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儲部消防工作總結范文

時間:2023-04-02 07: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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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儲部消防工作總結

篇1

火災隱患排查是非常重要的。今天小編為大家帶來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總結,歡迎查閱。

為切實做好20xx年底和20xx年初火災高發期的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我村嚴格按照白杜工作站領導的要求,建立組織領導機構,進行了認真的動員和布署,開展了以村為基礎的全面摸底排查和鄉領導小組組織的重點抽查活動,排查出了火災隱患重點和難點,并督促落實相應的整治措施,與此同時,我村開展了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宣傳教育,不斷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識。

一、領導重視,組織機構健全

為了保證我村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全面有序地開展,村領導認真研究,成立了以村支書xxx為組長,村主任xx為副組長,治保主任xxx、會計xxx為組員。

二、制定了方案,并認真加以落實

根據白杜工作站的排查整治方案結合我村實際,認真擬定了整治方案,并按照方案的要求,由村領導小組成員對全村住房進行認真的摸底、排查,重點放在農村危房、明顯危險地段、外來人員出租房等人員密集場所;老舊房屋;老舊電線;倉儲場所以及勞動密集型的企業和小作坊、小工廠等。消防(消防栓)是否安裝,是否能夠使用。要求檢查當場簽字,有書面資料,排查仔細,臺賬清楚,做到及時整改。

三、針對排查出的問題,認真研究整治方案

經過排查,雖然我村的絕大部分群眾都有一定的消防意識和火災防范知識,但很有限,以上所排查出的各種隱患也充分說明了這一點,對排查出的問題大多數很快采取相應措施進行了整改,但有的問題解決起來較難,如村民老、舊房屋中的用電線路,有部分村民的房屋存在線路陳舊、易發火災的問題,而這些村民經濟能力有限,又不愿單獨更換電線;需要相關領導和部門共同努力才能實現徹底整改達到整治效果。

四、排查出的火災隱患重點

1.半亭自然村部分民房存在電線老化現象,

2.里岙自然村部分民房存在電線老化,漏水現象

3.水塔地自然村部分民房存在電線老化現象,

篇2

一、戰役時間和目標

戰役時間:年9月26日至年2月29日。

戰役目標:社會單位(包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社區、鄉村排查率100%;火災隱患查清率100%;一般火災隱患整改率100%;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政府掛牌督辦率100%;不發生較大以上和有影響的火災事故。

二、清剿范圍和重點

(一)未排查整治的區域和單位場所。近兩年來未進行消防監督檢查和排查整治的區域(包括社區)、單位場所(包括各類勞動密集型生產企業、各類物流倉儲企業)。重點整治未經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及備案抽查的建筑,未經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的公眾聚集場所。

(二)小單位及“三合一”場所。小旅館、小商店、小餐館、小網吧、小歌廳、小洗浴、小幼兒園、小養老院、小加工作坊和生產性、經營性“三合一”場所等。重點整治建筑耐火等級、生產儲存經營和人員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術規范,以及違章存放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非法設置可燃物堆場和倉庫、違章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堵塞安全出口、違規設置員工宿舍等火災隱患。

(三)人員密集場所及高層、地下建筑。前期“打違除患”尚未整改合格的高層公共建筑、人員密集場所、地下建筑、高層住宅以及全區火災隱患集中“排雷”行動中未整改結束的單位。重點整治建筑消防設施損壞、關停、癱瘓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鎖閉,以及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未經培訓或無證上崗,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不落實等問題。

(四)本地區消防安全問題突出的區域、行業和單位。本地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突出的區域和行業,重點整治城中村、小化工、小商品批發市場以及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等。

三、工作方法和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各街道、部門要按照全區總體方案要求,結合實際,迅速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量化各階段具體工作任務,列出推進時間表,明確每一項任務的完成時限、責任人和工作要求。要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全面動員居民委員會投入“清剿火患”戰役。區政府成立“清剿火患”戰役指揮部,由副區長任指揮長,公安分局副局長、消防大隊大隊長任副指揮長,有關行業部門分管領導任指揮部成員。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消防大隊,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戰役部署、推進、總結以及各項協調工作,同時負責每天收集、每周通報“清剿火患”戰役工作情況,各街道也應相應成立“清剿火患”戰役指揮機構,加強統一指揮領導和統籌調度。

