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成本范文10篇

時間:2024-02-11 1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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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成本

小議交易成本理論對企業的影響

關鍵詞:交易成本,多國企業理論,威廉姆森,學術脈絡

摘要:從多國企業經濟理論的發展脈絡,更能明顯地辨識出交易成本經濟學的發展軌跡。本文以交易成本概念、科斯交易成本思想和威廉姆森交易成本理論為線索,對多國企業理論發展的學術脈絡和內在聯系進行了重新梳理。威廉姆森于2009年成為交易成本理論學界又一位諾貝爾經濟學得主,源自其使有關治理問題和企業邊界問題的研究在過去30年中成為經濟學研究熱點和理論前沿的貢獻。

威廉姆森的交易成本經濟學以交易作為分析單位,將制度作為考察對象,可以輕易地應用于其他能夠以制度作為解釋變量或被解釋變量的研究主題,其應用與影響范圍之廣泛,無疑是其獲得認可和殊榮的重要原因之一。整個20世紀70年代,多國企業經濟理論的發展明顯帶有交易成本經濟學的烙印,科斯與威廉姆森的概念、框架和思想的影響在多國企業理論內部的競爭中更體現出解釋力和競爭力。

多國企業理論,俗稱跨國公司理論,確立于上世紀60年代,時屬國際經濟學范疇,研究多國企業的存在并用以解釋國際投資的方向和動因。此階段的多國企業理論屬于新古典方法的產業組織理論范式時期。

一、交易成本與新古典方法的內部化理論

上世紀70年代中期開始,交易成本概念已經明確地進入了多國企業理論的構建和發展。Buckley&Casson(1976,1998a,b)和Rugman(1981,2003)是多國企業內部化論的領軍人物,他們在其各自的內部化觀點中都承認科斯的影響。雖然,事實上,他們從科斯那里繼承的只是交易成本的概念內涵和分析模式,并非交易成本經濟學的理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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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組織與交易成本

科斯(Coase)定理的一個重要引申是,如果所有的交易成本都為零,則不論生產和交換活動怎樣安排,資源的使用都相同。這意味著,在沒有交易成本的情況下,各種制度的或組織的安排提供不了選擇的根據,區此也不能用經濟理論來解釋。不僅經濟組織是隨機決定的,而且實際上談不上有什么組織:生產和交換活動都只是由市場的看不見的手引導的。

但是組織或各種制度的安排確實存在,而且為了解釋它們的存在和變化,必須把它們視為在交易成本的約束下選擇的結果。

在最廣泛的意義上,交易成本包括所有那些不可能存在于沒有產權、沒有交易、沒有任何一種經濟組織的魯賓遜?克魯索(RobinsonCrusoe)經濟中的成本。交易成本的定義這么寬廣很有必要,因為各種類型的成本經常無法區分。這樣定義,交易成本就可以看作是一系列制度成本,包括信息成本、談判成本、擬定和實施契約的成本、界定和控制產權的成本、監督管理的成本和制度結構變化的成本。簡言之,包括一切不直接發生在物質生產過程中的成本。顯然,這些成本的確很重要,把它們稱為“交易成本”,可能引起誤解,因為它們甚至在像共產主義國家那樣的經濟里,也會赫然聳現。

從定義上看,一個組織總要求有人去組織它。在最廣泛的意義上,所有不是由市場看不見的手指導的生產和交換活動,都是有組織的活動。這樣,任何需要經理、主任、監督者、管理者、實施者、律師、法官、人,或甚至中間人的活動安排,都意味著組級的存在。這些職業在魯濱遜經濟中,是不存在的,給他們的工作支付的工資,就是交易成本。

當把交易成本定義為一切在克魯索經濟中沒有的成本,組織被同樣廣義地定義為任何要求有看得見的手服務的活動安排時,就出現一個推論:所有的組織成本都是交易成本,反之亦然。這就是為什么過去20年間,經濟學家總是竭力用變化的交易成本來解釋各種組織結構形式的原因。

