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問題論文范文
時間:2023-04-06 10: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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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房地產市場已發展起來,房地產的買賣、租賃等行為日趨活躍,由此也產生了為數不少的房地產糾紛案件。此類案件現已構成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很大一部分。其中存在的新情況、新問題很多,亦有多年以來未徹底解決的老問題。筆者結合審判實踐,對其中的幾個常見問題做了調查分析,在此略抒己見。
一、預售商品房按揭
按揭是英語"MORTGAGE"一詞的粵語音譯,是一種擔保方式,指在樓宇建筑期內,商品房預購人將其與開發商(預售方)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中預購人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作為貸款的抵押物抵押給銀行,同時商品房預售方作為貸款擔保人,并保證銀行為第一受益人,如預購人或擔保人未能依約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時,銀行即可取得預購人在《商品房預售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其對銀行的所有欠款。
預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種特殊的擔保方式,銀行為按揭權人,預購人為按揭人,擔保人一般是銷售商品房的開發商。預售商品房按揭與抵押有相似之處,但又不完全等同于抵押。一般抵押權的標的是債務人提供的、其自己享有所有權或經營權的財產。而在商品房按揭期間,商品房實際上并不存在,按揭人無法取得所購商品房的所有權,他向按揭權人提供的擔保是在將來某一時間取得樓宇的權利,它是一種期待性利益,而非以實體形式存在的樓宇。商品房按揭的出現將期待性利益引入抵押標的范疇,豐富了我國傳統抵押標的理論的內容。
預售商品房按揭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預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種要式法律行為,應簽訂書面合同,并應到規定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2)預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種從合同,是為擔保主債權得以實現而訂立的;
(3)預售商品房按揭合同是諾成性合同,合同一經成立即對三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
(4)預售商品房按揭是有償合同。銀行通揭業務收取貸款利息,除少數政策性無息貸款外,預售商品房按揭均系有償合同。預售商品房按揭是近幾年才出現的,目前在我國尤其是在沿海地區,發展規模很大。它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房地產市場資金緊張的狀況,使普通百姓擁有商品房成為可能,同時也為房地產開發商提供了融資手段,增加了建房資金。但我國的房地產管理法對預售商品房按揭尚無規定,與目前房地產業的發展狀況很不適應。審判人員在審理此類案件時只能依據法理。而銀行則大多制訂一些標準式合同,購房者與發展商只有簽約與否的選擇,而沒有就合同條款進行協商、修改的自由。這種狀況極不利于預售商品房市場的健康發展,筆者試舉二個案例說明之。
案例一:個人甲與乙公司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甲購買乙公司正在開發建設的商品房一套,價金為五十萬元,甲應分五次交購房款二十五萬元,余二十五萬元房款辦理銀行按揭。合同簽訂后,甲如約履行支付了二十五萬元購房款,要求乙交付房屋。乙公司稱甲應在全部付清購房款后才能入住房屋。甲認為合同中約定余款由銀行按揭提供,因而認為乙公司違約,至法院。
此案雙方當事人產生爭議的根本原因是對按揭的性質認識不清。預售商品房按揭的當事人有三方:購房人、售房方和銀行。按揭合同應當由三方當事人訂立,而此案中甲與乙公司雙方約定辦理按揭,實際并未辦理,因而按揭合同不能成立。鑒于雙方對付款方式尚未約定明確,該商品房預售合同應認定為尚未成立,由此產生的損失由雙方分擔。由于乙公司為房地產開發商,對有關按揭的規定應當了解,合同未能成立其有一定過失,因此應承擔主要責任。
案例二:甲與乙公司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甲購買乙公司開發的商品房一套,其中百分之四十房款由甲直接交納,另百分之六十房款由甲向乙公司指定銀行申請按揭貸款。甲按約定向乙公司交納了百分之四十購房款。在辦理銀行按揭之前,銀行通知停止辦理按揭貸款,此后雙方就如何付清購房余款協商不成。甲至法院,請求解除購房合同、乙公司返還其購房款。
此案雙方當事人對付款方式約定明確,且乙公司與銀行之間已有關于辦理按揭貸款的協議,但由于國家政策性調整,銀行停止辦理按揭,使雙方當事人之間合同無法履行。此案應適用情更原則,解除合同,雙方合理分擔損失。
由以上兩個案例可以看出,我國預售商品房按揭中存在許多問題。這些都有待完備的立法來進行調整。建議立法部門在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時,對此問題做出規定。
二、無效房屋租賃合同的認定及處理
房屋租賃,是指房屋所有權人或經營管理權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權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房屋租賃是一種民事行為,它適用民法通則關于無效民事行為的規定,"下列民事行為無效:(一)無行為能力人實施的;(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三)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四)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六)經濟合同違反國家指令性計劃的:(七)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除此之外,房屋租賃行為還應受一些特別法的約束,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等。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六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權人同意的:(四)權屬有爭議的;(五)屬于違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標準的;(七)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八)不符合公安、環境、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九)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違反這些規定出租房屋的,一般也應認定為無效。應當注意的是,房屋租賃對民事活動的當事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民事行為,對他們的生產、生活有著重大影響,因而在審判中不宜輕易就認定合同無效。如果基本法律要件都具備,只是有一些細節不符合法律規定,可以責令當事人補正,而不宜認定為無效。如甲乙拖欠房屋租金一案:乙租賃甲房屋,裝修后經營飯店,經營期間拖欠甲兩個月租金。甲至法院,要求乙給付租金。法院經審查認為,甲、乙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未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登記,因而為無效合同,判決乙將承租房屋返還甲。這一判決使甲,乙之間并無意解除的合同被迫不能履行,雙方均遭受很大損失。而實際上法院只要責令甲乙雙方辦理房屋租賃登記手續,即可避免這樣的結果。
司法實踐中由于未經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而被認定為無效的房屋租賃合同為數不少,這樣的判決不利于民事法律關系的穩定性及合同的全面履行。事實上,正是有些當事人利用法律的這一規定逃避責任,如許多房屋租賃糾紛案件中的違約一方常會主張合同無效,以逃避承擔違約責任。
筆者認為,雖然《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均把房屋租賃合同認定為要式合同,當事人簽訂租賃合同須到在關部門登記備案,但不應把未登記備案的所有租賃合同均認定為無效。在租賃合同的各項實質要件均具備,沒有其他違法行為,只是欠缺形式上要件的情況下,可責令當事人補辦手續后確認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這樣更有利于社會的穩定及案件的執行。
房屋租賃合同被認定為無效后,對房屋裝修如何處理,也是當前民事審判中經常遇到到的問題,主要體現在經營性用房中,承租人為了自己經營的特殊需要,往往對承租房投資很多進行裝修,一旦租賃合同被認定為無效,承租房要交還給出租人,裝修費用如何處理即成為問題。
對于房屋裝修應按《最高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中關于添附的規定處理:非產權人在使用他人的財產上增添附屬物,財產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財產返還時附屬物如何處理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沒有約定又協商不成的,能夠拆除的,可以責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價歸財產所有人;造成財產所有人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
對于雙方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對此沒有爭議。雙方如無約定又協商不成,除能拆除的之外,如何折價在實踐中有不同看法。筆者認為應結合案件具體情況,本著經濟效益與公平合理的原則進行處理,兼顧雙方的過錯責任。屬出租人過錯的,可對裝修的現值進行評估,由出租人予以相當價值的補償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屬于承租人過錯的,對裝修進行評估后,應根據出租人適當的可利用程度折價予以補償;屬于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由出租人補償裝修的現值。在處理此類糾紛中,如裝修對出租人沒有利用價值,而第三人愿意承租出租房屋,并承頂裝修費用,并且出租人同意,可由第三人承頂,這樣使裝修的補償更加經濟合理。
三、落實私房政策遺留問題。
