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專業合作范文10篇
時間:2024-03-01 23:38:08
導語:這里是公務員之家根據多年的文秘經驗,為你推薦的十篇農民專業合作范文,還可以咨詢客服老師獲取更多原創文章,歡迎參考。
農民專業合作社制度
我國農村確立了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農民獲得了生產經營自主權,成為獨立的財產主體和市場主體,極大地解放了農村生產力。但是,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小規模家庭經營的弱點也逐漸顯現。如何提高家庭經營抗御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的能力,是我國加快農業與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問題。廣大農民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創辦了包括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內的多種形式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據統計,截至*年年底,全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總數超過十五萬個,它提高了農業生產經營和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成為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重要組織載體。隨著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不斷發展,實踐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和困難,迫切需要國家采取法律和政策措施加以解決。
黨的**指出:支持農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則,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村專業合作組織。*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也明確提出,要“積極引導和支持農民發展各類專業合作組織,加快立法進程”。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制定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法列入立法規劃,由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負責起草。經過常委會會議三次審議,*年10月31日,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將于*年7月1日起施行。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調整范圍
法律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定義作了界定: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服務內容是以其成員為主要服務對象,提供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這個定義,考慮了近年來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農業產業化過程中發展的現實情況,強調以農產品或者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為紐帶,同時借鑒了國際上關于合作社定義和基本原則的論述。具體內容包含以下幾個方面:
1.農民專業合作社主要由享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民組成。本法規定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區別于傳統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也完全不同于50年代的。它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農民自發組織起來的新型合作社。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不改變家庭承包經營,在遵守本社章程的前提下,仍然具有生產經營自主權。
農民專業合作社考察報告
一、基本情況
近幾年來,我縣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得到了迅猛發展。至2009年8月,已注冊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有764家,經農業局備案的有473家,注冊資金50479多萬元,入社農戶59000多戶,帶動農戶181700多戶。專業合作社已涉及種植、養殖、加工、服務等領域,其中蔬菜類176家,畜禽類170家,水果類83家,水稻種植類84家,水產養殖類175家,農業服務類18家,其他品種種植58家。合作社生產經營已基本覆蓋了全縣蘑菇、四季柚、紫菜、席草、蔬菜、畜禽、楊梅、西紅柿、食用菌等10多個主導特色產業和產品。經考核達到省級示范性專業合作社的6家、市級示范性專業合作社的17家(含省級4家)、縣級規范化農民專業合作社的13家(含省級6家)。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快速發展,有效解決了農民單家獨戶難以解決的實際問題,實現了生產與市場的對接,擴大了農業經營規模,促進了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二、存在問題
視察中我們也發現,合作社經營運轉與農民的愿望,與市場的要求,還存在著一定的差距,還有許多因素不同程度地制約著合作社的健康發展。主要有:
