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與公共文化論文
時間:2022-03-13 05: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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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訪農民工的基本情況
(一)基本結構課題組調查顯示(根據研究需要,2012-2013年,課題組前往成都、北京、廣州、深圳、上海、阜陽等地開展調研訪談,共收取有效問卷4183份,本文數據即來源于此),外出務工隊伍的主力軍,以1980年以后出生、年齡在17至30周歲之間較多:其中17-20歲占11.65%,21-30歲占46.38%,31歲-40歲占25.01%,年齡在17-40歲這個年齡段占83.04%。在農民工群體中,男性比例高于女性,男性占56.64%,女性占43.36%。調查對象中,47.9%已婚,38.8%未婚。其中已婚育有1名子女的為42.8%;2個子女的36.1%;3個及以上10.2%。文化程度較此前一些大規模調查結果相比,整體文化程度相對提高:小學及以下僅占9.96%;初中32.6%;高中或中專36.61%;大學及以上20.57%(調查問卷內容較多,不排除部分年齡較大、文化程度較低的農民工選擇不填寫問卷)。其中黨員為7.0%,派為2.8%。外出務工時間一般在1-5年,務工時間1年以下的為25.8%;1-3年的為29.4%;3-5年的為21.1%;5年以上為17%;10年以上的為6.2%??傊r民工群體年齡結構整體比較年輕,以新生代農民工居多,為農村戶籍中年富力強的中間力量,當然,這一群體與老一代農民工的代際劃分并不嚴格地局限于具體的年份及年齡,更大的代際差異則體現在成長背景、流動趨勢、權益維護、就業狀況、價值觀念、社會認識、未來愿景等方面之上。
(二)社會交往情況相較于同齡的農村青年相比,新一代農民工具有更大的生活圈子和更多的現代性特征,但農民工在城市的交往對象依然是具有很高同質性的群體,社會網絡主要集中在以親緣、地緣和血緣這種三緣關系網絡為紐帶的社會關系網絡中,呈現出封閉性和同質性特征:數據顯示,農民工交往對象主要是家族人或同鄉(22.5%)、工友或同事(43.8%),有的人在城市“基本沒有交往對象”(3.9%)。與城市居民交往的多寡是城市融入的一個直接反映,但農民工與城市居民交往的頻率僅為1.6%。由于住房、教育等保障機制的缺乏以及經濟限制,被訪農民工大多選擇將家庭和子女留在農村:其中獨自外出務工者高達40%以上,只有不足8%的農民工攜帶子女。因為工作時間過長和回家費用等原因,外出農民工一般回家次數不多:每年平均回家1次的為27.3%,2次為25.6%,3次為17.2%,4次及以上為23.5%。調查發現,農民工雖然生活在城市中,但當他們一旦發現參與、進入這個社會很困難的時候,相當程度上都是退守或回避,依然在原有的關系網絡中交換信息與資源,尋求支持與庇護,而與城市人的交往、聯系是極為有限的。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一是農民工群體整體工作時間長、勞動強度大、與外界接觸機會相對較少;其二是城鄉文化差異、經濟收入、語言差異等諸多因素形成的社會心理差異。
(三)從事行業及收入調查顯示,農民工群體以從事制造、建筑、商貿、交通運輸居多,其中從事制造業18.0%,建筑業15.3%,商貿業20.9%,交通運輸業15.7%,家政服務業2.1%,社區服務5.7%,其他15.9%。農民工群體的勞動時間普遍較長,調查中,除企業辦公室員工,絕大多數農民工每月休息1天,每天工作8小時以上,每周雙休或單休的工人很少。調查顯示,月收入1000元及以下的農民工占5.2%;1000-2000元左右為27.9%;2000-3000元為32.3%;3000-4000元15.3%;4000-5000元為7.7%;5000元及以上4.0%。其中文化程度為大專及以上的農民工一般選擇辦公室職員,收入一般在2000-3000元,收入雖然不高,但相對清閑且有一定提升空間;而初中水平的農民工由于文化水平限制,一般從事一線生產較多,由于多是計件制,每天工作時間超過10小時,每月單休,月收入基本在4000以上,這一部分工人普遍反映勞動強度大,休息時間少,有限的業余時間基本只能吃飯、睡覺。
