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職業道德范文
時間:2023-03-21 03: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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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道德隨著社會的發展,法治思想傳播日益深入人心,無論是英美法系學者還是大陸法系的學者,在“法的支配”(theruleoflaw)和“法治國”(Rechtsstant)兩種法治思想之間形成了實質的趨同。日本學者佐藤功認為:“這種趨同可以從憲法的最高法規性、基本人權的尊重、法院特殊作用的承認以及對于正當程序的要求四個方面。而趨同的結果則是更加強調司法在法治秩序中的地位和重要。①本文試圖在理清法官職業道德所具有的基本含義和特征之外,結合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來探討法官這一職業團體的特征,及法官職業道德所面臨的挑戰,最后對于法官職業道德的構建的路徑和方法進行探索和研究。
一、法官職業道德概述
(一)法官職業道德的概念及特征
什么是法官職業道德?顧名思義,法官職業道德是指從事審判工作的人員在履行其職責活動中應當具備的與該職業的職能、性質相適應的基本素質和應當遵循的社會道德規范及行為準則。②具體深究其隱含的意義,可以發現法官的職業道德具有如下幾個方面的特征:第一,法官職業道德約束的主體是法官③這一特殊的職業群體。在法官職業道德的具體要求中,可以看出,均是對于法官這一群體的基本要求,如要求法官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背景,法官應當客觀中立,法官應當公正不徇私情等等。從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0月18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更加可以詳細地看出來對于法官的具體要求和約束。第二,規范性和標準性。所謂規范性,是指法官職業道德的內容是對于法官在司法活動中具體行為的指導性規定,具有一定的具體性和指引性,如法官回避制度的相關規定則相當具體和具有實際的指導意義。所謂標準性,也可以說是法官職業道德具有一定的抽象性。法官的職業道德的規范性和標準性兩者特征是相輔相成的,既要做到對于法官具體職業行為的指導作用,又要具有一定的概括性和包容性,可以適應變化著的現實。第三,調整對象的特定性:主要是法官的司法職務的行為。英國大法官愛德華•柯克認為:“法律是一門藝術,它需經過長期的學習和實踐才能掌握,在未達到這一水平之前,任何人都不能從事案件的審判工作。”④司法活動對于一個社會和國家具有重大的意義。而作為司法權力的掌握者法官的職業道德,對于法官在其職務行動中的行為進行了要求和規定,并且法官的職業道德所針對的對象主要是法官的具體的司法職務行為。
(二)法官職業道德的內容
如果說法院是社會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那么法官就是這道防線的守門人。⑤法官職業道德作為法官這一職業群體榮譽感和精神感召的規范體,具有什么樣的內容?我國關于法官職業道德的相關法律法規已經有了相當詳細的規定,具體包括以下三部法律:第一部法律法規是1995年2月28日通過、根據2001年6月30日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二法規是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0月18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1、以司法公正為生命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第1條規定,法官在履行職責時,應當切實做到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通過自己在法庭內外的言行體現出公正,避免公眾對司法公正產生合田的懷疑。2、以法官群體的廉潔、清正為要求法官的職業道德規范的一大要求就是要廣大的法官做到清正廉潔,不得利用職務和地位謀取不當利益。法官的職業道德要求法官應當清正廉潔,不受金錢、利益和人情的左右,做到潔身自好、公正廉潔的職業道德要求。3、以法官的個體獨立、中立為基礎從我國根本法中可以合理地推導出依法審判的涵義:第一,依法審判是國家審判機關——人民法院的專有職責;第二,人民法院在行使審判職能時必須依照法律規定;第三,最為對于前兩款的補足,人民法院在依照法律規定行使審判職責的時候,具有獨立地地位,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及個人的干涉。
二、法官職業道德建設的路徑
由于歷史和現實等多種原因,一部分法官還缺乏深厚的人文素養,缺乏扎實系統的理論功底,還沒有養成以法律概念去思維的習慣,個別法官違法違紀還時有發生,等等。⑥法官作為司法公正的主體,其道德水平如何,對于司法過程的順利進行,對于我國法律效力的順利實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國當下正在努力構建和諧社會,在和諧社會中的司法,應當以公正、高效、權威、和諧為目標,所以,加強法官的職業道德建設也變得刻不容緩。法官職業道德的建設問題,應當首先理清我國法官這一職業群體的現狀和當下的思想道德動向,其次結合我國當下所處的社會大環境,以現有的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為依據,同時廣泛動員新聞媒體的正面宣傳作用,來多層次、全方位的進行我國的法官職業道德的建設。
(一)法官職業道德建設應堅持的基本原則
法官的職業道德建設關系到法官這一特殊職業的道德修養水平,是一項十分重要和龐大的工程。在進行這一復雜和浩大的工程時,需要從思想原則和具體制度兩個層面進行架構,這一方面才可以保證我國的法官的職業道德建設在宏觀上適合我國當下所處的特定歷史情勢;另一方面具體制度的設立,又可以保證我國的法官的職業道德建設落到實處,具有可操作性。1、辯證地看待傳統和外來經驗我們進行一項工作的時候,應當以一種發展的眼光和態度來進行。具體來講,在進行我國的法官職業道德建設的時候,不能夠以一種僵化、機械的態度進行,應該把握住我國法官面臨的現實困境和法官的道德水平,借鑒西方先進的法治理念但不盲從西方的經驗。發展應當是在吸收傳統文化精華基礎上的發展,是在借鑒外國先進制度和思想基礎上的發展。我國法官的職業道德建設在堅持發展觀點,辯證地看待我國傳統文化和外國的經驗。2、堅持普遍聯系的觀點聯系是一個哲學上的概念,是指事物之間、事物內部之間的各部分之間的聯系是存在著普遍的、多樣化的。首先,我國的法官的職業建設是和外國的法官的職業道德建設存在著聯系的。雖然不同國家的政治制度、社會制度、經濟發達程度會存在不同,但各國的法官所承擔的裁判職責和行為標準卻大致接近,其中最基本的包括司法獨立、公正裁判、迅速高效的履行司法職責、清正廉潔、嚴格管束司法外活動等。這是我國的法官職業道德和西方法官職業道德建設存在的普遍聯系之處。其次,我國不同地區的法官之間,雖然所處的外部環境不同,但是肩負著大致相同的司法職責和使命,所以,應當根據面臨的共同問題,對于法官職業道德建設中的主體——法官,提出一些具有普適性的原則要求,來促進法官職業群體共同情感的培養,共同文化心理的形成。3、堅持司法公正優先,兼顧效率的原則保障司法公正這一準則實際上包括兩部分內容,即公正和獨立。考慮到這兩部分關系之密切程度,考慮到獨立的直接目的就是實現公正,所以,《準則》將兩部分內容納入同一項基本準則之中。第一,關于公正。“公正”的核心是要求法官在主觀態度上對當事人不偏不倚,其直接影響到的人是當事人。為實現這種主觀意識上的公正,《準則》提出了若干項具體的要求,包括公開審判、地位中立、禁止單方接觸、避免主觀偏見等。第二,關于獨立。“獨立”的核心是要求法官不受外界干涉,保持超然地位。雖然獨立地實現也與當事人有關,但法官保持獨立地位時所針對的對象是外界的某種力量。為此,《準則》中強調法官應當做到外部獨立、內部獨立。在外部獨立中,《準則》還特別強調了避免受到新聞媒體和公眾輿論的不當影響這一要求。同時兼顧效率是指,法官在處理案件時應當勤勉、努力,不能拖延時間,浪費當事人的時間和金錢,做到盡快高質量的解決當事人的矛盾和糾紛。具體來講,法官提高司法效率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1)嚴格遵守審限,(2)監督當事人及時完成訴訟活動,(3)法官應當樹立有利于司法效率提高的工作作風,(4)合理安排各項工作,例如延期開庭、休庭,(5)法官應當尊重其他法官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時間,例如,法官決定中止審理的,應當嚴格依照有關訴訟法的規定,(6)勤勉敬業,改進工作作風。 這一基本準則的核心是要求法官在履行司法職責時,力爭以最經濟、合理的投入獲得最充分、滿意的效果。司法活動難以以經濟價值量化,但在基本原則上確應考慮成本效益分析問題。
