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樂教育心理學創新論文

時間:2022-05-25 05:34:00

導語:聲樂教育心理學創新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聲樂教育心理學創新論文

摘要:針對聲樂教育的重要性與面臨的問題,提出聲樂教育有創新的必要。以先進性、合理性、功效性等創新方向選擇準則,明確了當前聲樂教育創新方向應是在現代生物學基礎上引入與應用當代心理學知識。通過聲樂教育發展歷史分析,探討了現今聲樂教育中模仿教學方式與機理教學法的內容與利弊,指出我國聲樂研究雖仍以聲樂技術為主,卻已有必要關注歌唱心理問題。論證了聲樂教育以現代心理學取代生理學而占據主導地位,使聲樂教學法理論實現重大創新的意義,提出在聲樂教學研究中引入一般心理因素對于聲樂教育創新的促進作用。

關鍵詞:聲樂教育;心理學;教育創新

Abstract:Facingtheimportanceandproblemsfoundinvocalmusicteaching,innovationisnecessarytoexplore.Withtheadvanceable,rationalorfunctionalorientationtakenastheguidelinestobechosenfortheinnovation,whatshallbesuretodoatpresentistointroduceandapplythecontemporarypsychologicalknowledgebasedonup-to-datebiology.Discussesthehistoricaldevelopmentofvocalmusiceducation,theeffectandadvantages/disadvantagesoftheprevailingdemonstration/memoriterteaching.Althoughourvocalmusicteachingisemphasizingthevocalskilltraining,itisnecessarytopayattentiontothepsychologicaltraininginsinging.Illustratestheoreticallysignificanceoftheinnovationwithwhichthemodernpsychologywillplayaleadingroleinvocalmusicteachinginsteadofphysiology.Furthermore,thestimulatingeffectofintroducingnormalpsychologicalfactorsontheinnovationofvocalmusicteachingispresented.

Keywords:vocalmusiceducation;psychology;educationalinnovation

聲樂與器樂是音樂作品的兩大部類,二者共同構成了音樂表演藝術。由于在史前與史后初期,樂音多以感情語言形式出現,以致長時期內,聲樂一直是主要音樂,人聲就是最早的樂器[1]。雖然聲樂與語言具有共同特性,即音高、音強、音長、音色、音量與節奏,均由聲帶發出,用于表達意義與感情,但是在聲樂中,更加重視感情表現與聲音的充實、悅耳,從而更具美感。即使到了中世紀,樂器與器樂在許多地方因含世俗因素太多而受教會排斥,正式的、主流的音樂藝術仍然是聲樂[2]。文藝復興以后,純器樂和由器樂伴奏的歌唱、戲劇得到了很大發展。然而聲樂因其簡便而富于感染力,始終受到人們關注與喜愛,著名歌手往往比著名樂手受到更廣泛的歡迎。即使在現代,在各國,包括我國的民間、社區,以及中小學音樂活動中,聲樂教育也始終是音樂教育的主要內容。有許多人用唱歌來表現自己,表達自己的情感,豐富自己的業余生活,甚至參與歌手選秀活動。

聲樂教育是有關聲樂的知識、技巧、修養與審美趣味的傳承過程,涉及到相關的科學知識、發聲技術、表演藝術與藝術欣賞。目前聲樂教育中所傳遞的科學知識主要是物理(聲)學與生理學知識。雖然有的聲樂教師曾在音樂師范系學習過教育心理學,并能在教學中加以運用,但由于聲樂專業出身的教師通常不懂心理學,而師范出身的教師單方面的心理知識運用又不同于必要的心理學知識的傳授,而且教育心理學畢竟不是聲樂心理學,所以,聲樂教育迄今缺乏專業心理學的支持。不比美術教育、體育教育,已分別建立了支持專業教育的藝術心理學、運動心理學。

