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制范文10篇
時間:2024-04-13 10: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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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責任制》關鍵在落實
一、提高認識,強化落實
五年來,市委農工委每年下發的老干部工作要點,把落實《責任制》作為一項重要任務,要求各級領導提高認識,從自身做起,履行職責,促使農口各單位結合實際,把落實老干部工作《責任制》同建立實行有效的制度相結合,使《責任制》的落實不斷得到加強。一是新老干部聯系制度。各區、縣、局、總公司領導每人聯系一名同級老干部;二是新任領導拜訪老干部制度。要求各級新任領導上任一個月內要拜訪老干部;三是每半年對離休干部"兩費"督查落實情況檢查制度;四是工作檢查交流制度。每季召開系統老干部局處長匯報會,總結工作,交流經驗,研討解決問題。
二、典型帶動,促進落實
從1997年以來,不斷總結推廣各單位落實《責任制》的經驗做法,促進《責任制》的落實。如學習順義區把《責任制》分解成100分,實行百分考核的做法后,通州、密云、昌平、大興、平谷、延慶、農場局、林業局等單位也結合實際實行百分考核。再如推廣懷柔、大興主管領導同下屬各單位領導簽訂《責任書》的做法和市水利局的把老干部工作《責任制》考核結果同獎勵掛鉤的做法,進一步促進了全系統各單位落實老干部工作《責任制》的積極性。
三、加強檢查,深化落實
落實老干部工作《責任制》不能搞形式主義、花架子。市委組織部和市老干部局每年抽查農口貫徹《責任制》情況,對農口《責任制》的貫徹落實是一個有力的推動,我們自身也加強檢查抓落實。懷柔縣在落實《責任制》中,對各單位工作實行月考核,通報考核結果,引起各單位領導的重視。密云縣從1997年開始,每半年由縣委組織部和老干部局一起檢查《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分片到基層單位聽取主管領導匯報,召開老干部座談會,聽取老同志的意見,綜合考核打分,起到了表彰先進督促后進的作用。幾年來,全縣共評出老干部工作先進單位28個,重視老干部工作的領導54人次,熱心為老干部服務的工作人員138人次。
黨廉責任制落實思考
近年來,我市把落實黨廉責任制作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關鍵,突出抓好責任考核、責任追究和結果運用三個環節,有力地促進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
一、細化責任考核。進一步健全完善落實黨廉責任制考核辦法,制訂《責任考核評分表》,進一步細化分解各鎮和市直各單位黨廉責任制考核評分項目,剔除籠統的、增加實質性、可操作的扣分內容,對重點工作、迫切需要解決的熱點問題加大扣分值,每年年底,由紀檢監察、組織、人事等部門組成聯合考評組,對全市落實黨廉責任制的情況進行嚴格考核。去年,成立10個考核組,對全市局級單位的領導班子和現職局級干部,按照述職述廉、民主測評、個別談話、查閱資料、綜合評分的程序嚴格考核,有3個單位評為“差”,6位領導評為“差”。
二、嚴格責任追究。對不認真履行職責,分管范圍內發生影響較大的違法違紀問題的領導干部或不認真、不正確履行職責,失職瀆職,造成重大損失的領導干部,敢于動真格,嚴肅追究其責任,在該市干部群眾中引起震動,收到了較好的效果。去年,該市對12名不認真履行職責、失職瀆職的干部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三、重視結果應用。堅持把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干部的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去年,對考核評為“差”的3個單位,取消該單位及單位黨政一把手當年的評優評先資格;對考核評為“差”的6名領導,取消其當年的評優評先資格,并不得提拔任用;對考核評為“差”,且群眾反映意見大的1名副局長及時給予組織處理
耕地保護責任制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28號),深入落實“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各市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的通知》(皖政辦〔200〕70號)和《印發各縣區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的通知》(蚌政辦〔**〕84號)要求制定本辦法。
一、區政府成立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領導小組。區長為組長,分管副區長為副組長,國土分局、農委、財政局、監察局、統計局、目標辦等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國土分局。