1、思想認識不到位。一是部分群眾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相關政策法規還不了解,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地位作用認識不清,創建農民專業合作社存在著一定的盲目性,少數農民創辦合作社的目的就是為了套取政府補助資金,成立后并沒有按合作社的章程進行運作,也沒有組織成員開展農業生產的經營服務活動,合而不作,出現了不少“空殼合作社”。二是一些部門、鄉鎮干部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作用、地位認識不深,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氛圍不濃。
2、工作機制不完善。目前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行政主管部門是農業局,農村經營管理總站是具體指導服務機構。而縣農辦、林業、漁業、工商、供銷社等部門各自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具有一定的職責,由于缺乏溝通協調機制,合力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工作格局還未形成。工商部門只負責專業合作社的登記注冊,農辦負責市級以上的專業合作社的規范化建設,林業、漁業、農業、供銷社只扶持各自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而農業局農經總站則根本無法發揮綜合協調作用,部門各自為政,部門鄉鎮工作脫節,各類政府資金得不到有效整合,合作社規范化建設步伐緩慢。
農民專業合作社匯報材料
尊敬的調研組領導: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產生和發展,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制度創新,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對統分結合、雙層經營的農村經營體制的進一步豐富和完善。是以其成員為主要服務對象,提供農業生產資料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鄉農民專業合作社自組建成立以來,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務求實效、大力引導廣大農民群眾建設專業合作社,依法做好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指導,扶持和服務工
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一、××鄉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現狀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農業產業化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近年來,××鄉以農業主導產業,優勢產業和特色產業為基礎,以農民自愿為前提,始終堅持“民辦、民營、民受益”的原則,隨著××鄉農資購銷專業合作社和××鄉袁亮永林蔬菜專業合作社相繼掛牌成立,××鄉農民專業合作社全面進入健康的良性軌道。在組建方式上,主要是由農村的致富能人、經營大戶或各類經紀人牽頭組建,基本上是合作社+農戶的模式;在管理方式上,合作社理事會基本上是名義上、形式上的領導機構,合作社的經營、管理決策等活動多由合作社理事長,實際上是牽頭人定板,社員參與民主管理、民主決策的機會很少;在經營方式上,除個別農民專業合作社統一購買生產資料、統一技術服務、統一品牌、統一產品銷售外,其余的多是對成員生產的農副產品按約定的價格收購,實行集約化、標準化經營的較少。
綜合分析××鄉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狀況,認為發展機遇很多,前景廣闊。一是有較完善的扶持政策。20*年中央一號文件和省委一號文件都明確提出認真貫徹落實《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大力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二是擁有較豐富的農業資源。全鄉已發展種植蠶桑3000多畝;年平均種植冬早蔬菜1.2萬畝;生豬存欄18000多頭5家養殖專業戶;水產養殖專業戶10戶;七彩山雞、鴕鳥、野豬等特禽特畜養殖發展較快,這些初具規模的產業,迫切需要有農民專業合作社帶動發展壯大。三是有較好的發展基礎。經過三年多的發展,全鄉已有××鄉農資購銷專業合作社和××鄉袁亮永林蔬菜專業合作社2家農民專業合作社,網絡了一大批農戶,培養了一批懂經營會管理的人才,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積累了寶貴經驗。只要充分利用好現有的政策機遇和資源優勢,加上政府的正確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一定會在農業農村經濟發展上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真正做到使農民受惠、企業受益,要能夠使合作雙方在“雙盈”的格局中得以發展壯大,逐步形成覆蓋全鄉的服務體系。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通知
農辦經[**]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林、農牧)、漁業廳(委、局、辦)、計劃單列市農業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
200年10月31日,國家主席簽署第57號主席令,公布了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該法自**年7月1日起施行。為進一步加大學習宣傳《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工作力度,使法律精神深入各級干部和廣大群眾,做好法律實施的各項準備工作,農業部決定于**年1月組織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宣傳月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法律宣傳月主題為“認真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依法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發展。”各地要圍繞學習宣傳《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以依法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化建設為重點,大力宣傳《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重大意義,宣傳《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精神實質和基本內容,抓緊做好貫徹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各項準備工作,不斷增強政府部門的責任意識和廣大農村基層干部群眾的法制意識,加強依法指導,推進依法行政,盡快在全社會形成了解《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關心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與發展的良好氛圍。
