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技能培訓范文10篇

時間:2024-04-17 11:5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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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技能培訓

職業技能培訓精準扶貧研究

一 職業技能培訓存在的主要問題

1.培訓對象的資格和需求難以確定,培訓市場運行不規范。2010年《國務院關于加強職業培訓促進就業的意見》提出:“要面向城鄉各類有就業要求和培訓愿望的勞動者開展多種形式就業技能培訓。”在明確就業技能培訓條件(一是有就業要求,二是有培訓愿望)的同時,使培訓政策的幫扶范圍不斷擴大,培訓對象除了下崗職工(失業人員)外,還包括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初高中應屆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幾乎涵蓋所有未就業人員。隨著培訓對象范圍的擴大,培訓對象的資格審核難度也隨之增加。在實際培訓工作中,很難解決培訓需求的真實性等問題。目前,許多地方采取培訓項目管理辦法,由通過招投標確定的定點培訓機構,先行組織實施免費培訓,然后通過審核將培訓補貼撥付培訓機構。通過職業技能培訓,提高技能素質,解決就業問題是國家培訓補貼政策的初衷。而當前的職業培訓機構大多數是民辦性質,他們辦學的主要目的是追求經濟利益,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其提供的培訓條件常常受成本收益的約束。由于培訓市場沒有合適的監督和評價機構對培訓機構進行引導和監督,有些培訓機構為了獲得更多的培訓補貼,千方百計擴大生源,甚至組織一些沒有培訓需求的人員參加培訓。比如農村轉移就業培訓,一般情況下,春節過后外出務工人員都出去務工,在家的人數很少,培訓機構把農村的老、弱、病等留守人員召集起來進行培訓,以賺取培訓補貼。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培訓補貼資金的浪費,沒有真正發揮就業培訓資金應有的作用。同時,受培訓機構條件及專業的限制,培訓后是否能實現就業也難以保證。2.培訓內容缺乏與市場需求對接,培訓監管的精準度不夠,短期培訓嚴重影響技能人才的培養。大多數民辦培訓機構為了追求更大的經濟利益,在開設培訓項目時缺乏市場需求調研,選易避難,只注重培訓項目數量的增加,不注重培訓質量的保證,導致職業培訓技術含量不高。培訓機構受經費投入、辦學實體實力等因素制約,辦學資源不足,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會影響培訓質量。近年來,國家就業扶持政策進一步放寬,勞動預備制培訓期限由原來的2~3年縮減為半年到1年,鼓勵各類培訓機構開展短期技能培訓,大量就業資金用于補貼短期培訓。再加上大部分民辦培訓機構為了降低運行成本,有意簡化培訓內容,縮短培訓時間,致使培訓對象受訓時間縮短,有的培訓時間只有幾十課時。有的培訓機構為了吸引擴大生源,宣傳時說培訓人員可以“隨到隨學”,但在教師不充足的情況下,這種滾動式“隨到隨學”的形式不可能使學員得到高質量的培訓。這樣就會導致培訓質量無法保證,培訓后受訓對象的技能水平依然低下,適應不了現代產業發展需要。同時,初高中畢業生經過短期培訓就走上就業崗位,造成高等職業教育失去生源,中等以上技術人員嚴重短缺。而沒有一流的技術人員,就沒有一流的產品,造成我國的產品質量在國際上處于落后地位。近年來,全國各地因技能培訓補貼引發的就業資金違規違紀使用事件時有發生。究其根源,除相關人員的主觀因素外,更重要的是培訓政策的落實缺乏有效監督,培訓過程沒有統一的、切實可行的監管辦法。培訓監管的精準度不夠,主要在于培訓補貼政策與現實需要脫節,市場是調節勞動力的主導因素,勞動力的市場化勢必要求勞動者的技能需求通過市場調節來實現,而目前技能培訓的主導權掌握在政府手中。因此,要做到培訓補貼政策與勞動力市場化要求相適應,國家就必須對培訓補貼政策進行調整和完善。