(二)清剿火患階段(年10月1日至年2月6日)

1.全面實施排查。各街道要以社區為基本單元劃分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網格,明確每個網格排查整治的掛鉤指導人和排查負責人。掛鉤指導人按照片區分工統一由消防監督人員擔任,排查工作按照二級重點單位由消防大隊消防監督人員,三級重點單位由派出所專(兼)職民警,網格內的其它單位由轄區社區民警,消防文職雇員協助的原則落實到具體人頭。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管職責,部署開展行業系統“清剿火患”戰役,指導本行業、本系統單位開展全面清查,確保隱患見底。工商部門重點對轄區所有領取營業執照的單位消防行政許可情況進行核查;教育部門重點對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等單位進行全面排查;衛生、文化部門重點普查醫院和文化娛樂場所;安監部門加強易燃易爆單位和場所排查整治,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各個網格要建立排查工作計劃,按時序推進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要認真梳理沒有納入監管視線的區域、單位和場所,以及各類勞動密集型生產企業、物流倉儲企業,確保全部排查到位。要對前段時間已實施過排查的人員密集場、高層地下建筑和火災隱患“排雷”對象進行“回頭看”,及時排查遺留火災隱患。對火災隱患突出、火災事故多發的行業和區域,各部門要組織開展聯合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整改到位。要及時匯總排查進展情況,對排查過的社區、單位場所建立工作檔案,詳細注明排查的單位名稱、排查人員、排查時間等,并及時錄入消防監督數字化系統。消防大隊要明確一名干部和一名消防文職雇員具體負責各類文書檔案的錄入及管理工作。

2.強力清剿隱患。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要分類處理。能夠當場整改的,要責令單位立即整改,不能當場整改的,要督促單位落實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對構成重大火災隱患的,要及時下發重大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對在火災隱患“排雷”行動中列為整治對象的單位要全部列為重大火災隱患,并同時予以掛牌督辦。對排查發現的消防違法行為,要嚴格依法查處。對單位、“三合一”場所不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臨時查封措施;對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或者在人員密集場所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強制執行;對違反規定進行電焊等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的,對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要依法對直接責任人和負責人實施行政拘留;對建筑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運行、擅自關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員無證上崗、不會操作設施設備的,要依法從重處罰;對未通過消防行政許可的建設工程、公眾聚集場所,要依法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并跟蹤落實執行情況,對逾期拒不履行處罰決定的,要一律采取查封手段予以強制執行。對由于未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無法申報消防審核手續的,可由建設單位提供臨時規劃許可或者規劃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予以受理,對于無法提供相關規劃許可證明文件的,由消防大隊統一梳理匯總后報區政府協調解決。

3.建立長效機制。各街道、部門要牢固樹立“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導思想,進一步建立完善火災預防的長效機制。要嚴把建設工程消防審驗關,依法落實有關部門和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防止產生“先天性”火災隱患。要落實《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規定》,切實提高消防設施完好率,凡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單位要一律接入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凡未接入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的單位要與有資質的單位簽訂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合同,并報消防大隊備案。要強化對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確建筑產權方、使用方、管理方的消防安全責任,特別是物業管理單位的消防管理責任。要指導社會單位切實開展火災隱患自查自糾工作,強化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不斷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深入開展社區消防安全達標創建活動,努力實現街道“零亡人”、社區“零火災”的目標。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每月向消防大隊按時上報《消防工作情況月報表》予以備案。

(三)考評驗收階段(年2月7日至2月29日)

各街道、部門要強化分析研判,定期評估“清剿火患”戰役進展情況,找準薄弱環節,制定整改措施,推進工作向縱深發展。指揮部將每周進行專題研判并通報“清剿火患”戰役進展情況;每月召開一次調度會,研判并通報全區“清剿火患”戰役階段進展情況。另外,指揮部將每月對各街道進行一次戰役專項考評,明年戰役結束時,將制定具體考核標準,對各街道“清剿火患”戰役開展情況進行檢查考評。