落實私房政策,包括私房因社會主義改造遺留問題,期間被擠占、沒收的私人房產問題,建國初期代管的房產問題,落實華僑、港澳臺胞私房政策問題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復查歷史案件中處理私人房產有關事項的通知》(1987年10月22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房地產案件受理問題的通知》(1992年11月25日)的規定,有關落實私房政策的案件,不屬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圍,應移送落實私房政策部門辦理。目前落實私房政策工作已進行多年,出現許多落實私房政策遺留問題的訴訟,主要為被發還私房產權的房主要求收回私房自住的案件,此類案件法院目前大多按一般的房屋租賃糾紛進行處理,而實際上此類糾紛比一般的房屋租賃糾紛復雜得多,不應簡單對待。我國城市的私有出租房屋社會主義改造,是在五、六十年代,比照黨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政策,先后開展起來的,私房改造工作,作為整個社會主義改造的組成部分是完全必要的、正確的,但是由于"左"的錯誤思想影響,遺留下一些問題,有些地方降低了改造起點,錯改了一部分房屋;有的沒有給房主留自住房。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對不符合規定而錯改了的房屋,應按政策實事求是給予糾正;對房主應留而未留自住房的,可補留自住房。但目前這些落實了政策的房屋許多只是發還產權,房主并未實際支配,使用該房屋。對期間擠占、沒收私人房產的行為,現已徹底否定,并進行了糾正,根據有關規定,應一律確認原房主的所有權,把房產歸還給房主。對于自住房和出租房,應分別不同情況,采取不同處理方法逐步解決。凡單位和個人擠占私人自住房,必須堅持誰占誰退的原則。凡職工個人占用私人自住房的,無論是由房管部門或由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安排的,還是自行擠占的,都應視為無房戶,由職工所在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安排其住房,將占用的房屋盡快退還給原房主。但在落實政策過程中,有些單位無力為占用私房職工提供住房,有些單位有房卻不優先安排用于落實私房政策,使許多房主仍然是手持房屋所有權證卻住不進自己的房屋。
在落實建國初期代管的房產問題及港澳臺胞私房政策問題上,也遺留有此類問題,政府落實私房政策部門只是解決了房屋產權歸屬問題,卻未讓房主實際占有、使用私有房屋。有的私房主被強制與住戶簽訂了私房租賃合同,否則不予辦理產權證照;有的由于爭議較大,房主長年一直未與住戶簽訂租賃契約。許多簽訂租賃契約的私房主,由于契約未約定租賃期限,也與住戶產生糾紛,要求收回房屋。
對于此類收房案件法院的處理原則一般是:住戶有他處住房,能全部騰退的,全部騰退,能部分騰退的,部分騰退,住戶無他處住房,不予騰退。這樣的處理是基于保護住戶利益,維護社會穩定而考慮的,許多案件也都按這樣的原則處理了。但是這種處理方法并沒有使問題得到解決,因為沒有考慮到私房主的利益。擁有所有權卻不能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權能,在法理上是講不通的,在現實中也是不公平的。現今房地產已作為商品流人市場,平等自愿、等價有償已成為人們在民事活動中普遍遵守的原則,過去那種強制私房主與住戶簽訂租賃契約,住戶可以無限期使用他人房屋的作法已與市場經濟的運行規則相悖,必須加以修正。
在處理此類收房案件上,有人提出以下可供掌握的標準:(1)承租人違反租賃合同的約定,或轉租、轉借承租的住房,或拖欠房租,可解除租賃關系,準予產權人收回房屋;(2)承租人有了新的住房,可解除租賃關系,準予產權人收回房屋;(3)房屋產權人確實需要占有、使用房屋,且居住條件劣于承租人的,可以全部或部分收回房屋;(4)房屋產權人為收回自己所有的房屋,為承租人找到了相應的住房,可解除租賃關系,準予產權人收回房屋;(5)房屋產權人要求收回自己的住房,但承租人確實不具備騰退條件的,可以暫時維持原租賃關系,但應明確租賃期限或提高租金標準。以上幾條可以作為辦理此類案件時的參照,但對于"提高租金標準",似不易掌握,因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都規定私房租金應受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調控,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住宅用房的租賃,應當執行國家私房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租賃政策",《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房屋租金,由租賃雙方按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標準,協商議定".如果由法院判決提高租金,雖保護了私房主利益,卻缺乏相關法律依據,且與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相矛盾。此種“司法先于立法”的做法其妥當性值得商榷。筆者認為,房地產交易行為是受國家嚴格控制的,目前私房法定租金與其實際市場價值差距較大,應通過政府提高租金標準來解決問題,在此之前,法院不宜做出提高租金的判決。總之,在處理落實私房政策遺留問題上,既要切合當前市場經濟發展狀況,又要考慮歷史原因;既要保護公民合法的財產權益,又要維護社會的穩定。審判人員應結合案件具體情況,多做"案外工作",如做住私房的承租人單位的工作,使其盡快解決承租人的住房問題。畢竟,徹底解決落實私房政策問題仍需依靠政府和社會的力量。四、離婚案件中房屋糾紛的處理。
住房是一種重要的生活資料。隨著住房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國城鎮居民的住房狀況已得到較大改善,但住房困難情況仍然存在。在離婚案件中,即體現為夫妻雙方為分得房屋產權或使用權而爭執不休,使得簡單的離婚案件復雜化。目前許多離婚案件中當事人的主要爭執點即為住房問題。因此解決好離婚案件中的房屋糾紛,往往成為辦好離婚案件的關鍵。在審判工作中,應分別不同的情況去處理。
(一)對于個人擁有完全產權的住房,如系夫妻雙方婚后所得,應為夫妻共有財產,按照分割夫妻共有財產的原則去分配。如為夫妻一方婚前所購置,但雙方婚后在此居住,根據最高法院有關司法解釋,經過八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配。分配中應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愿,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總原則,如住房分配給夫妻一方,應按評估的市場價給予另一方一半價值的補償。在處理此類問題中應注意分清家庭共有房屋與夫妻共有房屋,如系家庭共有,必要時應先析產,然后再進行離婚案件的審理。對于婚姻中預購的商品房,離婚時房屋尚未交付,如何處理?筆者認為在商品房尚未交付的時候,購房方與售房方僅為債權債務關系,購房方享有的僅是一種債權,因而此種情況應按離婚中對債權、債務的處理原則進行處理。如一方愿意取得商品房的,應給予另一方相當于預售合同一半價值的補償。并與售房方辦理有關的合同變更手續。如雙方都不愿意取得商品房的,應當先承擔違約責任,然后再對返還的剩余的購房款,進行分配。在處理此類問題中由于牽涉到商品房預售方的利益,因而在夫妻雙方爭議較大,達不成協議時,法院可以就此問題另案處理。
(二)離婚時對于承租的公房如何分配,是頗有爭議的問題。一種觀點認為不應將其納入離婚案件一并處理,理由是:租賃關系是一種合同關系,由原來的夫妻共同承租變為一方承租屬于合同主體的變更,應征得公房的所有權或管理權人同意。另一種觀點認為應一并處理,理由是:離婚當事人之間就公房使用權的分割處理,只涉及承租一方主體的變更,不會導致租賃關系其他內容的變更,且如不處理公房使用權,會使雙方在離婚后又產生爭訟,不利于子女成長和社會穩定。筆者同意后一種觀點。《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離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問題的解答》(以下簡稱"解答")中規定:"在離婚案件中,當事人對公房的使用。承租問題發生爭議,自行協商不成,或者經當事人雙方單位或有關部門調解不成的,人民法院應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依法予以妥善處理。"在解答中列舉了幾種離婚后雙方均可承租公房的情況: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關系存續五年以上的: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單位的房屋,離婚時,雙方均為本單位職工的;一方婚前借款投資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權,婚后夫妻共同償還借款的;婚后一方或雙方申請取得公房承租權的;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該承租房屋拆遷而取得房屋承租權的;夫妻雙方單位投資聯建或聯合購置的共有房屋的;一方將其承租的本單位的房屋,交回本單位或交給另一方單位后,另一方單位另給調換房屋的;婚前雙方均租有公房,后合并調換房屋的;其他應當認為夫妻雙方均可承租的情況。對夫妻雙方均可承租的公房,應按下列原則予以處理: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男女雙方在同等條件下,照顧殘疾或生活因難的一方;照顧無過錯的一方。解答中規定:"對夫妻雙方均可承租的公房而由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對另一方可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但對于給付的標準卻沒有規定。筆者認為公房租賃權不僅僅是一種民法理論上的債權,它包含有國家給予的福利,取得租賃權的一方即等于取得了這種福利,而另一方則將有可能享受不到這種福利,其所可能遭受的損失即是公房房屋租賃價格與市場價格之間的差價。因此,在承租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的,應考慮另一方有無房住,有無可能分房收入情況,當地房屋租賃價格等因素,給予合理補償。解答中規定法院在調整和變更單位自管房屋的租賃關系時,一般應征求自管房單位的意見。因而有人認為人民法院在征求意見時,如果單位不同意由當事人中非本單位職工一方承租房屋,法院即不能判決由其承租。筆者認為此種觀點值得商榷,法院既已規定在有些情況下離婚的夫妻雙方均可承租,那么法院就可依此獨立做出判決,不能受單位意見的左右。征求自管房單位的意見,是為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配合法院做好當事人的工作,以便于判決的執行。
