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招投標不平衡報價對策

時間:2022-07-27 10: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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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招投標不平衡報價對策

摘要:文中分析了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招投標工作中的不平衡報價問題,并提出了相應對策

關鍵詞: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招投標;不平衡報價

不平衡報價與正常報價水平不一致,不平衡報價修正就是在保證總報價不變的前提下,對內部項目報價進行科學調整,讓工程量清單報價更合理,總投資更加可控。本文旨在發展的過程中防范一些不平衡的報價問題,從而實現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經濟理想化發展。

1工程招投標中不平衡報價問題

1.1招標人與投標人之間存在對立關系

當前,國內一些招投標中存在報價不平衡的問題。雖然國家沒有具體的法律法規規定何為不平衡報價,但根據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行業慣例,只有單項子目價格超過控制價±15%時,才能適當調整報價,并且是對增加或減少部分的價格進行調整。承包商經常會抓住這一點,進行不平衡報價,從中牟取利益。從實際情況來看,不平衡報價的原因主要歸結以下幾點:首先,在招標活動中,招投標雙方位置對立。對于招標人來說,需要將造價降到最低,將成本控制在一定范圍內;而對于投標人來說,更加看重企業能否獲取最大經濟利益。其次是低價中標。一般來說,在我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評標標準中,商務和技術拉不開差距,價格幾乎成為決定性因素,并且是低價優先。對于投標人來說,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要想中標勢必要壓低報價,甚至還會出現造價低于成本的情況[1]。因此,投標人在確保低價中標的基礎上,為了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能夠通過變更數量爭取獲得更大利益,勢必會采取不平衡報價方式,將增加數量的部分調高單價,在減少數量的部分調低單價。

1.2投標人會使用一些不平衡投標法

對于投標人來說,投標的過程中一般都會使用一些不平衡報價方法,比較常見的一種方法就是后輕前重法。顧名思義,就是在施工的過程中,將前期工程內容調高單價,以便在前期將大部分的資金收回,這能夠節省銀行的貸款及利息,促進資金流動,保證投標人在工程當中占據有利位置。還有明因量調價法,這種方法主要是投標人根據自身經驗,在投標報價時,將預估后期能通過變更增加數量的清單調高單價,減少數量的清單調低單價,達到獲取更大利益的目的。實際上,總工程量在合同執行的過程中會不斷地變化,而對于投標人和招標人來說,未來需要考慮到發展的實際情況,保證工程總投資的變化情況始終處于可控范圍之內[2]。

2不平衡報價問題的對策分析

2.1應用凈現值評價法辨別不合理報價

在實際招投標的過程中,投標人往往會使用多種報價技巧與報價方式,其目的就是通過不平衡報價方式來獲得更高的經濟效益。為能準確辨別此類問題,評標時,可聘請專業機構或專家來參與整個評標過程,尤其是需要關注工程量大、單價畸高畸低的子項報價是否準確。在評標時聘請分析經驗、能力、知識儲備等專業水平高的評標專家,認真仔細審查各投標人的投標報價組成,發現不平衡報價時,及時讓投標人進行澄清修正,并進行扣分處理,確保招標工作的公平、公正與合理。未來需要制定出規范化的合理評標方式,比如,根據各投標人報價組成,測算不同階段的費用支付,然后采用NPV法(即凈現值評價法),將投標報價折算成現值,再進行比較。報價越低,相應評分越高。這能夠更好地對投標人進行有效限制,降低不平衡投標概率。

2.2制定科學合理的綜合單價調整方法并積極使用電子評標系統

做好招標準備工作能夠更好地對不平衡報價問題進行防范與管理,比如,在編制工作量清單過程中,如果能夠做到細致與周全,保證不漏項目。對于可能發生較大變化的清單子目,可對其單價進行最高限價設置,這也能夠保證工程量誤差控制在要求的范圍之內。在招標前,做到勘察詳細、設計合理,同時盡量深化設計,完善招標圖紙,最大程度保證圖紙與工程建設的實際情況相符合。在招標后嚴格施工,控制設計質量,避免出現變更。在很多的情況下,工程量變更不可避免,而且這種變更也很難預測。針對這一情況,可以在簽訂合同之前,對工程量變化較大的情況進行控制,使用更加合理的綜合單價調整方法(如重新組價、類似價格對比等),使不平衡報價問題得到有效防范,盡可能減少工程費用的支出。未來需要注重電子評標系統的應用,使用簡單便捷的手段,實現對于一些數據的規劃與自動調整,可以預先通過信譽和資質審查,對不良記錄的企業或劣質投標文件進行排除。

2.3嚴格管理評標專家,杜絕人為操作

除此之外,還要對評標制度和評標質量進行相應的規范與管理。國家有關部門需要出臺制度來對評標人員的專業素質、業務能力、工作態度、職業道德等多方面進行測評,保證評標人員能夠在公開、公平、公正的情況下,對投標方案進行評價。一旦發現評標人員出現了不良行為,情節較輕予以除名,情節嚴重則要追究法律責任。除此之外,在評標過程中,參與評標的所有人員必須斷絕與外界的一切聯系,杜絕外圍及內幕操作[3]。

3結語

總而言之,針對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招投標過程中的不平衡報價問題,可以實施三種防范的手段:一是使用凈現值評價法辨別不合理的報價;二是制定出科學合理的綜合單價調整方法,并積極使用電子評標系統進行管理與控制;三是嚴格管理評標專家,杜絕人為操作。在未來的發展過程中,不平衡報價可能會出現全新的方法與手段,招標人想要避免企業資金流失,就需要重視這一問題,使用更加科學與合理的評價機制進行控制與管理。

參考文獻

[1]崔媛媛.軌道交通工程投標報價編制與策略芻議[J].現代城市軌道交通,2020,(5):102-104.

[2]白濤.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投標報價的合理確定與風險控制分析[J].住宅與房地產,2019,(34):28.

[3]王將軍.城軌項目土建施工標工程量清單編制及質量控制[J].招標與投標,2018,6(11):35-39.

作者:康曉麗 單位:福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