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力損傷范文

時間:2023-03-26 02:57:26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聽力損傷,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傷眼

科學家發現,噪聲能使人對光亮度的敏感性降低。經實驗表明,當噪聲強度在90分貝時,有2/5的人瞳孔擴大,視物模糊;當噪聲達到115分貝時,幾乎所有的眼球對光亮的適應性都有不同程度的衰減。長時間處于噪聲環境中的人,容易出現眼疲勞、眼痛、眼花和視物流淚等損傷現象。

傷心

近年來研究發現,噪聲是心血管疾病的危險因子。噪聲會加速人體心肌衰老,增加心肌梗死發病率。人體和動物實驗證明,長期接觸噪聲可使體內腎上腺分泌增加,血壓上升。科研人員還發現,工作場所接觸噪聲和夜間接觸交通噪聲,均可使人體總膽固醇上升20%。強烈噪聲還可使甘油三酯上升,對心臟極為不利。

致癌

最近研究發現,噪聲會使機體免疫系統處于麻痹狀態,日久便會導致癌癥。美國西雅圖腫瘤研究所的專家進行了有關噪聲致癌的動物試驗,把試驗用大白鼠分成兩組:一組在無噪聲干擾環境中飼養,另一組于噪聲環境中飼養。3個月后發現,不受噪聲干擾的白鼠患癌率僅占7%,而受噪聲干擾的白鼠患癌率高達60%。專家又對白鼠的癌細胞接種試驗,3個月后發現,不受噪聲影響的白鼠癌細胞轉移比例為30%,而受噪聲影響的白鼠癌細胞轉移比例高達100%。

影響兒童智力

篇2

1.1對象

對某飛機制造廠試飛、鉚工2個工種在崗接觸噪聲作業工人792名進行調查,其中試飛269名,年齡21~60歲,平均年齡(40.89±10.10)歲,接噪工齡1~40年,平均工齡(18.58±11.32)年;鉚工523(男性466名,女性57名),年齡20~60歲,平均年齡(36.86±9.46)歲,接噪工齡1~41年,平均工齡(15.37±10.09)年。排除標準:除噪聲以外同時接觸其他職業有害因素的工人;有耳病史、藥物致聾史、鼓膜穿孔等既往病史及入該公司前有噪聲接觸者。并且要求受檢者檢查前脫離噪聲環境至少12h。

1.2方法

1.2.1一般情況調查

以調查表的形式調查以下項目:姓名、性別、年齡、接噪工齡、婚姻狀況、既往史、家族史、現病史及工人的自覺癥狀。

1.2.2聽力測定

根據GBZ/T188-2007《噪聲作業體檢規范》,采用丹麥產IteraⅡ聽力計,在本底值噪聲小于30dB(A)的隔音室,經專業技術人員測定,分別作左、右耳500~6000Hz六頻段聽閾測試。

1.2.3作業環境監測

依據GBZ/T189.0-2007《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第8部分:噪聲》,使用HS6288B型噪聲頻譜分析儀、HS6020型聲校準器經專業技術人員對作業環境的噪聲進行測定。

1.2.4評定標準

根據我國GBZ49-2007《職業噪聲聾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的要求,對純音聽力檢查結果進行年齡、性別修正后,按照公式分別計算左右耳平均聽閾:以較好耳語頻平均聽閾大于25dB為語頻聽力損傷(500Hz、1000Hz、2000Hz為語頻段);雙耳高頻平均聽閾大于40dB為高頻聽力受損(3000Hz、4000Hz、6000Hz為高頻段)。聽力受損指語頻聽力或(和)高頻聽力受損。

1.3統計分析

采用Excel進行數據錄入,用SPSS17.0進行統計分析,兩組率比較用χ2檢驗,多組率比較用趨勢χ2檢驗,檢驗水準α=0.05。

2結果

2.1作業環境監測

依據GBZ1-2007《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規定的作業場所中工人工作地點噪聲的衛生限值為85dB(A),結果顯示:監測車間的噪聲強度均已超過職業接觸限值。頻譜分析結果顯示:監測車間噪聲屬高頻噪聲。

2.2聽力測定結果

2.2.1不同工種聽力損失檢出率比較

試飛、鉚工2個車間作業工人聽力損傷檢出率分別為24.5%、34.2%,經卡方檢驗不同工種間聽力損傷有統計學意義(χ2=7.8,P<0.05),試飛車間語頻聽力損傷檢出率為10.4%,高頻為21.6%,而鉚工車間檢出率分別為18.2%、40.0%,檢出率差異比較均有統計學意義(χ2=8.2,P<0.05,χ2=7.9,P<0.05);試飛車間和鉚工車間高頻損傷檢出率均高于語頻損傷檢出率,且差異比較有統計學意義(χ2試飛=12.5,P<0.05;χ2鉚工=23.2,P<0.05)。

2.2.2性別與聽力損傷關系

試飛車間無女性,因此僅對鉚工的性別與聽力損傷的關系進行分析,語頻聽力、高頻聽力及聽力受損檢出率男性均高于女性,但經卡方檢驗,P值均>0.05,差異無統計學意義。

2.2.3不同工種同一工齡段聽力損傷檢出率比較

工齡1~10年組試飛、鉚工聽力損傷檢出率分別為13.6%、14.3%,鉚工組高于試飛組,但差異無統計學意義(χ2=0.0,P>0.05),工齡11~20年組和工齡>20年組鉚工組聽力損傷檢出率均高于試飛組,且經χ2檢驗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χ2=4.3,P<0.05;χ2=13.3,P<0.05)。

2.2.4同一工種不同工齡的聽力損傷檢出

率比較試飛、鉚工作業工人的聽力損傷檢出率均隨工齡增加而升高,經趨勢卡方檢驗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試飛組:χ2趨勢=8.1,P<0.05;鉚工組:χ2趨勢=66.0,P<0.05)。1~10年組與11~20年組間聽力損傷檢出率變化幅度較11~20年組與>20年組間大,鉚工組更為明顯。

2.2.5同一工種不同年齡段聽力損傷檢出率比較

試飛、鉚工作業工人的聽力損傷檢出率均隨年齡增加而升高,經趨勢卡方檢驗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試飛組:χ2趨勢=9.4,P<0.05;鉚工組:χ2趨勢=93.0,P<0.05)。除(20~)歲年齡組外,各年齡段聽力損傷檢出率鉚工組均高于試飛組,且在(50~)歲組聽力損傷檢出率相差較大。

3討論

篇3

關鍵詞: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傷兒童;動作技能;姿勢平衡;運動干預

兒童的聽力損傷是一個重要的公共健康問題。作為全球第三大常見的慢性病,聽力損傷為患者帶來了長期的健康影響,學業困難和社交難題。雖然很多兒童聽力損傷程度不同,但聽力損傷對兒童語言、認知和社會技能發展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目前,國內外已有研究大多關注于聽力損傷兒童的語言和言語技能損傷,而忽視了聽力損傷兒童神經發育,行為發展,動作技能發展等方面的研究。因此,本文將重點綜述國外關于聽力損傷兒童動作技能發展方面的研究成果,希冀對我國相關研究的深化發展提供參考。

一、聽力損傷的分類

美國口語聽力協會給出了聽力損傷程度的分類,在臨床上分為三種聽力損傷的基本類型,一是傳導性聽力損失,主要是由于外耳或中耳阻塞性病變或結構破壞,機械性阻斷聲音所致,通常也包括缺乏辨認微弱聲音的能力。二是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這是永久性聽力損傷最常見的類型,是由內耳受到損傷或者內耳到大腦的神經通路受到損傷導致的。三是混合型聽力損傷,這是由傳導性和感音性混合形成的聽力損傷。此外,聽力損傷還可分為單耳聽力損傷和雙耳聽力損傷,語前聽力損傷和語后聽力損傷。在早期診斷中,中度到極重度的聽力損傷兒童中,其中8%是在出生時患病,這種情況造成的后果包括語言技能的終身性損傷,社會性發展的可能性遲滯及對學業成績的影響[1]。

