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分權范文10篇
時間:2024-01-10 13: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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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集權與分權模式演變探討
1以應用型人才作為培養中心
在“互聯網+”背景下相關的企業面臨著產業重構升級的狀況,并且對于互聯網思維的應用型人才要求也在與日俱增,而為了滿足這一條件相關教育人員,需要從校企共建等多方面的角度來對教學方式進行優化,盡可能使校企聯合開展協同教學,而校企合作的教育工作就需要通過多渠道才能實現,這樣能夠使應用型本科高校校企人才的培養模式,得到有效的創新,為我國提供更大批量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在進行人才的培養是相關工作人員需要做到以就業為導向并且建立符合企業崗位需求的專業體系,而在開展師資的建設是上,也一定需要符合“互聯網+”時代發展的現實需求。在課程體系的建設中,要注重課堂教學內容與企業實際所需之間的深度融合,而針對學生就業,也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跟蹤反饋體系。只有這樣才能夠使應用型人才的培養得到進一步的提升。值得注意的是,在進行應用型人才的培養,無論是企業還是學校,都需要將培養標準的設置落到實處,在企業內部設置相應的培訓考核標準,而學校可以按照這一標準對企業輸送人才并且對相關的專業課程做出相應的調整,只有這樣才能夠不斷提高學校和企業之間的契合度,使企業的人才需求能夠在學校內就得到滿足,大大提高了企業的招聘效率,并且也能夠提高學校的整體就業率。
2“互聯網+”校企共建專業
專業共建是校企協同育人的基礎,在“互聯網+”背景下,企業的轉型升級也推動了傳統專業的轉型升級,不僅僅是簡單課程的調整,更多的是對接企業行業所需,科學系統地調整培養方案,根據企業行業需求,設置相應的培養目標,并跨學科、跨專業地設置所需課程,開設相應的專業方向。根據經濟發展需求,開展教學研究與改革,包括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課程體系的改革、實踐教學體系的改革以及教學內容的改革。應用型本科高校應對接地方經濟產業的發展升級,適時調整專業結構,與政行企深度合作,探討專業建設的新方向,使校企形成密切關聯,協同發展。“互聯網+”環境使行業企業對人才需求有了新的變化。可以充分利用大數據和云計算等技術,預測分析行業企業人才需求。而行業企業參與到高校的專業建設中,則可根據人才預測,動態調整培養目標。使高校的培養方案可以與企業的用人標準精準對接,通過這種方式有助于使校企之間的關聯得到進一步的提升,保障建設質量。企業用人專業需求的預測需要將“互聯網+”技術應用于其中,在進行需求的預測時,要與高校深入合作交流,協同發展,參與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的調整。高校則應確認企業的具體發展需求,在“互聯網+”背景下,對專業進行動態調整。融入“四新”發展要求,建設挖掘出具有良好前景,符合地方經濟發展需求的新興專業,并且不斷對新專業進行全方位的建設,而在培養方案動態調整,但是需要校企雙方在企業用人專業的需求和預測中,不斷對培養方案進行調整和優化,一方面實行人才需求的動態更新,另一方面,針對性的對課程體系作出相應的調整,只有這樣才能夠使應用型人才提前在教學環境中適應未來的崗位。
3“互聯網+”校企共建教材