一些明顯的例子可以說明這一點。一個工廠(一個組織)的工人,可以由計件或計時工資的辦法支付其工資。如果測定和監督的成本(交易成本的一種類型)為零,那么不管哪種做法都會產生相同的結果。但是在這些成本大于零的情況下,如果測定產量的成本相對較低,那就很可能實行計件工資。而如果測定時間和監督生產的成本比測定產量的成本低,就很可能選擇計時工資。再如,有些飯館(也是一種組織)按所賣食品的數全計價,另一些實行自助餐,在每人固定的價格下,允許消費者隨便進餐。確定人和確定所消費食品的數量的成本與食品的基本成本之比,決定了會選擇哪一種做法。如果完全沒有交易成本,工廠或飯館首先就不會存在,因為消費者會直接從生產商品和提供服務的投入所有者那里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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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成本下林權抵押貸款模式探析

【摘要】基于交易成本視角分析不確定性是正規金融制度安排下農戶林權抵押貸款高交易成本產生的原因。而金融聯結通過融合正規金融機構的資金規模優勢和鄉村中介組織的地方信息的優勢、擔保優勢、交易成本的優勢互補而得以將金融機構貸款有效投入到農村市場。因此,通過金融聯結的農村信貸制度的創新林權抵押貸款模式,形成有效的治理結構來降低林權抵押貸款的交易費用,進而緩解林農的信貸約束。這對于推動林權制度改革,促進我國林業產業的可持續發展是具有極其深遠的意義。

【關鍵詞】交易成本;金融聯結;林權抵押貸款;鄉村

中介組織由于信息不對稱、缺乏有效抵押物擔保,由此所帶來的高昂的信貸交易成本是抑制正規金融機構在農村金融市場的發揮和農民融資難的活森林資源的突破和農村信貸史上以林權作為為抵押的突破,這對于推動林權制度改革,促進我國林業產業的可持續發展是具有極其深遠的意義。由于林農的信用傳遞機制不夠完善、林農林地細碎化、林業經營風險較高,抵押申請手續繁雜、抵押物難以處置等產生較高的交易成本,而通過林權抵押貸款的交易費用的節約是有限的,導致單純通過森林資源資產抵押可能無法緩解其面臨的信貸約束的困境,這意味著普通林農在“賦權還能”之后,由于林權抵押貸款面臨法律風險與薄市場的雙重約束問題,這將導致林農林地面臨零散細碎化、面積小等問題直接通過林權抵押獲取信貸資金的愿望還是難以實現。然而很多學者意識到內生于農村金融市場的微觀機構以及通過借款人組織化等非市場要素在農村金融市場上發揮信貸制度創新的重要性。因此,正規金融機構要擴展林業金融服務,既要利用現有的金融組織體系,又需要通過微觀結構的創新、探索市場化的林貸模式。

1林權抵押貸款市場交易成本的構成

林權抵押貸款作為一項金融交易,必然涉及到交易費用的問題,在這種資金借貸交易中,交易雙方建立起債權債務關系。而林權抵押貸款的特殊性在于不僅與我國的林權改革制度關系緊密,而且涉及到林地流轉與林權抵押貸款制度下規制結構的沖突。基于威廉姆森對交易成本的分類,將林權抵押貸款過程中的交易費用分為事前的交易成本和事后的交易成本,而林權抵押貸款的事前交易成本包括正規金融機構獲得農戶的信息成本、評估林權抵押物的相關成本、談判及簽訂信貸交易合同的成本。而林權抵押貸款的事后交易成本包括貸款后的監督成本、預防風險的成本、違約風險成本以及抵押物變現處置成本[1]。

2正規金融制度安排下農戶林權抵押貸款的高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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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成本下國際法的合法性剖析