對聲樂心理的重視不足與研究不夠,使得當前無論在專業院校還是在義務教育、社區活動中,聲樂教育都存在著重技巧輕理論、重生理因素而忽視心理因素的傾向。這種傾向雖是聲樂歷史上形成的,在過去具有合理性,今天卻已成為阻礙聲樂教育進一步發展的門檻。由于以上原因,筆者認為有必要倡導研究聲樂教育中的心理因素。本文擬通過討論聲樂教育創新以心理學為導向,以及心理因素在專業教學中的作用,來論證引入心理學對聲樂教育創新的重要性與可能性。

一、聲樂教育創新方向的選擇

心理學是研究心理現象的一門科學,它通過描述心理事實,揭示心理規律,來指導實踐應用。對心理現象的研究,古已有之,但心理學作為獨立的科學,是在19世紀中葉,由德國感官神經生理學發展所促進的,并以馮特1879年出版的《生理心理學綱要》為標志。心理學的誕生史告訴我們:在生理科學充分發展基礎上,才有可能與必要發展心理科學。事實上,體育教育由以運動生理學為基礎,進而引入運動心理學,以解決競技決勝中起著關鍵作用的運動員心理素質問題,便是明證。其原因在于人的行為雖然靠肌肉與器官完成,肌肉與器官功能的發揮卻受到高級神經活動控制,而心理因素則會對高級神經活動生理產生重要影響。正如一臺復雜的機床,其工作部件的運動要受到傳動系統與控制系統的制約,在機床工作部件精度趨近極限的條件下,進一步提高加工精度與效率的途徑就是引入數控裝置或實施電腦控制。

心理學發展歷史雖短,卻被視為21世紀的領航學科。在美國,心理學會是僅次于物理學會的全國第二大學會,下設40多個分支學會。心理學的研究范圍已涉及人類社會活動的各個方面。其中應用心理學的迅速發展與高度分化,即心理學向專門領域的滲透,已是現代心理學發展的重要特征之一。另一方面,當代許多專門領域的發展、創新活動,多以心理學為導向,以引入與應用心理學知識作為其共同特征。

但目前,在音樂心理學中,聲樂心理未與器樂心理明確區分。其實聲樂以人聲為“樂器”,作品中又通常有語詞意義需予表現,本質上不同于純音樂的器樂。而在藝術心理學中,又常將歌唱家與戲劇演員、話劇演員的藝術表演心理混為一談,忽視了二者再創造活動的基本促進因素存在著本質差異:前者首先以音樂,后者則首先以藝術語言為創造的基礎。可以認為,聲樂教育長期沿襲舊的教學思想與方法,與它沒有緊跟時代進步、及時建立自己的專業心理學基礎有一定關系。

19世紀中期以來心理科學的大發展,不但導致現代生理學誕生并將神經與肌肉活動關聯的高級神經活動(即生理心理)確定為重要研究方向,同時也暴露了聲樂教育將歌唱歸結為生理學與音響學的偏頗,使聲樂教育面臨著創新的壓力。

創新是在某個領域首次引入與應用新事物的活動。對于聲樂教育領域,選擇所要引入的新事物,是確定創新方向的重要舉措。其選擇原則首先是先進性。在聲樂教育中引入最新的心理學成果和與現代生理學相關的心理知識,會有力地帶動聲樂教育全面創新。其次的選擇原則是合理性。聲樂教育原以音響物理與發聲生理科學知識為基礎,按學科遞進發展規律,引入與應用現代生理心理學和認知心理學知識,是循序漸進的,具有合理性。第三項選擇原則是功效性,即能否提高聲樂教育的功效。由于目前聲樂教育中所面臨的問題和教學困境,常常不是物理、生理知識問題,而主要與心理因素有關,引入心理學,不但有對癥下藥的作用,而且有利于培養藝術個性突出的未來歌唱家。