教材共建是校企合作協同育人的重要支撐。在應用型人才培養上,學校要將企業行業規范積極引入教學,校企共建,開展教學資源建設。除開設企業行業相關的課程之外,配套與之相適應的課授教材、實訓教材、在線教學資源等,也尤為重要,教材的內容,要最高程度地接近人才培養的目標、規格和要求,且要與應用型人才的學習規律相吻合。校企共建教材,要以企業實際發展、業務流程、行業標準規范等進行框架的整體設計,即以業務程序為線索形成教材的內容體系,從而反映出企業行業的具體業務內容和操作方法,從思維邏輯上和操作方法上都可以對學生加以指導與培訓。除此之外,還要積極融入課程思政內容,從職業道德上進行規范。建設電子教材,使學習內容不僅僅局限于課堂,還可以在工作中隨時使用參考,真正做到符合企業發展的應用型教材。
財政分權對貿易收支的影響
分稅制改革以來,中央將事權層層下放,并制定了《預算法》。地方政府至此需要承擔教育、農業支出、治安、環保及行政管理等多種公共產品的供給。而同時,在收入分配上,中央和地方一直保持穩定的分配比例,甚至有一定的集中。剛性且快速增長的公共產品需求,相對應的是增長較慢的財政收入,導致了巨大的財政收支矛盾。在未對事權進行明確規定的情況下,基層政府承擔了絕大部分的支出責任,而該級政府的財政收入十分有限,在落后地區更是如此。有調查表明,全國許多鄉鎮的財政負擔已遠遠高于財政收入。財權和事權的不匹配成為地方政府尋求“不健康”財政收入的主要原因之一。
區域財政差距擴大轉移支付作為調節區域間公共產品差距的重要平衡器,在現行的體制下,效果不夠理想。首先,轉移支付隨機性較大,規模有限。轉向轉移支付大多成為特定區域改革的資金支持。其次,在進行轉移支付是,中央政府要求地方政府配備相應的配套資金,這對于經濟落后的區域是一個不小的壓力。有學者研究表明,在分稅制改革后的很長一段時期內,我國東部地區獲得的轉移支付明顯高于中西部地區。這一定程度上加劇了我國區域經濟差距的擴大。
地方預算風險加大財權與事權的不協調的情況下,地方政府存在取得預算外收入的動機。預算外的收入游離于現行體制之外,缺乏法律法規的監管,各類亂收費、費大于稅便是其典型表現。另外,地方政府缺少融資渠道,隱形地方債務規模龐大。
財政分權對地方政府經濟行為的影響
財政分權的初衷是為了協調財權和事權,減少各級政府間無休止的談判,提高地方政府發展經濟社會的積極性。而在政治體制高度集權的背景下,財政分權后,地方政府的經濟行為與政治命運的評價主體存在差異。對于地方而言,政府經濟行為帶來后果,直接表現為該地區產業結構是否合理、居民福利是否均衡、環境保護是否健全等等,這些指標的評價主體應該是地方的百姓。而對于地方政府官員而言,盡管其動機也是為了造福一方百姓,但更多的是為了自身的政治前途及現實的無奈,在任期內盡快做大GDP,提升規模和數量,是其最關心的事情。為了制約地方政府的財政權力,同時也為了激勵地方政府大力發展地方經濟。中央政府設計了一套指標對各級政府進行考核,經濟總量和發展速度成為長期以來處于決定地位的指標。可以說,我國的政府創造出了類似大型企業績效管理的政治管理方法,通過經濟績效對各級政府進行獎懲。至此,各級政府便開始圍繞政績展開激烈的角逐。在市場經濟的改革進程中,地方政府對經濟的操縱始終沒有減弱。一方面,在本區域內,地方政府利用資源配置的行政權,操控土地買賣、城市規劃、產業規劃、招商引資、稅費增減等等,利用各種方法挖掘本地生產要素的潛力,充分吸引投資,擴大生產;另一方面,在區域之間,各地政府進行是市場封鎖,惡性優惠政策競爭,最終導致大量的低水平重復建設。不僅以犧牲本地資源和居民的辛苦勞動換取較低的利潤回報,還帶來了另一不良后果———巨大的國際貿易收支順差。
財政分權對我國貿易收支順差的影響
探究我國財政分權創新理念論文
論文關鍵詞:財政分權,制度演進,體制創新,配套改革
論文摘要:作為全新的探索與嘗試,我國現行財政分權體制并不完善,財政分權改革亟待進一步深化:明辨是非,始終堅持分稅制這一正確的改革方向;在堅持漸進式改革的前提下,正確處理好漸進與突變的關系;統籌安排,積極推進相關配套改革。新中國成立60多年來,中國財政分權在發展戰略調整和經濟轉型中漸進式演進,財政管理體制實現了從集權到分權、從行政性分權向經濟性分權的跨越,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的財政分權之路。