論文關鍵詞:國際法/合法性/經濟分析/交易成本理論

論文內容提要:國際法為國際交往提供了制度保障,其功能在于通過產權界定、促進信息交流等方面來降低交易費用,促進國際合作。制度經濟學中的交易成本理論為分析國際法的功能提供了新的研究視角,降低國際間的交易成本是分析國際法之“合法性”的內在依據。

在一個沒有中央權威的平權社會,缺乏強制執行機制的情況下,國家為什么要服從國際法?在國際法學400多年的發展歷程中,國際法始終面臨不斷的質疑。在法學領域,普芬道夫認為獨立主權國家不受條約的束縛,可以隨時解除協議,所以國際法沒有約束力。約翰·奧斯汀則根據其定義的法律三要素:主權者、命令和強制力,否定國際法的法律性質,將國際法歸結為一種“實在的道德”。[1]詹寧斯、瓦茨、哈特、阿庫斯特和路易斯·亨金等嘗試從國際法的法律性質和外部效果來分析國際法的實際約束力。但“國際法在大多數情況下得到了有效的遵守和執行”[2]的論斷并沒有真正回答“國家為什么會自愿遵守國際法?”這一長期困擾的問題。

任何真正意義的法律都不完全依賴于外部的強制,其效力依據決定于其內在的“合法性”,國際法也同樣如此。小約瑟夫·奈認為:法律作為規則的兩個特征——“可預見性”和“合法性”,這是國家需要國際法和國際組織的兩個理由。[3]那么何為國際法的合法性?筆者認為制度經濟學中的交易成本理論為分析國際法的“合法性”提供了新的視角,降低國家間交易成本之經濟功能才是國際法得以普遍遵守的內在依據。

一、交易成本理論

交易成本一詞是科斯在1937年《企業的性質》一書中首次提出的,并在《社會成本問題》中對交易成本的含義作了比較詳細的解釋。科斯指出:任何一項交易的達成,都需要契約的議定、對合約執行的監督、討價還價以及了解有關生產者和消費者的生產與需求的信息等,在這一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就是“交易成本”。[4]由于市場交易不是處于一種沒有摩擦力的真空狀態,所以,“零交易成本”是不可能存在的。相反,有時候因成本過高而使交易無法達成。為了克服市場交易的固有缺陷,企業應當盡可能地降低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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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交易成本管理論文

家族企業是從家庭中分化出來而又沒有完全擺脫家庭、家族關系的,所有權與經營權在家族的控制下的一種經濟形態。作為我國經濟活動的重要力量,家族企業的相關研究卻長期被學術界所忽視,而這種忽視的背后,則是學術界對家族企業所固有的歧視,而對西方的現代企業制度的盲目崇拜和神化。在他們看來,家族企業是一種落后的經濟形態,而企業組織發展的歷程也必然是從家族企業向股份制企業演變的過程。但相關的研究數據卻表明:世界500強企業中有40%由家庭所有或經營。因此,重新認識家族企業,不僅有助于了解中國市場化改革的進程,還可以從中總結經驗,有利于相關學科的發展。

一、家族與企業

以往的家族企業研究都是從文化或社會學上作出解釋,即中國傳統的家文化與家族的對中國人的行為規則產生很大的影響。家族不但成為中國人之社會生活、經濟生活及文化生活的核心,甚至也成為正式生活的主導因素,并導致了家族主義與泛家族主義在企業中的復制、延伸。

這些觀點只是簡單地把企業主的行為動機歸納為追求家族利益的最大化。但費孝通研究表明,中國社會呈現出的以血緣、地緣關系為代表的“差序格局”,是能放能收的伸縮性網絡,它暗示著中國傳統社會中的私的問題:為了自己可以犧牲家,為了家可以犧牲族。這表明,雖然人的行為受家族主義的影響,但個人依然有自身利益的追求。

