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落實情況報告范文

時間:2023-03-16 08: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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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落實情況報告

篇1

按照市脫貧攻堅專項述責述廉會議要求,針對扶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我鎮認真研究剖析,對照問題清單進行再次梳理,逐項整改、逐一落實。現將整改落實情況匯報如下:

一、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退出不精準問題

開展“動態調整回頭看”大排查,由各村作為問題整改的責任主體,鎮包村干部和村兩委班子成員組成走訪小組,列出整改清單,做好整改臺賬,再次逐村逐戶走訪。在走訪過程中,一方面動態了解掌握貧困戶的生產生活條件,收入水平等情況,并做好入戶記錄;另一方面對存在疑點的貧困戶通過入戶走訪、實地查看核實信息,“應清未清”的必清,“應納未納”的必納、“應補未補”的必補,切實把疑點排查工作做實、做細。經過大走訪活動,我鎮自我排查疑點問題28條,鎮分片召開扶貧會議對疑點問題進行分析研判,并經過民主評議、公示公告等程序,對死亡、戶口遷出等12戶22人作人口減少處理,對不再符合享受政策標準的5戶7人進行清退,家庭成員補錄2人,將患病致貧的1戶4人新納入貧困戶行列。

二、扶貧檔案錯誤較多的問題

根據市扶貧辦反饋的問題,逐項落實整改扶貧檔案。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和目錄清單對扶貧項目檔案整改完畢,已送審市扶貧辦并通過檢查。在2014-2016年檔案整改中我鎮發現不規范問題60余條,其中有52條已建立整改臺賬,全部整改到位。

三、結對幫扶效果不明顯的問題

將結對幫扶作為機關干部年終考核的一項指標,把幫扶工作納入常態化管理,實行扶貧幫扶工作考核制度,落實結對幫扶干部責任。鎮紀委、督查辦等部門聯合開展扶貧工作入戶調查4次,以工作落實、責任落實、政策落實等3個“落實”為主要內容,全面詳細了解鎮村干部入戶幫扶情況。7月份以來,共開展明查暗訪3次、走訪貧困群眾58戶,征集意見建議8條,已反饋給鎮扶貧辦研究落實。

四、項目資金分配率不高的問題

根據市扶貧辦提出的2017年鎮級光伏扶貧項目收益未分配問題,我鎮在動態調整結束后,按照最新底數對項目收益分配方案進行了調整,按照差異化到戶扶持政策確定分配金額,因戶因人精準幫扶,現已完成2017年鎮級光伏扶貧項目收益第一次分配。創建扶貧項目“日報告,周總結”制度。對2018年產業扶貧項目的實施,日報告,周總結,從項目的方案規劃、立項審批、招投標,再到運營維護等多個階段,全程實施嚴格的項目監控制度,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五、督查長效機制不健全的問題

進一步強化精準扶貧工作效能督查,落實工作考評制度,將督查考評結果作為機關干部和村兩委班子年終考評評先樹優的重要依據,逐步構建了“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督促、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發揮扶貧理事會的積極作用,全程參與脫貧攻堅。在全鎮全部村莊挑選熟悉村情、勤快務實的黨員29名擔任扶貧聯絡員,登門入戶講政策、聽需求、辦實事,當好貧困戶的勤務員、政策的宣傳員。一個多月以來,29名聯絡員共走訪貧困戶89戶200多次,增進了貧困群眾對黨的扶貧惠民政策的了解和掌握。

六、扶貧工作力量分散的問題

篇2

縣委辦:

1月10日,縣委召開了班子民主生活會。這是縣委在全縣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步入趕超進位、跨越發展關鍵時期召開的一次十分重要的會議。會議全面、客觀回顧總結了一年來的工作,深入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指明了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改進措施,按照縣委辦關于印發《20__年縣委班子民主生活會整改方案》(眉辦發 [2013]10號)的通知要求,我局黨組高度重視,結合實際,及時召開會議,議定措施。現將我局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匯報如下:

一、高度重視,及時召開會議,全面學習貫徹落實縣委班子民主生活會精神

按照縣委班子民主生活會整改方案通知要求, 1月27日晚及時召開了局領導班子專題會議,由局黨組書記、局長李西平同志安排部署學習貫徹縣委民主生活會整改方案精神的意見。1月28日晚,召開了民政系統干部職工大會,進行了全面學習傳達。局黨組書記、局長李西平提出如下貫徹落實意見:一是抓隊伍、轉作風。認真貫徹中央轉變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切實做到外化于行、內化于心,要體現到抓項目、抓招商、抓民生保障上,要體現到提升工作效能上,推動民政事業快速發展。二是抓好重點項目建設,攻堅克難,要有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三是抓好城鄉社會保障服務體系建設。打破政策壁壘,在政策執行上要有一定的靈活性。四是謀大事,找亮點。著力尋找民政工作的突破口。五是認真落實民政政策,切實保障弱勢群體利益,重點做好涉軍人員維穩工作。

二、立足本職,主要做了以下幾項工作

1、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暨“五包促五化”工作。局機關干部職工堅持周六對包抓的昌隆路北段進行清掃保潔,周內明確專人督促沿街店主落實門前“四包”責任制,昌隆路北段衛生保持良好。局11名駐村包抓干部,按照縣委 “五包促五化”活動要求,深入村組進行了黨的十八精神宣講活動,認真制定學習宣傳計劃,使黨的十八精神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同時結合幫扶村的實際情況,深入一線,幫助包抓村組扎實做好城鄉環境衛生綜合整治、產業發展、新農村建設、農民增收、穩定工作和困難群眾慰問工作,促進包抓村組社會經濟快速發展。

2、明確目標任務,落實責任。按照今年縣委縣政府下達的各項目標任務,及時召開會議,找差距、尋不足、議措施、落實了責任。各項工作明確了包抓領導、責任股室(單位)和責任人,為今年各項目標任務保質保量完成提供了組織保障。

3、流浪乞討人員救助與管理。近期,縣救助站4名工作人員對全縣流浪乞討人員實施了及時救助,實施救助36人,遣送15人,確保了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的基本生活。

4、重點項目建設。狠抓民政公共服務設施項目建設工作,按照規劃引領的要求,結合實際,針對扶眉戰役紀念館紅色旅游基礎設施、眉縣十字山休閑養老綜合開發、眉縣公益性公墓、“陽光安居”惠民工程、眉縣公共服務中心和眉縣社區服務體系建設項目,局主要領導和縣政府分管領導及時與省市上級部門進行了銜接和溝通、奔赴四川與成都建川博物館文化產業開發有限公司進行了商談,制定規劃。深入開展了社會保障服務體系建設和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方面調研。

5、穩定工作。全面落實優撫政策,及時下撥了重點優撫對象補助資金,督查各鎮認真排查涉軍人員情況,確保涉軍穩定。

6、冬季困難群眾生活安排。積極實施“9+1”的一體化社會救助工程,對困難群眾實行分類救助 ,卓有成效地開展了社會救助工作。及時落實救災、低保、優撫、五保供養、農村特困戶救助、大病醫療救助等政策資金,下撥春荒救濟、冬令救濟、臨時救助及應急救助款,發放救助款167.1萬元;發放五保供養金147萬元;發放義務兵家庭優待金276.8萬元;發放老復員軍人撫恤補助費542.6萬元。入冬以來,發放低保金及各類補助金2755.96萬元,下撥棉衣720件、棉被720床,有效保障了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積極配合縣委、縣政府開展了節前困難群眾慰問活動。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和打算

按照縣委班子民主生活會整改方案文件要求,我局以抓民生、強保障構建幸福大民生為目標,把維護民利、解決民生、落實民權作為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實履行好民政部門的工作職責,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主要抓好以下重點工作:

1、堅持召開局領導碰頭會。每周召開好局黨組會議和局機關局務會議。加強工作溝通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研究解決問題,重大問題梳理匯總后及時向縣政府分管領導匯報;結合實際,集思廣義,提出具體、可行的意見建議;安排部署全局性工作,強化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合力,增強抓工作、謀發展的能力。(包抓領導:李西平,責任股室:政秘股,責任人:李忠強)

