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論文范文10篇
時間:2024-01-04 10: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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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學校教師特殊教育論文
一、完善特教教師專業結構
隨著我國特殊教育事業發展,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普及水平顯著提高,已形成“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干、隨班就讀為主體、送教上門為補充”的發展格局。特教師資隊伍規模不斷擴大,據教育部統計,截至2012年底,特殊教育學校教職工已達5.3萬人,專任教師4.3萬人。但從總體上看,仍有不少地方特殊教育學校教師、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教師、康復專業人員編制標準缺失,從事特殊教育的教職工數量尚顯不足、結構仍不完善。為此,《提升計劃》對特殊教育教師的編制和結構提出針對性措施,要求各地“落實特殊教育學校開展正常教學和管理工作所需編制,配足配齊教職工”。“配足”指的是數量“,配齊”指的是類型,其中包括教學所需的各類學科教師,巡回指導教師、送教教師、康復類專業人員、殘疾學生生活指導和管理人員等。這是從特殊教育學校教學、康復、管理工作的規律和特點提出的,再次強調特殊教育工作不僅需要像普通學校一樣的學科教師,還需要普通學校沒有的其他類型教師和專業人員。
二、構建特殊教育專業標準體系
建立特殊教育教師專業標準是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發展、質量提升的關鍵。目前,我國缺少國家層面的特殊教育教師專業標準,尚未建立特殊教育教師專業證書制度,這些直接影響了特教教師準入政策的完善,影響了特殊教育課程教學改革。《提升計劃》提出五項舉措:一是“制訂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專業標準”。二是“研究建立特殊教育教師專業證書制度,逐步實行特殊教育教師持證上崗”。三是“推動地方確定隨班就讀教師、送教上門指導教師和康復訓練人員等的崗位條件”。四是“將特殊教育相關內容納入教師資格考試”。這些舉措將進一步規范、促進特教教師專業發展,提高特殊教育專業水平。
三、加強特教教師專業能力培養培訓
針對特教學校教師和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教師專業能力總體水平偏低的問題,《提升計劃》在加強特教師范專業建設和強化職中、職后培訓方面作出了相關規定,提出“擇優選擇師范類院校和其他高校增設特殊教育專業”,“鼓勵高校在師范類專業中開設特殊教育課程”,“加大國家級教師培訓計劃中特殊教育教師培訓的比重”,“采取集中培訓和遠程培訓相結合的方式,逐級開展特殊教育教師全員培訓和校長、骨干教師培訓”,“加強普通學校隨班就讀、資源指導、送教上門等特殊教育教師培訓”。這些要求將特教教師的職前專業培養、職中和職后專業培訓系統整合,逐步形成專業發展路徑,為特殊教育教師專業可持續發展進一步暢通了渠道。
特殊人群特殊教育論文
在社會的發展過程中,我們會遇到很多的人,這些人有健康的,同時在我們的周邊存在著一些特殊的人———盲、聾、啞等等,這些我們歸納為特殊人群,在特殊人群中有先天的,也有后天的,他們都對生活充滿了渴望,我們作為特殊教育者應當如何對特殊人群進行特殊教育呢?