二、聲樂教育重生理輕心理

的歷史傳統

中世紀,歐洲的歌詠活動被宗教所統治,不準群眾集會時唱歌,也不準婦女演唱“圣詠”。這種封建禮教極大地限制了聲樂藝術的發展。為了唱好“圣詠”,教會舉辦了許多"唱詩班",這是早期的聲樂學校,它在演唱技巧的探索、鉆研和歌唱藝術人才的培養方面都有過重大貢獻。但是,這種以童聲合唱、假女高音和閹人歌手為主的“唱詩班”,雖然演唱的聲音諧和甜美,卻缺少雄渾的力度和自然的人聲音色,無法展現人的豐富多彩的感情世界。

16世紀末、17世紀初,在意大利佛羅倫薩城誕生了一種新的音樂表現形式-早期的歌劇(抒情音樂劇),將音樂和戲劇結合在一起。歌劇藝術形式的誕生對演唱技巧的重大變革起了決定性的作用。一方面,在“文藝復興”思想指導下,需要突出歌劇人物形象化、性格化的特點,凸現了舊的演唱方法與新的表演風格間的矛盾,再用童聲、虛弱的假聲和閹人歌手的聲音來表演歌劇角色已不再合適。于是,演唱方法的改革、探索,研究新唱法等工作,便歷史地落在了佛羅倫薩藝術家、歌唱家的肩上。經過幾代人的努力,意大利“美聲”唱法與它的藝術學派在意大利的大地上生根、發芽、開花、結果。“美聲”唱法在歌唱技巧上有許多獨到之處:能夠表現歌唱多層次多變化的豐富色彩;能充分發揮共鳴效果,不僅加強了音量,而且也美化了音色;可以精確地控制和調整發音器官的協調動作,靈活自如地操縱人聲樂器來表現高難度的復雜技巧,從而大大豐富聲樂作品的藝術表現力;形成了一整套較系統的聲樂教學法,能夠解決歌唱者發聲上存在的疑難問題,使歌唱逐漸達到完美的程度;因為符合嗓音發聲的自然規律,可以最大限度地減輕聲帶負荷,即使長時間演唱也不致因疲勞而受損傷,從而能夠有效地延長聲帶的藝術壽命[3]。

在這個古意大利學派時代(音樂文獻稱之為純粹經驗主義時代),聲樂教育主要靠模仿(“像我那樣唱”)與教材。教材指教師針對學生所寫的專用的練習和練聲曲。由于當時教師多為閹人,學員是兒童與閹人,二者歌喉狀況相似,模仿非常容易。如此,直到18世紀,聲樂教育仍廣泛利用模仿和反復定型的教學法。

然而,模仿常會扼殺學生音樂創造的個性,并使學習過程淪為教練活動而消減了學生學習的主動性與積極性。到了現代,因師生的歌喉明顯不同,模仿難度增大。而刻意模仿教師訓練有素的歌喉,常會使學生邯鄲學步,喪失了其歌喉的美好特色,卻又因官能不同,學不成老練的歌喉。尤其當教師對自己歌唱過于自信而又無視師生歌喉條件差異時,其藝術示范與模仿要求,甚至會毀掉學生的歌喉與未來造化。

隨著生理科學的發展,加西亞二世于1855年發明了喉頭鏡,使聲樂教育由抽象神秘,轉變為具體而科學,從而成為聲樂機理教學法創始人。機理教學法是一個大的系統,其發展初期,屬于聲樂教育的“人聲樂器打造”階段。此期的機理教學法,要求教學者能洞悉氣息、發聲、共鳴、吐咬字的有關生理學、物理(聲)學規律,有針對性地開展各項訓練,以求高效地解決相關發聲技巧、技能及肌體協調性的問題。后來機理教學法伴隨著生理學、聲學等領域的進步,越來越完善,更進一步顯示出它的科學、高效的特點。如今這種以實證科學為基礎的教學法,已在聲樂教學領域獲得了廣泛的運用。事實上從19世紀末到20世紀中期,它確實“代表了國際聲樂教育的前沿”[4]。其表征就是聲樂教師在發音器官結構、功能方面的知識超過了語言教師,音樂學院的嗓病研究治療水平不亞于醫院耳鼻喉科。

