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觀管理框架構建論文
時間:2022-04-07 06: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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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經濟實力的不斷增強和市場經濟的完善,我國企業正在世界范圍內參與國際競爭。文章介紹了我國現階段境外投資的基本情況,針對市場服務型、出口導向型、技術采取型、資源開發型四種境外投資類型,提出構建多層次的管理模式,加大對境外投資的扶植力度,明確我國境外投資的定位。
關鍵詞境外投資投資模式框架構建
1我國現階段境外投資基本情況
我國境外投資的發展歷史始于改革開放之初。但當時國際收支平衡壓力大,外匯資金短缺,投資主體單一(主要是國有企業),國際市場經驗不足,因此境外投資主要是設立貿易公司或者窗口公司,投資規模較小。20多年來,我國境外投資由無到有,不斷發展壯大,尤其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我國境外投資呈現出高速發展的態勢。到1998年底,境外企業數達到5666家,中方協議投資總額為63.3億美元。從1979~2001年底,我國累計設立各類境外企業6610家,中方協議投資額84億美元。更為重要的是中國境外投資突破了以往的單一模式,在迅速發展的同時體現了多元化的趨勢,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1投資地區多元化
中國境外投資原來都以港澳投資為主,到2005年底已經遍及世界160多個國家和地區。對亞、非、拉美新興市場投資很快。截止2004年底,我國在港澳合計設立境外企業2856家,中方協議投資43億美元。
1.2投資目標多元化
我國傳統的境外投資的目標大多是以設立貿易公司并將進出口貿易環節內部化,或者設立開發公司并將原材料(包括資源)供給環節內部化。當前境外投資目標出現了明顯的多元化趨勢:一是市場服務性的投資,即通過投資建立完善的國際營銷及服務網絡。如溫州的月兔電器集團公司在西班牙設立公司,為出口的空調提供零配件和售后服務。這種境外投資的目標是產品服務環節的內部化,可以視為進出口貿易環節內部化目標的延續和深化;二是出口導向型的投資,即在出口市場或者出口市場的周邊國家和地區建立生產基地,主要設備、原材料由國內供給,產品一般在境外銷售。這種境外投資大多是我國邊緣產業(也是優勢產業)向其他國家的轉移,符合產品生命周期規律;三是技術獲取型的投資,通過投資加強與國外的技術合作,獲取上游技術。如東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在美國設立依斯泰克有限公司,進行CDMA技術和產品開發。
1.3投資主體多元化
從20世紀90年代起,民營資本境外投資占投資總額的比重逐年上升,到2004年已經達到60%,其特點是規模較小但是效益普遍很好。這一點與國有企業恰恰相反。
1.4投資方式多元化
除傳統的新建投資外,大多數企業在境外投資選擇合資、參股的方式。這樣做不僅可以充分發揮各投資方在資金、技術、原材料、銷售等方面的優勢,形成優勢互補,并且不易受到東道國民族意識的抵制,容易取得優惠待遇,減少投資風險。同時,在經營上較少受到各種限制,有助于打入新的市場。
上述的我國境外投資呈現的多元化趨勢并非偶然,它是在國際形勢和我國國內經濟發展水平的雙重因素下產生的。如果把我國的境外投資過分簡單化、或者模式單一化、或者過度強調某一種所有制形式或者投資形式都不利于我國“走出去”發展戰略的實施,不利于境外投資的健康、持續發展。構建我國境外投資宏觀管理框架,必須從經濟規律入手,只有這樣才能滿足境外投資乃至整個國民經濟發展需要。
2構建多層次的重點管理模式
境外投資作為國家宏觀經濟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適應和滿足現階段我國產業結構升級和加強國際經濟合作的需要。目前我國境外投資基本戰略目標應該以下述三個方面為主:第一,獲取我國經濟發展中的戰略資源,主要包括我國日益短缺的鐵礦、石油、木材等;第二,發揮我國比較優勢和勞動力成本優勢向發展中國家和地區通過成熟技術和設備進行投資,在全球范圍內優化資源配置,促進出口創匯;第三,向發達國家投資,獲取高精尖技術,進入產業價值鏈的上游環節,發揮后發優勢。
這三個目標應該作為構建我國境外投資政策的重點和制定境外投資行業政策、國別政策的準繩。對于不同所有制的企業在外貿、財政、金融、外匯等配套措施上不同程度的“差別待遇”。這種情況有的是歷史造成的,有的是源于認識上的誤區,有必要將境外投資的門檻統一到這三個基本戰略目標上來,實施境外投資管理的“國民待遇”。
與此同時,應該實行區別對待、重點扶持的管理模式,這是我國境外投資多元化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國境外投資戰略目標的有效延伸。我們可以按照基本戰略目標將不同的境外投資項目(而不是境外投資主體不同)分類,從而確定政策支持、限制乃至禁止的對象。“一個藥房抓藥”的管理模式已經不能適應需要。適應多元化的投資目標,一是要盡快制定境外投資的行業政策,并盡快建立境外投資產業目錄,明確鼓勵那些資源開發型、市場服務型、出口導向型和技術獲取型的境外投資。二是要把跨國并購和傳統的新建投資在管理上區別開來,盡快制定通過跨國并購進行的投資適用政策和程序。三是要制定境外投資的國別政策,優先選擇那些經濟互補性較強、市場相對完善金融相對穩定的國家和地區,最大限度地規避投資國別風險。