(三)部分產權房屋的分配問題也是離婚案件中經常遇到的,所謂房屋部分產權,是指職工以標準價格購買公有住房后享有部分權能并且受到法定限制的產權,其中包括永久居住權、使用權、繼承權和有限的處分權與受益權。它是在住房制度改革中形成的一種特殊的所有權形式。離婚案件中部分產權房屋的處理原則同公房使用承租權一樣,都是撫養子女一方優先,無過錯方優先、相同條件下照顧女方,此外還要考慮收入、住房情況等。根據"解答"的規定,分得房屋部分產權的一方,一般應按所得房屋產權的比例,依照離婚時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公布的同類住房標準價,給予對方一半價值的補償,筆者認為住房標準價是國家、單位給予職工的優厚待遇,分不到住房的一方以后可能再享受不到這種待遇,因此按住房標準價補償其一半價值并不是完全公平的。考慮到這一點,法院在分配其他財產時應照顧未分得住房一方,并且在分得住房一方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要求其高于標準價給予對方補償。解答中還規定:對夫妻雙方均爭房屋"部分產權"的,如雙方同意或者雙方經濟、住房條件基本相同,可采取競價方式解決。競價的方式在離婚案件的審理中還屬新問題,缺乏具體操作規則和應用經驗,尚需審判人員在實踐在逐步探索、總結。筆者認為,競價應遵循以下原則:1雙方自愿原則。選擇競價的方式應雙方當事人均同意,有關意見應記人法庭筆錄。如一方不同意,法庭不能強迫當事人競價。2公平合理原則。指競價的雙方當事人應經濟條件、住房條件基本相同,如雙方經濟條件懸殊,或一方住房寬裕,而另一方無其他住房,即不應采取競價的方式。3在法院主持下進行的原則。競價是在訴訟之中進行的,因而當事人應聽從法院的指導,并依照法院規定的競價規則進行競價。這樣才能保證競價的公正與合法。
五、拆遷糾紛的受理問題。
在民事審判工作中遇到拆遷糾紛,應首先考慮應否受理。因為由于拆遷糾紛的特殊性質,其大部分都屬行政案件,應由法院行政庭受理,只有少數由民庭受理。
根據有關規定,下列拆遷糾紛應按行政案件受理:(1)對人民政府或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作出的拆遷補償形式、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安置地點、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裁決不服,提訟的;(2)對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作出的罰款、沒收非法所得、責令停止拆遷、吊銷證書、責令限期退還周轉房、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提訟的;(3)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對拆遷補償、安置等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尚未履行的,一方或雙方反悔不同意原協議要求房屋主管部門裁決,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拒絕裁決或者不予答復,提訟的;(4)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頌發或補發“拆遷許可證”“拆遷資格證書”等,房地產管理部門或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拒絕頌發或不予答復,提訟的;(5)拆遷人取得拆遷許可證后,拆遷的主管部門拒絕公布拆遷人、拆遷范圍、搬遷期限等或不予答復,提訟的;(6)認為人民政府或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其他有關房屋拆遷管理的行政行為或不履行法定職責的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而提訟的。除第三種情況外,其他幾種情況應作為行政案件比較容易理解,因為都屬對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的訴訟。對于第三種情況按何種訴訟處理曾有異議。最高法院(1993)法民字第9號函規定,在城市房屋拆遷過程中,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對房屋拆遷的補償形式、金額,安置房面積、地點,搬遷過渡方式和期限,經雙方達不成協議的,屬于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權益糾紛,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對此類糾紛裁決后,當事人不服訴至法院的,人民法院應以民事案件受理。目前第9號函的規定已不適用,它與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相悖。此種情況應按行政案件受理,已在審判實踐中得到共識。但是如拆遷人與拆遷人就有關安置、補償、回遷等問題達成協議并已實際履行(含部分履行),因一方或雙方違約產生糾紛,提訟的,可按民事案件受理。因為此時拆遷人與被拆遷人之間已形成合同關系,雙方按合同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屬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因此,發生糾紛亦屬民事糾紛,應按民事案件受理。
六、軍產房問題。
所謂軍產房,是指所有權歸軍隊所有的房產。軍隊房屋的所有權單位為中國人民總后勤部。在民事審判中,較多的軍產房糾紛為軍隊轉業、離退休干部騰退原住房問題及軍隊利用房地產開展經營活動問題。
關于軍隊離退體干部騰退軍產房問題。最高法院有關批復的精神為:此問題屬于軍隊離退休于部轉由地方安置管理工作中的遺留問題,由軍隊和地方政府通過行政手段解決為妥,此類糾紛人民法院不宜受理。對此類糾紛不予受理是妥當的,因為有可能涉及到營區和其他軍事設施的安全、保密問題,并且如受理,將涉及到今后的執行問題,法院判決騰房后,當事人不自動履行,須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會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基于同樣理由,筆者認為,對于軍隊轉業干部騰退原住軍產房糾紛,人民法院也不應受理。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軍隊房地產在保證戰備和部隊住用需要并保守軍事秘密的前提下,可以利用空余房地產依法開展經營活動,包括房屋、設施、場地的出租,房屋的出售、房地產的換建、互換、土地使用權的有償轉讓,合資建房,利用房地產自辦或合辦經濟實體,以及其他經營活動,而且經營活動可以面向社會。軍隊利用房地產開展經營活動,其收人可以用于彌補國防費不足,以房養房,但在經營中難免會發生糾紛,對這類糾紛如何處理是法院應慎重對待的問題。
軍隊利用房地產對外開展經營活動,與地方單位、個人發生糾紛至法院的,一般應視為平等主體之間的糾紛,按照《民法通則》、《經濟合同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處理。人民法院在審理中如發現軍隊有違反國家有關行政法規的情況,可告知監督管理機關,由其依法進行處理,如發現有違反軍隊有關規定的情況,應告知軍隊有關部門處理。
人民法院在審理此類糾紛時,應對合同的有效性進行審查。根據有關規定,軍隊利用房地產開展經營活動,實行《中國人民利用房地產開展經營活動許可證》管理制度,凡利用房地產開展經營活動的單位,必須到軍隊房地產管理部門申領《許可證》,并按有關規定到當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交易手續。對軍隊方未申領《許可證》進行的房地產經營活動,一般應認定為無效,如在一審訴訟中經軍隊房地產管理部門批準補辦的,可以認定為有效。如果只申領了《許可證》,但未到當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交易手續,并且合同已實際履行的,可認定為有效,但法院應督促當事人補辦交易手續。
篇2
【論文關鍵詞】社會體育社會運行社會體育運行障礙條件對策
社會體育是一項關系全體國民身心健康的公益性事業,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明確要求提高全民族的身體素質,構建全民健身體系。同時,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在滿足生存需要后,需要層面不斷提高,享受和發展的需要成為主要需求,而社會體育正能夠滿足人們的享受和發展需要,因此我們需要發展社會體育來滿足社會和個體的需求,但社會體育的運行和發展不可能是直線前進的,在它發展的道路上有許多障礙條件。本文就社會體育發展中可能遇到的障礙條件及相關對策進行了簡要分析。
1社會運行和社會體育運行
1.1社會運行
社會運行指社會有機體自身的運動、變化和發展,表現為社會多種要素和多層次子系統之間的交互作用以及它們多方面功能的發揮。社會運行和發展的類型有三種,分別是良性運行和協調發展,中興運行和模糊發展以及惡性運行和畸形發展。社會良性運行和協調發展指特定社會的經濟、政治和思想文化三大系統之間以及各系統內不同部分、不同層次之間的相互促進,而社會障礙、失調等因素被控制在最小的限度和范圍之內。
1.2社會體育運行
下面首先從主客體的角度理解社會體育的構成要素。
1.2.1社會體育的主體
主體在哲學上指有認識和實踐能力的人。社會體育的主體指全體與社會體育事業有利益關系的人,這些人包括職業群體和業余群體。職業群體中分為體育行政部門的管理者和職業社會體育指導員;業余群體分為業余社會體育指導員、體育骨干、積極分子和體育志愿者,廣義上的運動員、教練員和裁判員以及進行社會體育活動的普通社會成員。
1.2.2社會體育的客體
客體在哲學上指主體以外的客觀事物,是主體認識和實踐的對象。社會體育的客體包括:對象要素,是指社會體育事業運行的對象即社會體育活動,這也是社會體育事業最本質,最根本的表現形態。自然環境要素,主要指社會體育事業運行和發展的地理空間和地理環境,因為任何一事物的發展必須依托一定的地理空間和地理環境。經濟要素,經濟基礎是社會體育運行和發展的物質保障,主要表現在物質資源和資金資源兩個方面,物質資源有社會體育的場地設施和器材等,資金資源主要是社會體育得以維持自身運行和發展的經費來源。政治要素,在憲法、體育法和全面健身計劃綱要等相關法規中對社會體育的運行和發展做出了規定和指導,這是社會體育得以運行和發展的政治保障。文化和心理要素,社會體育的運行和發展需要一定的文化和心理來維系,而社會體育本身就屬于文化活動,它的運行和發展離不開社會體育事業的主體乃至整個社會的文化和心理環境。
1.2.3社會體育的多層次子系統
按照行政區域的標準把社會體育分為農村社會體育,鄉鎮社會體育和城市社會體育。那么依照這個標準把社會體育分為三個層次,社會體育的運行系統就分為農村社會體育運行系統、鄉鎮社會體育運行系統和城市社會體育運行系統三個子系統,而每個子系統內部又有不同要素和層次的區分。
1.2.4社會體育運行
根據社會運行和上述分析,筆者認為社會體育運行是指社會體育有機體自身的運動、變化和發展,表現為社會體育主體要素、客體要素和農村社會體育、鄉鎮社會體育與城市社會體育等多層次子系統的交互作用以及他們多方面功能的發揮。而社會體育的良性運行和協調發展是指社會體育的多層次子系統以及各子系統內不同部分,不同層次之間的相互促進,而社會體育的障礙因素被控制在最小的限度和范圍之內,進而促使社會體育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2妨礙社會體育運行和發展的障礙因素
在我國社會體育的發展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障礙因素,這些障礙因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2.1社會體育運行和發展的主要矛盾
