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審計范文10篇

時間:2024-04-13 10: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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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審計

責任審計維護財政安全研究

摘要:財政資金安全的提高客觀上有益于我國經濟社會轉型發展,但在實踐中通常受制于各級政府官員“一把手”的執政理念,經濟責任審計執行則對領導干部的執政理念產生直接影響。本文研究了經濟責任審計維護財政資金安全的路徑,揭示其通過揭示財政資金運行過程中的潛在問題和風險、強化領導干部間的晉升錦標賽制度、威懾領導干部、通過健全相關制度以抵御和預防財政資金運行過程中的各種“病害”等作用,從而能夠遏制財政資金違規問題屢審屢犯的現象,顯著提高財政資金運行的安全性。

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財政資金安全;“一把手”權力;官員治理

一、引言

國家良治的實現需要建立有效的國家安全體系,國家經濟安全是國家安全的核心(蔡春等,2009;劉家義,2015),而財政資金安全則處于經濟安全的首位,財政資金運行不安全將直接危及國家的經濟安全,導致國家經濟社會運行的不穩定(郭連成,2010)。財政資金是指以國家財政為中心的預算資金、國債資金及其他財政性資金,既包括中央地方政府的財政收支,還包括與國家財政有關系的企業、事業和行政單位的貨幣收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對財稅體制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重點是調整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的財政收入分配關系,但是依然存在重分配、輕管理的粗放管理現象,對財政資金運行的安全性關注不夠,財政資金的運行存在許多潛在的問題。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公共財政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財政財務收支規模不斷擴大,財政資金運行的安全性問題就越來越凸顯出來。財政資金運行的安全性如何維護及提高,就成為加強財政資金管理的首先任務,成為規范財政資金有效運行的前提和保障。目前涉及財政資金安全的文獻較少,既有文獻多從財政部門內部監督的角度來研究保障財政資金安全運行的機制,如健全和規范預算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財政部門內部控制管理體系、信息系統、政府采購制度等(財政部國庫司課題組,2003;齊守印,2004;廣西財政廳國庫處、國庫支付中心課題組,2011;馬海濤、任文、鄧鴻志,2011;宋立根、周純樸,2012)。而王菱(2004)對我國財政資金違規總體狀況進行實證研究后發現,對財政資金安全構成最大威脅的是各地區及部門“一把手”違規使用財政資金的行為。財政部門內部監督的對象僅為涉及財政性資金的單位及事項,不直接針對各單位“一把手”進行監督,難以從根本上遏制財政資金違規現象的發生。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建立起來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與中央對國有企業以及地方政府的“放權讓利”改革相伴而生。“放權讓利”的改革賦予了廠長(經理)和黨政領導干部大量的事權、財權、人事任命權以及在實際決策過程中大量的自由裁量權,這一方面大大激勵了廠長(經理)及黨政領導干部推動經濟發展的積極性,但另一方面這些過分集中的權力也容易被責任人濫用而出現違法違規使用財政資金的問題。經濟責任審計以各部門和單位的“一把手”為對象,以其所在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效益為基礎,對“一把手”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監督和評價,揭示責任人違法違規使用財政資金的行為,并且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作為干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獎懲、任免干部的重要依據,對各部門及單位“一把手”起到較強的威懾作用,從而保證財政資金的安全運行。目前,據本文所檢索的文獻來看,鮮有關于中國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是否有助于提高財政資金運行安全性的理論和經驗研究文獻。基于以上判斷,本文系統梳理了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對財政資金運行安全性的影響機理,研究經濟責任審計制度通過哪些途徑維護財政資金安全運行。本文的研究有助于客觀地理解和評價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運行效果,深化經濟責任審計與政府治理的相關理論,而且對于確保國家財政資金規范安全有效地運行也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相關文獻