(二)法官職業道德建設的具體措施
篇2
論文關鍵詞 法官 職業道德修養 民事審判
法官的職業道德是法官在行使審判權、履行審判職能的過程中或從事與之有關的活動時應當遵守的行為規范。豍法官的職業道德修養雖然不能像訴訟法的規定那樣明確,對法官的行為是否違法那么容易判斷,但是對法官的形象,對案件判決是否公平的評價及對司法權威、國家法制尊嚴都有非常大的影響。我經常聽到當事人來咨詢時問我:“對方是不是托關系了,是不是給法官送禮了”。我反問他:“你怎么知道法官法官收禮了或有人托關系,有證據嗎?”回答是:“我沒有具體的證據,但是我跟法官接觸中,覺得法官對我的態度特別惡劣,極其不耐煩,在庭審中不讓我發言,老打斷我的話,但對對方態度就很好”。可見法官的職業道德修養在審理案件中對當事人會產生多么大的影響!所以法官應該時刻注意提高自己的職業道德修養,在具體案件的審理過程中,時刻約束自己的行為,讓自己的行為符合相關法律的規定,不能只停留在把案件審理完畢了事的層次上。我國目前規范法官職業道德的法律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以下簡稱《基本準則》,該法從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持清正廉潔、遵守司法禮儀、加強自身修養、約束業外活動五個方面對法官提出了全面要求。但實際上許多法官的行為并不符合《基本準則》的要求,本文就常見的法官違反《基本準則》的行為做以下分析:
一、法官過多參與當事人的辯論
《基本準則》第11條規定:法官審理案件應該保持中立。在庭審中法官不能過多的參與當事人的辯論,不得通過言語、表情、或行為流露資金及對裁判結果的觀點或態度,避免當事人或其他的訴訟參與人對其公正性產生合理的懷疑。法院的職責是以符合公平正義的方式解決社會各種爭端和糾紛,要使每個當事人都能獲得預期的公平正義,法官必須在發生爭端的雙方當事人之間嚴守中立,不直接介入雙方的爭議。法官只有保持這種中立的地位,才能在實質上和形式上實現真正的公平正義。有些法官對自己在審判中的地位認識不清,忘記了自己的中立者身份,參與到雙方當事人的辯論中去了。程序公正不能只局限在按照法律規定程序按部就班的去進行,而且還體現在法官在整個庭審程序中是否保持中立地位,如果法官的態度有明顯的偏向性就會讓當事人產生審判不公的感覺,認為法官受賄了,對方托關系了,法官偏向對方,也許最后的判決客觀上是公正的,但是在當事人的心里,會認為法官不公。這就是客觀公正和主觀公正的問題。
在民事審判中,應增加當事人和律師的參與度,隨著法律教育的普及和發展,律師越來越多,公民的法律意識也越來越強,充分運用律師和當事人的力量,把證據的收集和庭審的準備交給當事人和律師,把法庭中質證交給當事人及他們的人,法官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事實和證據的判斷上,讓法官回歸本來的地位,居中主持庭審,公正作出裁判。如果說,當事人和他們的人所提出的證據和敘述的事實有不清楚的地方,法官當然可以進一步提問,以最終弄清事實和證據,但是法官在弄清事實和證據時,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語、表情或行為,明白自己的行為時為了弄清事實和證據,如果像現實中有的法官那樣,直接代替一方當事人和另一方當事人進行辯論,甚至爭的面紅耳赤,這種情況下當事人肯定會感到受到不公平待遇了。這種情況帶來的后果就是法官失去了他在審判中的公正和中立地位,給另一方當事人帶來不滿,認為法官有傾向性,認為法官偏向對方當事人,連帶著對判決也會不滿。
二、法官不充分聽取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意見
《基本準則》第32條第1款規定:法官應當認真、耐心的聽取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發表意見;除非因維護法庭秩序和庭審的需要,開庭時不得隨意打斷或者或者制止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發言。
我國法院法官一般在庭審之前就接觸到了案件,并且對案件有了一定了解,會形成自己的判斷和看法,所以有的法官認為你們說不說我都已經知道,所以在庭審時有的法官就裝裝樣子,簡單聽一聽;有的法官則不給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發表意見和陳述的機會;有的法官在庭審中盲目自傲,一味的認為當事人什么都不懂,隨意打斷當事人的陳述,這些情況中,法官本身并沒有想偏向某一方當事人的意思,法官做出的判決可能是公正的,但是其表現會給當事人一種不公平的感覺,這反映了法官責任心不強,處理案件輕率。甚至有的法官偏向性一點也不隱藏,直接而露骨的表現出來,只讓其中一方當事人陳述表達意見,不讓另一方當事人發言,只要當事人一開口,法官就呵斥“你別說話”,整個庭審中就只有對方當事人和法官兩人在演“雙簧戲”,另一方當事人只有聽得份,也不讓當事人做最后陳述,法官就直接做出了決定的。像這種情況當事人肯定會對判決不服,對法官也會產生強烈的不滿。“進行訴訟而遭致敗訴的當事人經常對判決感到不滿,但因為自己已經被給予了充分的機會表達自己的觀點和提出證據,并且有相信是公正無私的法官進行了慎重地審判,所以對結果的不滿也就失去了客觀的依據而只能接受。”豎如果不讓當事人充分參與訴訟,就算最后做出判決,也只是解決了形式問題,在當事人的心理意義上問題并沒有得到解決,也就是“口服心不服”。這樣一來,原來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的不滿繼而轉化為對法官的不滿,最終會對國家的司法審判權產生懷疑和不滿,表面上看,法官已經解決了一個案件,但積累下來更深的社會矛盾和問題。如果讓當事人充分的發表意見,參與庭審活動,最后做出的判決就算對當事人不利,當事人的心理上也會接受。
另一方面,所謂“兼聽則明,偏信則暗”,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的意見對防止法官做出誤判也是很有幫助的。
三、法官不尊重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
法律的公正不只是表現庭審的程序上,最后的判決的公正上,還體現在法官的行為和語言上。《基本準則》第32條第2款規定:法官應當使用規范、準確、文明的語言,不得對當事人或其他訴訟參與人有任何不公的訓誡和不恰當的言辭。有的法官認為自己是法官,非常了不起,把人民給予的審判權當做自己驕傲的權杖,覺得當事人應該對自己服服帖帖,戰戰兢兢,在庭審中亂用訓誡權,隨意對當事人或訴訟參與人蔑視和呵斥,還有的法官在庭審中對當事人或律師進行人格的嘲諷和貶低,“你懂不懂法律嗎?”,“就你這樣,還能當律師啊”,大有不把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踩在腳下就不舒服的感覺。在法庭上是對事實和法律進行辯論,擺事實講道理的過程,這是當事人的權利,如果當事人的理解和說法不符合法律規定,法官可以對其進行解釋,就算法官不愿意給予解釋,也不應該諷刺當事人,這種做法雖然并不當然影響最后判決,但是影響法官的形象,連帶就會影響公眾對法律權威的影響。公眾會說:“法官素質這么差,法律還能好哪去?”所以在庭審中法官應該注意自己的言行,時刻要想到自己是法律的代言人,自己的形象詮釋著法律的形象。
之所以實踐中會出現這樣的情況,是因為法官職業道德修養不夠,所以對法官要注意個人修養的培養和法律素質的提高,注意專業素養的培養。提高法官的職業道德修養主要從兩方面入手:
一是在法官的選任上要注意。法治發達國家的法官選任一般都是從業績好的律師中選任,他們一般都是德高望重、有一定社會閱歷和生活經驗、對法律能夠融會貫通,靈活運用的人。我國的法官大部分都是從大學本科畢業之后直接進入法院工作,沒有很多社會經驗和生活閱歷,再加上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許多法官缺乏責任心和榮譽感,沒有樹立“法律至上”的信念,沒意識到維護法律的尊嚴就是維護自己的尊嚴。