四、工作要求

一是嚴格落實責任。各街道要成立工作組,深入排查整治隱患,對排查出的重大火災隱患,要下發《重大火災隱患掛牌督辦單》。消防大隊要嚴格依法監管,從嚴查處消防違法行為,充分發揮“清剿火患”主力軍的作用;要積極發揮專業優勢,加強技術指導,并充分調動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消防文職雇員隊伍在隱患排查整治中的積極作用;各現役消防隊和專職消防隊要結合“巡防”工作,積極開展火災隱患排查和消防知識宣傳,對建筑高度超過50米的高層公共建筑,逐一進行消防管網水壓測試,確保管網暢通。公安派出所要加強對未經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的建筑以及轄區“三合一”和“九小”場所的排查。各街道、部門要將“清剿火患”分別納入本單位、本部門日常監督管理以及督察等內容,有效形成隱患整治的合力。

二是加強宣傳發動。各街道、有關部門要加強社會面的消防宣傳和發動,努力營造全社會“清剿火患”的良好氛圍。要加大媒體宣傳報道力度,借助報紙、廣播、電視、網絡以及手機短信等媒體,宣傳消防安全常識,刊播消防公益廣告。要結合貫徹實施《全民消防宣傳教育綱要》工作,認真組織開展“119”消防宣傳月系列活動和“入戶宣傳”工程,確保戰役期間全區每個單位和家庭都能收到一份消防宣傳資料,受到一次消防安全教育。

篇3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及國務院年安全生產“隱患整治年”的工作部署,持續加大火災隱患的整治力度,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的發生,全面推動各項消防安全工作,為年北京奧運會的成功舉辦和改革開放30周年紀念慶典活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治理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三合一”場所、高層建筑、地下空間、古建筑等場所的火災隱患,推動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和社會單位進一步落實火災隱患治理的工作責任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長效機制,切實改善全區的消防安全環境,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災的發生,確保全區火災形勢穩定。

三、隱患排查治理范圍、內容

(一)排查治理范圍

1、人員密集場所:

(1)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

(2)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和集體宿舍,養老院、托兒所、幼兒園;

(3)客運車站、碼頭的候車、候船廳(樓);

(4)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展覽館的展覽廳;

(5)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員工集體宿舍。

2、易燃易爆單位: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單位和場所。

3、“三合一”場所:人員住宿與生產、倉儲或經營等使用功能為一體的建筑和場所。

4、高層建筑:10層及10層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層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以及建筑高度超過24米的公共建筑。

5、地下空間場所:使用性質為生產加工、旅館、出租房、商場、市場、娛樂場所、庫房、汽車庫等的地下空間。

6、文物古建筑:列入國家、省、市、區政府保護的文物古建筑。

7、影響當地火災形勢穩定的其他場所。

(二)排查治理內容

全面排查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動消防設施、公共場所室內裝修、電氣線路設備等方面存在的火災隱患,打擊假冒偽劣消防產品。具體包括:

1、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情況;

2、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3、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及落實情況;

4、單位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

5、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

6、建筑之間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區設置情況;

7、消火栓狀況,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和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運行,滅火器材配置等情況;

8、電氣線路敷設以及電氣設備運行情況;

9、建筑室內裝修裝飾材料防火性能情況;

10、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單位場所設置位置情況;

11、“三合一”場所人員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部分實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設置,消火栓、自動消防設施運行,電氣線路敷設及電氣設備運行等情況;

12、銷售和使用領域的消防產品的質量情況。

四、工作步驟

區政府成立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公安分局分管領導、區消防大隊領導任副組長,區府辦、民政、監察、建設、交通、教育、文體、衛生、旅游、安監、人防辦、工商、網絡站、市質監局荔片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區消防大隊,統一組織和協調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鄉鎮、區直有關部門也要相應成立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領導機構,主要領導親自抓,按照動員部署、組織實施、驗收三個工作步驟,制定實施方案,指導和督促轄區內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開展。

(一)動員部署階段(月20日前)

各鄉鎮、區直有關部門要結合本地區、本行業、本系統的實際,制定具體的工作實施方案,召開專門會議,全面進行動員部署。

(二)組織實施階段(月20日至11月)