關于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主要矛盾,同志在黨的十五大報告中指出:“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我國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各方面存在著種種矛盾。階級矛盾由于國際國內因素還將在一定范圍內長期存在,但社會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這個主要矛盾貫穿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整個過程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pJ卒土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主要矛盾決定了體育事業的主要矛盾,董新光認為我國體育事業的主要矛盾是“群眾日益增長的體育需求與社會所能提供體育資源不足的矛盾。”f41因此,社會體育的主要矛盾是全體社會成員日益增長的社會體育需求與社會體育不能滿足這種需求之間的矛盾。這個矛盾是社會體育運行和發展的主要障礙因素,也是我們必須緊緊抓住和重點解決的突出矛盾。
2.2社會體育運行和發展的主要問題
社會問題特指社會的病態或失調現象,指的是在社會運行過程中,由于存在某些使社會結構和社會環境失調的障礙因素,影響社會全體成員或部分成員的共同生活,對社會正常秩序甚至社會運行安全構成一定威脅,需要動員社會力量進行干預的社會現象。體育社會問題是指在體育領域中發生的一種超常狀態,它影響到體育系統抑制社會正常運行,使部分人意識到它的危險性并希望使之得到改善。體育社會問題的解決需要依靠社會和群眾的力量l。據此分析社會體育問題是指在社會體育的運行過程中,由于存在某些使社會體育結構和環境失調的障礙因素,影響了社會體育主體的共同生活,對社會體育的正常秩序甚至社會體育運行安全構成一定的威脅,需要依靠社會和群眾的力量來解除威脅的社會現象。社會體育目前主要存在的問題有以下幾個方面:
2.2.1社會體育的構成要素方面的問題
首先是主體要素方面,主要表現為我國體育人口數量和比例偏低,社會體育指導員的數量和管理缺乏規范性。體育人口是一項重要的社會體育指標,它反映了人們對體育的參與程度及親和程度,也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程度的一個標志[51。而(2oo1年中國群眾體育現狀調查結果報告》表明,2000年,我國有35%的人參加了至少一次體育活動,占全部人口的33.9%,65%的人沒有參加一次體育活動,占全國總人口的66.1%t51。截止到2004年底,我國各級各類社會體育指導員已達43萬余人f61。顯然這在我國總人口中的比例也是偏低的,而且社會體育指導員存在職業性和業余性兩種人群,對他們的管理也是缺乏規范性的,這些都使社會體育的人口結構缺乏協調性,形成了社會體育運行和發展的障礙因素。
其次在經濟要素方面,缺乏體育場地設施和經費投入。盡管在我國第五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中,與第四次普查數據相比全國體育場地占地面積增加了11.8億m。,場地面積增加了5.5億m,人均體育場地面積增加了0.38m,人均投人體育場地建設資金增加了117.09元。每萬人擁有體育場地數增加了1.58個川,要想使我國社會體育達到良性運行和協調發展,實現體育強國的目標,很顯然,這些數據相對于我們13億人口來說還是偏低的。
其三是政治要素方面,關于社會體育的法律法規仍是不健全的。《體育法》第4l條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體育事業經費、體育基本建設資金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和基本建設投資計劃,并隨國民經濟發展逐步增加對體育事業的投入。但在法律方面沒有規定如果未能做到對社會體育提供必要資金支持或比例過低時作何處罰,體育行政部門對侵占、破壞公共體育設施的行為并沒有執法權。這些都說明了社會體育的法制建設是不健全的,致使社會體育的運行缺乏相關法制的保障,可能導致社會體育運行安全方面的問題。
2.2.2社會運行系統方面的問題
即使社會實現了良性運行和協調發展,但由于功能作為一種活動,常常是變動不居的,功能上的協調也是經常變化的。功能協調變動不居的特點也說明,社會運行總是處于平衡——不平衡——新的平衡——新的不平衡……的矛盾運動之中的。這表明社會的良性運行和協調發展并不是一勞永逸的,即使在社會良性運行的狀態下也存在一定的矛盾,那么,在中運行和惡性運行的狀態下會有更多的矛盾,這樣的社會運行肯定給社會體育系統造成不良的社會環境,也會制約社會體育各系統的正常運行和發展。
2.2.3轉型社會和遲發展社會方面的問題
目前我國社會正處在轉型加速期,在這種特殊的社會轉型時期,我國社會的運行和發展受到了轉型效應的影響。轉型效應是指由社會體制、社會結構等轉換的不同步性而對社會運行產生的影響和制約。這種影響和制約也會折射到社會體育系統之中,使社會體育的體制和結構的轉換受到制約,給社會體育的運行和發展造成障礙因素。從國際環境上看,我國屬于現代化起步較遲的國家,屬于遲發展國家之列,因此我國社會是一種遲發展社會n。在這樣的國際環境下,我國在國際經濟分工和競爭中會受到較多的限制,因此影響了社會的良性運行,一定程度上妨礙了我國綜合國力的提升,當然這種影響也會折射到社會體育系統之中,主要表現在妨礙我國社會體育與國際社會體育的及時與平等交流。
3消除妨礙社會體育運行和發展的障礙因素的對策
為實現社會體育的良性運行和協調發展,需要采取相應對策來消除這些障礙因素。
3.1積極面對和解決社會體育的主要矛盾
我們要承認并緊緊抓住現階段社會體育的主要矛盾,由于我們國家現在還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個基本國情決定了社會體育的主要矛盾。社會體育事業關系到全體國民的身心健康,是一項公益性事業,這個矛盾的解決關系到全體社會成員的利益,所以要想解決這個矛盾就需要動員全社會的力量,由政府作為引導者,依靠人民群眾的力量共同發展社會體育事業,使社會體育日益滿足人民不斷增長的健身需求,進而消除社會體育運行中的主要障礙。
3.2增加體育人口和社會體育指導員的數量。規范社會體育指導員的管理體制
在改變人們體育觀念的基礎上,是非體育人口通過社會體育的參與轉化為體育人口;在《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制度》和《社會體育指導員國家職業標準》兩個制度下同時發展兩類社會體育指導員,分清兩類性質的社會體育指導員,實現他們的統一化管理。
3.3解決體育場地設施的不足和增加社會體育經費來源渠道
充分提高現有體育場地設施的利用率,增加便民利民的體育場地設施。充分利用身邊的條件,因地制宜,因陋就簡,就地取材,開辟各種各樣的體育健身場所,自得其樂地開展體育活動閻。近幾年全國范圍內逐步興起和建設體育公園工程,有效地增加了體育場地設施;社會體育的經費來源主要靠政府財政撥款,除此之外,我們要不斷開拓其他籌資渠道,例如,社會贊助、社會集資以及社會體育自身產業的開發。
3.4完善現有的法制建設
針對當前法制中的漏洞,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等規章制度,解決社會體育運行中的法制缺陷因素,使社會體育的運行和發展有充分的法律法規依據和保障。
3.5促使社會運行各系統的協調配合發展
社會運行總是處于平衡和不平衡的矛盾統一體中,要想正確解決這些矛盾,就需要社會各系統的協調配合發展。經濟、政治、思想和文化各個社會子系統的改革應當保持同步關系,某一子系統的改革過分超前或過分滯后都會對改革產生不利影響。就某一領域看,單項改革必須由配套改革來支持。進而使社會大系統的運行給社會體育系統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而減少給社會體育系統帶來的制約和不利因素。
3.6解決轉型效應和遲發展效應的不利影響
針對轉型效應和遲發展效應給社會體育帶來的不利影響,我們要努力使社會體育的體制和結構的轉換同步和一致,盡量減少轉型效應的不利影響;在不斷提高我國綜合國力的基礎上,使社會體育的地位不斷提高,加強社會體育的影響力,逐步使我國走向體育強國的道路。
篇3
城市化發展的過程也意味著社會中的勞動人口由第一產業向第二、三產業的轉變過程,它體現了社會生活及生產水平的總體進步。城市的發展有利也有弊,他在某種程度上為人們的生活及生產方式制造了更多的不利因素。曾有學者認為:由于政治、經濟、文化及科技的迅速發展,全球城市化發展趨勢的明顯加強,使得城市規劃問題變得越來越重要,而其中就包括對休閑體育的規劃,這就說明一個問題:休閑體育在城市化進程中的地位不但沒有被削弱,反而越來越重要。但為了促進休閑體育的發展,我們應建立與之相匹配的城市休閑空間。而現在這種問題卻難以解決。在城市化發展過程中,許多城市因為人口較多,交通堵塞,環境質量差及空間擁擠等問題,導致城市休閑規劃嚴重受阻,大多數人有時間卻沒空間從事體育活動。當然,理論上講,這與當時人們在規劃城市發展過程中缺少對休閑體育觀念上的認識有關。這些因素都不利于城市中的人更好地生存與發展。
2休閑體育業與城市化的發展
羅歇•蘇認為:城市化的發展過程也伴隨著人們娛樂精神的成長,城市作為娛樂發展的根源及基地,為人們進行娛樂活動提供了更多的項目選擇。農業生產的機械化也促進了城市化的發展進程。首先,原先的以密集型農業為主的傳統農業發展模式逐漸轉向工業化農業形式,使得農村出現大量剩余勞動力。其次,相對于農村來講,城市經濟的繁榮不斷吸引著新一代的年輕人瘋狂追逐多彩的新生活,他們作為新時代的主力軍,為休閑體育的發展注入了新活力。最后,隨著農業機械化的發展,農村人口變得逐漸密集并形成一些小的城鎮,他們在生活和生產方式上采用城市化發展的模式,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小鎮逐漸發展成一個個獨立的城市。在這種城市化演變過程中,人們在日常生活上逐漸彼此依賴,很長時間以后就會形成屬于自己的交際圈,節奏化和規律化的生活方式以及一些法定假日,為人們帶來了更多的休閑時間,使得大多數人有了想要休閑和從事休閑活動的可能。
3日趨激烈的社會競爭
在當代,社會結構日趨復雜,競爭日趨激烈以及社會變化日新月異,這種競爭歸根結底其實是人的生存與發展的競爭,人們為了提高競爭能力,不得不進一步完善和改變自己,以便適應社會的發展。這樣一來,人們的休閑時間就會被大量占用。話說回來,日趨復雜的社會結構以及日新月異的社會變化使得人們疲于應對,這也阻礙了人們從事休閑體育的潛在可能,為了適應新的發展環境,人們不得不去接受新知識和新挑戰,迫使自己在余暇時間不斷地提升和完善自己。這也間接影響了休閑體育的進一步發展。
4不斷增長的物質需求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物質生活的不斷進步,人們的精神需求也在不斷提高。社會中出現的各種各樣的物質產品在滿足人們需要的同時,也激發了人們的欲望,這種欲望迫使人們不斷地努力工作,獲得更多的財富來滿足自己的精神需求。同時,生產推動消費,消費促進發展。隨著人們消費水平的不斷提高,社會中日用物品的不斷更新,人們便已習慣某一層次的生活水準,為了保持這一“水準”,不得不付出更多的時間去從事更多的工作,進而在循環往復的情況下,人們的休閑活動便被不斷擠壓和忽視。
5行業中工作時間的延長
自20世紀以來,人類從事休閑體育的時間便有所減少,但沒有相關明顯的數據資料能夠證實這一問題,而關于二戰后勞動者的勞動時間縮短倒是有很多資料可以證實。如今,在所有行業中,服務業占到了8成之多,這些行業因為要做正常工作以外的很多瑣事,所以常常有加班加點的時候發生,這一因素必然導致人們從事休閑活動的時間減少。