二、農民工文化消費情況
過去的二三十年,社會結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今天我們提到的這些出生于20世紀80、90年代,于90年代末或21世紀初進入城市的新生代農民工時,他們也正在社會轉型期實現著農民工代際結構的轉變。作為農村外出務工隊伍的主力軍和精英分子,1980年以后出生、年齡在16至30周歲之間新生代農民工群體,與老一代相比,在生存、消費取向上有一定變化。與老一代農民工相比,新生代農民工因為個體文化水平的提高和社會整體經濟、科技水平的發展,文化消費水平有一定程度提高。作為農村人口中的精英群,農民工尤其是新生代的農村生活背景與相對較高的文化素質與愿景,使其生存境遇處在城市與農村、現代與傳統之間的夾心層,成為城市文化與農村文化的“雙棲人”:一方面,新一代農民工具有積極主動融入城市文化的強烈渴望和美好想象,另一方面,現實實踐又將其置于一個被農村和城市雙重邊緣化的尷尬狀態,經歷著文化認同所帶來的身份認同危機:鄉土世界作為農民工的“根”文化的來源地,既在意識經驗上提供著與城市世界的社會文化參照,更在磨合階段形成無法歸屬的“無根”意識。這也是很多農民工對城市社區無意識,對城市社會活動不參與,對城市公共設施不愛護的主觀自身原因。在比較中,廣大農民工一方面對于城市的交通、購物等方便快捷的生活方式形成認同,另一方面也在高昂消費、人際關系等問題形成了與“根文化”的強烈對照。
(一)文化生活貧乏調查結果顯示:相較城市居民,農民工的文化生活種類比較單一,他們的文化娛樂生活顯得貧乏而單調。大部分農民工務工之余做的最多的就是睡覺、聊天、看電視。盡管目前農民工對文化生活有不同層次的要求,并且期望享受更多和更好的文化生活,但從總體上講,農民工在文化需求上還處于比較貧乏的狀態。調查顯示,55%的人認為工作忙,沒有時間、精力去文化場所,沒有閑暇考慮文化消費;15%的受訪者表示對文化消費不感興趣。在文化消費上,有半數以上的人沒有在電影與戲曲、購買書籍報刊、文藝演出、體育健身、學習培訓等方面投入資金。比較而言,受訪人群消費選擇“較多”、“很多”文化消費的是有線電視(58.3%)和上網費用(53.7%),這也與農民工生活習慣、經濟承受能力和消費時間有關,因為工作時間長,用于休息、娛樂的時間極其有限,在??措娨晝热葸x擇上,42.4%的受訪者選擇了新聞類,訪談中,80%的調查者都使用手機上網,一般網上包月的費用是5-10元,手機上網的內容依次為QQ聊天、瀏覽網頁、知識查詢??梢哉f,在遠離家鄉、生活單調的農民工身邊,陪伴他們最多的,就是手機。農民工文化生活匾乏,不僅使他們無法提升自我,融入城市,而且還可能走向反面。他們完全可能選擇其他方式消遣,以填充精神的空虛。酗酒、賭博、閱讀或觀看低俗、暴力、色情內容的書刊影視,個別人還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給城市社會治安帶來隱患。從這個意義上講,改善和豐富農民工的文化生活十分迫切。
(二)文化生活呈封閉性從調查的情況看,農民工被城市接納的程度較低,他們的文化生活具有明顯的窄圈子性,在日常生活中,農民工的社交活動方式主要是一種地緣性、業緣性關系,城市社區居民對農民工具有較高的排斥性,他們與農民工的交往局限于工作,生活方面的情感交流極少。被訪農民工的社會交往圈基本上限定于老鄉、同事、朋友、親戚和同學等這些熟人關系之內。調查發現,盡管農民工融入城市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更是農民夢想的向上流動,但現實中,一部分農民工的夢想依然是多掙錢,或者迫于文化程度和技能限制,在城市里頻繁地變動職業,進行平行流動,最后,相當一部分農民工則重新回歸了農業勞動者階層。