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基金管理研究論文

時間:2022-06-12 07:35:00

導語:保險基金管理研究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保險基金管理研究論文

加拿大通過50多年的建設,逐步形成了法規完善、種類繁多、覆蓋面廣、保障水平高、管理現代化的養老保障體系。綜合評價加拿大養老保障體系和基金管理情況,應該是利弊并存。依據我國的基本國情,結合我國養老保障體制的建立,加拿大的養老保障體系對于我們來說,既有可以吸取之處,也有警示我們的方面。

一、保障待遇水平應與國情相適應

加拿大的養老保障系統中,屬于政府部門管理的老年保障津貼和退休金計劃的待遇分別占退休前平均工資的25%,即兩項計劃替代率之和為50%.這個保障水平,加拿大聯邦政府已經面臨巨大的保障壓力,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已警告加拿大政府不能再依靠外債來維持這樣的現狀。對此,聯邦政府設法調整(降低)養老保障的待遇水平,但受到了公眾的強烈反對,聯邦議會也難以通過,政府預算又沒有能力增加支出。在這種情況下,迫使加拿大政府不得不采取措施,對養老保障制度進行改革,提高退休金計劃的繳費比例,將1995年雇主和雇員各2.8%,調整到1999年的各3.5%,計劃到2006年調整到各5%,通過這樣的調整,基本上可以滿足支付。

我國經濟基礎比較薄弱,生產力發展水平還比較低,目前,城鎮職工包括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障主要由政府和企業負擔,而且目前的待遇水平超過了國家和企業的承受能力,支付壓力更大,如近些年來,每逢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調整,都要增加離退休經費,這種掛鉤的辦法導致水漲船高,使離退休人員待遇占在職人員工資收入的90%左右。由于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待遇的不斷調整,也不得不增加企業離退休人員的待遇,導致目前企業離退休人員待遇占企業職工工資的80%左右。而且,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待遇水平比企業離退休人員待遇水平高出十個百分點。如此下去,必然會帶來諸多問題和弊端,一是待遇水平過高,國家和企業難以承受;二是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沒有進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并建立個人賬戶,現行的養老保險政策只在企業中實施。在這種情況下,機關、事業、企業之間人員流動時,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也很難操作;三是目前機關、事業、企業之間,離退休人員待遇差別較大,必然會帶來相互攀比的問題。因此,這些問題應該盡快研究,逐步加以解決。當前,在完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同時,應盡快進行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實行個人繳費并建立個人賬戶,縮小機關、事業、企業退休人員之間待遇水平的差距,避免相互攀比的矛盾,這樣也可以順利實現機關、事業、企業之間人員流動時個人賬戶的轉移,促進人才市場的健康發展。

二、保障基金來源渠道應拓寬

加拿大養老保障體系雖然很完善,總體保障水平比較高,但保障是多層次的,基金來源也是多元化的。老年保障津貼全部來源于聯邦政府預算,退休金計劃主要來源于雇主和雇員的繳費。這種政府保障與社會保障相結合的養老保障體系,普遍受到加拿大公眾的贊同,并且實施比較順利。

多年來,我國城鎮職工的養老保障主要靠政府和企業負擔,籌資完全實行現收現付的模式,沒有應付未來和支付風險的積累,而且目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空賬運轉,這些問題應盡快研究解決。

2001年起在個別省和少數地區就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方案進行的試點,養老保險的主要問題在于做實個人賬戶。在試點和實際操作中,應本著既積極又穩妥的方式進行,避免帶來新的問題和矛盾。目前全國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統籌的職工約9000萬人,個人繳費平均比例為5.3%,全年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收人為315億元,這部分基金基本用于當年養老金的發放。根據新的試點方案,8%的個人繳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并作為積累,這就意味著國家或企業每年必須增加養老金支出315億元,才能在原來的基礎上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新的試點方案規定,將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由空變實,必然加大社會保障基金的支付壓力,而且“兩個確保”又是剛性支出。對此必須有充分的基金準備或實施措施,拓寬基金的來源渠道。一是加大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的力度,增加養老保障投入。二是適當提高企業繳費比例。三是有關部門應盡快研究發行社會保障彩票,按規定程序和方法組織實施并加強管理,所得收益全部用于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補充。由于養老保障是一項關系到城鎮職工生活的社會公益事業,拓寬社會保障基金來源渠道,發行社會保障彩票,一定會得到社會各界的積極支持與擁護。

三、基金管理應加強

加拿大聯邦政府管理的養老保障基金,建立了一整套管理規定。人力資源部編制的養老保障基金收支預算,經財政部審核報聯邦議會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所屬的人力資源中心執行。年度預算執行過程中和年度終了,必須接受審計,向政府和議會報告預算執行情況,確保養老保障基金的專項用途,維護廣大公眾的利益。

目前我國養老保障基金來源的主渠道有兩部分,一部分是企業和個人繳費;另一部分是財政預算安排的支出。但養老保障基金管理體制不盡科學,很難反映出一個完整、準確的基金收支情況,基金被擠占、挪用等問題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此,建議就養老保障基金管理體制進行研究,按照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決定,編制獨立的社會保障預算。這樣,既符合預算制度改革、編制部門預算的要求,又有利于體現各級政府在養老保障方面的投入,也有利于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另外,保障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關系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在發揮專業部門管理監督作用的同時,應逐步加強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的公開性和透明度,以防止基金管理使用中違法違紀現象的發生。

四、補充保險應得到規范

在加拿大,各種行會和工會組織根據自身的經濟效益情況,待遇或高或低但基本都建立了補充養老保險,稱為“公司養老金計劃”,保險金由組織自行委托專業投資機構進行運營,國家在稅收等方面給予優惠政策加以鼓勵,退休待遇可按月支付,也可以一次性領取。這一計劃使得員工退休后的生活得到進一步保障,增強行業組織的凝聚力。

我國在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各地不同程度地進行了補充養老保險的試點,但國家至今沒有規范的補充養老保險辦法,無法可依,自行其是,分配不公,管理混亂,投資渠道狹窄,便其發展受到制約。隨著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特別是企業職工工資集體協商等分配制度的改革,企業面臨如何增強員工凝聚力,如何吸引優秀人才,提高企業競爭力的挑戰,很多企業在參加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同時,有為員工建立補充養老保險的積極性,國家有必要在資金來源、稅收政策、投資運營等方面作出統一規定,使其健康發展。

五、加快管理信息系統建設

我國應盡快研究制定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實施方案,并盡快組織實施。在制定實施方案的過程中,應本著總體設計、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原則,一要充分考慮它的全國性和統一性,二要充分考慮它的先進性和科學性,三要考慮它的規范性和適用性。范圍只包括政府管理的基本社會保障項目,不包括商業行為的保險。這樣,以中央財政為主,地方財政為輔,投入這筆資金,建設統一的、現代化的社會保障管理信息系統,對于規范社會保障管理,提供及時、準確的社會保障信息,促進社會保障事業健康發展都具有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