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改革中部崛起的突破點透析
時間:2022-05-17 1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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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有比較雄厚的工業基礎和豐厚的工業資源,如何激活這一巨大的工業存量資源,使之成為中部崛起的巨大資源動力、經濟支撐和物質保障,是河南必須加以重視和亟待解決的重要時代課題。
一、對河南經濟發展的簡要回顧和評價
改革開放以來,河南大力發展經濟和文化、教育、科學等各項社會事業,經濟發展與全國平均水平及先進省份的差距逐步縮小,特別是中央做出實現中部崛起的戰略后,河南抓住機遇,充分發揮優勢,實現了國民經濟平穩快速的發展,主要經濟指標達到了歷史最好水平。2005年,河南國民生產總值10535.20億元,人均生產總值11236元,成為全國第五個經濟總量超萬億元的省份,居中西部地區之首。財政收入、固定資產投資、工業企業銷售收入和實現利潤均大幅度增長,位居全國前列。
雖然近年來河南經濟獲得了比較長足的進步,但經濟總量大而不強、農業特征突出仍是當前的主要問題。具體來講,有以下幾點:
1、工業化、城鎮化水平不高:近1億人分布在18個地級市、108個縣市,2000個鄉、上萬個村里,沒有特大城市,現有的城市缺乏輻射能力;
2、“三農”問題比較突出:國民經濟結構不合理,農業比重高于全國平均水平6.6個百分點,并且農業效益和農民收入不高;
3、產業經營方式還比較落后:主要是粗放型增長方式,資源消耗過大;
4、對外開放程度不高:全國范圍私營及外商投資企業合計產出占全國總產出比重為30.3%,河南僅為13.21%;
5、高科技產業比較薄弱:與發達地區相比非常薄弱,并且競爭力不強;
6、促進經濟快速增長的內在機制還沒有完全形成。
令人欣慰的是,這些年河南圍繞中部崛起的目標所取得的成績與河南后發優勢的顯現以及國際產業轉移、東部沿海地區產業向欠發達地區的中西部擴散、轉移密切相關,而河南正處于全國中心和連貫南北,承東啟西的位置,使河南具備了加快發展的基礎和條件。
二、國有企業在河南經濟發展中的戰略地位
國有企業是河南國民經濟的支柱。目前,河南的國有企業約有2800家,其中大型、特大型省屬國有企業有33家,進入中國500強企業的有9家。長期以來,河南國有企業由弱到強,為形成比較完整的工業體系和國民經濟做出了巨大貢獻。
《2005年河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05年全省地區生產總值為10535.20億元,與2004年相比增長14.1%;全部工業增加值為4923.00億元,工業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達到56.7%,工業增加值占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46.7%,而國有企業在河南經濟發展中起著主導作用,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功不可沒。
河南的歷史與現狀表明,河南在糧食生產、有色金屬冶煉加工、能源、機械裝備制造和農業產品加工等方面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河南要充分利用和發揮這些方面的優勢。
應當說,中部崛起的重點和難點在農業,突破點卻在工業,尤其是在國有企業。國有企業搞企業績效考評實施的難點及對策研究好了,有助于提高河南的工業水平,從而更好地實現工業化、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的結合,形成良性互動,推動社會經濟健康蓬勃發展。
三、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必要性
我國的國有企業改革已有20多年,大體經歷了放權讓利、利改稅、承包經營、探索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配套改革、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等不同階段,經過多年的探索和實踐取得了明顯成效。
但是也應看到,改革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發展至今,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并未從根本上解決。
就河南而言,國企改革也存在很多尚未解決和不完善的問題:相當一部分國有企業還沒有進行改革或改制;已改革或改制的企業中,多數只是管理和分配方式有所變化,而產權制度改革不到位;不少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走過場;政企尚未完全分離,企業自主權仍在受控,社會負擔沉重,無法真正成為市場主體;中小型企業改革進展緩慢等。
總之,大部分國有企業資產質量不高,內生機制尚未形成,激勵不足,缺乏活力,運營效率和經濟效益不高,市場競爭力不強。這些問題嚴重制約了國有企業的發展,也影響了河南的整體經濟實力和競爭能力。
改革開放以來,市場競爭的出現以及產品和要素價格的逐漸放開,使得國有企業自生能力的問題開始顯現。
我國的國有企業是國民經濟的主體地位和政府宏觀調控的基本力量,這個特殊性質決定了它的目標是多重的,不但有經濟性目標,而且有社會福利性目標,為此國有企業必須承擔許多社會責任,比如政府負有安排城鄉勞動力的責任,國有企業因而有了大量冗員。同時,學校、養老、商業、環保、社會安定、醫療、住房在改革后也由財政撥款轉為企業供給。這種非市場的政策性負擔使國有企業在市場競爭中和非國有企業相比處于不利地位,而負擔帶來的虧損由國家給予政策性優惠、補貼來彌補。于是,企業的經營失敗歸咎于政策性負擔,而政府承擔責任后,又導致國有企業資金受到約束。
國企改革的目的是推動其逐步建立自負盈虧的市場化經營機制,但回顧過去的改革措施,由于政府過多的行政性干預,所以只是治標不治本,企業的自生能力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從內部講,雖然國有企業績效低下和傳統治理結構有共生性,但二者并非因果關系,實事上它們皆由國有企業自生能力低下所決定。自生能力不解決,改革只能是表象的,必然會“按下葫蘆起了瓢”,這正是國有企業改革遲遲不能突破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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