二、活動時間
農民專業合作社調研報告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對統分結合、雙層經營的農村經營體制的進一步豐富和完善。它以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為基本原則,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負盈虧為運行機制,充分保障成員的合法權益,是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建設現代農業的重要載體,是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構建農村和諧社會的重要組織基礎。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頒布的第一部規范合作社發展的法律,填補了我國市場主體立法的一項空白。它的實施,必將有力地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健康發展和農村經濟的全面繁榮。
上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農村出現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向農民提供信息、技術、銷售、供應、加工等方面的服務,為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和農村繁榮作出了重要貢獻。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產生和發展,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制度創新,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對統分結合、雙層經營的農村經營體制的進一步豐富和完善。在總結實踐經驗、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并從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貫徹實施好這部法律,有必要深入認識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性質和作用。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產生和發展,是對我國農村經營體制的進一步豐富和完善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我國農村逐步確立了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這是黨和國家根據農村生產力發展水平作出的重大政策調整,符合生產關系適應生產力發展水平的客觀要求。家庭承包經營責任制的確立,激發了廣大農民群眾的積極性,極大地提高了勞動生產率。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農業的專業化、商品化、規模化水平不斷提高。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進一步完善農村經營體制,成為我們面臨的重大課題。1993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的《關于當前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確提出,以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制和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我國農村經濟的一項基本制度,要長期穩定并不斷完善。農民專業合作社正是在“長期穩定”基礎上“不斷完善”的產物。
隨著農業生產力水平和農產品商品率的提高,農民與市場的關系更加緊密,農民對生產資料、實用技術、市場信息等方面的需求不斷增加,市場機制對農民的資金實力、文化素質等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家庭經營規模小、資金實力弱等問題,嚴重制約了農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開展。因此,擴大農業生產和經營規模,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實現農戶與市場的連接,就成為發展農業生產、增加農民收入的當務之急。擴大生產和經營規模主要有兩條途徑:一是通過增加土地面積實現生產規模的擴大;二是通過廣大農戶的聯合與合作實現經營規模的擴大。我國人多地少的國情,使增加土地面積十分困難,更現實、更有效的辦法就是走合作生產經營的道路。農民專業合作社就是開展生產經營合作的重要組織形式。
農民專業合作社不改變農戶的獨立經營地位,有利于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長期穩定。現階段,絕大多數參加專業合作社的農民在生產環節仍然以戶為單位,在流通、加工等環節進行合作,將農民生產的農產品和所需要的服務集聚起來,以規模化的方式進入市場,提高農民在市場中的地位。農民群眾總結的“生產在家,服務在社”,形象地說明了現階段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特點。實踐表明,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很好地解決家庭經營與市場經濟的銜接問題,有效地解決政府“統”不了、部門“包”不了、單家獨戶“干”不了的難題,是對農村經營體制的豐富、發展、完善和創新。
