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在A建筑公司財務的影響
時間:2022-05-15 08: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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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對A建筑公司在“營改增”之后的財務狀況進行分析,總結出“營改增”對A建筑公司的財務影響,并在此基礎上對于該公司的今后發展提出應對措施。文章分析了“營改增”之后A公司在稅務管理、會計核算工作及企業收益能力上的變化,最后,根據工作經驗,結合該公司的經營情況,從優化公司稅務管理、會計核算工作和精細化管理模式三個方面提出應對措施,合理做好納稅籌劃工作,在“營改增”政策下保持穩健的盈利水平。
關鍵詞:建筑業; 營改增 ;財務影響
一、引言
2012年首次采用營業稅改增值稅的制度以來,“營改增”制度的影響范圍逐漸擴大。不僅涉及的行業種類越來越多,并且其試點范圍逐漸遍布各個行業。為了有效保證我國傳統建筑行業的發展,深化改革,我國稅制將由傳統的“營業稅”改為“增值稅”,這一改動對建筑行業產生了重大影響。對于建筑行業來說,施工的成本主要包括材料的采購、租賃相關的機械設備以及購買相關的機械設備。當企業購買這些相關的機械設備時,就需要繳納進項稅金額。可是建筑行業征收的是營業稅,這樣看企業就不存在相關的扣稅環節,也就造成了原來的進項稅金額沒有辦法進行及時的抵扣,導致了稅負的增加。A建筑公司于2000年成立,注冊資本為7500萬元,是一家集土建、裝飾裝修、鋼結構、防腐保溫和市政園林綠化為一體的綜合性建筑公司。該公司擁有巨大的市場和客戶群并始終堅持以客戶為中心的營銷理念。該公司的產品暢銷北京、天津和山西等大大小小的城市和省份被使用。企業下設“某建材有限公司”“某工程機械租賃公司”“某電廠勞務有限公司”等三個全資的子公司。其中建材有限公司以銷售各種建筑材料為主要業務;工程機械租賃公司以經營各種建筑工程機械的租賃為主要業務;電廠勞務有限公司主要以承接各種勞務工程為主要業務。A建筑公司在“營改增”政策實行初期,經驗不足,持觀望狀態,對政策了解得不夠深入具體,這就給公司的發展和公司的運營造成了嚴重的阻礙。本文從A建筑有限公司的稅務管理、會計核算管理以及經營方式等方面進行闡述,分析“營改增”政策對該公司財務帶來的影響,并根據這些影響提出相應的解決辦法,以A建筑有限公司在“營改增”政策下的實際運營情況為案例進行分析。希望能為傳統建筑企業的發展提供借鑒參考。
二、“營改增”對A建筑有限公司的財務影響
(一)對公司稅務管理的影響
A建筑有限公司的建筑項目通常遍布全國,并且材料采購區域的分布也比較分散,有的甚至在偏遠地區,在一定程度上會使工程成本核算的難度加大。稅改以后,為了方便增值稅進項額進行抵扣,企業就需要大量的增值稅發票,這對發票的收集、審核以及整理等工作都會帶來巨大的挑戰,這就會導致企業消耗大量的時間在發票管理上,導致不能及時地進行進項稅額的抵扣,無疑會增加企業的稅負。所以,現行稅收制度中規定的以180天為進項額認定的期限,顯然對于建筑企業是非常不利的限制。另外,如果實際發票正確,獲得的發票是特殊發票,并且已開具發票,則會出現實際的操作問題,例如實際稅款。由于上述問題,提高財務和行政人員的專業水平非常重要,需要提高工作效率,謹慎操作。
(二)對公司合同收入的影響
在增值稅改革之后,A建筑有限公司在收入確認標準中采用了百分比確認法,這導致了銷售額核算的差異。稅制改革后,A建筑有限公司的收入將由項目的增加值和免稅收入組成。以2020年為例,年末確認計量該年合同的費用和收入,并登記入賬,合同的完工進度=725/(725+1775)=0.29萬元;當年確認的合同收入=3000×0.29=870萬元;當年確認的合同毛利=(3000-2500)×0.29=145萬元;當年確認的合同費用=870-145=725萬元,稅改以前含稅的收入為870萬元,而稅改之后的收入應該去除870/1.11×0.11的銷項稅額,此時收入應該為783.78萬元。建筑公司必須使用百分比法檢查和衡量項目的付款、收入和發票,但因為三者在時間上有一定的差異,這就造成三者的金額也有所差異。通過以上的分析表明,稅改以后的企業確認金額扣除完銷項稅以后,會導致稅改前減少。當同時確認收入和成本時,很難確定凈收入和總收入變化的影響。