然而,正如有的學者指出的:“傳統的理論是不注意歌唱心理的,歌唱心理學是聲樂教育理論中最少有人研究的部分”[5]42。在國內,聲樂研究的重心與主流,依然是植基于生理學與物理學的機理教學法。有人以《’97全國聲樂論文綜述》、《98年全國聲樂論文綜述》、《’99全國聲樂論文綜述》、《2000全國聲樂論文綜述》、《二一全國聲樂論文綜述》、《2002全國聲樂論文綜述》、《2003全國聲樂論文綜述》、《二四年全國聲樂論文綜述》、《2005年全國聲樂論文綜述》等九篇論文中提供的數據為依據,指出近九年(1997—2005)來收集到的聲樂論文中,對聲樂技術的論述仍是以機理教學法研究為主要代表的。討論聲樂教育心理的文章難得一見,其內容也偏于一般教育心理而非聲樂教育心理。

三、心理學在聲樂教育創新中的主導作用

心理因素在聲樂教育中的作用貫串于教學、學習、練習、欣賞、修養與演唱等全部過程,可以說,歌唱家的成長過程就是其歌唱心理的形成過程。還可以更廣泛地說,從嬰兒反射本能的哭喊到與歌唱家的藝術創作相聯系的一切高級發聲現象,都是永遠受心理因素制約與決定的。這是因為在藝術歌唱中,歌唱者的發聲技術與他們對自己聲音特色的利用,都是實現創造意圖的手段,都由其所演唱樂曲的藝術內容所決定。而聲音藝術創造則是具有不同歷史、民族文化背景的,具有性別、年齡與個性特點的歌唱者的不同心理狀態的表現。典籍《樂記》說,“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正是音樂發自內心又直接訴諸內心的特點,決定了音樂以表現人的思想感情與精神境界為使命。其中聲樂,由于以人聲為“樂器”,“人的喜怒哀樂,一切騷擾不寧、起伏不定的情緒,連最微妙的波動,最隱蔽的心情,都能直接表達,而表達的有力、細致、正確,都無與倫比”[6],所以受心理因素的影響比器樂更為強烈與深刻。對聽眾來說,聲樂的歌詞、音樂,以及表現手段(聲音)及發聲方法,可以多角度多層次地引起聽眾的心理共鳴,即使他缺乏必要的音樂素養,也能受到感染,不像器樂有時會“對牛彈琴”。

換句話說,聲音固然由身體發出,卻是心理使然。正如斯賓諾莎說的,“人的身體除了為心靈所決定、所指導外,并不能建造任何寺院”[7]。藝術歌唱雖然通過發聲器官進行,心理因素卻起著統制的作用。

心理因素的作用,在聲樂教學中,可以不必顧慮細部的協調配合,使需要復雜協作的難以掌握的多塊肌肉的復合運動,僅只從整體上養成習慣,便可掌握與自如運用。而原來的機理教學法,卻強調聲樂技術的掌握,須取決于學會有區別地用意志控制發聲器官各部分肌肉活動的技能。事實上發聲器官的機能多半是自動的和整體的,歌唱者并不能過細地控制每一塊肌肉,有時甚至不能控制機能(例如打哈欠、噴嚏),而只能控制器官運動的節奏、強度、方向等。顯然,煩瑣地要求控制每塊肌肉,很困難,即使做得到也會使神經高度緊張而影響歌唱效果,是一種事倍功半的教學方法。反之,若從整體上揣摩唱出理想聲音時的發聲器官的狀態,使這種隨意運動得到定型,成為習慣,就可以掌握與自如運用技巧。這種基于心理調控的教學方法,事半功倍,省去了徒勞的努力,又免除了不必要的緊張,具有顯著的合理性與優越性。例如學習“有支點”發聲(托氣的發聲)很難。學生如按機理教學法學,不是沒保持住氣,唱得無力出了喉音,就是咽肌緊張發聲不自然。顧此失彼,總在兩個極端間擺動,掌握不住要領。但如果讓學生在鋼琴伴奏下,保持吸氣狀態,在心里悄聲地唱,就不難找到有支點唱的器官位置并養成運氣習慣,從而掌握了技巧。在這里“內心歌唱”就是一種充分利用心理因素來擺脫細部牽扯而從整體上養成正確技能習慣的有效辦法。歌唱大師大多重視內心歌唱,不但把內心歌唱能力與掌握歌唱技能相關聯,而且用于能動地想象和監督自己的歌唱表演。目前許多樂器如鋼琴教學中,也已要求邊演奏邊“唱出來”,其實已運用了心理的整體統制作用,是有道理的。

