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發展內涵分析論文

時間:2022-02-10 0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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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發展內涵分析論文

一、提升保險市場主體素質

保險市場主體包括保險人、中介人、投保人。保險市場是典型的信息不對稱市場,道德風險、逆選擇等機會主義行為阻礙了保險交易的實現。促成保險交易需要疏導信息渠道,保險人和中介人的實力、信譽、品牌等素質是信息釋放的有效手段,投保人對保險的認知能力是決定保險需求的重要因素。從此意義上看,市場主體素質是決定保險交易的根本前提之一。

(一)保險人的素質提升。評價保險公司的價值是衡量保險人素質的主要核心指標。內含價值(EmbeddedValue)是評估保險公司價值的有效指標,它指在充分考慮總體風險的前提下,適用業務對應的資產未來產生的收益中可以分配給股東的利益的現值,等于自由盈余、要求資本與有效保單未來產生的股東現金流現值(現有業務價值)之和,減去持有要求資本的成本。內含價值更為準確地評估了保險公司的價值,被英、美等保險市場發達國家廣泛使用。表1是根據我國兩家已上市的壽險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報反映的公司內含價值。

從表1可看出,內含價值包含了調整凈資產的價值和有效業務價值,涵蓋面更廣,對公司價值的衡量也更加全面。同時,保險人素質還包括償付能力、創新能力、可持續發展能力、公司治理結構、內控管理水平、品牌價值等多方面因素。從一段時期來看,這些因素最終會通過公司的經營業績反映在內含價值的變化上。因此,我國保險業應該依據內含價值評估來制定經營戰略,優化業務結構。對一些內含價值相對較低的業務,如目前我國壽險市場上的銀行保險業務、產險市場上的車險業務進行革新。這類業務雖然內含價值不高,甚至時有虧損,但往往是經營費用的主要來源,維系了公司經營的固定成本支出,內含價值不高的原因主要來自于市場過度的費率競爭。對此類業務不應該采取簡單的限制措施,而是應該通過進一步細分市場,深入挖掘客戶資源,提升增值服務水平,樹立品牌影響,變單純的費率競爭為多樣化的產品、服務和品牌競爭,在此基礎上逐步提升此類業務的內含價值。對于內含價值較高的業務,如期繳個險、企財險等,一方面應當通過加大對此類業務的資源傾斜力度,不斷拓展和深化其覆蓋面。另一方面要意識到此類業務之所以內含價值高,原因可能是費率定價不合理、競爭程度小等因素。因此,保險人還須積極提升管理和服務水平,給予客戶實際的優惠,鞏固有效的客戶資源;預先制定應對競爭的策略,包括產品儲備、渠道維護等等。

(二)中介人的素質提升。保險中介人主要包括保險人(含保險營銷員、專業公司和兼業機構)、保險經紀公司和保險公估公司。保險中介人素質主要指:資本實力、專業技術能力、公司治理和內控管理水平、營銷能力等等。衡量保險中介人素質可以綜合看中介業務占保費總收入的比率,投訴和違規經營頻率等指標。我國保險營銷員從業隊伍龐大、素質良莠不齊,誤導、欺詐現象時有發生。專業中介機構普遍存在專業經驗和技能不足、違規經營頻繁的現象。保險中介總業務占保費收入的70%左右,但2006年專業中介業務僅占保費收入的7.3%。因此,加強保險營銷員的管理,促進專業機構的實力、技能和管理水平提升,是目前提升我國保險中介入素質的關鍵。

(三)投保人的素質提升。投保人的素質主要指保險意識、對保險法律及條款的認識與理解水平等。投保人的素質在很多情況下被忽視,但它是決定保險需求的重要因素。消費者對保險業的經營特點缺乏了解,一些國家普遍遵循的管理方法在中國被看作是“霸王條款”和不公平的歧視,使得一些本來有購買欲望和能力的消費者因此放棄了購買。同時,又有一些消費者由于缺乏對保險產品的認識,而忽視投連、分紅或萬能險中投資賬戶的風險,從而做出不合理的購買決策。可通過公眾媒體講解保險消費典型案例、積極開展投保人教育、向廣大居民普及保險知識等方式,提升投保人素質。