二是注重法官庭審禮儀的培訓和學習。在法官的職業生涯中會有多次的職業培訓,希望不只是對法官職業能力的培訓,對法官在庭審中的禮儀也應進行培訓,包括語言表達,說話方式,說話內容,語言的邏輯。讓法官在庭審中注意自己的形象,注意說話用正規語言,法言法語,說話不要太隨意,說話方式要得體。
四、法官隨意改變已送達判決
篇3
它是一個企業的經營之道、企業精神、企業價值觀、企業目標、企業作風、企業禮俗、員工科學文化素質、職業道德、企業環境、企業規章制度以及企業形象等的總和,是在一定的環境中,全體職工在長期的勞動和生活過程中創造出來的物質成果和精神成果的表現。企業文化貫穿于企業生產經營過程的始終,對于社會的進步、企事業的發展和企業職工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的發揮都具有重要的功能和價值。
職業道德對應于法律法規,每一個社會個人和組織都應該遵守和踐行。中國五千年的文明史,其實就是情法交融的發展史,失去了道德規范的制約,企業生存無從談起。
(來源:文章屋網 )
篇4
關鍵詞:科學發展觀;職業道德教育;職業道德人格
中圖分類號:D648.1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9--9166(2009)023(c)--0128--02
科學發展觀是對個人或組織的行為具有強大內在驅動力的價值觀。隨著科學發展觀在全社會范圍的宣傳,整個社會的價值觀不斷推新,對道德領域的促進尤其顯著。在個體的道德系統中,職業道德是重要的組成部分。科學發展觀導致職業價值取向的變化,成為職業教育和培訓新職工的特征之一。目前,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和社會對個人利益的承認使得從業者更加重視實現自我價值,對職業道德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當前的職業道德教育由于普遍存在教育者困惑、受教育者膩煩、職業道德教育理論貧困的現象。不能適應職業者職業價值取向發展的要求,也不能適應科學發展觀引發的整個社會價值變化的特點。因此,透視科學發展觀與職業道德教育內容的關系,探討以科學發展觀為特點的職業道德教育改革方向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以人為本的職業道德教育
以人為本的教育就是促進人的全面充分發展的教育。馬克思曾對人的異化勞動進行分析,提出人的全面發展有四個方面:一是人的體力和智力同時獲得充分的自由的發展;二是人的才能和志向獲得充分的多方面發展;三是人的道德和審美情趣的發展;四是人利用客觀規律改造自然和社會的自覺程度,達到“從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真正獲得自由,成為自身的主人。以人為本的教育應包括對個體上述潛能的開發,既要尊重職業者的社會主體性,又要考慮職業者的個性差異,才能最終達成職業者的充分發展。首先,要重視職業者的社會主體性。把人作為社會的主體來培養,而不是作為社會的被動客體來塑造,把養成個體職業道德看作是職業者完成社會化的重要內容。人與人之間是有差異的,教育者以平等的方式對待有差異的個體,不可避免具有雙重效果,平等教育盡管保證職業者有平等的權利和機會,同時可能出現平均主義。因此以人為本就必須根據職業者的個體差異和發展需要,為每個人提供最適合的、最需要的教育。這是教育公平的體現,也是職業教育尊重人性發展的反映。其次,重視職業者雙重價值的實現。職業活動同時創造了社會價值和職業者的個人價值,而我國的職業道德教育長期以來重視對職業社會價值的發掘,忽視職業者個人價值的實現,忽視對職業者的認知、情感以及個性的培養,對職業者人格的培養是服從式的,對個體價值的認識只強調社會化,培養的人缺乏個性、獨立性和創造性,這一切使得整個社會缺乏生機近年來,關注職業者潛能開發,促進個體與職業環境和諧互動為特點的職業道德教育內容日益增多。sims提出七項職業道德教育目標:讓個體了解自己的道德價值和閡限;識別道德問題情境以及自己的責任;識別道德情景中的具體條件;通過與人溝通分享道德觀點;提高處理道德兩難問題的能力;增加職業道德行為的信心,培養批判性得接受規則約束的態度。其中大部分涉及個體潛能開發。以人為本的職業道德教育就是基于完善個體認知、提高對情緒的自我調節、健全道德人格、形成和諧的工作環境來適應職業角色的要求,達成人與社會的良性互動。
二、全面協調發展的職業道德教育
全面發展是指發展要有全面性、整體性,不僅要經濟發展,而且要各個方面都要發展。馬克思恩格斯關于人的全面發展的內涵則主要闡釋為“每個人”的平等發展、人與社會的和諧發展、個人與他人的和諧發展以及個人自身內部的和諧發展。全面發展觀體現在職業道德教育實踐中,就是讓所有的受教育者及其每個受教育者的所有方面都得到充分發展。協調是指發展要有協調性,均衡性,各個方面、各個環節的發展要相互適應、相互促進。職業道德教育協調發展的目標既指教育系上的協統層次調互動,也包含職業者道德認知、道德情感、道德行為之間的協調,最終形成職業道德人格。1 職業道德教育系統層次上的協調最為明顯,主要體現為社會道德系統、職業道德教育系統和個體道德系統的協調。職業道德教育系統作為一種特殊的社會子系統,具有自我調控的特征。一上道德教育系統內部各要素之間存在互動關系,特別是教育者與受教育者之間具有相互作用。二是社會主流的或主導性的社會道德體系與個體道德的相互作用,并且這種相互作用是過程與狀態的對立統一。職業道德教育活動中社會道德與個體道德的相互作用,可能會呈現出一系列的沖突,從而展現出相應的選擇過程。職業道德教育的這種沖突與選擇本身體現了職業道德教育系統的自我調控特征。2 受教育者、教育者以及教育內容的協調。實施全面發展不僅要重視受教育者和教育者在內的人的全面發展的有效因素,還要關注職業道德教育的主體性問題。綜觀教育發展的歷史,教育的主體性可以分解為三個方面:學生的主體性、教育過程的主體性、教育者的主體性。全面發展的職業道德教育應促進受教育者、教育者與教育系統各個因素之間的和諧互動效應,實現教學相長,促進被教育者與環境的互動能力。3 個體職業道德系統的協調。個體職業道德系統中知、情、意、行諸要素在品德發展中的互動,就形成職業道德人格。良好的職業道德人格對職業者的行為具有激勵功能、預見功能、定向功能和整合功能。道德價值觀和職業者自我系統是道德人格的重要反映。道德價值觀是主體按照客觀事物對其自身及社會意義或重要性進行評價和選擇的原則、信念和標準,對個人的思想和行為具有一定的導向或調節作用。提升職業者自我系統則有利于職業者了解自己的道德價值和閡限,形成反省意識,增進自我認知、樹立道德行為的自信心,產生創造。
三、可持續發展的職業道德教育
可持續是指發展要有持久性,連續性,不僅當前要發展,而且要保證長遠發展。人的發展往往導致經濟和社會持續發展,這是科學發展觀的“可持續發展”
觀的重要體現。同時,人的發展是通過一代一代人的永續發展和教育的持續發展變化來實現的歷史過程。職業道德教育是保障職業者持續發展的重要方式之一,應充分為人的可持續發展服務。職業道德教育尤其要重視促進職業者的畢生發展。當前我國社會轉型時期的社會變遷過快、文化失調,不可避免地帶來社會結構的調整和社會角色的變換。這要求受教育者終身學習、能與環境保持動態平衡、能滿足個體和社會需要。其次,實施大眾化職業道德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向大眾開放,成為公眾普遍擁有的權利和義務。這是以對職業者評估標準和標準制定主體的多樣化為前提,逐漸演化為服務對象的需求和滿意程度為職業道德標準。這是尊重社會和文化的多樣性,將人類的勞動和工作作為實現和自我完善的源泉的表現,也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動力,還是尊重生命、尊重人的尊嚴的可持續發展的知識型社會的重要特征。
篇5
回首祖國走過的六十年,走過的都是深邃的記憶!這六十年,是中國社會滄海桑田巨變的60年,六十年間披星戴月、移山填海!六十年間餐風露宿、開啟天路!開國大典上莊嚴宣布的聲音似乎還在耳邊回蕩,轉眼便已到了1997年,到了1999年,到了兩岸三通,到了改革開放三十周年。從國民生產總值到精神文明建設,從人民生活水平到民主法治進程,祖國的文明與富強又向前邁進了一大步。
文明,社會的全面進步不僅體現在物質的充足、技術的先進上,更需要陶冶完美的精神、高尚的人格。文明是人與所有動物的最本質區別,我們提倡的“講文明,樹新風”,促進全社會成員健康人格的構建,需要重建禮儀,讓人們心靈相通,友好相處,在和諧的社會生活中獲得精神上的愉悅、心靈上的滿足。這就需要我們在弘揚中華民族優秀的傳統禮儀基礎上,重建新的、體現時代要求的文明禮儀,讓中國在成為經濟強國的同時,也成為新世紀的“禮儀之邦”! 作為一名公民,我們應是文明新風的倡導者和力行者!