二、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傷的原因

Davidson等人提出了聽力損傷的病因學分類,大多數的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是先天性的,在發達國家出現的頻率很高,原因主要有遺傳,產前獲得,圍產期獲得,產后獲得,顱面畸形等及其他原因[2-3]。

(1)遺傳:大約有50%的兒童永久性聽力損傷是由遺傳和血緣關系導致的,有可能是常染色體顯性基因,常染色體隱性基因和偶然性遺傳。

(2)產前因素:風疹、弓形體病都被認為是產前獲得聽力損傷的主要原因。母親接觸酒精,鏈霉素,奎寧和磷酸氯都可能損害內耳神經元導致先天性聽力損失。

(3)圍產期因素:包括早產,低出生體重,缺氧等。

(4)產后因素:細菌性腦膜炎,病毒感染,中耳炎并發癥,免疫,遺傳因素等。這些不同種類的產后因素有可能引起感音性耳聾或傳導性耳聾或兩者兼有。

三、姿勢控制,動作技能和前庭功能的關系

在生命的早期階段,聽覺的輸入和交流對于語言的獲得,認知,行為和社會發展有至關重要的影響。同樣的,動作發展對于兒童與外界世界交流,感知覺,學業能力,運動技能等其他技能的獲得也是必不可少的。患有感音神經性耳聾的兒童除了語言發展的遲滯外,很可能伴有非語言的其他重要方面發展的延遲,比如姿勢控制,動作技能,注意力等方面。姿勢控制的發展是技能性動作表現的先決條件。保持一個靜態或動態姿勢的能力的操作性定義分別為靜態平衡和動態平衡,靜態和動態的姿勢控制對于執行動作十分重要。姿勢控制的發育是一個多系統協調的過程,這一過程需要感覺系統,中樞神經加工系統,前庭系統的參與。前庭系統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前庭-眼系統,有利于保持視覺系統的穩定性;二是前庭-脊髓系統,用來保持軀干的空間定位和軀體運動時的姿勢狀態。發育完善的前庭系統能夠維持眼球位置,穩定頭部和軀體的空間感并使人體保持直立。

目前的早期篩查顯示,前庭缺陷的發病率尚不清楚,據報道,前庭缺陷的嬰幼兒大約占各種原因所致聽力損失嬰幼兒的20%-70%。有研究者發現,較大比率的患有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傷的兒童有較弱的前庭功能反應,以及較差的靜態平衡能力。Crowe等人探究了聽力障礙兒童前庭功能和動作熟練性及平衡能力的關系,發現聽力損傷兒童的動作熟練性取決于前庭功能,因此,對于聽力損傷兒童的運動缺陷進行干預時,還應考慮其前庭功能[4]。Rine等人的研究認為在不管前庭測試結果的時候,患有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傷的兒童表現出不成熟的靜態和動態平衡的反應,他們也發現患有明顯的前庭功能損傷的兒童,在粗大動作測驗上的得分要低于那些只患有感音神經性聽覺損傷而沒有前庭功能缺陷的兒童[5]。這些證據表明,前庭功能一旦受到損傷就會影響平衡能力,干擾正常動作的發展。

四、動作技能發展的評估及干預

前庭損傷引起的聽力損傷及對這類聽力損傷兒童的治療干預的有效性研究最近幾年才有記錄,在現有的記錄中,對于聽力損失兒童的姿勢控制和動作技能評估還不是例行程序。在小兒科的早期鑒定和發展性評估中,平衡能力和動作技能發展遲緩的調查和測驗是一個被忽視的單元,當然也沒有提供相應的干預措施,除非聽力損傷兒童已被診斷出有明顯的神經或骨科疾病。

Dummer等人使用TGMD-2(粗大動作發展測驗),通過測量運動技能和物體控制技能,研究了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傷兒童的基本動作技能以及動作表現的一致性[6]。Engel-Yeger等人使用ChAS-T(兒童活動教師量表)評估了兒童的粗大動作和精細動作以及時間和空間感官能力[7]。Rine等人的研究使用了LAP-D中的粗大動作量表,包括兩個子測驗:身體運動(G-BM)和客體運動(G-OM),使用測量靜態平衡依據的標準是BOT-2(動作熟練性測驗)中的單腿站姿[5]。Potter和Silverman用SCSIT(感覺統合測驗)的平衡能力分測驗測試了平衡能力[8]。Suarez等人使用姿勢控制測驗測試兩種條件下的姿勢感官組織,評估了姿勢控制策略[9]。Cushing等人在兩種不同條件下的研究中使用了BOT-2(動作熟練性測驗)的平衡能力測驗[10]。Gheysen等人在他們的研究中使用M-ABC(兒童運動評估組),這個測驗包括手的技能,平衡技能和球類技能三類動作技能[11]。

Rine等人在報告中指出,感音性神經性聽力損傷兒童不同于傳導性聽力損傷兒童,表現出漸進性動作技能發展滯后,這些動作發展缺陷和前庭結構的伴隨性損傷有關。針對這類兒童的運動干預中,焦點放在增強感覺統合和姿勢控制能力的訓練是有效的。諸多報告指出,姿勢控制發展的關鍵期是4-6歲,這就說明針對這一人群的動作技能缺陷的干預應該在這個年齡之前被提供[5]。Lewis等人發現伴隨著參與平衡和身體意識項目,6-8歲兒童的平衡技能有所改善[12]。Braswell和Rine發現聽力損傷兒童的動態視覺敏銳度,達到最大閱讀速度的最小字體大小和閱讀敏銳度,伴隨著視覺前庭訓練有所改善[13]。Rine等人報告了伴隨著運動干預,聽力損傷兒童姿勢控制的感官組織的改善和漸進性動作技能發展滯后的停止,這種干預的目的在于加強感官一體化的姿勢控制能力[5]。Hartman等人的研究重點在于測驗聾校中兒童的動作技能表現及其與體育運動參與度之間的關系。結果顯示,和正常兒童相比,聽力損傷兒童在以下方面表現出明顯的動作技能問題:62%的兒童在手的靈巧度測驗上表現偏差,52%的兒童在球類技能上表現偏差,45%的兒童在平衡技能上表現較差,43%的參與有組織的體育運動的兒童在球類技能和靜態平衡上表現更好。這項研究證實了改善聾童動作技能表現的重要性,這對他們參與體育運動也有積極的影響[14]。

然而,有研究者發現植入人工耳蝸的兒童在平衡和動作技能表現上并沒有比沒植入人工耳蝸的兒童表現的更好,因此,對于植入人工耳蝸的兒童也應該進行運動干預,以此來改善平衡和動作技能表現[11]。Cushing等人發現植入人工耳蝸的兒童相對于他的正常同伴在動態平衡測試上表現較差,在這個研究中,兒童是進行耳蝸移植手術后進行測試,因此,聽力損傷和移植人工耳蝸在動態平衡方面的貢獻并沒有被研究[15]。Suare等人研究發現單耳人工耳蝸移植的聽力康復對于聽力損傷兒童的感官組織策略并沒有影響,因此運動訓練干預計劃應當根據兒童的康復情況及動作技能發展水平而定[16]。Schlumberger等人通過探索聽力在感覺統合和非言語認知的臨床作用時發現,植入人工耳蝸兒童的聽覺補償有助于空間整合能力,動作控制及注意力的發展,較早植入人工耳蝸在改善言語能力的同時也有助于非言語能力的發展[17]。