二 高職院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的精準扶貧的優勢

1.高職院校的公辦地位保證了培訓對象與項目選擇的精準對接。我國的高等職業技術院校基本是各級政府所屬的公辦學校,肩負著培養應用型技能人才的重任,在教學設施、專業設置、師資隊伍、實訓基地等方面具有明顯的優勢。高職院校在當地政府的監管下,辦學方向與國家及當地的經濟發展和人才需求相適應,實現了專業設置與市場需求的對接。培訓對象既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和社會需求,也可以接受培訓教師的指導,為其量身選擇培訓項目,享受“專業選擇—培訓—就業”一體化服務。由于不以賺取培訓補貼資金為目的,因此對培訓對象的選擇審查能夠嚴格準確,保證了培訓對象的身份符合國家的政策要求,使真正的未就業人員尤其是貧困人員得到精準的職業技能培訓。2.高職院校的師資力量保證了培訓對象能得到高水平的精準培訓。1996年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明確了高職教育在我國教育體系中的地位。隨著高職教育的發展,高職院校形成了一支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專職與兼職相結合的高水平師資隊伍,為職業技能培訓提供了良好的師資條件。高職院校擁有大批的“雙師型”教師。在職業技能培訓中,他們既能為培訓對象講解理論知識,又能為培訓對象進行技能操作示范,更能將自身的企業工作實際經驗融于其中,使培訓對象獲得高質量的多重收獲。3.高職院校的實訓設施條件保證了培訓對象動手操作能力的精準提高。高職院校有政府的大力支持,辦學硬件設施較為完善。高職院校在申報開設各個專業時,要經過上級部門及專家組的評審。只有師資力量、硬件設施、實訓條件均達到要求,才能保證招來的學生得到良好的理論學習及技能訓練,才可以獲得專業的開設和培訓資質。因此,培訓對象尤其是貧困人員在高職院校接受技能培訓,能保證每個人都能獲得使用設備及工具操作練習的機會,從而使培訓對象的動手能力得到質的提高,為其以后的就業和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

三 政府推動高職院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的精準扶貧的策略

1.加大政府財政投入,調整補貼政策,促使貧困家庭學生接受高職教育。短期培訓補貼曾經對于解決下崗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對于中長期的技能人才培養已不適用。隨著產業升級,高技能人才的培養將成為職業教育的重點。政府應及時調整培訓補貼政策,逐步取消對短期培訓的補貼,將扶持的重點放在職業教育上。從高職院校辦學能力建設入手,加大投入,提高技能人才的培養層次、能力和水平。對于高職院校學生,除實行學費全免和發放助學金的政策外,實行獎學金制度,增強高職院校的吸引力。鼓勵初高中生完成學習技能的培訓,走上技能成才的道路。鼓勵家庭困難的初高中學生到高職院校進行3~5年的學習,這樣既避免了短期培訓補貼的資金浪費,又為長遠的產業發展培養大批的高技能人才。2.強化技能就業政策導向,調動高職院校開展精準扶貧性質的技能培訓。勞動力的市場化必然要求職業技能培訓走市場化的道路。國家就業培訓補貼政策實施的受益者應該是培訓對象,尤其是貧困人口中的培訓對象。但目前實際的主要受益者成了培訓機構,因為培訓機構只要開展了符合要求的培訓就可以享受培訓補貼,而培訓對象或培訓內容卻不一定符合勞動力市場的需求,培訓后未必能解決就業問題。因此,國家補貼政策的調整應該重點放在通過扶持就業達到精準扶貧上。比如鼓勵企業聯合或委托職業院校進行就業人員的上崗、轉崗和技能提升培訓。通過補貼高職院校培訓經費、代繳受培訓人員社會保險費等其他補貼辦法,調動職業院校擴大技能培訓的積極性,調動家庭貧困人員參加技能培訓的積極性。對于通過就業創業培訓實現自謀職業、自我創業的人員,重點進行培訓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使他們沒有后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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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技能培訓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中職學校:

為充分發揮全省高等院校、中職學校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促進就業再就業方面的重要作用,我廳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高等院校、中職學校面向社會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通知》(教秘〔20*〕705號),要求各地各校上報面向社會開設的職業技能培訓項目。經學校申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初審和省教育廳審核,現已將培訓項目向社會公布(見附件1)。為切實做好培訓項目落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對培訓工作的領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學校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強化責任意識,建立健全培訓工作領導體制。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人、各培訓項目學校校長要親自過問培訓工作,把這項工作作為服務大局、服務社會、服務人民、構建學習型社會和終身教育體系的重要內容來抓。要加強與農委、勞動、扶貧等部門的聯系,主動承擔相關部門的政策性培訓任務。同時積極拓展培訓市場,大力開展各類培訓。

二、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合理調配教育教學資源,要排好教師、設備和培訓內容,使培訓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吸引力。

三、大力開展培訓宣傳。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學校要采取多種措施宣傳培訓工作。要認真研究相關群體的特點,創新宣傳手段,通過報紙、電視、宣傳單等多種媒介深入鄉鎮、社區,開展針對性宣傳活動,力爭使更多需要培訓的群眾獲取培訓信息。

四、務必保證培訓質量。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學校要加強對培訓項目的指導監督,有效地實施培訓教學,確保培訓質量,要緊緊圍繞學員的學習需要,加強學員實踐技能的培養,確保參訓學員真正掌握操作技能,提高實踐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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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技能培訓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市職業技能培訓管理,整合培訓資源和資金,提高職業技能培訓財政補助資金的使用效率,使職業技能培訓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發揮最大的效益,結合*市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試行)。

第二條為更好地組織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成立*市職業技能培訓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

第三條職業技能培訓是指由*市直勞動、教育、農牧、婦聯、團委、殘聯、扶貧辦等部門組織的培訓時間在1個月(或培訓時間在140學時)以上的,以促進勞動者掌握專業操作技能為目的的就業能力培訓或創業培訓。

第四條職業技能培訓財政補助資金用于對接受職業技能培訓人員的學費、職業技能鑒定費補助,或對培訓機構因降低職業技能培訓收費標準而給予的補助。

第五條職業技能培訓財政補助資金來源包括中央、自治區專項支付資金、市本級財政性資金及通過失業保險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列支的培訓費、社會捐助等各種渠道籌集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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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職業技能培訓招生簡章通知

各區勞動(人力資源管理)局、光明新區經濟發展辦,各民辦技工學校及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市民辦教育管理若干規定》,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民辦技工學校和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招生宣傳管理,規范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的手續,遏制虛假廣告,保障舉辦者、辦學機構和廣大接受技工教育和技能培訓人員的合法權益,引導民辦技工學校和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依法辦學、規范辦學和誠信辦學,現就加強我市民辦技工學校和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民辦技工學校和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招生簡章和廣告的備案范圍

凡經批準設立的民辦技工學校和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通過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刊登、播放,或者民辦技工學校和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自行張貼、散發的招生簡章和廣告,均應報審批機關備案。

二、民辦技工學校和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招生簡章和廣告的內容

民辦技工學校和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招生簡章和廣告,應包含以下內容:辦學機構的名稱(全稱)、簡要情況(含學校的性質);審批機關;辦學地址;辦學許可證號;辦學層次、辦學條件、招生對象;招生專業及招生數量;學習內容、學習形式、學習期限;收費項目、收費標準;頒發何種證書;報名辦法等。簡章和廣告內容必須真實,不得有虛假內容,不得誤導受教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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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究教師職業技能培訓

本科小學教育專業是我國高等教育體系中的一個新興的專業,它既有高等教育各專業的一般特征,又具有自己獨特的個性。保證辦學的高等教育水準,堅持并發展小學教育專業的辦學特色,應是小學教育專業建設的基本出發點。同時,應按照教師專業化發展以及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要求,探索本科小學教育專業建設的一系列問題,形成在高等教育體系中培養本科層次小學教師的途徑和方法。其中,反思傳統的對學生的“基本功”的訓練,以新的教育理念為指導,系統設計并實施符合本科小學教育專業學生培養要求的教師職業技能培訓方案,是本專業人才培養過程中值得我們深思和探索的課題。

