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科學劃界的研究論文

時間:2022-11-12 0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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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科學劃界的研究論文

英國科學哲學家吉勒斯不久前在他的一部新著《20世紀的科學哲學:四個核心論題》中認為,20世紀的科學哲學主要集中于下面四個主題的討論:(1)歸納主義和對它的批判;(2)約定論和迪昂-奎因命題;(3)觀察的本性;(4)科學和形而上學的劃界。他還進一步指出:“雖然所有這四個主題對科學的分析都是重要的,但只有劃界問題才是關系到超出科學王國范圍之外的普遍知識的論題。”[1]所以,在科學哲學中,劃界問題往往被人們認為是衡量一種科學哲學學說成功與否的重要標志。

科學劃界問題其實不限于科學與形而上學的關系,按波普爾的說法,劃界問題是一個“在經驗科學的陳述或陳述系統與一切其他陳述(不論宗教性的,形而上學性的或干脆是偽科學的)之間劃一條線的問題(就盡可能做到而言)”

[2]。這個問題由來已久,可以說,遠至巴門尼德時代,西方哲學家就認為,區分知識與純碎意見、實在與顯象、真理與謬誤是重要的。隨著近代科學的興起,就存在著一個把科學與形而上學、宗教以及其他非科學和偽科學意識形態區分開來的問題。雖然劃界問題由來已久,但這個問題真正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倒確實是本世紀的事情。這是因為:

首先,本世紀人類社會借助科學技術的力量得到了飛速的發展,科學不僅幾乎滲透到人類生活的各個領域,而且也獲得了從未有過的權威地位,似乎成了衡量任何事物正確與否的標志。這就使得一些非科學甚至反科學的意識形態、江湖騙術都企圖披上科學的外衣,一時魚目混珠、泥沙俱下,清除這類貌似科學、實則嚴重財壞科學聲譽的偽科學已成為當務之急。

其次,本世紀初以相對論和量子力學的誕生為標志的物理學革命使人們對科學基礎認識的傳統觀念受到了巨大的沖擊,迫使人們重新審視科學的本質。這就不得不把科學與其他知識形態進行更加深入的比較,并試圖找出它們之間的根本區別。

第三,邏輯實證主義繼承了自孔德以來的“拒斥形而上學”的傳統,并極力從邏輯和方法論上尋求劃分科學和形而上學的標準。這個問題由于本世紀上半葉邏輯實證主義的影響日增而引起哲學界的廣泛關注,許多科學哲學家都對此提出了自己的見解,并產生了激烈的爭論,從而使其成為本世紀科學哲學的主題之一。

雖然本世紀科學哲學中討論的科學劃界問題一直是圍繞諸如物理學、化學、生物學、天文學、地質學等經驗自然科學而展開,其標準也主要是針對這些學科的特性而制訂的,但有關社會科學劃界問題,或社會科學的科學性問題也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逐漸成為劃界問題這一主題下不可回避的重要議題之一。社會科學劃界問題在本世紀之所以變得越來越重要,有其歷史的原因。

首先是本世紀的歷史與現實使人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深刻感到了社會科學的重要性。本世紀至少有三件震撼全球的大事與社會科學有關:一是俄國十月革命的勝利使馬克思、恩格斯的科學社會主義從理論變成現實,極大地改變了整個人類社會歷史的進程;二是凱恩斯經濟學的應用對資本主義世界擺脫20—30年代嚴重經濟危機起了重大作用,開創了國家干預與市場機制相結合的先河;三是法西斯主義的滋生與蔓延導致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爆發,使人類遭受了一次空前的浩劫。雖然這些歷史事件的發生有其深刻和復雜的歷史和現實(當時社會條件)的原因,但人們無法否認上述社會科學或偽科學“成果”所起的重大作用。時至今日,人們已能比較清醒地認識到真正社會科學的重要性和偽社會科學的危害。當今困擾人類生存的環境、生態、資源、人口等等問題的解決,已決不是單純自然科學的問題,必須依賴包括社會科學在內的多學科綜合研究,而任何有關政治、經濟、社會問題的“科學決策”也主要是依賴真正社會科學研究成果(即所謂“軟科學”研究成果)的決策。