一方面,他們對城市的繁榮和先進文化有著無限的向往,而另一方面,卻由于自身及外在原因被隔絕于城市的繁榮與文化之外,娛樂生活單調、文化資源匱乏,不能充分利用網絡、圖書館等先進手段在信息傳遞、文化提升、人際交往等方面的重要功能。新生代農民工的文化素質、學歷水平較之上一代農民工已有一定的變化,文化消費意愿也更趨向普通城市青年,但仍受到經濟及文化的雙重制約。新生代農民工從鄉村跨入城市,不僅要突破結構約束,包括顯見的正式制度、規則和程序,還要形成一種群體的文化意義框架,包括共享的價值觀、態度、慣例、符號以及認知的網絡。其中,城鄉結構差異與文化意義框架的區別互為關聯,左右著農民工在城市場域中的經濟及文化表現。農民工群體文化交往封閉性的形成,具有外在和內在兩個方面的因素。外因是,幾十年的“城鄉二元”結構不僅是一種制度結構,而且經過長期的積累演化為一種與這一制度結構相配備的制度意識形態,沉積為一種普遍的社會心理。由于現階段城鄉壁壘尚未完全打破,農民工又未完全融入就業所在地的城市,農民工與城市工人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權。城市居民對他們存在某種程度的歧視。出于自卑和自尊,農民工的交往對象也局限于和他們身份類似的其他農村打工仔。農民與城市居民自然而然形成一種心理鴻溝。內因是,農民工群體本身存在文化素質上的局限,在實際交往過程中存在文化上的困難,與城市居民的交往難以實現。農民工群體文化程度低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農民工進入城市文化生活圈的障礙,這是導致其選擇具有相同生活背景、相同文化層次的“圈內人”交往、形成相對封閉的文化生活圈的主要原因。
(三)文化活動參與性低農民工整體群體文化消費意愿偏弱,用于文化消費的比例偏低,這與先天文化素質不足、普遍科學文化素質不高、缺乏技術支持是有密切關系的。文化程度低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農民工對文化生活的障礙,導致他們對文化活動的參與性低。大部分農民工缺乏一技之長,外出務工前接受過相關專業培訓者少,大多數人希望當地政府或是所在企業提供技術培訓。外出務工人員主要以初中、高中文化程度為主,突出表現為勞動技能低,只能從事建筑、餐飲、服裝生產等行業的簡單體力勞動。文化素質低和勞動技能低造成勞動收入少,就業機會少,而同時由于受到城市居民的排斥,他們對于文化活動的參與率越發低。農民工在城市的活動,基本上都是在體制以外運作的,這樣就形成了體制外的關系網和隱性社會結構。長期的城鄉分割與隔絕造成了農民工與城市居民之間彼此的心理隔閡和距離,相互之間缺乏了解和溝通,這對農民工的城市生存產生了不利影響。這些都容易導致其對社會造成不容忽視的負面影響,對城市和諧社會的構建形成隱性障礙。
三、新老農民工文化消費差異性比較
與很多研究命題假設不同的是,農民工代際之間的特征差距并不是非常顯著:數據分析的結果是,不同性別、年齡段、行業和地區的農民工亞群體在文化生活方面盡管存在差異,這種差異也僅僅是強弱的差異,整體而言,他們的業余文化生活圖式基本趨同。不過,這一數據分析結果也未必完全推翻了初始的假設。一個可能的解釋是:在農民工群體文化生活普遍貧乏的情況下,不同亞群體很難在滿足程度上和文化消費需求上拉開檔次,從而體現出比較明顯的區別。造成這一結果的原因一方面是農民工工作時間長、經濟收入較低,無暇或無力顧及文化生活。在二元結構的制約下,農民工普遍受制于經濟和工作壓力,生存的壓力壓制了更高層次的需求,對文化消費的欲求相對較低。無論是農民工業余生活的偏好取向還是他們的文化需要,都與其經濟基礎相適應,脫離其經濟基礎和社會地位的文化需要,對他們而言是不現實的。只有他們的經濟狀況得到切實改善以后,他們才會產生更高層次的需求。另一方面,農民工文化生活供給的嚴重匱乏,也是導致不同性別、年齡段、行業和地區農民工文化生活圖式基本趨同的一個重要的原因。