6失業者待業時間過長
21世紀,許多國家都會面臨著一個共同的話題——人口失業問題。資料表明:這些國家中,至少有兩成的失業者長期處于失業狀態。有時甚至是在勞動力不足的情況下,也會發生這樣的事情,這些勞動者有更多的悠閑時間去享受生活,但卻沒有良好的受教育背景以及沒有足夠多的財富去享受休閑生活,這也阻礙了休閑體育的發展。
7網絡游戲的沖擊
篇4
1.1推動高校體育與社會體育接軌
高校體育教學應該依托社會體育理論,通過廣泛的實踐與社會體育接軌。在我國的高校里社會體育課程一般是公選課,從課程開設以來普遍受到學生的喜愛和好評,在學生中引起了強烈的反響和共鳴。現今的大學生都有著自己的思想和對社會發展的構想,并且隨著中國現代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和小康社會生活方式的滲入,使大學生的健康觀念不斷轉變,越來越能認識到終身健身的重要性和偉大意義。因此,大多數學生認為應該進一步強化全民健身意識,不斷提高全民的健身水平,政府應該加大資金投入,建立更多的公共體育設施,引導全民健身,對科學健身進行普及教育,提高全民的身體素質水平。即將步入社會的大學生應該在掌握社會體育理論的基礎上將其應用于實踐,因此,大學生在學習的過程中應該注重實踐技能的培養和提高。在社會體育課程的教學中,我們可以采取課堂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教學方法,課程考核也不再單單以期末考試成績為準,而是加入平時成績的考核,其中包括實踐成績評定。為大學生制訂的課外實踐成績評定可以包括許多方面,例如,為自己制訂科學合理的運動方式、運動時間安排,參加體育俱樂部等。要緩慢地提高實踐成績在期末總成績中所占的比例,使學生逐漸提高對社會體育實踐重要性的認識。這樣才能夠使學生消除后顧之憂,極大地激發學生參與社會實踐的熱情和積極性,能引導學生養成良好的健身習慣,使之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健康水平。通過對比兩種不同的教育方法,可見實踐教學的效果明顯優于單純的理論教學。社會體育實踐教學的開展使學生對高校體育與社會體育的接軌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也因此進一步加強了對體育鍛煉的目的性和針對性,健身的自覺性普遍得到提高,并且能夠對健身效果正確科學地進行評價。學校社會體育俱樂部的建立,進一步促進了學生體育健身的積極性,使體育健身成為一種興趣和愛好,形成終身健身的良好習慣。
1.2社會體育理論教學與實踐相結合
社會體育課程的設立以及全民健身計劃的開展為高校體育教學賦予了更加深刻的內涵。高校體育在教學的過程中不僅要完成高校體育課程的任務和教學任務的目標,還要依據全民健身計劃的要求,本著終身健身的教學理念,將社會體育教學演化成長期的、系統性的教學。大學的社會體育教學必須要與實踐相結合,與社會相接軌,使社會體育教學走向社會化、人性化的道路,結合社會體育理論與實踐的優缺點,加快推進高校體育教學與社會體育的結合進程。只有通過社會體育實踐教學才能科學地掌握健身的基本技能,還可以組織學生參與社區的社會體育指導實踐活動,從而帶動和影響周圍的居民參與體育鍛煉活動,反過來也能提高自身的運動技能。
1.3加強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
社會體育指導員是指組織群眾性體育活動的管理人員,能夠在人們進行健身的過程中給予科學的指導和正確的動作示范的高素質體育人員。社會指導員在全民健身計劃中所起的作用是相當重要的,不僅是健身活動的參與者,更是組織者和引導者,直接關系到全民健身計劃開展的成功與否。但是,我國的現實狀況是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遠遠不能滿足全民健身的需要,人們對科學健身、計劃健身有著強烈的迫切需要,因此,壯大和發展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迫在眉睫。而高校體育教學的目的就在于為社會輸出符合社會要求的高素質體育人才,因此,大學畢業生成為社會體育指導員的重要來源。在校大學生要在加強社會體育理論教學的同時,重視實踐,帶動周圍的人群參與到全民健身活動中去,為全民健身計劃的實現助力。大學生通過對社會體育理論與實踐的學習,不僅能夠掌握科學合理的鍛煉方法,還能熟練掌握相關的運動技能,所具備的素質能夠很好地承擔起組織社會體育和健身活動的組織任務。只有對全民健身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建立了對運動健身的興趣,逐漸養成了體育鍛煉的良好習慣,才能在今后的社會實踐中更好地展示自己的綜合素質,提高適應社會的能力和素質。
2實踐環節的優化
2.1充分認識到社會實踐的重要性
2.1.1基礎業務能力的培養
理論是實踐的指導,因此,在校大學生要有扎實的社會體育理論功底,以及基本的社會體育工作技能,掌握社會體育最基本的相關知識,還應具備一定的組織團結能力,了解一些管理方面的知識。
2.1.2知識面要寬廣
現今社會所需要的人才是綜合型的高素質人才,因此,大學生應該在學好本專業的基礎上不斷擴展自己的知識面,依據素質教育的基本要求,使素質教育由單一的社會體育理論教學轉向多學科聯系教學,尤其是相鄰的體育教育、傳統體育教學等學科,做到互相滲透、互相補充,拓寬體育知識的教育范圍,提高社會體育人才的社會適應性。
2.1.3能力要求
隨著我國素質教育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高校的教育模式也應從單純的理論教學轉向側重創造性和能力提高的軌道上來,最重要的是要加強實踐教學,不斷提高學生運用理論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以適應今后的社會工作。
2.1.4素質的提高
素質的提高不僅要體現在專業素質的提高,還要提升綜合素質。21世紀的社會體育事業的蓬勃發展對大學生提出了更高的綜合素質要求,作為大學生必須要強化政治思想教育,建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根據社會體育發展的需要,我國的高素質體育人才和高校教育質量仍然需要進一步提高,在以培養社會體育專業素質教育為核心的基礎上,拓展其他方面的素質教育,特別是人文素質教育。市場配置資源而導致的社會流動性要求學生要有極強的心理和身體素質,因此,不斷加強心理素質培養是當前大學生提高社會適應性的必然要求。另外,創新精神和能力的培養也十分重要。
2.2加強基礎建設
實踐的基礎設施是社會實踐活動順利進行的保障,因此,必須重視基礎設施的建設,在允許的范圍內,加大資金投入,包括實踐基地、實踐經費等都要進行預算。社會實踐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因此,必須要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財力,設立一個好的計劃,然后依據計劃進行。
3結語
篇5
關鍵詞:住宅電氣設計供電系統
隨著《住宅設計規范》的實施,和廣大設計人員的不斷努力,住宅供電系統日漸合理,供電容量充足,用電安全可靠。但每當一幢新樓交付使用,用戶入住裝修時,總能見到對原有電氣設施改、拆,甚至干脆廢棄不用,造成巨大的人力,財物浪費。細加分析用戶主要改變的是,供電末端設施的位置和數量,并非供電系統本身。
電氣設施的布置要求,是由住宅的布局,現階段室內布置的方式,以及擁有的家電數量決定的,當然也有地域、年齡、職業的差異。具體到室內某一部分是由其功能所決定的,下面就室內幾大功能區常見布置,電氣設施設計談一些個人的體會:
一、臥室臥室是人休息的地方是室內最重要的場所。臥室的家具主要有:床、床頭柜、衣柜等。電氣設計包括:照明、電源插座和電話、電視插座,設計時應該注意的是:燈具應設在除去衣柜位置的中央,否則家具一就位燈位就顯偏了;燈具宜采用組合式吸頂安裝(由于室內凈高一般在2.6以下)雙聯開關控制,供不同使用功能選用不同照度。
電源插座應避開衣柜和床頭位置,在兩則墻上安裝,距地0.4米為宜。電話插座設于床與床頭柜之間,電視插座設于相對的墻面上,與電源插座平行安裝。臥室空間較小宜采用窗式空調,空調插座應設于避開衣柜一側窗戶旁墻面上高度宜為2米。
二、起居室起居室是家人聚集,招待客人的場所。主要家具包括:沙發,茶幾,桌椅等。電氣設計包括:照明,各種插座,室內配電箱等。
一般起居室兩面為墻,一面為窗。電視一般布置在較短的一面墻中部,沙發依較長一面墻布置,電話機布置在沙發轉角的小茶幾上。這樣電視插座就應設在較短一面墻中部,電話插座應在沙發轉角茶幾旁的墻上,電源插座也布置相應的位置即可,高度0.4米為宜。
起居室應采用組合式燈具,設計時應考慮采用多聯開關,燈具宜設于沙發合圍的中央上方。
起居室根據其面積大小可采用窗式或柜式空調,在外窗附近的某一墻面上設一組插座,底邊距地2米,以便為窗式空調提供電源,并在此插座垂直下方距地0.4米處設一組插座,以備將來使用柜式空調。
戶內配電箱可安裝在入戶門附近的墻上,此箱僅在檢修或故障時使用,故可安裝在較高位置,考慮到住宅層高級結構梁的影響,此箱底邊距地2米暗裝比較合適。
三、廚房廚房內的用電設備比較多有:微波爐,電飯煲,冰箱,抽油煙機等。因此在廚房內應布置足夠多的電源插座。
新裝修的廚房一般做一排廚柜和吊柜,廚柜高度約為0.7米,厚0.5米,吊柜在其上方底邊距地為1.6米,厚度為0.3~0.4米。電源插座宜設在廚柜與吊柜之間的墻面上,距地高度宜為1.5米設兩組以上。抽油煙機一般嵌于吊框內安裝,其插座宜設于吊柜內側墻上,高度2米左右為宜。冰箱插座宜設于廚房角部。
廚房燈具設于房間中央采用吊線罩燈,普通蹺板開關門外控制。
四、衛生間衛生間的電氣設計一般包括:頂燈、鏡前壁燈、排氣扇,近一段時間按摩浴缸,暖風機,浴霸等較大負荷設備也逐漸進入衛生間。
鏡前壁燈設于洗面盆高度1.8米,頂燈設于衛生間中央采用防潮型吸頂安裝,排氣扇設于風道口旁高2-2.4米,在室外墻上設多聯開關控制。在洗面盆旁側墻上設帶隔離變壓器的剃須插座距地高度1.5米。一般衛生間不考慮按摩浴缸,當需設置時,建議其供電回路設置現場隔離開關,隔離開關可配小開關盒暗設于衛生間就近外墻上,安裝時再引出接線。另外,熱水器,排氣扇不宜直接用插座供電,可用暗盆出線預留1米左右長的導線,在安裝時接入電器;衛生間的取得設備容量一般為800~1500W,可將零線引入設于室外的開關盒內,供二次裝修時明管敷線,引入吊頂供電,設計時考慮其負荷。若洗衣機也放在衛生間,采用防濺插座距地1.5米供電。
篇6
【關鍵詞】農民工犯罪問題 社會標簽 解決途徑
自改革開放以來,大批農村剩余勞動力涌入城市尋找新的就業門路,形成了大規模的“民工潮”。“民工潮”是中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不僅緩解了農村勞動力過剩的問題,而且促進了城市經濟的發展。但同時農民工在城市中的犯罪也呈現出一個逐年上升的趨勢。據公安機關統計顯示,在城市的刑事犯罪中,外來人口占60%以上,其中大部分人是農村剩余勞動力。
農民工犯罪問題日益突出,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不同學者從不同角度對農民工犯罪問題進行了探索。有的從社會宏觀制度方面、農民工的心理方面進行分析,有的從相對剝奪感角度、文化沖突的視角或社會角色的角度等各方面來研究。這些研究為我們正確認識農民工問題提供了不同的角度,有助于社會對農民工犯罪問題的解決。本文將在以往研究的基礎上,主要從社會標簽理論角度來解讀農民工犯罪問題,并提出一些相應對策,希望能夠為農民工犯罪問題尋找一些解決對策。
一、社會標簽理論關于農民工犯罪問題的解釋
