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自查自糾報告范文

時間:2024-03-11 17: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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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自查自糾報告

篇1

為進一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十項規定精神,持之以恒糾正“”,切實加強作風建設,做好節日期間廉潔自律工作,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我院高度重視,進行自查自糾,相互督導檢查,以優良的作風,推進科室各項工作取得實效。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領導高度重視、提高認識廉潔自律的重要性

利用晨會全院職工認真學習了《關于加強中秋國慶期間作風建設的通知》、《關于開展黨員干部違規吃喝等問題專項督查的通知》的相關文件精神,大家認真學習,統一思想、深入領會,進一步增強了廉潔自律意識,切實做到了“五個嚴禁”:一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或收受月餅等節禮;二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或收受各種商業預付卡、購物卡、消費券和電子禮品卡;三嚴禁出入在高檔賓館酒店、私人會所或利用培訓中心、招待所、療養院、機關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樂,以及工作日午餐飲酒等;四嚴禁借節日之機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以及借工會、學會、協會等名義濫發錢物;五嚴禁公款旅游、公車私用、組織和參與公款高消費娛樂和健身活動、公款報銷或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杜絕參與黃、賭、毒等不良行為。自覺遵守黨的紀律,不編造、傳播政治謠言等廉潔自律的重要性,確保了各科室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二、互相督導檢查、對照廉政準則找差距

醫院每位職工互相監督檢查,

對照廉政準則查找工作作風、廉潔自律方面的差距,具體由院長帶頭起模范作用并抓落實。未發現工作作風不實、辦事效率低下、“”存在問題和收受紀念品、禮品、禮金、農副產品以及公款送禮等,確保了我院職工以優良的黨風政風促進民風,形成了積極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三、提高工作效率、切實把作風建設落實到實際工作中

黨員職工的組織紀律明顯加強,無上班遲到、早退及上班玩電腦游戲、無故離崗串崗等違紀違規現象,無賭博等其它違法亂紀象。對群眾新農合本院就診報銷、市外就診報銷等工作及時,醫患矛盾及時解決在院內,無越級上訪事件發生;干部職工主動貼近患者為患者服務的積極性提高了。

通過學習,即查即糾,全處黨員在思想上、行動上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動搖,不曖昧,立場堅定,自覺維護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提高了黨性修養和拒腐防變的能力,增強了自覺貫徹服務群眾的自覺性,確保了各項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

篇2

內容摘要:近年來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進步明顯,相關研究也較多,但專門針對商貿流通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研究還很少。本文從商貿流通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現狀入手,通過分析商貿流通企業的知識產權糾紛案例,總結其存在的問題,進而從商貿流通企業和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兩方面給出提升商貿流通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水平的對策。

關鍵詞:商貿流通企業 知識產權管理

問題提出

知識產權是中國企業21世紀最重要的主題詞,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已從根本上改變了企業競爭的性質,知識產權不僅是一種重要的法權和無形資產,也是經濟主體一種強有力的競爭武器。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是對企業知識產權進行的有計劃的組織、協調、謀劃和利用的活動,目的是規范企業知識產權工作,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制度在企業發展中的重要作用,促進企業自主創新和形成自主知識產權,推動企業強化對知識產權的有效開發、保護、運營。

近年來,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逐步開展起來,并取得了明顯成效。一是有關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內容紛紛寫進國家和地方的政策文件,為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開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環境。二是國家和地方積極開展企業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工作。包括第一批全國企事業知識產權示范創建工作,各地方的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培育和認定工作以及商貿流通領域的“正版正貨”等活動。三是知識產權中介服務體系的逐步完善。知識產權中介機構向規模化、國際化發展,跨專業、跨區域合作,集專利、商標、著作權及其他知識產權服務于一體的綜合性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開始形成。四是強化知識產權行政監管,強化專業行政執法,加強部門協作,提高執法效率。

商貿流通業是指在第三產業中發揮流通功能,以商品流通和為商品流通提供服務為經營內容的營利性事業,主要包括批發、零售、餐飲、傭金、電子商務、物流配送、會展、典當以及相關信息業等。商貿流通業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一個先導產業,在國民經濟中占有重要地位。它對拉動消費、促進生產、加速國民經濟循環、提高經濟運行質量和效率、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等方面起著重要作用。