當前農民工所在企業和所在地方政府、城市社區給農民工提供的免費或低價位的文化設施、文化生活項目太少,農民工文化生活現實的選擇空間較小,在他們力所能及的范圍內,除了看電視、讀書看報以外還難以承受其他的文化消費。調查顯示,在“目前最大苦惱選項”(多選)中,找不到穩定工作27.7%;找不到對象13.2%;孩子無法在城市上學12.9%;工資低17.2%;文化生活缺乏8.2%。在問卷“您的主要心愿”(多選):穩定工作49.1%;不當農民或孩子不當農民13.2%;在城里有房子14.5%;全家人在一起生活19.7%;有豐富的文化生活7.7%。在“您的主要心愿”(多選)一項選擇中,不同年齡的農民工幾乎都選擇“穩定工作”———16-20歲選擇這一答案的比例為50.6%;21-30歲為59.1%;31-40歲為47.7%;41-50歲為52.5%,50歲以上的是42.47%(50歲以上的務工者在數量上很少,囿于文化程度和年齡因素,對城市生活的要求普遍不高,對于穩定工作的愿望也相對降低)。可見困擾農民工群體的首要因素仍是生存保障以及由此帶來的在城市生存的困境。由于生活、教育背景以及成長環境的變遷,“新”、“老”農民工的代際差異以及由此形成的文化消費差異是客觀存在的。“新”生代和與之對應的“老”一代農民工之間,“代”的最明顯區別,是社會政策和社會制度為核心內容的社會結構變遷的集中反映。新生代農民工的本質屬性,在類的規定性和群體規定性上,體現著社會群體的社會結構屬性。較之“老”一代社會結構的變遷,突出表現在對城鄉二元結構否定式發展的城鄉統籌發展戰略,科教興國理念下的素質提升,以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完善下的自由發展。在社會空間結構中,上代農民工一般是青年時代流入城市務工,進入中年后返鄉務農,形成“農村———城市———農村”的社會空間循環。作為新生代農民工,他們切斷了上代農民工在社會空間的發展路徑是“農村———城市”,追求的是單向度的社會空間挪移。由于農村生產力低下、農業收入微薄,以及社會組織方式的缺陷,老一代農民工的經濟取向、城市取向的核心是生存追求,亟待解決的是生存問題而不是進一步的發展,是迫切解決溫飽而不是獲得享受。而身處新的社會環境和社會條件的新生代農民工,在打工的目的中則增添了“生活”與“享受”的氣息。因此,新生代農民工的“閑暇時光”尤其可以反映出這種目標與意識的轉變。在文化消費中,與上一代農民工傳統的消遣方式,例如看電視、讀報紙、打牌下棋、聊天、睡覺等有所區別的是,新生代農民工更傾向于一種生活體驗型的文化休閑方式,上網、看電影、聽音樂、KTV等新潮的娛樂方式成為新生代農民工的理想休閑文化趨勢。訪談中,部分新生代未婚農民工自己在出租屋、宿舍購置電腦、購買網絡。也有一些訪談對象在周末選擇和室友、同學一起到周邊的旅游景點游覽。較多的新生代農民工在工作之余更為看重閑暇時光充分反映出的城市文明的效用及價值,更著眼于衡量工作勞動與閑暇的邊際收益比率。在這一點,新生代農民工突出地顯現出靠近城市青年的文化需求傾向,盡管在實際文化消費中,這種消費取向往往由于收入、時間、文化壁壘的約束而無法或較少實際發生,但新生代農民工渴望融入城市文化生活,進入個人身份和地位的上升流動,全方位為城市公共文化服務覆蓋的愿望卻不容忽視。在新生代農民工群體中,回歸農業勞動者的傾向有所減弱,但社會所提供的向上通道卻并不如新生代農民工們所愿,他們雖進入了城市,但不被城市社會所認同,仍然游離于城市體制之外,使得他們在城市里處于非城非鄉、進退失據的尷尬狀態,處于一種“雙重邊緣人”的狀態。社會階層固化,尤其是新底層社會呈擴大化趨勢,向上流動的機會越來越少。與之相關的,是戶籍制度這一身份標簽的表象背后,所依托的住房制度、保險制度、社會福利制度、教育制度等,對農民工走入城市、完成階層向上流動,并最終實現工業化、城市化的強大掣肘。新生代農民工從表面上看,接受了城市的生活,但城市沒有提供給他們正式的接收渠道,城市公共政策也未將他們納入其中,由此產生了該群體對城市的對立情緒,隱藏在邊緣心理中的世襲因子,還容易導致相對剝奪感的強化和放大。他們雖然有較強的文化需求,但卻不能把有效的需求轉化為實際行動,文化生活“被參與”情況較為嚴重。從文化消費的維度看,農民工文化消費多以簡樸型或無償消費為主,整體文化消費質量明顯偏低,文化消費結構不夠合理,有償消費支出所占比例較少,用于智力性消費或發展性消費的更少。