目前,有關如何提高財政資金運行安全性的文獻,主要是從完善財政部門內部監督管理機制的角度來進行探討。齊守印(2004)指出確保財政資金規范、有效及安全運行的途徑為,深化部門預算改革、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分配方法規范化改革、政府采購改革以及非稅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改革。馬海濤、任文、鄧鴻志(2011)通過分析前“十二五”期間財政資金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如重資金撥付輕管理使用、重支出輕績效、重赤字輕風險等,從完善財政預算管理、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預算外資金管理以及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建立績效問責機制、制定和優化財政收支監督體制等角度構建安全、規范、高效的財政監督體制,從而降低財政資金運行的風險。廣西財政廳國庫處、國庫支付中心課題組(2011)在分析廣西財政資金安全管理現狀以及存在問題的基礎上,借鑒國外財政資金安全保障機制,從深化和完善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完善財政部門內部控制管理機制、細化部門預算編制、健全國庫信息系統、建立有效的財政資金動態監控機制、強化財政資金安全運行檢查等方面建立健全財政資金安全保障機制,提高財政資金運行的安全性,防范國家資財流失。宋立根和周純樸(2012)從加強財政資金安全意識、完善財政部門內部制約機制、規范財政資金運行操作規程等方面來構筑財政資金安全管理防線。相比較而言,有關我國財政資金運行的現狀以及造成財政資金運行不安全深層次原因的研究相對較少。王菱(2004)通過對財政資金違規典型案例和財政資金違規總體狀況的分析,總結了我國財政資金違規的特點,發現財政資金違規的高發環節為財政資金的使用環節,且多為“一把手”涉案違規。將造成該違規現象的主要原因歸結為財政職能轉變、財政行政管理體制、預算管理體制、財政資金使用監督以及財政法制建設等方面。并分析了造成“一把手”違規的原因為中國社會經濟運行體制的轉變與個人利益的驅動,具體說來為“放權讓利”的改革打破了傳統的統收統支的經濟模式,權力的下放以及監督機制的缺失導致“一把手”權力濫用及權力失控的現象發生。歐陽華生(2007)詳細分析了我國2003-2006年審計署的審計公告中涉及的財政違規資金的規模和結構,發現財政資金違規行為沒有得到有效遏制,一些違規問題屢審屢犯,但并沒有分析造成屢審屢犯的原因何在。周黎安(2007)認為地方分權、財政分權以及以經濟增長為基礎的政治錦標賽導致地方政府及部門的“一把手”掌握的權力越來越大,直接支配的預算內和預算外的財政性資金不斷增長,而官員所受的監督和約束有限,致使濫用財政資金的現象較為普遍。經濟責任審計是監督和制約黨政領導干部權力運行的一項重要機制(劉家義,2015),經濟責任審計能否通過約束“一把手”的權力來維護財政資金的安全運行?目前有關經濟責任審計與財政資金運行安全的研究大多散見于對經濟責任審計作用進行探討的文獻當中。劉滿堂(2000)認為地區和部門財政財務收支中的違法違紀問題歸根結底是人的問題,經濟責任審計對單位領導人員的直接監督能夠嚴肅財經法紀,并通過列舉1998年至2000年上半年經濟責任審計查出的各種違反財經法規金額發現,一些實施經濟責任審計的地方其財政資金違法違規情況已呈下降趨勢。金基鵬(2001)通過實地調查浙江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實施情況,發現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在維護財政經濟秩序、防止國家和公有資產流失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白日玲(2008)認為對村級組織負責人實施的經濟責任審計,能夠有效地監督和制約其經濟權力的運行,促使“三農”資金切實用在新農村建設上。李江濤等(2011)利用中國2003-2008年31個省市的面板數據,研究發現經濟責任審計人員數量的增加能夠提高財政財務收支績效。閻寶泰(2012)認為財政審計、投資審計、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等其他類型的審計,沒有把揭示出來問題的經濟責任準確量化落實到有關責任人員,即對事不對人,這導致了財政違規金額居高不下的問題,而經濟責任審計能夠把違法違規問題的責任準確地落實到有關人員,從而能夠避免屢審屢犯的問題。經濟責任審計能否有效地監督和制約“一把手”的權力運行,從而具有保障財政資金安全運行的作用是不清楚的。鑒于此,本文建立一個經濟責任審計可能對財政資金運行產生影響的作用機理,以識別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實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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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責任審計思考