因此,本文在具體分析以前,首先對企業主的基本動機作出新的假定:“行動——結構”互動的雙重動機假設。它強調,作為社會人的個人動機是由價值動機和利己動機組成的,雙重動機之間存在著相互作用,并且由此決定著個人的行動。

從這個基本假設出發,本文認為,企業主基于利己動機希望企業能得到發展,而價值動機也促使他把家族的興盛作為自己的一項職責。而作為家族興盛的條件,就是先把企業搞好,企業搞好了才能帶來家族的繁榮。因此,本文的邏輯起點是,企業主不論是出于利己還是價值動機,都要把企業的興盛作為自己追求的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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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成本過程管理論文

摘要:交易作為基本的經濟活動,其過程的復雜性使得人們有不同的認識,因而形成了交易成本定義的多樣性。人們對交易成本理解的分歧,使得在解釋經濟現象和構造經濟理論時,產生了“新古典經濟學”與“新制度經濟學”兩種解釋模式。

關鍵詞:交易;交易過程;交易成本

交易作為經濟學中最古老的概念之一,其基本含義從未超出作為人類的最基本的經濟活動的范疇,但對交易成本的認識與理解,卻始于1932年科斯發表的《企業的性質》。人們對交易成本理解的分歧,使得在解釋經濟現象和構造經濟理論時,產生了所謂的“新古典經濟學”、“新制度經濟學”兩種模式。考察人們在不同背景下對交易成本的認識,有利于我們拓展對交易成本的進一步理解和把交易成本作為一種分析工具,更好地解釋經濟活動以及人類的其他活動。

一、交易過程與交易成本的形成

交易的過程,也是交易成本的形成過程;交易成本的形成,是伴隨交易行為出現的。人們對交易過程有不同的認識,因此交易過程有狹義的交易過程和廣義交易過程之分。一般而言,狹義的交易過程是指交易雙方事中交易對象位移的過程,即在一定的背景或局限條件下,由交易雙方借助于交易媒介,按照雙方約定的規則,在約定的時間內把交易對象(可以是有形的實體或無形的服務)從交易的一方轉移到另一方,它是通過市場的價格機制來發生作用的。而廣義的交易過程則在狹義的交易過程的基礎上,還包括交易的事前準備過程和事后執行監督過程。交易的事前準備過程指潛在交易者在事前確定雙方交易動機、交易目的、交易條件和范圍;描述交換物品的屬性、特征、稱量與測度。事中的交易過程即狹義的交易過程,可以具體描述如下:交易雙方相互尋找對方,進行溝通、交流與談判活動,起草契約,登記并轉移物品入冊。事后則對達成的交易進行監督與控制,或強制執行立法,并對違約違法行為進行訴訟。具體而言,交易過程可以分為下面幾個階段:

(一)交易動機的形成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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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成本與經濟組織論文

在最廣泛的意義上,交易成本包括所有那些不可能存在于沒有產權、沒有交易、沒有任何一種經濟組織的魯賓遜·克魯索(RobinsonCrusoe)經濟中的成本。交易成本的定義這么寬廣很有必要,因為各種類型的成本經常無法區分。這樣定義,交易成本就可以看作是一系列制度成本,包括信息成本、談判成本、擬定和實施契約的成本、界定和控制產權的成本、監督管理的成本和制度結構變化的成本。簡言之,包括一切不直接發生在物質生產過程中的成本。顯然,這些成本的確很重要,把它們稱為“交易成本”,可能引起誤解,因為它們甚至在像共產主義國家那樣的經濟里,也會赫然聳現。

從定義上看,一個組織總要求有人去組織它。在最廣泛的意義上,所有不是由市場看不見的手指導的生產和交換活動,都是有組織的活動。這樣,任何需要經理、主任、監督者、管理者、實施者、律師、法官、人,或甚至中間人的活動安排,都意味著組級的存在。這些職業在魯濱遜經濟中,是不存在的,給他們的工作支付的工資,就是交易成本。