2、健全完善社會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做好全縣城鄉低保政策落實工作。加強低保政策的宣傳力度,提高城鄉低保政策知曉率,按照“應保盡保,應退盡退”原則,實行動態管理,按時足額發放城鄉低保補助、五保供養、臨時救助等資金,確保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抓好眉縣十字山休閑養老綜合開發項目的立項、規劃評審,征用或流轉土地500畝,初步建成民俗風情商業街、葡萄觀光園等。抓好“陽光安居”惠民工程建設,整合民政、住建、扶貧、殘聯財政等部門資金,完成重建戶171戶,危房改造戶700戶,搬遷戶87戶,無能力建房戶30戶,完成搬遷點供排水、節能環保等基礎設施建設。(包抓領導:郭領成,任鎖軍,責任股室:救災救濟股,責任人:任文華。)

3、認真落實各項優撫政策,做好涉軍維穩工作。積極探索,不斷創新,確保各項優撫政策落實到位。繼續推行重點優撫對象到縣、鎮醫院住院就診“一站式”結算服務。在全縣實行重點優撫對象定點限額就診制度。將全縣“三屬”、7—10級殘疾軍人、在鄉復員老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和70年代以前參戰參試人員納入定點限額就診救助范圍,優撫對象持《定點限額就診證》到各定點醫院看病,在規定限額內全部免費。做好重點優撫對象定期定量補助和撫恤款的發放工作。做好涉軍維穩工作。扎實做好擁軍優屬和雙擁共建活動,做好義務兵優待金發放和零散烈士紀念設施保護。抓好扶眉戰役紀念館紅色旅游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工程,年度投資6000萬元,完成新征流轉土地300畝,拆遷30戶,修建旅游公路、人行道等基礎設施。(包抓領導:李永良,責任股室:優撫安置股,責任人:高丁朝,任曉峰)

4、突出抓好招商引資和爭取國家投資。做好項目申報銜接,積極爭取落實項目建設資金。(包抓領導:李西平,責任股室:政秘股,責任人:李忠強。)

5、社會事務管理工作在制度創新中不斷深化。我縣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要實踐探索,形成一套符合我縣實際、行之有效的做法。村中急事、大事、熱點事隨時公開,一般性事務定期公開,做到村務公開規范化、程序化、常態化、制度化。扎實推進村民監督委員會建設,有力推進農村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維護農村社會穩定;鞏固全國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示范縣成果;做好婚姻登記及收養登記工作,維護兒童的合法權益;積極推進社會組織管理體制改革,強化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做好平安邊界建設工作;抓好眉縣公共服務中心項目建設,建成3177平方米的綜合樓,樓內裝修、添置辦公設施。建成800平方米的物資救災倉庫。建成縣級社區服務中心、救災應急指揮中心、民政保障服務中心。實施院內硬化、綠化、亮化工程;抓好社區服務體系項目建設,建成縣社區信息服務網絡平臺,改擴建常興鎮社區、金渠鎮社區;啟動湯峪旅游開發區社區、青化社區服務站建設,配置辦公設施;新建20個農村社區服務中心;抓好眉縣公益性公墓項目建設,依托經營性公墓建設,征用或流轉土地100畝,修建墓區、停車場、牌坊、神道、供排水、專用道路等。(包抓領導:查金明,任鎖軍,責任股室:基層政權和福利事務股,責任人:馬新建。)

篇3

 

根據省委組織部《關于認真做好專題教育查找問題工作通知》精神和按照院專題教育《方案》安排,我們離退中心落實如下:

一、認真組織學習落實“講政治、敢擔當、正作風”專題教育會議精神。動員會上,聽取了司曉宏院長動員報告,按照院里的學習方案安排,進行了深入學習和領會。大家一致認為:一定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把“講政治、敢擔當、改作風”專題教育的成效體現到具體工作的各環節。

二、我們及時組織開展了談心和座談交流活動。分別同部門工作人員進行談心,聽取大家對本人和部門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意見,每個人結合個人思想和工作實際深刻的進行自我剖析,做到開誠布公、坦誠相見。查找出問題和不足我們歸納如下:

1.對政治學習抓得還不夠緊。

2.支部黨小組在學習教育實踐活動中方式方法不夠靈活多樣。

3.對離退工作的有關規定制度法規等業務學習不夠。

4.對離退工作規劃協調不夠;工作效率需進一步提高。

5.對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不夠細致。

6.進一步增強擔當意識,勇于開拓創新。

三、針對存在的以上問題,我們整改如下:

1.加強學習,提高思想認識,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要把講政治落到具體學習和工作中。積極參加院里安排組織的各項政治活動;在參加支部安排的活動外,我們黨小組結合離退工作實際,同離退休人員支部共同開展學習教育活動;每季度特邀老專家為我們進行一次黨性教育專題講座;對困難黨員進行不定期的慰問看望送溫暖活動。

2.在工作中勇于擔當,迎難而上,做到低調務實不張揚,埋頭苦干,勇于開拓創新。每年年初,根據院里全年工作部署,有計劃的安排好部門工作,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工作分工不分家,齊心協力,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推動工作取得新成效。

篇4

結合當前工作需要,的會員“guoqulai33”為你整理了這篇礦業機械傷害一般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報告范文,希望能給你的學習、工作帶來參考借鑒作用。

【正文】

根據《阿巴嘎旗一般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辦法(試行)》文件的要求,我旗于2020年8月21日成立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組(以下簡稱:評估組)。評估組組成由政府常務副旗長、主管工業的副旗長以及政府辦、工信局、應急管理局、公安局、自然資源局、人社局、生態環境分局、總工會等部門組成,特邀旗紀委監委、檢察院、法院參加了評估工作。評估組于2020年9月28日召開第一次評估工作會議,制定了評估方案,明確了職責分工,并深入事故企業查閱資料,抽查員工掌握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情況等。經過評估組的共同努力,現完成評估報告如下:

一、事故概況:

2018年5月11日0點50分,阿巴嘎旗金地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在維修C160鄂式破碎機作業中發生一起機械傷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73.2229萬元。

接到企業事故報告后,旗政府及時趕赴事故現場進行救援,妥善處理善后事宜,并按規定啟動事故調查,成立了事故調查組,于2018年5月25日提交了事故調查報告。報告中顯示:對事故責任單位及5名有關責任人進行了行政處罰,總計罰款33.4329萬元,并提出5個方面的整改防范措施建議。

二、評估工作組織級開展情況:

2020年8月21日旗政府成立了評估工作組,由政府常委副旗長張立光任組長、政府副旗長陳建軍任常務副組長、旗應急管理局局長額爾敦、工信局局長彭萬喜任副組長、旗政府辦、工信局、應急管理局、公安局、自然資源局、人社局、生態環境分局、總工會任成員的評估工作組,同時特邀請旗紀委監委、檢察院、落實參加了評估工作。評估組在評估期間總計召開了2 次評估工作會議,就評估過程中發現的有關問題進行了研判,形成統一意見。

三、事故責任單位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按照評估方案,評估組查閱了事故單位有關資料,深入現場開展現場核查,主要從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健全安全責任管理體系,安全生產培訓教育,開展反“三違”活動,特種設備管理,開展警示教育,事故單位及有關責任人行政處罰,處分落實情況及黨紀、政紀責任追究情況,對有關單位落實監管責任情況等進行了調查查閱。

經評估組閱查資料及現場核查,提出如下綜合意見:

(一)、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健全安全責任管理體系方面:

事故單位總體能按照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制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46份 、安全管理制度178份、 各崗位操作規程89份,內容基本涵蓋了各崗位工種。成立安全生產領導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定期不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按班召開班前會,按規定及時足額提取并切實管理好用足安全費用,累計提取6240萬元,使用 5176萬元,依法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及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險。

存在的問題:

事故單位雖然制定了“三項制度”,但也存在主體責任落實欠缺。經詢問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對安法規定的職責及本單位制定的責任制內容敘述不全,應負的責任缺項。責任制制定的內容不細,未規定每月檢查頻次,未制定注冊安全工程師責任制。未對公司級管控風險按期管控檢查。