文明不止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也涵蓋了政治的文明,試想一個沒有政治文明的民族,那只是野蠻的原始部族!民主法治便是政治文明的直接體現。民主,就是人民當家作主,是現代文明的基石,是國家富強的標志之一,是文明的高級水平!法官,是民主文明的推動者和捍衛者!
作為一名法官,是光榮的!在這個法治時代,法律賦予我們法官神圣的職責,我們平凡的工作背后,是崇高的事業,神圣的使命!我們肩上挑的是人民群眾的誠摯的托付和殷切的期待,我們用手中的法槌敲出公平與正義的時代最強音,我們以信念之火的鑄冶讓法律在現實中熠熠生輝。廣東的陳麟基法官,才38歲,就經受了生與死的嚴峻考驗,病逝在工作崗位上,演繹了新時代的鞠躬盡瘁、死而后已;四川的唐漢華法官,以實現公平為己任,長期超負荷工作,英年早逝,留給家人的是九萬多元的債務;陜西的李增亮法官,不計名利,15年如一日奉獻基層,以青春、熱血成就“鐵案法官”的風采。
作為一名法官,不僅肩負明察秋毫、公正審判的重擔,還要抵御物質利益和人情關系的侵蝕。正義與無私背后,我們也有著溫情動人的一面,就是那些在法庭上鐵面無私的鏗鏘衛士,在生活中他們也是為人父母、為人子女的。知道有個少年庭女法官被稱為“法官媽媽”,是為什么嗎?那懷著偉大之母愛為失足孩子寫下的一段段貼心話語的人,是最最可愛的人啊!知道這座繁華都市的夜色為何如此動人嗎?那疲倦的身軀奔走在執法路途上的人,用孤獨點綴著美麗的黑夜!你能否夠感受到,失去愛子的白發老人在瑟瑟寒風中穿著法官披在他身上還帶著體溫的外套時,心里感到的溫暖嗎?這就是法官的使命,法官的溫情,法官的職業文明!
篇6
關鍵詞 企業管理 企業成長 員工發展 雙通道
一、引言
近年來,企業和產業升級的進程不斷加速,越來越多的企業采用了管理現代制度,其中,具有良好教育背景、豐富專業知識和較強學習能力的專業技術人才和專業管理人才已經成為企業發展的中堅力量。企業中的職業通道是企業為內部員工設計的自我認知、成長、晉升或轉崗的管理方案,指明了組織內員工可能的發展方向和機會,員工可根據自身情況和組織需要,在組織設計好的職業通道中謀求縱向或橫向的發展機會。多種通道晉升機制,是在單一的行政等級晉升這一條職位發展通道上,衍生出來的具有多種非行政等級晉升通道的機制,如技術通道、內部顧問通道等。
企業提供的管理崗位往往有限,更多的工程技術、綜合類專業人才的職業發展受到限制。員工對自身薪酬待遇和職業發展有更高的訴求,各級各類企業里的專業人員往往擠向管理通道,狹窄的晉升通道讓眾多工程、技術和綜合類專業人員發展受挫。但傳統的企業以前的晉升通道過于單一,為改變過去只有通過管理通道才能獲得職位晉升的局面,打破管理序列的“一統天下”,需要探索構建雙通道職業發展體系,在解決員工職業發展難題上做積極的嘗試。
當前中國的各類企業中,公有制企業往往效率較低,而民營企業規范化不足;同時企業競爭缺乏相對公平的市場環境、社會輿論環境和法律法規環境。這些是限制我國企業發展的瓶頸。
二、開展雙通道職業發展
傳統單一的職業發展通道,往往會使專業技術人員陷入事業困境。很多企業對專業技術人員的獎勵往往就是將其提拔到管理層,但硬將他們推上管理崗位,勢必要放棄熟悉的專業,更大的管理權限也許不是他們所追求的目標。同時,他們可能因能力、興趣等限制,而不能勝任管理工作,這必然出現一種普遍現象:少了一個出色的技術人才,多了一個蹩腳的管理人員,導致企業與個人的雙重損失。
雙重職業通道模式,是在為普通員工設計正常職業通道的基礎上,為專才另外設計一條職業發展的通道,從而在滿足大部分員工職業發展需要的同時,滿足專業人員的職業發展需要。
與傳統的管理序列發展通道不同,員工職業生涯雙通道發展體系的核心是“兩個通道,一個基礎”。兩條通道是指管理通道和專業通道,一個基礎是指專業序列可以享受到管理序列一樣的薪酬和福利。在雙通道發展體系下,企業每位員工入職轉正后,均可找到自身的定位及發展路徑。
在雙通道構建的系統中,任何一位員工入職轉正后,均可依據自身的專業背景、能力素質和性格特質等情況,在管理序列、專業序列之中,找到自身的職業定位及未來發展路徑。只要員工的能力得到提升、業績得到改善,個人的崗位、職級或是待遇、學習機會等就會得到保障,這有助于進一步激發組織活力。一方面,由于職業發展通道的拓寬,員工可看到更多的發展目標和機會,在個人能力上做出更為充分的準備。同時,這能避免專業技術人員由于沒有專業上升通道,而離職或者轉到不擅長的管理崗位,造成人才的浪費。另一方面,職級評定、管理人員提拔晉升的過程,實際上是相互競爭、能上能下的過程。由此,雙通道發展體系全面實施后,企業的整體工作氛圍將更加積極,組織活力將進一步得到激發。
圖1 一個企業管理和專業人才職業發展雙通道設置
舉例來說,原來實驗室的技術人員、研發中心的研發人員、信息系統的編程開發人員,由于只有單純的管理通道,如果想提升,只能走管理晉升通道,很多不適合做管理的技術專家轉型做管理者,結果多了一位平庸的管理者,少了一位技術精湛的專家。并且由于部門架構的本身要求,管理層的崗位設置是有限的,在原來的體系中,很多技術人員一直無法晉升到M1級別。這次推出的管理(M)序列和專業(P)序列很好地解決了以上問題,首先可以不走管理通路,因為技術序列P6/P7直接對應的是原來部門經理M1/M2的薪酬和待遇。其次,也不會因為只有一個部門經理的管理崗位,而無法晉升到更高的層級。并且,職位體系等級的統一、結構的規范、稱謂的一致,將會使各個職級的信息統計具有規范性和可比性,可以更加便捷地用信息化系統去管理人才、評估人才。企業級別設置如圖1所示。
三、完善兩個通道的轉換程序
依據各職業發展通道所要求專業技能之間的相關性,要設計職業發展通道的轉換關系。比如,在一般制造業的公司內部,銷售管理通道內的員工可向營銷管理通道轉換,生產管理通道內的員工可向工藝工程師通道轉換。生產部門的車間主任(主管),除了直線晉升為生產部經理廠長之外,還可以斜向晉升為質量部經理,又或者保持行政等級不變,走技術專家的橫向拓展路線,如資深技術工程師。
通道轉換關系的設計需要立足于工作分析,尤其在設計非直線晉升通道時,需要充分考慮不同部門在工作上的重疊和交叉之處,一個總原則是:相關性越高越好,避免弱相關或不相關的晉升通道,尤其是跨度較大的序列或部門之間的調動。例如,營銷序列崗位與技術支持序列崗位通常不能交叉,在設計晉升通道時也不能往不相關或弱相關的職位拓展。
(一)建立認知資格機制
根據行業各自特點,建立任職資格標準,通過知識技能要求(專業知識和技能、執業資格、教育水平、語言水平)、工作經驗(所在職位工作經驗、相關工作經驗)、科研項目經驗(僅適用于專業技術序列)三個維度來明確同一專業序列、不同職位等級下各職位的任職資格標準。
員工與任職資格標準的匹配作為人員晉升、調動、聘任等的必要條件。為了避免出現唯學歷或工作經驗的情況,保障新老員工公平的職業發展機會,將基本任職資格進行了積分設置。每一項內容均設置了不同的分值,加總后的得分符合上一級別基準分值的才能獲得晉升機會。
(二)完善職位轉換申請方式
根據晉升通道的縱向、橫向、斜向發展,對不同方式設置了明確的申請制度和轉換方式。滿足目標職位和層級的基本任職資格是所有職業發展與職位轉換的基礎,在此基礎上,員工可以每年進行一次職位等級晉升的申請。同時,人力資源部也可以根據人才需求(下轉第頁)(上接第頁)和職位空缺情況,優先在符合該職位基本任職資格的員工中進行選拔。
(三)做好個人發展引導和培訓
針對每名員工個性化的發展需要和職業發展定位,由人力資源部牽頭,與部門負責人共同承擔指導員工職業發展的職責。為了做好問卷調查工作,設計了調查的主要問題。將員工個人的長期職業發展目標按照周期為兩年進行分解,形成較為可控的短期目標,更容易實施和保障階段目標的達成。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部的參與,有助于牽引員工將個人發展目標與組織對人才的需求相結合,豐富后備人才的儲備,利于人才供給目標的達成。
隨著職業發展通道的確定,人力資源部可以根據基本任職資格中的能力技能要求和每個層級的主要工作難點、工作挑戰確定培訓目標,并通過匯總個人發展計劃中的詳細信息,有針對性地制訂年度培訓計劃,使培訓內容真正與員工的實際需要相結合,通過培訓提升技能。在此過程中,培訓經費和資源能夠更為聚焦和集中。
