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納教育特殊教育論文
時間:2022-02-06 04: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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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殊教育發展的主要問題
國家推動特殊教育發展的一系列政策和項目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從教育公平的角度講,殘疾人群與普通人群在教育上還存在一定的差距,無論是在教育權利、教育機會,還是在教育資源等方面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
1.1特殊教育資源布局不合理特教學校分布城鄉差異比較大。目前,我國鄉村人口約占總人口的50%,但鄉村地區特教學校數量僅占5.50%,50%以上的特教學校集中在大城市地區,特教資源基本聚集在大城市地區。農村殘疾學生去特教學校上學,則大多需要住宿。盡管大多數殘疾兒童也享受國家實施的“兩免一補”政策,但遠遠不足以支付殘疾學生上學所需支付的費用,不少家庭因貧困無力支付學生的教科書費(例如盲文、大字版教材成本都很高)、輔助用具費(盲版、盲筆、盲杖、盲文打字機等)生活費、住宿費、交通費等,造成一部分殘疾兒童因貧失學。中西部特教學校建設仍難以滿足殘疾學生需求。2007年,國家實施的“中西部地區特殊教育學校建設”項目基本保障了30萬以上人口的縣有1所獨立設置或綜合類的特殊教育學校,但目前仍有589個人口在30萬以下的縣沒有特殊教育學校,屬于特殊教育資源“空白縣”,這些地區的殘疾學生義務教育面臨很大的困難。隨班就讀普通學校特殊教育資源不足。目前至少有一半在校殘疾學生是在普通學校就讀,但由于我國特殊教育財政經費投入基本上投向特教學校,普通學校就讀的殘疾學生嚴重缺乏經費。普通學校接收殘疾學生,其教師需要培訓,教育教學環境需要適當改造,需要建設提供教學干預和康復的資源教室等,這些都需要資金支持。此外,隨班就讀普通學校特殊教育教師資源極為缺乏,很多普通學校無法配備具備特教知識和技能的特教教師,且缺乏相關專業支持。
1.2特教教師數量少,負擔重,待遇低國家至今沒有制定特教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許多特教學校教師教學負擔重,且嚴重缺編。調研數據顯示,2010年,75.6%的特殊教育學校提出教職工數量無法滿足日常教育教學需要,導致有些學校不能開足國家頒布的特殊教育學校義務教育課程設置方案中的課程。當前,特教學校招收的學生殘疾程度越來越重,對教師的要求也越來越高,但相應的待遇卻未提高。1956年,《全國普通教育、師范教育事業工資改革的指示》提出特殊教育學校教師享受“基礎工資+職務工資”15%的特教津貼。直到上世紀80年代,特教津貼工資可以占到教師工資總額的12%左右,對穩定特教師隊伍起到很大作用。但該項政策50余年未做調整。2006年教師工資結構改革后,教師的基礎工資加職務工資之和所占工資總額的比例下降,15%的特教津貼占工資總額的比例也降至4-6%左右,特教教師平均每月僅能增加200-400元左右,遠不能體現出特教教師付出的辛勞。此外,大量在普通學校從事隨班就讀工作的教師未得到相應津貼或補助。
1.2經費投入總量不足,投入結構有待完善特殊教育學校財政性教育經費投入不斷增長,但特殊教育學校財政性教育經費占教育財政投入僅為0.46%,比例仍然偏低。我國臺灣地區比例則達到4-5%,發達國家比例更高。2006年美國聯邦政府撥給各州的特教教育資助從1977年的不足2.5億美元增至2000年的50億美元,及至2006年的120億美元,這些經費還不包括各州投入的特殊教育經費*2011年,我國特殊教育學校財政投入提高到76.7億元,但特殊教育經費主要投入給了特殊教育學校,而接納了52%在校殘疾學生的隨班就讀普通學校卻沒有獲得相應特教經費支持,國家特教財政投入結構不合理。
2特殊教育發展的政策建議
為了加快推進特殊教育發展,提升特殊教育整體發展水平,進一步保障殘疾人受教育權利,2014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4—2016年)》(簡稱《提升計劃》)。針對當前特殊教育發展存在的問題,《提升計劃》提出了三大重要任務,一是提高普及水平,特別是對未入學殘疾兒童少年,逐一安排其接受義務教育;二是加強條件保障,重點是保障特教學校正常運轉和提高辦學水平;三是提升教育教學質量,重點是建立完善的特教學校課程和教材體系。隨著《提升計劃》的實施,殘疾人受教育機會將會進一步擴大,縣(區)級特教學校運轉困難的問題上也可以得到解決或緩解,課程和教材體系的建設和完善必將會進一步提高殘疾學生的教育質量。此外,《提升計劃》中設立的一系列項目如“醫教結合”實驗項目、對薄弱特教學校配備教育教學和康復設施、普通學校設立特殊教育資源教室等也能提高特殊學校招生能力,有效提高特殊教育的整體教育質量。因此,《提升計劃》對整體推進特殊教育的發展必將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這些政策的實施還需要國家各個相關部門廣泛溝通和協調后才能真正落實,因此還需要出臺針對性政策或專項項目才能保障《提升計劃》中的相關政策落到實處。