建議:及時修訂補充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按規定實施。

(二)、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方面:

事故單位能夠按照規定對全員進行培訓,2020年總計培訓9次850人 ,特種作業人員按規定持證上崗。持證率100%。本次抽查培訓檔案5 份,抽查特種作業人員4人。三級教育培訓內容,廠級教育涉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責任制。車間級培訓涉及安全管理制度,班組級培訓涉及操作規程,體現了不同崗位培訓重點各有側重。基本達到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

存在的問題:

安全教育培訓內容不全。對“三級教育”授課內容未按原國家安監總局第2號令突出培訓重點內容,班組級培訓未對操作規程進行重點培訓。

建議:培訓要符合企業的實際,按照崗位突出重點。

(三)、開展反“三違”活動方面:

“三違”現象是企業發生事故的致命因素,該企業在事故發生后能夠按照阿巴嘎旗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阿巴嘎旗安全生產領域開展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專項行動實施方案》(阿安委會發【2018】8號)等文件執行,總結經驗教訓,開展了反“三違”活動,設立了舉報獎勵公式牌,并將違者予以公示,2020年處罰違者3人350元 。事故發生后相繼開展了隱患排查活動,制定了隱患排查治理方案。為有效防控風險隱患,該企業自2018年按照工藝、崗位等開展了風險分級與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共辨識出公司級管控風險130條,車間級管控風險418條,班組級管控風險351條,在隱患排查治理方面,2019-2020年總計排查出一般隱患629條,整改629條。

存在的問題:

雖然企業雙重預防體系已運行,經抽查一線員工發現,對崗位存在的安全風險掌握的不全面,崗位風險因素辨識危害因素一知半解,運行體系未真正入心入腦,“三違”現象時有發生。

建議:強化一線員工的安全教育,牢固掌握崗位風險,杜絕違章作業。

(四)、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方面:

經檢查,企業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較為規范,成立了安全管理機構,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進行了專門規定,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均在檢驗有效內,現場作業人員具備相關特種設備基本操作常識,依據相關規定持證上崗,并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執行危險作業審批確認制度。

存在的問題:一是未開展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演練;二是未建立特種設備日常維護保養制度及特種設備隱患排查制度;三是未開展特種設備安全知識培訓。

建議:立即建立特種設備日常維護保養制度及特種設備隱患排查制度;在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中加入特種設備安全知識內容,按規定開展應急演練提高特種設備突發事件應對水平。

(五)、警示教育方面:

事故發生后,金地礦業開展了全員警示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分析了發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2019年銀漫礦業“2.23”事故后。該企業迅速行動,開展了全方位的隱患排查,召開全體從業人員安全警示教育會,累計召開警示教育會7場。播放警示教育片10部。樹立了“一廠出事故,萬廠受教育”意識。

存在的問題:

該企業雖進行了警示教育宣傳培訓,但也存在重視程度不夠,只是召開警示會議,未組織員工談心得談體會,上級印發的事故通報只是在管理層開會傳閱,未落實到班組每個員工宣貫。未從事故中總結如何去預防潛在的安全風險。

建議:每次召開完警示會后,要讓從業人員針對事故談體會并形成書面材料,及時掌握員工的動態全方位提高安全意識。

(六)審查事故單位和責任人員行政處罰,處分落實情況。

事故調查報告對責任單位及5名責任人進行了行政罰款處罰;對本起事故負有主體責任的阿巴嘎旗金地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罰款人民幣貳拾伍萬元(250000.00元);對金地礦業總經理兼黨支部書記、企業法定代表人耿立鋒罰款人民幣伍萬叁仟叁佰貳拾玖元(53329.00元);對金地礦業副總經理王興剛(主要負責選廠和安全)處罰人民幣玖仟元(9000.00元);對金地礦業安環處處長沙建軍處罰人民幣柒仟元(7000.00元);對金地礦業選廠廠長蔣宏偉處罰人民幣柒仟元(7000.00元);對金地礦業選廠副廠長兼職安全員張建立處罰人民幣捌仟元(8000.00元)。經核查以上處罰已執行完畢。

企業內部處分、處罰情況:

經審查,該企業只簡單地對公司安全管理人員沙建軍、蔣宏偉、張建立等三人給予行政警告處分,但主要負責人未對該起事故應付什么責任進行深刻的剖析。主要負責人未從企業的安全管理方面進行反思,深刻剖析事故發生的原因,今后如何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

(七)了解對有關責任人員黨紀、政紀責任追究情況。

本次事故后安委會對北京華夏建龍礦業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環保部副經理馬育順及阿巴嘎旗金地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主要負責人耿立峰進行約談,約談從總公司對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情況;今后如何加強對該子公司的安全管理。金地礦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情況;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履行情況;今后如何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內容進行。同時旗政府副旗長陳建軍對旗安監局局長額爾敦、經信局局長彭萬喜進行誡勉談話。主要針對金地礦業機械傷害事故及全旗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進行誡勉談話,今后如何進一步加強政府部門對企業的安全監管力度、落實政府對企業的監管責任表態。兩位局長一致表態;通過這次事故給我們的教訓非常深刻,今后我們要牢牢牽住企業主要負責人這個牛鼻子狠抓企業主體責任落實,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把責任落實到崗位、落實到人頭;從行業管理的角度一是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反“三違”力度;二是加強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切實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三是我們也要定期對企業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督查。四是利用政策引導企業技術改造升級提高安全技術水平,確保我旗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提高。

本次事故未對有關責任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

四、綜合評估意見

該企業各類證照齊全且在有效期內,總體能夠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執行,但在安全管理上存在諸多不足和差距,主要體現在安全管理團隊安全知識匱乏,從業人員安全知識不足;制定的“三項”制度未及時修訂、雙重預防體系未真正起到作用,有些規章只停留在紙面上未落實到行動上,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安全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

建議:由有關部門按照規定責令企業限期改正。

篇5

按照省委學習實踐活動領導小組《關于做好第一批學習實踐活動單位整改落實工作“回頭看”的通知》精神,現將省××局整改落實工作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整改落實工作的基本情況

一是保留工作機構繼續抓好整改落實。省××局第一批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結束之后,局黨組繼續保留了學習實踐活動工作機構和人員不變,認真抓好整改落實,繼續鞏固和擴大學習實踐的成果。同時,積極配合地方黨委,發揮系統的指導作用,總結推廣省局和地稅系統第一批試點單位的經驗,并采取活動簡報、進行現場指導等多種形式,有力地推動了地稅系統第二批學習實踐活動的順利開展。

二是整改落實工作扎實推進。在整改落實工作中,局黨組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圍繞“推進科學發展,服務全面振興”的地方稅收工作主題,牢固樹立“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工作宗旨,以領導班子分析檢查報告為依據,堅持“統籌安排、突出重點,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充分論證、量力而行”的原則,做到“四明確一承諾”,確保整改任務落到實處。目前,省局黨組確定的2010年上半年12項整改任務已經全部按期完成,其他各項整改任務進展順利,有的業已提前完成,整改落實工作不僅時間抓得緊,而且工作質量高,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三是精心組織整改“回頭看”。局黨組認真研究省委通知精神,召開黨組會、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會和支部書記會,對照省委常委會整改落實方案和省地稅局黨組整改落實方案,認真開展“回頭看”。通過開展“六看”,進行自查,總結整改經驗,查找存在的問題,研究進一步整改落實的措施,進一步明確了任務,增強了整改落實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確保了學習實踐活動取得扎扎實實的效果。

二、確定的整改任務完成情況

(一)2010年上半年12項整改任務如期完成

一是運用gdp宏觀稅負、彈性系數、數學模型等方法進一步提高了收入測算的科學性,與各地政府的收入計劃搞好對接,及時下達并落實了稅收計劃,切實加強了對各地組織收入工作的指導。

二是及時升級了貨物運輸業稅控系統,調整了綜合征收率,保證了企業或個人所得稅稅率由3.3%調整為2.5%的政策落實。

三是在成品油費稅改革后,重新委托代征單位,并與交通運輸部門協調開發了代征軟件。

四是積極落實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管理,在大企業推廣應用個人所得稅計稅軟件,擴大代扣代繳的控管范圍,加強了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管理。

