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企業核心競爭力研究論文
時間:2022-10-11 03: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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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保險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主要包括其界定、來源、作用、評價、培育與提升。本文在一般企業核心競爭力研究的基礎上,回顧了有關保險企業競爭力的研究文獻,發現目前對保險企業核心競爭力的研究還不夠完善和系統,如文獻數量不多,且研究重點比較分散,缺乏系統性;針對性不強;對其評價過多地依賴于財務指標;研究方法有待完善等。未來我國保險企業核心競爭力的研究方向,需要建立一個符合保險行業特征的核心競爭力研究框架,并以國際視野評價我國保險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關鍵詞]保險業;核心競爭力;競爭優勢
1990年,Hamel和Prahalad發表在《哈佛商業評論》上的一篇論文首次正式論述了企業的核心競爭力,隨后兩人于1994年發表的合著則被認為是核心競爭力理論替代MichaelPorter基于產業結構分析范式的競爭理論的里程碑。此后,一些學者嘗試著把核心競爭力理論應用到國家、地區及行業的層面,并產生了一些積極的研究成果。
一、保險企業核心競爭力的界定
核心競爭力理論回答的是決定企業生存和發展最根本要素的問題,即企業的競爭優勢的源泉是什么的問題。從整個企業資源的角度,可以將核心競爭力定義為“經由集體學習而積累起來的,有助于幫助企業為客戶帶來價值的能力和技術的總和”(Hamel和Prahalad,1990,1994)。核心競爭力是屬于組織共有的學識,而不屬于個人或業務單元專有的;核心競爭力是技術、技能協調和整合的結果,這種整合即需要管理的介入,通過有計劃的市場調研、技術研發、生產過程的控制、有效營銷體系和方法,確保向市場提供有競爭力的產品;突出了核心競爭力構成要素的技術性。
保險企業有著與一般企業不同的特征。由于保險商品無法申請專利,同時監管機關要求保險產品的相關信息要公開和透明,因此,競爭對手的模仿非常便利,從而,在保險業以新產品為手段構建核心競爭力是不可靠的。因此,保險產品與服務的競爭更多地體現為“品牌”的競爭。具體而言,保險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應表現在以下五個方面:強大的晶牌塑造能力;適應市場細分的、定價定位合適的產品開發能力;完備的市場拓展體系與能力;靈活的市場反映和風險防范、控制、處理能力;強大的資金運用和增值能力。保險公司的核心競爭力是指保險公司具有明顯競爭優勢、擴展應用潛力和競爭對手難以模仿的整合各種資源的能力。
也有一些文獻對保險業內某些部門的核心競爭力進行界定和描述,例如,把人壽保險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定義為“壽險公司長期形成的,建立在先進的經營要素基礎上的相互融通、相互依存、相互促進、整體運作的能力”;把非壽險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分為創新能力、承保能力和償付能力;把保險經紀公司的核心競爭力界定為“適應市場細分的戰略定位、強大的技術運作能力、完備的市場拓展體系、內部機制的適應能力、特色的客戶服務體系和資金運用增值能力”。
二、保險企業核心競爭力的來源
認識企業核心競爭力的來源,對于幫助企業培養和增強自身的核心競爭力無疑有著巨大的價值。西方學者的研究認為,就一般企業而言,企業核心競爭力主要來源于:(1)學習能力與戰略的靈活性;(2)技術管理能力;(3)人力資源管理能力。
學習型企業能夠快速地獲取、創造和轉移知識,并能針對新形勢和新知識迅速調整自己的行為和戰略。學習型企業不是一夜之間就創造出來的,它需要在企業內形成鼓勵學習的環境,并消除一切影響思想交流的障礙。從長遠來看,學習能力與戰略靈活性作為企業的核心競爭能力,最終體現為企業能比競爭對手更快地學習、更迅速地通過學習調整自己。
技術是關乎企業增長和獲取業績的一個重要變量,如果一個企業能夠獲取到可以用更低的成本、以更高的效率完成企業活動的技術,企業就擁有了競爭優勢。成功的技術管理需要特殊的技能、知識和經驗的積累,更需要能整合企業的技術資源、使其發揮最大效用的企業內部管理體系。
人力資源是企業最核心的資源。作為企業核心競爭力來源的人力資源管理,更強調把個人動機與企業目標有效結合的管理能力、建立一個善于學習的員工團隊的能力、維持一個能有效應變的管理團隊的能力(Wisher,1994)。
