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摹仿和表現及反映論文

時間:2022-09-22 04:52:00

導語:藝術摹仿和表現及反映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藝術摹仿和表現及反映論文

內容提要:什么是藝術是美學中的一個老大難問題,本文針對歷史中的幾個影響很大的藝術定義或對藝術本質的看法,提出了否定性的意見與理由。

關鍵詞:美麗的美學藝術摹仿表現反映

在歷史上,什么是藝術也是一個老大難問題,人們關于藝術的定義也是多得無法統計。鑒于這種情況,我們在正式給出美麗美學的藝術的定義之前,先來結合幾種影響很大的藝術定義或關于藝術本質的看法,看看藝術不是什么。

要判定藝術不是什么,有一個方法很簡單也很方便,這個方法就是可逆性方法。什么是可逆性方法呢?給藝術下定義就是規定藝術是什么。如果用數學語言來表示,給藝術下定義就是把藝術規定為x。所謂用可逆性方法來判定藝術不是什么,就是反過來看x能不能作為藝術,如果x不能作為藝術,我們也就可以確定藝術不是x,即使人們還不知道藝術的定義到底是什么,而只憑直覺來判定。

一、美麗的美學要否定的第一個藝術定義是藝術是一種摹仿

在二千多年以前,柏拉圖與亞里士多德就提出藝術的摹仿說了,“直至今天,在人們的意識深處還常常持這種看法。”1但是不同意這種看法的人也是大有人在的,這里試舉幾例。

丹納曾經舉過很多例子來說明藝術不是摹仿,“就拿雕塑來說,復制實物最準確最逼真的辦法是用模子澆鑄,可是,一件澆鑄品雖好,卻肯定比不上一個好的雕塑。又如另一藝術門類的攝影,它也是藝術,它能依靠線條和光影的濃淡把實物的輪廓與形體在平面上復制出來,這個復制品與實物完全相同,分毫不差。毫無疑問,對繪畫而言,攝影是很好的助手,但是,絕不會有人把攝影與繪畫相提并論。再舉一個例子,如果我們肯定正確的模仿就是藝術的最高目的,那么,你們知道什么是最好的悲劇嗎?最好的悲劇應該是重罪庭上的速記,因為,重罪庭上的速記把所有的話都一句不漏地記錄下來了。可是事情很清楚,即使在法院的速記中偶爾能發現一些帶有感情色彩的語言詞匯,那也是屈指可數。速記能給作家提供材料,但速記本身并不是藝術品。”2

黑格爾也反對藝術的摹仿說,他說,藝術“既以摹仿為目的,問題就不在于所應摹仿的東西有怎樣的性質,而在于它摹仿得是否正確。美的對象和內容就被看成毫不重要了。”3“我們如果看一看各門藝術,我們就會發見繪畫和雕刻所表現的對象雖然象是逼肖自然的或是基本上是從自然假借來的,而建筑(這也屬于美的藝術)和詩卻都很難看作自然的摹仿,因為這兩種藝術都不限于單純的描寫。”4“因此,藝術的目的一定不在對現實的單純的形式的摹仿,這種摹仿在一切情況下都只能產生技巧方面的巧戲法,而不能產生藝術作品。……盡管自然現實的外在形態也是藝術的一個基本因素,我們卻仍不能把逼肖自然作為藝術的標準,也不能把對外在現象的單純摹仿作為藝術的目的。”5“摹仿自然雖然象是一個普遍的原則而且是許多偉大權威人士擁護的原則,卻至少是不能就它的這樣一般的完全抽象的形式來接受的。”6“靠單純的摹仿,藝術總不能和自然競爭,它和自然競爭,那就象一只小蟲爬著去追大象。”7