五是完成了省、市局防病毒系統的安裝調試,在全系統布控了14個管理中心、11790個客戶端。

六是制定了地稅網絡信息管理辦法,建立起暢通的內部信息提供渠道,提高了信息更新程度,為納稅人及時獲取全面、詳細的納稅服務信息提供了有效保障。

七是出臺了“兩基”建設達標考核方案和考核實施細則,采取日常與集中、網絡與實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減少多頭檢查、多頭考核。省局上半年派出考核組,對“兩基”建設達標單位進行了驗收,有66個縣區分局、251個稅務所(分局)提前達到了“兩基”建設的考核標準。

八是按照分級分類培訓的原則,將基層干部培訓作為重點,并制定了《全省地稅系統教育培訓工作評估辦法》,以加強對基層教育培訓工作的指導。

九是建立健全與地稅管理體制相適應的對各級領導班子的監督管理機制,結合年度考核,開展了部分市局領導班子調整工作,落實了全系統統一的領導干部退出領導職務的政策。

十是進一步總結干部輪崗和上掛下派工作經驗,在省、市局之間和市、縣局之間開展了部分干部交流,并做好了全省部分市地稅局統一招錄公務員的準備工作。

十一是農村稅務分局的機構規格確定為副科級,以引導機關干部流向基層、扎根基層,逐步緩解基層所人員不足的問題。

十二是將省局部署的各種考試、考評等工作安排,調整確定在3-5月份,以避免影響組織收入工作的順利開展。今年3月底,統一組織了全系統2040人的稽查業務知識考試。

(二)2010年上半年提前完成15項整改任務

一是進一步落實了省政府《關于促進全省中小企業穩定健康發展的通知》中有關稅費減免的規定,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了積極有效的政策支持。

二是落實了企業所得稅與社保費基本養老保險統籌部分掛鉤的稅前扣除工資機制的政策規定,支持民生工程。

三是明確了各類民辦學校減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政策界限。

四是允許會計師事務所審核企業彌補虧損報告。

五是編制軟件需求,在企業所得稅新申報表中增加了企業從業人數、資產總額的內容,方便了中小企業執行優惠稅率。

六是嚴格執行涉稅規范性文件的審核把關和會簽制度,定期對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嚴格執行稅法公告制度,確保了執法依據合法有效。

七是進一步落實信息化系統運行維護工作責任制,制定并出臺了《全省征管信息系統運行維護管理辦法》。

八是強化和改進企業端軟件的售后服務,為納稅人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辦稅服務平臺。

九是加強征管系統數據利用和數據分析,為稅收決策提供了信息資源。今年上半年,加工整理了全省有關納稅大戶的納稅統計數據,為加強收入調度提供了有力的依據。

十是制定了《地方稅收納稅輔導服務管理辦法》,為規范納稅輔導行為,完善納稅輔導網絡體系,拓寬向納稅人提供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渠道,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十一是充分利用網站、短信、辦稅服務廳等,不斷擴大稅收政策宣傳的覆蓋面,使納稅人能夠及時獲知稅收政策的變化情況。

十二是制定了《××地稅納稅人座談會制度建設方案》,實現了“通報情況、答疑解惑、宣傳稅法、征求意見”的制度化,完善了地稅機關與納稅人的溝通交流機制。

十三是落實了《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0-2012年工作規劃》,明確任務,落實分工,監督落實。

十四是按照《行政審批工作規程》的要求,發揮政策法規綜合協調部門和辦公室督促檢查的工作職能,提高了各環節的工作效率,保證了各類政策、文件的及時貫徹落實。

十五是以構建“稅務文化家園”為載體,建立文化室,設立稅務小書架,開辟文化沙龍,成立文體興趣小組,活躍了機關和系統文化生活,調動了廣大干部職工的積極性。

(三)省委常委會確定的整改任務的落實情況

一是支持農村信用社發展。轉發了《××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落實了稅收減免優惠政策。

二是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制發了《關于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全省中小企業穩定健康發展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落實了有關稅收優惠政策。

三是做好規范性文件的清理。通過對XX年年1月1日以前的1935份省級稅收規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認定擬全文廢止的文件412份,建議部分條款廢止、失效的文件82份;建議修訂26份;黨政機關制發文件中建議修訂或廢止的15份。同時,認真開展了稅收規范性文件的日常審查評價工作,既促進了稅收政策及時準確的貫徹落實,也提高了稅收行政執法水平,有效地防范了稅收行政執法風險。

四是支持創業帶動就業政策。落實了調高營業稅起征點、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和有關創業投資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五是鼓勵高校畢業生創業。對持有《自主創業證》的大學畢業生創辦企業初期,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對該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按實際招用人數每人每年4800元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減半征收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六是支持文化企業發展。轉發了國家《關于支持文化企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和《關于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若干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并落實了轉制文化單位稅收減免政策。對遼寧出版集團、遼寧大劇院、沈陽日報社等46家轉制文化單位落實稅收減免。

七是加強耕地占用稅征管,為財政支農資金提供充足的保證;積極配合財政部門,進一步健全財稅分配機制。

三、落實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促振興”目標的工作情況

面對當前嚴峻的經濟和稅收形勢,省局黨組牢固樹立大局觀念,動員全省各級地稅機關堅決服務于“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促振興”的工作大局,繼續堅持依法治稅,不斷強化稅收征管,深入挖掘稅源潛力,努力實現地方稅收的較快增長,為全省經濟發展與社會進步提供有力的稅收保障。同時,樹立“保企業才能保增長”的觀念,全面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積極幫助企業渡過難關,不斷提高納稅服務質量,為納稅人營造法治、公平、效率的稅收環境。

(一)加強組織收入工作

一是明確目標。省局黨組深入分析今年稅收工作形勢,以科學發展觀學習實踐活動為動力,把進一步深化整改落實同貫徹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經濟社會發展的一系列精神結合起來,同年度地方稅收各項工作結合起來,確定了“一個確保、四個強化、四個提高”的年度地方稅收工作目標,突出抓好稅源管理、信息化建設、納稅服務和“兩基”建設等重點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二是征管挖潛。充分運用“金稅三期”數據綜合應用平臺,加強稅源管理,向精細化管理要效益。對納稅大戶的異常預警信息,進行疑點核實,實施有效監控,確保稅源不流失。在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主體稅種下降的情況下,緊緊抓住當前我省投資力度不斷加大的契機,加強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等稅種的征管,落實耕地占用稅和有關礦石資源稅稅額標準提高的資源保護政策,實現了大幅增長。耕地占用稅前5個月同比增收26億元,增長9倍,占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總增收額的56%,拉動財政一般預算收入增長了8.6個百分點。土地使用稅同比增長26.9%,土地增值稅同比增長110.7%,契稅同比增長49.8%,4個與土地相關的稅種合計增收53.9億元,占當期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總增收額的116.2%。

三是稽查堵漏。對建筑安裝業、營利性醫療及教育培訓機構、電力行業、金融業、石油化工業等進行重點檢查,把制售發票、非法代開發票等稅收違法行為比較突出的地區作為區域專項整治的重點。通過集合“金稅三期”選案標準和稽查預警提示,科學選案,推進電子稽查查賬軟件的應用。目前,經過組織納稅人自查,已經查補收入1.2億元。

四是加強調研。省局黨組應對當前稅收形勢,結合地稅系統第二批學習實踐活動的深入開展,由局領導帶隊組成7個調研組,深入一線,到全省13個市、40個縣(區)、60戶企業,全面深入了解全省稅源情況。及時發現了組織收入中存在的問題,挖掘了稅收潛力,對全年收入趨勢形成了一個建立在實踐基礎上的基本判斷,既有力地推動了各級地稅機關的組織收入工作,又為省委、省政府科學決策提供了有力的依據。

今年上半年在經濟下滑的不利形勢下,全省地方稅收收入實現了一季度“開門紅”。前5個月全口徑收入累計完成407.2億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0.4億元,增長8.1%,完成省計劃的37.9%。

