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貿易政策應用研究論文
時間:2022-11-06 0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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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在完全競爭和規模收益不變假設基礎上的經典貿易理論推崇無政府干預的自由貿易政策,但由于現代比較優勢的主要形成機制——新興產業的“先人”和大規模生產成本領先優勢以及國家競爭力的介入,扭曲了當代國際貿易中的比較利益形成機制和國際競爭機制,使這種自由貿易政策喪失了在貿易實踐中的最優和主導地位,取而代之的是發達國家目前流行的戰略性貿易政策。它是由美國學者保羅·克魯格曼為代表的一些學者提出的。其核心內容是由于當代國際市場存在不完全競爭,如果政府對大企業采取補貼等戰略性貿易扶持政策,就可以影響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幫助本國企業戰勝國外競爭對手,從而占領國際市場,獲取壟斷利潤,以達到增進本國福利的目的。
國家戰略貿易政策實質是將市場經濟體制中的競爭主體和利益主體由企業擴展到國家,將企業競爭力提升到國家競爭力,將企業競爭策略上升到國家經濟政策,借助政府的力量和國家公共財力來應對國際化經營中的不完全競爭和規模經濟效應。根據Brander&Spencer的戰略性出口貿易政策,這種“增進本國福利”的主要來源是它把寡頭行業利潤從外國企業轉移到本國企業,即貿易政策的利潤轉移效應(Profit-ShiftingEffects)。
目前,一些發展中國家也在借鑒和運用戰略貿易政策。筆者認為,發展中國家在對戰略貿易政策的理解和運用上存在誤區,因為經濟發展水平和原發性自主創新能力決定產業政策和貿易政策,戰略貿易政策形成的基礎和定位的基點是在高新技術產業具有強大技術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發達國家,由于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階段和發展水平上存在很大差距,合作創新和模仿創新是發展中國家科技進步的主要方式。因此,發達國家的戰略貿易政策對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并不適用。以下對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應采取的戰略貿易政策進行研究和對比分析。
一、國家戰略貿易政策的導向
發達國家的戰略貿易政策導向是:通過國家支持和政府介入,綜合運用貿易政策和產業政策,幫助企業率先進入和開發新產業,構筑先發優勢和規模經濟,通過成本領先優勢搶占市場份額,扼殺潛在的和成長中的競爭對手,形成國家資助下的高新技術產業創新優勢,借助國家競爭力確立本國大企業在新興產業開發方面的國際領先和主導地位,搶占世界高科技領域的制高點。例如,美國自90年代初就開始制定和推出“國家出口發展戰略”,其內容包括財政和金融措施、產業部門支持、特定市場準入、技術性支持等各個方面,而確定為優先支持的領域均為美國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其目的正如美國貿易代表佐立克所說:“是保持美國在世界貿易自由化進程中的領導地位”。
發展中國家應采取的戰略貿易政策導向是:充分利用經濟全球化和發達國家在高新技術產業實施“空心化”戰略(研發機構在本國,生產向海外勞動力價廉的地區轉移)帶來的有利發展機遇,通過政府介入和國家財政支持,形成最有利于國際加工業集聚和發展的戰略“凹地”,吸引發達國家的資金、技術等各種生產要素流入“凹地”,融入高新技術產業鏈中勞動密集度相對較高的環節,通過國際化生產的外溢效應,帶動當地經濟的發展,分享當代科技創新的成果和擴散效應。
這種政策目標的確定是因為發展中國家在新產業開發和技術創新方面與發達國家相比處于“不對稱競爭”的地位:由于缺乏高新技術領域的國際競爭力,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很少,產業發展主要沿襲產業技術梯度轉移的模式,技術發展也是以跟蹤、引進、模仿為主,無論在基礎研究、戰略高技術研究、還是在新產業開發研究領域都滯后于發達國家十幾年到幾十年,本國獨立完整的高新技術產品開發體系尚未形成。在這種非對稱競爭的情況下,即使發展中國家仿效發達國家資助本國企業進行R&D投資,也很難從創新能力和新產業開發能力上擊敗發達國家的競爭對手。因此,只能將戰略貿易政策的目標定位由“競爭”轉向“合作”,借助跨國公司的力量,進入全球配套市場,在較短的時間內,縮小在高新技術領域與發達國家的差距以往的國際經驗證明:大量引進國際資本是發展中國家實現產業技術升級最迅速、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徑。