“標簽理論”是20世紀60年代末興起的重要社會學理論之一,它對現代犯罪學領域的研究作出了不可忽視的貢獻。標簽理論的理論基礎是互動論,其基本觀點是:在人們變成越軌者并持續作為越軌者的過程中,給人們貼上越軌者的標簽是一個關鍵因素。具體來說,個體在社會互動過程中往往易被社會貼上某種“標簽”,一旦個體被帖上“標簽”,社會其他成員在以后的交往中就會用一種固定的模式去看待個體的一切行為,而個體也有意無意地接受了這一標簽,形成了一種新的自我概念,并開始依照此標簽的行為模式來行動。當個體被貼上“越軌”的標簽時,也容易受此標簽影響從而從事越軌行為。從標簽理論來看,不良的社會標簽是個體產生犯罪行為的原因之一。農民工犯罪行為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社會各界對農民工的各種不良的標簽所致。
從我國農民工現狀來看,農民工犯罪固然有制度、經濟、文化、心理等各方面的原因,但社會上對農民工的不良標簽效應也是不容忽視的原因。我國農民工在城市中處于社會的底層,多從事收入低廉的體力勞動,社會評價較低,被社會各界視為低等人和易犯罪的群體,得到的多是各種負面評價及不公正的待遇。在這種負面的社會標簽效應下,加之城市生活巨大的生存壓力,很容易使農民工受這些不良標簽的影響,自認為自己低人一等,按照這種不良標簽的行為模式來行事,從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不良標簽的具體表現
1.社會對農民工的標簽:“高犯罪群體”
在社會各界看來,農民工是公認的高犯罪群體。根據當前農民工犯罪的統計數據來看,情況似乎如此。如廣州市的調查表明,流動人口作案被抓獲的占全部抓獲的犯罪嫌疑人的比重近年來不斷增加,由1995年的70%左右到2001年的80%左右,而流動人口中絕大部分是農村進入城市的務工人員,在其他大城市情況也大體類似。但是如果深入分析,就會發現僅僅根據這些現象就給農民工群體貼上“高犯罪群體”的標簽是有欠妥當。具體原因如下:
(1)農民工更易被列為“犯罪嫌疑人”,其犯罪逃逸可能性較小。當城市里發生犯罪事件時,公安機關及城市居民更容易把農民工列為“犯罪嫌疑人”,對農民工進行相關調查,而不容易懷疑城市居民或白領等社會階層。因而農民工犯罪行為受法律制裁的可能性更大。另外,農民工在不太熟悉的城市環境里犯罪,由于缺乏強大的親友網絡,其被抓獲的可能性要比城市常住人口大很多。
(2)農民工犯罪手段一般較為拙劣。農民工的文化素質較低,一般很少能夠采取高科技手段來犯罪,其犯罪多為盜竊、搶劫等侵財型犯罪,犯罪一般具有隨機性,較少經過精密的謀劃。另外還有部分犯罪是屬于自救式,即為維護自身權益而犯罪,如春節前為討要工資而非法拘禁包工頭的行為。因而比起其他犯罪來說,農民工犯罪案件被偵破的可能性更大。
(3)農民工群體的人員特點。城市農民工是一個以年輕人為主的群體,30歲以下的農民工占51.14%,40歲以下的農民工占70.17%,70-80%為男性,半數以上是從事勞務,多為初中和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國際上研究表明,這種文化年齡段的群體占犯罪量的80%,他們的犯罪率可能比其他群體高一倍以上。因而農民工犯罪率較高并不是由于農民工的身份,而是由于其文化年齡段的群體特點決定的。在城市居民中這類群體的犯罪率也相對較高。
由此可見,雖然目前農民工犯罪問題較為嚴重,并不能說明農民工更具有犯罪傾向。但社會給農民工貼上“高犯罪群體”的標簽,將他們視為犯罪嫌疑人,并對農民工時刻保持警惕,很容易使農民工接受這種標簽效應,認為自己品格較為低劣,當他們無法憑借自身勤奮在城市中生存時,就很容易采取犯罪手段來獲取財物。
2.社會媒體的污名化
當前對農民工不良標簽的一個重要來源是社會媒體。在社會媒體的報道中,農民工多以負面形象出現的,即使是維護農民工權益的報道,農民工也是以弱者或愚昧的形象出現的,這些對農民工形象產生了污名化的作用。根據對《揚子晚報》的研究發現,2001年該報中城市農民工正面角色只占10%,而負面角色占66.7%。2003年下半年該報農民工的形象仍然比較差,盡管負面角色下降至45.5%。我們經常會看到關于農民工賭博、、、搶劫、訛詐、偷窺、械斗、口吐穢言、手腳不凈等等負面報道充斥于大大小小的媒體,如2003年各媒體關于“饞嘴民工偷吃天價葡萄”的報道。于是在一些城市人眼中只看到農民工愚昧、臟亂、素質低劣、有犯罪傾向等方面,而忽視了農民工身上的誠信知報、篤實寬厚等傳統美德。正是由于社會媒體的這些負面報道,使農民工被貼上了各種不良標簽,農民工幾乎成為“變態”、“愚昧”、“犯罪”的代言詞。在這樣文化氛圍中生存的農民工很容易在其心靈上打下恥辱的烙印,產生“自我降格”的心理,進而順應社會對自身的評價,改變他們的生活方式,甚至走上違法犯罪道路。
3.城市居民的歧視
雖然農民工的出現促進了城市經濟的繁榮,給城市居民帶來了各種便利,但由于城鄉之間的文化壁壘使得城市人從心里上歧視農民工。在社會多數負面報道的影響下,城市居民大多數人討厭農民工,嫌他們臟亂、粗魯、不守城市的規則且手腳不干凈,在與農民工交往時多抱以警戒的態度,帶有色眼鏡來看待農民工,認為他們是社區不安定的因素。城市居民的這種白眼扭曲了農民工本來謙卑平和的心態,取而代之的是對城市人的仇視,使他們很容易接受城市人給他們的這種“越軌者”標簽,從而產生對城市人報復的心理,走上犯罪之路。
三、解決農民工犯罪問題的途徑
從社會標簽理論來看,農民工犯罪原因之一在于社會各界對其不良的標簽。因而我們在探討農民工犯罪問題解決途徑時,應該重視社會不良標簽的效用。在解決農民工犯罪問題時除在制度上、經濟上、法律上采取相應措施外,還應該從消除農民工不良的社會標簽入手,具體為以下幾方面:
1.破除城鄉二元化的社會結構,改革農業和非農業的戶籍管理制度,使農民和城市居民一樣在城市中享受平等的就業、工酬、教育、社會保險、住房待遇等,不再有農民工與城市居民這種身份的不平等,使“農民工”稱呼成為歷史名詞。
2.各級政府和大眾媒體注重農民工正面形象的塑造。各級政府和大眾媒體在關注農民工權益保護的同時,應該多宣傳和報道農民工的正面形象,著重報道農民工的純樸善良、誠信、篤實寬厚等傳統美德,關注農民工在城市中勤勞創業,樹立一些創業成功者的形象,改變農民工不良的社會形象與媒體形象,從而提高農民工的自尊自信,增強他們在城市中生活的信心。
3.創造城鄉平等的社會意識氛圍。可在各社區及大眾媒體上宣傳城鄉平等的社會意識,使城鄉平等意識深入城市居民心中,改變城市居民對農民工的歧視心理。
4.加強對農民工自我意識的教育。注重開展對農民工的教育培訓,提高他們的素質,增強他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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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從理論視角看現代社會的倫理問題
(一)關于現代社會的特征
中國社會科學院孫春晨指出,現代社會的重要特征之一是消費主義。通過符號消費,消費主義強化了身份倫理,加劇了社會階層的分化。中國政法大學趙慶杰指出,現代性社會以世界祛魅、個人主義、價值多元、未來主義為主要特征。同濟大學邵龍寶指出,當下中國社會的價值困惑主要表現為知識觀的分裂、榮辱觀的倒錯和成功觀的迷惘。
(二)關于現代社會倫理問題的特征
韓國倫理學會會長徐圭善指出,要描述現代社會倫理問題的特征,首先要回答“是否每個社會問題都與倫理問題有關?”全球化和信息化造成的“時空壓縮”使得世界成為一個地球村,所有社會問題緊密相連。與之相應,倫理學的研究方向從個人倫理向社會倫理轉變,我們必然要更多地關注倫理、道德與法律、制度的關系。天津社會科學院劉曙輝討論了時空距離與道德義務的關系,認為時空距離與道德義務問題上的爭論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倫理學領域偏頗性與公正性之爭。天津醫科大學郭衛華指出,要有效化解道德焦慮引發的精神困擾,必須恢復“情”的倫理功能、重建倫理秩序和重拾“意義”。浙江大學張彥認為,現代社會的倫理問題之一是如何在多元文化中建立起道德認同。
二、從歷史視角看現代社會的倫理問題
(一)儒家與現代社會
韓國學中央研究院都圣達分析了儒家倫理的道德正當化理論。吉林大學曲紅梅分別從理論根源、具體設計和對家庭成員或同胞的態度對孔子和克呂西波的道德世界主義進行了對比研究。浙江財經學院亓奎言指出,孟子認為我們對他人的愛有等級差別,且隨著與我們關系親近程度的降低而減少,神經倫理學為孟子愛有差等的思想提供了現代科學的臨床和實驗證據。
(二)道家與現代社會
西北大學王永智認為道家哲學以自然的終極關切、智慧的生活、本真的生命和道德的社會,為現代人過上更有意義和尊嚴的生活樹立了“方向標”。杭州師范大學朱曉鵬指出,道家生態倫理思想的主要貢獻在于“道法自然”的自然主義、“道通為一”的萬物平等觀、自然無為的行為態度和知止知足、熱愛生命的人生觀。
(三)佛教與現代社會
韓國學中央研究院潘卡基·莫漢(Pankaj Mo-han)指出,印度的種姓制度是印度教的一部分,基于種姓的特權和歧視可以在宗教上獲得證明。種姓制度隨著時間的流逝在發生改變,它嚴格的結構及其對印度人心靈的影響逐漸變弱。20世紀,所謂的“賤民”在安貝德卡(Ambedkar)的帶領下逐漸接受佛教,并形成了一個新的宗教共同體——新佛教徒,他們成為一種強大的政治力量,成功地挑戰了上層種姓的政治權力霸權。
三、現代社會的應用倫理問題
(一)經濟倫理
上海財經大學夏明月分析了勞動倫理的三重維度,即人與自然、人與社會和人與自身的維度。上海對外貿易學院陳偉宏分析了跨國公司的社會責任。上海師范大學劉妍指出,和諧勞動關系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并提出了和諧勞動關系的實現路徑。上海師范大學馬曉翼分析了當代中國消費倫理觀念的變革。韓國上元高中金美德則分析了名畫市場中的倫理問題。
(二)政治倫理
浙江工商大學陳壽燦指出,人的尊嚴屬于人權的一部分,其保障離不開一定的現實基礎,這個基礎就是市民社會。韓國忠北大學趙日守將政治義務分為特殊-非自愿的要求、特殊-自愿的要求、一般-非自愿的要求和一般-自愿的要求,并分別分析了政治義務的連帶理論、相互作用理論、自然義務理論和自制理論的優缺點。韓國清州教育大學尹建榮探討了現代社會領導階層的道德性問題。南方醫科大學林楠從個體實踐維度、群體實踐維度和社會實踐維度論述了廉政倫理建設。
(三)社會倫理
韓國交通大學洪容熹分析了社會不平等的功能主義理論及其局限。北京科技大學馬曉燕指出,在現代性條件下,作為承載著社會關系生成與構建的重要場所,空間日漸成為社會沖突的重要原生場域。河北師范大學閆世東指出,社會權力的存在與運行必須遵循正當性原則,而判斷社會權力正當性的依據是“權利”,即社會權力的存在與運行是否有利于權利的實現與保障。溫州大學戴海東和卓高生指出,公益精神呼吁對生命的珍愛、心靈的升華、尊重生命存在的意義和人類社會生活的現實關照,在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構建中有著重要作用。湖南理工大學彭柏林分析了當代中國公益慈善面臨的主要倫理問題,即誠信問題和參與公共慈善活動的道德自覺性問題。
(四)環境(或生態)倫理
北京交通大學路日亮指出,目前人類文明正由工業文明向生態文明范式轉換,文明范式的轉換必然要求人生存方式的轉變,生存方式的轉變又需要新的倫理規范。韓國京仁教育大學金顯洙探討了將社會契約方法應用于環境問題的前景,指出社會契約方法可以作為環境倫理的社會倫理基礎。韓國西原大學崔文沂分析了生態倫理的能源路徑。韓國首爾教育大學邊淳庸研究了生態持續性與生態倫理的意蘊。
(五)體育倫理
韓國倫理學會會長徐圭善指出,很多體育倫理問題不能通過培育運動員的個人品質來解決,因此,現在人們需要更多地從社會倫理層面來分析。上海體育學院龔正偉厘清了美國體育政策演進的背景、過程和基本內容,探討了美國體育發展壯大的規律,力圖為中國體育發展提供參照。江西師范大學吳瑾菁指出,足壇反腐事件反映出體育道德中存在的問題,具體表現為職業倫理意識淡薄、道德行為示范和價值觀的迷失,其原因既有社會的因素,也有個體的因素。