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實踐與思考中共**市委組織部**年以來,中央先后下發了《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及其實施細則,不斷規范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目前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已成為干部監督工作的一條重要途徑。一、我市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基本情況近幾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我們逐步加大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力度,堅持離任必審,任中提前審,對于推動各項事業發展,促進廉政建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取得了一定實效。一是為正確評價和使用干部提供了依據。審計部門把審計中所反映出來的統計數據、經濟效益、遵守法紀、個人廉潔情況如實寫進審計結果報告,為組織部門任免、獎懲干部提供了重要參考依據,將“以發展論英雄,憑實績用干部”較好地落在實處。二是促進了黨風廉政建設。2004、2005年,我市共對21名領導干部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查出違紀違規金額共計56901萬元,向紀檢和司法機關移交案件2起,2人受到司法處理,增強了領導干部的財經紀律觀念和經濟責任意識,促進了領導干部的廉潔自律和依法行政。三是規范了財務內控制度建設。經濟責任審計著力于加強財經紀律監督,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專項資金管理不嚴、財政支出不規范、小金庫等問題,認真進行歸納分析,提出建議,促使領導干部加強內部管理,完善內控制度,自覺遵守財經紀律。二、當前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的不足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雖然已經法制化、制度化,并在規范約束黨政一把手權力運用中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在實際工作中,我們發現仍存在著一些不足,主要表現為:一是審計覆蓋面不夠廣、透明度不夠高。目前,我市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雖堅持以離任審計和任中審計相結合,但任中審計的面還不夠廣;在對領導干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時,往往涉及到的只是主要領導和有關科室,單位其他人員對審計工作的開展情況知之甚少;審計結束后,審計結果報告一般情況下,只報送給下達經濟責任審計任務的部門和被審計人及其原任職單位,局外人很難知曉審計過程和審計結果,審計過程與結果的不公開、不透明,不利于將群眾監督與審計監督結合起來,也不利于審計人員在群眾監督下,不徇私情、客觀公正地實施審計,使審計的監督作用和公信力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二是離任審計工作相對滯后。從目前我市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現狀來看,大部分經濟責任審計項目都是在被審計人調離原工作崗位,已轉任、提拔到新的崗位任職以后,由組織部門下達審計任務或委托審計,由于時間跨度較大,審計部門查證難度較大,對較早發生的不良經濟行為的責任難以認定。三是審計評價不夠具體。綜觀近幾年來的審計報告,普遍存在審計結論內容比較原則、籠統,對審計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往往只是寫實性描述,對如何解決工作中的問題和領導干部應承擔的責任,缺乏深層次地研究、分析和評價,造成紀檢監察、組織部門在運用審計結果時難以把握和操作。四是審計結果應用不充分。紀檢監察、組織人事部門如何運用審計結果以及審計結果運用情況如何反饋等沒有明確規定,至于存在什么經濟問題的干部應提醒、誡勉、追究責任以及降職、免職等也沒有具體標準;實際工作中,審任往往脫節,在離任審計時即使發現了一些經濟責任問題,也很難得到應有的追究,因為相關領導干部已升任或平調到新的工作崗位,這樣就容易產生“帶病上崗”、“帶病提職”的現象。三、對完善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幾點建議新形勢下,進一步發揮領導干部任期經濟審計工作在干部監督中的作用,切實規范、約束一把手的行政行為和經濟行為,就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一是進一步擴大任中審計的范圍。任中審計,是將干部監督的關口前移,應根據領導干部的任職期限,將長期在一個單位擔任主要領導職務的人員、熱點部門和行政執法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群眾有一定反映的領導干部作為任中審計的重點,有計劃地在領導干部任期內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提高審計的防范作用。二是嚴格規范離任審計。中辦、國辦《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指出:“領導干部任期屆滿,或者任期內辦理調任、離任、輪崗、免職、辭職、退休等事宜前,應當接受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這就為“先審后離”提供了政策依據。因此,對符合改任非領導職務以及擬轉任、提拔的干部,有關部門應提前進行審計,待審計工作結束后,根據審計部門的審計結果綜合考慮,再決定是否給予辦理任免手續。對確實存在重大經濟問題的,也便于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減少或避免干部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失誤。三是努力做好審計評價。審計評價既是具體審計質量的集中體現,又是對審計工作質量的檢驗,關系到被審計人以及部門利益,因此要完善和規范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科學地制訂評價范圍、內容、標準、方法,以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去評價領導干部經濟責任,以國家法律法規和其他規范性文件為依據,緊扣經濟責任事項,在審計職能范圍內進行準確評價,并提出審計建議供有關部門參考。四是推行審計結果公告制度。審計署《**年至**年審計發展工作規劃》提出:“推行審計結果公告制度,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到**年力爭做到∙∙∙∙∙∙全部對社會公告”。因此,在對經濟責任準確定性的基礎上,按照保守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的有關要求,公開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及審計機關對存在問題的處理處罰情況,積極擴大干部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充分發揮社會監督、輿論監督作用,提高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透明度,擴大審計影響,增強審計執法能力。五是切實應用好審計結果。組織部門應將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作為重要參考依據,運用到干部管理的全過程,與其本人的述職報告、群眾的意見相互印證,提高對領導干部考察、考核、評價的準確性和科學性;對在審計過程中,發現被審計人給本單位造成重大損失或者發現有嚴重的違反財經法規問題的,要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由紀檢監察機關依據黨紀、政紀,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在一定范圍內普遍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應提出對策措施,建議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專項治理,及時將這些問題遏制在萌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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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審計科半年報告