其次,本世紀社會科學現代化進程日益加快。社會科學像自然科學一樣,也是在哲學的母體中孕育并逐漸分化出來的。

本世紀從經濟學開始,社會科學日趨成熟,并逐漸走上現代化的進程,有些學科(如經濟學、社會學、人口學等)已開始具備了過去只有自然科學所具有的形式化和定量化的特征,其標志是本世紀30年代計量經濟學的誕生。不過,直到1947年薩繆爾遜在他所發表的《經濟分析基礎》一書中才明確論證,經濟學只有通過把文字表述變為數學命題才能取得進展。1971年2月,美國哈佛大學的卡爾·多伊奇等人在《科學》雜志上發表了一項研究報告,對從1900年到1965年社會科學中62項成就的研究表明,本世紀早期的成就全是理論性或定性的,而后來的成就甚至早期發現的后來發展,都主要是數學和統計方法的革新,或者是由定量方法推導出的理論,諸如信息論或經濟學中的增長模式,只有個別的例外。他們認為:

定量的問題或發現(或者兼有)占全部重大進展的三分之二,占1930年以來重大進展的六分之五,完全非定量的文獻——認識新的模式但沒有任何明確的定量問題的含義——在整個時期中是稀少的,而自1930年以來特別稀少。[3]

美國社會學家丹尼爾·貝爾根據上述情況指出,社會科學的定量化正是1940年以后社會科學獲得新的威望和影響的理由之一。隨著尖端新技術的急劇進展,特別是在引進計算機以后,理論不再僅僅是一些觀念或辭藻,而是一些可以用經驗和可檢驗形式加以闡述的命題,再用專門的術語來說,社會科學正在變成像自然科學一樣的“硬”科學。(同上)

值得指出的是,本文強調形式化和定量化是社會科學邁向現代化的一個標志,并不是說所有社會科學都要形式化和定量化了才算現代化或算是成熟科學了,即使是自然科學也不能完全形式化和定量化,也有一些需要定性解釋的內容,如量子力學物理詮釋問題。任何科學,尤其是社會科學,一定要建立在定性與定量研究相結合的基礎上,至于何時用什么方法,用到什么程度才合適,這要看解決什么科學問題而定。[1]我這里只是想表明,只有當一門學科變得成熟起來、變得特征鮮明時,它的劃界問題才有取得進展的可能性。

既然社會科學的劃界問題已經變得如此重要和可能,那么,究竟應當運用一些什么標準來給社會科學劃界呢?首先遇到的一個問題就是能否應用現今科學哲學界已充分討論過的、主要是以自然科學為例得出的那些劃界標準。有人認為社會科學不能應用自然科學的劃界標準,一個原因是因為社會現象遠比自然現象復雜得多,而且具有不可重復性,因此難以用實驗來檢驗。這種說法當然有一定道理,國內外對這個問題已有很多討論和論述,尤其是從社會認識和自然認識聯系與區別的角度研究得比較深入,這里不想重復;我只是想從科學哲學劃界問題的角度,從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的陳述或陳述系統的比較中再探討一下這個問題。

對于任何特定時期人類的認識而言,無論是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都是很復雜的,例如,天氣變化就是一個涉及到大量隨機因素的極其復雜的過程。人們不可能窮盡對客觀事物的所有認識。因此,無論是自然科學的陳述系統還是社會科學的陳述系統,都不可能是對它所要反映的客觀對象的詳盡無遺的完整描述,而只可能是對忽略了許多次要因素的理想化狀態模型的描述,或者說,是對客觀實際狀態某種程度的近似反映。

例如,物理學中幾乎所有的定律都是在假定存在諸如“完全彈性碰撞”、“絕熱狀態”、“理想氣體”、“剛體”、“質點”等等理想狀態下得出的。物理學把理想的實體作為研究對象,而這種理想實體不具有真實實體的那種屬性,正是這些屬性使得關于真實實體的那些運動定律變得異常復雜,有時甚至幾乎無法應用。例如,理想氣體狀態方程為:

PV=RT任何一個物理學家都十分清楚,把這個方程應用于實際氣體時只能得到近似的結果,尤其是在低溫高壓下會出現很大的偏差,必須改換成可以更準確表述的范德瓦爾斯方程的形式:

(P+a/V[2,](V-b)=RT而其中的a和b卻不再是像R一樣的普適氣體常數,而是要靠實際情況測定的經驗常數。

社會科學同樣可以忽略許多復雜的因素得出簡化的理想模型,并運用這些模型所得出的規律作出有一定精確度(當然仍然是近似的)的預測。例如,現代經濟學也總是假定諸如“完全競爭”、“完全壟斷”、“充分就業”、“理性經濟人”等理想狀態。而且許多理論最初都是從假定只有最簡單的兩個變量,如兩種商品、兩個消費者等理想狀況著手分析,得出某種結果,然后再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某些修正和發展,同樣可以近似地推廣到一般情況,作出某種預測并接受實踐的檢驗。當然這種檢驗可能不同于自然科學中實驗的檢驗,但仍可以得出在可允許的范圍內帶有一定客觀性的檢驗結果。

根據普里高津等人的耗散結構理論,無論是自然系統還是社會系統,只要這個系統的行為具有足夠的隨機性,它的歷史進程就是不可逆的。天體的演化、生物的進化和社會的發展都是不可逆的過程,不可逆并非是人類社會所特有的現象。同時,在人類的社會生活中,又確實存在著大量在只考慮主要因素情況下可以重復、或至少在一段時間內可以重復的現象,如企業的生產、學校的教學活動等等。因此,是否描述重復現象不是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的根本區別,甚至不是區別,關鍵在于社會科學是否建立起了像宇宙學理論和達爾文進化論那樣的理論體系,能從更深層次上揭示社會發展的規律。馬克思的社會歷史學說就是這樣一個理論體系,他發現了人類社會兩對基本矛盾運動的規律,并以此規律為基本假說來說明和預測了人類社會歷史發展的趨勢,只是需要在進一步現代化的進程中不斷充實和發展。

值得指出的是,由于大量隨機因素的存在,上述天體、生物、人類社會歷史演化的規律都只可能是非完全決定論的統計因果律,它可以對過去已發生事件作出較準確的說明和推測并預言歷史發展的趨勢,但并不能對未來單一歷史事件作出準確的預測。例如,達爾文進化論不可能對哪一個具體物種何時會發生演變、下一個新物種是什么樣子作出準確預測。同樣,馬克思主義可以預言人類社會發展的趨勢,但不可能準確預言哪一個國家在什么時侯會發生社會形態的轉變。歷史演化規律不同于像牛頓力學那樣的決定論因果規律,我們不能運用對單一歷史事件進行檢驗和據此進行單純形式邏輯推理的方法來證實或證偽某個歷史演化規律,它只能對歷史總的趨勢(即大量事件的統計平均結果)作出某種程度的預測或估計。

許多人認為自然科學的劃界標準難以應用于社會科學的最重要原因在于:自然科學的陳述系統可以不包含價值判斷,而社會科學的陳述系統必須包含價值判斷。

對這個問題必須作細致的分析。通常我們可以把科學陳述分為事實判斷和價值判斷。價值判斷是主體(人)對事物或事件的意義或重要性所作的描述和評價。可以明顯看出的是,價值判斷必須建立在事實判斷的基礎上,不管主體的價值傾向是什么,沒有準確的事實判斷,就不可能得出滿足主體需要的恰當的價值判斷。因此,只要是進行科學研究,無論是研究自然還是研究社會,都必須尊重事實,也就是說,都必須“實事求是”。

