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模式選擇管理論文
時間:2022-08-06 07:05:00
導語:財政模式選擇管理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摘要:文章對財政本質研究的階級分析方法提出質疑,認為財政的本質特征為“公共性”,我國應選擇相應的公共財政模式。文章還對我國財政學界中的幾種財政模式主張進行了分析研究,進一步論證了我國財政模式選擇應以單元公共財政模式為取向。文章還對與公共財政模式緊密相關的競爭性國有資產問題作了探討,指出競爭性國有資產的發展方向必須以公共財政的價值和理念為指導,在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基礎上使其盡快退出市場領域。
關鍵詞:財政模式;財政本質特征;競爭性國有資產
關于財政模式選擇,一直是我國財政學界乃至經濟學界討論的熱點問題。對這一問題進行研究,不僅具有理論上的價值,而且對我國加快改革開放步伐、迎接入世挑戰等實踐亦具有重大的現實指導意義,本文從財政的本質特征和幾種財政模式理論的比較研究入手進行分析,并試圖作出一個粗略的回答。
一、財政的本質特征
關于什么是財政,學界有多種不同的解釋,占支配地位的解釋應為“國家分配論”,即財政是以國家為主體的分配。作為“國家分配論”的創始者和論證者之一的我國著名財政學家鄧子基先生在第一次全國財政理論討論會上題為《為國家分配論答疑》的發言中指出:社會主義財政的本質必須要與資本主義財政等剝削階級的財政相對比,國家的性質決定財政的性質。不難看出,此種解釋認為財政的本質特征是“階級性”。
近幾年來,越來越多的學者開始質疑上述說法,廈門大學張馨教授認為:“市場型財政具有”政府性“和”公共性“兩大基本性質,任何肯定其中一個而否定另一個的觀點都是不全面的?!雹龠@種論斷將財政的“公共性”放到了與“政府性”平起平坐的地位,而且值得注意的是:此處沒有使用階級色彩明顯的“國家性”一詞,而是使用了“政府性”一詞。而近幾年來學界流行的“公共行政”論越來越強調財政的“公共性”,實際上認為財政的本質特征應為“公共性”??梢赃@么說,幾十年來關于財政本質的爭論就是“公共性”與“階級性”之爭,大體上沒有超出這一對概念的范疇。那么,財政的本質特征究竟是“公共性”還是“階級性”,抑或兩者兼具呢?要回答什么是財政,必須立足于我國當前的政治、經濟環境。對財政作一個涵蓋各種歷史階段、各種社會類型的定義既無必要,也對我國的現實實踐無實際上的意義。根據我國現時情況及改革發展方向,財政應定義為:民主政府為提供公共產品、滿足公共需要而提供的公共服務。自然,財政的本質特征就是“公共性”。本文認為,之所以會產生“公共性”與“階級性”之爭,其根本原因在于許多學者在分析任何問題時都習慣采取階級分析方法,“時刻不忘階級斗爭”的訓條仍然陰魂不散。目前,我國民營經濟茁壯發展,民營經濟在國學報民生產總值中占有越來越大的比重,且大力發展民營經濟仍是我國經濟改革的方向。民營企業家應屬于哪個階級?是否應繼續鼓勵其發展?如果沿用階級分析方法,這些問題是難以回答的。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不確立法治的原則和理念,市場經濟永遠不能真正建成。而民主是法治先決條件,沒有民主就沒有真正的法治。我國的社會主義民主是比資本主義更切實的民主,那么將市場經濟中的我國政府稱之為民主政府當無錯誤。所謂民主,就是人民做主,拋開階級性不談,就是公眾做主,政府只不過是公眾服務的工具而已。政府不是生產單位,自身不能創造價值,財政資金只能源于公眾支付的稅金和公共財產(國有資產)創造的利潤。公眾選舉、組建政府并支付經費,其目的只有一個:享受公共產品、公共需要得到滿足。財政的本質恰與此相對應:提供公共產品,滿足公共需要。財政是政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公眾服務即是其天然的職責,其公共性顯而易見。國家對公共資金的分配,僅是財政本質的現象反映而已,并非是財政本質本身。
據上述,“國家分配論”雖對我國財政學的發展作出了很大貢獻,但它是階級分析方法的產物,已不符合時展的需要,應予摒棄。主張財政具有“政府性”和“公共性”兩大基本性質的說法亦不準確,因為“政府性”體現的也是“公共性”。此論斷盡管與“國家分配論”的結論不同并使用了“政府性”這一階級色彩較淡的表述方式,但不難看出仍帶有“國家分配論”的清晰痕跡。可見,沖破階級分析方法的樊籬,還財政本質的本來面目,確為我國財政學界的當務之急。綜上,我國財政的唯一本質特征是“公共性”,財政模式的選擇應與財政的本質特征相適應。即我國財政模式發展的方向和目標應定位為單元的公共財政模式。
二、財政模式的幾種不同理論