商貿流通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是整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重要一環。如果商貿流通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開展得力,一方面可以給生產商以安全感,吸引大批供貨商,產生凝聚眾多知名品牌的強大力量;另一方面可以給消費者信任感,吸引廣大消費者,產生放心消費、誠信興商的巨大品牌效應。從這個意義上,商貿流通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比生產制造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更直接、更現實、更有力、更重要。

商貿流通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存在的問題

根據江蘇省2007年對全省首批240家“正版正貨”承諾企業進行的調查數據顯示,設立知識產權工作機構的有77家,占調查總數的32%;配備知識產權工作人員的有98家,占調查總數的41%;開展知識產權培訓教育的有106家,占調查總數的44%;建立知識產權規章制度的有67家,占調查總數的28%。現實生活中,商貿流通企業的知識產權糾紛屢見不鮮。

案例一:2007年,世界知名運動品牌“PUMA”公司在上海市大潤發超市康橋店發現有假冒其品牌的運動鞋銷售,將大潤發超市告上法庭,經法院審理判決大潤發康橋店停止侵權,登報消除影響并賠償損失10萬元。

案例二:2004年,上海派克筆有限公司將上海虹口華聯吉買盛購物中心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案由是華聯吉買盛銷售假冒派克筆。該案經審理,判決華聯吉買盛立即停止對上海派克筆有限公司的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15000元。

案例三:2005年,普拉達有限公司將北京秀水街服裝市場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案由是秀水街市場內攤位銷售假冒普拉達的皮包。該案經審理,判決秀水街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普拉達的注冊商標權,并賠償普拉達公司經濟損失1萬元。

案例四:2009年百年老字號全聚德公司將北京富蘭克餐飲有限公司、北京秀水街市場有限公司、北京新雅宏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一并告上法庭,案由是“全聚德秀水店”未經許可擅自使用“全聚德”企業名稱、馳名商標及其持有的裝飾裝潢,非法使用全聚德所有的鍋爐及底柜,構成了對全聚德公司的不正當競爭和商標侵權。

從以上案例能看出商貿流通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仍處于被動性、臨時性和隨意性狀態,管理工作缺乏制度化、規范化、常規化。商貿流通企業糾紛多表現在采購、銷售領域,采購中的知識產權工作沒做好,與商品供應方的知識產權權責未明確,同時自身對從訂貨、進貨、上柜銷售各環節的知識產權審查監管不力。商貿流通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知識產權意識不強。我國大多數商貿流通企業因為缺乏足夠的知識產權意識,思想上不重視知識產權,導致企業經營活動中知識產權工作的缺失。

知識產權工作制度不健全。我國大多數商貿流通企業沒有設立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缺乏合格的知識產權工作人員,相應的知識產權規章制度不夠健全,職責未落實。

采購環節知識產權審查不力。采購活動對商貿流通企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除了根據市場需求,考慮商品質量、價格等因素外,對于產品的知識產權狀況審查被很多商貿流通企業所忽視。供貨方能否提供有效的知識產權權屬證明也應是考慮是否采購該商品的重要依據。

銷售環節知識產權審查不力。銷售活動前,對采購回來的商品未進行知識產權審查,對可能存在的銷售風險及連帶責任估計不足,在商品上柜銷售時極易發生侵權糾紛。

企業合同知識產權審查不力。在企業與供貨商簽署的合同中知識產權審查不力,缺乏有關知識產權權責條款或者權責模糊,給自身在銷售商品的過程中帶來知識產權侵權風險。

缺乏知識產權糾紛應訴機制。在發生知識產權糾紛時,商貿流通企業往往倉促、被動應訴,缺乏常規的知識產權糾紛應訴機制。

商貿流通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水平提升對策

(一)商貿流通企業角度

對于商貿流通企業來說,應主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加大宣傳、教育、培訓力度,提高知識產權意識。商貿流通企業應積極開展專利、商標、版權等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針對商貿流通企業領導、知識產權工作人員和廣大職工不同對象,選擇知識產權常識、商貿流通企業知識產權形勢、國內外商貿流通企業案例等內容,采用知識講座、培訓班等多種形式,開展知識產權教育,提高企業領導的知識產權戰略意識,提高企業知識產權工作者的業務能力,提高廣大職工的知識產權普及意識。