(三)對公司收益能力的影響
在總價款一樣的情況下,A建筑公司在“營改增”之前確認的主營業務收入是1000萬元,在“營改增”以后確認的收入為1000÷1.13=885萬元,比“營改增”之前減少了1000-885=115萬元。凈資產收益率=凈利潤÷平均凈資產,凈資產收益率也稱權益報酬率,用來描述企業內部資金的投資收益程度的高低。“營改增”政策對A建筑有限公司盈利能力的影響主要是企業的資產變動以及企業利潤的變動兩個方面。
三、A建筑有限公司“營改增”后的應對措施
(一)建立健全公司稅務管理體系
“營改增”實施前后,建筑企業的施工都會面臨著由營業稅稅收模式向增值稅稅收模式轉變,因為增值稅的征收制度管理更加嚴格,這就對企業的財務人員的工作能力提出了較高的要求,面對會計制度的轉變,A建筑有限公司需要做到以下幾點措施:第一,提高稅務人員的工作水平并且注重對財務管理人員的培訓。“營改增”政策前后,稅收模式的轉變對公司納稅管理工作的要求變得更加嚴格,公司必須盡快規范其運營,并且嚴格地對會計工作進行監督,以避免不當管理帶來的稅收負擔;第二,因為稅務部門對增值稅專用發票有更多的控制權,所以普通納稅人使用特殊發票的要求之一是增值稅防偽稅控管理系統,這個系統可以使對進項扣除的監控加強,這也會使得財務人員的工作能力相應提高。公司必須對財務人員進行教育,并提高其工作水平和技能,這樣就可以適應工作內容的多樣變化。因為經濟形勢的多樣化轉變,企業的管理者需要充分意識到財務工作的重要,應該培養或者引進高級財務人員,并且讓其在管理層的工作崗位進行工作。在工作的時候應該多聽取他們專業性的建議,以此加深對企業財務狀況的了解,做好經營決策。總之,企業在用人方面應該加強工作人員的整體綜合素質,因為高素質的人員更有利于企業的稅務籌劃工作;第三,應加強生產過程中的材料成本的管理,以保障財務的正確處理,企業必須依照稅法的規定對材料的成本進行抵扣,通常對于非正常損失的物料不能抵扣進項稅,必須使用進項稅處理。只有企業加強每個環節的管控工作,才可以避免材料成本的非正常損失。
(二)選擇合適的會計核算方式確定合同收入
在還沒有實行“營改增”之前,建筑行業的業務處理并沒有像現在一樣多的項目需要進行會計核算,但當建筑行業開始實行“營改增”以后,越來越多的項目需要進行會計核算,并且會計核算的過程變得越來越復雜。根據這種情況,為了能夠保障企業的納稅及會計相關工作的順利進行,就應該建立完善會計核算制度,互聯網技術已被積極地引入會計工作中,其可以加速公司信息的構建并改善公司財務管理。當企業在實行“營改增”政策以后,越來越多的納稅項目都有了具體的說明,就會使越來越多的內容涉及會計核算,所以如何更加靈活使用會計核算就越來越重要了。無論是采用哪種方式進行計算,都應該對相關的增值稅和進項稅進行單獨核算。假如沒有進行單獨核算,就會造成增值稅金額扣除受到影響。互聯網高速發展的時代,應該建立一些相關的積極政策,讓建筑行業的會計相關負責人進行有效的財務知識學習,了解企業實行“營改增”之后的相關條文規定,應著重掌握“營改增”政策的重點,這樣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以及工作質量,建筑公司必須對會計人員進行稅務培訓,這樣可以幫助會計核算人員提升對增值稅發票的鑒證能力,防止虛假發票帶來的經濟損失。隨著公司可用資金的增加,面臨的機會也會增加。在這種發展狀況下,企業為了提升自身的效率,應該對自身的生產方式以及生產技術進行調整與優化。由于A建筑有限公司對“營改增”政策沒能了解得比較全面,從而掌握不到位,并且相關會計人員的能力有限,這就造成了一些不好的影響,對此建筑企業需要完善相關的會計核算制度,提升會計核算工作人員的工作素質,從而徹底消除“營改增”政策下會計核算問題所導致的稅負增加。
