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創新體系公共服務探析

時間:2022-04-24 03: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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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創新體系公共服務探析

科技公共服務作為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集聚各類科技資源,加快科技項目孵化,推進科技產業化進程,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都具有重要作用。當前,我國科技公共服務建設中還面臨著一些問題和不足,采取針對性措施,健全完善科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更好發揮其在科技創新中的推進作用,已成為科研機構和學界共同關注的課題。

1我國科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面臨的問題

1.1科技公共服務對資源的聚集整合和信息共享作用不強

隨著科技的進步與發展,創新的難度越來越大,迫切需要發揮科技信息資源在創新中的促進作用。從目前我國科技創新發展狀況看,雖然一些地區建立了強大的硬件基礎設施平臺,但由于管理、機制等多種因素的制約,這些硬件設施在促進信息交流與資源共享方面發揮的作用還不夠。一些必要的科研數據、科技信息、器材設備、實驗材料等很難實現有效傳遞與共享,一定程度上制約了不同行業和部門之間的信息資源的溝通交流。同時,科技公共服務系統還不健全,功能還不完善,一些科研數據更新錄入不及時,很多共性的有價值的資源信息無法實現共享,很難滿足科技創新主體在不同階段和環節對資源信息的需求。此外,由于不同的資源信息分屬于不同的部門,行業內部缺乏資源信息整合的有效平臺和監督管理機制對各類資源信息進行整合監管,造成許多優勢科技資源的嚴重閑置和浪費。

1.2科技公共服務的共性技術服務和產業孵化功能缺失

科技公共服務系統運行中主要存在兩方面問題。一是科技服務組織和機構較多,但其承擔的共性技術服務功能不足。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科研管理機制改革的深入,過去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共性技術供給制已不復存在,同時由于新機制還不健全完善,沒能實現對解決共性技術問題的有效銜接。原來計劃經濟體制下承擔共性技術供給的科研院所經過改制已經轉變為企業性質,不再可能免費為社會提供共性技術服務,而對那些沒有改制的公益性的科研院所,其關注的核心也不再是共性技術。同時,對企業來講,它們以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為根本目標,不愿意也不可能在共性技術研究上投入更多時間、精力和資金。近年來,國家和地方政府雖然對產業共性技術供給制等問題越來越重視,也對國外的一些先進經驗和模式進行了介紹,但科技創新的關鍵環節——科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仍然進展緩慢,既缺少相應的組織機構,也沒有建立起科學完善的管理制度,對科技創新的順利開展產生了一定影響。二是科技孵化器數量雖然眾多,但在技術創新孵化功能的發揮上仍然不足。多數科技孵化器功能主要集中在提供辦公場所、法律、注冊等低端服務層次和領域,在針對技術轉移和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及市場化的孵化功能方面明顯不足。

1.3科技公共服務管理制度的整體性系統性有待強化

一是由于機制體制等因素的制約,科技管理制度存在政出多門的現象,在制度研究制定的過程中,不同部門缺乏有效的溝通交流,導致政策制度整體的協調性不強。二是科技管理制度的制定缺乏系統性,不同政策之間存在相互矛盾的現象。比如,對科技人員激勵機制的制定,應在結合國家科技創新管理工作相關意見文件的基礎上,制定符合實際的能夠有效激發科技人員積極性的考核機制。但長期以來,受傳統科研體制機制的影響制約,我國對科技人員的評價考核主要以學術數量、承擔課題的級別等作為職稱評定、職務晉升和評先樹優的依據,而沒有把科技成果轉化和市場化取得的實際經濟社會效益作為主要的評價指標。這樣的評價制度嚴重挫傷了科研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同時也嚴重阻礙了科技創新成果市場化和產業化的發展進程。三是科技政策方式較為單一。目前我國的科技政策多數集中在稅收優惠,向高層次科研人才提供住房或資金補貼等方面,雖然對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起到了推動作用,但這種政策的負面效應也不容忽視。例如很多地方政府為吸引高新技術企業投資落戶,從稅收政策上給予優惠,但少數企業以此做文章,當稅收優惠政策到期后,立即重新注冊成立一家新企業。由于科技激勵政策較為單一,不同區域為爭取更多的科技資源,以降低稅收為誘餌爭取企業落戶,但相關的配套設施和管理服務卻不能及時跟進,對區域經濟和企業的長遠健康發展產生了負面影響。