五、討論及建議

兒童的聽力損傷是世界范圍內的難題,耳聾阻礙了兒童的最佳發展。雖然兒童在運動系統,語言認知等多方面都表現出發育遲緩,但其父母或監護人對其語言-言語方面的缺陷表現得更為重視,對這類兒童評估和治療的重點首先在于語言發展。動作的笨拙和平衡能力缺陷使兒童在各種活動中表現出較低水平,為了減小這種對聽力障礙者的不利影響,實行對平衡和動作技能缺陷的篩查測試和適當及時的干預,對于改善其發展狀況是非常關鍵的。

早期診斷能夠使通常被忽視或低估的機能障礙較早地發現。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傷兒童的早期診斷,除了聽力學的評估,還應包括運動功能的評估,其中,對于前庭功能的測試應在學齡前進行且越早越好。運動發育評估在智力障礙兒童,腦癱患兒,多動癥兒童的早期康復治療中已被廣泛應用,根據已有的成熟經驗,在聽力損傷兒童的篩查測試中,也可以有針對性地進行運動發育情況的評估。一些量表的使用和引進為更好地進行評估提供了便利。以Peabody運動發育量表為例,它是目前國內外康復界和兒童早期干預領域,被廣泛應用的一個專門的運動功能評估量表,該量表不僅可以用于運動發育遲緩的評價,也可用于兒童運動康復的評定。應用評估工具可以對每一個個體的運動技能同時進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被測兒童的運動技能缺陷能夠被識別出來并且轉化到個體的訓練目標中去,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運動訓練方案的目標性和有效性。針對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傷兒童的早期訓練,家庭環境,訓練人員,訓練計劃的實施等都需要科學的指導,在保證語言康復訓練的基礎上,適當地進行動作技能的訓練。隨著兒童年齡的增長,做好早期干預的同時,根據兒童的發展情況,重新評估動作技能發展也是必要的。

感覺統合訓練和體育訓練都是改善特殊兒童動作技能發展的有效途徑。針對學齡前幼兒的感統訓練,是一種在兒童身體游戲的基礎上進行訓練的活動方式,兒童通過專門的器械,在老師指導下,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進行的一項體育游戲活動。感統訓練有助于改善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傷兒童的前庭平衡感,手腳及身體協調能力。學齡期聽力損傷兒童通過在學校接受體育訓練,參加體育活動,姿勢控制能力和動作技能發展也有明顯的提高。只有將詳細的評估和教育干預計劃逐步完善和結合,才能有效地改善聽力損傷兒童的動作技能發展。正如Dummer等人所說,如果給這些兒童提供合適的機會加以訓練,他們也許能夠獲得基本的動作技能,并且達到和跟他們的正常同伴幾乎相同的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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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Razi MS, Das VK: Effects of adverse perinatal events on hearing. Int JPediatr Otorhinolaryngol1994, 30: 29-40.

[3]Potter CN, Silverman LN: Characteristics of vestibular function and static balance skills in deaf children.Phys Ther1984,64(7):1071-5.

[4]Crowe TK, Horak FB:Motor proficiency associated with vestibular deficits in children with hearing impairments. Phys Ther1988, 68(10):1493-9

[5]R.M. Rine, G. Cornwall, K. Gan, C. LoCascio, T. O'Hare, E.Robinson, M. Rice, Evidence of progressive delay of motor development in children with sensorineural hearing loss and concurrent vestibular dysfunction, Percept. Mot. Skills 90 (2000): 1101-1112.

[6]Dummer GM, Haubenstricker JL, Stewart DA (1996) Motor skill performances of children who are deaf. Adapt Phys Act Q 13:400-414

[7]Engel-Yeger B, Weissman D (2009) A comparison of motor abilities and perceived self-efficacy between children with hearing impairments and normal hearing children. Disabil Rehabil 31:352-358

[8]Potter CN, Silverman LynNewman (1984) Characteristics of vestibular function and static balance skills in deaf children. PhysTher 64:1071-1075

[9]Suarez H, Angeli S, Suarez A, Rosales B, Carrera X, Alonso R (2007) Balance sensory organization in children with profound hearing loss and cochlear implants. Int J Pediatr Otorhinolaryngology 71(4):629-637

[10]Cushing SL, Chia R, James AL, Papsin BC, Gordon KA (2008) A test of static and dynamic balance function in children with cochlear implants: the vestibular Olympics. Arch Otolaryngol Head Neck Surg 134(1):34-38

[11]Gheysen F, Loots G, Van Waelvelde H (2008) Motor development of deaf children with and without cochlear implant. J Deaf Stud Deaf Educ 13(2):215-224

[12]Lewis S, Higham L, Cherry DB: Development of an exercise program to improve the static and dynamic balance of profoundly hearing impaired children. Am An Deaf 1985,130:278-283

[13]Braswell J, Rine RM: Preliminary evidence of improved gaze stability following exercise in two children with vestibular hypofunction. Int PediatrOtorhinolaryngol2006,70 (11):1967-73.

[14]Hartman E, Houwen S, Visscher C (2011) Motor skill performance and sports participation in deaf elementary school children. Adapt Phys Act Q 28:132-145

[15]Cushing SL, Papsin BC, Rutka JA, James AL, Gordon KA (2008) Evidence of vestibular and balance dysfunction in children with profound sensorineural hearing loss using cochlear implants. Laryngoscope 118:1814-1823

[16]Suarez H, Angeli S, Suarez A, Rosales B, Carrera X, Alonso R(2007) Balance sensory organization in children with profound hearing loss and cochlear implants. Int J Pediatr Otorhinolaryngol71 (4):629-637

篇4

方法 將79例帶著殘疾出院回家康復的重型顱腦損傷患者隨機分為兩組。對照組39例給予常規出院指導;觀察組40例在常規出院指導的基礎上進行家庭隨訪給予康復指導干預。分別于出院時、出院后半年、出院后1年采用Barthel指數評分標準評定兩組的ADL。結果 出院時Barthel指數評分兩組間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出院后半年、1年兩組的Barthel指數評分均顯著提高(P<0.01),觀察組提高程度大于對照組(P<0.01)。結論 家庭隨訪給予強化健康教育及規范的康復知識與技能指導,是幫助重型顱腦損傷患者恢復運動功能、增強其ADL、提高生活質量的有效措施。

【關鍵詞】 重型顱腦損傷;家庭隨訪;日常生活能力

文章編號:1003-1383(2011)06-0737-02 中圖分類號:R 473.6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j.issn.1003-1383.2011.06.021

重型顱腦損傷是危害人類健康的創傷之一,雖然部分患者的生命得以成功挽救,但其殘疾率高達50%~70%,嚴重影響患者的日常生活活動能力,需要醫護工作者、社會工作者的長期支持和關懷[1]。但由于經濟及其他原因,越來越多的重型顱腦損傷患者傷情穩定后帶著殘疾回家康復。而目前我國社區康復護理相對滯后,患者出院后的康復主要靠自主鍛煉和家屬協助,缺乏系統性和科學性,往往不能達到預期的治療效果。我們對住院治療傷情穩定后帶著殘疾出院康復的40例重型顱腦損傷患者進行家庭隨訪,并給予規范的康復訓練指導,取得良好的效果,報道如下。

資料與方法

1.一般資料 選擇2009年1月~2010年8月在我院神經外科病區住院治療的重型顱腦損傷患者79例,入院時格拉斯哥昏迷評分(GCS)均≤7分,符合重型顱腦損傷診斷標準[2],排除入院前有精神病病史者。隨機分為兩組。觀察組40例,男33例,女7例;年齡19~70(52.36±13.65)歲;傷情:腦挫裂傷17例,顱內血腫15例,腦干傷3例,腦挫裂傷伴有顱內血腫5例,行手術治療23例;GCS評分5~7(6.82±0.98)分;日常生活能力(ADL)評分0~36(13.75±10.32)分。對照組39例,男32例,女7例;年齡18~71(51.67±12.73)歲;傷情:腦挫裂傷16例,顱內血腫16例,腦干傷3例,腦挫裂傷伴有顱內血腫4例,行手術治療22例;GCS評分5~7(6.77±1.06)分;ADL評分 0~38(14.63±10.32)分。兩組患者的性別、年齡、傷情、GCS評分、ADL評分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具有可比性。