此外,保險市場參與者還包括為保險機構和中介機構服務的獨立會計師、審計師和精算師等,保險市場主體素質的提高也包含了這個群體專業技能和職業操守的提升。對此,相關監管機構也應該制定相應的資質審核和準入標準。

二、增進保險市場效率

效率是西方經濟學核心概念之一。根據經濟學經典著述,“效率是社會從現有資源中取得最大消費者滿足的過程。更確切的說,配置效率(allocativeefficiency)——有時稱帕累托效率(Paretoefficiency)出現的條件是:社會無法進一步組織生產或消費,以增進某人的滿足程度,而同時卻不會減少其他人的福利。”限制市場效率的因素主要有兩個:市場失靈(marketfailures)和不能被接受的收入分配。保險市場失靈,主要包括不完全競爭、外部效應和不完全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保險交易的實現,是保險業發展需要克服的限制因素。

(一)不完全競爭。根據西方經濟學原理,不完全競爭損害效率、均衡交易量低于自由競爭時的水平,導致消費者剩余受損,影響社會福利的實現。目前,我國保險市場結構中存在寡頭壟斷現象,產壽險市場前三家保險公司分別占據了70%左右的市場份額,2000年和2006年產險市場前三家公司市場份額總計分別為97.8%、67.32%,壽險市場前三家公司市場份額總計分別為96.3%、71.57%。

但是,相對于西方經濟學原理中的寡頭壟斷的市場結構而言,我國保險市場結構具有特殊性。根據西方經濟學原理,寡頭壟斷市場指少數幾家廠商控制整個市場的產品的生產和銷售的市場組織。在寡頭壟斷市場中,廠商的長期邊際成本LMC(相當于產品的邊際社會成本)低于商品的市場價格P(相當于商品的邊際社會價值),廠商能夠長期獲得超額的經濟利潤Q)。而我國保險業處于市場份額前列的公司長期處于低盈利水平,尤其以財產保險公司為甚。某產險公司2002年—2005年凈資產利潤率見表2。

我國保險市場的寡頭壟斷主要體現于銷售渠道對客戶資源的壟斷。中介渠道控制了近70%的市場資源,處于市場份額前列的保險公司所具備的優勢是銷售渠道的優勢,而不是客戶忠誠度或管理技術等方面的優勢。因此,盡管保險公司本身取得較大的市場份額,但維持銷售渠道所支付的費用也高,沖銷了保險公司的營利,導致了高成本率。我國產險的綜合成本率從2005年的97.5%上升到2006年的102.7%;壽險公司營業費用從2005年的270億元增加到2006年的340億元,增幅高于壽險公司保費收入增速14.7個百分點。同時,這種模式使得公司市場份額具有相當大的易變性。比如財產保險市場中,新興保險公司往往通過高手續費就可以從中介人手中迅速獲取業務,獲得靠前的市場份額。

優化我國保險市場結構首先要變革保險營銷模式,改善過度依賴營銷渠道獲得市場份額的現象。1.探索建立保險產品、服務創新保護期制度,保護保險公司在一定時期內獨享創新帶來的市場份額,逐步改變保險產品過度同質化的現象,鼓勵通過創新來實現市場份額拓展。2.推進保險機構在資本合作基礎上,與銀行、郵政儲蓄等系統性兼業機構開展更深層次的業務合作,改變目前保險機構在交易談判中的劣勢地位。3.進一步強化保險中介市場監管,特別是要通過治理中介市場商業賄賂行為,逐步改善中間環節壟斷客戶資源的現象。4.加快保險公司業務創新,利用電話、網絡等方式,開拓直銷業務的新模式。

(二)外部效應。投保人在消費一些保險產品時具有正的外部效應,如責任保險、農業保險,它們的社會收益大于投保人的個人收益。這類業務存在一定程度投保不足的現象,不能滿足大數法則的經營原則,導致此類業務長期虧損,又進一步加劇了業務規模的萎縮。