我國的彭鋒則說:“顯然,我們很容易找到將藝術定義為摹仿的反證。一方面,存在許多毫無摹仿的藝術作品,如許多音樂片段、無對象的繪畫和抒情詩歌等等,很難說它們摹仿了什么。另一方面,許多摹仿的東西又不是藝術作品,如我們日常生活中的許多摹仿行為,很少有人把它們作為藝術作品來欣賞。因此,把摹仿當作藝術的惟一的規定性是不夠嚴謹的。摹仿既不是定義藝術的必要條件,更不是定義藝術的充分條件。”8

在人類的科學體系中,有一門科學叫仿生學,這門學科專門研究生物的特殊功能與原理,以便把這些功能與原理應用于其它人造設備上,使這些設備也具有與生物相同的功能。如蝙蝠借助于超聲波可以在充滿障礙物的空間里自由穿梭,借助于這個原理,人們制成了聲納等設備。再如,我們知道,輪船在水中航行時會受到很大的阻力,因此,為了減少輪船在航行中所受到的阻力,提高輪船的速度,人們就把輪船的外形設計成與魚類外形相似的流線型等等。仿生學中的摹仿可以說是最科學、最本質的了,然而,仿生學難道可以稱為一門特殊的藝術嗎?恐怕從來就沒有人這么認為過。

二、美麗的美學要否定的第二個藝術定義是藝術是情感的表現

這一說的代表人物也很多,如托爾斯泰、科林伍德等,但是,正如我國的彭鋒所說的:“同將藝術界定為對現實的摹仿一樣,將藝術界定為情感的表現也是一個極不完善的定義。我們也可以輕而易舉地找到反證。許多藝術作品并不表現情感,而更多的情感表現不是藝術作品。”9他還說:“將藝術定義為情感表現還會帶來一個棘手的難題:假使一個作品表現了情感,我們能說這種情感就是作者的情感嗎?我們能夠確定作者在創作時就處在這種情感狀態之中嗎?如果我們不能確定作者在創作時正處在作品所表現的情感之中,那么將藝術定義為情感的表現就是十分荒謬的。”10這個分析是十分有道理的。

蘇珊•朗格也曾對情感的自我表現說予以有力的反駁,她說:“我現在已經確信,藝術品的情感表現——使藝術品成為表現性形式的機制——根本就不是癥兆性的。……一個嚎啕大哭的兒童所釋放出來的情感要比一個音樂家釋放出來的個人情感多得多,然而當人們步入音樂廳的時候,決沒有想到要去聽一種類似于孩子的嚎啕的聲音。假如有人把這樣一個嚎啕的孩子領進音樂廳,觀眾就會離場,因為人們不需要自我表現。”11

三、美麗的美學要否定的第三個藝術定義是藝術是對世界的反映

我國當代著名的文藝理論家錢谷融在《當代文藝問題十講》一書中,就文學這門藝術說道:“文學當然是能夠,而且也是必須反映現實的。但我反對把反映現實當作文學的直接的、首要的任務,尤其反對把描寫人僅僅當作是反映現實的一種工具,一種手段。我認為這樣來理解文學的任務,是把文學和一般社會科學等同起來了,是違反文學的性質、特點的。”12“把文藝的意義、作用,局限在反映生活這一點上,就等于是否定了文藝的存在的必要。因為,如果我們所要求于文藝的只是在于概括地反映現實現象,揭示現實生活的本質的話,那么,科學會把這些作得更精確、更可靠的。這樣,文藝就失卻了它作為人類精神活動的一個特殊領域而存在的意義了。然而,人們卻并不因為有了科學就不需要文藝,而文藝也并沒有因為科學的日益發達而漸趨衰落,可見文藝一定是有它的特殊的、不是科學所能代替的任務的(這種任務,在高爾基看來,就是影響人,教育人,就是鼓舞人們去改造現實,改造世界,使人們生活得更好)。而且,假如我們把反映現實當作文學的首要任務,那么,對于那些杰出的抒情詩篇,以及從個人主觀的熱情與理想出發的偉大的浪漫主義作品之如此為人喜愛,如此受人重視,就很難解釋了。”13