(六)道德修養與道德教育
篇8
摘要:經濟社會發展對城建檔案事業提出了新的課題。順應時代要求,城建檔案館服務功能社會化已是大勢所趨。本文明確了檔案館功能社會化的內涵和定位,分析了其實質特征,闡述了信息化是實現功能社會化的途徑。
關鍵詞:城建;檔案館;功能;社會化
一、城建檔案館功能社會化的內涵與定位
(一)城建檔案館功能社會化的內涵
城建檔案館功能社會化是指城建檔案功能不斷地向社會拓展,并且不斷地在更大的社會公眾范圍內發揮作用的過程。這是一個在時間上漸進、在外延上擴展、在內涵上深化的過程。時間上漸進,一方面是因為面向社會的城建檔案館功能的發揮受制于公眾檔案意識、利用需求等外因,而這些因素并不是一時就能具備的,需要時間來培養。另一方面,城建檔案館由封閉走向開放,內部的條件需要不斷完善,為實現功能社會化練好“內功”。外延上擴展,指的是城建檔案館為適應社會的需求在功能類別上有所補充。比如,城建檔案館參與國際性的交流活動,制作有關城市建設發展的專題片作為參與對外交流的載體和工具,城建檔案館因而發揮了加強對外文化交流的功能。內涵上深化,是指城建檔案館原有的社會職能在實現過程中更加細化、更加具體化。例如,傳統城建檔案館在提供利用檔案方面存在明顯的被動性,利用者要求什么,城建檔案館提供什么。這種陳規單一的自然職能已經不能適應信息社會的要求。如果對檔案信息進行加工,采用建立目錄中心、對檔案進行編研、舉辦展覽等方式對城建檔案進行多角度、全方位的開發,就能將這項職能進一步細化,使服務方式由被動變為主動,使城建檔案發揮越來越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二)城建檔案館功能社會化的定位
當今,隨著城市化水平不斷提高,我國的城鄉建設已經進入到一個嶄新的時代。在這樣一個社會大背景下,城建檔案館的社會功能停留在原有的水平上已經遠遠不能滿足社會的要求,因此我們需要從一個嶄新的角度來重新界定城建檔案館的功能,其具體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1.社會服務。城建檔案為城市建設和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據。隨著城市現代化進程的加快,帶來了一系列諸如交通事故頻發、城市功能麻痹、環境污染嚴重、居住環境惡化等弊端。為了解決上述矛盾,都需要用到城建檔案。因為城建檔案能真實反映城市中各種物質規律,它是人們建設城市、管理城市的智慧結晶。只有以城建檔案為依據,才能進行科學的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克服盲目性,避免浪費和損失。城建檔案在社會生活中還具有重要的參考、憑證和情報價值。城建檔案可以為編制城市規劃和領導決策提供參考,為確定用地范圍提供憑證,為工程設計、改建、擴建、維修提供依據,為參評獎項、申報資質、編制修志提供歷史史實,為城市建設管理(查處違章、拆遷補償)提供保障,為新建項目的設計提供相關資料和技術借鑒。
2.歷史文化。城建檔案館在歷史文化方面的功能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保存歷史文化遺產。二是開展文化教育。通過對歷史的回顧和今昔對比,可以增強民族自尊,“以史為鑒、存史育人”,使更多的人來關心支持城市的建設與發展。
3.學術研究。豐富的城建檔案信息具有多方面的學術研究價值。例如,城建檔案能夠為城建學術研究提供依據。城建檔案可以為科研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提供城建知識和成果。
二、城建檔案館功能社會化的實質與實現
(一)城建檔案館功能社會化的實質
城建檔案館功能社會化的過程反映了由城建檔案館職能客觀規定向城建檔案館功能主觀能動的轉變。作為客觀規定的職能,表達的是城建檔案館應該具備什么職能,發揮什么作用。正因為是客觀規定的,顯得比較抽象、籠統,難以起到激勵的效果。作為主觀能動的功能社會化,反映了城建檔案館對于外因的靈活適應性,對于本身潛力的不斷認識,對于社會的更多融入。城建檔案館向來處于比較被動的地位,緊緊地圍繞國家利益為中心。現在,個人權益受到重視,整個社會朝著信息平等、信息自由、信息共享的目標努力,城建檔案館自身也應該具有更多的自。功能社會化不僅使城建檔案館大有可為,而且還真正體現了城建檔案的重要地位。城建檔案館功能社會化并不是完全主動而冒進的改革,恰恰相反,這是以時代要求為動力的改革,可以說是時代的革命。
(二)城建檔案館功能社會化的實現
城建檔案館功能社會化的實現途徑是全面實行信息化服務。目前,城建檔案事業正面臨著由傳統的檔案實體管理體制向著以全方位的檔案信息管理、檔案信息開發和檔案信息服務三位一體為特征的新體制的歷史性轉軌。
1.城建檔案信息管理。實現城建檔案信息管理主要是建立檔案信息管理系統。它通常包含辦公自動化、城建檔案接收管理、城建檔案目錄管理中心、城建聲像檔案管理、城市建設信息管理、城建檔案著錄等多個子系統,可將工程檔案接收、業務指導、檔案整理、檔案預驗收、檔案保管、檔案檢索、應用統計等業務工作一并納入計算機管理,同時還可以與先進的信息系統如城市地理信息系統( GIS)有機地聯系在一起,從而更好地為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提供各種信息支持和保證,為城市安全應急預案快速、準確地提供重要基礎參數。
2.城建檔案信息開發。城建檔案的信息開發是指城建檔案館工作人員通過各種形式將靜態的城市檔案信息變為動態的信息,使其潛在價值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最大限度地為用戶提供利用的過程。
目前城建檔案信息開發的手段主要包括檢索、加工、提供利用和咨詢服務手段。a:檢索手段。檢索手段是指加工各存儲城市檔案信息,編制城建檔案檢索工具。它是城建檔案信息資源開發利用最簡捷、有效的方法,具有編制簡單、交流及時、傳播快速的特點,具體可通過建立科學的檔案檢索工具和目錄中心來實現。城建檔案檢索工具是揭示城建檔案的內容和外形特征,指引檔案信息檢索和組織信息傳統交流的工具。應盡可能編制多樣檢索工具如總目錄、分類目錄、專題目錄、專題卡等。建立目錄中心應以中心檔案館為龍頭,以城建各機關單位檔案室為基礎,建立城市檔案網絡化管理體制。同時利用微機聯網把城建檔案活動中形成的大量復雜、分散的城建檔案資料以聯合目錄的形式存儲于計算機中,再通過中心館進行城建檔案的交流、咨詢、利用和服務工作。
b:加工手段。檔案信息的加工手段實際是檔案館的編研工作,是開發檔案信息資源的最高形式。利用編研成果的傳播可以促使城建檔案資源打入技術市場。其類型大致包括檢索性編研、專題性編研、文摘性編研、編繪性編研和史志性編研等。檢索性編研是用以提供城建檔案有效線索,便于工作人員和利用者查找的工具性編研。專題性編研是根據社會需要,按照一定專題把相互關聯的城建檔案材料加以復制、注釋,并進行編排匯集成冊。文摘性編研是按照一定選題,對檔案內容進行分析,摘錄重要文件、典型圖件,通過整理編輯成冊。編繪性編研就是通過編繪提供圖件檔案編繪性成果。史志性編研則是利用城建檔案進行的編史修志工作。
c:提供利用手段。提供利用包括提供借閱、復制檔案和信息交流。信息交流的具體方式可分為辦展覽,內部打印,分發交流,分開印刷出版,聲像技術傳播。在開展信息交流的過程中,城建檔案部門所提供利用的一般都是城建檔案資源中開發加工過的信息。
d:咨詢服務手段。城建檔案人員運用自己掌握的城建檔案專業知識和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方面的技術知識,回答利用者關于城建檔案檢索、城建檔案所載信息的技術、知識的工作。具體形式包括檢索詢問、專題詢問和綜合詢問。
(三)城建檔案信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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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體育的目的是依據教育方針、體育的目的任務、學生年齡特征和學校體育的功能制定的。我國學校體育的目的是:增強學生體質,配合德育與智育,培養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者。學校體育不同于大眾體育和競技體育。它的突出特點是其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的教育屬性。在學校整個教育體系中,體育并不單獨存在,而屬于德、智、體、美、勞五育有機聯系的整體中不可缺少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現代社會新教育的發展,對學校體育賦予新的歷史使命。體育教育除了向學生傳授體育知識、技術以及增強他們的體質外,還要把道德品質教育、終身體育思想教育、美育教育貫穿始終,把育人放在首位。
簡單來說學校體育是體育與教育相結合的產物,它是學校對學生進行全面教育所不可缺少的內容,是為社會培養出合格人才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學校體育教育學生懂得體育鍛煉的重要性、必要性幫助學生樹立終身體育鍛煉觀。
社會體育也稱“群眾體育”、““大眾體育”。是與學校體育,競技體育對應的概念。由企、事業單位職工,以及城鎮居民與農民,為達到健身、健心、健美、娛樂、醫療等目的而進行的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身體鍛煉活動。社會體育是指在閑暇時間里,居民自愿參加以增強體質,增進健康,增添情趣,增加交往,增長技能為主要目的的自主性體育活動。它既能夠體現人的全面發展,又能夠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社會體育最明顯的特點是具有公益性和社會性。它是促進國民素質提高,社會發展的重要手段,是我國體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學校體育與社會體育之間的關系
(一)學校體育“社會化”
體育是一種以人為實踐對象的實踐學科,它所涉及的任何理論與模式都必須付諸實踐才能夠得到檢驗。通過系統性、層次性和動態性的思維方式,從體育活動主體、體育活動條件和體育活動形式這三個方面來對學校體育認識是符合社會學、文化學、體育學和邏輯學的有關原則的。
學校存在于社會之中,因此學校體育對于社會體育具有輻射作用和服務功能。學校體育在謀求自身發展的同時,必須注意尋求與社會體育的有效結合點,讓學校體育能夠在健康第一、終身體育思想的指導下逐漸成為社會體育發展的基礎。同時學校體育社會化也是市場經濟的規律所決定的,也因此學校體育必須打破圍墻,主動拓寬空間,以社會體育發展為動力,來激發出學校體育活力,同時還能夠使學校體育能夠利用自身的資源優勢,來開發出社會體育的潛在市場,從而為學校體育的發展開拓出新的空間。
長期以來學校被傳統的組織管理和制度從社會中隔離出來成為一個封閉的系統,這使得學校體育不能夠夠與社會體育進行良好的互動,發揮作用時不能夠很好的進行互動。因此,學校體育逐漸的開始習慣于穩定、規范和單一的封閉式管理體系,與社區體育不能夠很好地進行很好的銜接,這就導致了學校體育和社區體育在目標、內容、形式上存在著諸多不同,因此出現了體育人力資源等的閑置、浪費。原有的學校體育教學內容也多為競技體育項目,教學內容大都“難、繁、偏、舊”,這使得很多學生生對體育課失去興趣,最后當他們走出校門的時候就會中斷體育鍛煉。為了能夠適應體育事業的發展,學校體育必須要樹立起全民健身的觀念,改變學校體育在社會體育中的傳統角色,由客體變為主體,由被動變為主動,樹立為社會服務的觀念,建立起有效的學校體育與社會體育的互動模式。這樣可以使得學校體育由封閉轉向開放,逐漸的將自身納入到活躍、合作和多元性的社區體育空間之中。這樣做雖然在會在一定的時間內對徐誒奧體育以及學生帶來各種沖擊與影響,但是卻能夠給學生提供多視覺多方位的觀察、接觸對象與事物的機會,同時也為學生全面、準確地思考與判斷事物提供了事實依據,有助于學生形成正確的觀念和意識。