一、要秉承特殊人群特殊對待的基本原則
在從事特殊教育過程中,我們要清楚,他們是怎樣的特殊人群,我們應當怎樣去對他們進行教導,我們希望他們取得什么樣的成績。特殊人群對很多人來說都沒有進行過具體接觸,很多人甚至看不起那些聾啞人、盲人,我們從事特殊教育的過程中,不僅僅是要做好特殊人群的教育工作,同時我們也要做好周邊人員的心理教育,讓他們能夠接受這些特殊的人。在從事特殊教育的過程中,我們要堅持我們是一樣的人,我們有著同樣的需求,我們要滿足特殊人群的生存欲望,我們要在教育工作中讓他們樹立堅定的生活信念,讓他們知道自己同樣是這個社會所需要的人,同樣能對社會作出巨大的貢獻。在特殊教育過程中,我們要避免其他人員對特殊人群的不理解,我們應當深入到周邊群眾中,讓群眾對這些特殊人員加深理解,讓他們理解這些特殊的存在,在我們的工作中,應當積極與特殊人群的家屬進行聯系溝通,及時掌握特殊人員的行為變化,我們要用自己的實際工作,讓特殊人員感覺到他們存在的意義,讓他們知道自己的存在價值,使我們能夠更好地對這些特殊人員開展教育工作。
二、在特殊教育工作中,充滿愛心的對待
特殊人群因為他們的特殊存在,需要我們的理解,他們希望被健康人所接受,他們也希望自己能夠對社會作出貢獻,在我們的工作中,我們要真心去奉獻,要在工作中充滿愛心,讓特殊人員感覺到溫暖,感覺到世間的美好。愛心教育是特殊教育的重點,由于特殊人員的情況不同,他們的生活狀況不同,他們需要大多數人對他們的認可和支持。在特殊教育過程中,我們提倡愛心教育,我們要把愛傾注在我們的教學過程中,我們要感動那些特殊的人,同時也要教會他們如何去感動他們周邊的人。我們要耐心細致的講解,我們不僅要對特殊人員進行語言文字的教導,同時我們也要讓他們養成健康的心理,讓他們能夠坦然地面對這個世界,讓他們祛除生活中的自卑心理,然后他們覺得與其他人一樣有用,別人能做的事情他們同樣也能做成,讓他們樹立堅定的人生觀和價值觀,樹立堅定的生活信念。在特殊教育過程中,我們要知道,我們教導的不僅僅是知識,我們更應該是一名合格的心理醫生,我們要教導特殊人員要掌握的知識,同時我們要撫平他們的心理傷痛,我們要用愛心去傾注、用愛去感化、用愛去理解。
三、從事特殊教育的工作者,應當勇于嘗試特殊人群的特殊性
全納教育特殊教育論文
1特殊教育發展的主要問題
國家推動特殊教育發展的一系列政策和項目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從教育公平的角度講,殘疾人群與普通人群在教育上還存在一定的差距,無論是在教育權利、教育機會,還是在教育資源等方面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
1.1特殊教育資源布局不合理特教學校分布城鄉差異比較大。目前,我國鄉村人口約占總人口的50%,但鄉村地區特教學校數量僅占5.50%,50%以上的特教學校集中在大城市地區,特教資源基本聚集在大城市地區。農村殘疾學生去特教學校上學,則大多需要住宿。盡管大多數殘疾兒童也享受國家實施的“兩免一補”政策,但遠遠不足以支付殘疾學生上學所需支付的費用,不少家庭因貧困無力支付學生的教科書費(例如盲文、大字版教材成本都很高)、輔助用具費(盲版、盲筆、盲杖、盲文打字機等)生活費、住宿費、交通費等,造成一部分殘疾兒童因貧失學。中西部特教學校建設仍難以滿足殘疾學生需求。2007年,國家實施的“中西部地區特殊教育學校建設”項目基本保障了30萬以上人口的縣有1所獨立設置或綜合類的特殊教育學校,但目前仍有589個人口在30萬以下的縣沒有特殊教育學校,屬于特殊教育資源“空白縣”,這些地區的殘疾學生義務教育面臨很大的困難。隨班就讀普通學校特殊教育資源不足。目前至少有一半在校殘疾學生是在普通學校就讀,但由于我國特殊教育財政經費投入基本上投向特教學校,普通學校就讀的殘疾學生嚴重缺乏經費。普通學校接收殘疾學生,其教師需要培訓,教育教學環境需要適當改造,需要建設提供教學干預和康復的資源教室等,這些都需要資金支持。此外,隨班就讀普通學校特殊教育教師資源極為缺乏,很多普通學校無法配備具備特教知識和技能的特教教師,且缺乏相關專業支持。