2.建立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商貿流通企業應建立起明確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明確領導、工作人員及其職責,并應當建立書面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制度。知識產權工作人員應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協助企業制定專利商品名冊和日常工作臺帳,做好本單位專利商品的日常監管和自查自糾工作。

3.做好知識產權的過程管理:

研發。商貿流通企業應當結合自身經營管理的實際需要,開展發明創造并申請專利、登記版權,重視企業商標特別是服務類商標的注冊與保護,積極參與創建著名、馳名商標的活動。商貿流通企業作為生產與消費的中間流通環節,應根據自身特點,積極開展技術創新,并將創新成果產權化。

采購。商貿流通企業應當建立進貨確認制度,要求供貨商提供相應的知識產權權屬證明備案,對知識產權商品進貨時檢驗知識產權標記是否規范、有效知識產權證明文件是否齊全。對具有專利權和商標權的商品登記造冊,對涉及版權的商品進行甄別,建立“知識產權商品數據庫”,做好商品的知識產權信息記錄,包括商標、專利、著作權、原產地標志等,并做好收集、保管、核對工作,實行動態管理。

生產。商貿流通企業應當結合自身實際情況,生產產品或為客戶提供服務涉及商業秘密時,應與內部員工或外部單位簽訂保密協定、競業禁止協議等,并在現場采取相應保密措施。特別對于餐飲企業來說,尤其要注意對其特色食品及配方的保護,宜采用商業秘密的形式。

銷售。商貿流通企業在銷售前,應對商品的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審查和分析,并提出必要的知識產權保護和風險規避方案。在銷售過程中,應定期對銷售的知識產權商品進行文獻檢索,跟蹤檢查知識產權商品的法律狀態,發現知識產權商品涉及的專利權被撤銷、無效等情況時,應及時與供貨商聯系,消除知識產權標記。有條件的商貿流通企業可以采取相應手段幫助消費者查詢商品的相關知識產權信息。

4.知識產權合同管理。商貿流通企業在與供貨商簽訂合同的相關條款中明確知識產權侵權及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規避自身商品銷售中所涉知識產權侵權連帶風險。

5.建立知識產權核查、應訴機制。商貿流通企業應建立舉報和投訴制度,接受公眾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行為的舉報和知識產權侵權糾紛的投訴,遇有商品遭侵權投訴時,應立即組織核查并采取臨時撤柜、停售等措施,及時向當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報告,請求處理。商貿流通企業應制訂知識產權侵權應對方案,在發生知識產權糾紛時,及時與供貨商取得聯系,要求給予答復或者自行分析構成侵權的可能性,在尊重知識產權權利人合法權益的基礎上做好糾紛解決工作。同時,商貿流通企業,特別是老字號和持有著名、馳名商標的商貿流通企業應建立起知識產權預警機制,在市場上發現侵犯自身知識產權合法權益的時候,及時報告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進行查證,維護企業利益。

6.加強與政府主管部門的溝通和聯系。商貿流通企業要積極主動加強與知識產權主管部門的聯系、溝通和交流,反映企業在知識產權管理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尋求政府主管部門的幫助,在政府主管部門的引導下,參與創建知識產權示范企業,“正版正貨”企業,著名、馳名商標等工作。

最后需要強調的是,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是企業日常管理工作不可分割的重要一部分,服務于企業管理。商貿流通企業應積極探索,將知識產權管理納入企業質量管理認證體系中,將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融入企業管理工作中。比如藥品經銷企業應考慮將知識產權管理納入GSP“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體系。

(二)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角度

對于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來說,為商貿流通企業營造一個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應是其工作的重心。具體應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1.加強知識產權執法工作宣傳。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知識產權宣傳工作,包括舉辦講座、開展知識產權知識競賽等。大力普及和推廣知識產權文化,促進“崇尚創新精神,尊重知識產權”的良好氛圍形成。

2.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聯合行動,對商貿流通企業進行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專項檢查。通過聽取企業知識產權工作匯報,查看相關工作臺帳,抽查商品知識產權標注等手段,對企業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具體的整改意見,并征求企業對知識產權行政管理的建議。