二、鄉(鎮)人民政府對《蚌埠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下簡稱《總體規劃》)確定的本行政區域內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負責,鄉(鎮)長為第一責任人。
三、國土分局會同農委、統計局等有關部門,根據市政府下達給我區的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土地開發復墾整理新增耕地面積等目標任務和《總體規劃》確定的相關指標以及生態退耕、自然災害等實際情況,對各鄉、鎮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提出考核指標建議,報區政府批準后,作為各鄉、鎮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
四、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遵循客觀、公開、公正的原則。考核的標準是:
(一)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市、區政府確定的耕地保有量。
錯案責任追究制向司法責任制轉變策略
摘要:理性經濟人假設除了運用于市場經濟之外,也被廣泛地運用于社會管理的制度建構層面。理性經濟人的理論,同樣可以用來解釋傳統的錯案責任追究制所存在的弊端,以及從錯案責任追究制向司法責任制轉變的必要性之所在。
關鍵詞:理性經濟人;錯案責任追究制;司法責任制
一旦出了錯案,就必須要去追究當初辦案人員責任的錯案責任追究制,所引發的后果有二,避開案子或者輕辦案子。這兩種現象產生的原因都在于,害怕辦錯了案所招致的日后追責。司法機關中的工作人員的這兩種行為都可以在理性經濟人處得到解釋。
一、理性經濟人理論
理性經濟人理論假設從事經濟活動的人都是從使自己獲取利益的角度出發,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過程中,所需付出的成本是其考慮和關心的重點,目標是以最小的付出收獲最可觀的回報。錯案責任追究制下的司法追責只講求結果錯誤這一客觀標準,一旦案件處理錯誤,無論結案時間長短,當初的辦案人員都要為其擔責。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他們會選擇避開案子或者輕辦案子。所以,追責中從錯案責任追究制走向司法責任制是必然的。
二、錯案責任追究制與司法責任制的利弊分析
黃河防汛責任制論文
【論文摘要:黃河防汛責任制防汛工作辦法辦法
【論文摘要摘要:建立健全各級防汛責任制,是確保防汛平安的有力保障,同時,防汛又是一項重大的工作,因為防汛工作擔負著發動群眾,組織社會力量,從事指揮決策等重大任務。而且還要進行多方面的關系協調和聯系。因此,筆者認為做好黃河防汛工作,必須建立健全各種防汛責任制度,做到各項工作有章可循,各司其職,建立起各級強有力的組織機構,進行有機的配合和科學的決策,做到統一指揮,統一行動,真正把防汛責任制落到實處,從而達到防汛工作層層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實現科學的、平安的防汛責任制體系。
1防汛和責任制中存在的新問題
近年來,由于機構改革和農業結構調整,一大批年輕同志走上了領導崗位,一部分同志對轄區內的防洪工程了解不夠,對防洪任務和防洪形勢還熟悉不足。社會剩余勞動力外出經營、打工,人員流動性大。群防隊伍難以真正落實到位,只能是紙上談兵。需要時只能是找人臨時代替。另外,部分干部群眾對防汛知識、預案學習不夠,不了解黃河的基本情況和防洪辦法。不能熟悉自己在防汛工作中的職責和義務,加之黃河多年沒來過大洪水以及小浪底水庫的建成,造成了一部分干部群眾思想麻痹,防汛意識談薄,對制定的各種防洪預案和搶護方案不了解,備汛工作只是空談,對于預估的各級流量防守,從料物來源,運輸機具,勞力組合落實的不夠具體,對防汛工作中應重視的新問題熟悉不夠。一旦出現大洪水,勢必措手不及,難以正確決策、科學調度,不能實施有效的搶險,更不能確保防洪平安。
2辦法和建議
針對上述新問題就要實行防汛責任制,防汛責任制包括摘要:行政首長負責制、分級責任制、分包責任制、崗位責任制、技術責任制、值班工作制度、班壩責任制、防汛工作制度。如何才能把防汛責任制落到實處呢?筆者結合目前防汛形勢以及工作實踐談幾點粗淺的看法摘要:
黨建責任制雙向述職思考
(**市組工信息專報2008年第4期)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和中共中央《關于建立健全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意見》精神,**市結合實際認真落實黨建工作責任體系,結合年終各項工作落實情況,全面開展黨委書記及班子成員落實黨建責任制專題雙向述職活動,取得了明顯成效。
明確五項責任體系。市委針對實際研究制定了《關于建立健全抓基層黨的建設工作責任制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市委書記是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市委分管領導是重要責任人、市委其他班子成員是共同責任人、黨(工)委書記是直接責任人、黨支部書記是具體責任人的五項責任體系,層層簽訂抓黨建工作責任書,做到人人有擔子,切實將黨建工作與經濟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實。