1.2特教教師數量少,負擔重,待遇低國家至今沒有制定特教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許多特教學校教師教學負擔重,且嚴重缺編。調研數據顯示,2010年,75.6%的特殊教育學校提出教職工數量無法滿足日常教育教學需要,導致有些學校不能開足國家頒布的特殊教育學校義務教育課程設置方案中的課程。當前,特教學校招收的學生殘疾程度越來越重,對教師的要求也越來越高,但相應的待遇卻未提高。1956年,《全國普通教育、師范教育事業工資改革的指示》提出特殊教育學校教師享受“基礎工資+職務工資”15%的特教津貼。直到上世紀80年代,特教津貼工資可以占到教師工資總額的12%左右,對穩定特教師隊伍起到很大作用。但該項政策50余年未做調整。2006年教師工資結構改革后,教師的基礎工資加職務工資之和所占工資總額的比例下降,15%的特教津貼占工資總額的比例也降至4-6%左右,特教教師平均每月僅能增加200-400元左右,遠不能體現出特教教師付出的辛勞。此外,大量在普通學校從事隨班就讀工作的教師未得到相應津貼或補助。
1.2經費投入總量不足,投入結構有待完善特殊教育學校財政性教育經費投入不斷增長,但特殊教育學校財政性教育經費占教育財政投入僅為0.46%,比例仍然偏低。我國臺灣地區比例則達到4-5%,發達國家比例更高。2006年美國聯邦政府撥給各州的特教教育資助從1977年的不足2.5億美元增至2000年的50億美元,及至2006年的120億美元,這些經費還不包括各州投入的特殊教育經費*2011年,我國特殊教育學校財政投入提高到76.7億元,但特殊教育經費主要投入給了特殊教育學校,而接納了52%在校殘疾學生的隨班就讀普通學校卻沒有獲得相應特教經費支持,國家特教財政投入結構不合理。
2特殊教育發展的政策建議
特殊兒童的特殊教育論文
1特殊教育政策倫理結構與倫理準則
特殊教育政策倫理準則是特殊教育政策主體在政策活動中所堅守的一系列價值規范和道德原則。它們是評判特殊教育政策價值是非與善惡,以及辨析特殊教育政策活動合法性與合理性的另一個重要尺度。
1.1特殊教育政策倫理結構
特殊教育政策作為社會政策和教育政策的組成部分,其核心反映了特殊教育利益主體之間的利益分配和調整。這意味著特殊教育政策倫理有著社會公共空間的一般公共倫理和教育政策倫理,或稱為外部倫理,也有著特殊教育自身的內部倫理。這兩個維度的整合構成了特殊教育政策倫理體系。一是特殊教育政策的外部倫理。正如政策科學肇始者拉斯韋爾所言,“社會中人的基本問題”是政策關心的核心所在[2]。特殊教育政策作為在社會公共空間調整特殊教育領域相關主體的利益分配方案,必然關涉到社會公共空間的公共倫理;同時,特殊教育作為教育領域的“事情”和組成部分,必然離不開一般教育政策的價值設定影響。也就說,特殊教育政策總是存在于特定的社會空間公共倫理及教育政策倫理的總體倫理價值中。社會公共倫理與公共教育政策價值是特殊教育政策不可繞過的倫理要求。任何單純科學主義的、技術主義的特殊教育政策顯然不是在社會空間存在并符合社會公共倫理與教育政策價值的政策,事實上這樣的特殊教育政策也從來沒有存在過。可見,社會公共倫理與教育政策價值奠定了特殊教育政策外部倫理結構,也是特殊教育政策之所以為公共政策的合法性基礎。特別是現代以來,自從特殊教育被國家化、制度化確定下來,特殊教育便成了社會公共領域的事務之一,特殊教育政策便作為公共領域的一種教育利益的調整方案,以政府的職能發揮著對全社會的價值的權威分配。當然,特殊教育政策外部倫理也體現為一個歷史性的、主觀性的概念。在不同國度、不同時代、不同經濟社會和政治體制乃至不同政黨和群體影響下,其外部倫理也不相同。自上世紀中葉以來,隨著世界民主運動、人權運動和全納教育思潮的推動,公平與效率、質量一直是世界各國特殊教育政策倫理的價值核心。這是特殊教育政策奠定合法性、價值正當性的基礎。二是特殊教育政策的內部倫理。一般說來,特殊教育政策是以特定社會的特殊教育習慣習俗、教育道德和價值理想、教育規律規范等作為規范教育行為、調整教育利益、維護教育秩序的選擇依據,且以公共權力部門制定、社會公共認同而被權威化、合法化穩定下來。在這里,這些教育習慣習俗、教育道德和價值理想、教育規律規范等,在長期的政策活動過程中被不斷內化而形成了穩定的特殊教育政策倫理規則(甚至是職業性倫理)。