一、小學教育專業學生的教師職業技能培訓的必要性

重視教師職業技能培訓是師范教育辦學特色的重要體現。原國家教委師范司1994年頒布的么高等師范學校學生的教師職業技能訓練大綱(試行)》中明確提出:“高等師范學校學生的教師職業技能是高等師范學校各專業的學生都應具備的,是學生必修的內容。對高等師范學校在校學生有目的、有計劃地進行系統的教師職業技能訓練,目的是引導學生將專業知識和教育學、心理學的理論與方法轉化為具體從師任教的職業行為方式,并使之趨于規范化,對于形成學生教育和教學能力,對于學生畢業后勝任教師工作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培養專業化的小學教師的需要

我國小學教師專業化意味著在高等院校中設置本科小學教育專業,通過系統的專業訓練,使學習者具有完善的學科專業知識和教育理論知識,具有成熟的教育專業技能,形成良好的專業精神和專業道德。提升小學教師學歷層次的核心在于提升其教育專業素養。教師職業技能是教師從事教育教學必備的素養,它決定了教師的專業素質的優劣。因此,加強小學教育專業學生的教師職業技能的培訓,提高學生的專業化技術水平是培養專業化的小學教師的當務之急。

(二)小學教育工作的特殊性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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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職業技能培訓補助方案

為貫徹落實《市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涉農居民集中居住區就業工作制度的通知》(府發〔〕55號)精神,切實做好企業吸納本區城鄉勞動者就業培訓補助工作,進一步推動農民集中居住區充分就業,現結合本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一條補貼對象及條件

凡對當年新招用且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需勞動保障部門鑒證)的持《再就業優惠證》、《失業證》、《殘疾人證》或《區農村勞動力就業優惠證》的本區戶籍城鄉勞動者進行崗位技能培訓,并符合下列條件的本區行政區內企業,可以申報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一)培訓的專業原則上既是本企業崗位所需,又是國家勞動部門列為就業準入的職業;

(二)具備開展相關職業技能培訓所必須的師資、教學實習場地和設施設備,且對應專業的師資必須具有中級以上職業資格等級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三)培訓的規章制度健全、內部管理規范、教學大綱達標,培訓合格率達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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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職業技能培訓自查報告

根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職業培訓自查檢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庚即抽派專人,對我縣2020年職業技能培訓工作開展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培訓完成情況

2020年我縣圍繞“中式烹調+鄉村旅游”、返鄉創業培訓、駕駛培訓、挖掘機培訓、SYB創業培訓等專業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共開展16期培訓,培訓789人(其中:貧困勞動力75人)。

二、培訓對象

我縣的職業技能培訓工作認真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在培訓對象的資格審核上嚴格把關,通過下發培訓意愿摸底調查表和走村入戶初步掌握我縣勞動力培訓需求,并結合當年下達的目標任務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經查,我縣職業技能培訓對象為有培訓需求的農村勞動力、貧困家庭子女、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等五類人員。

三、培訓項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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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技能培訓開學典禮講話

同志們:

經過認真的籌備,春節長假后我縣第一期失業返鄉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班今天正式開班,這標志著我縣惠及返鄉農民工免費職業技能培訓的喜事、好事全面啟動。在此,我代表縣委、縣政府對培訓班的開班表示熱烈的祝賀!向各位學員表示誠摯的歡迎!

開展失業返鄉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是提高失業返鄉農民整體素質,培養造就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迫切需要;是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建設現代農業,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任務。

當前,受國際金融危機蔓延的影響,我縣陸續出現失業農民工返鄉,截至目前,全縣失業返鄉農民工返鄉(含季節性返鄉)已達4.032萬人,占全縣農村勞動力轉移輸出總數的8.5%,其中,因金融危機直接影響而失業返鄉的農民工已達到2.99萬人,占失業農民工返鄉總數的74%。失業返鄉農民工就業再就業已成為我縣當前就業工作一個新的課題。