2.方法 對照組在住院期間按重型顱腦損傷護理常規護理,并給予系統的健康教育。主要內容有:飲食指導、活動與休息指導、心理指導、并發癥的預防、康復訓練等。于出院前2 d由責任護士進行出院指導。觀察組在對照組基礎上出院后由其責任護士定期電話訪問、上門家訪給予強化健康教育及康復指導干預。患者出院后2周內進行第1次上門家訪,以后上門家訪1次/3個月,1 h/次,電話訪問1次/1個月,10~20 min/次,持續隨訪1年時間。隨訪內容:①心理指導:與患者及其家屬溝通,耐心傾聽訴說,了解患者出院后康復中遇到的問題,針對問題給予疏導,增強患者及其家屬進行康復的信心。②飲食指導:注意加強營養,給予高維生素、高蛋白易消化的食物;鼓勵多吃水果、新鮮蔬菜,預防便秘的發生。③預防并發癥的護理:指導正確的喂食方法;定時翻身、拍背,保持口腔、頭發、皮膚、會清潔。④康復訓練指導:a.注意肢體保持功能位;b.肢體的被動運動:按摩、被動運動各個關節,大關節到小關節,幅度從小到大,循序漸進;c.主動運動訓練:訓練床上翻身、橋式運動、十指交叉握手運動,下肢肌力恢復達三級以上時給予站立平衡、行走訓練;d.日常生活活動能力訓練:進行刷牙、擰毛巾、進餐、穿脫衣服、入廁訓練。⑤強化患者的家庭社會支持系統:做好家屬的思想工作,爭取患者家屬最大的支持與配合,幫助患者建立良好的家庭社會支持環境。

3.評價標準 分別于出院時、出院后半年、出院后1年采用Barthel指數評分[3]評定兩組患者ADL,滿分為100分,得分越高,依賴性越少,獨立性越好。

4.統計學處理 采用 SPSS 11.5統計軟包進行統計學分析,計量資料以均數±標準差(-±s)表示,組內治療前后比較采用配對t檢驗,組間比較采用兩樣本均數t檢驗,P<0.05表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結 果

出院時兩組Barthel指數評分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出院后半年、1年兩組的Barthel指數評分均顯著提高(P<0.01),觀察組提高程度大于對照組(P<0.01)。見表1。

討 論

1.對重型顱腦損傷患者進行家庭隨訪的意義 重型顱腦損傷患者常常遺留不同程度的后遺癥,其康復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需要醫護工作者的長期支持和照護,但由于社會經濟及其他原因,多數患者不可能長期住院或在專業康復機構內完成康復,而目前我國社區醫療服務網尚未健全,對重型顱腦損傷患者的康復問題關注還遠遠不夠,這些在家中康復的患者,如果能得到護士的指導和照護,不僅可以得到恰當的照護,還可以節省費用,這對患者非常有益。趙冬娥等[4]的調查發現,100%重型顱腦損傷患者的家屬希望得到護士上門提供服務。因此家庭隨訪作為重型顱腦損傷患者出院后的一種連續性護理方式,對于預防并發癥的發生和提高患者的ADL,減少殘疾的發生有著重大意義。

2.家庭隨訪為患者和家屬提供心理支持,增強患者康復的信心,有利于提高ADL 重型顱腦損傷患者在經歷意外事故后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良心理,如焦慮、恐懼等[5],不良的心理狀態對患者運動功能的恢復有一定的影響[6]。同時患者出院后由于康復信息中斷而處于盲目無助狀態。我們通過家訪及時發現患者的不良情緒并給予干預調整,消除患者不良情緒和出院后的盲目無助心理,使其保持良好的情緒,激發了患者康復訓練的主動性,最大限度地恢復肢體功能,增加患者ADL。

3.家庭隨訪對重型顱腦損傷患者ADL的影響 家庭隨訪是健康教育的延伸,通過家庭隨訪進行健康教育、康復指導、幫助患者取得家庭的支持,通過家庭成員的督促、指導和關心,使患者認識到康復訓練的重要性,認識到康復訓練不僅是患者個人的事情,而是對家庭的一種責任,從而提高患者克服困難的信心。在康復訓練中強調的是個體化康復方案,家庭隨訪可幫助我們了解患者的具體情況和康復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個性化地調節康復訓練的時間、強度,及時糾正不正確的訓練方法,對確保正確的康復訓練,促進運動功能的恢復,提高患者的ADL有重要的意義。本文結果顯示,出院后半年、1年觀察組的Barthel指數提高程度大于對照組(P<0.01)。說明對重型顱腦損傷患者進行家庭隨訪給予強化健康教育及規范的康復知識與技能指導,可以促進患者運動功能的恢復,增強其ADL,提高生活質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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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 艷,楊鳳霞,趙學靜.重癥顱腦損傷患者恢復期心理狀態調查及護理干預[J].齊魯護理雜志,2007,13(14):35-36.

篇5

關鍵詞 新生兒缺氧缺血性腦病 聽力篩查 瞬態聲誘發耳聲發射

doi:10.3969/j.issn.1007-614x.2012.07.279

聽力損傷是新生兒常見疾病之一,如果不能及早發現和干預將嚴重影響患兒的言語、認知及情感發育。2007年開展瞬態聲誘發耳聲發射(TEOAE)聽力篩查,報告如下。

資料與方法

2008年1月~2009年1月出生活產新生兒3520例。其中NICU中HIE患兒168例,其中輕、中、重度各56例,胎齡37~42周,均符合中華醫學會兒科學會新生兒學組2005年制訂的《新生兒缺血缺氧性腦病診斷與分度標準》[1]。隨機抽取正常足月新生兒200名作為對照組,均無窒息及其他高危因素,且母孕期體健,否認耳毒性藥物接觸史,無家族性耳聾史,孕期與出生時無缺氧病史,Apgar評分正常。對186例HIE患兒及200名健康新生兒聽力篩查結果進行分析。

方法:測試時間:正常新生兒在生后3~7天,HIE患兒在生后42天之內。睡眠狀態下,在安靜房間內,由受過專業培訓的專人負責測試。應用AccuScreen瞬態聲誘發耳聲發射儀進行TEOAE聽力篩查。測試標準根據設備提供的測試參量和反應量,顯示“通過”和“不通過”。若第1次檢查未通過,1個月后復查,仍不通過者3個月復查,如仍不通過則需進行聽覺腦干誘發電位(BAEP)檢查,以便作出聽力損傷的最終診斷。

統計學處理:以SPSS11.0進行統計分析,統計資料以%表示,組間差異比較采用X2檢驗,以P<0.05作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結 果

聽力篩查結果:HIE組有30例(48耳)聽力篩查未通過(14.29%),見表1。

TEOAE復查及ABR結果:缺氧缺血性腦病患兒,初篩異常30例48耳(14.29%,48/336);復篩異常24例34耳(10.12%,34/336);第3次復查異常15例22耳(6.22%,22/336)。患兒3個月時行ABR檢查,確診聽力損傷12例18耳,缺氧缺血性腦病患兒聽力損傷發生率5.35%(18/336)。對照組選擇同期分娩的正常新生兒200例,初篩異常2例2耳(0.5%,2/336);2例復篩全部通過。ABR檢查聽力損傷結果與第2次TEOAE未通過耳數的符合率52.94%,與第3次TEOAE未通過耳數的符合率81.81%。