近年來,我國保險市場上除了機動車三責險、承運人責任保險等少數責任保險由于法律或行政強制,覆蓋面得到較大幅度提高外,火災公眾責任保險、高風險行業雇主責任保險等具有正外部性的責任保險覆蓋面仍然不高。農業保險覆蓋率則一直處于較低水平。2006年,我國農業保險保費收入8.5億元,同比增長16.2%,占財產險總保費收入的0.56%;責任保險保費收入56.3億元,同比增長24.3%,占財產險總保費收入的3.73%。針對上述情況,政府應進一步加大對具有正外部性的部分保險產品的扶持,采取法律強制、財政補貼、稅費減免等多種手段,克服外部效應帶來的保險市場效率減損。

(三)信息不完全。保險人、中介人和投保人構成了兩對信息不對稱關系:在保險產品方面,此三方信息優勢依次遞減;在被保險人信息方面,此三方信息優勢依次遞增。同時,信息不完全還包括保險業作為費用支付的第三方,與醫療機構等相關主體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信息不對稱影響了保險交易的實現,阻礙了保險市場規模的擴張,導致交易各方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

我國保險市場存在典型的信息不完全鏈:一方面,保險條款、費率對于普通消費者而言晦澀難懂,且還存在一定的保險人或中介人隱瞞、誤導現象;另一方面,少數知悉保險業運作的投保人又利用漏洞欺詐騙賠,有的醫療機構也存在協助被保險人故意擴大保險賠付的現象。保險監管機構應針對以上現象,組織和協調保險業、醫療等行業,采取多種手段疏導信息渠道。一是推進保險條款的通俗化,加強投保人教育,推進保險產品信息的傳遞。二是組織行業建立共享信息平臺,積累損失數據,聯合經濟偵察等部門打擊騙保騙賠等犯罪行為。三是與醫療管理部門溝通,建立通行的診療和理賠標準,實現診療信息的共享,并組織保險行業對醫療機構的理賠情況進行評估。四是探索建立有效的保險公司信息披露機制,強化保險機構的市場約束。

三、提高保險交易質量

經濟發展理論十分強調產品質量的提升。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產品質量提升的過程實際上也是消費者剩余增加的過程。保險交易質量的提高,即在一定的費率水平下,保險產品、服務的質量與水平的提升;或在現有的保險產品與服務條件下,保險費率降低。如果僅僅維持當前的保險產品與服務水平,即使保險業的規模在一定時期內不斷擴大,保險業發展的可持續性也值得質疑。

消費者剩余可以從消費者支出角度衡量保險交易的質量。保險交易中的消費者剩余是保險消費者愿意為購買保險產品而支付的價格與其實際支付價格的差額部分,差額越大,相應的保險消費者剩余也越大,消費者從保險交易中獲得的總福利也越大,意味著保險交易的質量相應較高。總體來說,我國部分保險費率高于國外同類產品費率水平,這也是地下保單現象屢禁不止的原因之一。特別是監管機構規定了壽險產品預定利率上限為2.5%。在目前市場利率和其他金融產品收益率走高的背景下,壽險產品費率水平相對較高,與貨幣市場基金、部分銀行理財產品相比,實際收益率低,風險相當且流動性不足。對壽險產品預定利率的管制影響了消費者剩余的實現。

同時,保險產品與服務存在諸多不足:1.居民健康、養老、財產等保險需求與現實的保險產品之間存在很大差距,往往是居民有保險需要,而現有保險的保障程度不能夠滿足。2.保險費率制定過程中,缺乏公允的純費率標準,部分返還型(分紅、萬能和投連)險種,在風險保障程度較低的前提下,實際收益率相當或低于銀行利率,且流動性差,費率有失公平。3.保險產品同質性強,不同公司保險產品之間主要的區別在于品牌,居民多樣化的保險需求難以得到充分滿足。4.保險理賠環節缺少統一標準,一些公司動輒以內部規定來拒絕賠付,甚至為實現年度賬面利潤而拖延賠付。5.在保險營銷過程中,誠信缺失現象突出,誤導和欺詐行為時有發生而難以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取證和懲戒。這些都是保險產品與服務質量方面的不足與缺陷,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保險交易的質量,影響了保險業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保險產品與服務質量需要保險公司資產負債管理技術、定價技術、內控管理水平、營銷模式等多方面的綜合素質的支撐。為提升我國保險交易的質量,一方面,保險監管機構應逐步改革費率監管體制,賦予保險人在定價等方面更多的自主權,在自由競爭的條件下,通過管理等手段,適當降低保險費率,增加消費者剩余。另一方面,保險公司應加強管理與創新,建立有效的內控管理制度,為消費者提供更多樣化、更優惠的產品與服務。