3.整頓市場,大力開展專項執法行動。針對流通領域的假冒他人知識產權行為,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聯合開展專項執法活動,對大型商品批發市場和超市采取定期與不定期抽查,嚴防侵犯知識產權的產品進入流通領域,嚴肅查處各項知識產權侵權行為,針對反復侵權、惡意侵權及大規模侵權、盜版行為,有計劃、有重點的持續開展知識產權保護行動。

4.積極開展知識產權示范企業試點、“正版正貨”承諾等活動,激發商貿流通企業誠實守信意識,提高自身知識產權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1.唐恒等.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 DB32/T 1204-2008

2.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中國知識產權審判案例精選(一)[D].知識產權出版社,2008

篇3

“科研經費管理使用混亂,違規現象突出。”2014年7月,中央巡視組對復旦大學的點名批評,將“科研腐敗”這個中國學術界經久不衰的話題,又推到了輿論的前臺。這一話題的背景,是至2013年底,中國的科研經費已經位列世界第二。但與之相對,則是中國科協的相關報告顯示,從全國來說,資金用于項目本身的比例僅40%。

一、科研腐敗原因

行政化審批與中國式公關

近年來,國家向科研領域投入的經費逐年增加。《2012年全國科技經費投入統計公報》顯示,2012年全社會研究與實驗發展經費投入首次突破1萬億元。科技部調研室主任胥和平也在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估計到2015年全國科技研發投入經費不會低于1.5萬億元。”

“經費跟著項目走”,這是圈內公開已久的“秘密”。

以由自然科學基金委管理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為例,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的規定,“基金管理機構根據本條例的規定和專家提出的評審意見,決定予以資助的研究項目”。換句話說,申請人科研經費的取得是建立在科研項目通過審批的基礎上的。

記者了解到,科研經費分為縱向科研經費和橫向科研經費。縱向科研經費來源于財政撥款,是指從政府部門(包括政府背景的基金)獲得的課題經費;橫向科研經費則是指從企業、社會機構處獲得的課題經費,主要是通過承接企業、社會科技項目、開展科研協作、轉讓科技成果、進行科技咨詢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科研收入。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認為,在目前的科研評價體系中,縱向課題、經費往往具有更大的含金量,比如,有的高校、科研機構評職稱,明確要求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或者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此外,這種經費來自政府,代表政府對研究人員的某種“肯定”,學者獲得課題,不僅是個人的“榮耀”,也是學校的辦學業績。

選哪種項目申報也是有學問的。北京某高校一位不愿具名的H教授告訴記者,高校教師申請經費的指向性比較明確,都比較偏愛于優先申請縱向經費。但縱向經費因有成熟的預算管理,勞務開支比較低,橫向經費因此也并非一無是處,其價值往往在于“能搞到一筆錢”。國家科研經費的增加給科研項目的申請者帶來了源源不斷的資金動力,誰都想要“分得一杯羹”。于是如何能讓申報的項目成功立項、通過審批,成為申請者最為關心的問題。

“跑關系”拉攏項目評審專家組成員的申請者不在少數。

清華大學生命科學院院長施一公教授曾對媒體講述過這樣一個故事:一次參加某項目評審會,周六下午剛接到通知,周日上午手機里就收到6個陌生人發來的短信:“請多關照”,“歡迎來我校做學術報告、考察交流”……華東師范大學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長唐安國教授談到,一些項目經費成為申請者行賄的來源,有的至少拿項目經費的10%“打點關節”,一般一個專家的回扣為項目申請費用的2%至5%。大部分科研項目要求申請者為具備一定專業技術職務的高校或科研機構人員,但也有一些項目的申請者可以是企業,如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在這種情況下,一些企業申請者為了增加“命中”幾率,開始向申報機構求助,這些機構通常承諾“專業指導包裝”、“順利通過”。

宿星(化名)是江蘇常熟某企業管理咨詢公司的工作人員,他的工作是專門負責幫助企業申請高新項目。他告訴記者,在他經手申報的項目里,基本上都向科研經費的主管單位領導“打點了”,“我們一般都在申請經費里多寫金額,等經費批下來了,多余的部分給領導送去”。在宿星看來,他們公司在申報方面“做得不錯”得益于“送得出去”,他認為這是能申請到經費的“最大學問”。