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對策
摘要: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一種互助性經濟組織,對提高農業生產效率、提升農業經濟發展水平、推進新農村建設、促進鄉村振興具有重要作用。其順應市場經濟發展趨勢,能夠提高農業競爭力,是解決小農經濟發展短板的重要方式。隨著我國農業現代化水平的不斷提高,農業發展不斷向集約化、產業化轉變,越來越多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成立起來,但在發展過程中出現了一些問題,影響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質量。本文主要分析了當前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相應的發展建議,以期為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更好發展提供參考。
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優勢;問題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指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生產經營者為了壯大發展規模、降低交易成本,由生產經營同類農產品的個體或農戶,自發聯合而成立的一種互助性經濟組織,其對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增加農戶收益、降低市場風險具有重要作用[1]。近年來,在我國政府和農業部門的不斷推動下,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迅速,種類不斷增多。截至2021年,全國成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已超過226萬家,發展領域已從種植業、養殖業拓展到加工運輸業、農機服務業等方面[2],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帶動效應也越來越明顯。國內大量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立與發展,為解決小農經營發展困難等問題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盡管如此,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發展的同時,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如發展質量不高、管理不規范、發展資金缺乏、品牌效應不足等。本文簡要概述了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狀況,同時就農民專業合作社現階段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與探討,并提出了規范發展的建議。
1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狀況
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一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農業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在當前提高農業生產效率、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繁榮農村經濟、促進農民增收及加快鄉村振興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3]。改革開放以后,我國加快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農民的種養殖專業知識不斷提高,農產品商品化程度不斷提高,此時農業分散經營的模式導致農戶組織化程度低,使其與市場需求之間的矛盾不斷加深,因此亟需采取組織化程度高的模式聯合農戶,壯大發展主體,提升經營的綜合效益,由此農民專業合作社逐漸在我國發展起來。進入21世紀,我國對“三農”發展的支持力度不斷加大,采取了更多政策措施促進農業增產增收,同時進一步加快了對農業經濟組織的支持。2004年以來,國家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尤其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出臺后,進一步規范了合作社發展,更好保護了合作社組織成員的各項權益,為農業經濟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4]。截至目前,全國依法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超過226萬家,為提高農業經濟水平、促進“三農”發展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5]。
2當前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存在的問題
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論文
摘要:在當今社會主義經濟的發展模式中,農民專業合作社已經成為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方式與形式,對整個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起到了十分關鍵的作用。本文就以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主要的研究對象,分析探究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主要融資形式,發現其中的優勢與弊端,促進我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能夠進一步的發展與提升。
關鍵詞:融資;農民專業合作社;模式
一、融資與農民專業合作社概述