(二)積極落實優惠政策

從2010年下半年開始,省地稅局積極落實了國家和省出臺的一系列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稅收優惠政策。

一是調高營業稅起征點。從2010年1月1日起,按月繳納營業稅的起征點由原月營業額2,000元提高到5,000元。全省66,650戶個體營業稅納稅人每年減少稅負達2.83億元。

二是落實好下崗再就業優惠政策。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5月末,全省地稅機關為59戶企業和5779名從事個體經營的下崗失業人員辦理了減免手續,累計減免稅費達9373.19萬元。

三是促進房地產市場發展。對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宅的,契稅稅率暫統一下調到1%。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從2010年11月1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期間,納稅人購買住宅繳納的契稅實行先征后返的政策。從2010年8月起,納稅人繳納契稅的納稅期限由原來的一個月延長至三個月零十五天。

四是落實小型微利企業的優惠政策。截止2010年5月底,全省地稅機關共認定小型微利企業16,924戶,減免企業所得稅6,629萬元;認定高新技術企業140戶,減免企業所得稅1.5億元。

五是減收社保費為企業降壓減負。允許各市根據實際提出社保費緩繳和降低費率的方案。沈陽市地稅機關對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費免征1個月。

(三)優化納稅服務

一是深入開展稅收宣傳輔導。通過稅法公告、報刊雜志、廣播電視、門戶網站、12366納稅服務熱線、短信服務等多種途徑,實現了稅收宣傳的全覆蓋,最大限度地滿足納稅人的稅法知情權。2010年,免費發放短信近900萬條;省局網站點擊量達18萬余次,省、市兩級網站共處理涉稅問題近3000件,答復率100%;12366納稅服務熱線累計接受咨詢7.8萬余次,答復率達到了100%,同時組織編寫了《12366納稅問題匯編》,為納稅人提供了實用的輔導資料。

二是推行電子報稅。通過綜合辦稅軟件(辦稅通),利用公共網絡資源報表,依托國庫信息處理系統實時劃繳稅款,納稅人“足不出戶”繳稅,提高了辦稅效率。

三是規范了涉稅行政審批。制定了全省地稅機關《稅務行政審批標準》和《稅務行政審批規程》。充分發揮“金稅三期”電子報表功能,開通網上查詢發票,取消有關紙質報表和手工填報,減輕了辦稅負擔。

四是納稅服務形成制度化。通過建立健全信息管理辦法、納稅人座談會制度建設、聯系點制度等,使納稅服務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軌道。

四、機關作風建設進一步加強

一是理想信念更加堅定。通過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全局上下加深了對科學發展觀重大戰略思想的理解和把握,提高了科學發展觀對地方稅收工作的根本指導地位的認識,更加全面地樹立了科學稅收、和諧稅收的理念,推動了治稅思想的轉變。領導班子和中層領導干部思想觀念、思維方式的轉變,帶動了全局廣大黨員干部思想作風的轉變。全局上下推進地方稅收科學發展的決心更加明確,作風建設得到了進一步加強。

二是制度機制不斷創新。在整改工作中,省地稅局黨組不僅注重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和難點問題,更注重從根本上解決影響和制約地方稅收科學發展的根本性問題,在健全和完善機制制度上下功夫。今年上半年,制定和完善規章制度10余項,涵蓋稅收征管、納稅服務、隊伍建設、政務管理等方面,并在構建稅源管理機制、改革稽查管理體制等方面進行了探索。

三是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得到了加強。在加強地稅系統各級領導班子調整和交流的同時,省局黨組大力加強干部培訓工作,制定了《全省地稅系統2010-2012年大規模培訓干部工作實施意見》。今年上半年,與清華大學繼續教育學院、××行政管理學院、××學院和大連稅專等院校合作,舉辦了地稅系統領導干部和省局機關全體干部公共管理高級研修班、縣區局長培訓班、稅務稽查業務骨干培訓班、軍轉干部專門業務知識培訓班、稅務所長培訓班等。同時,加強學習型機關建設,活躍機關文化生活,有力地調動廣大干部的積極性,增強了推進地方稅收科學發展的能力。

五、“黨員干部走進千家萬戶”進一步落實

篇6

11月1日,市政府工作會議之后,我局對此高度重視,明確形成由分管副局長張韶梅同志主抓、局改革辦統籌、相關部門落實的工作機制,并制定下發《關于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相關工作的通知》,對涉及到我局的四項工作任務進行責任分工,逐一確定了具體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逐項進行攻堅,確保我局負責各項目建設快速推進。主要工作落實情況如下:

一、加快落實“出入境智慧大廳”建設,確保11月底完成(第31項)。對照市政府工作要求,明確由專人加強與中標公司對接,按照采購方案要求,加快完成設備采購和內部裝修等前期工作,同步與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溝通聯系,爭取上級公安機關授權。目前,該項工作進展順利,爭取本月底前完成調試并全部對外投入使用,確保我市出入境管理工作邁進全省先進水平。

二、落實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信息網絡安全審核網上審理,確保年底順利完成(第32項)。一是細化工作方案。由網警支隊負責,明確了具體推進時間,其中:11月12日前與網證CtID、計費實名對接數據;11月14日進行網吧系統升級;11月16日迎接省公安廳第一次驗收并試運行;12月16日迎接省公安廳第二次驗收,驗收通過后即在全市推廣。二是明確具體分工。由局信通部門協助,與技術公司合作,共同做好系統改造和對接工作;由網警部門指導督促全市轄區內網吧進行系統升級,派發圖文操作流程,確保系統推廣到位、操作到位。三是加強執法檢查。指導各縣(市、區)網警、派出所加強對轄區網吧的巡查,加大日常監督檢查力度,督促網吧及時做好“網證”上網升級改造等相關事項。加強對完成升級改造網吧的檢查驗證,嚴格落實實名上網制度,從嚴加強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

三、加強警保合作,進一步推出便利化服務措施(第33項)。一是加強協調聯動。由交警支隊成立以支隊領導為第一責任人的工作專班,并帶隊與市保險行業協會進行對接,繼續擴大聯動交流范圍,完善好各地快處快賠中心建設,明確好警保聯動工作內容,提高城市道路事故處理效率。二是整合“警保”資源。整合交警、保險公司、農村勸導站等工作網點,加大投入,共同推動構建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社會治理體系,開展事故車輛查勘、定損、理賠工作,協助當事人快速處理交通事故。三是加大宣傳力度。在交警、保險公司各平臺上,宣傳好“交管12123”互聯網快速處理系統,全面鋪開“警保聯動”工作,擴大群眾知曉度,爭取群眾認可。

四、配合市市場監管局探索進一步簡化企業開辦環節(第10項)。近年來,我局不斷簡化刻章辦理手續,推廣應用統一免費印章系統,對接市場監督管理局多證合一系統,通過推出“互聯網+公章”智慧新民生模式,進一步簡化公章備案流程,實現在線刻章,切實提升了企業開辦便利度,確保0.5個工作日內完成公章刻制備案工作。目前,在材料齊全的情況下,我市1小時內可以完成公章刻制備案工作。按照市政府工作會議要求,參考中山市開辦企業1個環節辦理的先進做法,我局明確由治安部門加快與市市場監管局對接,積極配合做好企業開辦環節優化,爭取能夠學習中山先進經驗,在環節整合方面順利推進。

篇7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審計意見和建議是指審計機關在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中,查出違反財經法律法規以及管理不規范等行為,提出的對有關部門、單位和個人依法予以處理、處罰的審計意見和審計整改建議。

第三條區審計部門提出的審計意見建議的整改落實工作,由區審計部門的法制機構具體督辦。區財政、建設、國有資產管理、地稅、國稅等部門應當按照職責負責協助審計機關提出的審計意見建議的整改落實工作。

第四條實行審計意見建議整改落實情況聯席會議制度,區政府辦、組織、監察、財政、審計、國有資產管理、地稅、國稅等部門為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每半年召開一次聯席會議,通報審計整改情況,提出協調解決審計意見建議整改關問題的建議,并對被審單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第五條區審計局定期向區政府報告審計意見建議的整改情況。