那么,“形象地反映現實”能不能作為藝術的定義呢?首先讓我們反過來來看這個問題。眾所周知,我國已經能夠用火箭把人送上太空,長征火箭那龐大的身軀、在發射時所發出的震耳欲聾的聲音、耀眼的火焰、巨大的水氣團以及它那令人不可思議的速度等都無不給人以形象的體驗,同時,中國人用火箭把人送上太空這個事件也反映了許多現實的內容,如中國的科技水平、中國科學家們的智慧、中國科學家趕超世界先進科技水平的信心與雄心等。然而長征火箭是一件藝術品嗎?或者說用長征火箭把人送上太空這件事件是一件藝術品嗎?顯然我們不能這樣認為。

其次,如果說用長征火箭把楊利偉等人送上太空,不是人“主動地用形象來反映現實”,而只是用于科學研究,因而,火箭或用火箭把人送上太空不是藝術,那么,人“主動地用形象來反映現實”是不是就一定能作為藝術的定義呢?讓我們來看一看音樂這種特殊的藝術。

在張前所主編的《音樂美學教程》一書中,我們可以看到周海宏對視覺形象在音樂中的表現情況的說明:“‘形象’的概念在我國以往的音樂美學中已經被過分地擴大了”14,“并非任何視覺對象都可以在音樂中得到表現。音樂與視覺空間感雖然有三個緯度上的聯覺關系(音高與上下——縱向空間高低、深淺的聯覺,音長與長短——水平空間延展的聯覺,音強與遠近——深度空間遠近的聯覺),但音樂的時間感所對應的空間的延展感是單向的——只能從一個方向到另一個方向(如從左到右),而不是雙向的。因此所有帶雙向空間延展的形狀均不能與音響構成聯覺關系。”15“聲音的音高、強弱、節奏與速度、緊張度及發音狀態等五種要素,與視覺感受中顏色的亮度、形狀的大小、重量的輕重、力量或能量的大小、運動與變化程度的強弱、運動與變化的節奏及速度等具有聯覺對應關系。凡是要用音樂來表現的視覺對象,必須在以上所說的一個或幾個方面與音樂音響具有聯覺對應關系。對于視覺對象的識別來說,最重要的兩個信息,即對象的輪廓和顏色的色調不能在音樂中得到表現”16,“由于音樂不能直接描摹視覺對象的形狀輪廓,而形狀輪廓是視覺對象識別中最重要的信息,因此,音樂對視覺對象的表現是很模糊的”17。

如果說繪畫、雕刻、建筑等視覺藝術能直接通過形象來反映客觀現實的情況,而文學也能夠通過創建形象來反映客觀現實的情況,那么鑒于有音樂這種特殊的藝術形式,因此說所有的藝術都是通過形象來反映客觀現實的情況就不妥當了。音樂塑造形象的能力是很差的,而音樂卻被許多人認為是一種偉大的藝術,這種巨大的反差是很難讓人接受“藝術是形象地反映現實”或者是“主動用形象來反映現實”這些定義的,這些定義是不能通過音樂藝術這一關口的。其實,即使是對文學這種藝術,也還是有許多人對藝術的這些定義是表示懷疑的,如童慶炳就說過這樣的話:“對于‘文學的根本特征就是用形象來反映生活’這一類說法,我一直懷疑它的正確性。”18

實際上,任何人工制品(不僅僅是藝術品)都能形象地反映客觀現實的許多情況,甚至包括過去的與未來的情況,如一件文物就可以形象地反映過去的許多情況,而且不僅包括物質方面的情況,還包括制作人精神方面的情況,因此文物有重大的歷史價值與研究價值,然而,我們知道,并不是所有的文物都是藝術品。許多教師在教學過程中,還經常要用到一些掛圖、模型和演示實驗,以便學生能夠認識和理解其中的原理與過程,這些掛圖、模型與演示實驗都能夠形象地反映許多科學的原理與過程,而誰都知道,誰也不會把這些掛圖、模型與演示實驗稱為藝術。因此,總之,一般地把藝術定義為某種內容的反映或是形象的反映是不正確的。