(一)融資。從狹義上講,融資即是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也就是說公司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狀況、資金擁有的狀況,以及公司未來經營發展的需要,通過科學的預測和決策,采用一定的方式,從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資者和債權人去籌集資金,組織資金的供應,以保證公司正常生產需要,經營管理活動需要的理財行為。(二)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以農村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通過提供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來實現成員互助目的的組織,從成立開始就具有經濟互助性。擁有一定組織架構,成員享有一定權利,同時負有一定責任。
二、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的主要模式
(一)金融機構+農民專業合作社模式。農民專業合作社與金融機構進行合作的方式主要是指農民專業合作社在銀行中進行貸款申請從而獲得一部分的運作資金。這種融資模式也是目前最為普遍的融資方式,其在運行中產生的風險性也較小。在這種模式中銀行對于合作社的要求較高,需要合作社的各方面都達到要求之后才可以進行一定的資金支持,在得到資金之后合作社可以進行基本生產資料的購買,再將購買到的生產資料分發給農戶。完成整體的生產之后,合作社將最終成果進行貨幣的轉化,由此將銀行貸款進行清還,在整體的預估評算中這是最為保險的融資方式。(二)金融機構+擔保+農民專業合作社模式。在此種融資模式中,最重要的一個環節就是擔保。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國農村地區的房屋、土地等資產不能作為抵押物,因此在與金融機構進行融資時就需要一個中間的擔保以確保整個融資過程能夠得到保障。其中主要有三種擔保的途徑:第一,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擔保。農民專業合作社可能根據自身的發展狀況選擇較為合適的方式進行擔保,比如合作社+社員聯保形式、互助保證金+社員聯保形式、信用擔保模式等;第二,龍頭企業投保。專業合作社可以根據自身發展的主要經濟模式與領域,尋找該領域中較為專業的龍頭企業進行擔保,該模式不僅能夠獲得資金上的支持還可以獲得技術與管理上的部分支持;第三,擔保公司擔保。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尋找專業的擔保公司進行擔保,在整個融資過程中可以獲得更為專業的幫助與支持。(三)政府+農民專業合作社模式。我國各地的農村經濟發展存在巨大的差異,由此在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過程中必然需要政府得支持與幫扶。而一些發展基礎較差的地區在進行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的過程中便可以選擇政府+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模式。政府在進行資助的過程中主要有兩種主要的方式,一是政策性貸款。即政府設定一定的劃分標準,對于經濟發展基礎較為落后的地區給予政策上的支持,降低部分的審核標準;二是政府扶貧基金及扶持項目,通過基金的形式給予部分合作社項目進行資金的注入幫助其進行更好的發展或者是通過項目扶植的方式為合作社的發展提供一定的紐帶支撐。(四)多方合作組建農村金融服務平臺。我國的農村地區眾多,且形成了眾多不同類型或者同類型的合作社,在此基礎上其便可以組建多方合作的農村金融服務平臺進行融資。比如組建資金互助組織,在各個合作社的內部成立該組織,形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合作機制,彼此共同實現相互之間的資金可持續流轉,這種融資模式在運作方面存在較大的風險,需要考慮到參與成員每一個的信用問題與發展問題,一旦有一方在資金上出現問題,那么整個合作金融服務平臺中的成員都將受到一定的牽連;除此之外,還可以與地方的村鎮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形成良好的合作關系,采取村鎮銀行吸收農民專業合作社入股的方式實現融資,從而保證企業的正常良好發展,也可以給鄉鎮銀行或者農村信用社帶來一定的業務提升,快速的解決信用社經營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降低了整個融資貸款的風險。
農民專業合作社考察報告
近年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勢頭迅猛,合作社對推動農業產業化、集約化經營,提高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和抗風險能力,起到了積極作用。我縣合作社的發展也很迅速,如何規范壯大、提高效益,*的經驗值得借鑒。
近年來,*縣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以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為目標,以農業特色產業和優勢農產品為依托,培育了一批具有特色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涵蓋了糧食、果業、水產、蔬菜、牲豬、家禽等產業領域。7月12日,縣委組織部組織太陽升鎮、黃港鎮、*鎮、馬坳鎮、廟嶺鄉、竹坪鄉等6個鄉鎮的組織委員及黨建室、機關工委、村建辦的同志共12人,到*縣易家河柑桔專業合作社、白槎鎮龍井早熟梨專業合作社進行了學習考察。
一、合作社基本情況
易家河柑桔專業合作社:易家河柑桔專業合作社座落在柘林湖南畔的易家河村,前身是易家河柑桔協會。20*年為擴大柑桔銷售渠道,由當時的村黨委委員、種植大戶鄭根水牽頭,聯合徐金福、吳真民等8位村民,成立了易家河柑桔協會,同年組建了協會黨支部。在協會黨支部的引導下,協會組織農戶學技術、抓管理,統一組織種植、銷售,并逐步帶動周邊的桔農參與進來。種植面積由當初的250畝發展到現在已達10000余畝。2007年7月,在易家河柑桔協會的基礎上注冊成立了“*縣易家河柑桔專業合社”,并隨機成立了宏泰—易家河(九江)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目前合作社共有社員206人,其中黨員14人,以拓林鎮易家河村桔農為主體,同時吸收了江上、虬津、三溪橋、云山等鄉鎮以及周邊德安、武寧等縣桔農加入。易家河創立了“獨一處”商標品牌,先后被列為農業部“全國有機農業研究實驗示范基地”、“5000畝無公害水果生產基地”、“江西省無公害農產品(水果)生產基地”、“江西省農村科普示范基地”等,獲得了“中華名果”、“全身農產品運銷標兵”、九江市“優秀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榮譽。