20世紀70年代末期以來,我國進行了一系列重要的體制變革。這一過程的重要內容之一就是分權,一方面,將計劃經濟體制下由國家掌握的資源配置權力逐步交給市場,即經濟市場化改革;另一方面,在計劃經濟體制內部實行分權,其核心是財政收支權力在中央與地方之間重新配置,逐步從中央向地方轉移,即財政分權改革。
當然,1994年開始實施的分稅制改革并不完善,存在兩大缺陷:一是改革沒有完全到位,省以下根本沒有真正進入分稅制軌道;二是改革不夠徹底,具有較濃厚的過渡性色彩,并且在運行過程中未能及時得以糾正和完善。經過多年的運行實踐,這些問題和缺陷日益顯露和爆發,并對財政經濟運行產生了一系列負面影響。
盡管從一般意義上來說,中國與西方的財政分權存在一些共性特征,但從財政分權的體制環境、初始動力、法制環境和制度框架等方面來看,中國財政分權與傳統財政分權理論及其制度框架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因此,采用傳統財政分權理論考察中國財政分權問題難以作出正確的分析和科學的評價。鑒于此,運用歷史和對比分析的方法,系統考察中國財政分權的演進歷程,從中總結有益的、規律性的東西,歸納出中國財政分權的演進特征,進而探索財政分權改革進一步深化的創新取向。
一、財政分權在發展戰略調整和經濟轉型中的漸進式演進
國外財政分權化管理論文
摘要:效率、分配和德定是財政分權的永恒目標,而基于穩定的制度安排將有利于為奮共服務的供給提供德定的體制框架及實現長期的效率與介平。俄羅斯聯邦獨立以來,預算聯邦制的構建并沒有對德定目標給予充分考慮,因而有關政府間對政關系的改革一直更加關注政策選擇而非管理問題。甚于穩定視角的政府間財政職能理論檢測了俄羅斯分權預算制度安排的有效性,認為在中長期國家經濟發展戰略框架下形成的離質的預算關系制度,加強對分權的管理,是提商政府資任的關鍵要素。
關健詞俄羅斯時政分權管理預算聯郊制政府責任
俄羅斯獨立后的第一部聯邦憲法確定了其聯邦制政體形式,政府結構出現了明顯分權,形成了由共和國,邊疆區、州、莫斯科和圣彼得堡市,自治州和自治專區三種主體形式構成的新型聯邦關系,這為小管轄區更有效率地提供個性化政策提供了基礎,也使得地方政府可以在“以足投票”的約束下,高效地提供公共產品提供了可能。但是,俄羅斯的分權制度選擇是不是如同傳統理論所言。根據福利經濟學的傳統理論,允許分權決策一旦作出,地方政府將被激勵去產生必要的事業機構并指導公共行動使該過程成為可預期的成功的激勵機制。很多文獻研究都認為,俄羅斯財政分權的政治經濟激勵不足,破壞了財政可持續性、良好治理、公共服務的有效供給和地區間財政平等、阻礙了經濟增長和市場化改革進程川。這引發了對分權所強調及破壞效率和權責的條件問題的研究,并且認識到以公共支出與收人在各級政府間的分配為特征的財政分權與管理和政府質量的密切相關性。
一、公共支出劃分合理化
有效穩定的分權體制要有明確的關于不同層級政府支出職能范圍劃分的體制框架。這一框架應對政府在效率、公平和穩定等政策目標上的重要性順序以及優先選擇做出積極反應。支出職能的劃分是設計政府間財政關系體制的基礎。實際的支出職能劃分在何種程度上體現分權體制理想的支出劃分原則是檢驗支出劃分充分性的一個辦法,其合理性應通過考察它在何種程度上實現了政府在其分權戰略中設立的目標和任務來判定。從總體上說,俄羅斯聯邦立法對支出責任的劃分違背了事權決定財權的原則、地方政府支出責任清晰性、財政分權的目標性。
合理的支出責任劃分的第一個標準是明確財政分權設計的順序,即遵循事權決定財權的原則。財政分權設計的最優次序是首先明確界定不同級次政府的職責范圍,是設計政府間財政分權制的首要步驟,是政府間合理有效的稅收分配組合的基礎有助于提高稅收制度的效率,與此同時,缺乏支出責任的劃分容易導致分權制的脆弱性。可是俄羅斯聯邦的財政分權是從收人開始的。各級政府支出權力的分工大部分都是自然形成的,沒有考慮所提供的預算服務要受制于預算水平的因素,而是遵循一種特殊的制度安排—每個財政年度重新調整。在未明確劃分支出范圍的條件上,設計分權體制的其他要件,這就導致了聯邦以下政府的財政支出安排,不是以支定收,而是以收定支,因此,政府支出責任的這種調整,實際上是充當了聯邦內政府政權更替調整的手段和政策工具。實踐中分權體制的不穩定、不規范往往起因于對不同級次政府職能和支出責任未能在法律上明確劃分。