一個完備的自然科學陳述系統中也應當包含某些價值判斷,例如像“吸煙有害健康”、“現行處置核廢料的方式是不安全的”、“一種新農藥的使用可能要冒破壞生態平衡的風險”之類在當今科學著作和科學論文中頻繁出現的陳述,實際上都是價值判斷。因為像“健康”、“安全”、“風險”之類用語都是直接與人的愿望與需求聯系在一起的。這類陳述與社會科學中經常看到的“在公共場所吸煙是不道德的行為”、“現在聯合國安理會的維和行動對制止地區沖突往往無能為力”、“進行債券投資要冒風險”之類社會科學中常見的陳述并無本質的區別。其實“處置核廢料”、“新農藥的使用”之類陳述并非是對自然事實描述,而是對人類的行為與活動的描述。實際上,科學認識的最終目的,仍然是為了人類更好地適應自然和改造自然服務的,而要達到這個目的,又只能通過人類的社會實踐去完成,因此,現在任何重大科學技術成果要轉化為現實的生產力,都必須綜合社會科學的研究。任何重大工程項目的論證和實施,也需要將自然科學、工程技術與社會科學研究綜合起來考慮。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必將達到最終的統一。這正如馬克思早在1844年就預言過的:“自然科學往后將包括關于人的科學,正像關于人的科學包括自然科學一樣,這將是一門科學。”[5]

看來,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的區別不在于研究主體(自然科學家或社會科學家)是否要在研究時采取“價值中立”的態度,[2]即不在于研究者是否對研究對象或研究結果的意義作出自己的評價,關鍵在于社會科學必然要研究人的思想和行為,要研究人們對各種事物的看法和評價,而自然科學的對象不會作出這種評價。例如,社會學研究離婚問題,絕不限于只調查統計一個地區的離婚率及其年齡、職業、文化程度等分布及計算其相關率等客觀數據,還要了解各種人群對離婚這一社會現象的看法與態度。這當然也是可以通過訪談或問卷調查了解的客觀事實,但這是不同于前面那些數據所提供的事實,它包含了研究對象(被調查者)對某一事物(離婚事象)的價值判斷。我們可以稱這類事實為“價值事實”,以區別于與人們主觀判斷無關的一般事實,并可把描寫“價值事實”的陳述稱為“價值事實陳述”。需要指出的是“價值事實陳述”雖然描述的是研究對象對某事物的主觀看法,但這種看法一旦表露出來,就成了不可隨意變更的客觀事實。由于這類事實的發生和發展也存在著客觀的規律性,所以,正如美國社會學家帕森斯所說:“一種現象一旦被描述下來,就有可能明顯或不明顯地使用一種合乎邏輯的,不以任何價值系統為轉移的證明方法建立這一現象與前后現象之間的因果關系。”[5]例如,不管后人對長城的重要性如何評價,當時廣大勞動人民對修筑長城是十分反感的,以致最終爆發了農民起義,這種反感的態度(價值事實)是客觀存在的,它不會以歷史學家們的偏好為轉移。

因此,從科學陳述系統的角度看,自然科學陳述系統只包括一般事實陳述(包括經驗事實和定律、定理、假說等的陳述)和研究者對這些事實的意義或重要性的價值陳述;而社會科學陳述系統則包括一般事實陳述、價值事實陳述和對上述兩類事實的意義或重要性的價值陳述。一般說來,科學陳述系統中的事實陳述可以與價值陳述分開構成單獨的體系。由于這一部分陳述都是對客觀事實(包括價值事實)的描述,完全可以獨立進行檢驗,在社會調查研究中,我們完全可以通過不斷提高調查者的素質、改進測量手段和方法、盡量排除外界因素干擾等方法來提高測量的信度和效度。其方法與自然科學的實驗雖有所區別,但基本原則是一致的。從這個意義上說,我認為包括可檢驗性在內的一些適用于自然科學的劃界標準基本上也適用于社會科學。尤其是當社會科學已日益現代化,并可應用現代計算和檢測手段的今天,再用一些似是而非、含混模糊的語言冒充社會科學陳述,拒絕對所說事實的檢驗,本身就是一種偽科學的表現。