第六條區審計局及有關部門和被審計單位依據下列審計文書,督促和辦理審計意見建議的整改:

(一)向區政府提交的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托向區人大常委會所作的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二)在對下級政府財政決算、領導干部經濟責任、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及其他各類專項資金審計和審計調查中查出違反財經法律法規的問題,向有關部門單位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審計決定書;

(三)根據審計情況向紀檢監察機關或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的審計建議書;

(四)發現案件線索向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以及其他業務主管部門提出的審計移送處理書;

(五)區審計部門依照審計程序查出問題下達的其他有關審計文書。

第七條區審計部門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財務收支行為,應當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依法作出處理、處罰的審計決定。

第八條區審計部門對審計中發現的應當依法由有關主管部門處理、處罰或者追究有關責任人員行政責任、刑事責任的問題,應當依法作出審計移送處理書,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第九條區審計部門對發現的應當依法由有關主管部門糾正和處理的問題,應當依法作出審計建議書。

第十條被審計單位應當執行審計決定,并將依法應當繳納的款項按照財政管理體制和有關規定繳入關賬戶。涉及追繳稅款、滯納金或收繳國有資產收益的,除被審計單位已準備繳納以及區審計部門認為被審計單位能夠落實外,區審計部門在對被審計單位發送審計決定書的同時,應當抄送給財政、國有資產管理、地稅、國稅等部門,建議財政、國有資產管理、地稅、國稅等部門及時收繳落實,并于60日內將協助辦理落實情況書面通知區審計部門。

第十一條被審計單位要在審計決定執行期內書面向區審計部門報告整改方案、整改責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結果。

第十二條對拒不執行審計決定的被審計單位,與同級財政有撥款關系的,區審計部門可建議財政部門在預算安排和預算調整時抵繳,或向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審計決定事項。

第十三條區審計部門向有關部門發送的審計移送處理書,有關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之日起60日內,依法予以辦理,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審計機關。有關部門認為不能受理的,應說明理由并書面通知審計機關,并退回移送資料。

第十四條有關部門無正當理由對審計移送處理書不予辦理的,區審計部門應當提請區政府或建議監察機關予以處理。

第十五條區審計局應當將審計重要事項整改落實情況及時報告區政府,將審計意見建議整改落實列入政府督查范圍,督查結果在一定范圍內通報。

第十六條對審計意見建議整改實行問責制度,被審計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審計意見建議整改的第一責任人。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整改情況進行監督,對整改措施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問責。

第十七條組織部門應將審計意見建議整改落實情況存入干部管理檔案,作為干部提拔、調整、任用的重要依據。紀檢監察機關將審計意見建議整改落實情況存入所在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廉政檔案。

第十八條區審計部門對各部門單位審計意見建議整改落實情況依法予以公告,充分運用社會力量督促審計中查出問題的整改。

篇8

結合當前工作需要,的會員“小老公葛國光”為你整理了這篇交通運輸局關績效考評社會評價反饋問題整改情況報告范文,希望能給你的學習、工作帶來參考借鑒作用。

【正文】

縣績效辦:

根據《來賓市2019年度自治區績效考評社會評價反饋問題整改方案》(來督績領辦發〔2020〕7號)和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視,針對存在問題切實開展整改,現將我局落實整改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總體目標

通過對社會公眾提出意見建議的整改工作,充分發揮績效考評在反映社情民意中的“晴雨表”作用,進一步完善績效管理制度,優化轉變各級機關工作作風,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對經濟社會建設的參與權、知情權、監督權,不斷提高政府公信力、執行力和效率,增加群眾滿意度。

二、存在問題及整改情況

存在問題:來賓市金秀縣羅香鄉羅運村鄉村道路交通不便。

整改情況:

(一)經調查核實,2018年羅運村各自然屯道路已全部為砂石和水泥硬化路面,該道路為全長4.87公里的四級公路,設計行車速度為20公里/小時,路基寬度5米,路面寬度4.5米,設置錯車道,路面結構為22cm水泥混凝土路面,已基本滿足群眾的出行需求。

(二)加強現有道路的維護,并積極加大水泥硬化路的建設。該公路全長4.87公里,依據《公路工程技術標準》、《公路路面基層施工技術規范》、《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術規范》對該項目進行驗收,經檢測,路基寬度為5米,路面寬度4.5米,主要尺寸、強度各項指標均符合質量要求。

(三)制定整改方案,并向社會公開整改方案。

(四)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認真落實,并將落實情況公布于眾。

三、下一步計劃

(一)高度重視,認真整改。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高度重視涉及到的整改問題,進一步細化整改方案和舉措,加強日常檢查督促,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效。

(二)主動作為,回應群眾。社會公眾反映的意見、建議,無論是可以按照時限整改落實的,還是因客觀原因無法及時解決的,都要通過多種方式主動回應公眾,除了按要求開展好“兩公示”外,還要通過座談、走訪、電話、短信、網絡媒體、宣傳標語、宣傳欄等方式開展有效宣傳解釋工作,讓群眾知曉整改事項的具體落實情況,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以整改實效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

(三)加強檢查,嚴格考評。縣督效辦將社會評價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列入年度績效考評中,同時,根據工作實際,適時群眾意見建議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暗訪,凡發現有弄虛作假、工作不力、整改效果差、解釋宣傳不到位的,將按照相關規則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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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督察重點

(一)全市工商系統紀律作風情況。重點督察縣(區)局領導班子貫徹民主集中制、干部職工自覺遵守“八六八”禁令情況、落實省政府

“責任政府”和“陽光政府”四項制度情況及市縣所三級執行著裝、車輛管理、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等內部管理各項制度情況、廉政風險點防范措施落實等情況;

(二)全市工商系統履行工作職能情況。重點督察全市工商系統履行市場監管、行政執法、服務經濟發展等職責情況;

(三)全市工商系統*年度重要工作任務落實情況。重點督察各類市場專項整治、個私經濟黨建工作及市局分解到各縣(區)局罰沒款收繳、個協會費收繳、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設、食品檢測、市場信用分類監管、化肥抽檢、涉農合同幫扶、培育農村經紀人、一會兩站建設等工作任務和指標完成情況;

(四)全市工商系統干部學習、干部培訓等組織落實情況。

二、督察對象

(一)市局機關內設科室;

(二)各縣(區)工商局;

(三)基層工商所(分局)。

三、督察方式

根據年初督察工作總體方案,每季度由市局紀檢組提出本季度督察重點報市局黨組批準后組織實施。

督察工作采取明察暗訪、經常性督察與定期、定向督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經常性督察。由市局紀檢組、監察室、督察隊、市局領導班子成員根據工作需要對市局機關內設科室、八縣(區)工商局、基層工商所(分局)開展經常性督察活動;紀檢組對市局機關內設科室、八縣(區)局、基層工商所(分局)隊伍紀律、作風等情況每月至少進行全面抽查或檢查一次。

(二)定期、定向督察。市局黨組每季度安排一次全面的督察工作,同時根據工作需要適時開展專項督察。

四、一季度督察內容

一季度督察工作主要由紀檢組牽頭開展。重點開展以下工作:

(一)八縣(區)局貫徹落實國家總局、省局、市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會議精神情況;

(二)紀檢監察部門履行工作職責情況,重點是檢查紀檢部門廉政風險點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三)重點檢查省政府鼓勵創業促進就業涉及工商部門相關政策規定貫徹落實情況(臨市工商發[*]__號文落實情況);

(四)各級工商部門落實取消行政許可項目、行政性收費項目及費用減免政策落實情況;

(五)落實省政府“四項制度”,推行服務承諾網上公開辦事程序、辦事結果、政務、局務、政府信息公開情況;

(六)干部隊伍紀律作風建設情況;

(七)個私黨建工作統計申報制度落實情況。

第二、三、四季度督察重點根據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五、督察要求

(一)認真準備。紀檢組監察室要掌握工作導向,把握大局,認真分析全市工商系統隊伍建設、履行市場監管、行政執法、服務經濟發展中存在的薄弱環節,了解掌握企業、個體工商戶、消費者、行風監督員及當地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紀委等相關部門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有針對性地提出督察意見,確保督察工作有的放矢,提高督察工作的有效性。