責任審計科全員將以責任審計為目標,下半年。以提高審計質量為核心,以全面完成任務為出發點,全科同志將團結一心、兢兢業業、克服困難、堅持原則,圓滿完成辦事處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一、所作的工作

積極完成了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本科室主要開展了兩項專項審計,上半年責任審計科在認真完成本科室審計業務工作的同時。第一項是1月10日至15日開展的對徐秋麗等2位支行副行長進行的非現場責任審計;第二項是4月9日至15日協助豫南審計協作區開展的對周偉等13位支行行長和副行長進行的責任審計。領導干部任期內責任審計的實施,為組織部門考察使用干部提供了可靠依據,對加強干部管理和監督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工作存在問題

1審計力量與審計任務不相適應。局部同志因專業水平限制而無法獨擋一面的承擔審計工作任務,憑經驗憑感覺進行審計,把審計檢查作為例行公事,走過場,腳踏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

整改流于形式。審計提出的意見、落實到位的少。2未能更多關注支行對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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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審計工作組織

第三章審計工作內容

第四章審計機構委托

第五章審計工作程序

第六章審計工作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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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研究

摘要:離任審計作為事后經濟責任審計,歷來是國家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難題。尤其是行政事業單位在組織和管理體制上具有典型的計劃特征,這更是給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干部離任審計蒙上了一層面紗。因此,本文將以2015年-2017年8家行政事業單位10位領導干部離任審計情況為案例,通過自身工作開展的實際成效,探討行政事業單位離任審計存在的主要問題,并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

關鍵詞:離任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廳屬單位;領導干部;問題

經濟責任審計一經產生就顯示出其他審計無法替代的作用,不管是在保護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方面,還是在加強領導干部監督管理、促進廉政建設方面都發揮了重要作用。離任審計作為事后經濟責任審計,歷來是國家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難題。尤其是行政事業單位在組織管理體制上具有典型的計劃特征,這更是給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干部離任審計蒙上了一層面紗。目前,行政事業單位離任審計究竟存在哪些問題,如何創新離任審計開展模式,如何對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進行全面客觀的評價是新形勢下所有單位都面臨的重要課題。因此,在當前政治經濟形勢下對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干部離任審計問題開展研究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和參考價值。

一、離任審計的理論基礎和概念

受托責任關系是經濟責任審計產生與發展的理論基礎。在受托責任關系中,委托人無論在主觀上還是客觀上都需要對受托人管理和運用資源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監督。離任審計作為事后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對領導干部在即將終止經濟責任審計關系或者調離所在部門、單位后對其履職情況進行客觀、公正的審查和評價,以分清前后經濟責任人的經營業績和應承擔的經濟責任。離任審計有助于規范干部行為,促使干部自我約束和完善,也有助于發現單位財務管理漏洞,健全財務管理制度。

二、離任審計工作開展及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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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責任審計轉型研究