廣泛征求群眾意見。為了讓基層廣大黨員干部明白、理解、支持和參與評價基層黨委及其班子成員履行基層黨建責任制的工作,找準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黨建責任述職前全面開展了征求意見活動。采取發放無記名征求意見建議表、召開座談會、深入所包村隊農戶走訪調研等方式進行,走訪面不低于群眾的80%,共征求到群眾的意見建議1330條,經梳理后全部納入述職報告之中,共撰寫專題述職報告169篇。
擴大述職人員范圍。**市把履行黨建責任制述職的范圍延伸到基層黨委全體班子成員,按照“對照檢查、調查研究、征求意見、雙向述職、評議反饋、跟蹤整改”的程序實施黨建責任制年終述職工作,將落實黨建工作責任與促進整體工作有效結合起來,用為民辦事,促民增收的具體成效來檢驗黨建工作的實施成果。述職報告反映出本鄉(場)鎮黨委在一年來落實基層黨建責任制方面的工作情況,總結取得的成績和經驗,查擺不足及其產生問題的根源。同時每個班子成員也認真總結自己在履行包村隊(站所)抓基層黨建工作情況,講感受、談做法、找不足、談認識、定時限、論整改。
全面實行雙向述職。基層黨委書記除了向本單位黨員大會述職外,還召開全市黨建責任制述職專題會議,向市委常委會進行述職,由專人對述職報告作點評講話,之后開展民主測評。鄉(場)鎮班子成員除了向黨員大會做黨建工作專題述職外,還要向所包(駐)村隊全體黨員干部及村民代表進行述職,使黨建工作責任制由以往的向“上”單項負責變為“上下”雙向負責,形成了“抓黨建、促經濟”的工作合力,2007年,全市實現農業總收入17.8億元,比上年增加1.11億元,增長7.02%,農民人均收入達到了6128元,比上年增加402元。
加強述職結果運用。班子成員分別進行雙向述職后,采取無記名進行綜合測評,綜合測評分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檔次,述職測評結果作為述職對象年度考核和任免的重要依據,記入本人檔案。述職評議后,對每個述職人員的評議意見進行匯總整理,形成書面評議意見反饋給本人,并采取一定的方式在適當范圍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述職對象按照評議反饋意見限期進行整改,整改情況在3個月內書面報告市委。對述職測評結果為基本稱職的,對述職對象進行談話誡勉,對述職對象測評為不稱職并造成嚴重影響的,將責令其辭職或提請市委降職、免職。
干部責任制的實踐與思考
黨的*報告和《干部任用條例》明確提出,要探索建立健全科學的干部選拔任用機制和監督管理機制,建立用人失察失誤責任追究制度。
《干部任用條例》提出了個人推薦提名署名制,但在實際工作中缺少相應的具體制度規范。當前首次提名這一環節存在著一些問題,如:對首次提名環節缺乏明確界定,首次提名的責任主體不明確,提名過程透明度不高等等。這些問題如得不到很好的解決,勢必影響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的建立與落實。
一、首提責任制的基本內容
首提責任制,就是領導班子集體或個人,可根據有關規定向黨委推薦提名擬提拔使用的干部人選;首次推薦提名干部人選的領導班子主要領導或個人為首提責任人,首提責任人對推薦提名行為承擔相應責任;如違規推薦提名或推薦提名失誤,將根據有關規定,追究首提責任人的相關責任。個人向市委推薦提名干部人選,推薦者個人為首提責任人;單位黨委(黨組)向市委推薦提名干部人選,黨委(黨組)的主要領導為首提責任人;由市委組織部根據領導班子建設需要和領導干部隊伍狀況,集體研究首次推薦提名考察人選,市委組織部主要領導為首提責任人。
《首提責任制》規定了6種責任追究情形。在推薦提名過程中以及推薦提名人選提拔使用后,如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追究首提責任人的相關責任:推薦提名人選在提拔使用后,被發現提拔前存在嚴重影響任職問題的。推薦者出于個人原因搞假推薦、人情推薦、許諾推薦,或搞權錢交易推薦的。黨委(黨組)違反規定程序進行推薦的,或明知干部人選不符合提拔任職條件和資格,仍然推薦的;黨委(黨組)集體討論時意見不一致,違反有關規定,以個人意愿強行通過推薦的。組織部門因主觀原因造成失察、失真推薦的。有違反《干部任用條例》有關規定的。其他原因造成推薦不當,產生嚴重后果的。干部選拔任用首提責任追究,凡構成違紀,需給予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的,由紀檢監察機關進行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二、落實首提責任制的關鍵環節和初步成效
干部責任制的實踐與思考
黨的*報告和《干部任用條例》明確提出,要探索建立健全科學的干部選拔任用機制和監督管理機制,建立用人失察失誤責任追究制度。
《干部任用條例》提出了個人推薦提名署名制,但在實際工作中缺少相應的具體制度規范。當前首次提名這一環節存在著一些問題,如:對首次提名環節缺乏明確界定,首次提名的責任主體不明確,提名過程透明度不高等等。這些問題如得不到很好的解決,勢必影響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的建立與落實。