現在剩下的、也是最引起爭議的問題是,科學陳述系統中價值判斷的那部分怎么辦?劃界標準是否應包含這一部分?是否科學的標準就只是科學中事實陳述的標準,這對于自然科學來說,似乎沒有什么問題,因為自然科學完全可以把它的陳述系統中有關價值判斷的部分交給技術去檢驗或實施,或交給社會科學去進一步研究,或干脆交給有關政府部門根據事實陳述去作出自己獨立的(即不由自然科學家參與的)價值判斷,并據此決策。例如生理學家和醫學家只須提供吸煙者與癌癥及呼吸系統疾病發病率的關系和吸煙對周圍環境影響等事實,讓人們自己去作出吸煙是否危害健康、是否不道德等價值判斷,甚至讓政府和議會根據大多數人對健康的態度(這是一個價值事實)、煙草工業稅收與衛生福利費用支出、勞動者因病工時損耗、吸煙導致的火災等等(注意,這些都是社會科學的研究結果)多方面事實,綜合起來去作出種種限制煙草工業發展和在公共場所吸煙的法令。

對于社會科學來說,前面已經進過,對于價值事實陳述,我們仍然可以按事實陳述的標準對它們進行劃界,只是在檢驗方法上可能不同于自然科學,但仍可用大家公認的社會科學中檢驗可信度的方法。雖然社會科學的檢驗方法目前還不如自然科學成熟和可靠,但隨著技術的進步,不斷提高調查統計和檢驗的信度和效度是可能的。這不是主要的問題,關鍵是社會科學中研究者的價值判斷,即研究者對研究對象的意義和重要性的評價,包括對調查結果的分析、評價和建議等等是否也需要一個劃界標準。在許多社會科學陳述系統中,研究者的價值判斷是重要的組成部分,往往是體現社會科學研究水平和創見的標志。例如,在歷史學中,我們不能只滿足于列舉史實,甚至不能滿足于發現歷史發展的一般規律,而要求能對具體歷史事件的意義和影響、歷史人物在歷史上的功過是非作出分析與評價,以使今人從中得到借鑒與啟發;在經濟學與管理學中,人們也不滿足于原料、商品、工資、貨幣、利率、需求、供應等等之間關系的了解,而希望能據此得出諸如減少貿易逆差、減少預算赤字、治理通貨膨脹、企業扭虧為盈、打開市場、擴大銷路等的具體辦法和措施。總之,許多(注意,不是所有)社會科學研究不僅要找出社會歷史事實和這些事實之間的本質聯系(規律性),還要對這些結果提出研究者個人的評價或根據這些結果提出(最好是切實可行的,即可操作的)具體建議。

顯然,社會科學中的這些價值判斷(不是價值事實陳述)雖然是研究者根據對社會歷史事實(其中包括價值事實)進行研究后作出的,但仍然是研究者的主觀價值判斷,它與研究者所處的社會環境和本人的主觀條件有密切的關系,是研究者立場、觀點的體現。針對同樣的事實研究結果,其他人(包括同時代和不同時代的研究者)完全可以從不同立場、觀點出發作出不同的、甚至完全對立的價值判斷。例如,同是秦長城,有人認為它是中華民族自立圖強、反抗侵略的象征,有人卻認為它是封建社會小農經濟閉關自守的標志。同是離婚率升高的事實,有人認為這是婦女自主意識增強、婦女解放的象征,有人則認為這是社會風氣變壞的標志等等。因此,對于社會科學中的價值陳述,我們不可能用實證科學的劃界標準去評價,我們只能根據我們自己所持的價值觀,即立場、觀點對此作出某種價值判斷,換句話說,就是不可能找到公認的、完全中立的價值標準對社會科學中的價值陳述作出一致的判斷,或者說,對社會科學中價值陳述的判斷,已超出了科學劃界標準的范圍之外。