一、以審結果為主,轉向審結果與審動機、審行為、審過程并重

進入新常態,我國經濟增長由高速換擋到中高速,領導干部高速檔的發奮、投入,難有高速的成果,此外,領導干部要解決體制機制弊端和結構性矛盾,難有同比例、顯性的產出,并且其產出、成效難以在一個任期內顯現,因此,在對領導干部任期成果、業績審計時,要注重對領導干部努力方向、動機及其過程、行為的審計。審計實踐告訴我們,僅僅審結果難以達到理想的審計效果,只有審查動態控制過程,審查領導干部的動機、行為,才能深化結果的審計,才能客觀評價領導干部的業績與經濟責任,為領導干部的任用、考核和獎懲提供可靠的參考依據,為繼任者界定一個客觀、公正的起點。

二、以審財務為主,轉向審財務與審機制、審內控、審風險并重

支撐財務、會計信息質量的基礎是健全和有效的內部控制,所以,審計財政(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和國有資產(本)的保值、增值等財務情況時,要先審內控。內控是一個系統,是一個動態的、主動的和持續的控制活動過程,是防范風險的內在積極性和能力。內控與風險管理、治理機制是一體的三個方面,內控過程也是風險管理的過程,而內控體系又是治理體制機制的進一步延伸,所以,審內控就要以風險控制為導向,以檢查內控活動有效性為主線,以促進提高風險控制能力為目標,以治理機制體系為支撐,審計領導干部健全機制體制、防范風險的內在積極性和能力。領導干部健全機制體制、防范風險的內在積極性和能力具體體現在:建立以先進的治理機制和完善的內部控制為基礎,以準確的風險識別和完備的風險監測體系為前提,以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和嚴密的控制措施為核心,以嚴格的審計監督和客觀的評價體系為保障,以強大的信息系統和暢通的溝通渠道為支撐的諸多要素構成的一個有機體的動機、行為、過程和效果里,這就要求我們通過審計領導干部建立健全這一有機體的動機、行為、過程和效果,來審機制、審風險,審內控。新常態下領導干部要解決體制機制弊端和結構性矛盾,要完成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防風險等任務,肩負安全、環保、生態、經營、管理、決策、落實、執行、轉型、提升等多方面的責任,就必須有充分調動全員主觀能動性的體制、健全有效的內控機制、強大的風險管理能力,所以要客觀、全面評價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履行經濟責任的業績、主要問題以及應當承擔的責任,就要審機制、審內控、審風險。

三、以評價會計責任為主,轉向評價會計責任

與評價受托責任、角色責任和社會責任并重領導干部肩負著黨和人民的重托,代表黨和國家行使國家權力,履行的責任是重大的、多方位的,不僅有財務收支和業績的會計責任,還有作為黨政的人和國有資產的受托經營管理者,需要承擔的受托責任;也有按照職責分工,應該履行的角色責任,和作為領導干部及其領導下的黨政機關和國有企業(以下統稱:單位),應該履行的社會責任。這些責任源于客觀的受托關系,源于角色職責的履行和權力的行使,以及履職行權所處的社會自然環境。領導干部的責任不僅要求高,而且作用大,他們處于領導者、組織者和示范者的特殊地位,擔負著不同層次的黨政和國有企業的領導責任。他們的職業活動,代表黨和國家行使國家權力,制定和執行政策,集決策、教育、引導、組織、執行等諸多功能于一身。領導干部的特定地位決定了其源于社會個體又超越社會個體的屬性,決定其角色責任的社會性特征。社會和人民群眾對于黨和國家的形象的認識,總是在與領導干部的接觸中產生。領導干部對自身角色定位的正確認識和執行,就可以生長出黨和國家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崇高威望和地位。這種職業特點,意味著領導干部需要受到特定角色和社會視覺規范的制約,擁有更高的標準要求,這就需要在評價領導干部的會計責任時,評價其受托責任、角色責任和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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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審計與經濟責任審計論文

1經濟責任審計與績效審計的關系

經濟責任審計與績效審計都建立在財務審計的基礎上,通過搜集被審計單位的有關財務收支及經濟活動的信息和數據,與原有標準進行比較和評價。兩者之間的差異表現在績效審計重在評價項目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但經濟責任審計重在評價被審計單位責任人在任期內的經濟責任。