龍井早熟梨專業合作社。龍井早熟梨專業合作社于2007年7月注冊成立,位于白槎鎮龍井村,前身是龍井早熟梨協會。現有社員102人,帶動農戶500多戶,早熟梨種植面積達6000余畝,并于2008年擴種九江水梨1000畝。該社以“公司+合作社+農戶”的模式,成立了江西龍井梨業有限公司,注冊了“永秀”牌商標,實行統一技術規程、統一產品包裝、統一組織銷售。
二、合作社黨建情況
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 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6月中旬,省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部分委員,圍繞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對巴東、建始、利川三縣市農村新型合作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情況進行了專題調查。調查后總的認為,群眾自發組織起來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出現僅兩三年時間,但已顯示了其生命力,對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促進農業產業化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值得引起各級的重視,并予以扶持、總結、推廣。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織形式及其運作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由從事同類農產品生產的農民自愿組織起來,進行農產品生產、加工、營銷為一體“公司+專業合作社+農戶”的經濟合作組織。它是以公司為依托,以農戶為基礎,以利益為紐帶,產供銷一條龍的經濟聯合體、農業技術應用與推廣聯合體、農產品營銷聯合體。目前恩施州各縣市已建立茶葉、魔芋、藥材、水果、蔬菜、養殖等各類專業合作社35個,有的合作社社員已達480戶,成為公司與農戶互利互贏的經濟實體。具體組織和運作情況是:由公司牽頭,遵循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則,組織農戶為主體的專業合作社,以合作社《章程》明確社員的權利和義務。社員(代表)大會為合作社最高權力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制定合作社章程、審查通過社員入社資格、審議年度工作報告和下年度工作計劃、批準本社財務工作報告和贏利分配方案等。社員(代表)大會通過民主選舉,由公司代表、社員代表及有關人士組成的社務管理委員會,負責實施社員(代表)大會通過的有關決議,指導社員生產,組織經營,提供相關服務。產前,由公司及社務管理委員會通過市場網絡提供信息,結合當地的情況,指導社員確定種植品種,調劑種子,組織化肥等農資供應,同時與社員簽訂相關收購合同,確定收購產品最低保護價;產中,合作社通過向社員發放技術資料,組織技術培訓和建立田間試驗點、示范戶,對生產全過程進行技術指導;產后,公司通過合作社按合同及協議價格對社員的產品進行收購,由公司將產品直接加工后進行銷售。入社農戶除得到出售產品的收益外,公司還將純利潤按一定的比例向農戶返還。據在建始縣東湖魔芋專業合作社了解,去年有的農戶僅從公司返利就收益1500元。
二、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幾點好處
從在恩施州調查的情況看,各專業合作社規模雖然大小不等,規范化程度不一,經營情況也有差異,但總體上發展勢頭良好。概括起來,我們感到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至少有以下幾點好處:一是符合黨和國家關于加強“三農”問題的有關精神。今年中共中央一號文件提出,“鼓勵發展各類農產品專業合作組織”、“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開展信息、技術、培訓、質量標準與認證、市場營銷等服務”。農民自愿組織起來的專業合作社,搭起了企業聯農戶、產品聯市場的橋梁,對促進農業增效、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提升農產品的市場化水平具有明顯的作用。二是較好地解決了長期困擾農民的“三愁”:不知種什么、怎么種、賣給誰的問題。現在有了專業合作社,種什么有人指點,怎么種有人指導,產品賣給誰有人負責。有利于避免農民生產的盲目性和降低單個農戶的市場風險,農民可專心種田。同時這也符合現代農業專業化分工的要求。三是有利于提升對農業、農戶的專業化服務水平。專業合作社一頭聯公司、一頭聯農戶,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只有提高專業化服務水平才能實現公司與農戶兩利雙贏。例如,由公司提供種子、化肥、農藥,既可有效防止假種子、假肥、假藥傷農,又可降低農戶的生產成本。公司及合作社有直接為農戶服務的系統和科技人員隊伍,既可保障農民增收,又可保障公司贏利;既符合現代農業發展的方向,也緩解了財政供養農業科技人員不足的問題。四是農民加入專業合作社,不改變家庭承包責任制,不變更生產資料的隸屬關系,既彌補了單個農戶經營的不足,又便于組織,方便運行。五是各專業合作社的社員都生產、經營同一類或一種產品,有利于實行標準化生產和品牌化經營,對于發展特色經濟和優勢產業,實現規模化生產及產品區域化布局有明顯的促進作用。六是與現階段農村、特別是貧困山區農村發展水平較低的狀況相適應。在促進農業產業化的進程中,專業合作社與“龍頭企業+基地+農戶”的組織形式相比各有千秋。但在當前多數農村、特別是貧困山區經濟發展水平低,原始積累少,資金投入不足的情況下,真正有實力、能辦基地、稱得上龍頭的企業還不多。而發展專業合作社卻不需要太多的資金即可運行,與當前農村發展狀況更具有適應性。七是企業通過專業合作社與農戶簽定訂購合同,使企業有了穩定的農產品或加工原料的來源,有效地解除了企業的后顧之憂,有利于企業逐步做大做強和發揮對農業產業化的帶動作用。八是有利于農民增收。例如巴東縣棗子坪藥業專業合作社社員共380戶,2002年實現銷售收入1300萬元,社員戶平收入3500元,合作社創利28萬元。建始縣花坪魔芋專業合作社為沈家荒村及周邊農戶戶均增收1500元,社員兩年“二次返利”4萬余元。九是農村有了民辦、民管、民營的合作組織,基層政府和干部可以集中精力抓大事,有利于轉變政府職能和減少財政供養人員。