2.1設立國家級全納教育實驗改革基地《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4-2016年)》提出,要“全面推進全納教育,使每一個殘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適的教育”,但缺乏政府層面推進全納教育的具體舉措和規劃。全納教育是特殊教育未來的發展方向,世界上許多國際組織和發達國家都大力推進全納教育的發展,我國政府也簽署了《殘疾人權利公約》,承諾消除普通教育體系中對殘疾兒童的教育歧視。但從我國特殊教育發展現狀看,普通教育體系對殘疾人的入學歧視仍然存在,近5年在普通學校就讀的殘疾學生人數比例也逐年下降。如果國家在不采取確實的行動,在普通學校就讀的殘疾學生人數還有可能繼續下降,會嚴重影響基本普及殘疾兒童義務教育目標的實現。為了擴大殘疾學生隨班就讀的規模,提高質量,確保全納教育在中國得以健康發展,國家應該適時設立國家全納教育實驗區。因此,建議選擇2-3個縣或區設立全納教育實驗改革區,推行無排斥、無歧視的全納教育理念,加快構建普特融通的教育體系,以便為全面推進全納教育奠定基礎,也可以減少國際社會對中國殘疾人政策的一些指責,為世界全納教育的發展做出中國的貢獻。
2.2推進殘疾學生免費教育制度殘疾和貧困往往交織在一起,一個殘疾孩子可以拖垮一個家庭。很多殘疾學生來自于貧困家庭,這些家庭通常因為無法支付學生食宿費或交通費或教材費等不得不讓殘疾孩子輟學在家。因此,為更好地保障殘疾人獲得教育,有必要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分階段實現殘疾人免費教育的目標。首先,盡快實現義務教育階段的殘疾學生(隨班就讀殘疾兒童和特殊教育學校殘疾兒童同等對待)教育全免費,即免學雜費、教科書費、文具費、食宿費、交通費等,適當補助殘疾學生的輔助設備、用具等費用,以便減少殘疾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為殘疾學生接受義務教育所承擔的經濟負擔。其次,殘疾人高中教育已經被納入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范疇,應逐步實施高中階段殘疾人教育全免費。第三,逐步實現殘疾兒童學前階段免保教費和食宿費。第四,逐步實現殘疾人中等職業教育免費加補助政策,即免學雜費、補助食宿費和就業保障費。第五,實施殘疾人高等教育免學費政策,并使殘疾人大學生人人享有助學金。
2.3在特殊教育資源“空白”縣設立特殊教育資源中心2007年,國家實施“中西部地區特殊教育學校建設”項目,基本保障了30萬以上人口的縣有1所獨立設置或綜合類的特殊教育學校。但目前全國仍有589個人口在30萬以下的縣沒有特殊教育學校,其中絕大多數位于中西部地區,是殘疾兒童義務教育最薄弱的地區,依靠本身的力量很難完成《提升計劃》中規定的三類殘疾兒童義務教育普及率達到90%,屬于特殊教育資源“空白”縣。為了推動該地區殘疾兒童義務教育的發展,需要在這些地區改造普通學校為縣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不僅可以接受中重度殘疾兒童入學,還可以為當地在普通學校就讀的殘疾學生和隨班就讀教師提供咨詢、指導、培訓以及直接教學服務。
2.4提高特殊教育教師職業吸引力1956年《全國普通教育、師范教育事業工資改革的指示》指出,“盲聾啞中、小學的員工,除按中、小學工資標準分別評定外,對教員、校長、教導主任還應按評定之等級工資,另外加發15%,以表示鼓勵”。國家又于1989年重申,盲、聾啞學校的教師、校長、教導主任發給本人基礎工資加職務工資之和的15%的特教津貼費。直至上世紀80年代,該項政策確實提高了特教教師的吸引力,15%附加工資可以占到教師工資總額的12%左右,對穩定特教師隊伍起到很大作用。該項政策50多年未做調整。為了穩定特教教師隊伍,吸引優秀人才從事特教教師職業,建議提高特教教師津貼費由15%提高到50%以上。此外,建議為殘疾人中職學校和殘疾人高等特教學院特教教師提供專項補助;為普通學校承擔特教崗位的教師提供專項補助;為送教上門教師和承擔“醫教結合”實驗的相關醫務人員提供工作、交通補貼。
2.5對中西部地區新建特教學校繼續給予支持隨著中西部地區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工程的落實,30萬人口以上縣均建立起特殊教育學校,在財力薄弱的縣,新建特殊教育學校的教師編制、財政投入保障面臨困難。國家應該出臺政策,對這些貧困地區新建或改建的特教學校給予財政支持,以便這些學校能夠開學招生,正常運轉。“十一五”期間,在中西部地區建設1150所左右特殊教育學校。這些特教學校如果招生,按校均100個學生計算,參照2012年實施的《特殊教育學校建設標準》,“學校教職工人數按照盲校、聾校師生比1:3.5,培智學校師生比1:2”,至少需要新增3萬多名教師(按1:3.5師生比計算)。這些教師如何解決需要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建議設立中西部地區普通教師轉崗特教教師研究項目,探索普通教師轉崗特教教師的途徑和方式,以保證新建或改建的特教學校盡快招收學生。
作者:彭霞光齊媛單位: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心理與特殊教育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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