四、提升保險監管效率

監管的公眾利益理論認為,政府監管主要是修正由于市場失靈導致的資源錯誤配置,進而對社會福利進行再分配的一種機制或方法。保險監管的動因和目的在于克服保險市場失靈,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實現經濟效率和社會福利的最大化。保險監管效率體現在一定成本和資源(主要是財政預算和機構人員編制)約束條件下,應實現以下五個方面的增進與優化:

(一)克服保險市場失靈。1.限制壟斷,通過市場準入、資本擴張等方式配置新的市場主體,促進市場充分競爭。2.疏導信息渠道,實現保險信息的傳遞與共享,并且通過適當而公允的信息披露手段加強對行業的監管與約束。3.治理外部效應,通過適當的政策扶持和補貼,支持具有正外部效應的保險業務擴大覆蓋范圍,以增進市場效率。

(二)保護消費者利益。在條款設計、費率厘定,乃至理賠環節,保險人具有相對的信息、法律和精算優勢,在交易時處于優勢地位,因此需要有外在的權威力量介入,以維護交易的公平。在保護消費者利益方面,保險監管機構應組織設計行業通用的保險條款,對基本險種的保險責任范圍、除外責任等進行界定;建立集中的保險損失數據庫,在公允的純損失率基礎上審批各保險公司費率;建立通行的理賠標準,為被保險人提供標準而公開的理賠服務。

(三)防范保險業系統性風險,維護金融市場穩定。保險業屬于金融行業的組成部分,在金融市場融合的背景下,保險業與其他金融同業之間具有風險轉移和擴散效應。我國保險監管機構應當通過深化償付能力監管制度,建立風險資本管理體系,加強對保險資金運用的動態監控等手段,建立有效的保險風險預警、防范和處理機制,保障保險業和金融業的安全。

(四)適應經濟金融系統的創新變革。保險監管機構要在管制與鼓勵創新之間實現平衡。特別是當今國際經濟一體化、金融混業經營的背景下,金融創新層出不窮;假借或利用金融創新,尋找金融體制變革過程中的漏洞以實現不當利益的行為也層出不窮,保險監管機構要進行審慎的判斷和甄別,在有效防范風險的同時鼓勵提高市場效率的創新行為。

(五)克服自身的政府失靈現象。“監管俘虜”理論(Capturetheoryofregulation)認為,組織嚴密、資金充足的特殊利益集團,如保險人、再保險人、保險中介入等,可以影響立法和監管為他們的利益服務:1.排斥外來競爭者和新的市場進入者,保護市場優勢。2.獲得政府的補貼。我國保險監管機構應當始終保持公允、中立的地位,在草擬法案、出臺規章、行政審批與處罰等工作中,把保護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利益作為自身的首要職責,避免受保險行業特殊利益集團左右。

[參考文獻]

[1]薩繆爾森,諾德豪斯.微觀經濟學[M].華夏出版社,1999.

[2]張培剛.發展經濟學教程[M].經濟科學出版社,2001.

[3]孫祁祥.辯證看待和解決保險業發展中的矛盾與沖突[N].中國保險報,2006—11—22.

[4]余輝.加強我國保險費率調控的思考[J].保險研究,2006,(9).

[摘要]保險業發展既有量的內涵,也有質的內涵。片面地把保費收入增長等同于發展,是保險業粗放型經營的表現。從西方微觀經濟學和福利經濟學的角度看,保險業發展涵蓋市場主體素質提升、市場效率增進、交易質量提高和監管效率提升等四個方面質的內涵。伴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新時期的到來,保險業應摒棄以增長替展的觀念,采取有效的轉型策略,提升四個方面的內涵,逐步實現集約化、內涵型發展。

[關鍵詞]發展內涵;主體素質;市場效率;交易質量;監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