以我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情況為例實證分析:據外經貿部統計,2000年我國外商投資企業高新技術產品出口298.22億美元,比上年增長58.9%,占全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總額的比重由上年的76%攀升到80.51%.這說明我國在高新技術領域的自主開發能力相當薄弱,外商投資企業是我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的主要力量,而且從其增長軌跡看,90年代以來,一直保持高于全國外貿出口平均增幅的發展態勢。2001年,我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464.6億美元,比上年增長25.4%,高于全國平均出口增幅18.6個百分點,在全國新增出口總量中,高新技術產品占55.5%.如果離開“外資”,我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不足現有規模的1/5而技術貿易逆差將高達500億美元。從企業的創新能力來看,據外經貿部調查統計,外商投資高新技術企業申請的專利數占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申請數的2/3以上。再從我國高新技術產品的出口構成分析,2001年,計算機和電子、通信技術類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約占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總額的90%,而這類產品絕大部分是由外商投資企業生產的。由此可見,我國的戰略貿易政策導向(尤其在高新技術產品貿易領域)只能是“合作”。經濟的“融合度”決定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度”,只有不斷提升我國經濟與世界經濟的“融合度”才能逐步縮小與世界經濟發展水平的差距。
二、戰略貿易政策的實施
從發達國家情況分析,在生產力諸要素構成中,資本要素相對充裕,因此發達國家資本的邊際生產力低于發展中國家資本的邊際生產力。在資本可以自由流動的情況下,發達國家存在輸出資本,使資本的邊際生產力趨向均等化的傾向。根據聯合國貿發組織的估計,2000年發展中國家接受外國直接投資金額高達2400億美元,2001年,受世界經濟增長放緩和“9.11”事件對投資者信心打擊的影響,降至2250億美元,但仍占全球外國直接投資總額的25%.例如,美國的國家貿易政策中非常注重“全球資源的置換效應”,即用美國的投資、知識產權、技術裝備與世界其他地區的生產要素進行置換和組合,以實現美國經濟從“后工業化經濟”向“智能和創造型”經濟演進。這種以全球資源置換為內核的對外投資方式績效十分顯著,1998年,美國海外分支機構的銷售額高達2.4萬億美元,是美國同期外貿出口的25倍。
發展中國家戰略貿易政策實施的關鍵是通過國家財力和政府的經貿政策,改善本國的投資軟硬環境,營造一個有利于國際生產要素流人的戰略“凹地”,吸引發達國家處于成熟期的加工業或高新技術產業鏈中勞動密集度相對較高的“環節”,形成國際化生產加工基地。并通過不斷改善加工貿易條件,拓展加工貿易業務,最終成為跨國公司國際化生產體系中一個不可或缺的“加工鏈”。據《商業周刊》最近統計,全球5.3萬家跨國公司內部和相互貿易占世界貿易總額的60%以上。因此,融入跨國公司的國際生產體系,大力發展產業內加工貿易應成為我國對外貿易今后發展的基本取向。從我國的經濟增長和對外貿易方式分析,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保持著年均8%的增長速度,已連續9年成為世界上吸收國際直接投資最多的發展中國家,平均每年都有400億美元以上的國際資金流入。作為“世界工廠”,加工貿易逐步成長為我國對外貿易的主要方式。2001年,我國加工貿易出口1474.5億美元,占外貿出口總額的55.4%,加工貿易進口939.8億美元,占外貿進口總額的38.6%,其中高新技術產品的進料加工和來料加工裝配貿易約占我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總額的90%.這表明我國出口產品的生產方式仍以加工裝配為主,對外貿易規模的擴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參與國際分工合作的程度和自身的加工水平,加工貿易是現階段以及今后一個時期我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的主要方式。我國沿海地區制造業發達、人才集中、勞動力素質較高、技資環境較好,如何構建和形成這樣一個戰略“凹地”,主動吸納國際生產要素的流入,應成為我國制定和實施戰略貿易政策的切入點。