藝術不能定義為一種反映,我們還有一種充分的理由。科學就其目的和本質來說可以定義為一種反映,而藝術哪怕只就常識來看也都不能被看作一門科學,因為常識告訴我們,藝術中充滿了夸張與虛構,如藝術中可以有李白“飛流直下三千丈,疑是銀河落九天”式的夸張,也可以有斯威夫特關于小人國、大人國的虛構,甚至還可以有物體速度超過光速這種違背科學常識式的虛構。然而這些夸張與虛構在科學中卻是絕對不允許的,是違背科學的精神與道德的,這正如在著名的《實踐論》一文中曾經所說的:“知識的問題是一個科學問題,來不得半點的虛偽和驕傲,決定地需要的倒是其反面——誠實和謙遜的態度。”19如果藝術可以定義為一種反映,那么這些夸張和虛構是不應該出現在藝術中的,因為這些夸張與虛構嚴格來說是不準確的,甚至可以說是錯誤的,是會誤導人的。

關于藝術與科學的區別,上田敏從另外一個角度也說得非常肯定:“科學與藝術是不同的。其差別,前者用理來分析,后者則用情來綜合地味得。”20

也許有人會用亞里士多德的理論來論述和證明藝術的反映說:“詩人的職責不在于描述已發生的事,而在于描述可能發生的事,即按照可然律或必然律可能發生的事。”21在二千多年以前,亞里士多德得出這種思想與觀點確實很偉大,但在二千多年以后的今天,這種觀點就值得推敲了,因為在今天的自然科學領域,決定論已經受到了絕對有力的挑戰。在量子力學中,有許多經典的概念和觀點都得到了修正,如電子的軌道概念就被幾率概念所代替等。在量子力學中,還有一個著名的原理叫測不準原理,即位置與動量是不能同時被測準的,為此,上個世紀上半葉物理學史上還發生了一次著名的論戰,一方以愛因斯坦為代表,堅持決定論,另一方以丹麥著名的物理學家玻爾為代表,堅持量子力學的非決定論。最后的勝利者是誰呢?不是愛因斯坦,而是玻爾!因此,盡管二千多年以前亞里士多德就教導人們要按照“可然律或必然律”來創作藝術,然而藝術中卻仍然充滿了夸張與虛構,充滿了偶然性的內容。實際上,藝術之所以能夠突破可然律或必然律,能夠充滿夸張與虛構,原因不是別的,這是因為人有無限的想象力和理解力,而人的想象力和理解力可以突破可然律或必然律,可以允許夸張與虛構,可以允許偶然性的內容存在,僅此而已。例如,在我國著名小說《西游記》中,孫悟空是一只猴子,然而這只猴子卻會說人話,有七十二種變化,一個筋斗能翻一萬八千里等等,很顯然,這些都是明顯的虛構,是不現實的,也是不可能的,然而有誰會因為這些虛構而拒絕閱讀這部小說呢?當我們被這部小說所吸引的時候,我們會因為這些虛構而終止閱讀嗎?不會。為什么?就是因為我們的想象力與理解力完全允許這些虛構,僅此而已。