在我國財政學界,對財政模式的選擇有多種不同的主張,其中包括與國有資本管理相分離的單一“公共財政”論、“雙元結構財政”論、“復式財政”論等。其中,在學界最有影響力且至今仍占支配地位的論斷當屬“雙元結構財政”論。此種主張的核心觀點是:我國政府既是政治權力擁有者又是財產權力擁有者,據此財政應為“公共財政”和“國有資產財政”或“國有資產經營財政”的雙元結構。其中,“公共財政”是依據國家政治權力進行的分配,而“國有資產經營財政”是以國家擁有的全民生產資料所有者的財產權力進行的分配。②這種主張有以下缺陷:首先,將“國有資產財政”與“公共財政”等量齊觀。財政的本質屬性為“公共性”,財政的職能和目的都是為公眾服務,國有資產亦不能例外,至少在定位上應是如此。如果說關于國有資產的收支存在特殊性的話,它也只能與稅收、行政事業性收費等財政收支活動并列,而不能成為獨立于“公共財政”之外的另一種財政類型。其次,將政府權力劃分為政治權力和財產權力并據此推出“雙元結構財政”。實際上,財產權力是政治權力的屬概念,政治權力在財產領域的表現即為財產權力,將兩者作等量齊觀也是不正確的。再次,未將國有資產區分為競爭性國有資產和非競爭性國有資產。非競爭性國有資產的設立,其目的就是為了滿足公共需要,為市場經濟的運行提供良好的運行環境,本身即屬于公共產品提供的范疇,亦是公共財政的有機組成部分。最后,忽略了競爭性國有資產的發展趨向。競爭性國有資產是我國計劃經濟時期遺留的特殊問題,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愈加成熟,國有資產退出市場競爭性領域乃是大勢所趨,關于國有資產的退出問題將于下文討論。“雙元結構財政”論將“國有資產財政”與“公共財政”平行并列,必然對國有資產的發展方向產生誤導。
至于“復式財政”論,其與“雙元結構財政”論相比并無質的變化,只是認為在“國有資產財政”與“公共財政”之外還存在“功能財政”,“功能財政”不能包含在“公共財政”之中。這種提法并未在學界引起廣泛的注意,但為進一步說明公共財政的范圍,本文在此仍對其主張的“功能財政”加以簡要評述。此種論斷認為“社會保障支出作為政府的轉移性支出,其受益并不具備公共產品的特征:(1)效用具有可分割性。社會保障基金通過建立個人帳戶可在不同的時間以不同的份額分割給不同的社會成員享用。(2)消費具有排他性。同一筆社會保障支出,此人享用,彼人就不能享用。(3)取得方式具有一定程度的競爭性,即多一人享受社會保障支出,就要相應增加其邊際成本,因此必須在社會保障的受益與繳費之間實行一定程度的掛鉤。(4)并非完全免費提供。社會保障實行國家、集體、個人三方分擔的原則,國家必須向集體和個人收取一
定的社會保障費用。所以,社會保障同社會福利、價格補貼、財政補助等其他轉移性支出一樣,不屬于”公共產品“范疇,當然也不等同于純私人產品。由于社會保障等轉移性支出的經費來源與受益者之間并不存在一一對應和對等的關系,它實際上是用壓縮一部分社會成員私人需要的辦法去增加另一部分社會成員的私人需要,是對私人需要的調節,或者說是對社會成員收入的再分配,是對私人產品的調節。因此這部分財政職能從嚴格的意義上講,并非滿足社會的公共需要,從而不能納入”公共財政“的范疇。由于它發揮了調節私人需要的特殊功能,故可將其稱為”功能財政“。同理,財政分配中其他凡屬調節私人經濟、私人產品、私人收入、私人需要的活動,即滿足調節私人需要的活動,均可納入”功能財政“范疇”。③從上論不難看出,論者之所以會得出“功能財政”不屬于公共財政的結論,主要源于其對公共產品概念理解的狹隘化。以上面提及的社會保障為例,論者將社會保障與社會保障基金、支出混為一談,然后得出社會保障具有效用可分割性、排他性、競爭性等特征。維護社會秩序是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關于這一點恐怕沒有人會提出異議。但如按照論者的思路,因為警察可以在不同的時間用不同的形式為不同的社會成員提供服務,同一個警察在為某一社會成員提供服務時,其他社會成員則不能享受這一服務,那么同樣可以得出治安具有上述特征而且不屬于公共產品的結論。
任何公共需要反映到每一具體的社會成員都是私人需要,但不能因此將公共需要與私人需要混為一談。公共需要與私人需要的區別就在于私人需要僅僅是私人需要,公共需要則不僅是私人需要,更是公眾的需要。社會保障、社會福利同國防、治安、水利等一樣,都是為了滿足社會公眾維持共同生活環境正常運轉的需要。不僅如此,保護弱者、給予弱者救助也是一個文明社會共同的倫理價值需要,社會保障、社會福利等轉移性支出正體現了這一需要。因此說,社會保障、社會福利等當然是公共產品,其收支屬于公共財政的范疇,試圖論證在公共財政之外還存在著獨立的所謂“功能財政”顯然是講不通的。
最后,關于上面提到的三種財政模式中唯一的單一“公共財政”論,雖然堅持了單元公共財政論,但又認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財政應該是與國有資本管理相分離的單一的公共財政”。④這種認識仍然是不準確的。首先,公共財政不可能與國有資本管理相分離,國有企業的贏利除留存部分外只能收歸公共財政,而不可能流向他處。國有企業需要補貼時也只能由公共財政負擔,而不可能有其他的負擔渠道。盡管國有企業的具體管理可以由某個具體部門負責,但從總體上來說,無法將國有資本的管理排除在公共財政之外。其次,公共財政無需與國有資本管理相分離。應該說,學者們之所以提出分離主張,無論是主張獨立的國有資產財政還是獨立的國有資本管理,主要是基于競爭性國有資產特性不相容于公共財政本質屬性的考慮。實際上,只要確立了公共財政的價值和理念,反而可以保證競爭性國有資本發展的正確方向。應該認識到,國有資本的競爭性只存在于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特殊階段。