聲樂教育當然要教聲樂技術,但脫離音樂內容的訓練,無助于歌唱,又使嗓子易累,技術練習單調死板易厭。若在聲樂技術教學中充分發揮心理因素的作用,例如借助音樂的藝術內容,養成運用整體技能的習慣,就可以寓教于樂,使學生的技術與聲樂藝術同步提高。其做法是將學員對目標技術的注意,轉移到對技術在音樂表現中的運用的注意,等到運用技術的習慣養成后,再轉回目標技術上使之熟練。聲樂教學中有一種普遍現象,即學生唱他喜歡的作品時,愛屋及烏,使他對技術有了親近感,其技術進步很快。這是其感情投入與熱情等因素,幫他挖掘、開發了技術上的潛能。因而在教學中,可通過選擇學生喜愛的曲目來助其掌握技術,再讓他將已掌握的技術轉用于他不甚喜愛但應學習作品的成功演唱。這是明智的教學思路。反之,強令學生唱不喜愛的曲目,會使他因厭惡、逆反心理而對技術學習產生冷漠、疏遠、畏懼感,導致情緒低落、教學失敗甚至歌喉累傷。

四、聲樂教學應關注心理因素

作用的研究

聲樂教學法創新與聲樂心理學的建立需要較長時間和巨大努力,將有關心理因素的作用作為聲學教學研究課題,應是很好的起步與切入點,可以積累知識與經驗。國內聲樂界在新世紀之初,已有若干文章,對普通心理學與教育心理學的一般心理因素在聲樂教育中的作用展開了探討。只要在研究中再進一步結合聲樂專業教學,就有可能促進教學創新。例如有人提出歌唱過程是一個復雜多變的過程,應隨時調整各個器官、各個部位的動作,而核心問題是心理控制的能力,即歌唱家對自己的心理調節與控制[8]。又有人指出浮躁、虛榮、自卑、緊張等不良心理會影響演唱效果。

筆者根據多年演唱與教學的體會,對氣質等心理因素在聲樂教育中的作用,提出以下自己直覺的認識,以供參考。

氣質在歌唱專業中作用巨大,歌唱者的嗓音與發聲特點同其心理感情密切相連,對其藝術創造傾向與風格和職業成就,影響巨大。貓王能風靡全球,留給人們深切的記憶與懷念,與其獨特氣質不無關系,氣質影響著其聲樂技術的方向、水平,更影響其表演成就。巴甫洛夫曾斷言氣質可在生活教養下改變,但“江山易改,本性難移”,這種改變將很困難。所以聲樂教師一方面要努力陶冶學生的創造氣質,另一方面或許應更多地致力于發掘氣質好的苗子。

法國音樂家孔巴里約稱“音樂是用聲音進行的、沒有概念的思維的藝術”,說明思維對于感受聲音之間的相互關系,從而理解音樂是必不可少的。音樂思維中的想象,在聲樂教育中就是內心歌唱,是學習歌唱技術的捷徑。俄國聲樂教育家杰柳仁斯基曾強調說,(學聲樂)需要用腦子而不是用嗓子,因為當嗓子疲勞時,學習仍應繼續。學生如果善于擬定演唱計劃,想象自己的演唱,就能在嗓子疲勞時繼續做到內心里的學習[5]62。

