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綠色信貸革新與跨越
時間:2022-09-01 10: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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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推廣低碳理念和創新低碳金融服務,我國商業銀行對現有綠色信貸制度進行了創新性研究,初步形成了“低碳信貸”概念。低碳信貸,顧名思義,就是在商業銀行綠色信貸制度基礎上融入低碳概念,將原有綠色信貸模式進一步專業化為兩維低碳信貸體系(見圖1):一維是低碳企業貸款。進一步加大低碳產業、低碳企業規模化信貸的投放力度,力求低碳經濟信貸化,助推低碳經濟在我國的全面開展;二維是CDM下CERs貸款。借助全球碳權交易市場發展平臺,對CDM項目下CERs進行貸款。一方面可引進發達國家先進的節能減排資金援助和節能技術,另一方面可促進一維低碳企業貸款中低碳企業對能源的高效利用和清潔開發。
一、國際銀行業的綠色信貸創新
(一)環境融資產品———低碳經濟帶來的銀行融資產品創新
為支持低碳經濟發展,很多發達國家企業轉向對環境友好型項目,如環保技術、節能、水循環設施、垃圾深埋生產沼氣、林業再造項目、環境管理系統等以及再生能源項目,如風能、太陽能、潮汐能等的開發。據估計,其中僅污染物減排技術市場規模就近4000億美元,無疑為西方銀行業提供了廣闊的信貸市場。環境融資項目一旦被開發成為環境融資產品,銀行業的信貸杠桿效應將進一步深化。例如,近年荷蘭國際集團在荷蘭銀行的綠色信貸政策的協助下,針對特定環境問題,加大研發創新力度,推出一系列環境融資產品,不斷進行低碳融資產品的創新。
(二)碳交易與碳金融產品———銀行業助推低碳經濟發展的必然選擇
1.碳交易。據聯合國和世界銀行預測,發達國家通過CDM方式抵償自己在公約中規定的減排份額,使得全球碳交易的需求量在未來5年間預計為每年7億至13億噸,按每噸20美元至50美元的價格計算,則形成了一個年交易額高達140億至650億美元的國際碳權交易市場,巨大的碳交易市場蘊藏著巨大的利潤空間。法國興業銀行與荷蘭銀行等著名銀行金融機構已紛紛增設碳交易基金,擴充碳交易業務,實施能效貸款項目,從中賺取傭金、利息以及金融中介服務手續費。
2.碳金融產品。國際金融機構提供的碳金融產品主要包括基于碳排放額度的衍生產品以及碳基金。國際專業投資銀行通過投資管理碳基金來為減排項目提供資金支持,從中獲取可觀的財務回報。英國倫敦專業投資銀行在中國主要開展CDM方面業務,以買方身份去開發和收購項目中經核證的減排量,如風力發電、水力發電、太陽能發電、生物質能、生物燃料、污水處理、工業廢水處理、垃圾填埋及垃圾填埋氣體應用、水泥余熱、地溫余熱回收,高爐煤氣、生爐煤氣等。目前該基金在中國有6000萬CERs,發改委審批項目有30多個,CERs中國市場交易價格在8-12歐元之間,則通過投資該基金該銀行可獲益144-216萬歐元。
二、我國商業銀行綠色信貸創新經驗總結
(一)上海交通銀行———用好信貸價格和擔保的杠桿放大效應從產業結構、能源結構、能源消費結構轉型的機制上對綠色信貸政策進行創新,用好信貸價格和擔保的杠桿放大效應,對低碳和高碳經濟結構和消費模式分而置之。對低碳經濟結構或新能源的生產和消費優化對待,實行低息、財政貼息、財政擔保、進出口退稅補償、擴大信用保險范圍等優先扶持政策;對暫未列入國家淘汰范圍但實屬高碳經濟結構的生產和消費提高信貸門檻,實行高息、提高擔保條件等信貸限制政策。
(二)中國建設銀行———綠色金融服務一條龍在金融服務創新領域推出了綠色金融服務“一條龍”系列,包括“綠色融資”、“綠色管家”、“綠色能效”、“綠色生活”和“綠色公益”五個子方案。旨在通過制定有針對性的服務方案,滿足環保行業客戶的個性化需求,深化與政府環境保護管理部門與環保公益組織的業務合作,拓展環保領域的新商機。