財政分權管理對策論文
摘要:財政分權體現了各級政府之間的經濟關系。現行財政分權管理體制存在一定的弊端與不足,需要通過確立合理的原則和目標,深化和完善財政管理體制,構建和諧的財政分權模式。構建和諧財政分權體制,要進一步規范政府間事權和支出范圍,合理劃分政府間財權,規范地方政府的非稅收入,建立和完善各級政府間轉移支付制度。
關鍵詞:財政分權;財政體制;和諧財政;效率與公平
黨的十六大把“社會更加和諧”作為中國未來發展目標之一,在十六屆四中全會上明確提出“把構建和諧社會擺在重要位置”,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以高度的責任心作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問題的決定”,表明我們黨致力于領導全國各族人民共同建設、共同享有和諧社會的決心。和諧社會需要和諧財政,優化和完善財政分權體制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
一、現行財政分權管理體制的弊端與不足
近些年來,雖然中國公共財政轉型已取得了很大進展,但仍存在著比較明顯的弊端和不足,主要表現為以下三個方面:
(一)財政支出結構不均衡,導致其在促進地方經濟發展中的作用無法完全發揮出來。就財政的提供公共產品責任而言,由于諸多方面的原因,在無法脫離對傳統生產建設財政依賴的情況下,必然導致財政支出在規模或結構上對經濟建設的掣肘,無法滿足納稅人對基本公共需求的滿足。更值得關注的是,財政支出在轉型期內由于既要兼顧原有體制框架下的支出需求,又要滿足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公共支出,使支出結構更趨復雜,存在著不均衡的供給情況。在現有條件下,中國財政在轉型期內無法完全滿足公共財政框架下的服務性支出和保障類支出,與此相對應的傳統財政性支出項目在短期內所占比重仍較大,社會公共性財政支出不足和結構性短缺制約了財政體制轉型的步伐,財政職能在促進地方經濟發展中的作用無法完全發揮出來。
當代財政分權的區域差異
一、問題的提出
自從布坎南和布倫南在1980年提出“利維坦”模型后,財政分權對地方財政規模的影響,就成為一個熱門的研究問題。在我國,胡書東(2001)、Chien-hsunChen(2004)、孫群力(2006)等人都對我國財政分權對地方財政規模的影響做了實證研究。但是,我們在分析各省的相對財政規模,即財政支出占GDP的比例時發現,我國地方政府的財政規模存在一些區域上的特征。預算內的財政支出占GDP的比重的平均值都是由東向西遞增,但是東部和中部的財政規模相差非常小,只有1個百分點左右,然而西部的財政規模要比東中部高很多,高出八九個百分點。那么這種差異是否受財政分權影響呢?也就是說,財政分權對不同地區的財政規模的影響程度是否是不一樣?這個問題在如今研究我國財政分權對地方財政規模影響的文獻中卻從未被注意到。而我們下文就在他們研究的基礎上,來論證這個問題。
二、財政分權指標的選擇、計量模型與數據說明
(一)財政分權變量的選擇
財政分權變量的選擇是進行財政分權實證研究的關鍵,它決定了我們能在多大的程度上準確地反映出我國財政分權的影響。我們對財政分權變量的選擇是基于對我國財政分權特征的認識。我國的財政分權是一種不純粹的分權。這種不純粹使得在我國財政收支的分配并不意味著相應的財政權力的轉移或下放。因此,財政分權在我國的復雜性,使得我們不僅要單獨考察收支分配的影響,也要另尋途徑來反應我國的財政權力在中央和地方間的配置。而地方政府的財政自主權在預算外部分中體現的最充分(黃佩華,2003),基于此,本文選擇了以下的一組指標來全面反映我國各省的財政分權狀況:預算內的本級支出指標(DCbexp=各省預算內本級支出/全國預算內支出)、預算內本級收入指標(DCbrev=各省預算內本級收入/全國預算內收入)、預算外支出的分配(DCexap=各省預算外支出/全國預算外支出)、財政自給程度(FS=各省本級收入/本級支出)、財政依賴度(FD=中央對各省的補助收入/各省的預算內總收入)。