發展中國家戰略貿易政策實施的首要前提是如何構建對國際加工業最具吸引力的戰略“凹地”,而戰略“凹地”的構成要素取決于外國公司選擇海外投資的標準和主要促成因素,以及各國在吸引國際投資方面的相對優勢。從發展中國家和經濟轉型國家近年來經濟政策的導向看,各國日益意識到吸引外國直接投資對發展本國經濟的重要性,在吸引外資的政策取向上更加趨向促進投資、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放寬對投資領域的限制以及放松外匯管制,各國都在致力于為投資者創造更加有利、更具吸引力的政策環境。因此,作為國際化的加工貿易戰略“凹地”一定要具備國際大環境中的政策優勢和環境優勢,要為吸引國際直接投資創造優越的政策條件和投資環境。各國的實踐表明,只有當一個國家致力于不斷改善基礎設施、教育體系,提供透明的、可預見性的政策、法律環境,并且中央政府與地方當局之間能夠政令暢通、協調一致、高效運作,才能對國際投資形成強大的集聚效應。
三、對策措施
外商選擇來華投資的最主要決定因素首先是成本,其次是市場,第三是環境。以下就這三個核心因素以及我國在這方面存在的問題和應采取的對策措施進行分析和探討。
1.成本因素
在產品成本構成要素中,我國最具競爭力(也是外商最看中)的是勞動力成本。勞動力競爭優勢包括三層含義:
一是,在可用性基礎上的勞動力資源充裕和價格低廉,即較容易雇傭到大批熟練的產業工人;
二是,具備一大批比較優秀的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其薪水與國際同類人員相比又非常低;
三是,與其他發展中國家相比,我國勞動力的可塑性很強,表現在文化基礎知識較好,渴望學習、刻苦鉆研,而且吃苦耐勞、便于管理。
但另一方面,我國勞動力資源的整體素質還有待進一步提高。而在未來的國際貿易中,人力資源要素將逐步取代自然資源要素的主導地位,成為構成貿易條件的決定性因素。因此,我國的人力資源優勢絕不能僅僅建立在價廉的基礎上,因為勞動力的絕對成本優勢終將隨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而逐步喪失,而勞動力的相對成本優勢(勞動力創造的價值與其成本的比較)是我國可以長期依托的支點。我國應加快普及高等教育的步伐,加大教育投資的力度,為現代加工貿易的運作提供厚實的智力支撐,主動迎合國際跨國公司目前正在積極推行的人才本土化戰略。同時要加強人力資源的國際合作,通過國外高技術勞務的引進,與國內低成本的勞動力相結合,形成人力資源方面的組合效應和互補優勢。
2.市場因素
市場是構成外商來華投資的第二大要素。目前,外商最大的不滿在于市場體系的發育程度不完善:
一是,在某些市場的準入方面存在明顯的經濟成分歧視,限制和排斥外資企業,即使對外商部分開放的領域,還存在地域、企業數量和股權比例等方面的限制;
二是,市場約束機制不完善,外商普遍感到中國法律的聚焦點是大公司、大企業,而對小企業缺乏約束力。如對小企業侵犯知識產權、盜用國際名牌商標、偷稅漏稅等行為很少有人問津,使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于不公平的地位;
三是,市場供給體系不完善,外資企業生產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進口受高關稅的約束,影響了產品成本和在世界市場的競爭力;
四是,資本市場的發育很不成熟。風險投資的發展依賴于證券市場的發展,高科技與風險投資是一對“孿生子”,缺少風險投資的孵化,高科技產業就很難成長和擴張。從我國情況看,由于受各項政策法規的限制,一方面我國風險投資尚未完全對外資開放,尤其是國內二板市場尚末啟動,中小型高科技企業國內上市很困難,運用證券市場資本運作實現高科技企業戰略擴張的策略難以實施,再加上風險投資成功后的退出機制很不流暢等因素的影響,嚴重制約了國際風險資本的進入;另一方面,國內私人資本市場一直處于“地下運作”。據中國人民銀行的調查報告顯示,僅北京、上海、深圳三市就有3600多家公司從事私人資金運作,這類公司控制的資金高達7000多億元,其主要功能是從事股票市場的投機。如何清除金融限制方面的政策法規障礙,使龐大的私人資本合法地“浮出水面”,同時,加快出臺和完善風險投資基金和風險投資公司運作的法律法規,建立符合國際慣例的風險投資管理體系,加快二板市場的出臺,吸引國外風險資本,清除影響風險投資進入和退出的體制障礙,引導國際資本投向我國高科技產業,對培育資本市場和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將會產生巨大影響。
3.環境因素
在投資硬環境方面,外商認為我國東部地區在硬件設施(運輸、通訊、電力等)方面已有重大改善,目前最突出的問題是工業整體配套能力很差,上下游產業和相關產業的配套能力均很弱,缺乏支撐現代加工業發展的完善的工業整體環境,即使沿海經濟相對發達的地區,跨國公司在當地的平均采購水平僅20%左右。從目前吸引外資的新動態分析,外商在投資地區的選擇上越來越注重產品價值鏈的銜接和增值,即投資區的整體工業配套水平,包括加工配套、人力資源配套,以及同行企業和相關企業的集聚效應,在我國沿海部分工業整體配套水平較高的地區已出現大規模的區域性外資集聚現象。例如,緊鄰上海的蘇州市吸引外資約占江蘇全省利用外資總量的一半。