其中,合乎特定社會與時代的特殊兒童身心特點、教育規律與價值理想是特殊教育政策倫理構成的核心內在倫理,它以看不見的形式隱含在特殊教育政策規范之中,是特殊教育政策構成的內在邏輯,是特殊教育政策的靈魂和制高點,也是特殊教育政策之所以為特殊教育政策的合法性基礎。現實中,盡管特殊教育政策的內容有多么不同、調整利益的群體有多大差異,但都離不開特殊教育政策內部倫理這個內在的邏輯圖式。因為特殊教育是作用于特殊兒童身心的培養人的活動,特殊教育政策不可能是脫離特殊兒童的成長規律和教育規律的純粹技術過程,對促進特殊兒童健康成長的倫理價值眷顧自然是特殊教育政策倫理應有的意蘊。可以說,符合特殊兒童成長規律和教育規律等要素要求就是特殊教育政策活動的重要倫理依據,而特殊教育政策活動就是在這些教育倫理價值規約下,合乎特定國家和社會目的、按照特殊兒童成長規律和教育規律等要素要求而展開的權威實踐過程。譬如,特殊兒童義務教育既是一種政策性的特殊教育活動,也是一種特殊教育活動的政策性規定。
1.2特殊教育政策倫理準則
特殊教育政策倫理結構啟示我們,特殊教育政策倫理準則具有內外兩個向度,這兩個向度的整合構成了特殊教育政策倫理體系。教育政策倫理具有歷史性、利益傾向性、主觀性等特點[3]。從教育公平的立場,結合我國近年來的重大特殊教育政策,并借鑒國際特殊教育政策與思潮,本文認為特殊教育政策的基本倫理準則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我國教師特殊教育論文
一、特殊教育和教育公平的界定
特殊教育是人類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部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編輯的《特殊教育用語辭典》對特殊教育的定義如下:“為那些通過普通的教育方法,不能或者難以達到與其年齡相符的教育的、社會的及其他水平的人們實施的教育形式。”特殊教育有兩種不同的解釋:一是廣義的“特殊教育”,包括對超常兒童的教育或對特殊兒童的教育、個別差異特別顯著的兒童教育、障礙兒童的教育、學習障礙兒童的教育、學習困難兒童的教育、特殊需要兒童的教育;二是狹義的“特殊教育”,通常包括對障礙兒童的教育,按其障礙程度、身心發展水平和理解水平,又分為視覺障礙(盲、弱視)、智力障礙、精神障礙、聽覺障礙(聾、重聽)、言語障礙(啞、口吃)、行為障礙(或情緒障礙)、多重障礙和身體疲弱及心理障礙(自閉癥)等。筆者所指的特殊教育是第二個解釋。在當代,我們所說的教育公平,并不是簡單的用結果評價起始或過程,而是追求教育的始終。在此意義上,所謂教育公平,是指公民在教育活動中的地位平等和公平地占有教育資源,它是社會公平在教育領域的延伸和體現。由此可以看出,教育公平的內涵主要包括教育權利平等和教育機會均等兩個方面。[3]教育公平的本質應該是為每一個受教育者提供均等的受教育機會和平等的受教育權利,以促進個人得到最大限度的發展。
二、影響教育公平的師資配置的失衡
在人文主義社會背景下,社會文明高速發展,人道主義深入人心,特殊教育如今是中國社會文明發展的一個欠缺之處,其興起是社會文明發展的必然趨勢。教育的核心是質量,質量的關鍵是教師。如今,特殊教育無論是在義務教育方面還是高等教育方面都有了一定的發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然而,就目前我國特殊教育發展水平來看,我國特殊教育仍然存在許多問題。在特殊教育中,由于特殊教育對象的特殊性,教師對這些孩子發展的影響要比對普通教育中的孩子的影響大的多。因此,要促進特殊教育公平發展,就必須重點考慮特殊教育教師資源配置這一關鍵性要素。目前,我國特殊教育的教師資源發展嚴重滯后,阻礙了特殊教育的大步前進,具體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我國特殊教育教師數量不足