(二)數學模型及方法
財政分權改善區域政府效率實踐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分權體制下財政競爭:一個理論綜述;我國地方財政競爭現狀及問題;提高地方財政競爭效率的對策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對于財政競爭的研究多從財政支出和稅收競爭兩線展開、分權化導致地方官員作為中央政府的人在財政支出決策中易產生道德風險、財政支出比重過大,監督不力、制度外稅收競爭有欠公平、制度外稅收競爭是稅法規定的稅權范圍內,制定的差別稅收政策、地方財政遠期目標:適度收權、地方財政改革近期對策、調整地方政府的職能范圍,把地方政府定位在地方公共品的供給角色上等,具體請詳見。
[摘要]目前我國理論研究不足阻礙財政競爭問題的有效治理,為此,本文通過對財政競爭理論綜述,結合我國地方政府財政競爭現狀分析,提出了提高地方政府財政效率的政策措施。
[關鍵詞]地方財政競爭;財政監督;制度外稅收競爭
隨著財政聯邦主義理論的不斷發展和成熟,建立財政分權體系已經成為各國政府改善政府效率實踐的重點。地方財政競爭與我國以前高度集中財政管理體制相比,代表著各級政府自主理財意識的復蘇,它意味著我國財政分權已經使各級政府存在著潛在和現實的競爭。隨著地方財政體制改革和稅制環境的改善,我國地方財政競爭將進一步規范,效率將得到進一步發揮。
一、分權體制下財政競爭:一個理論綜述
最早在理論上闡述地方財政競爭思想是美國經濟學家蒂博特(Tiebout),在《地方支出的純粹理論》提出了“以足投票”理論。他認為人們愿意在地方政府周圍是由于他們想在全國尋找地方財政支出與稅收的一種精確組合,使自己的效用最大化,人們之所以在某一區域工作和居住,接受當地政府的管轄,是因為政府服務與稅收符合自己效用最大化的原則。正如施蒂格勒指出的,與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更接近于本地居民,同時在一個國家內,不同的人們有權利對不同數量的公共品服務投票選擇①。
國外財政分權化管理論文
摘要:效率、分配和德定是財政分權的永恒目標,而基于穩定的制度安排將有利于為奮共服務的供給提供德定的體制框架及實現長期的效率與介平。俄羅斯聯邦獨立以來,預算聯邦制的構建并沒有對德定目標給予充分考慮,因而有關政府間對政關系的改革一直更加關注政策選擇而非管理問題。甚于穩定視角的政府間財政職能理論檢測了俄羅斯分權預算制度安排的有效性,認為在中長期國家經濟發展戰略框架下形成的離質的預算關系制度,加強對分權的管理,是提商政府資任的關鍵要素。
關健詞俄羅斯時政分權管理預算聯郊制政府責任
俄羅斯獨立后的第一部聯邦憲法確定了其聯邦制政體形式,政府結構出現了明顯分權,形成了由共和國,邊疆區、州、莫斯科和圣彼得堡市,自治州和自治專區三種主體形式構成的新型聯邦關系,這為小管轄區更有效率地提供個性化政策提供了基礎,也使得地方政府可以在“以足投票”的約束下,高效地提供公共產品提供了可能。但是,俄羅斯的分權制度選擇是不是如同傳統理論所言。根據福利經濟學的傳統理論,允許分權決策一旦作出,地方政府將被激勵去產生必要的事業機構并指導公共行動使該過程成為可預期的成功的激勵機制。很多文獻研究都認為,俄羅斯財政分權的政治經濟激勵不足,破壞了財政可持續性、良好治理、公共服務的有效供給和地區間財政平等、阻礙了經濟增長和市場化改革進程川。這引發了對分權所強調及破壞效率和權責的條件問題的研究,并且認識到以公共支出與收人在各級政府間的分配為特征的財政分權與管理和政府質量的密切相關性。
一、公共支出劃分合理化