因此,在改善投資硬環境方面不僅要具有能承載現代化加工業的一流的基礎設施,還要具備高速便捷、立體化的大交通網絡,覆蓋面廣的數字化、寬帶化、智能化的信息高速傳輸平臺。在國家建設資金短缺的情況下,更應加大基礎設施領域與國際跨國公司的戰略性合作,擴大BOT、項目融資、基礎設施經營權轉讓等方式的利用外資,加快出臺相應的政策和管理辦法。同時,要注重不斷提高加工水平,增強配套能力,支持國內企業與外商投資企業發展配套產業,在較小的協作半徑內形成很強的產品乃至產業配套功能。此外,要創建高品位的文化生活環境,注重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的協調。在吸引外資過程中許多地方重視生產環境建設,忽視生活環境建設,這是東西方文化差異的一個表現:東方人強調“艱苦創業”,而西方人非常注重生活環境和質量。例如,在長江三角洲利用外資較多的地方,經常會出現外企白領階層“江浙上班,回滬住宿”這種東方人很難理解的現象。因此,在構建國際化加工貿易戰略“凹地”過程中要注重生活和生態環境建設,如休閑娛樂設施的建設,國際學校和國際醫院的建設,注重防治污染,加強水資源、山體資源的保護,擴大綠化覆蓋面,提高生活環境的質量和品位。
國際投資對軟環境的要求主要表現在一國有穩定的政治、發達的經濟發展水平(或快速、持續的經濟增長條件)、完善的法律體系以及沒有地理文化上的進入障礙。外商對中國的投資軟環境總體評價較好,認為我國在投資軟環境方面的國際競爭優勢主要表現在經濟高增長、低通貨膨脹、人民幣幣值穩定;優惠的稅收政策(所得稅減免、進口技術設備減免稅、境內技術轉讓免征營業稅和所得稅等等);投資成本低,特別是土地使用費低和建設費用低;當地政府的大力扶持,以及政治經濟環境的相對穩定。在投資軟環境方面外商反映的突出問題:一是,法制不健全,經濟糾紛的執法難度很大;二是,經濟貿易政策方面存在隨意性、復雜性,尤其是不可預見性,使外商很難了解和把握;三是,我國稅收政策與國際不接軌,仍存在較大差異和一些不合理因素。如我國企業所得稅率和個人所得稅率與國際相比都很高,出口退稅不到位,依然采用國際上僅少數落后國家采用的生產型增值稅(購進的固定資產不能抵扣稅,制約投資),以及在稅收政策上重稅率、輕稅基等等;四是,政府部門辦事程序復雜,環節多、效率低。
在改善投資軟環境方面,要注意創造以下條件:
1.具備完善的與國際接軌的法律框架和經濟貿易管理體制
加入世貿組織后,我國外貿管理體制變化的最主要特征是從政策性管理轉向法律框架下的規范化和可預見性管理。加入世貿組織就要求政府在管理經濟貿易的法律制度方面符合WTO的各項規則,從自主制定各項規則向逐步采取世貿規則轉變,使涉外經濟貿易政策和法規簡潔、統一、連貫和透明。只有在穩定的、與國際一致的法律框架下才有可能吸引國際跨國公司的中長期戰略性投資。
在經濟和貿易管理體制上與國際接軌,一是,要更新行政管理的觀念和方式,逐步轉向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二是,調整行政管理的職能,減少部門之間的職能交叉,上下之間的職能重疊,壓縮政府對經濟領域的管理面和干預面;三是,調整和壓縮行政管理權限,減化繁瑣的管理程序和制約開放型經濟發展的各類審批手續,積極推進貿易和投資的自由化。
2.建立國際化的高速物流通道
國際加工貿易區的三個基本要廣素是加工水平、通關速度和貨物集散能力。隨著經濟全球化趨勢的發展,跨國公司越來越注重選擇全球最有利的地區進行研究開發、生產制造和產品銷售。隨著加工貿易供應鏈的拉長,對貨物在國際間穿梭的時間限制將更趨嚴格,以適應制造業向零庫存生產演進。只有具備高速、便捷、流暢的物流通道和覆蓋面廣的供應鏈體系,才能為構筑國際化的生產加工基地創造基本條件。因此,要大力發展與大交通、大流通、電子商務有效結合的現代物流業和開放型的物流網絡體系,積極引進國外先進的物流企業,建設以港口為依托的現代化、智能化的物流基地,開發BtoB(企業到企業)和BtoC(企業到消費者)的第三方物流,以集裝箱等“組合包裝”、“門到門”的多式聯運,以及以EDI為先導的現代交易方式。海關、商檢、外管、稅務、銀行等單位要簡化辦事程序,加強彼此間的協作、協調和配合,構筑現代化的物流交易平臺。
3.廉潔、高效、公正、友善的政府管理和服務體系
要采取符合國際慣例的涉外經貿管理方式,加快建立統一、規范、暢通的外經貿電子政務信息網絡,提高辦事效率,規范政府行為。推行外商對政府的涉外政務評議制度,建立投資軟環境監控、測評和反饋系統,促進政府部門增強服務意識,改進工作作風,真正形成親商(互相信任合作)、安商(優越的居住、治安環境)和富商(良好的創業條件)的投資軟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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