四、制約因素分析
農民工問題是社會體質制約下的綜合問題,農民工的文化享有權和文化消費制約于多方因素:首先,農民工公共文化服務是整個公共文化服務的一個方面,它制約于我國公共文化服務的整體水平和發展格局。目前我國公共文化服務投入整體不足、人均公共文化設施擁有較低、文化發展區域不平衡以及管理模式與服務手段存在不足都制約和影響農民工公共文化服務的水平和質量。其次,由于現有二元結構、農民工流動性等制約因素,在農民工公共文化服務上,存在著責任不夠明晰、服務針對性不強等問題。再次,從個體需求角度而言,文化需求是人的發展需求,是以溫飽解決為前提的精神需求,當前,農民工群體基本生存需求問題沒有妥善解決,這一群體的文化需求整體上是被抑制的:工作時間長、穩定性不足、收入相對較低等因素都制約了農民工群體的文化需求。囿于我國現行的農民工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本身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和充足的經費支持,在針對農民工的問題上,公共文化服務的提供往往缺乏明確的戰略目標、穩定的保障機制和清晰的責任體系。現階段各地對于農民工的公共文化服務,大多停留在設施建設和較為單一的單向服務方面(如送書、送演出等)??梢哉f,目前我國農民工人均享有公共文化服務資源的水平是極其有限的。農民工所處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對農民工的文化享有和參與也有很大程度的負面影響。一般意義而言,消費心理受環境、經濟、文化等綜合影響。農民工進入城市后,無論在受教育程度、工作經驗、職業技能還是社交層面都處于明顯劣勢,由于無法在醫療保險、社會保障、職業培訓享有同城待遇,農民工與城市居民因先天身份差別而導致的不平等待遇,無疑對農民工自身的身份設定產生消極影響,極易產生邊緣化心理。加上城市中部分居民的戒心與歧視現象,一部分農民工的自卑心理,對城市和社區缺乏認同和歸屬感,這也造成了農民工與現代城市文明的隔閡。在農民工公共文化服務內容上,渠道單一、內容缺乏針對性也是農民工對目前公共文化服務評價不高,參與意識不強的一個因素。在計劃經濟時代,公眾的公共文化需求基本是長官意志決定,改革開放以來,這種制度模式還有很深的影響,在公共文化服務模式的構建和公共文化產品的提供等方面,也存在著行政領導主觀“決定”公眾公共文化需求的情況。在農民工公共文化服務資源供給方面,由于對農民工文化需求的了解還不夠深入和全面,農民工文化工作仍然帶有一定的主觀性和隨意性傾向,政府與公共文化服務資源的提供機構一般只有單純的服務輸出和設施建設,部分面向農民工的文化服務仍然以單向的“送文化”模式為主,農民工的文化參與明顯不足,作為服務對象的農民工基本處于被動地位———既不掌握相關信息,也無法對接受服務的過程進行評價、問責,更無法定的參與渠道。特別是當前80后、90后的新生代農民工已經成為農民工的主體,他們在生活待遇、思維方法、行為方式、人生目標等方面和他們的父輩有很大不同。很多文化產品的生產和文化服務的提供因為不符合這一群體的特定需求,而出現“供而不需”、“供而不當”的“被服務”局面。面對新的群體,一方面有針對性地滿足農民工基本文化需求的任務十分艱巨,另一方面加強農民工基本化權益保障也顯得更為迫切。總體來說,二元經濟結構下的農民工群體的邊緣化特性,對農民工的文化消費產生了實質性的影響與制約;同時,傳統政府公共文化職能的缺失和文化消費供求渠道不暢也是導致農民工文化邊緣化的一個重要原因。要解決當前農民工群體文化生活有效供給不足、文化消費意愿不強、供需不對稱的現狀,必須實現綜合治理。
作者:沈梅趙蓉單位:安徽省藝術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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