2科技創新體系中科技公共服務建設的對策

2.1整合優化科技創新資源,加快產業創新聯盟建設步伐

要建立科技公共服務網絡信息系統,對各類公共科技資源進行整合優化,發揮好輿論媒體的監督作用,促進不同資源服務平臺之間的交流互動。政府要發揮好引導協調作用,加大對各類科技公共服務平臺的投入建設力度,為企業等科技研發中心建設提供資金、政策、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健全科技公共服務體系。同時,各級政府要順應時代潮流,積極引導聯合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科技中介等不同創新主體,建立政產學研合作機制和產業創新聯盟,為科技創新的開展和創新成果的轉化、運用和產業化提供有力支持。另外,還要加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科技聯盟建設,著力構建新興戰略產業科技資源整合服務平臺,建立和完善技術轉移、成果轉化及產業化的相關保障機制。

2.2完善行業共性技術供給制,提升科技創新服務功能

一是要積極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和做法,建立服務區域經濟發展的共性技術研究院。要突出共性技術研究院提供共性技術的中心職能,成立初期主要由地方政府投資主導,以基礎研究和提供公共服務為主要目標方向,共性技術研究院性質定位為非營利性的公益性科研機構,主要目的是解決產業共性技術供給不足的問題。二是地方政府科技部門要對共性技術供給與擴散提供有效支持。建立共性關鍵技術研發組織管理體系,推動共性技術與關鍵技術共研共享;加大對公用性技術尤其是關鍵技術的知識產權保護,引導企業積極參與到相關技術的研發中來;政府部門要與企業共同加大對關鍵核心技術的研發,并為關鍵技術研發開辟綠色通道;要在共性技術和關鍵技術研發上樹立長期支持理念,并以專項課題等方式加大扶持;要制定出臺相關的政策制度,減少任務導向政策比例,適當增加擴散性的政策比例。三是健全和完善市場經濟機制,鼓勵引導高新技術企業加快股權戰略機制改革,不斷壯大戰略投資者隊伍。同時,還要建立健全風險投資機制和技術產權交易機制,積極營造公正、公平的市場交易環境。

2.3加快政府管理理念轉變,提高科技政策的系統化水平

一是政府要轉變科技管理理念,正確認識政府在科技創新中作用和職能的發揮。要堅持發揮好市場在科技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而政府只是作為市場的有益補充,彌補特殊情況下市場機制失靈時的缺陷和不足。對市場能夠有效發揮作用的領域,政府要盡可能減少或避免進行干預,對那些市場不能有效發揮作用的領域,政府要發揮好自身的功能作用,提高科技資源的整合優化水平。在科技資源配置或科技活動開展中,政府要堅持有所為和有所不為,即使在應該干預的領域也應堅持有限干預和合理干預,避免干預的盲目性和無節制性,真正發揮好政府這只有形之手的作用。在科技管理活動中,政府的主要職責在于通過引導和監督,依托市場機制和科技中介組織,為科技創新的開展提供諸如信息平臺建設、基礎配套設施完善和法律法規制度建設等基本的公共服務,履行自身的科技公共服務職能。而對于在更深層次的科技創新活動所需的科技服務需求方面,應主要依托市場機制,并借助各項完善的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機制和監督機制等共同實現。二是在完善各項科技創新政策進程中,要注重政策質量的提高。從目前科技公共服務的政策看,雖然政策種類較多,但對于這些政策制度發揮效應的程度卻很少得到關注。同時,很多科技服務政策在出臺之前缺少充分的調研論證,導致科技政策在服務科技創新中的質量和效果大打折扣。因此,在制定政策的過程中,立法部門應對原有相關政策進行認真梳理,并深入相關領域進行認真調研,加強與科技等有關部門的交流溝通,通過召開專題研討會、座談會等方式,聽取相關人員的意見建議,提高科技政策的有效性、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此外,科技政策的制定還要符合國家科技發展總體戰略要求,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提升產業競爭力為主線,在此基礎上完善相關科技政策,切實提高科技政策的系統性與效率。

作者:高飛 單位:中國科學院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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