一、首提責任制的基本內容
首提責任制,就是領導班子集體或個人,可根據有關規定向黨委推薦提名擬提拔使用的干部人選;首次推薦提名干部人選的領導班子主要領導或個人為首提責任人,首提責任人對推薦提名行為承擔相應責任;如違規推薦提名或推薦提名失誤,將根據有關規定,追究首提責任人的相關責任。個人向市委推薦提名干部人選,推薦者個人為首提責任人;單位黨委(黨組)向市委推薦提名干部人選,黨委(黨組)的主要領導為首提責任人;由市委組織部根據領導班子建設需要和領導干部隊伍狀況,集體研究首次推薦提名考察人選,市委組織部主要領導為首提責任人。
《首提責任制》規定了6種責任追究情形。在推薦提名過程中以及推薦提名人選提拔使用后,如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追究首提責任人的相關責任:推薦提名人選在提拔使用后,被發現提拔前存在嚴重影響任職問題的。推薦者出于個人原因搞假推薦、人情推薦、許諾推薦,或搞權錢交易推薦的。黨委(黨組)違反規定程序進行推薦的,或明知干部人選不符合提拔任職條件和資格,仍然推薦的;黨委(黨組)集體討論時意見不一致,違反有關規定,以個人意愿強行通過推薦的。組織部門因主觀原因造成失察、失真推薦的。有違反《干部任用條例》有關規定的。其他原因造成推薦不當,產生嚴重后果的。干部選拔任用首提責任追究,凡構成違紀,需給予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的,由紀檢監察機關進行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二、落實首提責任制的關鍵環節和初步成效
社區廉政責任制落實報告
一年來,總之。社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形成了班子帶頭、干部團結、群眾合力,各項事業蒸蒸日上的喜人局面。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如在學習方面,自己組織的學習還不夠。明年的工作計劃中,一是加強整改,加強學習,不斷探索完善工程監督機制;二是加大調解工作力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之中;三繼續保持民主公開、廉潔自律、艱苦奮斗的精神,齊心協力把社區的經濟、文明各項事業穩步推向前進。
上級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一年來。本黨委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把它作為黨委建設的頭等大事來抓,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全體干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目標要求,做到與經濟、文明各項工作緊密結合,互相促進。現總結匯報如下:
一、加強學習教育。
本黨委結合“風暴行動”三實兩創”教育活動,今年。切實加強了全體干部尤其是領導班子對黨風廉政建設的學習和教育,重點加強了三個方面:一是黨性教育,二是大局觀念教育,三是宗旨意識教育。支部始終堅持“真學、真改、真干、實效”認真組織黨員干部學好黨風廉政建設有關理論、文件及規定的精神,并多次開展座談討論、談心活動和民主生活會,以深化教育。黨委書記劉芳同志還擠出個人休息時間親自上黨課,教育黨員干部要講黨性、記宗旨、比奉獻,爭做“三有一好”爭創時代業績。整個“風暴行動”三實兩創”活動中,每位黨員干部都能做到聯系實際,針對問題,真學真改,尤其是領導班子都能以身作則,言傳身教,帶動周圍的同志照章辦事,不越軌,不犯紀,例如,低保工作中,所有干部都做到公正、廉潔。通過學習教育,每位同志進一步增強了黨性,切實提高了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思想認識,從而使支部提高了防腐拒變能力,增強了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
二、完善機制。
加強了一系列的工作:一是建立領導機制,為確保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到位。明確分工,由黨委書記劉芳同志親自抓,負總責,由黨委紀檢書記陳秀麗同志直接管,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二是完善全社區黨、政各項規章制度,如:黨務管理制度,居委會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等。每項制度力求實在可行,操作性強,通過層層分解責任目標任務,把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切切實實落實到人到位;三是黨務、居務和財務公開堅持做到及時、準確、真實,使“干部清白,群眾明白”四是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列入干部考核目標內容,平時經常進行檢查、監督,每半年開展民主生活會進行批評與自我批評,年終進行干部目標考核,并與獎金掛鉤,做到有部署、有落實、有檢查、有考核,有獎罰。