有效穩定的分權體制要有明確的關于不同層級政府支出職能范圍劃分的體制框架。這一框架應對政府在效率、公平和穩定等政策目標上的重要性順序以及優先選擇做出積極反應。支出職能的劃分是設計政府間財政關系體制的基礎。實際的支出職能劃分在何種程度上體現分權體制理想的支出劃分原則是檢驗支出劃分充分性的一個辦法,其合理性應通過考察它在何種程度上實現了政府在其分權戰略中設立的目標和任務來判定。從總體上說,俄羅斯聯邦立法對支出責任的劃分違背了事權決定財權的原則、地方政府支出責任清晰性、財政分權的目標性。
合理的支出責任劃分的第一個標準是明確財政分權設計的順序,即遵循事權決定財權的原則。財政分權設計的最優次序是首先明確界定不同級次政府的職責范圍,是設計政府間財政分權制的首要步驟,是政府間合理有效的稅收分配組合的基礎有助于提高稅收制度的效率,與此同時,缺乏支出責任的劃分容易導致分權制的脆弱性。可是俄羅斯聯邦的財政分權是從收人開始的。各級政府支出權力的分工大部分都是自然形成的,沒有考慮所提供的預算服務要受制于預算水平的因素,而是遵循一種特殊的制度安排—每個財政年度重新調整。在未明確劃分支出范圍的條件上,設計分權體制的其他要件,這就導致了聯邦以下政府的財政支出安排,不是以支定收,而是以收定支,因此,政府支出責任的這種調整,實際上是充當了聯邦內政府政權更替調整的手段和政策工具。實踐中分權體制的不穩定、不規范往往起因于對不同級次政府職能和支出責任未能在法律上明確劃分。
財政分權制對物品提供的影響透析論文
金融海嘯席卷全球,對各國的經濟都造成了較大的沖擊,我國也未能幸免,經濟增長趨緩。為此,國家制定了許多經濟政策來刺激經濟的發展,特別是采用了激進的財政政策—投資四萬億建設基礎設施。各地方政府紛紛響應,但是這個特殊的時期投資建設基礎設施是一種昀佳的選擇么?教育、科技、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公共產品的提供是否能夠帶給我們更大的效用呢?
一、中國財政分權的主要特征
20世紀70年代末期以來,中國經歷了一系列重要的體制變革。其中一項重要內容就是財政分權。其核心是財政收支權力在中央與地方之問重新配置,逐步從中央向地方轉移,即財政分權改革。中國財政分權改革開始于1980年,歷經財政包干體制和分稅制,現已逐步建立了以分稅制為核心的分級財政體制框架。與西方財政分權體制相比,我國的財政分權體制存在許多不同之處,富有鮮明的中國特色,因此,我們稱之為中國式財政分權。概括起來,中國式財政分權主要具有以下典型特征。
中國財政分權體制是建立在中央與下級政府委任制基礎上的。西方國家的財政分權不僅在經濟上分權,而且在政治上也是分權的;但是我國僅僅是在經濟上分權,在政治上是高度集權的。因此,造成了我國與西方官員選拔機制的差別:西方國家地方政府官員的選拔機制是民主選舉,即對下負責;而中國地方政府官員的選拔機制是由上級政府選拔,即對上負責,傳統財政分權理論中的“用手投票”機制在中國達不到應有的效果,進而形成了地方政府官員顧上不顧下的局面。
傳統財政分權理論認為,對于公共產品的供給,如果其消費涉及全部地域的所有人口,并且該公共產品的單位供給成本對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來說是相等的,那么由地方政府將一個公共物品提供給各自的選民要比由中央政府向全體選民提供任何等量的公共物品有效得多。也就是說,如果地方政府能夠和中央政府提供同樣、等量的公共產品,那么由地方政府提供時效率更高。因此,傳統的財政分權是“自下而上”的。
但從我國來看,情況并非如此。建國后,我國的計劃經濟體制是一種財政主導型的經濟體制,財政收支狀況直接影響著國民經濟的運行與發展。進入20世紀70年代以后,隨著傳統財政經濟體制弊端的日益顯現,財政收支矛盾日益加劇,直接威脅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在這種情況下,誘發了經濟轉型的啟動,并且使財政體制改革成為經濟轉型的突破口,率先實施。從1980年開始實行的財政包干體制,到1994年推行的分稅制財政體制,我國的財政分權改革以保證中央政府取得足夠的財政收入以及強有力的宏觀調控能力作為主要目標,各項財政改革措施均由中央制定,地方負責執行。因此,中國式財政是“自上而下”的。這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導致基層財政由于長期得不到重視而陷于困境,公共產品供給能力嚴重不足。