既然如此,社會科學不是沒有與非科學、偽科學分界的劃界標準了嗎?對此,我的看法是,對一項聲稱是社會科學的成果,可以把它的科學性與研究者的價值觀分開來考慮,首先要用通常的(即也適用于自然科學的)科學劃界標準去檢驗它的事實陳述(包括價值事實陳述)部分。這包括核對事實、檢查研究方法和研究程序的合理性,檢查其理論前提的事實和理論依據、檢查理論內在邏輯的一致性、比較其事實結論與其他背景知識的關系,在以后的實踐中檢驗其理論預言等等(也可以統稱為實踐檢驗的標準)。加拿大科學哲學家邦格還提出了一個值得重視的標準,他認為真正的科學總試圖通過不斷提出新的假說和不斷尋求檢驗而發展自己,倒是偽科學則總是宣稱自己一貫正確而拒絕修改和完善自己的體系。[6]一項社會科學成果如果符合上述劃界標準,我們可以基本上斷定它是科學的,否則,不管有多少人把這項“研究成果”說得天花亂墜,都應當逐出科學的殿堂,最多也只能當成虛構的文學作品去欣賞。

值得指出的是,雖然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的劃界標準在原則上是一致的,但檢驗手段和方法各有特色,如自然科學的實驗與社會科學的實地調查性質類似,但方法上有很大差異。再者,劃界標準不是一成不變的,它會隨著理論的進步、實踐的發展而有所發展和變化。在這一點上,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也都是一樣的。

其次,在肯定其科學性的前提下,對那些含有價值判斷的社會科學成果中的價值判斷可作如下兩種情況分別對待:

(1)對帶有措施、建議等性質的價值陳述可再作進一步的可行性論證(前述肯定其事實陳述部分的科學性已是可行性研究的一部分)。即轉入對這些措施、建議的具體實施條件是否具備、相應背景知識和技術是否配套、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技術問題的討論,以便于轉化為一種可操作的社會技術。

(2)對有關意義和重要性等帶有主觀評價色彩的價值陳述則只好根據當時當地社會公認的價值標準去評議,或評議者以自己的立場、觀點去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對價值陳述本身無法作出、也不應當要求作出統一的標準和要求。但不管這種評議的結果如何,都不會影響已經過前述科學劃界標準檢驗過的社會科學成果的科學性。例如,不管什么權威人物對馬寅初先生的“新人口論”如何批判,“新人口論”仍是經得起實踐檢驗的科學理論;而某些建立在主觀臆斷基礎上的所謂“科學學說”,即使靠權勢人為地制造某些既成事實的假象,最終也將被社會實踐的事實剝去科學的外衣,如當年納粹打著科學旗號宣揚的種族主義,不管其重復多少次、借助武力肆虐多久,終歸被歷史證明是反科學的謊言。而且,這些價值判斷本身也將成為價值事實,成為他人或后人進行社會科學研究的對象。

主要參考文獻

[1]Gillies,D.:PhilosophyofScienceintheTwentiethCentury:FourCentralThemes,Oxford,Blachwell,1993,P.153.

[2]卡爾·波普爾:《猜想與反駁——科學知識的增長》,上海譯文出版社1986年版,第55頁。

[3]見丹尼爾·貝爾:《當代西方社會科學》,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88年版,第2頁。

[4]《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8頁。

[5]Parsons,T.:TheStructureofSocialAction,NewYork,1958,P.594.

[6]參見(加)馬利奧·邦格:“什么是假科學——只有檢驗許多特征才能明確區分假科學與科學”,《哲學研究》,1987年第4期。

[1]關于社會科學現代化與社會科學研究的方法論基礎問題,景天魁先生在他的著作和有關文章中已有較多和較深入的論述,我基本上同意他的意見,這里就不多涉及了。詳見:景天魁:《社會認識結構和悖論》,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3年;《現代社會科學基礎(定性與定量)》,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4年。

[2]如果把“價值中立”理解為尊重事實、在研究時應排除主觀偏見,這與提倡“實事求是”沒什么不同,是任何研究者都必須尊重的基本原則。如果把“價值中立”理解為科學研究應與任何價值無涉,則是不可能的,至少追求真理本身就是一種價值觀。在這一點上我同意鄭抗生先生的意見,見鄭抗生:《關于我的社會學定義》,《社會學研究》1991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