(二)社會體育的“學校化”
這里的社會體育“學校化,并不是指的將社會體育納入學校體育的范疇。它主要指的是以下的一些方面。
社會體育的發展必須與學習兼容。社會的快速進步使得社會體育的發展十分的快速,其中很多發展都與學校體育有關,對于學校已有的場地設施社區不應重建和重購,而應該將主要精力放在要發展那些學校沒有的、學校和社區都急需的體育設施上。在必要的時候甚至可以將社區用來發展的資金融入到學校體育事業發展的規劃中;當學校在規劃新建體育場館的時候,社區可以提供計劃用地給學校,共建共用。
社區能夠主動的爭取到學校對體育活動的指導。學校的體育力量是現成的,同時學校體育也擁有著十分雄厚的實力,完全有能力對社區體育活動的開展進行指導。因此,社會體育“學校化”要求社區體育活動的開展應盡可能借用學校體育力量進行培訓、組織和指導,使得社區體育活動能夠朝著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同學校的指導,可以使得社區體育活動取得有益于身體鍛煉的價值,并能夠活躍活動氣氛,激發群眾進行體體育鍛煉的興趣,達到吸引群眾參與體育活動的目的。
社區能夠積極的參與到學校所組織的體育活動中去。學校由于其本身的特殊性,因此其組織的各種體育活動項目較多,社區可以多和學習進行聯系,并積極的組織織項目愛好者參與到學校的體育運動之中,例如學校組織的運動會,可組織專項運動隊與師生進行比賽等,這樣不僅可以起到活躍氣氛、增進居民與師生之間的友誼,而且會推動社會體育運動的發展速度。而學校所組織的各種活動,社區在參與時,應該給予經費上的一些支持,或者是提供一些必要的獎品。
(三)終生體育是兩者之間的接口
終身體育源于終身教育,是指一個人終生接受體育教育,始終進行體育參與的一種身體教育過程。即一個人從誕生到生命結束,都要適應環境與個體發展需要,進行體育鍛煉,獲得生活和學習的物質基礎和條件。終身體育在學校體育和社會體育的聯系中,充當紐帶作用,相聯于二者,相融于二者。
首先,在學校體育課程改革中,終身體育已經作為一個基本改革理開始念貫穿于體育教學課程改革全過程中。《課程標準》明確指出:學校體育是終身體育的基礎,運動興趣和習慣是促進學生自主學習和終身堅持體育鍛煉的前提。學校體育有著嚴格的規范,它是一個規范的體育教育過程,可以起到培養身心全面健康的人這一目的。在這個過程中,通過激發和培養學生的體育興趣,力爭使每個學生在中學教育結束后,掌握一到二種體育技能,增強體育鍛煉能力,養好良好體育習慣,形成終身體育信念。
第二.終身體育在社會體育學的學科結構中,充當體育參與角色。利用參與這一角色作用,整合諸如參與主體、時空,以及財物等必要因素,形成相對完整的社會體育運行體系。體現以健身、娛樂為主的社會體育功能,實現其社會價值。
第三.終生體育是學校體育的直接目標,是學校體育的始終追求。除此之外,終身體育在社會體育體系中,保持著參與主體的恒久性,包容著參與形式的多樣性,整合著參與客體的資源性,維系著社會體育發展的動力性。
三、學校體育與社會體育之間的相互作用
(一)學校體育肩負著培養社會體育指導員的重大使命
社會體育指導員是指在競技體育、學校體育、部隊體育以及群眾性體育中從事技能傳授、鍛煉指導和組織管理的工作人員,他們是發展我國體育事業與增進公民身心健康、提高居民生活質量,加強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重要力量之一。他們對推進社會體育的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社會體育指導員可以分為健身健美類、醫療保健類、競技運動類、休閑娛樂類這幾類。這四類指導員都需要經過專門的培訓才能夠對社會體育事業起到良好的推進作用。而高校則可以系統的培養出這些專業人才,促進社會體育事業的發展。
(二)學校體育是社會體育的能源補充
學校體育的普及性和基礎性這兩大特點,使其教學活動不僅僅是培養競技體育人才,同時還可以促進社會體育人才的培養。我國傳統的教育方針中體育一直都排在德育和智育的后面,這并不標明體育比這兩項所占的分量要小。相反要求學生在校期間必須按照一定課時數接受體育教育。如果沒有一個號的體魄又如何能夠發展其德與智。眾所周知學校教育教學的對象主要是兒童和青少年,這一部分在全國總人口中所占得比例十分巨大,這也就使得體育能夠盡最大可能的被普及,這些都是任何群體都無法企及的。同時由于學校體育的系統性與規范化,可以對人的身心素質發展形成一個良好的促進作用,對學生養成鍛煉習慣有著無法估量的作用。通過學校教育使其掌握一定的終身受用的體育技能與健身方法,也有利于提高我國居民整體運動技術水平。因此我們說學校體育是社會體育的能源補充。
(三)社會體育對學校體育進行了延伸
社會體育活動穿插在居民的工作學習、生產勞動、甚至家務勞作之余,它是在居民自由支配的時間里可以從事的一種或幾種健身活動,不具有任何強制性,且活動內容自選,形式也多樣靈活,不僅僅非常符合廣大青少年的心理特點,同時也符合廣大人民群眾的需求。通過社會體育活動有利于培養廣大青少年的對體育活動的終身意識。促進社區體育的發展,逐步形成學校、家庭、社區融合狀態下強健學生身心健康的新局面。另外,那些走出學校步入社會的人,社區體育為他們提供了健身、娛樂的場所,使得他們繼續了學校體育的延伸,實現了終身體育。
(四)學校體育與社會體育互相影響
學校體育資源豐富,能夠為社區體育提供支援,改進管理方法并進行適當的投資,不影響學校正常教學活動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學校現有的體育設施支持社區體育活動的開展,這樣做不僅能夠解決社區體育場地設施緊缺的問題,也能為學校帶來一些經濟效益。作為學校體育延伸的社會體育,它的發展使學校體育能朝著教育社會一體化方向發展,以優勢彌補不足,有針對性地改革教學模式與教學內容。通過社區體育,促進學校體育更加貼近生活,反過來也利于社區體育的開展。
(五)兩者結合能夠為兩者帶來不可想象的作用
學校體育與社會體育進行契合對學校體育的轉型有著明顯的促進作用。學校體育可以引入社會體育的思想,使得學校體育能開發出新的教訓模式。這種教學模式將會更加的注重對學生的個性的發展,能夠學生更多的自由活動的空間,給他們提供一個健康、活躍的氛圍。同時還能夠促進學校體育教學內容和課程體系的改革。能夠使得學校的師資力量得到充分的合理的利用。還能夠促進學校體育的管理水平不斷的提高。
我國社會體育的發展與發達國家相比顯得比較滯后,主要存在的困難是缺少設施、專門的社會體育指導員,同時居民參與率也比較低。要想使得這樣的局面有所改觀,就必須依靠現有的各級種類學校,并充分的發揮這些學校的體育資源優勢,以學校為中心開展社區體育。通過學校體育能夠促進社區體育的文化建設,而學校的學生也能夠為社區體育活動注入新鮮的活力,使得社區體育能夠朝著輕松、愉快、活潑的方向發展。
篇10
根據番禺區社會體育指導員問卷調查提供的數據,目前我區社會體育指導員的性別結構相對合理,男性占58.2%,女性占41.8%。我區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年齡結構(表1),結果顯示,45歲以下的有2275人,占全區社會體育指導員的比例為77.7%,45-60歲的有526人,比例約為18.0%,60歲以上的有127人,占比約為4.3%。可見我區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年齡結構相對是比較合理的,但是在調查中發現,我區社會體育指導員中30歲以下的人數較少,普遍為體育院校畢業的體育專業學生,較少參與社會體育指導,這跟年輕人工作壓力較大有直接的關系。從社會體育指導員從事的職業來看,非體育組織、單位的職工,即業余兼職人員占的比重最大,其次是專職的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其他行業從業者,這一部分人大多是在營利性的私人俱樂部和會所從事指導工作。其他的還有體育教師,世界冠軍,體育行政單位的員工等。數據表明我區社會體育指導員大多是業余兼職的社會體育指導員,也就是說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專業技能水平相對不是很高,而具有高等體育院校的專業學歷的人員或體育行政部門管理人員以及其他營利性的體育組織的從業者的比例相對較小,要提高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的質量和整體素質,就應該重點吸收體育教師,因為他們擁有豐富的專業知識,熟練的機能和組織管理能力,在知道工作中能夠更好的傳授科學健身知識。因此鼓勵體育教師投身于社會體育指導員工作是提高我區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質量的有效途徑。從我區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學歷情況來看,調查結果顯示我區社會體育指導員學歷水平,大專及以上的有2339人,其他學歷的有589人,說明我區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學歷水平普遍較高,高水平的社會體育指導員較多。
2、從事指導工作年限和目前的狀況
從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從業年限,從業三年以內的有1383人,約占47.2%,從業3-7年的有1464人,約占50%,從業7-10年的有72人,約占2.4%,從業10年以上的有9人,約0.3%占。說明我區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從業年限普遍較短,并且有部分社會體育指導員參加培訓獲得等級證書后,沒有經常參加健身群眾的指導工作,而大部分經常參與健身人群指導的主要指導方式為單一的組織管理或者只能指導,既懂組織管理又進行技能指導的僅有一小部分,可見,我區社會體育指導員的主要工作內容較為單一,全能性的社會體育指導員比較缺乏。對于只拿證書而不能很好的發揮作用的部分社會體育指導員的管理是需要探討和解決的重要課題。從我區社會體育指導員獲得指導途徑來看。體育部門推薦或派遣的約占20.2%,活動單位自身培養的約占32.4%,體育愛好者自發指導的占43.3%,其他方式的約占4.1%。通過數據可以看出我區社會體育指導員獲取指導工作的途徑比較廣泛,有利于我區社會體育指導員在獲得證書后及時從事群眾體育健身指導。
3、鍛煉指導的只要內容、性質和對象
天河區社會體育指導員的運動項目,可以反映出群眾對這些項目健身價值的認可度以及這些項目在該地區的普及程度。根據調查顯示,天河區社會體育指導員從事指導的前四位的運動項目項目是舞類(健身舞、交際舞、廣場舞、扇子舞、秧歌等),操類(健身操、健美操、保健操等),球類(羽毛球、籃球、毽球、乒乓球、網球等),拳類(太極拳、太極劍、木蘭拳、木蘭劍等),分別所占比例是31.9%、20.6%、12.4%、12.3%。排在前四位的運動項目的共同特點是動作比較緩慢,運動強度不大,適合中老年人集體活動。這主要由受指導人群是中年人和健美操,所以在競技健美操的訓練模式和技能掌握方面都還缺乏系統的指導體系,無法形成競技健美操獨特的訓練體系。綜上所述,從現階段的健美操運動發展的狀況來看,競技健美操的發展形勢并不樂觀,健美操運動短期內也將更加傾向于健身、娛樂為主的健身健美操。隨著健美操運動的廣泛開展,其健身價值也將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健身健美操也將作為一項全民健身項目,成為促進我國體育產業發展的重要推動力。
4、結束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