通過以上比較分析可以得出結論:我國財政模式的選擇只能是以與財政本質特征想適應的單元公共財政模式為取向。
三、我國競爭性國有資產的發展方向
目前我國的財政模式還不能稱之為公共財政,如何認識及定位我國競爭性國有資產的發展方向,對我國在不遠的將來建立單元公共財政模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公共財政模式是唯一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財政模式,公共財政模式一個十分重要的職能就是為市場經濟創造一個公平、良好的運營環境,促進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如果競爭性國有資產長期存在,公共財政模式就無從建立,市場經濟下財政的應有職能就不可能充分發揮。由于我國是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盡管政府對國有資產從市場競爭性領域的退出作出了大量努力,但我國現存的競爭性國有資產規模仍十分龐大,且大量國有企業質量不佳、效益低下。如果這種狀況長期持續下去,不僅影響了公共財政的單一性,還會使公共財政背上沉重的負擔。從更深層次上講,還會嚴重制約市場經濟的發展和阻礙市場經濟體制的真正確立。但從另一方面來看,競爭性國有資產大量存在的特殊國情又決定了其從市場領域的退出不能一蹴而就。對此,本文認為:
第一、在目前階段應確保競爭性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唯有如此,才能確保應承擔提供公共產品責任的財政不背額外包袱,也才能確保國有資產不致流失,對人民負責。今年四月,我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正式成立,掀開了國有資產管理的新篇章。在此之前,對國有資產的管理,是由大型企業工委行使選擇經營者的職能,財政部行使收益及產權變更管理職能,而國家經貿委、計委、勞動部分別行使技改投資審批、基本建設投資管理及企業工資總額審批的職能,此種局面被戲稱為“五龍治水”。國資委的設立,結束了國有資產多頭管理的格局,對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及加強國有資產監管當會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國資委設立的一個重要目標就是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這種思路無疑是正確的。因為國有資產即使退出市場領域,也應當是體現國有資產應有價值的退出。
第二、應該采取切實措施使國有資產盡快退出市場競爭領域,建立真正的公共財政。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只是適應我國國情的特殊階段的特殊目標,這并不意味著競爭性國有資產應當繼續發展壯大。國有資產管理的歷次改革乃至國資委的設立,都沒有解決競爭性國有資產與市場經濟沖突的根本矛盾。從財政的角度而言,財政應處于市場競爭之外,為所有市場主體提供一視同仁的服務,而不能因企業是國有或民營而區別對待。如果大量國有資產長期存在于市場競爭領域,財政就要補貼甚至設立國有企業。這樣一來,財政既提供公共產品,維護市場的公平運行,又親自參與市場競爭,實際上是既當服務員又當運動員,既服務于己又服務于人,其提供的服務有所差別就勢在必然。沒有公平的市場運行環境,市場的資源配置和自我調控能力就會大大削弱,建立成熟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會永遠只是一個夢想。在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基礎上使國有資產退出市場競爭領域,采取的方式可以多種多樣,但最基本的方式應是出讓。這樣不僅維護了公共財政的純潔性,出讓獲得的資金還可以極大地增強財政的財力,使我國擺脫目前財政困窘的局面。最終的結果必然是:公共財政更有財力和精力提供提供公共產品和滿足公共需要。
[注釋]
①張馨我國“財政本質”觀演變評述[J]。經濟學家。1999(4),92.
②葉振鵬公共財政與國有資產經營財政[J]。財經文摘。1999(6)。27.
③葉漢生“復式預算”呼喚“復式財政”———“復式財政”模式初探[J]。中南財經大學學報。2001(5)。76.
④繆國亮公共財政的含義和我國財政模式的選擇[J]。南方經濟。2000(9)。67.
- 上一篇:國庫集中支付原則及意義論文
- 下一篇:語文課堂培養教學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