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內部財務控制與監督

時間:2022-10-29 03: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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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內部財務控制與監督

【提要】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市場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國有企業財務部門的職能逐漸由單純的核算轉移到管理和控制上來。如果國有企業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混亂、不規范,就會直接導致貪污、挪用、國有資產流失等問題的發生。因此,企業內部財務監督機制的建設顯得尤為重要,加強財務管理,實施企業內部控制與監督,是確保國有資產正常運作和加強反腐源頭建設的重要環節。

【關鍵詞】國有企業財務控制監督

國有企業集團要達到主業突出、實力雄厚、管理科學、效益一流的目標,就應當建立健全合理的企業治理結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企業內部財務控制與監督則是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企業生產經營活動自我調節和自我約束的內在機制,其建立健全及實施是企業生產經營成敗的關鍵。一個設計科學、運轉有效的財務控制監督體系,對于改善企業的財務管理、提高企業集團的經營效益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同時也有利于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維護國有權益,嚴肅財經紀律。

一、企業內部財務控制與監督的概念

企業內部財務控制與監督是指企業集團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通過建立與完善集團內部財務管理辦法和集團內部財務監督制度,對集團及下屬企業在資金的籌集和使用、經營活動及業務往來、資產、成本、費用、利潤分配等方面事務實行內部約束和自我監督的管理活動。

二、企業集團內部財務控制與監督的作用

企業集團內部財務控制與監督機制既是企業財務管理體系的核心,也是企業經營計劃目標實現的保證。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活動的重要內容,財務控制與監督活動滲透于企業管理各個環節和全過程。因為,企業的一切經營過程最后都反映為會計數據,財務部門對業務過程最直接的控制與監督主要是通過核算來實現,對每一項收付和債權債務的發生都會在賬面上反映出來,這本身就是一種最基本的控制與監督。特別是在當今市場經濟條件下,利益主體的多元化、決策的分散化、競爭的自發化已成為必然趨勢。新形勢下的市場經濟給財務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要求財務部門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及時、充分地揭示和反映市場狀況。對每一項經營業務的辦理,遵循授權、批準、經辦、核算分離的原則,杜絕越權行事的現象,避免影響企業經濟收益,造成違規的風險。財務部門在控制與監督過程中,以會計資料為依據,以有關財經制度為標準,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建立健全內部風險防范體系,有效防范各種風險,起到控制經濟活動按預定計劃目標進行,并報告所發現的違法違規的財務風險事件的作用。因此,只有加強集團內部財務控制與監督,才能維護市場經濟良性運轉和創造寬松的市場環境;才能維護國家財經紀律和經濟秩序;才能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才能確保企業資金的流通與安全,有效地避免和消除可能的風險。

三、企業集團內部財務控制與監督體系的內容

構建科學有效的財務控制與監督體系是企業治理結構的重要內容。企業集團財務控制與監督體系的內容主要包括:制度建設、人員管理和考核體系建設等方面。

(一)制度建設

制度是實施財務控制與監督的依據,也是考核財務監督績效的依據。內部財務控制與監督的制度建設包括國家的相關財經、稅務、審計等政策法規,企業集團為規范促進集團發展制定的相關制度,企業集團的下屬企業根據自身特點制定的制度。完善的制度是財務控制與監督能夠有效執行的基礎與保證,企業集團應當根據自身發展的需要制定一系列企業運營制度,企業的內部財務管理辦法和監督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資金管理制度;貨幣資金及往來戶結算管理制度;產品、原材料、設備等資產購銷和管理制度;在建工程管理制度;遞延資產管理制度;對外投資管理制度;成本、費用管理制度;銷售及收入管理制度;利潤分配管理制度;部門負責人離任審計等制度。

(二)人員管理

制度是靠人來執行的,制度監督是一種靜態監督,有制度不等于制度就能夠被有效貫徹執行,如果不對企業經營者的日常經營活動實施會計監督,企業既定的目標就可能異化。通常的模式是集團總部向所屬企業派駐財務負責人,而財務負責人正是以其獨特的地位代表資產所有者對公司日常的財務活動來履行監控職責。財務負責人既要對經理層負責,即對財務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又要對集團總部負責,即側重財務資源的安全性和增值效果方面的責任。

(三)考核體系建設

為更好地保證監督效果充分發揮,打開信息反饋的渠道,要建立合理的考核和激勵機制,對財務委派負責人員進行激勵和約束,使其能主動為了企業的整體利益而發揮自己的能動性。考核體系建設主要包括考核指標設定和考核方式選擇。在考核指標上,可以根據各種制度設置一系列指標,定性和定量相結合。