2我國經濟責任審計現狀

經濟責任審計是我國特有的一種審計制度,它是在計劃經濟的基礎上產生的,其內涵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也在不斷擴大,其發展經歷可以劃分為廠長(經理)離任審計、承包經營責任審計、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三個階段。目前我們國家的經濟責任審計指的便是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對前兩個階段審計的優化和創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于2006年2月28日修訂通過,經濟責任審計從法律層面得以確立,為客觀公正地評價使用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據。近幾年來,經濟責任審計在我國的反腐斗爭中起到了不可磨滅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如審計力量不限、審計人員素質不高、審計評價指標的確定不明確等。

3反腐倡廉環境下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問題

3.1經濟責任審計機構設置不健全、審計人員綜合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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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責任審計向績效審計的轉型

摘要:進入經濟新常態以來,產業結構和產業模式轉型和升級,企事業單位也發生了較大的變化,面臨的審計環境更加的復雜多元化,審計風險也隨之加大,伴隨著國企以及行政事業單位的變革,經濟責任審計逐步向績效審計轉變,以此更好的實現新經濟發展模式下審計目標和作用。本文將以如何更好的推進績效審計為研究對象,總結當前經濟責任審計的實施現狀和相應的弊端,并在前述研究成果和自身分析的基礎上剖析經濟責任審計轉向績效審計的難點,圍繞著理論指導和實踐建議的價值性和可行性提出相應的提升績效經濟責任審計發展的措施,進而為提升我國相關企事業單位的審計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礎。

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績效審計;策略路徑

一、引言

經濟責任審計指的是審計主體也就是政府委托國家審計機關或者第三方審計機構對行政機關以及企事業單位人員在其相應的任職期間對其經濟責任、遵守道德和法律的情況進行監督和評價。經濟責任審計的載體絕大多數是財務數據,涉及的范圍遍及資產、負債以及收入、損失等日常的經濟活動,也囊括內部控制和廉潔建設等。當前的經濟環境發生了變化,經濟責任審計由于大多關注財務數據,在干部廉政方面主觀性較大,因此,不能全面的監督黨政機關和干部的履職情況。但是,經濟責任審計為實行績效審計提供了良好的鋪墊,比如,為績效審計的后期考核和核算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本文接下來將闡述經濟責任審計向績效審計轉變的重要意義。

二、經濟責任審計向績效審計轉變的重要意義

績效審計是在經濟責任審計的基礎上進一步的轉變,是基于經濟責任審計的進一步完善。績效審計指的是在母體資料真實完整的基礎上,審計機構對我國行政事業單位及企事業單位的項目以及全部的收支情況,其管控的現實和潛在資源使用的經濟性、效率和效益等進行的審查,形成反饋報告予以指導。首先,解決了大部分國有企事業單位效率低下、不注重成本管控、產出效率比低、市場意識和競爭機制薄弱等重要的問題,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資金乃至財務管理體系的不成熟,其意義重大。其次,經濟責任審計到績效審計的轉變是當前信息化和新經濟常態下國有企事業單位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思索點,能進一步修正經濟責任審計所帶有的審計風險,有利于進一步實現廉政建設的良好目標和愿景,減少企業人為不端行為發生的概率。再次,加強企事業單位績效審計是市場化環境下提升企事業單位經濟業務模塊競爭力的強有力措施,使得繁雜的資金得到良好的運用,進一步提升自身的收入水準,一定程度上能夠緩解政府財政資金緊張以及平衡社會各界利益的積極作用,能夠促進國家其他方面的建設和發展。最后,向績效審計的轉變是服務型政府建立的體現,人民對企事業單位各方面的的知情權日益強烈,績效審計的介入能夠有效的提升國有企事業單位運轉情況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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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責任審計提高審計質量

加強經濟責任審計提高審計質量經濟責任審計作為具有中國特色的一項審計工作,在當前市場經濟環境下,經濟責任審計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重要。當前,經濟責任審計主要以財務審計為主,并以簡單的經營分析和內控制度作為輔助,導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多流于形式,并沒有充分發揮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重要性。因此,需要在實際工作中努力提高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質量,充分運用經濟責任審計成果,更好地發揮出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作用。