探究財政分權環境下企業產能過剩控制論文
摘要:目前,產能過剩問題不僅存在于傳統行業,如鋼鐵、水泥、電解鋁等行業,而且也存在于新興行業,如風電設備、多晶硅等行業。本文以現階段我國的財政分權體制為背景,對部分行業中的產能過剩問題進行研究。首先對我國目前的財政體制背景、產能過剩形成原因進行具體分析;其次重點對鋼鐵行業進行實證研究以及對“鐵本事件”進行剖析,討論我國產能過剩問題的體制性因素;最后提出在我國目前財政分權體制背景下解決產能過剩問題的政策建議。
關鍵詞:財政分權;鋼鐵行業;產能過剩;政策建議
一、背景分析
1994年,我國開始進行分稅制改革,其宗旨是讓地方政府擁有更大的財政自主權,能夠在一定范圍內獨立地進行決策,進而可以更好地提供各種公共物品和服務,以滿足本地經濟發展和居民的需要。同時,政府的相關行為也會受到當地公眾的監督,促使地方政府能夠更有效地制定有利于本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財政政策,為公眾謀求最大的利益[1]。但是,隨著國內經濟的不斷發展以及國際形勢的變化,這種財政分權體制本身的弊端也凸顯出來職稱論文。
從1994年開始逐步發展起來的財政分權制度,是本文所立足研究的體制背景,在這種體制下,各級政府的收入來源被劃歸得更為具體、細致,但是,也導致了相關問題的出現。如在共享稅方面中央財政的共享比例高于地方政府,并且地方政府不再具有與中央政府討價還價的優勢。因此,地方政府掌握的財政資源減少了,但是,財政支出所占的比重卻高于中央政府,這樣就出現了地方政府財政收支不平衡的狀況。同時,財政分權后的地方政府擁有了一定的財權、事權,這樣就有比較強烈的動機推動投資,發展該地區的經濟,從而擴大稅基,增加地方財政收入。在這種體制背景下,地方政府間便展開了激烈的競爭,采取各種手段招商引資,發展地方經濟,由此引起市場分割、投資過熱以及過度或無效的行政干預等,這實際上是導致我國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問題加劇的重要體制性因素。
早在2006年,國務院就發出了《關于加快推進產能過剩行業結構調整的通知》,明確指出“當前,部分行業盲目投資、低水平擴張導致生產能力過剩,已經成為經濟運行的一個突出問題,如果不抓緊解決,將會進一步加劇產業結構不合理的矛盾,影響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并且具體指出了推進產能過剩行業結構調整的總體要求和原則,以及調整的重點措施。2009年9月,國務院批轉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等部委《關于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引導產業健康發展若干意見》;2009年10月,國務院常務會議認為“產能過剩的問題更加凸顯”;2009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堅決管住產能過剩行業新上項目”。2010年3月,工信部的《中國工業經濟運行2010年春季報告》稱:“當前工業經濟運行仍然面臨六大困難,多個行業產能過剩問題依然嚴重”。2010年4月,國務院頒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明確指出重點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的具體目標任務以及重點工作的詳細分工情況。2010年8月,工信部向社會公布了18個工業行業涉及2087個企業的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