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創新體系理論綜述論文

時間:2022-07-02 04: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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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創新體系理論綜述論文

論文關鍵詞:區域創新體系概念界定結構運行機制

論文摘要:介紹了國內外學者對區域創新體系概念的不同的界定和區域創新體系的創類型,分析了區域新體系的構成要素與基本結構,說明區域創新體系的運行機制是區域創新體系的主要方面,也是創新體系區別于其他體系的本質特征。

1區域創新體系的概念和內涵

1.1國外學者對區域創新體系概念的界定

區域創新體系英文表述為RegionalInnovationSystems(簡稱RIS)。英國卡迪夫大學的庫克(PhilipNicholasCooke,1992)教授首先提出了“區域創新體系”的概念,他將RIS定義為“主要是由在地理上相互分工與關聯的生產企業、研究機構和高等教育機構等構成的區域性組織系統,該系統支持并產生創新”。瑞典的Asheim和Isaksen(2002)認為,區域創新體系是由支持組織圍繞兩類主要行動者及其相互作用組成的區域集群。第一類主要行動者是域內產業集群及其支持產業的公司;第二類主要行動者是制度基礎結構,包括科技機構、高等院校、技術中介機構、職業培訓組織、產業協會、金融機構等,它們具有支持區域創新的重要能力。荷蘭烏德勒支大學的JanG.Lambooy(2002)認為,區域創新體系是由區域生產中的合作者組成的互動的、動態的結構,這些體系能使區域經濟各主體充分發揮和擴展其才能,它們也能引導那些致力于建立認知能力(如學習、研究等)和構筑企業間網絡的政府和組織。加拿大的Doloreux(2002、2003)認為,區域創新體系是相互作用的私人與公共利益體、正規機構和其他組織的集合,其功能是按照組織和制度的安排以及人際關系促進知識的生產、利用和傳播。

1.2國內學者對區域創新體系概念的界定

目前,國內學術界對區域創新體系定義存在眾多分歧,主要表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1)對區域創新體系中“區域”的理解不同。有學者認為是經濟區域(陳浩,2006;李虹,2004),有學者認為是行政區域,更多學者認為是技術區域(張斌等,2004;陳德寧等,2004;方旋等,2000);(2)對區域創新體系定義的角度不同。大多數學者是從區域創新體系的構成要素及組織結構去定義,但也有學者是從區域創新體系的運行方式(溫新民等,2002)、目的(陳德寧等,2004;李虹,2004;王子龍等,2003;顧新,2001)去定義,還有學者是從區域創新體系的功能和作用定義(陳琪等,2007;梁凱2005;邱紅等,2002);(3)對區域創新體系的構成要素認識不同。一般認為區域創新系統是由企業、大學和科研機構、政府、中介機構等創新主體構成(馮之浚,1999;胡志堅等1999),但對主體數量的認識不一(梁凱,2005;周亞慶等,2001;張斌等,2004);還有觀點認為區域創新系統的構成要素不僅包括不同的主體要素(創新的機構和組織),而且還包括非主體要素(創新所需要的物質條件)(陳浩,2006;李虹,2004;劉友金等,2001),以及其他新要素(包括新要素組合)(馮根堯,2006;邱紅等,2002);(4)對區域創新體系功能的認識不同。一般認為RIS的主要功能是技術創新(周亞慶等,2001;溫新民等,2002,),但也有觀點認為RIS的功能包括知識創新、知識擴散和知識應用(中國科技發展戰略研究小組,2001),還有觀點認為RIS的功能應包括制度創新(梁凱,2005)等;(5)對區域創新體系的性質認識不同。有的人認為區域創新體系是一個技術體系、復合系統(劉友金、黃魯成,2001)、社會系統等(陳光等,1999;潘德均,2001),它的性質是一個系統;也有人認為區域創新體系是制度、政策網絡(陳浩,2006;劉友金等,2001),制度、組織網絡(中國科技發展戰略研究小組,2001;方旋等,2000),制度、機構網絡(柳卸林,2003;潘德均,2001),關系集合(王核成、寧熙,2001)等,它的性質是一種關系;還有人認為區域創新體系是一個狀態空間整體等,它的性質是一種空間結構(溫新民等,2002)。