(四)個人職業發展符合企業發展需求
企業要一切從實際出發,根據企業所處的不同發展階段,規劃員工的職業發展。不同員工和人才所具有的工作能力和技術水平各有差異,所以企業要爭取更大的競爭優勢,必須擴大規模,提升功能,針對性地培養和發展人才,滿足企業對人才的需求。
不同類型組織或組織中的不同部門有特定的工作內容,對職業適應性各維度的要求是各有側重的。為了提高年輕員工的職業適應能力,對職業適應性的研究應針對不同的工作特點進行區分,找出對應的重要維度,再進行制度的構建。
四、結語
在雙通道之間轉換時,要保證通道之間的平行與平等。隨著企業的發展,企業規模越來越大,除了研發隊伍需要擴大外,其他部門也越來越需要研發人才的充實。為了吸引或激勵研發人才從原來的技術崗位跳槽到其他業務崗位或管理崗位,需要給予與原技術崗位同樣程度的認可、地位和報酬,新的職業通道要有足夠多的等級可供發展。
優化和完善員工職業生涯發展規劃,是一項長期的任務和系統的工程。雙通道發展體系已然為企業編制出一張縱向有發展、橫向能交流的立體職業發展路徑網絡。企業應該圍繞人才管理與人才發展,幫助員工拓寬職業生涯發展空間,讓企業成為員工實現自身價值的舞臺。
(作者單位為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化工銷售分公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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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關鍵詞]科學發展觀; 財務管理目標; 綜合效益最大化
[中圖分類號]F81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3115(2009)01-0124-02
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是科學發展觀的基本內容。可持續發展為人類社會、經濟的發展奠定了戰略基礎,其核心思想已成為世界各國政府制定社會和經濟發展戰略的重要依據。企業財務管理目標是指企業在一定期間內,通過組織財務活動、處理財務關系所要達到的目的。從根本上說,企業財務管理目標取決于企業目標,取決于特定的社會經濟模式。本文擬在科學發展觀理論的指導下,對建立切合客觀實際、促進社會―環境―經濟協調可持續發展的企業財務管理目標進行探討。
一、傳統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局限性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財務管理理論也在不斷豐富和發展,其中對于企業財務管理目標,比較有代表性的觀點為利潤最大化、股東財富最大化和企業價值最大化等三種。它們雖然分別從一定層面上揭示了企業財務管理的本質,反映了企業經營管理的特征和要求,每一觀點都有其合理之處,并在實踐中有一定的運用,但筆者認為這些單純以追求經濟效益為目的的財務管理目標,有悖于科學發展觀的要求。
(一) “利潤最大化”的觀點
“利潤最大化”觀點是西方微觀經濟學的理論基礎,也是我國流行甚廣的一種觀點,尤其對實務界影響最大。一般來講,無論是何種類型的企業,都是以盈利為目的的生產經營活動的組織,追求最大利益是每一個在市場經濟中角逐的企業的現實目標,它被許多企業作為理財目標有其可取之處。但是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和發展,這種觀點存在一定的缺陷,不能區分不同時期的報酬,沒有考慮貨幣的時間價值,而今天的一分錢比未來的一分錢更值錢;沒有反映創造的利潤與投入資本之間的關系,不利于不同資本規模的公司之間或期間的比較,稅后利潤最大化不能成為利潤最大化的目標;片面追求利潤最大化,可能導致企業短期行為,如產品研發、人才培養、可持續發展等;沒有考慮風險因素,高額利潤往往要承擔過大的風險;會計利潤忽略了一項最重要的成本――機會成本。
(二) “股東財富最大化”的觀點
股東財富最大化是指企業通過合理經營,采取科學的財務管理策略,在考慮資金時間價值和風險價值的前提下,為股東帶來最多的財富。可口可樂公司1995年年度報告中指出:“我們只為一個原因而生存,那就是不斷地將股東價值最大化。”在股份制企業把股東財富最大化作為財務管理目標,有利于克服企業在追求利潤上的短期行為,反映了資產保值增值的要求:因為影響企業價值的不僅有過去和目前的利潤水平,預期未來利潤的多少對企業價值的影響所起的作用更大。股東財富最大化是目前絕大多數企業普遍采用的財務管理目標。但這一目標也存在一些實際障礙:我國目前的資本市場尤其是證券市場剛處于起步階段,證券交易不很規范,股票價格難以反映企業的真實價值;上市公司的比例偏低,對于非上市公司不能用股票價格來衡量其價值;股東財富最大化目標只考慮了股東的利益,而沒有考慮其他產權主體對于企業的作用,特別是破壞了自然環境引起的環保負債,淡化了企業應承擔的社會責任。筆者認為它不符合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
(三) “企業價值最大化”的觀點
“企業價值最大化”是指企業全部資產的市場價值最大化。市場在對企業評價時,看重的不是企業已經獲得的利潤水平,而是企業潛在的獲利能力。從價值最大化的內涵來看,它是通過企業的合理經營,采用最優的財務政策,在考慮資金的時間和風險報酬的情況下不斷增加企業財富,使企業總價值達到最大。這個目標完全是從企業經營管理的角度推出來的,從單個企業角度來說是比較合理的目標,因為它滿足了企業生存、發展、獲利的目標,但從整個社會的角度來說,它卻是缺乏科學性、合理性的目標。近幾年來,有些學者為了克服股東財富最大化目標忽略經營者、企業職工利益目標的片面性,提出了以企業價值最大化目標取而代之。該目標咋一聽起來很有道理,似乎實現了企業價值最大,能滿足企業的各方面相關經濟利益主體的目標需要,但仔細分析起來,它的缺點更多。1.忽略了企業生產負外部性問題。比如說,空氣污染就產生典型的負外部性,因為它使得很多其他的,與生產污染的經濟主體沒有經濟關系的個體支付了額外的成本。這些個體希望減少這樣的污染,但是污染制造者卻不這樣認為。2.違背了社會發展這個大局目標。比如企業會利用各種渠道得到各種資源,尤其是優質的資源。而資源是稀缺的,企業獲得了優質資源意味著社會在配置資源的能力和規模上大大降低,不符合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削弱了企業可持續發展的能力。3.不利于人力資源會計和綠色會計的推行。在企業價值的計算公式中沒有反應人力資源增值的信息,而科學發展觀提出了“以人為本”,尊重人的利益和價值,這就要求會計學科的發展也要核算人力資源,加強企業的人力資源的管理。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理應體現對人力資源的管理,應將人力資源對企業價值和社會價值的貢獻體現出來。
二、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最佳選擇――綜合效益最大化目標