當把交易成本定義為一切在克魯索經濟中沒有的成本,組織被同樣廣義地定義為任何要求有看得見的手服務的活動安排時,就出現一個推論:所有的組織成本都是交易成本,反之亦然。這就是為什么過去20年間,經濟學家總是竭力用變化的交易成本來解釋各種組織結構形式的原因。

一些明顯的例子可以說明這一點。一個工廠(一個組織)的工人,可以由計件或計時工資的辦法支付其工資。如果測定和監督的成本(交易成本的一種類型)為零,那么不管哪種做法都會產生相同的結果。但是在這些成本大于零的情況下,如果測定產量的成本相對較低,那就很可能實行計件工資。而如果測定時間和監督生產的成本比測定產量的成本低,就很可能選擇計時工資。再如,有些飯館(也是一種組織)按所賣食品的數全計價,另一些實行自助餐,在每人固定的價格下,允許消費者隨便進餐。確定人和確定所消費食品的數量的成本與食品的基本成本之比,決定了會選擇哪一種做法。如果完全沒有交易成本,工廠或飯館首先就不會存在,因為消費者會直接從生產商品和提供服務的投入所有者那里購買。

早在1937年,R·H·科斯就用決定市場價格的成本(交易成本),解釋了廠商(組織)的出現。當測定各個工人各自的貢獻和議定一個產品的各部件價格的困難,使交易成本很大時,工人就會選擇在一個工廠(廠商)里工作;他通過合同支出了他的勞動使用權,自愿服從看得見的手的管理,而不是自己通過市場的看不見的手向消費者出賣他的服務或產品。因此可以說,廠商取代了市場。隨著這種取代的發展,決定價格成本的節約將遇到廠商內部監督和管理成本的上升的反作用。當在邊際上,前者成本的節約與后者成本的提高相等時,就達到了均衡。

廠商對市場的取代可以看作是要素市場對產品市場的取代。如果所有的交易成本都為零,那么兩個市場就會是不可分割的,因為顧客向生產要素所有者支付的款項等于向產品銷售者支付的款項。在這樣的世界里,認為要素市場和產品市場是兩個共存的實體,十分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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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成本林權抵押貸款模式探析

【摘要】基于交易成本視角分析不確定性是正規金融制度安排下農戶林權抵押貸款高交易成本產生的原因。而金融聯結通過融合正規金融機構的資金規模優勢和鄉村中介組織的地方信息的優勢、擔保優勢、交易成本的優勢互補而得以將金融機構貸款有效投入到農村市場。因此,通過金融聯結的農村信貸制度的創新林權抵押貸款模式,形成有效的治理結構來降低林權抵押貸款的交易費用,進而緩解林農的信貸約束。這對于推動林權制度改革,促進我國林業產業的可持續發展是具有極其深遠的意義。

【關鍵詞】交易成本;金融聯結;林權抵押貸款;鄉村

中介組織由于信息不對稱、缺乏有效抵押物擔保,由此所帶來的高昂的信貸交易成本是抑制正規金融機構在農村金融市場的發揮和農民融資難的活森林資源的突破和農村信貸史上以林權作為為抵押的突破,這對于推動林權制度改革,促進我國林業產業的可持續發展是具有極其深遠的意義。由于林農的信用傳遞機制不夠完善、林農林地細碎化、林業經營風險較高,抵押申請手續繁雜、抵押物難以處置等產生較高的交易成本,而通過林權抵押貸款的交易費用的節約是有限的,導致單純通過森林資源資產抵押可能無法緩解其面臨的信貸約束的困境,這意味著普通林農在“賦權還能”之后,由于林權抵押貸款面臨法律風險與薄市場的雙重約束問題,這將導致林農林地面臨零散細碎化、面積小等問題直接通過林權抵押獲取信貸資金的愿望還是難以實現。然而很多學者意識到內生于農村金融市場的微觀機構以及通過借款人組織化等非市場要素在農村金融市場上發揮信貸制度創新的重要性。因此,正規金融機構要擴展林業金融服務,既要利用現有的金融組織體系,又需要通過微觀結構的創新、探索市場化的林貸模式。

