行業的自我發展。

(二)制定殯葬業發展的稅收政策思路

1、實現殯葬管理部門政企分開,淡化管理部門作為殯葬業的經營主體,提高殯葬服務行業的效率。殯葬管理部門的職能同政府其他部門的職能是一致的,主要是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如規范殯葬市場秩序、保護殯葬消費者的權益,進行調查研究、協調指導,對相關殯葬的稅負、價格、賠償、執業資格、準入審批等的政策進行協調等行政職能服務;殯儀服務公司負責直接與喪屬洽談,根據喪屬的合理需求提供系列化服務,也就是“量體裁衣”,而不像我們現在普遍采用的由喪屬在現有服務項目中選擇的方式;然后,殯儀服務公司再同殯儀館聯系,可以提供接運遺體、整容、化妝、防腐、悼念等服務,殯儀館可設置在城區內,方便喪屬進行治喪活動;最后,再到近郊的火葬場火化遺體,繼而選擇公墓安葬或是采用其他方式處理骨灰。喪屬只需同殯儀服務公司洽談好,其他環節由殯儀公司進行聯系。

2、根據殯葬業主體服務單位的性質,調整并制定稅收政策,達到公平殯葬。殯葬業一般包括殯儀館(服務中心)、火葬場、骨灰公墓。火葬場是公益性事業單位,殯儀服務的過程就是政府部門履行殯葬管理職責的過程,其性質就具有政治性、公益性和公共服務性,建議繼續對具有公益性質的殯葬服務機構給予免征營業稅、所得稅的特別待遇。殯葬服務產業市場化以后,對以盈利為目的的殯葬服務機構要有別于公益性質的殯葬服務機構。國家的稅負政策應該注意到這種區別,可以考慮征收火葬稅。對火化以外的殯儀服務部分應待條件成熟后,逐步調整現有的稅收政策,根據殯儀服務的特點,制定稅收政策,確定稅種、稅率,使殯儀服務規范化。骨灰公墓可分兩類:一類是經營型的;一類是公益型的。對經營性的公墓應征稅,但應考慮墓地所在地區的各種有關土地方面的稅,以這些為依據實行有差別的公墓稅,使貧者能夠正常安葬,富者得以厚葬。公益性公墓應免稅。對殯葬設備、喪葬用品制定行業標準,以行業標準進行征稅,對比較敏感的骨灰盒市場銷售可考慮建立喪葬用品超市,進行整體市場管理,保證殯葬市場健康有序的發展。

3、制定墓葬方面的稅收政策,引導其合理發展。全國各地公墓迅速發展,每年消耗的土地數量非常可觀,因此國家通過制定法規限定墓穴面積、限定墓穴的使用周期,在必要時應該征收限制消費的墓地稅金;同時,通過稅收政策鼓勵開發利用不占地或少占地的骨灰安置方法,海葬、樹葬、塔葬、壁葬和室內葬;鼓勵各地殯儀館自覺限制木制棺木的使用,轉向采用再生和速生材料的替代材料制作棺材。隨著市場機制對資源配置作用的正常發揮,資源在殯葬活動中的消耗才會自覺地維持在適當的水平上。

4、出臺網絡殯葬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鼓勵開辦網上虛擬墓地。網上虛擬墓地是人們利用互聯網建立的一個可供追憶故人的虛擬空間,在這個空間里,可將已故親人的生平資料制作成信息,通過各種網絡手段,向故人祭拜和悼念。相比傳統的墓地祭拜,網上祭奠內容更豐富,也更加個性化。整個祭掃過程中有清幽淡雅的背景音樂,充分表達對故人緬懷之情。肅穆又樸質的環境,深沉又清雅的格調,使網上公墓成為一個追憶故人的溫情蕩漾的地方。因此,出臺這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有利于引導殯葬行業朝著現代的文明理念方向發展,實現社會和諧發展。

5、對無主尸骸、城市低保以及五保戶應考慮免費,農民優惠火化等,以體現出殯葬改革的公益性質。這一部分支出可以由財政直接資助或者間接資助,即制定殯葬企業稅收優惠政策,鼓勵殯葬企業對城市低保以及五保戶和農民的殯葬問題實行特殊的殯葬價格政策,實現公平殯葬。

參考文獻:

[1]程壽.我國殯葬業發展的路徑選擇與制度安排[J].探索,2005.5.

[2]謝曉璇.規矩與方圓——殯葬立法與殯葬市場[J].社會福利,2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