不把藝術的定義為一種反映,這是否違背辯證唯物主義關于物質與意識的關系原理呢?辯證唯物主義認為,物質或存在決定意識,意識是對物質或存在的反映,而藝術是人有意識創造的產品,那么說藝術是一種反映又有什么錯呢?在這里,筆者首先要聲明的是,美麗的美學并不違背辯證唯物主義關于物質(或存在)與意識的關系原理。美麗的美學認為,藝術能夠反映客觀現實的一些情況,因為唯物辯證法告訴我們,事物總是互相聯系的。另外,一個人造事物總是含有人的目的的,而且總是用一定的物質構成的,因此任何一件人造事物包括藝術品就總是反映著制作人的一些情況以及與制作材料有關的情況如技術水平、時代背景等。但“能夠反映一些客觀情況”與“把反映客觀情況作為藝術的定義”卻是兩回事(后者要求反映必須是藝術的本質屬性,而前者就沒有這個要求了)。辯證唯物主義關于物質或存在與意識的關系原理是從哲學的高度及最一般的角度所概括出來的一個原理,這個原理概括地說明了所有人造事物都有一個共性——反映性,這是完全正確的,但如果我們據此把所有的人造事物都說成是一種反映就不妥當了,因為任何事物都不僅僅是只有一個性質,而是有多方面的性質的,其中有的性質是本質的屬性,而有的性質卻是次要的性質,是非本質的屬性。在所有的人造事物中,唯有科學才有資格被稱為“反映”,因為只有科學才能勝任“反映”這一任務和職責,反映性可說是科學最本質的屬性,而這一性質對于藝術來說就是次要的性質了,是非本質的屬性了,如果把反映性當作是藝術的本質屬性,把藝術定義為一種反映,那么這就是把藝術當作科學了,就是要用藝術來代替科學了,然而這是根本不現實的。另外,如果我們把藝術定義為一種反映,那么,因為一切人造事物都反映著許多內容,因此一切人造事物就都有理由申請成為藝術,而這是多么荒謬啊。總之,美麗的美學認為,藝術能夠反映客觀世界的一些情況,但反映性僅僅是藝術的一個次要的、非本質的屬性,藝術不能籠統地被稱為一種反映,我們也不能把藝術定義為一種反映。美麗的美學仍然遵循辯證唯物主義的基本原理,只是不會從辯證唯物主義關于物質或存在與意識的關系原理直接推論出藝術的定義。至于美麗的美學關于藝術的定義是什么以及“反映”這個概念在藝術中的作用與地位是什么,美麗的美學在后文中對這些問題都會有明確的交代,讀者應該馬上就能夠看到。

那么不把藝術定義為一種反映與一種科學,這是否會減弱藝術的功能與價值呢?不會!科學因為能夠反映事物的本質屬性與事物的運動、變化、發展的規律,因而科學對于人類來說有著極大的功能與價值,但藝術不必仰仗科學來提高自己的地位從而來獲得人們的尊重(當然,藝術可以利用科學,正如科學可以利用藝術一樣)。在下一節我們將看到,藝術有其獨特的與偉大的功能與價值,雖然藝術的功能與價值和科學不同,但與科學相比,藝術對于人類來說,其功能與價值是毫不遜色的。

注釋:

1彭鋒著:《美學的感染力》,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10月第1版,第209頁。

2丹納著:《藝術哲學》縮譯彩圖本,曾令先李群編譯,重慶出版社2006年8月第1版,第11頁。

3、4、5、6、7黑格爾著:《美學》第一卷,朱光潛譯,商務印書館1979年1月第2版,第55、56、56—57、56、54頁。

8、9、10彭鋒著:《美學的感染力》,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10月第1版,第210、211、211頁。

11蘇珊•朗格著:《藝術問題》,滕守堯譯,南京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第28頁。

12、13錢谷融著:《當代文藝問題十講》,復旦大學出版社2004年5月第一版,第86、90—91頁。

14、15、16、17張前主編:《音樂美學教程》,上海音樂出版社2002年2月第1版,第124、124、124、125頁。

18、童慶炳著:《文學審美特征論》,華中師范大學出版社2000年6月第1版,第3頁。

19著:《實踐論》,《選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66年7月橫排本,第264頁。

20上田敏著:《現代藝術十二講》,豐子愷譯,湖南文藝出版社2004年1月第1版,第78頁。

21亞理斯多德著:《詩學》,羅念生譯;賀拉斯著:《詩藝》,楊周翰譯。人民文學出版社1962年12月北京第1版,第2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