(三)中國工商銀行———推動“三新產業”信貸市場發展緊隨國際國內低碳經濟政策走向,切實扶持低碳經濟項目,選取低碳經濟重要組成部分“三新產業”———新能源產業、新材料產業和新技術產業作為創新綠色信貸政策切入點,從拓寬市場、培育新的信貸增長點角度逐力節能環保信貸項目的發展領域。在對“三新產業”放貸過程中,工行建立了從節能環保、新能源、資源綜合利用等方面對所有貸款項目進行分類的標準,專門在信貸管理系統中啟用了“綠色信貸項目標識”,據此標準對所有貸款項目進行分類管理,大大提高了放貸效率,節約了放貸成本。綜上所述,我國商業銀行現階段對現有綠色信貸模式進行的創新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貸款產業專業化,貸款標準區別化,貸款項目分類管理化;二是,金融服務的不斷創新,諸如一條龍的綠色金融服務,旨在促進貸款企業向低碳方向發展。
三、我國商業銀行開展低碳信貸的建議
(一)制度創新
1.建立低碳信貸內部機制。商業銀行內部構建兩維低碳信貸體系,一維是低碳企業貸款,二維是CDM下CERs貸款,兩維體系可以相互促進,和諧共生。通過向CDM項目下CERs進行貸款,引進發達國家先進節能減排資金援助和先進技術的同時又促進低碳企業貸款中低碳企業對能源的高效利用和清潔開發,真正實現了低碳信貸體系內部的循環可持續。同時,商業銀行可以借助該體系創新碳金融產品,研究開發碳基金以及證券化的碳權衍生金融產品,在低碳經濟時代尋求新的發展機遇。
2.形成低碳文化。商業銀行內部自上而下地形成低碳文化,培養信貸促銀行、銀行促金融、金融促經濟的低碳一體化理念。管理層在戰略制定上應該傾向于低碳信貸的激勵政策,鼓勵信貸部門向低碳產業、低碳企業傾斜,并通過價格、稅收、利率和保險等經濟手段制定優惠的信貸政策,鼓勵各級政府和企業建立一套長期有效低碳發展機制。
3.健全低碳信貸人才。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由于比較缺乏對環保法律法規、政策條文全面了解的低碳信貸管理專業人員,制約了低碳信貸政策在商業銀行內部的有效開展。因此,商業銀行在加強內部信貸人員業務能力的同時,應廣泛吸納來自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公司、信用評級公司、證券公司、投資銀行和企業界等具有低碳專業知識背景的人才,積極做好人才儲備工作。保證低碳信貸企業考察標準,依照切實計算新技術應用所帶來的收益是否能夠覆蓋信貸風險的專業背景制定,防范低碳信貸風險。
(二)產品創新
1.融資產品創新。順利開展低碳信貸,最關鍵最核心的是進行產品創新。低碳信貸產品特點是要圍繞低碳概念進行環境融資產品的創新。現階段重點是開發滿足提高能源效率和清潔發展機制的低碳信貸產品,包括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清潔能源、生物多樣化保護等環境融資產品。具體而言,商業銀行通過對清潔技術產業和新型環境服務行業所研究開發的項目提供優惠利率貸款,來支持這些產業、企業針對特定環境問題,加大研發創新力度,不斷推出新型環境融資產品。商業銀行則可以應用這些新型環境融資產品充分發揮杠桿效應,為自身帶來豐厚收益。
2.碳金融產品創新。根據全球建立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規則,中國境內所減少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都可以按照CDM轉變成有價商品,向發達國家出售,我國商業銀行可以通過與國外政府組織、金融機構合作,努力參與到這個全球化的碳權交易市場中來,將碳權交易市場轉變成一個銀行信貸市場。具體而言,我國商業銀行應積極拓展碳金融業務領域,推出以CDM項目下的CERs收入作為貸款還款來源之一的節能減排融資新模式———碳金融模式,從而為尋求貸款支持的節能減排企業提供了新的選擇。隨著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積極參與到全球碳交易活動中,中國的碳金融市場潛力亟待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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