就業是民生之本,和諧之基,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縣勞動就業部門舉辦本期失業返鄉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班,是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農民工穩定就業切實解決失業返鄉農民工有關問題的通知》及市、縣再就業工作會議精神,在對各鄉鎮失業返鄉農民工就業再就業愿望的調查基礎上,結合失業返鄉農民工的就業狀況和實際需要,舉辦本期培訓班,其目的是為了更好的促進失業返鄉農民工就業再就業,是黨和政府為廣大失業返鄉農民工辦的一件大好事、大實事,是堅持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縣委、縣政府“八大民生工程”的具體行動。

“外出務工把錢賺,不在家里當窮漢”,已成為同志們的共識。但我縣農民工普遍缺乏職業技能,沒啥手藝,出苦大力的多,真正干技工掙俏錢的少。因此,參加職業技能培訓,使勞動者掌握一技之長已經成為當務之急。一是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是穩定就業的實際需要。從目前的就業形勢看,全國現在不缺大學生,而是缺有技術特長的工人。現在外出務工,不是用工單位難找,而是技術工人難找。只要經過職業技能培訓,掌握一門實用技術,到哪都能找到穩定工作。二是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是促進勞動力高薪就業的必然選擇。要想掙錢多,必須得有一技之長,這已經被實踐所證明。三是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是實現勞動力由“體力型”就業向“技能型”就業轉變的唯一途徑。勞動者要提高素質,必須走培訓這條路。勞動者只有通過職業技能培訓,掌握一技之長,才能真正就業、就好業,農民工也才能真正轉變身份,離開土地創業致富,變成產業工人。四是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是落實國家先培訓、后上崗的就業培訓制度,特別是對技術工種從業人員實行就業準入制度,持證上崗的實際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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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委職業技能培訓指導方案

為進一步提高我縣勞動者技能水平和就業能力,促進我縣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有序轉移,推進城鄉經濟社會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勞動力市場需求為導向,以提高城鄉勞動者職業技能為重點,以擴大就業、提高收入為目標,堅持“政府推動、學校主辦、部門監管、協調配合”的原則,采取渠道不亂、用途不變、培訓轉移與就地轉移并重的方式,多渠道、多層次地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充分發揮職業培訓對促進全方位就業和經濟社會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展的重要基礎作用。

(二)基本原則

1.政府推動,齊抓共管。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要立足自身職責,發揮各自優勢,積極引導和扶持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共同做好指導、服務、檢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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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職業技能培訓政策演變與啟示

摘要:印度職業技能培訓的發展離不開政策的支持與保障,印度職業培訓技能政策演變可以分為萌芽期、形成期、快速發展期和逐漸完善4個時期。每個時期政策的變化都與其所處的社會環境密切相關,通過分析印度職業技能政策的演變,得出若干啟示,以期對我國職業技能培訓提供經驗借鑒。

關鍵詞:印度;職業技能培訓;政策演變;啟示

印度早在1936年就出臺了針對職業技能培訓的政策——《伍德報告》。回首印度職業技能政策發展歷程,可分為印度獨立以前的職業技能培訓政策的萌芽期、1947—1960年的形成期,1960—2000年的發展期,2000—2020年的逐漸完善4個時期,每個時期都有其特點與規律。

1印度職業技能培訓政策的萌芽時期(1947年以前)

印度在被殖民統治早期,技能培訓還未正式出現,民間技能傳承還多以父子相傳、師徒授受的方式進行[1]。隨著印度工業化的發展和戰爭需要,傳統的學校教育無法滿足社會對技能人才的需求,《伍德報告》(1936年)在這一背景下應運而生,該報告中對職業教育的具體方案做了明確要求,提出印度各轄區,可根據行業對技能人才需求開班對口職業培訓,建立了負責行業與教育主管部門的職業教育咨詢委員會。因此,《伍德報告》可被認為是印度關于職業技能培訓的最早期政策文件,在此推動下,印度開始開辦職業教育。后來,又有1941年的“戰爭技術人員”培訓計劃;1944年的“薩金報告”等非正式文件。總體來看,印度職業技能培訓在該時期發展較緩慢,尚無較完善的針對職業技能培訓的政策文件頒布。

2印度職業技能培訓政策的初步形成時期(1947—196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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