經ABR確診的12例(18耳)聽力損傷的患兒中,其中輕度HIE 1例1耳,占總耳數的0.3%,中度HIE 3例4耳,占總耳數的1.2%,重度HIE 8例13耳,占總耳數的3.9%。可見聽力損傷異常率與缺氧缺血性腦病程度密切相關,缺氧缺血性腦病病情越重,聽力異常率越高。

討 論

正常聽力是進行語言學習的前提。國內有報道正常新生兒聽力障礙發生率0.1%~0.3%,在NICU搶救過的新生兒中,聽力障礙的發生率高達22.6%[2]。耳蝸及聽覺中樞對缺氧極為敏感,當缺氧缺血時首先累及耳蝸組織,使耳蝸產生類似于腦缺氧時興奮性氨基酸受體過度激動而引起的神經中毒。有研究表明缺氧缺血可造成耳蝸內毛細胞下傳入神經樹突末梢腫脹、變性、空泡樣變。此外聽覺中樞因缺氧引起損傷可壓迫血管,從而影響耳蝸的供血,造成耳蝸功能異常[3]。使TEOAE檢出率降低。本研究中,HIE患兒168例未通過48耳(14.29%),而對照組200例中未通過2耳(0.5%),P<0.05兩組差異有統計學意義。且經BAEP檢查確診的聽力損傷的12例患兒中,重度HIE患兒8例,說明聽力損傷的發生率與缺氧程度有關。由于本研究樣本例數偏少,此結論還需大樣本、多中心的臨床研究加以證實。

TEOAE能反映耳蝸外毛細胞或其周圍結構的功能狀態可以發現明顯的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傷,其具有快速、靈敏、客觀、無創等特點,是聽力篩查的優選方法。TEOAE測試也存在缺點,如假陽性率高;不能對聽力做精確評估;對低頻不敏感等。TEOAE測試未通過,不一定有聽力損傷,需進行BAEP測試及聽力評估,確認是否有聽力損失。

在本研究中,ABR檢查聽力損害結果與第2次TEOAE未通過耳數的符合率52.94%,與第3次TEOAE未通過耳數的符合率81.81%。因此,TEOAE技術只能作為一種篩查方法,它并非一種聽力診斷手段。TEOAE和BAEP聯合篩查,可降低假陽性率和假陰性率。

綜上所述,加強母孕期保健,降低新生兒HIE的發生率,出生后早期進行聽力篩查,6個月前發現聽力障礙并進行醫學干預,通過聲放大等技術重建其語言刺激環境,使語言發育不受或少受損害,對嬰幼兒語言發育具有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1 中華醫學會兒科分會新生兒組.新生兒缺氧缺血性腦病診斷標準[J].中華兒科雜志,2005,43:584.

篇6

【關鍵詞】 新生兒;聽力障礙;聽力篩查;耳聲發射;康復治療

為獲得本市新生兒聽力篩查相關信息, 旨在早期發現聽力障礙兒童, 做到早期干預, 使其能夠回歸主流社會, 本市與全省同步, 于2008~2012年開展了全市性新生兒聽力篩查新技術, 期間共篩查新生兒129306例, 現將結果分析報告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 1 資料來源 2008~2012年全市7個縣(市)區5年期間, 在鄉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住院分娩的全部新生兒為篩查對象, 共篩查新生兒129306例。

1. 2 方法

1. 2. 1 全市以市、縣(區)級婦幼保健等部門為依托, 建立新生兒聽力篩查管理網絡, 具備資質的醫療保健助產機構負責聽篩。市級聽力診斷單位由省衛生廳考核指定。

1. 2. 2 采用耳聲發射篩查法和聽覺腦干誘發電位診斷儀, 按照衛生部(現衛計委)《新生兒聽力篩查技術規范》(2010版)要求及診斷程序(初篩、復篩、診斷、干預), 嬰兒出生3~5 d或6~30 d內完成初篩。出生后滿3個月首次診斷, 6個月第2次確診, 以后進入康復治療階段。

1. 2. 3 聽力損失診斷標準[1] 按照WHO聽力損失程度分級標準(1997年), 聽力損失程度分為5級, 即輕度(26~40 dB)、中度(41~55 dB)、中重度(56~70 dB)、重度(71~90 dB)、極重度(>90 dB)。

1. 3 統計學方法 采用SPSS17.0統計學軟件對數據進行統計分析。計數資料以率(%)表示, 采用χ2檢驗。P〈0.05表示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

2 結果

2. 1 全市2008~2012年新生兒聽力篩查情況

2. 1. 1 全市新生兒聽力篩查基本情況見表1。

2. 1. 2 新生兒聽力篩查時間的選擇 隨機抽取兩縣(市)聽篩基礎登記資料共計386例新生兒, 對出生3~5 d(199例)和6~30 d(187例)進行統計, 結果表明出生3~5 d初篩未通過率為3.5%, 出生6~30 d初篩未通過率為4.3%, 差異無統計學意義(χ2=0.15, P>0.05)。

2. 2 兒童聽力障礙確診情況

2. 2. 1 本市5年間共篩查新生兒129306例, 其中確診聽力障礙兒童155例, 新生兒聽力損失發病率為1.20‰, 其中城區篩查數為27154例, 農村102152例, 城、鄉確診聽力損失兒童分別為12、143例, 二者聽力損傷率分別為0.44‰和1.40‰, 農村高于城市, 差異有統計學意義(χ2=16.41, P0.05)。在確診的兒童中, 雙耳損傷者121例, 占78.1%, 單耳聽損34例, 占21.9%。

2. 2. 2 兒童聽力損失程度分級 本資料依據WHO聽力損失分級標準, 對155例聽力障礙兒童進行統計, 其中輕度耳聾37例, 中度40例, 中重度25例, 重度27例, 極重度26例, 其構成比分別為23.9%、25.8%、16.1%、17.4%、16.8%;重度和極重度聽力損傷檢出率為0.4‰。

2. 2. 3 跟蹤隨訪情況 將確診為重度和極重度聽力損傷的53例兒童作為重點對象家庭電話隨訪, 有51例獲得信息, 2例失訪, 失訪率為 3.8%;47例聾兒進行過醫學干預, 康復治療率為 92.2 %, 系統治療率74.5%, 其中有9例已實施例工耳蝸植入術。

3 討論

3. 1 新生兒聽力障礙發病率。新生兒聽力障礙是常見的出生缺陷, 也是兒童致殘的主要原因之一。對此, 國內相關研究文獻報道, 其發病率為1‰~3‰。本組新生兒聽力損傷檢出率為1.20‰, 與其相一致。本資料統計顯示, 新生兒新性別聽力損傷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 但其發病率農村明顯高于城市, 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P〈0.05)。此結果是否與城鄉樣本量差別較大, 還是農村母孕期營養缺乏、保健意識差或濫用耳毒性藥物及不良習慣(人群吸煙普遍)等因素相關, 尚待進一步揭示。兒童聽力損傷早期干預。

新生兒聽力普遍篩查的主要目的是對患有聽力損失的嬰幼兒早期發現、早期干預, 使之最大可能地以接近正常的方式接受言語刺激, 最后能夠融入到正常的言語交流社會中。本組針對5年確診的聽力障礙兒童, 尤其是重度和極重度聽力損傷兒童采取了積極康復治療措施, 通過隨訪得知效果較好[2]。但仍有20%以上的重度耳聾患兒, 由于家庭經濟困難, 又沒能獲得國家救助項目款, 故尚未得到及時救治。

3. 2 新生兒聽力篩查技術的推廣。從本市聽力篩查總體看, 初篩率和復篩率均呈現逐年上升趨勢, 5年平均篩查率已接近90%, 此得益于全市建立健全了新生兒疾病篩查網絡、國家近年又出臺了“新農合”新生兒疾病篩查免費政策、各級醫療保健相關機構加大了聽篩的宣傳力度等。

