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居民消費保障管理論文
時間:2022-06-14 04: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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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市場的形成,標志著我國以短缺經濟和數量擴張為基本特征的國民經濟發展階段已經基本結束,開始進入以結構優化和整體素質提高為特征的新的發展階段。制約我國經濟增長的主要因素已由原來的資源約束和供給約束轉變為需求約束和結構升級的障礙。國民經濟運行態勢的這種轉變,意味著投資驅動經濟增長的空間已經變得相對狹窄,并迫切要求對有支付能力的最終消費需求進行引導。特別是在當前有效需求不足,價格持續低位運行和亞洲金融危機對我國國內市場的影響逐步顯現的情況下,為確保實現國民經濟的增長,必須拓寬居民消費領域,啟動居民潛在需求,提高居民消費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并通過居民消費引導社會投資。這已成為國民經濟發展新階段宏觀經濟政策的必然選擇。制約居民消費增長的因素很多,其中的一個重要因素則是社會保障。
社會保障對居民消費的影響居民消費不僅取決于居民前期和當期的收入,也受對未來收入和支出預期的影響。
社會保障的一般屬性是國民收入社會化消費的一種再分配形式。它通過立法,以強制手段對國民收入進行再分配,以保證社會成員在特殊情況下的基本生活需要。社會保障通過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和給付兩個方面對居民消費產生影響。
通過籌集社會保障基金對居民消費產生的影響,具體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延期消費。它是指將目前取得的消費基金推遲到一定時期以后再使用;二是均衡消費。它有兩層含義。其一是指勞動者在一段時間內獲得的收入在更長的時間內平均使用。社會保障作為一種社會調劑,使收入與消費在時間上銜接起來,使每個勞動者都有一個終生比較穩定的收入。其二是均衡不同收入水平的勞動者的貧富差別,使低收入者獲得基本的生活消費。總之,通過籌集社會保障基金,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即期消費,但它卻營造了一個讓勞動者消除后顧之憂的社會消費環境,減少了對未來不確定因素的預期,不用擔心年老、生病、失業等問題,可以在現有的可支配的貨幣收入基礎上放心地去消費。
通過社會保障基金的給付對居民消費的影響則更為直接。由于社會保障基金給付具有選擇性,主要獲得者是老年人、失業者、傷病者、低收入者和其他救濟、優撫對象。它會立即用于消費,使老有所養、病有所醫、殘有所扶、災有所救、貧有所幫,從而得到基本生活保障。
但是,由于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還不夠完善,尚在改革探索之中,致使社會保障在促進消費方面的積極作用受到限制。
1、由于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滯后,加大了人們對未來不確定因素的預期。最近一些社會調查機構對居民儲蓄動機的調查表明,在過去勞動積累如何補償未明和未來收入不確定的情況下,預期的醫療、養老等項支出大增。為此不得不進行防范性儲蓄。這種儲蓄動機在一些地區已經超過“住”、“行”而成為居民儲蓄的頭號動機,阻礙了居民消費結構的順暢升級。
2、社會保險覆蓋面窄,特別是三資、私企和個體參保人數少,這又加大了前述對居民消費的影響。
3、在企業改制中,出現了社會保障管理空白。由于改制的形式不同,下崗分流的措施各異,一些地區對勞動者在不同所有制單位之間流動時社會保障如何銜接的問題還沒有相應的對策,還有的把問題推給了新改制的非國有企業。致使部分勞動者陷入退休無養老金、治病無法報銷的困難境地。
4、失業保險作用小,失業保險基金籌集面窄、來源單一;失業救濟金直接發放到失業者手中的比例雖逐年有所增加,但比例仍偏小。
5、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相對滯后。這里需要強調的是,離退休人員更需要醫療保障。當前,因病致貧或因貧致病已嚴重威脅一部分離退休人員的生活。
6、社會救濟尚不能盡如人意。據國家統計局提供的數據,1997年全國城鎮貧困人口1160萬,構成了各級政府實行社會救濟的基本對象。到1998年4月,全國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城市達400個,占全國城市總數的60%;有225萬城鎮貧困人口得到最低生活保障,約占全國城鎮貧困人口的20%。這里,一方面社會救濟的面還不大,另一方面一些城市雖落實了幫困資金,但困難職工卻未能領到基本生活費。
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促進居民消費增長
一、盡量營造一個讓勞動者沒有后顧之憂的社會消費環境。
要減少人們對未來不確定因素的預期,首先要擴大社會保障的覆蓋面。加快構建適應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需要的社會保障體系,把不同所有制的企業職工和城鎮個體勞動者都納入這個“安全網”中。只有這樣,人們才能把手中的錢拿出來,根據自己的需要進行正常、合理的消費,而不必因對未來的種種擔心和憂慮而被迫進行儲蓄,減少即期消費。
要妥善解決國有企業改制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國有企業改革走到哪里,社會保障就跟到哪里,解除職工轉制或下崗后的后顧之憂。社會保障部門要參與企業改制的全過程,以利于維護職工的社會保障權益,切實保證他們應享受的社會保障待遇。
二、重點解決社會保障基金不足問題。
一要在擴大覆蓋面的同時,加大征繳力度和提高統籌層次,加快立法進程,強化征繳手段。二要確保社會保障基金的良性循環。解決對中老年職工養老金負債的補償問題,是建立新制度、實現社會保障基金良性循環的基礎。應盡快從國家財政收入、變現部分國有資產存量、發行特種國債等渠道來解決這一問題。同時,國家還應通過強化個人所得稅征繳力度,開征遺產稅、贈予稅、特種消費稅等形式,擴大資金來源,以充實社會保障基金。三要加強對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和監督。要將基金收繳、存儲、撥付、管理、監督這一基金動態過程作為一條紐帶,使各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共同管理,相互監督。四要加快社會保障立法進程。立法滯后使社會保障處于無法可依的被動局面。因此,應盡快出臺《社會保障法》、《社會保險法》、《社會救濟法》,并制定相應的專項法律法規和實施細則,以規范國家、單位和個人的社會保障行為。
三、充分發揮社會保障基金促進消費增長的作用。
一要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今后不僅要做到不發生新的拖欠,還要盡快補發以往拖欠的養老金。同時,基金收支方式要改差額繳撥為全額繳撥,以堵塞企業把養老金挪作他用的漏洞。
二要充分發揮失業保險金的作用,全面實施再就業工程。要做到職工隨下崗隨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隨能保證基金生活費的發放。
三要做好國有企業困難職工的解困工作。要建立和完善相關制度,確定合理的標準,以切實保障困難職工的基本生活需要。應根據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加上職工個人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需要,作為解困標準。
四要切實保障職工的基本醫療需求。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一個重要原則是,堅持“低水平、廣覆蓋”。建立起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使之與養老、失業等保險制度一起,形成比較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就能使職工的基本生活需要得到較好的保障。
五要完善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盡快在全國660多個城市和1000多個縣級政府所在鎮全部建立起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全體城鎮貧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同時,通過強化再分配的調節功能,縮小社會不同群體之間的收入差距,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需要,提高居民收入的總體消費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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