1林權抵押貸款市場交易成本的構成

林權抵押貸款作為一項金融交易,必然涉及到交易費用的問題,在這種資金借貸交易中,交易雙方建立起債權債務關系。而林權抵押貸款的特殊性在于不僅與我國的林權改革制度關系緊密,而且涉及到林地流轉與林權抵押貸款制度下規制結構的沖突。基于威廉姆森對交易成本的分類,將林權抵押貸款過程中的交易費用分為事前的交易成本和事后的交易成本,而林權抵押貸款的事前交易成本包括正規金融機構獲得農戶的信息成本、評估林權抵押物的相關成本、談判及簽訂信貸交易合同的成本。而林權抵押貸款的事后交易成本包括貸款后的監督成本、預防風險的成本、違約風險成本以及抵押物變現處置成本[1]。

2正規金融制度安排下農戶林權抵押貸款的高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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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企業無效交易成本的研究

企業產生無效交易成本的原因分析

1.市場交易以關系為基礎。從市場交易的性質來看,我國的市場交易主要是建立在關系經濟基礎上的。與發達國家建立在契約經濟基礎上的市場經濟相比還有相當大的差距。關系經濟的主要特點是信息的隱蔽性,導致做生意、從事貿易都盡量找親戚、朋友、熟人等各種關系。交易雙方所依賴的關系是他們專用的。為了保護這種專用性,交易雙方都會盡量地把他們的關系信息隱蔽起來,不被競爭者所利用。尋找、建立、排他、維持這種關系的制度就包含了高昂的無效交易成本。2.社會信用制度缺失。我國企業信用制度建立起步較晚,信用管理制度薄弱。信用缺失就會導致相互拖欠款項,而追還欠款要花費代價,打經濟糾紛官司也要付出金錢,查處假冒偽劣商品也需要花費時間和資金。在最近幾次全國商品交易會上,很多國內企業寧愿放棄大量訂單和客戶,也不愿意以客戶提出的信用結算方式結算。使交易方式向現金交易、以貨易貨等原始方式退化,電子商務等高級交易方式的發展舉步維艱,影響現代市場經濟的進程。而在歐美國家中,企業間的信用支付方式已占到80%以上,純粹的現金交易方式已越來越少。信用短缺或信用危機已經成為制約我國經濟發展的“瓶頸”。3.市場經濟法治不健全。我國正處于制度轉軌時期,還沒有形成完全的法治經濟,無法可依、有法不依的現象比較普遍。法制不健全,對各種經濟犯罪防范嚴懲力度不夠,縱容了某些企業在與其他企業往來中的違約、欺詐行為,加大了企業的額外費用。從全社會范圍講,這些增加的成本都是無效的交易成本。4.政府尋租行為時有發生。由于政府在制度設置、政策制定等方面處于主導地位,有時便利用行政權力在特許經營、關稅優惠、進出口配額和政府采購等方面人為創造壟斷。市場中的經濟主體必然求助于政府及其內部成員,以合法或非法的手段轉讓部分租金索取權為代價換取政府的支持,從而獲得超額利潤。迫使企業更多支出尋求交易對象、獲取信息、爭取合同的費用。同時政府繁瑣的市場資格審查、審批、登記、收費等也耗費了企業大量的時間和財富。5.國有企業處于產權制度改革階段。國有企業產生的無效交易成本主要是由于產權不清晰和正處于制度改革階段的非常時期導致的。由于國有企業的管理者對資源的使用和轉讓以及最后成果的分配都不具有充分的權利和完全的責任,所以對經濟績效和監督其他成員的動力減低。國企往往設置臃腫的行政管理機構,擁有過多的行政人員。這樣,一方面增加了大筆的交易人員費用,另一方面信息鏈加長,使信息上傳下達不通暢,增加了信息成本。在處理外部關系時,甩“大盤子”、住昂貴賓館、用公司的錢玩山游水成為常理。所以,國家在國有資產上的各種權利得不到切實有效的保護,就導致了“分唐僧肉”和“搭便車”等行為盛行,造成了高無效交易成本和低效率運營。6.非國有企業居于非規范的職業化管理模式中。因為直接從發達國家移植過來,我國“三資”企業內部的制度設置相對科學合理。所以這里主要闡述私營企業的問題。當前我國家族企業管理人員的來源渠道已經日趨多元化。有關資料表明,家族企業在總經理的選擇上,由非家族成員擔任已占54%,副總經理這一職位從外部社會招聘已經達到了29.33%,相應的家族內部成員擔任這一職位的比例則下降到了35.28%。至于其他的一些下屬管理崗位,比如負責財務、采購、銷售、倉管的經理人員,從外部招聘的比例均已超過了家族內部成員擔任的比例。但企業內部還沒有形成現代企業制度的現狀必和現代化的市場經濟產生摩擦,造成交易成本。由于“信息不對稱”和“道德風險”的存在,加上由于我國還沒有完善的關于規范職業經理人行為的法律制度,雖然企業主與各層管理者事前簽有合約,但卻缺乏強有力且有效的法律來執行“違約”的懲罰。如果企業主通過法律來界定職業經理人違約的成本得不到應有的補償,甚至很有可能導致更多不必要的費用產生,那么企業主就不愿意訴諸法律,只能承擔這些無效的交易成本。