投向不合理、報銷有漏洞

“項目能不能通過,其實在申請的時候我們心里也差不多有數。經費批下來以后,怎么花也是個問題。通常批到的經費在項目結題時都有結束,很少有人會把剩余經費交回,因為如果剩余經費超過一定比例,會影響以后的資助額度。”H教授這樣對記者說。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歷史研究所研究員俞金堯教授在接受采訪時曾談道:“現行科研經費管理,在項目立項時,一些環節設置過于死板太過強調預算執行力,也使科研人員在每年特定的時間中突擊花錢,用虛假發票或虛構科研活動來報銷未實際產生的科研經費,套取國家和集體財產。”依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管理辦法》的規定,自然科學基金委將項目資助經費撥至項目依托單位,項目負責人按資助批準通知的要求編寫項目研究計劃與經費預算,資助經費根據批準額度由項目依托單位向項目負責人逐年撥付。

項目依托單位,是指在自然科學基金委注冊為依托單位的高等學校、科學研究機構和其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開展基礎研究的公益性機構。依托單位的其中一項職責是跟蹤基金資助項目的實施,監督基金資助經費的使用。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為例,在資助范圍內的經費包括研究經費、國際合作與交流經費、勞務費和管理費。這也是一般縱向科研經費資助的范圍,但是這些資助范圍尚不能周延項目中的一些必要支出。俞金堯認為,目前課題經費可以支出的項目不夠開放,出國學術訪問或參加國外學術會議的費用、從國外購買圖書資料的費用等不能從課題費中支出,促使一些科研人員違規虛假報銷課題費。

同時,他認為,科研人員在工作中的智力和體力付出還未得到足夠的重視,他們在項目經費中還不能提取相應的酬勞,讓一些人打上了科研經費的主意。一名來自中科院化學所的博士張飛(化名)告訴記者:“每個人每月發的勞務費是有上限規定的,實際幫老師做課題的同學一般是三四個人,為了拿到更多的勞務費,我們會要來師弟師妹的銀行卡號報給學校,把勞務費打到他們的卡里,然后取出來再交給老師。”

怎么“虛假報銷課題費”?回答這一問題的

關鍵詞 是“找發票”。

發票從何而來?張飛這樣說:“有時候在買實驗器材、復印資料的時候,開面額高于實際金額的發票,只要給賣家把稅點的錢出了就行,他們也愿意。對于實在開不了發票的事項,就只能買發票了,我們一般是去離學校比較近的人大東門買,那里有很多抱小孩的婦女在賣發票。”記者實地調查發現,從地鐵四號線的人民大學站地鐵口到該校東門的路途中,地面上“刻章辦證發票”的小廣告隨處可見,沿路抱小孩的婦女也很多,她們會對過往的行人吆喝:“辦證嗎?要發票嗎?”記者找了一位年齡較大的婦女詢問,她說,“放心,我的發票絕對真,我每天都在這,有假你來找我,找我辦發票的學生可多了。你要什么發票都能開,開一張500元,想寫多少面額都行。”有了這些“職業開票人員”的存在,對于找發票的學生來說“省了不少勁”。實踐中,“找發票報銷套經費”是通常路徑,也有一些項目負責人“偷梁換柱搞經費”。H教授透露:“一些既有橫向課題又有縱向課題的老師,他們會利用這種優勢‘偷梁換柱’,比如在縱向課題中編制虛假合同報銷橫向課題的設備購買費用,在橫向課題中列支縱向課題的勞務費。”

二、亂象如何治理

誰該來為科研亂象負責?