所謂“綜合效益最大化”是指企業在承擔環境保護等社會責任的前提下,通過合理經營,采用最優的財務策略和政策,謀求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最大化。其宗旨是把保護環境放在首位,著重強調必須正確處理各種財務關系,最大限度地兼顧企業各相關利益主體的利益,以謀求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雙豐收。在現代社會,企業的任何一個行為都不再是個體行為,各項經營活動都可能對社會、對整體經濟產生影響。環境與一切個體的利益相關。一切個體的活動受環境的制約,也同時對環境產生影響。環境的日益惡化使人們對企業與環境的關系有了新的認識。20世紀70年代,人們將企業與環境看成是對立的,政府采用命令和控制的手段強制企業進行排污處理。黨的“十七”大報告中,科學發展觀理論的提出則使人們認識到解決環境問題離不開企業的合作。當社會不再把單純追求經濟增長作為社會進步的目標,而是以可持續發展為目標時,對企業進行可持續經營的要求也就大大提高了。企業的存在在于滿足社會的需求,并以獲得利潤作為回報。如果企業的目標違背了社會的需求,從長遠看將無法獲得回報。故而,企業財務管理目標必須從單純追求經濟增長的老路上解放出來,轉而在追求經濟利益、為利益相關者創造財富的同時,承擔社會責任,確保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可持續發展。因此,根據科學發展觀的理論,筆者認為從企業長遠發展來看,以“綜合效益最大化”替代現存的企業財務管理目標具有現實戰略意義。
篇8
【關鍵詞】政治輔導員 職業定位 規劃和發展
【中圖分類號】G64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4810(2013)26-0043-01
一 高校政治輔導員的職業定位
1.高校政治輔導員應該是學生的導師
大學生都是從“獨木橋”上擠過來的,他們對新事物充滿疑惑,渴望知道結果,充滿朝氣,對未來充滿希望,求勝心理強烈,不服輸,對未來充滿熱情與信念。教育體系的變革與發展,使對學生的教學方式有了一些改變,這影響著學生的生活方式,對學生以后的工作也將有所影響。在網絡大眾化的今天,大學生從網絡中獲取著各式各樣的信息,雖然使大學生的視野更加寬廣,可以學習到在課堂上不曾學到的東西,但也會接觸一些不利的信息,所以該階段是非常關鍵的時刻。此時,政治輔導員的重要性就彰顯出來,政治輔導員能給予大學生正確的價值觀和社會理念,讓大學生感受正能量。隨著網絡技術的飛速發展,學校對大學生的心理教育也應該有所改變,不能繼續以傳統的教育方式進行教學。合理的教學模式才能促進學生的學習興趣及未來的發展,傳統的教育模式限制了學生發展,新式教育有利于學生的未來發展。
2.高校政治輔導員應是學生職業生涯發展的引導者
相對于初中、高中忙碌的學習、考試,大學時期是學生鍛煉自己社會能力的時期,影響著將來的就業方向。對于大學生未來工作的培養,學校要制定相關的教學方案,針對大學生未來的工作方針政策有計劃地做好培訓課程及活動。部分大學生只學習自己的專業知識,沒有計劃自己未來的工作,不知道自己適合做什么,沒有為自己的工作做好細致有效的規劃和準備。很多大學生,對于自己的專業不喜歡也不厭惡,不確定自己適合做什么,不知道該如何選擇自己人生的道路,不知道自己最終需要的是什么,這是大學生普遍存在的現象,阻礙了很多大學生未來的發展。所以,政治輔導員就要引導大學生正確的市場定位,確定自己的價值和能力,做好職業規劃。
二 政治輔導員的職業生涯規劃發展管理
1.探索階段的輔導員職業生涯規劃管理
輔導員要對學生未來的工作方向進行系統分析,針對不同學生的不同特點給予不同幫助。這項工作對于輔導員來說要求較為嚴格,任務重,但這樣可以鍛煉他們的能力,提高他們的自我認同感。
2.發展階段的輔導員職業生涯規劃管理
輔導員的發展跟隨年紀及個人情況的改變而改變,發展到某一階段,輔導員要將工作提高一個層次,并將輔導員的職位讓賢。在工作剛開始階段,學校應組織輔導老師針對自己的性格、學歷等特點進行自我分析,請資深的輔導老師給予幫助,規劃自己的工作方向,這樣有利于自己未來的發展。針對有上進心的輔導員老師,學校應給予一定的學習、培養和機會。作為重點培養對象,學校應給予經濟上和精神上的支持和鼓勵。這樣可以促進輔導員老師的求勝心理,激發他們的學習欲望。
3.保持政工系統發展通道暢通,避免人才流失
行政工作比較受中老年大學老師的喜歡,不論老師自己的未來發展方向或個人是否適合這個工作,他們都比較青睞于行政工作。由于輔導員在平時工作中鍛煉了自己行政方面的能力,可以說輔導員隊伍是一支合格的行政隊伍,可以為行政崗位提供優秀的行政管理人才,但由于行政崗位數量較少,只有少數教師能被安排到行政崗位上,從而使先前重點培養的輔導員不能在行政崗位工作,由此學校將損失人才。
4.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加強輔導員隊伍
促進大學生工作涉及多個方面,學校應以正確的發展觀和實際相結合,使輔導員感到作為這個職業的榮譽感,對于大學生的教育應作專項研究,尤其應針對大學生的未來職業方向,專家、學者應重點討論、探討出切合實際的方法予以應用,這樣才能有效地促進大學生職業規劃的制訂,同時政治輔導員也能有更好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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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摘要:隨著未成年人犯罪率的增多,法官在審理這些案件的過程中必定與成年人有所不同,他們需要特別注意未成年人的心里特點以及根據他們的身心特點來推進審判的進度,因此,法官在這個過程中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就必須得要求法官在審判別注意自己的職業道德的發揮是區別于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同時,對于目前法官在這些案件中還存在的問題,本文也會提出一些改進的建議。
關鍵詞:未成年人;審判;法官;職業道德
一、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含義
1中國刑事法上的未成年人是指已滿14周歲未滿18周歲的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指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實施的危害社會、觸犯刑法應受刑事追究的案件。
二、 未成年人在審判中的特殊性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判中有很多地方時區別于成年人的審判規則以及原則的,這就要求法官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判中應該特別需要注意的,這些就構成了法官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別的道德要求。
(一)未成年人在審判中心里的特殊性
我國未成年人犯罪的形式多種多樣,原因也紛繁復雜。有搶劫犯罪,殺人犯罪,犯罪,盜竊等,而這些犯罪的原因更是多種多樣,有家庭方面的原因,也有人是為了體驗影視劇中殺人等情景而去犯罪。這些少年根本不明白自己行為的性質,糊里糊涂的被推到了被告席。在這些案件的審判過程中,青少年們往往會出現抵觸的情緒;或者是“大無畏的精神”,把所有罪過都攬到自己身上;更有的青少年在整個審判過程中一言不發,任法官怎么問就是一句話都不說。這些青少年在審判中表現出來的心理特點就要求法官需要比平時審理成年人案件更特殊的要求。
(二)法官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判中的職業要求
未成年人是祖國和民族的未來,在刑事審判中,我國對于一般的罪犯都要保障其應有的訴訟權利及其人權,而對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判而言,這些權利的是理所當然應該享有的,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其他的權利以及原則法官是應該去尊重以及堅持的。
1、 法官在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應堅持的原則
法官在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時必然有一些原則是區別于審理成年人刑事案件,而這些原則正是為了保護這些未成年人而設置的。