建立以契約經濟為基礎、以法治為本的市場交易制度

企業在生產運營中要想降低無效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和經濟效率,需要社會、政府和企業共同努力。建立以契約經濟為基礎、以法治為本的市場交易制度是降低無效交易成本的重要前提。1.完善信用制度基本法和相關配套法規我國只有建立健全信用制度,使交易者遵守契約,按合同辦事,才能保證經濟的順暢運行。所以要增強全民的信用意識,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基本法和相關配套法規,比如《征信法》《信用管理條例》等;成立信用評估機構,規定對個人、企業和其他社會行為主體的信用信息進行公開評價的具體辦法,由政府建立全國的“信用征信標準”,設計科學合理的企業和個人的資信評估指標;加強信用的監督和管理,建立有效的監管體系和對評估結果的復審及失信懲罰機制,加大企業和個人的失信成本。2.加大對法律基礎及各項制度設施的固定成本投入要使我國成為以法治為本的社會,必須加大對法律基礎及各項制度設施的固定成本投入以減少合約的邊際成本。這里的固定成本是指為了維持社會經濟關系所需要的各種“基礎”投資,如法官、律師、會計、審計及各種中介機構等。邊際成本就是增加一筆生意的額外成本。在支付這些公共的固定成本之后,法治社會所實施的每一單個合約的邊際成本是很低的,因為近乎標準化的合約很容易在這些法律制度下實施。這樣,人們沒有必要為每筆生意去耗費時間、精力和金錢去找關系,只要講信用、守合同就行。3.形成規范的委托制度和制衡機制無論國有還是非國有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的本質應該是委托制度和制衡機制。雖然我國已有董事會、監事會的議事規則以及關于股東事務的行使等制度,但這些制度可操作性不強,也不能完全覆蓋現代企業制度推進過程中的多有方面要求。應該在制度建設時本著“急用先行”與“可操作”的原則,在建設專職董事會、監事會、各個專業委員會、董秘隊伍方面,要打開視野,多元化、多角度地思考,減少各項制度運行的摩擦成本。針對當前企業經理人才市場尚未建立的現狀,應考慮用法律的形式和程序將用人標準規范化。產權最基礎的作用就是降低交易成本。針對國有企業產權不明晰的現狀,要真正落實《國有資產法》,以法律的形式規范國有資產的營運、管理和監督,從而降低交易過程中的交易成本。4.強化交易成本意識和預算控制制度以往企業交易成本意識淡薄,對交易過程發生的交易成本往往控制不夠。如果企業要減少無效的交易成本,必須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基礎上,在采購和銷售兩個成本責任中心有效地控制交易成本,采購、銷售及行政管理部門分列專門項目,加強預算、核算和控制。按產品或材料種類、訂單、顧客、地區等計算交易成本,對折舊費、辦公費、工作人員工資等共同費用按業務量等進行分攤計入有關成本對象。對每一筆發生的交易成本與其業務收益額等進行比較分析,獲取更為有價值的會計資料。與客戶建立長期契約關系,搞好聯合經營,改善交易條件,也是降低交易成本的有效途徑。5.采用網上審批管理,提高政府服務效率政府必須從無所不為的萬能政府轉變成有所必為的有限政府,從熱衷于“管、審、批”的干預型政府轉變成“扶、幫、助”的服務型政府;把工作內容最終集中到規劃、經濟調節、市場監管、區域協調、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等方面上來;從不受約束的自由政府轉變成依法行政的法治政府;完善監管規則,強化執行機制;完善服務體系,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等手段,大力提升行政服務效率;為了降低企業與政府的交易成本,應加強網上審批的許可證信息和日常管理信息,建設企業基礎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各部門信息資源的共享與交換。