實施多層次的重點管理模式,可以部分地解決資本管制帶來的“一刀切”問題。1998年在亞洲金融危機的特定背景下,我國實施了禁止購匯用于境外投資的臨時性措施。這一措施對于有效遏止境外投資項下的集中購匯和資本外逃、保證人民幣匯率穩定、維護國際收支平衡都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實施過程中,禁止購匯的“一刀切”措施雖然限制了投機性資本的流動,但也限制了正常的境外投資外匯需求。而實施多層次的重點管理模式,可以對跨徑投資者進行甄別,以保護投資者,打擊投機者。
3加大對境外投資的政策扶植力度和管理
目前,我國對境外投資的鼓勵政策已經涉及到政策性貸款支持、貸款利率優惠、出口信貸支持、政策性投資保險、免繳利潤并充實資本金、實物投資出口退稅、信息服務和技術支持等,應該說是比較全面的。但在實施過程中存在著幾個亟待解決的問題:一是政策支持面窄。目前上述政策主要針對的是以境外加工貿易方式進行的境外投資,即我國企業以現有技術、設備投資為主,在境外以加工裝配形式,帶動和擴大我國外貿出口的經貿合作方式。但這只是出口導向型的境外投資,對于同樣符合境外投資基本戰略目標的其他類型的境外投資,支持力度較弱;二是政策體系不夠完整。境外投資風險保障等急需的政策還沒有完全落實;三是操作程序比較復雜。企業要獲得外貿發展基金、進出口銀行政策性貸款、援外優惠貸款、合資合作基金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都需要經過不同渠道層層申報,耗時長,成本高,部分抵消了政策支持力度。
對本國境外投資提供促進和保護的政策措施,是發達國家的通常做法。
目前,除了完善已經建立的政策措施,擴大覆蓋面,加大支持力度外,還應該借鑒國際經驗,重點建立如下投資促進和保護機制:第一,單獨設立國家對外投資基金。該基金應包括對外投資信貸基金和對外投資保險基金,專門用于支持和鼓勵包括符合境外投資基本戰略目標的對外投資,基金的使用程序和方法應簡明、扼要、規范、透明,便于了解、申請和使用。第二,設立專門的政策性海外投資保險,以區別于一般意義上的出口信用保險。海外投資保險是企業進行海外投資,因發生非常風險難以收回投資時,為補償投資者的損失而設立的保險。重點保障發生戰爭、內亂導致不能執行合同的政策性風險;企業經營者的海外投資被沒收、征用造成的風險;東道國因外匯不足而限制外匯兌換、拖延付款以及限制進口造成的經濟性風險。第三,為企業創造對外投資安全環境,積極推進和簽訂境外投資有關的政府間協定。首先,加快與有關國家簽訂投資保護協定,以保護我國對外投資者,使其免受因發生戰爭、沒收、匯款限制等非常風險而帶來的損失,保障我國投資者與投資對象國企業享受國民待遇或最惠國待遇。其次,加快與有關國家簽訂避免雙重征稅協定,以簡化境外投資的國際稅收問題,避免稅收摩擦,減輕企業稅負。再次,我國是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公約的締約國,應積極利用該公約及其條款來有效地規避風險。最后,促進境外投資服務體系建設,尤其要加強信息服務,可考慮設立境外投資研究信息咨詢中心,收集境外投資相關信息,并為企業提供咨詢和服務包括協助制定投資合同和章程,協助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協助對東道國合作伙伴進行信用調查等。
4我國境外投資的定位
我國境外的投資活動將圍繞國內建設的總體戰略規劃和需求進行,通過建立國際生產體系和銷售網絡加快我國的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結構調整。有條件的企業在境外投資建立生產性企業,不僅可以進一步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研究國際市場規則。還可以直接了解并獲得國外的先進技術和科技成果,同時也可以增加企業在國際資本市場上融資。籌資的能力和機會,有利于加強與國內企業的合作,帶動本國企業的技術升級和產品升級,提高我國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整體競爭力。因此,我國境外投資活動要處理好以下兩方面的關系:
4.1企業——產業選擇的相關性
作為發展中的大國,我國產業結構調整的任務還相當艱巨,境外投資的目的是要通過建立國際生產體系促進國內產業結構的高度化,這就決定了我國境外投資的目標首先要體現國家產業政策的客觀要求,反映宏觀經濟發展的總體目標,通過境外投資帶動國內產業結構的重組和優化。從微觀主體上看,產業的各種優勢往往存在于不同的企業,企業的境外投資項目不僅要求得到自身的經濟效益,而且投資項目能對國內經濟發展起到輻射作用,這種輻射效應的強弱,不僅取決于企業資本的增殖程度,更主要的是在于投資項目的產業選擇。因為只有合理地進行海外投資的產業選擇,將單體企業的分散優勢轉化為產業的整體優勢,才能為企業帶來投資利潤,同時通過技術傳遞和市場擴展帶動國內產業結構的調整與改造,進而推動國內產業整體素質的提高。
4.2產業內部貿易量的相關性
境外投資活動的主要貢獻體現在對國內產業結構調整和技術發展的波及效應,但是由于這種投資發生在國外,所以其產生的波及效應大小取決于海外投資項目與國內企業的貿易量,海外企業對國內的有形商品和無形商品的貿易總規模,是衡量境外投姿產業選擇是否合理的重要標志,其實質在于充分發揮我國對外直接投資對國內相關產業成長的波及效應。按照這一思路我國境外投資的基本方向應選擇對國內相關產業具有較強關聯效應的部門,這種關聯效應的波及力越大,意味著國際生產對本國產業成長的外溢效益越大。產業內貿易量是由產業內各生產階段的關聯度或連鎖度決定的,這種連鎖關系又被區分為前向連鎖和后向連鎖。對于后向連鎖度高的產業,其最終產品如果在國外生產,能有效帶動國內中間產品和初級產品的生產擴張,通過出口導向實施為本國產業開辟國際空間。對于前向連鎖度高的產業,如果選擇初級產品在國際生產,則有利于為本國相關的中間產品和最終產品提供資源供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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