主動性是克服技術難關和做好藝術演唱的重要心理品質。主動性所導致的頑強、深入的思考和不斷的嘗試,包括將“感情移入”到音樂作品、形象中去,是演唱成功的前提。

記憶在聲樂技術學習與掌握、運用中有很大作用。聲樂教育中有兩類重要記憶。一類是與嗓音的發聲官能技術相聯系的基本感覺記憶,另一類是把藝術創造的因素與技術因素相統一的藝術表演的記憶。記憶可以積累而形成教養,還可以通過提煉成為直覺與靈感的資料。而教養對于音樂理解與欣賞,直覺與靈感對于藝術創造,均關系重大。記憶可以分為學習、保持與記憶三個階段,其中記憶階段又可分為回憶與再認。因此對資料的學習和對作品的音樂分析,會通過保持而影響到技術的掌握和節目的表演。記憶中的回憶,有助于迅速重新學會被遺忘的技術與音樂。再認因不像回憶那樣必須發現其客體,而具有便于轉移的特征。在聲樂教育中,可以通過讓學生在新樂曲中再認曾經學到過的技術與音樂成分,來幫助他迅速掌握新樂曲與新的技術。

注意力涉及歌唱者音樂觀念與音樂感等聲樂基本因素的養成。教師與學生注意力的集中與分配和學生發展階段有關。就學聲樂技術而言,學生應首先集中注意于,教師提示他的發聲器官活動方面,其次集中于發聲官能的控制方面。而在表演時,則應妥善分配自己的注意力。但是,對聲樂藝術的專注,應是聲樂工作者的職業態度,也是希望在聲樂表演與教學上取得成就所不可缺少的前提條件。

情感是一個過程,情緒則是情感與感覺的復合。由于音樂的經驗基本上是情緒的,聲樂更是直接表現情緒,顯然,對情緒的類型與強度的準確把握和有分寸地充分表達,就成為決定理解作品和藝術演唱成敗的重要因素。

總之,聲樂教育曾通過引進生理科學知識,實現重大創新而形成了機理教學法,這種教學法必然地帶有其產生時代所賦予的機械論的烙印。心理科學的新進展使聲樂教育又面臨著另一次重大創新的機遇,在這次創新中,純粹的肌肉練習并不會失去它的作用與意義,但將會由主導地位下降到從屬于歌唱心理活動的基礎地位。這種建立在肌肉運動與高級神經活動生理基礎上,由歌唱心理加以整合與統制的新的教學法,必定會帶有當代系統論的烙印。在對心理因素于聲樂教學中的作用與運用的研究取得進展后,為構筑新的教學法所必須進行的聲樂心理對聲樂技術、教學、練習與藝術表演的深刻影響等課題,也會逐漸受到聲樂界的重視。

參考文獻:

[1]卡爾西蕭.音樂美學[M].郭長揚,譯.臺北:大陸書店,1974:238.[ZK)]

[2]梅耶爾E.交響音樂的產生[J].韓耀成,譯.音樂譯叢,1981(4):2.

[3]鄒本初.歌唱學-沈湘歌唱學體系研究[M].北京:人民音樂出版社,2000:23.

[4]王紫劍.對聲樂機理教學法及其現實應用的初步探討[D].天津:天津音樂學院,2006:2.

[5]德•阿斯培倫德.歌唱者及其聲音的訓練[M]∥音樂譯叢:第三輯.張洪模,譯.北京:音樂出版社,1963.

[6]丹納.藝術哲學[M].傅雷,譯.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30.[ZK)]

[7]斯賓諾莎.倫理學[M].賀麟,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1:94.

[8]肖紅.聲樂教學中歌唱心理調控能力的培養[J].寧波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2003(2):5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