綜上所述, 應用自動耳聲發射儀對新生兒聽力普遍篩查, 其方法簡便、快捷、無損傷, 易于嬰兒及家長接受, 對于早期發現和早期干預聽力損傷兒童意義重大, 具有推廣應有價值。

參考文獻

篇7

新生兒聽力損傷是比較常見的出生缺陷,2006年第2次全國殘疾人調查的最新數據顯示,聽力殘疾人口共2 004萬,中國每年新生兒約2~3千萬名,按先天性新生兒聽力損傷發病率1 ‰~3 ‰計算,每年將新增先天性新生兒聽力損傷患兒3萬左右[1,2],沈陽市皇姑區已連續開展新生兒聽力篩查5年,現將新生兒聽力篩查情況進行分析。

對象與方法

1.對象: 2003年11月~2008年11月,篩查范圍為沈陽市皇姑區8所助產醫院的所有新生兒,在出生后的2~7 d實施聽力篩查,5年來共篩查19 281例新生兒。

2.篩查方法:統一采用耳聲發射聽力篩查儀AUDX I(distortionproductotoacoustic emission, DPOAE)(美國GrasonStadler公司生產的GSI 70手持式畸變產物耳聲發射儀)進行新生兒聽力篩查,在新生兒出生后2~7 d進行初篩,生后30~42 d左右進行復篩。每名嬰兒均查雙耳,測試時嬰兒處于安靜或自然睡眠狀態,測試前常規用小棉簽清潔耳道。由經過培訓熟練的專門醫生操作,刺激強度為L1=65 dB SPL、L2=55 dB SPL,兩純音刺激點頻率之比為 F2/F1=1.22,取樣頻率分別為2 000、3 000、4 000 Hz 3個頻率畸變產物。各項測試均在環境噪聲≤40~50 dB的室內進行。由本區婦幼保健所兒保科醫生承擔全區的新生兒聽力篩查工作,每周篩查6 d,每周三在所內復查,篩查醫生為執業醫師并經過系統培訓和專項培訓,具備聽力篩查資格和能力。同時使用統一調查表,對每位病例的父母進行回顧性詢問。

3.初篩診斷標準:篩查4個頻率點的測試中有3個頻率點通過為通過;4個頻率點的測試中至少有2個頻率點未通過顯示未通過。有1耳不通過即為該嬰兒未通過。初篩未通過者,于1個月后復查,連續2次未通過者轉至市級婦幼保健機構復篩。

4.復篩診斷標準:復篩測試采用由美國Nicolet公司生產的Viking IV聽覺腦干反應聽覺腦干誘發電位反應(auditory brainstem response,ABR)。耳機為插入式,以V波反應閾值>30 dB nHL作為2~4 k HZ范圍聽力損失的指標,聽力損失程度分級標準為輕度(V波反應閾值為36~50 dB nHL),中~重度(V波反應閾值為51~90 dB nHL,極重度(V波反應閾值為91 dB nHL或以上)。

結果

1.聽力損失篩查情況:初篩率90.7 %(19 281/21 259),初篩未通過率13.2 %(2 547/19 281),復篩率87.6 %(2 231/2 547),復篩未通過者占6.1 %(136/2 231)。

2.聽力損失發病率:3月齡時ABR診斷確診新生兒先天性聽力損失64例(96只耳),發病率3.3 %(64/19 281),雙側聽力損失32例,發病率1.7 ‰(32/19 281);2年隨訪后,其中4例通過ABR測試和小兒行為測聽(視覺強化定向測聽,VRA),證實聽力正常,總計新生兒聽力損失60例,在篩查兒中新生兒聽力損失(單和雙側)的發病率為3.1 ‰(60/19 281),雙側聽力損失發病率為1.5 ‰(28/19 281)。

3.聽力損傷確診年齡:篩查確診嬰幼兒聽力損傷年齡為(3.6±1.6)月,最早診斷3個月,最晚診斷1歲。同期門診非篩查確診嬰幼兒聽力損失30例,平均確診年齡為(18±9.0)月,最早確診為3個月,最晚確診為3歲,二者確診時間相差14個月,新生兒聽力篩查確診年齡提前10個月,與非篩查確診組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t=12.07,P

4.聽力損失程度:輕度、中~重度、極重度發生率分別為2.1 ‰(40 /19 281)、0.8 ‰(15/19 281)、0.3 ‰(5/ 19 281),單耳、雙耳、左耳和右耳聽力損失的構成,見表1。表1新生兒聽力損失類型 [例(%)]

程度單耳左耳右耳雙耳合計輕度18(30.3)7(11.7)15(25.0)40(66.7)中~重度4(6.7)1(1.7)10(16.7)15(25.0)極重度1(1.7)1(1.7)3(5.0)5(8.3)合計23(38.3)9(15.0)28(46.7)60(100.0)

5.聽力損失的病因:60例病例中,足月兒55例、早產兒5例(34周早產1例,出生體重1 900 g,伴尿道下裂為雙胎長子,單左耳輕度聽力損失,次子正常;32周早產2例,1例出生體重1 500 g,應用呼吸機正壓給養,單左耳輕度聽力損失;另1例出生體重1 600 g,雙耳中度聽力損失;33周早產2例,1例出生體重1 350 g,雙耳極重度聽力損失另一例出生體重1 000 g,單左耳輕度聽力損傷伴耳廓畸形)。5例早產兒中3例合并顱面畸形。臨床原因不明者占76.7 %(46/60),孕期和圍生因素占15.0 %(9/60),有聽力損失家族史占8.3 %(5/60)。28例雙耳側聽力損失病例中,9例有明顯臨床病因(聽力損失家族5例,腭裂2例,極低出生體重兒1例,新生兒輕度窒息1例)。聽力損失家族史5例中3例雙親之一有不同程度先天性耳聾;1例患兒的曾祖父、患兒父親的姑姑、奶奶全聾;1例患兒外祖父、外祖母全聾,其父母正常。5例遺傳性病例中3例為雙耳聽力損失。圍生期因素中早產并窒息3例、早產伴極低體重1例、窒息2例、高膽紅素血癥1例。

6.聽力損傷康復情況:雙側聽力損失28例中,23例助聽器驗配或人工耳蝸,總的干預率為82.1 %(23/28),其中1歲以內驗配20例,1歲以內干預率71.4 %。10例雙耳聽力損失中~重度病例中,9例驗配了助聽器,1例經濟拮據未驗配,1例家長不相信孩子有聽力損失,直到2歲出現語言問題才進行助聽器驗配。3例雙耳極重度聽力損失兒中,2例于1歲半行電子耳蝸手術,1例失訪;15例雙耳輕度聽力損傷兒童,13例驗配了助聽器。助聽器驗配或人工耳窩最小年齡為6個月,最大2歲,平均年齡(6.0±1.5)個月。

轉貼于   討論

1.新生兒聽力損失的發病率:美國科羅拉多州22所醫院[1,4]1993~1995年對21 000例新生兒進行聽力篩查,其中147例確定有感音神經性或傳導性聽力損失,新生兒聽力損失(單耳和雙耳)的發病率為4.0 ‰。美國早期聽力檢測和干預(EHDI)所得先天性聽力損失的發病率為2 ‰~3 ‰,其內地城市的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的發病率為2.9 ‰[5]。本組研究,新生兒聽力損失在篩查兒中的發病率為3.11 ‰,雙側聽力損失在篩查兒中的發病率為1.5 ‰,與國外有關報道相近。