截止2010年6月底,我國開設特殊教育的高等學校有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西南大學等。這些專業每年的招生有限,本科生每年只招50到60人。全國還有兩所大專層次的特殊教育專業,每年培訓30人左右。[4]每年我國培養的教師數量有限,使得特殊教育的師資數量滿足不了現行的需求。殘疾人教育由于其教育對象的特殊性,對教師數量的要求比普通教育更高。根據2010年中國教育統計年鑒,2010年中國殘疾青少年在校生總數為425613人。其中,5-14歲的殘疾兒童人數為415992人,15-18歲的殘疾青少年有9621人。若按現有在校師生比1∶4.3計算,則需要教師98980人。由此可以看出,中國特殊教育學校的教師數量明顯不足,無法滿足我國的特殊教育的需求。[5]
學校體育專項特殊教育論文
1特殊教育學校體育工作的意義和作用
1.1特殊教育學校體育工作的特殊性
特殊教育學校體育工作針對的是身心存在一定殘疾或缺陷的兒童少年,其生理和心理明顯區別于普通的少年兒童.特殊教育學校教學對象的這一特殊性對其體育課程的內容、教學組織形式有著特殊的要求,也使得特殊教育學校體育教師的專業技能、學校體育場地器材等也有別于普通的學校體育.特殊教育學校體育教學內容的針對性較強,如對有視力障礙的學生,教學內容著重培養與鍛煉定向運動能力;對有聽力障礙的學生,則側重培養與鍛煉視覺、觸覺等感知覺能力;對有智力障礙的學生,更注重培養與鍛煉反應能力和肢體協調平衡能力.在體育教學組織過程中,更注重直觀教學法和個別指導.為滿足不同身心障礙兒童特殊體育教育需要,體育教師既要掌握基本體育專業素質,還要掌握特殊教育的一些基本理論和技能,諸如盲文、手語等的特殊教育技能.此外,特殊教育學校的體育場地設施也有其特殊性.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特殊教育學校建設標準》中規定,在特殊教育學校開展的體育教學應設置適宜殘疾學生使用的200m環形跑道田徑場(含60m以上的直跑道);9個班規模的特殊教育學校體育活動用地面積指標盲校為4628m2,聾校和培智學校為5186m2,體育康復訓練室面積指標為56m2[1].
1.2特殊教育學校體育的缺陷補償功能
教育部的《特殊教育學校暫行規程》要求特殊教育學校培養目標中對體育提出的要求是掌握鍛煉身體的基本方法,具有較好的個人衛生習慣,身體素質和健康水平得到提高,初步掌握補償自身缺陷的基本方法,身心缺陷得到一定程度的康復.教育部的《特殊教育學校暫行規程》規定:特殊教育學校體育教學要培養學生掌握身體鍛煉的基本方法,養成較好的個人衛生習慣,提高學生的身體素質、健康水平,使學生能夠初步掌握自身缺陷補償與康復的一些基本知識與方法.顯然,特殊教育學校最重要的體育教學目標之一,就是通過體育補償殘疾學生的身心缺陷,這也是特殊教育賦予學校體育的特殊使命.所謂缺陷補償是指“通過各種途徑在不同程度和范圍調動機體潛能彌補、代償損傷組織和器官的功能.建立在機體自身的代償基本條件之上,功能訓練、心理治療以及現代科學技術、康復器材的應用是重要的因素”[2].特殊教育學校體育的缺陷補償功能主要有生物功能和心理功能.缺陷補償的過程是機體特殊的適應過程,其生物學機制是學生自身產生新的技能組合和條件聯系.缺陷補償功能的實現在充分發揮生物功能的同時也需要經歷心理強化,需要學生正確認識自身缺陷,通過體育教學開發學生智力,提高學生的自信心,培養學生的意志品質,有利于實現缺陷補償的康復目標[3].
1.3特殊教育學校體育與提高殘障學生的社會適應能力
學校體育特殊教育論文
一、研究對象與方法
(一)研究對象
本論文以大連市日新學校,大連市盲聾學校,大連市沙河口區啟智學校,大連市中山區培智學校,甘井子特殊教育中心5所特殊教育學校的體育教育現狀作為研究對象。考慮到殘疾學生的特殊性,根據研究需要,抽樣調查學生均為具有一定思想和行為能力的殘疾學生,共計300人,其中男生162名,女生138名。教師18名。
(二)研究方法
1.文獻資料法
查閱有關特殊教育理論、殘疾人體育的論文、報刊、書籍,下載與學校體育有關的學術論文,以及與特殊教育體育有關的專著,收集國家有關殘疾人的法規、文件,并及時了解殘疾人體育教育的研究動態,為本研究的開展提供理論支撐。
外國高校體育特殊教育論文
1日本體育特殊教育發展的基本背景