2區域創新體系的類型

關于區域創新體系的類型,國外學者已經從不同角度做了一些研究。

Ashceim和Isakson(1997)根據社會的根植性把區域創新體系分為區域性的國家創新系統和根植于特定區域的創新系統。Cooke(1998)從“治理結構”(governancestructure)和“商業創新”(businessinnovation)兩個關鍵維度將區域創新系統分為六種類型。首先,基于治理結構,可以將RIS分成基層式(grassroots)、網絡式(network)和統制式(dirigiste)三類;其次,基于商業活動模式,又可以將RIS分為地方式(localist)、交互式(interactive)和全球式(globalist)三類。Howell(1999)根據地域臨近性和空間集聚在創新中的作用,將區域創新系統分成了兩類模式:一類是從屬于國家創新系統的自上而下的區域創新系統;另一類是自下而上具有獨立的內部特征和內部聯系的區域創新系統。Isaksen(2001)通過對區域壁壘和創新阻力的分析,也把區域創新系統分成三類:缺乏組織的、零散的和封閉的區域創新體系。Cooke(2004)根據技術轉移的管制類型,歸納了三類區域創新體系:即草根類(grassrootstype)、網絡類(networktype)、管制類(dirigistetype)。Doloreux(2005)根據Braczyk、Cooke等人的研究,區分了兩種區域創新體系:新經濟系統,稱為“企業家的區域創新體系”(ERIS);傳統的區域創新系統,稱為“制度的區域創新體系”(IRIS)。Asheim和Coenen(2005)還根據各種產業和經濟部門的知識基礎描繪了兩種區域創新體系:基于分析知識的區域創新體系(theanalyticalknowledgebaseregionalinnovationsystem),以及基于綜合知識的區域創新體系(thesyntheticknowledgebaseregionalinnovationsystem)。

我國學術界對區域創新體系類型的研究相對較晚,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觀點有:

張斌等(2004)從區域的經濟實力和科技實力這兩個維度,把RIS的模式分為四種:(1)價值網絡型的區域創新體系;(2)企業主導型的區域創新體系。(3)高?!蒲袡C構主導型的區域創新體系;(4)政府主導型的區域創新體系。涂成林(2005)在研究國外區域創新體系類型時,從動力角度將其歸納為市場牽引型、研發驅動型、政府主導型、重點擴散型四種;在對國內區域創新體系不同模式的比較與借鑒時,涂成林基于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大背景,選取了四種有代表性、有成效的區域創新模式進行比較,即原始創新主導型(北京模式)、全面綜合協調型(上海模式)、企業主體主導型(深圳模式)、政府推動主導型(蘇州模式)。林迎星(2006)從兩個角度對區域創新體系類型進行了劃分。首先,依據區域優勢產業維度,把區域創新體系分為高技術產業型區域創新體系、傳統產業型區域創新體系和混合產業型區域創新體系;其次,依據創新資源的配置機制,把區域創新體系分為政府主導型的區域創新體系、政府與市場共推型的區域創新體系、市場主導型的區域創新體系。毛艷華(2007)依據治理結構、社會根植性、創新主體、創新環境以及主體互動程度等將區域創新系統區分為三個類型,即地域根植性區域創新體系、區域網絡化創新體系和區域化國家創新體系。

3區域創新體系的構成要素與基本結構

3.1區域創新體系的構成要素

區域創新體系的構成要素是指那些在特定區域內,參與、影響創新活動的要素主體,它們通過不同方式對區域創新體系的運轉產生作用(胡凱、尹繼東,2007)。自弗里曼(Freeman,1987)對國家創新體系組成單元進行研究后,波特、倫德瓦爾(Lundva11,1992)、帕威特(Pavitt,1994)等進行了進一步探討,企業、大學、科研機構、教育部門和政府部門被認為是創新體系主要構成部分。目前,國內外學者已取得基本共識,認為RIS的主體要素包括企業、大學和科研機構、中介服務機構、政府部門等。其中,企業處于中心地位,是區域創新活動的執行者;大學和科研機構是知識創新的來源;中介組織是連接區域創新體系各要素的紐帶;政府是區域創新政策的制定者,是區域創新體系的特殊要素,是聯系組織要素與制度要素的紐帶。