四、企業集團內部財務控制與監督的實施

國有企業集團要實現內部財務的有效控制和監督,應著重抓好財務預算控制與監督、重大資本與財務事項控制與監督、財務委派負責人制度實施、財務檢查與審計監督等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財務預算控制與監督

財務預算,是集團對下屬單位一定時期內資金運動所作的安排,也就是以貨幣形式對一定時期內資金取得和投放,各項收入和支出,企業經營成果及其分配等有關資金方面預測的具體落實。通過編制預算,集團公司可以全面掌握所屬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爭取工作的主動權。預算確定后,要對各實施財務預算單位輔之以對等的責權利關系。通過財務預算的動態管理,對子公司及分支機構的主要財務活動實施有效控制和監督。

財務預算控制的主要環節:確定預算的項目、標準的程序;編制和審定預算;預算指標的下達和責任的落實;預算執行的授權;預算差異的分析和調整;預算業績的考核和獎懲。

(二)重大資本與財務事項控制與監督

為了保證整個集團發展戰略目標實現和資本經管的安全,規避風險,減少失誤,集團公司應建立企業重大資本與財務事項報批制度,即凡屬重大資本與財務事項均需經集團總部審批后才能辦理。企業重大資本與財務事項包括重大投融資、對外擔保、合并、分立、轉讓、中外合資合作、公司制改建、注冊資本變動、工資制度、財務預算、資產損失處理等。

1.重大投融資已成為一些子公司轉移資本,逃避債務的渠道,增加了企業風險,造成國有資本流失。集團總部必須嚴加控制,其主要措施是實行額度控制,即限額以上項目必須報集團審批。

2.企業對外提供擔保,形成了或有負債,往往難以擺脫責任,從而造成資產損失,即使有幸避免連帶責任,也會牽扯很大精力,影響企業經營。因此,集團公司對擔保事項應當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3.對資產損失處理更應從嚴控制。資產損失,包括壞賬損失、存貨損失、股權投資損失、固定資產損失、在建工程損失、擔保損失等等。處理資產損失,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一是核實損失,基層單位應當取得足以說明損失證據,對損失的資產項目,金額予以確認;二是查清責任,集團公司應組織人員對造成資產損失的責任進行檢查,其中屬于違法違紀行為造成的損失,應當按照黨紀國法的有關規定,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人員予以處理;三是按照企業內部資本與財務管理辦法規定審核核銷。

(三)通過財務負責人委派制實施財務控制與監督

財務負責人委派制是被委派者和委派者之間的一種委托關系,委派制的目的是執行會計監督的會計人員與被監督的企業分離,不存在人事及利益經濟關系,以便具有公正性。集團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由集團公司委派并對集團公司負責。派出的財務負責人要有較強的法制觀念,扎實的財經知識和財會專業知識,比較豐富的財會工作領導經驗。集團公司要加強企業財務人員的素質教育,不斷提高他們的政治覺悟和遵紀守法的意識,增強他們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要定期組織對派出財務經理的述職和考核,通過各種激勵和約束機制,保證派出財務負責人在財務管理與監督控制方面發揮應有的作用。

財務委派負責人的職責主要是:(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集團財經制度,結合本企業實際,制定必要的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并負責組織實施;(2)負責組織編制企業財務預算,決算,利潤分配或彌補虧損方案以及資金使用調度計劃,費用開支計劃,籌融資計劃;(3)負責組織會計核算,審核企業財務決算結果,確認其準確性,及時報送集團公司和有關部門;(4)參與企業資金使用和調度,貸款擔保,對外投資,產權轉讓,資產重組等重大決策;(5)及時發現和制止企業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為和可能造成資產損失的經濟行為,并向企業領導和集團公司報告;(6)定期向集團公司報告子公司的資產運作和財務管理情況,重大經營管理活動情況要及時向集團公司報告;(7)負責企業資產運行的監管和績效評價,防止資產流失。

國有企業要真正成為市場經濟中的競爭主體和責權明確的法人實體,就必須加強財務控制與監督。但財務監督制度的健全,非朝夕之功能夠完成的,這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調動企業各方面的力量來加以完善,需要財務人員發揮主觀能動性;更重要的是企業領導人員要高度重視企業內部財務監督管理工作,要以身作則,嚴格遵守和執行財經法規,積極支持和保障財務會計機構履行職責,確保財務人員能在事前、事中參加企業經營決策,而不單純是事后監督??傊?,企業領導者和財務管理人員應該在企業集團的領導下,共同努力搞好財務控制與監督,從“管理”中要效益,將企業建設成為一個具有現代化管理手段和約束機制的市場經濟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