一、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資產管理分析。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需要將資金的真實性放在重要位置,并全面考察資產的完整性。其中,這涉及固定資產流失狀況、無形資產是否受到損害及流動資產與實際是否相符等問題進行審查,以此來保證資產的屬性,全面提高審計工作的實效性。同時,各部門還要在實際工作中通過全面提高資產管理水平,進一步建立健全相關的體系,以此來減少資金虧損問題,并在具體工作中要做好財務風險防范工作,加快推進固定資產的更新,降低經濟風險。(二)成果的真實性。在具體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審計人員為了能夠保證數據的真實性,全面提高審計工作的精確度,需要深入分析利潤問題,并分析研究是否完成既定任務指標和利潤的來源情況。在實際工作中,每個部門都要制定經濟指標,并對經濟指標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進行審查,審計各部門完成指標的情況。通過審計經濟指標完成情況,可以更好地體現各部門的發展情況及精神文明建設情況。因此,在具體審計工作中,審計人員需要加大審計力度,全面審查經濟指標完成的真實性,確保達到具體的審計目的。另外,審計人員在審查過程中,還需要注意經濟效益的相關指標、債權指標和質量指標等。通過加大對這些指標的審計力度,以此來明確被審計部門的經濟方向,全面提高資產質量,更好地促進部門的健康有序發展。

二、提高經濟責任審計質量的主要措施

(一)進一步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法律法規。為了更好地推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開展,需要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構建完善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法律法規體系,進一步規范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預防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當前,針對于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雖然相關法律法規中對其有了明確的規定和要求,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因此,需要針對當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與其相匹配的經濟責任審計法律法規體系,將其作為法定審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還要將內部經濟責任審計作為領導干部考核的必經程序,以此來提高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從而在實際工作中給予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更多的重視。(二)明確審計重點。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之前,需要明確審計工作的重點,這樣有利于提高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科學性。即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需要側重于對重大經營決策的審計,以此來評價領導經濟責任。領導層在實際工作中,會根據市場環境條件及自身的實際情況,作出重大的經營決策,這些經營決策會對自身的生存和發展起到決定性影響。在具體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審計內容要以經濟責任人的責任為中心展開,即需要根據各個行業自身的特點來制定具體的審計內容。另外,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還要協調好自身和其他監管部門之間的關系,確保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順利實施,全面提升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質量。(三)改良審計手段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量較大,需要花費較長的時間。因此,要做好經濟責任審計手段改良工作。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需要加大力度拓展審計線索的來源,深入到基層群眾中,積極聽取群眾的意見和看法。同時,還要充分借鑒常規審計的成果,并在審計工作中深入調查前一年度的財務收支報表,及時發現其中的問題,從而確定審計工作的切入點,實現對審計風險的有效控制。另外,還要在具體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做到賬實結合、重點與一般結合,全面提高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質量,確保經濟責任審計能夠獲得良好的效果。(四)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一直以來,雖然我國對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進行了相應的研究,但并沒有取得十分顯著的成效。當前,我國還沒有全面構建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制約因素。因此,需要在實際工作中針對不同的審計基礎,尋找不同責任和各個單位性質之間的共性,構建與各單位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標準相適應的評價體系,確保其具有較好的完整性、科學性和具體性。同時,還要依據各單位制定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標準體系,對各單位部門領導干部進行統一和嚴格的審計評價,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科學開展奠定良好的基礎。(五)強化經濟責任審計成果運用。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在于權力運行和責任落實,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在于審計成果的運用。審計結果的公開是對責任人權力和責任最有力的監督,但審計結果的公開會形成對審計工作質量的挑戰、對企業內部管理控制的挑戰、對干部管理改革的挑戰、對紀監問責問之的鞭策等一系列問題。為了使經濟責任審計效能最大化,企業內部需要建立審計結果公告機制、審計問題整改處理機制、審計資料綜合分析機制、審計結果問責追責機制,使企業內部形成良好的制度管理環境,逐步形成靠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靠制度管權的治理環境,真正發揮審計效應、轉化審計的管理效益,提高企業的競爭力,預控權力的濫用和腐敗的滋生。(六)加強審計隊伍建設,提高審計人員素質。經濟責任審計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和政策性,而且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具有一定的風險性。因此,需要打造一支高素質的專業性審計人員隊伍,以此來提高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水平。當前,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需要重視后備人才的培養,同時還要進一步拓寬培訓渠道,努力提高審計人員的專業知識水平和專業技能,提升審計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從而培養出一批具有較強專業知識和能夠應用信息化技術的綜合性審計人才。另外,還要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來整合社會的審計資源,通過建立注冊經濟責任審計師考試制度,以此來選擇一些優秀的經濟責任審計師,全面提升經濟責任審計人員的整體素質。