(二)嚴格督察。督察工作要端正態度、嚴謹作風,深入細致、扎實工作。不能搞形式主義,走馬觀花,不能怕得罪人。要敢于發現問題、善于發現問題,發現問題要及時糾正、大膽糾正。

篇10

為促進重點行業和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切實做好安全生產隱患自查自改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重點行業和領域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明電〔*〕16號)要求,現就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電力等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隱患自查自改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和有關中央企業可依據本指導意見,結合實際情況補充完善,于5月底前下達到每個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并督促其貫徹落實,認真自查自改。要求各企業在自查中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和全體職工的作用;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立即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要制訂方案,明確責任,落實資金,限期整改;7月底前將排查治理情況按照監管關系及時上報。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

一、各類工礦商貿企業自查自改的共同內容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及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各職能機構、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情況;技術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作業規程建立、執行情況;隱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險源監控、作業現場安全監督檢查情況;外來施工隊伍(承包商)安全監管情況等。

(三)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風險抵押金繳納、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等情況;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依法履行安全"三同時"制度情況。

(四)安全培訓教育情況。企業建立健全安全培訓教育制度、保證經費情況;企業全員(包括農民工)培訓教育及考核情況;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五)應急管理情況。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與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簽訂協議情況;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應急救援預案制訂及演練情況。

(六)事故處理和責任追究情況。事故報告制度建立情況;已發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要求,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和落實整改情況。

二、各類工礦商貿企業根據本行業特點自查自改的重點內容

(一)煤礦企業

1.國有煤礦

(1)瓦斯治理情況。高瓦斯和突出礦井執行《煤礦瓦斯抽采基本指標》情況;礦井安全監控系統的瓦斯傳感器按規定標校情況和各種閉鎖裝置安設情況;突出礦井"四位一體"防突措施執行情況;按規定進行瓦斯等級鑒定情況;有動力現象及鄰近高突礦井按要求進行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鑒定情況。

(2)礦井通風情況。通風系統是否合理,設施是否完善、可靠,礦井總風量和各作業點實際風量情況,是否存在不合理串聯通風;高瓦斯和突出礦井是否設置專用回風巷,是否存在"剃頭下山開采"問題;放頂煤開采的工作面是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68條的規定;礦井建立綜合防塵系統及運行情況。

(3)防止"三超"情況。是否按核定的生產能力組織生產;采掘接替關系、采掘工作面布置是否符合規定;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作業人員是否超過本企業或地方政府的規定;大型礦井每個采區內每班作業人員不超過100人規定的執行情況。

(4)機電管理情況。是否真正實現了"雙回路"供電;下井設備取得MA標志情況;井下機電設備保證完好,杜絕電氣設備失爆情況;更換國家明令淘汰的設備及材料,特別是高壓開關、非阻燃皮帶和非阻燃電纜情況。

(5)水害防治情況。礦井水文地質,特別是采空區、相鄰礦井及廢棄老窯積水情況;防排水設備和設施的完好情況;雨季"三防"工作的安排落實情況。

(6)建設項目情況。新建、改擴建、技改礦井除前述相關內容外,重點檢查:違法違規建設情況;新建礦井是否存在邊建設邊生產、改擴建礦井在改擴建區域內是否存在邊改擴建邊生產現象;施工隊伍資質情況,是否存在施工隊伍資質掛靠、轉借等現象。

2.小煤礦

(1)煤礦"六證"有效情況以及遺留問題的整改情況。

(2)防止"三超"情況。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強度組織生產,井下作業人員是否超過地方政府的規定。

(3)勞動組織管理情況。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層層轉包問題;是否依法與從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參加規定的保險;作業人員是否配備了勞動防護用品;是否有嚴格的入井登記檢身制度。

(4)依法依規開采情況。是否按規定布置采掘工作面;是否存在采用非正規采煤方法、以掘代采、多頭作業等問題;是否存在超層越界開采現象;是否有規范真實的采掘工程平面圖等圖紙。

(5)"一通三防"管理情況。通風系統是否合理,通風設施是否完善、可靠;是否有違反規定的串聯通風;所有采掘作業地點風量是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是否有無風、微風作業等問題;礦井裝備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情況;按規定進行瓦斯等級鑒定情況;井下作業地點瓦斯傳感器安裝位置、數量、質量和標校是否符合規定;按照有關規定配備瓦斯檢查員、安全檢查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及其持證上崗情況;"一炮三檢"制度執行情況;炮泥、水炮泥使用情況。

(6)水害防治情況。礦井是否有真實的水文地質資料;是否查清采空區及廢棄老窯積水情況;是否存在相鄰小煤礦井下相互連通情況;防、排水系統是否完善;礦井井口標高是否低于標準的規定。

(7)機電管理情況。嚴禁非防爆設備入井規定的執行情況;是否實現了"三專兩閉鎖";年產6萬噸及以上的煤礦實現"雙回路"供電情況;年產6萬噸以下煤礦備用發電機能否在規定時間內啟動。

(8)火工品管理情況。使用煤礦許用火工品規定的執行情況;火工品存儲、使用管理情況。

(9)整頓關閉情況。已決定停產整頓、停產整合和責令關閉的礦井,是否落實了停產期間的安全規定,是否規范嚴格進入了整頓、整合或關閉程序;批準恢復生產后是否執行了相關安全規定;是否存在非法生產、施工情況。

(10)新建技改項目情況。新建、改擴建、技改礦井除前述相關內容外,重點檢查:違法違規建設情況;新建礦井是否存在邊建設邊生產、改擴建礦井在改擴建區域內是否存在邊改擴建邊生產現象。

(二)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

1.礦山生產企業

(1)爆破作業、爆破安全距離符合《爆破安全規程》要求情況,落實爆破作業設計和作業規程、防止危及人身安全和中毒窒息事故的預防措施以及推廣中深孔爆破技術情況;爆炸物品的儲存、購買、運輸、使用和清退登記制度等落實情況。

(2)露天礦山自上而下分臺階開采,臺階高度符合《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或《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暫行規定》要求情況;露天邊坡穩定性定期監測情況;深凹露天采場配備專用防洪設施情況;排土場截洪、防洪和排水設施及防止泥石流的措施落實情況。

(3)地下礦山有兩個獨立的、直達地面的、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各生產水平(中段)和采區(盤區)至少有兩個能行人的安全出口情況。

(4)地下礦山采礦作業掘進、運輸、提升、通風、防排水、頂板管理、地壓監控、供電、爆破等環節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險源登記、監控情況。

(5)地下礦山建立機械通風系統及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風質、風量、風速滿足安全生產需要和規程要求的情況。

(6)地下礦山采空區管理制度、采空區處理方案的制訂和貫徹落實情況,防止人員進入采空區、已關閉廢棄礦井的措施落實情況。

(7)地下礦山頂板管理制度、對頂板不穩固的采場監控手段和處理措施的落實情況;圍巖松軟不穩固的回采工作面支護措施落實情況。

(8)地下礦山落實防范水害制度,查清采空區及廢棄井積水的情況;制訂防洪、防透水措施和應急預案及落實情況。

(9)是否存在超層越界、亂采濫挖等違法違規行為。

2.尾礦庫

(1)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及竣工驗收情況。

(2)已投入生產運營的尾礦庫無正規設計或者資料不全的,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補充設計或補齊必要的資料等情況。

(3)按照設計要求組織生產運行、按照規定編制年度尾礦排放作業計劃及落實情況;是否存在危害尾礦庫安全的違規設計、超量儲存、超期服役等情況。

(4)從事尾礦庫放礦、筑壩、排洪和排滲設施操作的專職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

(5)尾礦筑壩有足夠的安全超高、沉積干灘長度和下游壩面坡度,尾礦壩灘頂滿足生產、防汛、冬季冰下放礦和回水的要求情況。

(6)防洪渡汛主要措施、應急預案、物資器材準備工作情況,對尾礦壩下游居民區或重要設施實施有效監控情況。

(7)尾礦再利用情況。對于在用尾礦庫回采再利用和閉庫后再利用的尾礦庫,按照有關規定依法履行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批手續的情況。

