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民族哲學合法性探討
時間:2022-06-06 09: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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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少數民族哲學合法性的問題,筆者認為應剖析成為兩個部分,即“何為少數民族的思想”及“怎樣的思想能夠被稱之為哲學”。一群人之所以能夠被稱為一個統一的民族,必然有其能夠區別于其他民族的鮮明特征,思想亦是如此。這就對“少數民族思想”有了一個除主體外的最低要求,即具有區別于中國傳統主流思想的、能夠體現本民族特色的思想要素。以這個標準來衡量,那些自結束哲學萌芽狀態以來,完全以儒釋道等中國傳統主流哲學為本民族思想研究內容的少數民族,并不能夠劃歸到當今少數民族哲學的研究對象中。如果儒釋道等中國傳統主流哲學思想對其產生了一定的影響,但其思想內容基本能夠兼顧本民族特色,那么這類思想還是能夠劃歸為少數民族思想的范圍內的。筆者認為,在我國的少數民族中,大多都應算作是后者而非前者。關于“何謂哲學”的回答,學界眾說紛紜,卻無定論。我們所看到的形形色色的哲學主張,都與對“哲學”的獨特界定相關。為了使問題變得清晰,筆者以為,可以替代性回答哲學作為一門學科包含哪些研究對象、使用什么樣的研究方法等問題。雖然采取這種方式也不是一種非常完備的方式,但是從大體上看基本是可以限定哲學的內涵的。尤其是關于研究對象的回答,這種重點關注研究對象的方式,大體上也契合諸多中國哲學學者對于哲學的看法。因此,雖然我們并沒有找到第二個問題的具體答案,但是我們找到了一個解決問題的大概方向。這對于我們解決“少數民族哲學何以成為少數民族哲學”的問題也具有決定性幫助。
二、對于少數民族哲學合法性問題的回答
我們在剔除了完全不能體現本民族特色的思想后,分析余下思想的研究對象是什么,是否契合于哲學的研究對象,以此方式來得到少數民族哲學合法性問題的解答。并可以繼續追問關于研究方法、研究意義、發展形勢與方向等方面的問題來予以佐證。從少數民族的思想史來看,中國少數民族思想的萌芽,是孕育于原始意識之中的。原始崇拜意識,是人類最早的一種自然觀;靈魂和鬼神觀念,是人類最早的形神關系的表現,原始神話、史詩、傳說等關于宇宙的原始、天地萬物的產生、人類的來源等意識,則是上述兩種觀念的深化、發展。少數民族的思想萌芽,雖然沒有達到一種理論化、系統化的高度,也沒有達到形成關于世界的最一般的觀點、認識。但就其關注的對象、解決的問題來看,是屬于哲學研究的范圍的。所以這些思想萌芽可以劃歸為哲學思想萌芽的范疇。中國少數民族進入階級社會后,其種種觀念(或意識),通過人們的口耳相傳,仍在繼續流傳、發展著,有的還記載于一些文獻中。這時,他們不只是探尋了天地萬物的產生,以及人類的來源的宇宙發生論等問題,還涉及到思維與存在關系等本體論的問題。在歷史文獻資料中,中國少數民族于關宇宙原始、萬物生成、人類來源等思想或是本體論問題的探討,內容相當廣泛,學派紛呈,人物眾多。此時的少數民族思想已不僅僅是一種哲學思想的萌芽狀態,而是形成了一種關于世界的最一般的觀點、認識,并且也具有了理論化系統化的形態,而且有了文本文獻為載體。就其研究對象、論證方式、存在形式來講,已經滿足了劃歸于哲學范疇的條件。且從其思想內容上說,中國少數民族哲學既有多彩的宇宙觀、認識論、關于自然社會的演化思想,也有種種頗具特色的人生觀、生死觀、人性論、善惡觀、倫理觀、美學思想,關于理想社會的描繪、追求,以及宗教和鬼神觀,等等。所有這些方面有力說明了中國少數民族有哲學,而且思想內容較豐富,也有一定理論思維水平,這在其神話傳說中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反映。
綜上,中國少數民族是有哲學的。但這個回答并不是說所有民族都有哲學,我們可以說所有民族都有維系、支撐和發展本民族的主要思想,但是這并不代表這些思想都屬于少數民族哲學。那些不具有本民族特色、無法區別于漢族的思想;那些僅僅停留在哲學萌芽階段的思想;那些研究對象、方式、思想內容與哲學大相徑庭的思想,皆不能列入少數民族哲學思想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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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魏世媧 單位:昆明理工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