(1) 全面調查原則
②全面調查原則是指司法機關在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時,除了應當查明案件事實本身的各種情節之外,還應當就未成年人的特殊性格、生活環境、導致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主客觀因素等進行全面的、徹底的調查,必要時還需要進行鑒定,并根據調查結果選擇最恰當的處理方法。全面調查原則對于保護犯罪的未成年人是十分有必要的,他是對于未成年人實施教育與懲罰相結合方針的前提,只有對其有了全面的了解才能有針對性的對其實施適合于其自身特點的教育與懲罰。
(2) 分案處理原則
分案處理原則是指將未成年人案件與成年人案件分開審理,分別執行。③分案處理原則是基于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上的特點進行的,因為未成年正處于身心發展的關鍵時期,這個時期對于他們正確的引導是有必要的,如果將他們與成年人一起審理、執行的話,是非常不利于他們的身心發展的,因而要對他們分別處理。這對于法官而言是必須遵守的原則,因為法官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判中的作用非常大,他即引導未成年人向善,又對他們施加懲罰,法官能夠去決定審理所使用的法律規則,所以法官應該注意去堅持分開審理原則。
2、 法官在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時應注意的其他要求
法官在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時必須去注意未成年人在審判中的反應,未成年人的年齡差距大即14~18周歲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他們有的剛滿14周歲,對于法庭沒有正確的認識,一看見法官就害怕,這個時候法官說什么就是什么,根本不敢說話。這時法官就應該溫和一些,注意去積極的引導他們,使他們明白自己的行為造成的社會影響,讓他們悔過自新。還有一些未成年人接近于18周歲,這時他們對于法律可能已經有一些了解,因此他們可能會出現這樣的一種抵觸心理,對于這樣的未成年人法官應該從他的性格特點,特別是他的弱點入手,耐心的分析他所處于的社會環境,他的成長經歷,逐步的引導他說出自己犯罪的動機、目的,手段等
三、 國外對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判中法官的相關要求
不論是英美法系國家還是大陸法系國家在對待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判中對于法官的相關的職業道德的要求都有其特別的要求。
(一) 英美法系國家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判中對法官的要求
作為英美法系的典型代表的美國,在刑事審判中一直堅持使用陪審團制,陪審團制度也成為其當事人訴訟主義模式的重要組成部分。④但是在未成年人刑事審判中,為了不給未成年人增加壓力,在美國的未成年人刑事審判中是不設立陪審團的。此外,在審理的方式上,法官可以不受嚴格的程序的控制,更加靈活,法官可以采用“一張桌子兩把椅子”的對話式的是審理方式。同時,對于未成年人刑事審判案件,法官不得公開進行審理,也不得對外公開其所審理的過程。
在英國法官在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過程中應該親切的稱呼未成年被告人的名字,以他可以理解的措詞向他宣讀對他進行審判的程序性要求以及他所享有的權利以及他所應該擔負的刑事審判中的義務,以便他能夠理解自己的相關權利和義務,也是為了讓他能夠真實的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為了緩解未成年被告人的刑事審判壓力,法官應該按事前計劃好的時間來對自己的審判做出相關的安排,不能拖延時間。再者,對于法官和羈押人員的著裝也有特別要求,法官不穿法袍不帶白色假發,羈押人員不穿著制服,以一種輕松的氣氛來進行審判。
(二) 大陸法系國家在未成年人刑事審判中對法官的要求
德國是較早對于未成年人刑事進行立法的國家,在未成年人刑事審判中,他們也有社會調查程序,也要求對未成年人刑事審判進行全方位的調查。此外,法官在審理未成年人的審判方式上也有特殊要求,審判的過程和結果是一律不得公開的,也得給予媒體采訪報道的機會,同時還要要求社會福利機構的人員在場以保證未成年人的相關權利得以實現。
四、 我國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法官存在的問題
雖然目前我國在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審判這一塊取得了不小的成績,也有一些制度在積極的改進中也收效很好,但是就目前的情況來說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判中還是存在不少的問題,這需要引起我們的重視的。
(一) 法官沒有注意引導未成年人
我國歷來對于刑事審判都貫徹著從嚴打擊,從嚴懲罰的政策。這對于打擊犯罪固然有著重要的作用,但是未成年人罪犯是不同于成年人罪犯,他們需要的更多可能是挽救,需要引導,不至于使他們向更深的犯罪深淵陷進去。但是我們有些法官并沒有注意到這一點,或者是他們長期審理成年人刑事案件,缺乏對未成年人心理的認識,沒有注重未成年人罪犯的人權問題,也將他們和成年人案件一樣的審理。
(二) 法官缺對于未成年人全面的了解
當出現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時,有一些地方并未有專門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法官,而是從其刑事審判庭中抽出一些法官來臨時組成的審判組織,而這些法官又是審理成年人刑事案件為主,在他們的記憶中犯罪就要依據法律嚴懲不待,而往往忽略了這是一個未成年人罪犯,他們有他們自己所獨有的特點,他們正處于身心發展的關鍵時期,如果處理的不好,他們有可能會更加仇恨這個社會,也有可能會埋下更大的惡果。所以法官有必要在審理前對于案件中的未成年人進行全面的了解,這樣才能做出對于未成年人有利的判決。
(三) 法官對于法庭教育的認識不夠
法庭教育對于這些特殊的未成年人及時懸崖勒馬,及時認清自己的犯罪行為具有重大意義,應是符合人類心理學,教育學的發展,但是當前許多法官并沒有注意到這一點,而是隨意按照自己的審判習慣來審理這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常常與其最初的審判目的相違背。5法官應試法庭教育的最好的教育者,但是通常情況下,
法官并沒有發揮其作用,沒有與被教育者形成良性的互動,從而審判淪為了法官的表演,沒有教育這些未成年人認識到他們的錯誤,而這些未成年人亦沒有表達自己內心真實想法的機會,這樣就對其改造非常不利。
五、 改善我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判中法官的問題
審理對象的特殊性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判人員的素質提出了更高要求。審判未成年人犯罪的審判長,應該是由熟悉其身心特點的審判人員擔任,并且應該建立一個長期存在的針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判工作的機構,即少年法庭,因為畢竟我們法官隊伍中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少之又少,加上平時審理的案件中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也少,對其的經驗就不多。再者,平時審理成年人的案件使很多法官有了慣性思維,這就使得他們容易忽視對青少年的特殊的身心特點的了解,所以應該建立專門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機構,在這個機構中,這些法官或是經過訓練而了解未成年人的身心特點,或是經過多年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而經歷豐富。由他們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能更好的幫助這些未成年人重新找回自己,去積極的面對生活。