三、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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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機關經濟責任審計的思考

一、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創新經濟責任審計理念

(1)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探索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經濟責任審計中,涉及對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的評價,作為經濟責任評價的法定部門,審計機關必須探索建立一套績效評價體系。要將被審計領導干部任職期間的經濟狀況,以其期初為基數,進行逐年比較,描繪其變動趨勢,從而對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評價。(2)建立外部人才專家資料庫,提高審計工作效率,降低審計風險。時代在發展,審計環境也在變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也會碰到越來越多的新問題,如經濟責任審計中涉及對某些事項的評價、環境影響的評價、特定資產的評估、項目可行性評估等,僅依靠目前審計人員的專業知識已無法作出定量或定性的專業判斷和分析。難以取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可能使作出的審計結論隱藏審計風險。在這種情況下,審計機關可以聘請某一領域中具有專門技能、知識和經驗的個人和單位提供專業服務,充分整合外部專業力量參與國家審計工作,以保證及時完成審計任務。利用外部人才專家庫這個載體,既可以宣傳審計,為審計工作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又可以彌補目前審計人員知識結構單一的缺陷,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審計風險。(3)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問責、問效的工作機制,更好地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的作用。創新審計理念也就是在創新審計思路,在經濟責任審計中要以被審計領導干部任職期間管理使用的全部資金走向為主線,關注全部政府性資金的管理、分配、使用環節,關注社會各項事業發展的指標和取得指標而付出的成本與代價,從而對被審計領導干部的工作業績作出客觀真實的評價。對一些損害群眾利益,浪費國家資財,不顧資源與環境承受能力,片面追求發展速度,一味追求政績的行為,予以問責。利用經濟責任審計聯席制度,形成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機制,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和黨內談話、述職述廉等制度結合起來,建立起結果通報制度、結果整改監督機制。

二、審計方法創新,實現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現代化、科學化和規范化

(1)實行審前公告,審計組與被審計單位互相監督。審前公告內容包括審計實施范圍、審計時間、審計對象、審計紀律、審計組組長及成員姓名、舉報監督電話等。審計組在審計通知書送達被審計單位的同時,要在被審計單位醒目的位置張貼審前公告。通過這一舉措可以主動接受公眾對審計工作和被審計領導干部的監督,進一步提高審計透明度,同時也可拓寬審計信息源,為審計提供線索。(2)采取查賬與調查相結合的方法,拓寬審計渠道,規避審計風險。在經濟責任審計前要向組織、人事、紀檢、財政、信訪等部門了解被審計單位及被審計對象的有關情況,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通過座談等方式分別聽取被審計領導干部和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中層干部代表和群眾代表的意見和情況反映,并作好記錄。要通過召開座談會、通報會、個別走訪等形式,廣泛發動群眾,拓展取證渠道;充分利用相關部門的檢查結果等資料,確定重點,對群眾舉報反映的經濟問題一一核實,規避審計風險。(3)加強計算機輔助審計,推進計算機技術與審計工作的融合運用,拓寬審計視野。現在在經濟責任審計中,已普遍利用審計現場實施軟件,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和業務數據進行采集和分析,確定審計疑點,使審計人員能夠更加高效地獲取強有力的審計證據,為降低審計風險、提高審計質量奠定合理基礎。同時也要加快對于聯網審計的探索,以便及時、全面、便捷地了解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大幅提高審計效率,實現審計技術質的飛躍。(4)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整改情況進行落實,提高審計成果利用水平。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作用和效果如何,很大程度取決于審計成果的落實情況。被審計單位應將審計意見和建議的整改情況以書面形式,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審計機關和紀檢監察部門,審計機關應利用經濟責任審計聯席制度,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和黨內談話、述職述廉等制度結合起來,建立起結果通報制度、結果整改監督機制,使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作用得到體現。

作者:王曉宜單位:浙江省寧波市鎮海區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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