日本的特殊教育經歷了三個主要階段:第一階段是特殊教育的初步形成階段(日本明治時期~昭和初期)。此階段的代表事件就是1878年京都盲啞學院的設立。直到1941年,養護學校的叫法被逐漸推廣,但隨著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自吞侵略苦果后,特殊教育也趨于停滯。第二階段是“特殊需要教育”時代(1946年~2001年)。以1946年在大和田國民學校開設養護班級作為日本戰后復興的開始。并在1947年頒布了“教育基本法”和“學校教育法”,規定盲、聾兒童實行義務教育,1979年養護學校義務化,直至1993年,學校教育法實施規則修訂,“通級”指導被制度化。第三階段是“特殊需要教育”向“特別支援教育”理念的轉換階段(2001年~至今)。2001年文部科學省提出用“特別支援教育”代替“特殊需要教育”,經過近六年的運行和修訂,“特別支援教育”于2007年正式實施。日本的體育特殊教育的發展是伴隨著日本特殊教育的推進而逐漸成長的,但在其發展過程中,日本體育特殊教育經歷了三個重要時期,對其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促進了日本體育特殊教育的飛速發展。第一是1964年日本承辦的東京殘奧會。它激發了日本對于殘疾人體育發展的熱情和好奇心,也引起了日本相關部門的重視,開始在特殊教育中開發和推廣殘疾人體育。第二則是1979年養護學校義務教育化。這一法規的實施,促使身心有障礙的兒童能夠回歸學校接受教育,從而也有機會參與體育,并獲得體育特殊教育的機會。第三是1998年的長野冬季殘奧會。它推進了殘疾人體育向競技體育范圍的進一步拓展。經過長期的發展,日本體育特殊教育基本做到了幼兒園、小學、中學、大學的良好銜接,普通高校體育特殊教育更加重視整個社會和學校教育的協同發展,而不是只針對個體的教育。對其現狀進行研究將對我國體育特殊教育起到很好的示范和借鑒作用。
2日本高校體育特殊教育實施現狀
通過對日本18所高校的調查并參考日本平成21年學校特殊教育實施情況調查研究報告書(高校部分數據)獲取分析數據。其中北海道、東北地區及九州、沖繩地區比例最高,其它地區比例相當,所調查82所高校基本覆蓋了日本全境。所調查高校,綜合性大學占52.4%,單科院校占42.7%,其它4.9%。本科生不足500名的學校占到了42%,500~1000名的學校占18%,1000~1500名的學校占17%,1500~2000名的學校占7%,2000~2500名的學校占5%,2500名以上的學校占7%。
2.1日本特殊體育教育基本情況分析
在全校范圍內體育作為必修課的高校占43%,另外作為院系單獨要求作為必修課的學校占6%,還有一類是體育綜合課程必修的占11%。但也有25%的高校將體育課程作為選修課,而不做強制要求。在這些高校中,對于特殊群體學生的體育教學,38%的高校每年會根據學生不同的情況進行不同的處理,也就是說會安排適合他們的、更有針對性的教學方式;28%的高校是按學校多年常規進行統一管理和教學;15%的高校制定了相對細化的特殊教育體系,根據體系的劃分進行區別對待;另外11%的高校則按照普通學生對待,不進行特殊安排。對于特殊群體學生的判定,不同高校判定的方法也不相同。對于特殊群體學生的認定依靠教師主觀判斷的占到了33%,根據校外醫療機關診斷的占21%,依據校醫院進行判定的占17%,其它判定方式占16%。幾乎所有被調查高校都未采用體力測定的方法來進行判定,也就是說主要還是依靠生理上的傷、病、殘進行判定的,對于肥胖等體質較差的學生依舊劃歸到正常學生的范圍。從圖1特殊群體學生殘障分類可知,涉及運動系統方面的人數最多,分別是35%和26%,運動系統原因是特殊群體學生不能參與正常體育教學的重要因素,因此,如何設置適合的體育特殊教育課程是面臨的主要問題,其次則是學生的康復和保健。特殊群體學生與普通學生一起授課的情況下,項目選擇其實是比較廣泛的,包括迷你網球、排球、飛碟高爾夫、棋類、瑜珈、冬季運動、輪滑、蹦床、計算機游戲等26個項目。
生活教師特殊教育論文
摘要:特殊教育學校生活管理工作并不是人人都能做的工作,特殊教育學校生活教師招聘應該得到高度重視。特殊教育學校生活教師或叫生活管理員須具備較高的業務素質和過硬的技能,業務素質與技能在某種程度上需要超過一般教師,至少應具備一般教師素質與技能,即強健的體質;良好的作息習慣;全面的教育技能;科學的管理思想;較高的威信等。只有具備這些素質與技能的教師,才能真正做好特殊教育學校生活管理工作。
