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高校財務論文

時間:2022-08-19 03: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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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高校財務論文

一、我國高校財務管理的現狀

目前我國高校的核算體系中,將教育事業費和教育基建投資分離,高校的財務風險就無法顯現。另一方面,高校會計制度使用的是“收付實現制”,賒購的資產與勞務這些事實負債都不作為費用支出在總賬中體現,而且“應收及暫付款”中的暫付款實際已經形成支出,表列數據并不能真實反映出實際資產含量。這些都產生了極大的隱性財務風險。另外,很多高校的財務預算體制也并不完善,學校不考慮自身的承受范圍,盲目追求擴張發展,資金的調度、運用合理性缺乏,不能做到財務收支平衡,增加了財務管理的難度。目前營業稅和增值稅兩稅并存,增加了高校的稅務負擔,制約著其改革發展?!盃I改增”實質上就是國家通過調整稅收項目,減輕納稅人稅負的一種財政援助形式。借助“營改增”的推行,高校可以避免重復納稅,及時調整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弊病,從而緩解自身的財務壓力。

二、“營改增”政策實施對高校財務核算的影響

(一)原營業稅優惠政策可以繼續享受

“營改增”之前,高校享有的稅收優惠(財稅字〔1999〕273號)有: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可以免征營業稅。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上述應稅服務仍然免征增值稅。對財務管理與核算來說只是發票開具、稅收申報、稅務減免登記的部門發生了變化,高校并沒有產生新的稅負。

(二)稅率變化帶來的總體稅負減少

目前大部分高校屬于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省屬國家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增值稅征收率為3%,不能抵扣進項稅額。少部分高校認定為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營改增”試點范圍內的應稅服務稅率為6%,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增值稅附加的征收率因地區而異。從“營改增”工作的階段性效果來看,總體上高校的綜合稅率比之前的營業稅綜合稅率有所下降,稅負降低較為明顯。

(三)抵扣鏈條擴大有助于完善產業結構

“營改增”之后,一般納稅人不僅可以抵扣原材料及設備的進項稅,“營改增”相應的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也可以抵扣。即使是小規模納稅人在稅務局代開的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接收方也可以進行抵扣進項稅。這種影響不僅降低了試點地區行業企業的稅負,更進一步完善了產業經濟結構??傻挚坻湕l的延長使得重復征稅得以避免,接受服務的企業降低了成本,為企業更新改造提供了動力,對整個產業升級有重要作用。同時校企合作對高??蒲幸幠5臄U大也能有力推動。

(四)稅制改革減輕了財務人員納稅申報繳納的工作負擔

稅制改革之前,由于營業稅與增值稅兩稅并行,存在混合銷售行為的一般納稅人在納稅申報時需要區分增值稅應稅項目與非應稅項目。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一律征收增值稅,如無特殊情況,所有增值稅專用發票都可以抵扣。小規模納稅人申報時用總開票金額減除減免稅開票金額即可。大大簡化了財務人員的納稅申報工作,減輕了工作負擔。

(五)發票的使用和管理更加嚴格

“營改增”后,高校主要使用增值稅普通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兩種發票。與營業稅地稅普通發票不同,增值稅稅控系統十分完善和嚴格,稅務部門對發票各個環節的管理和稽查也更加嚴肅。尤其是在免稅發票的使用上,提供免稅應稅服務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納稅人用于免征增值稅項目的購進貨物和應稅勞務(服務),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我國《刑法》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虛開、偽造和非法出售、違規使用等行為的處罰措施都有專門的規定。高校在增值稅發票的管理使用上都應對其行政及刑事風險引起警覺。

(六)會計制度采用權責發生制,財務核算更加科學準確

高校由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后,會計制度也由收付實現制變為權責發生制,即以實質取得收到現金的權利或支付現金的責任權責的發生為標志來確認本期收入和費用及債權和債務。這樣一來,財務數據能夠以經濟業務的實質為基礎,較為真實地反映出實際財務狀況,使財務核算更具參考價值,能夠有效規避收付實現制本身潛在的財務風險。

三、高校應對“營改增”措施

(一)按照規定建立健全賬簿賬目,規范會計核算

由于“營改增”后很多會計核算科目都發生了變化,財務會計制度也要做出相應的調整。高校財務部門應加強與稅務部門的溝通,做好內部財務人員關于稅制改革的宣傳、培訓工作。建立起規范的增值稅明細賬,對各項收入、支出費用等經濟活動進行全過程記錄,防范因賬務核算不清造成的財務風險。

(二)嚴格規范發票的使用與開具,加強合同管理

增值稅發票是反映納稅人經濟活動的重要會計憑證,是記錄銷貨方納稅義務與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尤其是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要比營業稅發票嚴格很多。高校必須按規定對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管理。在發票的開具上,科研部門對科研合同嚴格把關,保證合同的內容規范、詳實、準確,符合法律規定,財務人員依照合同內容,準確開具發票,不得虛開。在發票的日常管理中,高校應當設置保險柜等設施,對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專人、專柜管理,防止發票被盜、丟失或者損毀。

(三)研究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增加項目經濟效益。

與高校相關的“營改增”稅收優惠政策有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咨詢等。增值稅免稅項目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開具免稅發票。申請免征增值稅時,前期需要納稅人攜帶規定的書面合同到相關的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認定,然后報主管國稅機關備查。由于《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購進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稅項目及非正常損失的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進項稅不得從銷項稅中抵扣。因此課題組人員應區分出應稅項目與免稅項目,防止將免稅項目的進項稅誤抵扣。若放棄免稅資格,則36個月內不得再申請免稅,高校應充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提高本校科研項目能帶來的經濟效益,對促進科研人員的工作熱情和創造性也有積極作用。

四、結束語

目前我國的“營改增”工作才處于起步階段,還有許多問題需要解決。比如由于試點范圍有限,部分企業不能從非試點地區企業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再加上自身行業原因,進項稅額本來就較少,因此出現了稅負不減反增的現象。很多高校同樣也遇到很多此類問題。但隨著稅制改革的不斷深入,試點范圍逐年擴大,改革將越來越成熟。高校也要在這個過程中不斷探索,逐步適應稅收新政策,來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進步。

作者:嚴狄單位:浙江農林大學計劃財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