3.2區域創新體系的基本結構

區域創新體系的結構是指區域創新體系構成要素的組合形式或關系模式(林迎星,2006)。

ErkkoAutio(1998)認為,區域創新體系有兩個子系統構成,即知識應用和利用子系統和知識產生和擴散子系統。Cooke等(2000)指出,任何起作用的區域創新體系有兩個子系統:知識應用與開采子系統和知識生產與擴散子系統。Andersson等(2002)認為集群在RIS中處于極其重要的位置,并提出了以集群為中心的RIS結構圖。此外,從實證分析角度,學者們也得出了同樣的結論。

從國內研究看,由于各地的優勢特色和創新制約因素不同,各學者和地方科技管理部門對構成區域創新體系的子系統的提法也不同。如王麗麗(2000)認為RIS主要包括制度創新、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和服務創新等體系。潘德均(2001)認為RIS主要包括知識創新系統、技術創新系統、創新技術擴散系統等三個主體系統和創新人才培育系統、政策與管理系統、社會支撐服務系統等三個支撐系統。黃魯成(2002)從系統論的角度進行分析,認為RIS由組織創新系統、制度創新系統、政策創新系統、運行創新系統、基礎條件創新系統五個方面構成。張斌等(2004)指出,RIS主要包括知識創新系統、技術創新系統、知識傳播系統和知識應用系統。陳琪、徐東(2007)認為RIS主要包括六個子系統,即投融資系統、知識創新系統、技術創新系統、政府調控系統、知識技術流轉系統、知識與技術應用轉化系統。

4區域創新體系的運行機制

區域創新體系的運行機制是指區域創新系統內部創新活動各主體之間及其與創新環境之間相互作用過程的原理(林迎星,2006)。

Cooke(1998)認為,區域創新體系是企業及其他機構經由以根植性為特征的制度環境系統地從事交互學習的地方。這里,他引入了三個重要的概念:“交互學習(interactivelearning)”、“根植性(embeddedness)”和“制度環境(institutionalmilieu)”。Doloreux(2002)將“內部機制”描述為區域創新系統內部的基本動力(principalinternaldynamics),認為正是這些基本動力解釋了區域創新體系的效率和成功。他認為,區域創新系統的內部機制有四個:互動學習(interactivelearning)、知識生產(knowledgeproduction)、鄰近性(proximity)和社會根植性(socialembeddedness)。

馮之浚(1999)根據世界經濟發展的新特點和我國區域創新的國情,認為區域創新體系的運行機制主要包括:利益驅動機制;學習培訓機制;決策信息機制;競爭協作機制。張敦富(2000)等人也持類似觀點,認為創新主體、研發、融資、中介、管理等各系統之間的關聯,是依照內在的利益機制和外部的競爭壓力機制,相互依存、相互約束、相互作用。其中基本的機制包括:利益驅動機制、決策信息機制、競爭協作機制、學習培訓機制。李虹(2004)認為,研究區域創新體系的運行機制,應從微觀創新機制入手,著重分析區域創新的動力,進而研究創新在區域中的擴散機理,目的是希望通過人為的干預和調控,提高區域創新的整體效率。區域創新過程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其中交織著多種動力,區域創新行為的產生是外部動力(市場需求、區域競爭、國家創新引導等)和內部動力(企業利潤、區域創新瓶頸、地方政府推動)共同作用的結果。陳廣勝等(2006)認為,區域創新體系運行機制應包括:交互學習機制、知識創造機制、空間聚集機制、社會網絡機制。

區域創新體系的運行機制是區域創新體系最主要的方面,也是區域創新體系區別于其他體系的本質特點。在某種意義上講,區域創新體系的內部運行機制描述了區域創新體系內部動態性的原則,而這種動態性說明了區域創新體系的效率和成功的源泉。因此,區域創新政策主要是要促進區域創新體系內部運行機制的形成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