關鍵詞:特殊教育學校;生活教師;現狀;任職條件
特殊教育學校的生活管理工作,一直多被特殊教育學校管理者視為人人都能做的工作。據筆者網絡調查與了解,多數特殊教育學校生活管理工作由臨工與教師混合搭班管理,少數特殊教育學校生活管理工作全部由臨工管理。臨工多為領導或教師的親戚、朋友,少數是從社會上招聘來的,年齡較大,沒有多少“文化”和特殊教育專業技能。自工作以來,筆者一直不認為特殊教育學校生活管理工作是個誰都能做的工作,只有具備全能素質和過硬技能的特殊教育專業教師才能真正勝任、做好這個工作。筆者學校建校雖只有短短20幾年,但在生活管理崗位上工作過的人卻達到了40-50人,諸如:蔡某某、殷某某、單某某、黃某某、劉某某、張某某、丁某某、周某某、顧某某等。細數一下前后換過足有幾十人,期間多是因生活教師覺得自己做不了或沒法做而自動辭職的。特殊教育學校的生活教師必須要具備一定專業素質或較高的業務素質,這種業務素質在某種程度上甚至需要超過一般教師,至少應具備一般教師素質。目前,《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7—2020年)》(簡稱《二期計劃》)也已正式。其中的一個關鍵指標是,到2020年,各級各類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須達到95%以上[1]。這就意味著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將實現全面普及。這勢必需要特殊教育學校加強自身保障功能及教師隊伍建設。筆者覺得尤其需要加強生活教師隊伍建設,以提高殘疾學生入學安置等工作有效性與實效性。為此,特殊教育學校應該高度重視其生活管理教師招聘工作。生活教師或叫生活管理員素質優良、技能條件達標,且足額配備,特殊教育學校的學生生活質量才能真正得到保障與提高。特殊教育學校的生活教師或叫生活管理員及新招聘的生活教師或叫生活管理員至少須達到下列素質或條件。
一、強健的體質
特殊教育學校的學生是一群特殊的少年兒童,很多少年兒童不會生活自理或自理能力較差,生活教師或叫生活管理員擔負著打掃宿舍衛生,整理舍務,學生洗澡、梳洗、換洗衣物、督促監管學生休息、夜間巡視等工作,所以沒有一個強健的體質、足夠的耐心、愛心、責任心和吃苦的精神是難以勝任和做好這份工作的。
二、良好的作息習慣
語文教學特殊教育論文
【摘要】由于多媒體設備不僅可以減少教師寫板書浪費的時間,且其能生動地呈現出語文知識,因此在當前教學中各學校都積極引入了多媒體設備,雖然特殊教育學校學生存在智力障礙、聽力障礙、視覺障礙,但是合理使用仍具有積極意義。為此,筆者就提出幾點多媒體在特殊教育學校語文教學中的應用策略,期望可以為特殊教育學校語文教師提供參考。
【關鍵詞】多媒體;特殊教育學校;語文教學;應用
在特殊教育學校中,存在智力障礙的學生并不是少數,他們通常在學習語文過程中缺少對知識的理解,甚至根本不具有理解能力、分析能力,造成其在后期與人溝通時存在著一些問題,一直以來在特殊教育學校中都積極探究如何提高智力障礙學生語文素養,使其具有基礎的聽說讀寫能力,在引入多媒體教學設備后,特殊教育學校語文教學工作得到了有力支持。
一、利用多媒體增加授課內容,提高教學效率
通過在啟智班實際教學過程中發現,合理使用語文教材時,雖然可以讓智力障礙學生掌握到部分語文知識,提高其智力水平,但是由于教材內容有限,在啟發學生智力、培養學生智力時還存在著一定的局限,由于現階段特殊教育學校已經積極引入多媒體設備,且多媒體設備可以與互聯網進行有效銜接,在這種狀態下,語文教師就可以利用互聯網搜集到更多授課內容,并借助多媒體這一教學設備,以圖文并茂的方式將相關語文知識呈現出來,最終達到提高教學效率的目的。但是由于特殊教育學校學生智力存在一定障礙,因此語文教師在利用多媒體增加授課內容時,需要切實考慮到學生當前的語文水平,以及其在學習后能夠理解的語文知識,這就要求語文教師需要深入考慮每一項內容對學生當前學習以及日后發展產生的影響,盡量避免出現授課內容難度過大,打消學生學習積極性的現象。
二、利用多媒體呈現相關圖片,培養學生感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