而審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人民陪審員,一般由熟悉未成年人的特點,熱心于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工作的必須是經過必要的培訓的共青團、婦聯、工會、學校的干部、教師或者離退休人員、未成年人保護組織的工作人員等擔任。因為這些人對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長非常關注,甚至是為未成年人的挽救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所以可以適當吸收他們作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判的陪審員,這樣更能保障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的人權及其其他相關訴訟權利。
上述關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判人員基本要求,必須通過專業的訓練才能夠完全具備,法院應在改革中,建立培養一支穩定的具有較高理論水平和專業素養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判的專門人員,以保證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判中能夠了解這些未成年人,注意去保護他們的人權及其他訴訟權利,以便對他實行真正的“懲罰與教育相結合”的方針,從而對于這些犯了罪的未成年人做出公正的判決,使他們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不至于在走上犯罪的道路。
六、結語
研究未成年人的刑事審判中法官應注意的問題是非常有意義的,它不僅可以幫助我們的法官去更加深入的了解這些未成年人,做出對他們有益的判決,同時它也使這些未成年人在刑事審判中的權利和人權得以保障,從而更有利于教育他們,使他們回歸社會,走上正軌。(作者單位: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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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張軍、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指導小組:《中國少年司法》,載《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1年 第3輯。
篇10
【關鍵詞】并發癥;護理對策;留置導管;深靜脈血液透析
【中圖分類號】R741 【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4-4949(2014)04-0337-02
1 緒論
長期血液透析是腎臟衰竭尿毒癥期患者的主要腎功能替代治療方法,建立一個好的血脈通路是維持長期血液透析的基本保證。隨著深靜脈長期留置導管技術的不斷發展成熟,臨床上使用這種通路的患者也越來越多。這種留置導管的方式易于使用,保留時間比較長,提供了比較合適的長期血透的血管通路[1]。但是長期留置導管會容易引起繼發感染、導管堵塞等臨床并發癥。本文將我院對使用深靜脈長期留置導管血透的患者進行調查研究,分析并發癥及其護理方法,現報道如下。
2 臨床資料
2.1 一般資料
選擇分析患者均為我院自2011年8月至2012年6月期間收治的血液透析患者,采用深靜脈長期留置導管進行血液透析,共50例。其中男性患者共有25例,女性患者共有25例,最大年齡為78歲,最小年齡為32歲,平均年齡為48.5歲。其中慢性腎小球疾病的患者共有15例,高血壓腎病的患者共有14例,糖尿病腎病的患者共有16例,其它患者共有5例。行右側頸內靜脈患者有38例,行左側頸內靜脈患者有12例。平均留置導管時間為10.5個月。
2.2 研究觀察方法
觀察統計留置導管的并發癥發生情況,針對并發癥進行對癥護理處理,評估臨床護理效果。
2.3 統計學處理
采用SPSS統計軟件進行數據處理,以頻數及頻率來表示病例數及所占構成比,記錄患者導管留置前后處理對比結果。
3 結果
4 討論
使用深靜脈長期留置導管的血液透析患者,防護導管良好也是一個關鍵所在。首先要注意導管留置的方法,所有導管在插管部位的選擇上首選右頸內靜脈,其次是左頸內靜脈,常規建立皮下隧道,術后皮下隧道進行局部壓迫止血,有出血傾向的患者可以全身使用止血藥物,等出血糾正后方可行透析治療[2]。在血液透析操作時要常規以碘伏消毒隧道口及動靜脈接頭處,操作快速,不可使接頭長期暴露在空氣中。使用深靜脈長期血液透析留置導管容易出現相關并發癥,如出現導管堵塞、導管污染、皮膚感染等,本研究發現50例患者中導管堵塞病例數占總構成比的24%,導管感染占10%,皮膚感染占20%。
針對并發癥采取的護理方法主要有[3]:(1)常規護理。血液透析前要先檢查導管有無滑脫,穿刺部位的皮膚有無紅腫、滲血滲液等,用碘伏棉球環狀消毒,范圍大于敷料,用注射器抽出封管液體,如無抵抗感可以初步判斷導管通暢。在透析結束后,分離動脈透析管道后,快速注入生理鹽水,回血結束后再分離靜脈透析管道。在動靜脈端分別注入相應容量的抗凝劑,在正壓狀態下夾閉動靜脈端夾子,每次患者在透析前要測量血壓、體溫,同時定期監測凝血功能。(2)處理導管堵塞。當導管堵塞發生時,其護理方法是一旦發現堵管即行B超或攝片檢查,觀察導管內有無血栓形成,臨床上發現,有相當一部分的病人堵管與導管漂移貼壁有關,可以囑托病人反復高舉雙手、作深呼吸或是咳嗽等。如果有導管血栓形成,行溶栓處理。(3)處理導管及皮膚感染。導管相關聯的感染包括有出口處感染、皮下隧道感染等,在發現導管感染后要立即報告醫生,并且遵醫囑查血常規,做血培養及導管液培養等。在進行導管操作時要嚴格無菌操作,仔細清除導管口周圍的滲血滲液及血痂,消毒后用無菌敷料覆蓋固定,透析開始時用碘伏消毒導管口,抽出導管內封管液體棄去,用新的封管小帽封管,再用無菌紗塊包好固定,如果患者出現寒戰高熱等菌血癥表現,經血培養確診后立即給予抗生素進行全身用藥治療。注意局部皮膚感染,囑患者注意個人衛生,保持局部清潔干燥。(4)血栓形成的處理。血栓可以發生于導管腔或導管表面,或血管內皮損傷形成附壁血栓,由于患者存在凝血功能紊亂及封管方法不正確都容易導致血栓形成,對有反復血栓形成、但不伴有出血傾向的患者,可以長期口服華法令等,監測INR。透析前準確使用抗凝劑,透析結束后正確封管,均能有效地防止血栓形成。溶栓要注意把握分析利弊,有一定的風險,要嚴密觀察有無藥物過敏反應及出血并發癥等[4]。本研究發現,經過特殊護理后,臨床療效肯定。通過以上各種注意事項進行指導患者及其家屬,讓患者能夠更好地與醫務人員配合,延長深靜脈長期留置導管的使用壽命,從而提高患者的生存質量。
參考文獻
[1] 鄭芳. 血液透析長期留置導管感染風險及護理方法[J]. 中外婦兒健康. 2011,12(06):105.
[2] 李素娜. 血液透析長期導管感染的處理體會[J]. 中國現代藥物應用. 2012,6(0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