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制在建筑管理的應用研究

時間:2022-12-07 02:52:21

導語:代建制在建筑管理的應用研究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代建制在建筑管理的應用研究

1代建制的有關概念及意義

國家發改委針對政府的投資體制的改革,提出了創造性的議案,那就是代建制,以便對政府的投資行為進行明確的規制,推動政府的非經營性項目能夠更快地發展,提升項目的質量。所謂的代建制,就是采用招標等手段,去尋找一些比較符合要求的,具有一定專業性的項目管理單位來進行項目建設,建好之后再交付給使用的單位。這么做是因為以往的行政模式較為刻板,存在許多令人詬病之處,例如政府所扮演的是一個既生產也供給的形象,政府在投資領域施行這個制度,就是想把政府管理的重心,轉移到鼓勵競爭、強調激勵的市場為基礎的管理模式。不過目前對于代建制并沒一個精準和一致的定義。在傳統的建筑行業市場交易中,交易的雙方往往存在不太對等的關系,主要體現在信息的獲取方面。工程項目的建設,需要業主和承包商雙方達成一定的契約關系才可以開始進行工程項目的建設,然而在這一過程之中,涉及的資金數量比較大,一個項目的完成需要花費比較長的時間。時間越長,可能會出現的問題就越多。這就需要雙方都有充足的經驗和知識儲備,以便在項目的設計階段就能夠對風險進行預測和規避。而在這一方面上,業主肯定是比不上經驗豐富的工程承包商的,業主不一定具備有工程建筑方面的知識。因此業主為了少吃點虧就會想要選擇一個相對專業的中間團體,來幫助其完成項目的交接和處理,這就發展出了代建制的市場。

2代建制的內容

2.1方。代建制中的方到底是一些什么樣的單位呢?一般來講就是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工程管理公司,這是代建制的有關內容里面比較明確的一點。但具體到哪種類型的公司是政府投資項目所意屬的代建公司,各地在實際操作中有差別。有的是政府事業單位,有的是國企,有的是社會中介機構,這是從屬性來分;從類型分,有咨詢機構,有施工承包企業,有房地產企業,有設計單位,有投資公司等。2.2內容和階段。由一些已經具體采取了代建制進行建筑工程管理的實例可以了解到,代建主要存在四個不同的職能:一是在施工前期對工程的各方面信息向專業團隊或個人進行咨詢和討論。二是在籌備期進行各種項目工作的審批、招標。三是在施工過程中對合同的管理、對承包商的工作進行監督和控制。四是在施工結束后,做好項目的驗收和有關的錢款的結算,以及處理質保期內可能出現的問題。不過從別的方面來說,委托方和人之間的合作,需要一定程度的信任,因為即便是在業主和承包商之間引入中間組織,依然沒有改變業主方本身的局限性,那就是可能會存在對于項目工程各方面信息存在盲區的情況,這種不對等的關系只是轉移到了第三方的身上罷了。特別是在剛開始試行這個制度的時候,還是會存在一些不太符合資質的機構,因此決定要使用機構幫助自己把控工程管理的時候,就需要對方的資質進行嚴格的審核,并且在招標時,要認真辨別方案中可能存在的不合理之處,及時發現,及時解決。

3代建制在建筑管理中的應用

3.1訂立合同階段。在簽訂合同之前,一定要對各項條款以及項目施工的具體內容進行仔細的談論和檢查,以免存在疏漏,以下是主要應該討論的內容,可以予以參考。首先是工程的內容和具體的施工場地,整個工程將要投入多少的預算,想要達到什么樣的效果和質量,對施工的時長的控制,應該在什么時間完成,如何支付工程的款項,價格調整的空間,代建的收費應該是多少。討論的方向盡可能多地傾向于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以及違約時的處理方式。投資方既然把工作交給方進行受理,那么就不應該過多地去干預項目的管理,當然并不是說完全不參與,只是把權限更多地賦予方。可以對一些關鍵性的工程實施情況進行了解和干預。比較好的做法是可以讓相對了解和熟悉工程建設項目的有關人員進駐到代建方,對工程項目的決策和管理提供監督和協助。在各方合同簽訂的時候,也應該明確各方的角色定位,應該參與到什么程度,這樣才有利于工作的開展和協調。這里說的各方不單指委托方和方,還有比如說供貨方、施工方等。3.2設計階段。代建單位應按照合同約定要求選定建筑工程中的施工圖設計單位。建設單位應參與設計合同談判,協助代建單位選擇有實力并對擬建項目比較熟悉的專業設計單位,與代建單位共同就設計任務書及其他一些專業技術參數、工藝要求等與設計單位溝通,向設計單位交底。代建單位應重視設計合同執行期間的跟蹤管理,審核設計方提交的設計進度計劃和出圖計劃,并督促其執行,確保施工圖設計順利進行,防止后期施工過程中不斷修改。3.3施工階段。代建的單位在施工的階段,必須要選擇對工程項目流程以及相關的技術十分了解,并且也進行過施工管理的、有一定的相關知識儲備的人員,來進行項目的監督和管理。對于一些技術性的工作,不同的方面都應該配備專業的人員,比如材料技術要具備有技術工程師,施工技術也相同的進行專業人員的配備。這樣可以把工作細分,防止出現分工不明確造成的工程問題。然后還要做好施工情況的匯報和記錄工作。在對施工單位的選擇上,一定要了解備選施工單位的各方面情況,像是管理方式、資產、施工的設備、人員素質等進行詳細的調查和了解。另外選擇有關的監督管理團隊的時候也要嚴格審查這個團隊的資質,因為在業內的情況確實存在諸多詬病之處,比如說投標書上會規定有應該配備的人數和人員,但是經常在施工現場的工作人員的人數并沒有達到相關的要求,并且會擅自更換有關的工作人員。因此要在一開始就了解清楚這個單位的業績情況還有相關的工作人員的配備狀況。對于監理單位私自更換不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員的情況要及時處理,在合同中明確不得私自更換水平和資質更差的人員,想要更換必須要先通知代建方的管理人員并征得其同意。因為在實際工作的過程中,有可能會出現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之間相互通氣,為了謀取利益而故意拖延工期的情況。每多工作一天就要多支付一天的報酬,一般情況下如果沒有發生特殊情況,是不允許故意拖延工期的。因此代建方在施工階段要做好相應的監督工作,經常開一些例會,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及時地反饋,討論相應的解決方案,及時處理。代建單位還需要做的工作,關于工程建設施工的錢款要按照合同上議定的方式及時發放,以保證工程施工的進度。因為拖欠款項一方面是違法行為。另一方面,建設方的資金不一定能夠周轉得過來,并且也沒有義務替業主預先支付相應的成本。對于工程變更、工期拖延的情況要做好相應的記錄,對于因為這兩方面原因造成的款項變動也要做好核算。總的說來,代建單位作為第三方,要協調好另外兩方的關系,并對兩方的利益負責。

作者:梁歡子 單位:廈門陸原建筑設計院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1]林敏.代建制項目管理方式在我國建設工程領域的推廣應用研究[D].成都:四川大學,2005.

[2]羅禮明,陳煌昌.代建制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應用[J].四川水泥,2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