本文作者:張雪艷工作單位:沈陽師范大學國際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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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經濟交易過程與交易成本

一、序言

會計核算制度是有關會計確認、會計計量、會計記錄和會計報告的標準、范圍、程序和方法等方面規則的組合。中國的工業企業會計核算制度具有代表性、系統性及史料的完整性,為了達到理論分析上的專一性與深刻性,筆者進一步把分析對象具體化,即只限于工業企業范疇內會計核算制度的剖析。眾所周知,會計是一門社會學科并同時具有鮮明的技術特征。因此,我們對會計核算制度的研究也就不能脫離一定時期的社會經濟、政治、法律、文化意識等環境因素。在這里,筆者的主要思路是把會計核算制度置于同時期社會政治、經濟的制度約束空間加以考慮,根據環境演進對會計核算制度的影響來把握會計核算制度的變遷規律以及不同時段下的特點。

二、分析框架的構建

第一,關于環境演變分析框架。環境包括的因素比較多,比如政治環境、經濟環境、文化意識形態環境等。為了便于分析,我們界定的環境包括三個方面:(1)政府政策。主要指國家在一定時期以文字形式的國家當前的主要經濟和政治方面的政策和方針。(2)經濟制度。依據經濟制度的客觀存在論文,經濟制度可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層次是某一社會形態的基本經濟制度。以所有制為特征的這種基本經濟制度決定了一種社會形態與另一種社會形態的本質區別,例如,社會主義所有制與資本主義所有制的區別。第二層次常被稱為經濟體制,涉及社會生產過程中的資源配置及經濟運行與經濟管理手段等的具體機理,如市場經濟體制與計劃經濟體制。第三層次是微觀形態下的企業制度。(3)示范效應。這是在更大范圍的環境之中考慮,對一種成功做法的借鑒、引進或移植。

第二,關于會計核算制度類型的分析框架。會計核算制度的類型可通過以下幾類因素標示,即有關會計核算觀念的設定、報表體系的設定、國家與企業分配關系的制度設定、企業資金管理的制度設定、成本核算的制度設定等。文中把由于這些典型因素的不同而區別開的不同制度稱為不同的制度類型或制度特點。實際上,不同的制度類型和特點就是制度變遷的結果。

通過以上的闡述,筆者的行文思路是這樣的:通過對環境變動的分析(根據制度經濟學理論,環境的變動將會導致環境與制度之間的不均衡,并衍生出新的制度),來歸納出在不同時期會計核算制度的主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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