高級知識分子確實應該為我國科研經費的流失承擔一定的責任,不過責任卻不全在他們,他們也有自己的苦衷。目前在很多大學的教師基本都是高級知識分子,但他們的工資基本都在幾千元,大學普遍都是在大城市,而幾千元的工資在大城市生活顯然并不容易。所以老師們選擇的掙錢的方式大多數都是申請科研項目,然后通過科研經費的方式來維持自己的生活;并且申請科研項目也是職位晉升的通道,這就逼得他們不申請也得申請了。有時候要使用經費,但填報項目上卻有嚴格的規定,因此他們只有想一些其他的辦法了。只是這些辦法是不符合規定的。

我國的很多管理方式都是采用的行政管理的方式,比如學校、事業單位、公司等等,但實際上很多地方并不適合行政化的管理方式,就比如科研經費,科研是一個研究的過程,是一個確定未知的可能性的過程,也許在今天的研究中我發現了什么,明天就需要展開新的研究課題,這些都是未知的,但科研經費的管理卻要嚴格填寫《項目預算表》,并且還是事先的,人如果能預知未來那他就不是人了,而是神了,填寫《項目預算表》明顯是逼著科研者作假的,這樣反倒給一些只為套取科研經費的人提供了便利。

科研經費亂象不僅僅是高級知識分子貪得無厭的責任,也不只是管理機構管理過于嚴格的責任,而是在頂層設計上存在一些漏洞,而要彌補這些漏洞僅靠高校教師或經費管理機構是不可能完成的,只有在頂層設計時將科研機構的管理方式設計得更加完善,既要“嚴格管理”又要激發“科研活力”才是遏制科研經費亂象的根本。(《荊楚網》)

呼喚分類統籌和頂層設計

一條魚病了,可能是魚的問題;生病的魚越來越多,那就是水的問題。

教育部將2013年確定為“教育經費管理年”,組織75所部直屬高校開展科研經費管理自查自糾,自查發現1377個項目存在違規問題,涉及資金3693.9萬元。北京理工大學黨委書記郭大成建議,應進一步完善我國科研經費的間接成本機制,并制定專門針對我國大學科研經費使用與管理的制度。2011年財政部、科技部頒布《關于調整國家科技計劃和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若干規定的通知》,對國家科技計劃經費管理有關規定進行了調整,重新將課題經費分成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通知》的出臺在完善課題間接成本補償機制方面實現了突破,對承擔單位消耗的間接成本予以補償,規定增加績效支出也使工作一線的科研人員能獲得相應的補償。但有學者認為,科研經費間接成本適用范圍僅限于國家科技計劃和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并未考慮科研機構的類型與特點,績效支出由于國企受年薪制、事業單位受工資總額限制,部分單位將績效支出彌補事業經費不足,導致無法發揮績效支出對一線科研人員的激勵作用。

從近年來的科研經費貪污案件看,有機會在項目中“占得便宜”的項目負責人往往都是有一定學術地位的專家。那些在教育科研一線的講師,即便項目申請到了經費,也有嘗不盡的“苦衷”。上海交通大學一名講師就曾在其微博中寫道,“每天忙到半夜2點睡覺,拿的是三千多每月基本工資;好不容易申報成功的課題,科研經費還要經過學校學院的雙重克扣,要用經費買臺電腦都要經過異常繁瑣的層層審批,不得不妥協從學校物資處高價買人5年前的過時機型”。

這種學術待遇的不平衡亦是普遍現象。郭大成認為,從現行科研經費管理體系講,片面強調課題負責人負責制的科研經費使用與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科研人員與所從事科研勞動之間的關系,使得本應從科研工作中獲取報酬、體現勞動價值的勞動與收獲之間的自然關系被人為剝離。異曲同工,俞金堯也呼吁,從制度上認可科研工作的特殊性。在科研經費申請成功后,其用途應該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用于科研經費實際支出,另一部分作為“智力補償費”發放給科研人員。熊丙奇認為,改善科研經費亂象,從根本上政府部門必須轉變管理方式,退出行政評價,讓位于學術評價。不應該把項目、課題作為評價學術成就的指標,應通過完善年薪制,切割研究人員薪酬與課題經費的關系。

提高科研人員待遇的呼聲很高,改革科研經費的配置領域也倍受關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張曉強在例行記者會上提到,發改委將“積極研究提高財政科技支出用于企業的比例的措施”。張曉強談到,目前中國財政科技支出給企業的僅占15%,發達國家達30%以上。科技資源配置不合理,利用效率低,大量的科研成果不能轉化為應用技術,應加快構建“由企業牽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支撐,各類創新主體相互協同的技術創新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