(三)建立精細化管理模式提高盈利能力
對A建筑有限公司“營改增”前后的指標進行分析,可以看出“營改增”確實給企業帶來了一定的好處,但是數據顯示,如果企業不能夠體會到改革的重要性,不改變原先的經營模式,那么還會存在利潤減少、稅負加重等一系列問題。這對于原本微利的A建筑有限公司的生存是無法接受的。公司只有調整企業的經營模式,轉變企業的發展戰略,全面學習賬務稅改政策后的各種相關規定,根據企業的現狀進行分析,提出適合企業改革的措施,提升自己財務方面的能力,促進健全發展。為了降低稅負,提高可抵扣進項稅額,建筑行業可以選擇“甲供材料”的模式,自己單獨購買相關的材料,這樣就可以從中得到13%的進項稅金額,市場議價能力較強的公司采用這種方法,可以幫助公司有效地控制材料采購的成本。假如公司采用了“包工包料”的方式,就只能夠取得9%用于抵扣的進項稅額。但是“甲供材料”工程以及“營改增”前老項目的建筑企業往往更偏向選擇簡易計稅法,按3%的征收率進行簡易計稅。所以建筑企業要認真計算工程成本,確定建筑業服務成本與外購材料之間的比值,從而幫助企業合理地選擇出包方式。除此之外,企業應該了解成本項目的抵扣細則,在可以達成類似目的的費用中盡量選擇高抵扣稅率的項目。比如A建筑有限公司經常將公司元旦慶祝,公司酒會、年會等專門安排在當地的慶典公司舉行。“營改增”后,A建筑有限公司可以自己租賃場地,員工自行舉辦,從對方企業獲得一張不動產租賃的發票,而不動產租賃發票進項稅抵扣為10%,就可以提高抵扣稅率,從而降低成本。根據公司經營業務,公司員工出差非常頻繁,出差費是費用支出的重頭。其中住宿費用、通行費用、油費、停車費等都可以抵扣,但必須讓出差員工索要增值稅發票。嚴格控制業務招待產生的餐飲費用,因為這部分費用稅法明確規定抵扣的比例,所以公司應當出具業務招待制度,針對不同重要程度的商務宴會制定不同的標準,對招待人數、招待地點以及招待費用進行劃分。
四、結論
首先,通過本文研究分析可以得出“營改增”的實行必然會對建筑行業的財務產生較大的影響。實行“營改增”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行業減稅。但是不同的納稅實體、不同行業的稅負變化仍然會有所不同,主要還是由營業收入的增值率高低決定的。企業營業稅及附加金額的減少造成了企業利潤的增加。“營改增”制度的實行對企業的財務管理帶來了較大的挑戰,這就要求企業加強對財務人員的培訓。其次,本文針對“營改增”相關的一系列問題進行分析研究,但仍然會存在不足。比如關于建筑行業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的區分還比較模糊。因為建筑行業承包的項目種類非常多,其中包括城市道路照明、房屋建筑、水利水電等,不同的地理位置及規模大小都會對企業的稅負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對于如何進行分類研究仍然需要進一步研究。最后,實行“營改增”政策對于建筑行業既是新的開始,同時也是新的機遇。與建筑行業聯系比較密切的相關行業也需要及時改變自己固有的交易模式,通力合作,保證能夠在各自的行業中成為佼佼者,獲得更多的利益。這樣既有利于企業的長久發展,同時也響應了國家對于減稅降費的號召,建立合法合規的建筑行業的經營環境,并優化自身的財務結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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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閆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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