1、奧運會前集中治理時段(月20日至6月30日)。各鄉鎮、區直有關部門動員部署的同時,要立即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監管、監察、教育、建設、文體、衛生、工商、旅游、網絡站、質監等行業或系統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省政府《關于落實政府及其部門消防安全消防責任制的若干規定》(政19號)的職責分工,對本行業或本系統監管的單位及其重點部位,逐一開展火災隱患排查。區公安消防部門要加大基層公安派出所對口業務指導,廣泛開展培訓,充分發揮基層公安派出所優勢,加強城鄉薄弱區域和“九小場所”的火災隱患排查;要推動和指導鄉鎮政府對鄉鎮居民區和城市社區進行火災隱患排查。

各鄉鎮、區直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方案確定的治理范圍、內容進行全面排查治理,對歷年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以來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重大隱患(降為一般火災隱患的),要綜合運用行政、法律和經濟手段全力督改,于6月底全部完成整改。

2、集中執法時段(7月1日至7月31日)。各鄉鎮、區直有關部門對于一時難以整改的火災隱患,要按照“四個一律”的要求,依法予以處罰。即凡未經過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堅決予以關閉;凡公眾聚集場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經檢查發現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改;凡公眾聚集場所自動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運行,經檢查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改;凡地下營業性場所安全出口達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經檢查發現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改。要督促指導隱患單位作出整改計劃,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并加強監管監控。對排查出的重大火災隱患,要按照《重大火災隱患判定辦法》進行判定。對經濟和社會生活影響較大的重大火災隱患,要依照《省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制度(試行)》,報請區政府依法決定和掛牌督辦。對醫院、養老院、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等存在重大火災隱患,單位自身確無能力解決的,要報請區政府協調解決。對于火災危險性大、不能及時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要采取果斷措施,在奧運會、殘奧會舉辦期間責令停產停業、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3、治理成效鞏固時段(8月1日至10月10日)。各鄉鎮、區直有關部門要緊緊圍繞和突出奧運會、殘奧會期間的消防安全,切實加強消防安全保衛措施。區廣電等相關媒體要廣泛開展火災隱患整治宣傳攻勢,集中曝光一些久拖不改的火災隱患,宣傳整治工作典型,普及消防安全常識,調動全社會共同參與整治,進一步鞏固火災隱患治理成效。區公安消防部門及各行政(邊防)派出所要集中開展消防監督抽查,加大對公眾聚集場所的錯時檢查頻次和力度,督促社會單位落實各項消防安全措施,嚴防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

4、冬防排查整治時段(10月10日至11月30日)。各鄉鎮、區直有關部門要針對冬季風干物燥,易發生重特大火災的特點,將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冬季防火工作緊密結合,嚴密各項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驗收階段(12月)

各鄉鎮、區直有關部門要按照方案對本地區、本行業、本系統的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驗收,對工作不落實,排查治理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報請區政府或借助消防工作聯席會議,予以通報,對工作認真負責、成效顯著的予以表彰獎勵,驗收情況請予12月5日前書面上報區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消防大隊)。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鄉鎮、區直有關部門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改善和保障民生、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深刻認識到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是為北京奧運會和紀念改革開放30周年等重大活動創造安全、和諧、穩定環境的現實需要,提高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性,堅決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厭戰情緒,杜絕應付、走過場的想法和做法,切實將各項工作部署落到實處。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鄉鎮、區直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領導,把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把工作責任逐級落實到基層。要針對當前影響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問題,及時采取堅決果斷的措施加以治理。要指導基層公安派出所對轄區單位、社區、農村開展全面檢查,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監管。特別是“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突出的鄉鎮,要對照《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技術要求》,繼續推進“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能當場整改的要督促當場整改;對不能當場整改的要督促單位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要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嚴厲查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行為,對于工作不力、消極應付甚至失職瀆職的人員,要嚴格追究行政責任和法律責任。

(三)抓好結合,務求實效。各鄉鎮、區直有關部門要統籌兼顧,抓好“三個結合”,共同推進消防各項工作。一是堅持把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北京奧運會消防安全保衛等專項工作結合起來,狠抓薄弱環節,解決影響消防安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二是堅持把火災隱患排查治理與消防監督執法規范化建設結合起來,與日常消防監督業務結合起來,嚴格消防行政許可,規范執法行為,加大打擊消防違法行為的工作力度,消除滋生隱患的根源;三是堅持把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推進消防工作社會化結合起來,強化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實,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