具體到保險企業,保險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來源分為外部來源與內部來源。外部來源包括市場結構、產業競爭程度、產業政策和保險需求;內部來源則包括制度、人力資本、非人力資本、管理、技術、企業文化、信息化和保險產品等。由于外部來源具有不確定性,因此保險企業應主要從內部來源考慮增強自身競爭力。
三、保險企業核心競爭力的作用
核心競爭力是企業獨有的、不易被模仿的持續競爭優勢,也是企業綜合實力的反映。從經濟學角度看,核心競爭力的終極目標是創造更多的消費者剩余,為股東帶來更多的收益,實現企業價值的最大化。從核心競爭力的角度來看,企業實現這一最終目標的主要路徑反映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核心競爭力使得企業更關注自身的根本優勢,因為只有不易被他人模仿和學習的核心競爭力才能給企業帶來持續的競爭優勢;二是核心競爭力對企業的擴張起著戰略指導作用,企業選擇專業化還是多元化的發展戰略,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企業核心競爭力的結構與大??;三是核心競爭力對企業學習能力和創新能力有著較高的要求,要使企業核心競爭力始終保持動態成長就必須建立起相應的富有活力的學習機制和創新機制(薛可,2001)。
對保險業來說,隨著保險業人世保護期的全面結束,我國保險業將面臨全面開放的新形勢,核心競爭力對保險企業也將具備更為重要的功能。首先,隨著中國保險市場對外開放進程的加快,市場主體不斷增加,從市場分工的角度來看,分工將不斷細化,最終將迫使保險企業修理“枝蔓”,強化“主干”,以主干的競爭力優勢即核心競爭力強化或鞏固自身的市場地位;第二,保險企業為了保持和鞏固自身的市場定位,必須集中全力,調動所有的資本資源、社會資源和人力資源來強化自身最具優勢的特色——核心競爭力;第三,核心競爭力將引導新的經營理念,即企業最重要的不是過分關注市場份額,而是關注市場價值,不再強調垂直一體化,而是強調產品研發與保險服務提供的內部化、銷售的外部化。因此,總體來看,后WTO時代,保險企業之間的競爭將主要呈現為核心競爭力的競爭。
四、保險企業核心競爭力的評價
對企業核心競爭力的評價方法包括因素分析法、對比差距法、內涵解析法、模糊分析法、綜合指數評價法等多種方法,其中使用最頻繁的是綜合指數評價法。綜合指數評價法的基本思路,就是根據對企業核心競爭力來源的分析,首先選取若干一級指標并賦予各指標一定的權重,然后在每個一級指標下進一步選取若干二級指標并賦予一定的權重,最后根據各指標的取值及權重計算所有指標的加權平均數即為企業的競爭力總指標。
世界經濟論壇(WEF)和洛桑國際管理與發展學院(IMD)自1990年起,使用300多項指標對24個經合組織成員國和10個新興市場國家(地區)進行國際競爭力評價與排名,并合作出版年度《國際競爭力研究報告》,他們的研究在各國政府、企業界和學術界均引起了很大的反響。
在我國,焦謹璞(2002)以WEF和IMD的評價體系為基礎,構建了中國銀行業的競爭力評價指標,并對四家國有商業銀行的競爭力評價進行了實證研究。中國人民銀行(2004)主要以財務指標為基礎,對2003年北京市的中外資商業銀行競爭力進行了評價,并得出了外資銀行競爭力強于內資銀行、股份制銀行競爭力強于國有銀行的結論。
也有一些學者對保險企業的核心競爭力評價進行了研究。姚壬元(2004)從保險公司的資源要素、能力要素和環境要素三個大類中選取了9個基本指標及40個具體指標,構建了一個保險公司競爭力評價指標體系。徐愛榮(2004)則以財務指標為主要基礎,從保險公司的產品創新及資本管理兩個方面選取了15個具體指標對保險公司的競爭力進行評價。景麗英(2006)則從保險公司的創新能力、償付能力和承保能力三個方面,通過分別建立指標體系進行評價的方法,對我國非壽險保險公司的核心競爭力進行評價。
五、保險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培育與提升
核心競爭力的培育與提升應是企業戰略的重心,培育與提升保險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是一個系統工程,也需要一個過程,需要從多方面著手。
國內學者對保險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培育與提升從不同角度進行了很多論述與研究,總體來看,研究的視角包括企業內部微觀視角與外部宏觀視角,其中以企業內部視角的文獻居多。
從企業內部來看,對保險企業而言,加強創新能力建設是培育和提升其核心競爭力的最重要舉措,保險企業的創新能力包括理念創新、產品創新、服務創新、資金運用創新、銷售渠道創新等方面。此外,保險企業的公司治理結構、企業文化對培育和提升核心競爭力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從外部環境來看,完善市場環境、加強監管體系建設也有助于保險企業構建和加強自身的核心競爭力。政府應從保險市場的進出制度、保險業稅收政策、保險投資政策以及保險服務貿易政策四方面調整保險產業政策,為中資保險公司提高核心競爭力創造條件(王文祥和魏華林,2002);就保險中介市場發展與保險企業核心競爭力之間的關系而言,發達的保險中介市場對保險公司核心競爭力的培育與提升具有重要作用,因而監管機構應從發展中介市場體系的角度出發,完善中介市場監管制度(姚慶海,2005)。