黨委任期責任制探索思考
黨的**屆四中全會提出了“建立黨的代表大會提案制度”和“擴大在市、縣實行黨代會常任制的試點”的要求,這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必然要求。為確保黨代會常任制的順利實施,今年以來,我們根據區委的部署的要求,結合鎮黨委班子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工作,在3個鎮開展了建立鎮黨委任期目標責任制試點工作,為全面推行鎮黨委任期目標責任制積累了一定經驗。通過實踐和探索,我們感到,建立鎮黨委任期目標責任制關鍵要解決三方面的問題。
一、以統一黨員干部思想認識為先導,努力營造推行鎮黨委任期目標責任制的良好環境
建立黨委任期目標責任制,是改革和完善黨委工作機制的新舉措。通過試點,我們感到多數黨員干部都能積極參與建立鎮黨委任期目標責任制,但也有部分黨員干部習慣于傳統思維定勢和工作方式,認為建立鎮黨委任期目標責任制意義不大,對這項工作認識不足、熱情不高。因此,建立鎮黨委任期目標責任制,必須首先加大宣傳力度,積極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尤其是黨員領導干部正確認識建立黨委任期目標責任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覺地把思想統一到上級黨委的部署和要求上來。
首先,要充分認識到推行黨委任期目標責任制,是提高基層黨委執政能力和發展能力的客觀需要。鎮黨委作為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的執行者,農村各項工作的直接領導者,處于農村工作的第一線,是整個基層組織建設的“龍頭”,進一步提高鎮黨委的執政能力,對于加快推進“兩個率先”、實現“富民強區”具有極其重要作用。提高鎮黨委的執政能力和發展能力,關鍵是要科學界定黨委和政府各自的職責,完善黨委領導經濟工作的方式,使黨委集中精力抓好黨的建設。應該看到,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鎮黨委的工作職能發生了較大的轉變,但以黨代政、黨政難分的現象在有的地方依然存在,導致黨委在一些事關全局重大事務的領導、謀劃、處置和管理上的缺位,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黨的自身建設,基層黨委的執政方式面臨著新的挑戰。建立鎮黨委任期目標責任制,將切實改進和完善鎮黨委的領導體制、工作機制和領導方式,充分發揮鎮黨委在黨的建設和“三個文明”建設中的基礎地位和作用,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證。
其次,要充分認識到推行黨委任期目標責任制,是發展黨內民主、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的有效途徑。黨的**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發展黨內民主是政治體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發展黨內民主,健全和完善黨內民主制度,必須進一步疏通黨內民主渠道,拓寬黨內民主途徑,豐富黨內民主形式。建立鎮黨委任期目標責任制,讓廣大黨員參與制訂黨委任期目標,并通過建立和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為廣大黨員表達自己的意見和呼聲,行使民主權利提供了制度保證,實現了黨員對黨內事務的廣泛參與、有效管理和積極監督,對于進一步增強黨員的民主意識,切實有效的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推進政治體制改革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再次,要充分認識到推行黨委任期目標責任制,是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的必然要求。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廣大黨員干部對科學發展觀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刻的認識,但現實生活中違背科學發展觀的現象仍時有發生,如有的黨委領導過于關注GDP,忽視了可持續發展和經濟社會統籌發展。產生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在于極少數干部沒有真正確立正確的政績觀。要從根本上解決領導干部的政績觀問題,就必須建立一套科學評價領導干部政績的標準。建立鎮黨委任期目標責任責任制,將把黨委的工作任務量化細化到每個班子成員,為廣大黨員客觀公正地評價黨委及其班子成員的工作實績提供了標尺,能夠促使黨委班子成員自覺地把對上負責與對下負責相結合,真正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