2.新生兒聽力損失的原因:有報道,雖始終有30 %~40 %的新生兒聽力損失其病因學尚不肯定,但是,大多數重度以上先天性聽力損失與遺傳有關。本研究病例中,通過臨床調查,原因不明者占多數(76.7 %),其次是孕期和圍生期因素(15.0 %),雖然先天性聽力損失家族史者只占8.3 %,但在5例病例中,有3例為雙側聽力損失,可見遺傳因素對新生兒聽力損失的危害還是比較大。孕期和圍生期因素也同樣不可忽視。

3.聽力損失康復狀況:不管先天性聽力損失的病因是什么,一般認為,先天性雙側聽力損失將被推薦使用助聽器,尤其是雙側中~重度聽力損失。對嬰幼兒聽力損失應在6個月以前進行干預。本研究顯示,有效的新生兒聽力篩查可使確診年齡提前10個月,總的干預率90 %,1歲以內干預率80 %。在需配帶助聽器的病兒父母中,有近50 %的家長精神壓力太大。在新生兒聽力篩查中要強化患兒家長對新生兒篩查和干預的意識,提高自覺性。讓嬰幼兒聽力損失得到及早的治療和早期干預,從而降低耳聾的致殘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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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近年來,與噪聲直接相關的聽力損傷甚至耳聾的病人持續增多,尤其多見于年輕人,他們中有相當一部分與長時間高音量使用耳機關系密切。專家認為,長時間不科學使用耳機,已經使年輕人的聽力發生早衰。

耳機聲強可達130分貝噪音

聲音的等級由聲強級的單位“分貝”數表示。1分貝是人類耳朵剛剛能聽到的聲音; 20~40分貝大約相當于在耳邊喃喃細語;40~60分貝屬于正常的交談聲音。一般環境聲音在30~50分貝左右時,不會影響正常起居;聲音超過60分貝就達到了噪聲分貝,人們便會有較大的感覺;若是在噪聲級70分貝的環境下,人與人之間正常的溝通交流就會感到困難;80~90分貝時則會覺得異常吵鬧。

醫學研究發現,長時間處在60分貝以上或短時間聲音超過85分貝以上的環境中,就會給聽覺細胞帶來損傷;若在噪聲級85~90分貝的環境下長期生活工作,50%的人會出現永久性聽力損傷,耳聾的幾率達26%;長期生活在90分貝以上的環境中,聽力受到嚴重影響的同時還會產生神經衰弱、頭疼、高血壓等疾病;如果超過175分貝,就可能引發心臟共振,導致死亡。而高頻率的立體聲耳機最大音量已達到130分貝。

MP3脈沖式噪聲最影響聽力

耳機的音量輸出一般在84分貝左右,有些高頻范圍能達到130分貝。而在所有的噪聲中,脈沖式噪聲就像MP3里傳出的聲音,對聽力的損傷最大。聲音傳進耳朵,首先引起耳膜震動;中耳內連接著耳膜的三塊骨頭(三根聽小骨)再把震動傳給內耳的耳蝸;耳蝸充滿液體,與感受聲音頻率的發(毛)細胞相連,發細胞把震動轉化為電子信號,傳給大腦。感受高頻信號的細胞在外耳蝸,感受低頻的緊隨其后。耳蝸上感受聲音的毛細胞數量在一個人出生時就已經定了,損傷一個就少一個,是不可逆轉的。當高能量聲波震蕩耳蝸內的液體時,會過度刺激并引發細胞死亡。長期接觸高分貝的聲音,不管是音樂還是噪音,都會造成聽力損傷,這種損傷是無聲無息、逐步推進的過程。目前,突發性耳聾在都市白領中發病率很高,多數就是耳機使用過頻造成的。

年輕人要盡量在安靜的環境下聽音樂,避免在地鐵、公交車中使用耳機。因為音量大小不是由聽力而是由噪音決定的,尤其是地鐵里,其本身就是一個相對封閉的環境,會對人的耳朵產生一定的壓力,再戴著耳機緊緊地壓在耳朵里,帶強度的聲音不斷地撞擊耳膜,毛細胞極易受損。

專家建議,運動時最好也別用耳機聽音樂,因為有氧運動使得血液流向四肢,內耳此時更容易受到傷害。瑞典人做過一項研究證明,進行有氧運動時聽隨身聽對聽力的傷害比平時要大一倍。

耳機控掌握“60-60”保護原則

經常戴耳機聽音樂的人應掌握“60-60”原則,這也是國際上比較公認的保護聽力的方法。即聽音樂時,音量不要超過最大音量的60%,連續聽的時間不要超過60分鐘。此外,耳機最好選頭戴式的,它比耳塞式耳機對聽力的損傷要小。因為耳塞式耳機直接塞在外耳道里,聲音沒有其他出處,都向著鼓膜發過去,聲音全部被鼓膜接收,對聽力的損傷更大。一般來說,聽同等音量的音樂,用耳塞式耳機比頭戴式耳機的音量高7~9分貝。頭戴式耳機有通氣孔者更好,可以把噪聲能量集中的低頻信號部分排放到耳外。聽音樂時,不要過分追求音質效果而把低頻音放得很大,這樣對耳蝸內的毛細胞損傷會非常大;且不要兩只耳朵一起聽,可左右輪換,耳塞不要塞得太緊。在室內聽音樂,可采用功放音響,減少耳機的使用。

篇9

關鍵詞:新生兒聽力篩查;護理

【中圖分類號】R473.7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783(2012)02-0190-01

聽力損害在臨床新生兒異常中較為常見,相關報道指出,我國每年出生新生兒約有2000萬,其中新生兒聽力損害高達6萬,嚴重威脅著患兒生命健康,開展新生兒聽力篩查工作可對嬰幼兒的聽力障礙早期發現,并制定相關措施及時治療,以使聽力損傷最大限度的降低,其中優質的護理配合是提高新生兒聽力篩查質量的關鍵環節。本次研究選擇我院2010年8月至2011年2月收治的新生兒篩查的患兒100例,隨機分為兩組,對照組50例采取常規護理,觀察組50例在常規護理的基礎上實施有針對性的護理干預,就兩組臨床結果進行回顧性比較分析,現總結報告如下。

1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本組患者100例,男67例,女33例;圍生期高危因素包括:低出生體重8例,早產16例,新生兒窒息7例,感染12例,高膽紅素血癥38例,其它5例。隨機將患者分為觀察組和對照組各50例,兩組在性別、年齡、高危因素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①制定篩查程序:在兩組新生兒病情穩定后行AABR初篩,未通過初篩的患兒發放復篩通知,用AABR在出院1月左右復篩。若仍未通過復篩,需在3個月內回院做全面整體的聽力學診斷。②測試方法:為短聲刺激聲,應用自動聽性快速腦干反應測試系統,掃描速率37次/s,35dBnHL強度。依據二項式算法對儀器進行內置,分析處理提取的聽性腦干V波,可自動生成re-fer或pass兩種結果。③護理:對照組50例在篩查全程應用常規護理,觀察組50例在常規護理的基礎上實施全面整體的護理干預,就兩組臨床護理結果進行回顧性比較分析。

1.3統計學分析:采用SPSS13.0統計學軟件,計數資料行X2檢驗,P

2結果

觀察組50例新生兒均順利完成篩查,未通過初篩者12例,其中單側5例,雙側6例;出院1個月行復篩10例,4例未通過,3個月后行DPOAE測試,其中有不同程度聽力損傷患兒1例。優于對照組50例43例完成篩查,3個月后測試確診有不同程度聽力損傷患兒4例。兩組完成篩查率及聽力損傷陽性率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