三、農民專業合作社存在和需要探討的幾個問題
農民專業合作社扶持發展意見
為進一步貫徹**精神,做好“三農”工作,現就本市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提出以下若干政策意見:
一、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財政扶持力度。各級政府要繼續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增加財政投入。財政扶持資金主要用于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息、培訓、農產品質量標準與認證、農業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營銷和技術推廣等服務。對農業比重比較大的區縣和經濟相對困難地區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及生產糧食等國家急需的重要農產品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優先給予扶持。通過市和區縣各類支農資金,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項目的扶持。
二、落實農民專業合作社稅收優惠。要抓緊落實國務院批準的有關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稅收優惠政策,即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產品免征農產品增值稅;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免稅農產品,可按13%扣除率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藥、農機免征增值稅;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征印花稅。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所得稅在國家出臺有關優惠政策前,暫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執行,企業從事農業、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免征減征所得稅(從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種植,海水養殖、內陸養殖的項目所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各級稅務部門要認真梳理國家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稅收優惠政策,進一步落實好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稅收扶持政策。工商部門要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要求,搞好合作社成員名冊登記。
三、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金融支持。本市金融機構采取多種形式,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資金支持和金融服務。市和區縣財政每年安排一定數額的資金,支持各區縣用于農業貸款擔保資金。擔保資金主要用于滿足農民專業合作社貸款擔保需要。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信用等級評定,對授予市級守信用農民專業合作社稱號的,給予重點扶持,小額貸款可采用信用貸款方式。農業保險公司結合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特點,開發有針對性的保險產品,積極為農產品生產、加工、經營等環節提供各類保險服務,進一步擴大政策性保險的品種和覆蓋面,切實提高理賠服務水平,增強農民專業合作社抗風險能力。創新農村金融服務的機制,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積極探索建立小額貸款公司和村鎮銀行,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撐。
四、給予農民專業合作社用地用電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農產品生產基地、種植養殖業場、農機示范推廣和設施農業用地,屬農業生產結構調整用地,按農業用地管理。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直接服務于農業生產的臨時性生產輔助設施,主要包括倉庫用房(存放糧食、農資、農機具,進行冷藏、蔬菜整理等)、場地和必要的管理用房用地,可參照本市對設施糧田、設施菜田內生產輔助設施建設臨時用地的審批辦法解決,但不得移作它用。農民專業合作社興辦加工企業等所需要的非農建設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規劃、城市規劃和農業相關規劃的前提下,由土地管理部門優先安排用地計劃,及時辦理用地手續。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種植業養殖業,享受國家農業用電優惠電價,具備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可申請享受農業生產分時電價的優惠政策。
五、吸引優秀人才到農民專業合作社工作。鼓勵農業科技人員和大中專畢業生到農民專業合作社工作。各級政府所屬的人才服務機構對到農民專業合作社工作的農業科技人員和大中專畢業生實行人事,并按規定代辦繳納城鎮社會保險手續。在農民專業合作社工作的農業科技人員和大中專畢業生均可按有關規定優先評定職稱。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崗位可作為本市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統一招募崗位,鼓勵高校畢業生積極參與農民專業合作社工作。
相關期刊
精品范文
10農民問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