六、總結、評論及進一步研究的方向
總體來看,當前國內對保險企業核心競爭力的研究還存在以下問題:
(一)專門研究保險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文獻數量不多,且研究重點比較分散,缺乏系統性。目前,從一般企業管理層面介紹、引進和研究國外關于核心競爭力理論的研究文獻較多,但對于具體的企業來說,對其核心競爭力的研究需要把一般理論與行業特征相結合才能深入進行。許多學者在銀行業的核心競爭力方面進行了研究,但到目前為止,專門研究保險企業核心競爭力的界定、來源、作用、識別與評價、培育與提升的文獻并不多,系統性研究的文獻更是少見。
(二)在已有的文獻中,較為多見的是把一般企業核心競爭力理論簡單地應用到保險企業,而在保險企業的行業特征基礎上研究其核心競爭力的文獻較少。保險企業作為專業經營風險的企業,其產品形態主要表現為無形的產品,其與客戶之間的保險合同關系可能長達數十年之久,其產品銷售主要依靠中介機構與人進行,其利潤來源包括承保業務和投資業務兩個方面,其穩健經營有賴于充足的償付能力,作為中國的保險企業,還面臨市場規模迅速發展、市場主體不斷增加、市場競爭并不充分<中國人壽和中國人保分別占據了壽險和非壽險一半左右的市場份額)、市場體系有待完善等外部環境。上述保險業務的特性、保險企業經營的特征及保險市場的結構特征都會對我國保險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產生深遠的影響,從目前的研究現狀來看,如何把這些特征與一般理論進行良好的結合,構建適合中國保險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理論體系與分析框架,仍是一個需要解決與完善的問題。
(三)對保險企業競爭力的評價過多地依賴于財務指標。保險企業核心競爭力的作用最終會體現到其財務指標中,具有較強核心競爭力的保險企業,其財務指標會表現出較強的盈利能力、較好的流動性保持能力和充足的償付能力。然而,財務指標更多的只是反映了過去或當前保險企業的經營業績,它是過去保險企業核心競爭力的表現和反映,但保險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并不能完全通過財務指標得到評價。例如,公司治理結構的改善、學習型企業的建設、企業文化的完善、公司創新體系的建設都屬于保險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內容,但其成果在短期內未必會反映到財務報表中;另一方面,在中國保險市場規模迅速增加、未開發市場空間較大的情況下,從增長趨勢來看,部分保險企業的銷售規模、利潤率等財務指標看上去可能比國際保險業巨頭還要高,但實際這些數字并不能反映保險企業的真實競爭力水平。特別是在評價和比較來自不同國家的保險企業的競爭力時,過多地依賴財務指標,有時可能會得到不真實的結論。
(四)研究方法有待完善。總體來看,目前已有的研究尚缺乏一套科學的方法體系,這一問題導致的結果之一,表現為不同的文獻對相同保險企業核心競爭力的評價結果呈現出較大的不同,對培育和提升其核心競爭力的著力點也往往得出各不相同的結論。
上述問題的存在實際也提示了未來我國保險企業核心競爭力的研究方向。在此,作者主要強調以下兩個方面:
首先,一個符合保險行業特征和中國保險業市場特征的保險企業核心競爭力研究框架需要得以建立和完善,中國保險企業核心競爭力的界定、識別、評價以及提升,都需要與中國保險企業及保險行業的實際緊密相連。為此,需要根據企業核心競爭力的研究需要,從理論上深入研究保險企業與其他企業的不同,并分析這些特征對保險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影響。
其次,在保險企業核心競爭力的評價方面,除了對國內保險企業的核心競爭力進行評價和比較之外,更為重要的是要以國際視野評價中國保險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以國際視野進行評價,就需要使用特定的數據處理方法,剔除當前中國保險市場發展空間較大這一因素對核心競爭力評價帶來的影響,只有這樣做,評價的結果才更客觀,其提示的實踐意義以及根據評價結果提出的改進建議才能夠在全面開放的中國保險市場中經得起實踐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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