3討論

本次研究對觀察組50例在篩查過程中實施全面整體的護理干預,具體包括:①檢測前準備:在新生兒為安睡狀態于,于安靜的房間內進行測試,控制噪音在40-45分貝;就篩查的目的和意義向家屬說明,保持耳道通暢,確定測試患兒名單,并行詳細的記錄觀察。②測試時間:因新生兒外耳道受壓后腔隙易狹窄,耳內出生后1-2d有殘脂堵塞和羊水殘留,對耳聲發射的記錄均造成影響,通常出生后24h至出院前行篩查測試,可使初篩的假陽性降低[1,2]。③探頭放置:依據耳道外口大小對探頭進行選擇并調整角度正確放置。探頭不可松動或脫落,避免探頭移位,以對記錄的準確性造成影響,同時注意探頭的導線與身體摩擦有噪音產生。④及操作護理:為避免溢乳發生嗆咳,新生兒測試時需取側臥位,對其呼吸、面色進行密切觀察,若有異常及時通知醫生處理,操作動作需輕柔,并和家屬有效溝通消除其思想顧慮,避免醫患糾紛的發生,同時留下詳細的聯式方式以便進行復查。

綜上,AABR法為無創傷的、可靠的檢測方法,是對外耳、中外及臟干聽神經功能的反映,對感音劉經性聽力損失具有轉診率低和高檢出率的特點[2-5],需依據嬰幼兒狀態,測試場所、皮膚阻抗和電極位置、腦干發育程度進行針對性的護理,讓家屬明白測試客觀性、無創性、快速靈敏的特點,消除思想顧慮,復篩仍未通過的患兒及時對聽力損傷的類型和程度進行確定,以為早期治療打下基礎,使患兒生存質量得到改善和提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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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關鍵詞:職業噪聲;純音聽閾測定

噪聲無所不在,是紊亂斷續或統計上隨機的聲振蕩,當聲強值達到一定程度時,就會對人體的聽覺器官造成傷害。由噪聲引起的聽力損失可分為暫時性聽閾上移(NITTS)和永久性聽閾上移(NIPTS),前者是可逆的,后者在長期強噪聲下工作日積月累,造成內耳聽覺器官發生病變、功能障礙,即為噪聲性耳聾。而職業所導致的噪音性耳聾是世界范圍的主要職業性疾病,對于職業噪音性耳聾的相關研究有助于對其預防、保護及相關的治療。但噪音并不是引起職業噪音性耳聾的唯一因素,某些疾病及高危因素,與噪音的聯合作用則促使耳聾的發生更早,了解這些危險因素,對正確評定職業性噪音耳聾和預防職業行聽力損害,有重要的意義。

1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 按照標準對2011~2012年西南鋁業集團公司噪音工作環境下≥85dB,平均每天接觸噪音持續時間在8h,294例人員行相關的全面體檢及純音電測聽檢查,其中男性194例,占66%,女性100例,占34%,年齡在20~59歲。其中包括有高壓泵、鉗工、水泵工、空壓工、坯料機加工、機加工、鋸工等。

1.2方法 ①調查噪音暴露年限、既往史、防護史、年齡等。②聽力測試的環境噪聲引起的最大誤差在±5 dB內,測試人員在安靜狀態下,采用耳罩式耳機發音,包括純音氣導聽閾測定和純音骨導聽閾測定,頻率在125~8000HZ中8段測試。③同時行內科檢查、五官科、口腔、皮膚科、尿常規、血脂、血糖、心電圖、胸部X線等。

1.3診斷依據 我國GB/T16180-1996《職業性噪聲聾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將500-6000HZ各頻率的聽閾級≤25dBHL定為正常, GJB-2121-94《軍事噪聲聽力損失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將語頻(500、1000、2000和3000HZ)的平均聽閾級≤25dBHL定為聽力正常。根據WHO推薦的聽力損傷分級標準,其中語言頻率(0.5KHZ 、1KHZ、2 KHZ)平均聽閾(dB),3-6KHZ的平均聽閾, 6KHZ以上的平均聽閾,輕度聽力損傷26~41dB,中度聽力損傷41~55dB,中重度聽力損傷56~70,重度聽力損傷71~90,極重度聽力損傷大于90dB。

2結果

2.1 294例噪聲環境下,員工累計噪音接觸時間工齡段在1~41年,平均工齡13年。

2.2 294例噪聲環境工作人員檢測異常為45例,占總人數的15.31%,其中男性42例,占14.29%,女性3例,占1.02%。

2.3聽力檢測正常的249例中,同時伴隨心血管及其他疾患異常有52例,占正常者中的比例為25%,其中同時出現高血壓或血糖升高、血脂異常占大多數。

2.4聽力檢測異常的45例中,同時伴隨心血管及其他疾患異常有16例,占異常者中的比例為35.56%,見表4。

3討論

接受本次職業性健康體檢的員工的工齡段是在1~41年,平均工齡13年,所以本次職業性健康體檢的重點檢測對象,工齡段在10年以上的男性為主,從檢出職業性疾患者員來看,異常人員的接害工齡大都在10年以上,平均接害工齡為19.8年,說明接害工齡與職業病的發生有一定相關性。

從檢出職業性損害人員來看,聽力損害的主要以中度及以下程度損害,其中又主要以語言500HZ~4000HZ之間損害為主。從檢出職業性損害人員來看,異常人員45例中,同時伴隨有其他疾患的比例(在異常聽力中)達到44.44%,其中以高血壓、高血糖、血脂異常相對較高,分別達11%、8.89%、13%,其次耳部疾患僅占2.22%,說明由于耳源性疾患致聽力障礙的員工基本可忽略不計。主要系心血管及代謝類疾患所致,在長期噪音環境下易出現聽力損害。而其從事的工作多為高壓泵、水泵工、空壓工、坯料機加工、機加工等,與其工作環境的特殊性相關:工作面設備多,機械化程度不高,裝機功率較大,工作空間相對不大,且需持續現場工作,加之部分工人吸煙、飲酒特別嚴重,在以上這些因素下,在長期高強度的噪音暴露后,導致交感神經末梢釋放兒茶酚胺增加,從而使小動脈及內耳毛細血管收縮,血粘度增加,降低內耳血供、氧供,使內耳對噪聲的敏感性和易損性增加。降低受噪音損害的毛細胞自身的修復能力,長期噪聲刺激也直接損傷內耳毛細胞引起聽力損害。在本次調查中,尚未對8KHz以上的10-20KHz的聽力情況了解,未能完全區分老年性耳聾的情況,另需進一步檢查。

綜上所述,噪音是致職業性聽力損害的主要因素,但是一些高危疾病的因素,如高血壓、血脂異常、高血糖等也與噪音聯合作用加重損害,同時純音測聽,也不能完全反映聽力損害的程度及聽力損害的性質。目前職業噪聲的危害已成為人們所關注的話題,我國也相繼制定出《職業性噪聲聾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等法規,聽力保護的目的,就是有效控制和減少噪聲環境下,職工的聽力損失和聽力致殘的發生率,以保證人員的身心健康和減少因聽力致殘所支付的賠償,有關的企業應結合本地、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而采取措施,如:職工在上崗前應做基礎聽力測試,與以后的聽力復查做比較,以提示早期聽力損害或避免以后出現職業性工傷損害的糾紛、鑒定等,加強職業衛生知識培訓,提高個人防護意識,從根本控制職業危害,做到預防為主,依法管理,加強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控制,改進生產工藝,從源頭上控制職業病危害,對于工作時間大于8h/d,環境噪聲大于85dB,應要求;佩戴護聽器,并加強日常使用習慣監督,部分受教育程度低的員工,會以"佩戴不方便工作","易造成安全事故"等借故推托,目前檢查和保護聽力所產生的費用是制約的主要因素,但越來越多的企業及員工也意識到聽力的重要性,如何確定易于接受的宣教內容,及企業與員工雙贏的內容是關鍵。

參考文獻:

[1]姜泗長,顧瑞,主編.臨床聽力學[M].北京醫科大學中國協和醫科大學聯合出版社 1999,5,393-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