(8)尾礦庫區內是否存在從事爆破或采砂等危害尾礦庫安全的情況。

(三)冶金、有色企業

1.《煉鐵安全規程》、《煉鋼安全規程》、《軋鋼安全規程》、《煤氣安全規程》等冶金、有色行業相關安全規程的執行情況。

2.冶煉、鑄造等生產環節起重、吊運鐵水、鋼水、銅水、鋁水等金屬重包的專用設備情況,包括設計單位資質、設備選型配套、設備生產企業資質,制造安裝符合規范要求情況。

3.起重、吊運等危險性較大設備的日常操作、維護、檢修、檢測制度的執行情況。

4.高爐風口平臺、爐身、爐頂、熱風爐等區域煤氣泄漏、冷卻壁損壞、爐皮開裂、爐頂設備裝料系統等重大危險部位和區域檢查情況。

5.轉爐、精煉爐、均熱爐的爐體冷卻、傾翻、煙氣回收等工藝環節情況;煤氣生產、儲存、輸送環節防止煤氣泄漏、中毒、應急等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煤氣監控和防護設施的配置和運行情況。

6.冶金、有色金屬冶煉過程和生產環節中涉及的氧氣、氫氣、二氧化硫、氮氣、氯氣、氨氣等氣體生產、儲存、使用過程中,中毒、窒息、爆炸等相關事故防范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各種監控和防護設施的配置和運行情況。

7.冶金、有色金屬生產過程中涉及高溫、高壓、強堿、強酸環節,爆炸、燒燙傷、中毒、外泄等相關事故防范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各種監控和防護設施的配置和運行情況。

8.涂層生產線的涂料等易燃易爆材料的安全管理情況,防范火災、爆炸等事故的措施及落實情況。

9.冶煉鑄造車間嚴格按照規范和要求設計,按照設計布置生產設施,設計、施工變更符合相關規定情況。

10.作業現場防范各類機械事故和人員傷害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監控報警、聯鎖和自動保護裝置情況。

(四)石油天然氣開采企業

1.鉆井、完井、試油和修井等作業過程防井噴措施的落實情況。井場布局,井控設計,防噴器、節流壓井管匯的配套,起、下鉆操作,泥漿密度監控,壓井材料儲備,人員井控培訓等情況。

2.含硫油氣井硫化氫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硫化氫防護標準的宣傳貫徹,地質、鉆井工程的設計,井控裝置、井下工具、地面設施的選材;硫化氫探測、報警、防護設備和點火器材的配備,作業人員防硫化氫培訓等情況。

3.油氣處理、輸送等過程的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站場位置、管道路由、防火間距的設定,泄壓放空設施、消防設施、防爆工具的配備使用,防雷防靜電措施的落實,管道的定期監測等情況。

4.動火作業、起重作業、高處作業、舷外作業、臨時用電、受限空間作業、平臺起浮拖航作業等環節的管理情況,包括作業許可、安全防范、現場監控等情況。

5.重大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井場安全距離是否符合要求;管道打孔盜油的防范、占壓管道的治理情況;超期服役設備的更換情況;人工島、通井路高程是否符合要求等情況。

6.海上石油設施的建造和運行管理情況。第三方檢驗機構的選擇,設計審查的備案,建造過程的監理,設施結構、鉆井、采油和消防、救生等專業設備的檢驗等情況。

7.海上石油設施勞動定員的設置與管理情況。設施崗位的設定,外來人員的登記和監控,勞動定員逐步減少的措施等情況。

8.防井噴、防硫化氫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落實,物資儲備,企地聯合培訓演練的情況;海上石油消防、救生和逃生定期演練,防臺風防風暴潮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落實情況。

(五)化工生產經營企業

1.化工和涉及化工生產的醫藥生產企業

(1)生產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時不符合項的整改情況;重要生產車間、原料產品庫區、供電供水等重點單元的安全生產狀況。

(2)工藝技術管理制度、儀表聯鎖管理制度、設備維護保養管理制度制訂和執行情況;工藝技術是否合規,操作條件是否合理,主要聯鎖自動保護設施是否正常,反應器、分餾塔、重要機組、專用設備以及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重要設備的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3)生產裝置正常開停車和緊急停車安全規程的建立與執行情況,開車前和停車后確認制度的建立與執行情況。

(4)在檢修、維修作業中,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破土作業、起重作業、高處作業、臨時用電等特種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在生產和施工作業中,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嚴格執行情況。

(5)防雷電、防汛、防臺風、防建筑物倒塌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實情況。

(6)企業是否建立了應急救援隊伍,或與當地大企業、與地方政府建立了應急救援合作關系;化工企業事故狀態下防止"清凈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實情況,是否設立了污水儲存池及具備污水處理的能力。

(7)崗位操作人員熟練掌握和熟悉本崗位職責、工藝流程、危險及有害因素、工藝技術指標、操作規程、設備儀表的使用、應急處置方法的情況,嚴格執行企業巡回檢查制度的情況。

(8)新建項目的立項審批、安全設施審核情況,設計和施工單位的資質情況;項目的竣工驗收、正在試車投料和試生產項目的安全措施制訂和落實情況;化工園區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基礎設施建設的落實情況。

2.化工經營企業

(1)銷售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是否存在超許可經營范圍現象,是否嚴格執行"一書一簽"(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化學品安全標簽)制度。

(2)銷售劇毒化學品的企業是否查驗、登記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劇毒化學品準購證、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運輸車輛安裝的安全標示牌。

(3)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安全距離、消防設施、應急預案和應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儲罐區是否建立了罐體定期檢查制度、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儲罐是否裝備液位高低報警,是否存在超儲現象,儀表、安全附件是否齊全有效;防雷、防雨、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實。

(4)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是否取得運輸資質,駕駛人員和押運人員是否取得上崗資格證;運輸車輛、罐車罐體和配載容器是否取得檢測檢驗合格證明,車輛二級維護制度和定期檢驗制度執行的情況;運輸車輛配備應急處置器材和防護用品情況;運輸車輛安裝的安全監控車載終端(GPS和行駛記錄儀等)以及標志燈、標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承運劇毒化學品車輛是否載明品名、種類、施救方法等內容,是否攜帶運輸通行證,按照指定的路線、時間和速度行駛。

3.危險化學品充裝單位

(1)危險化學品充裝單位特別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氣和液化天然氣充裝單位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制訂和執行情況,充裝車輛資質、安全狀況查驗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嚴禁超量裝載規定落實情況,操作人員取得上崗證的情況。

(2)可燃氣體充裝設備管道靜電接地情況,裝卸軟管每半年進行水壓試驗的情況,充裝設備的儀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齊全有效;液化氣體充裝站是否采取防超裝措施;有毒有害危險化學品充裝站是否配備有毒介質洗消裝置,防毒面具、空氣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備和使用情況。

(3)對證明資料不齊全、檢驗檢查不合格、罐體內殘留介質不詳和存在其他可疑情況的罐車嚴禁充裝的規定落實情況。是否向駕駛員和押運員說明充裝的危險化學品品名、數量、危害、應急措施、生產企業的聯系方式等,是否向押運員提供危險化學品信息聯絡卡。

(六)煙花爆竹企業

1.生產企業在申領安全生產許可證,經營企業在申領經營許可證時,對安全評價報告指出的不符合項整改情況以及安全檢查督查提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2.生產企業生產工藝符合《煙花爆竹工廠設計安全規范》(GB50161-92)、生產作業符合《煙花爆竹勞動安全技術規程》(GB11652-89)、產品符合安全生產許可證核定產品種類的情況;重點檢查"四超一改"(超品種范圍、超能力、超人員、超藥量,擅自改變工房用途)問題。

3.生產企業是否存在違規使用氯酸鉀等禁用、限用藥物生產煙花爆竹問題,購買和使用氯酸鉀登記制度執行情況。

4.生產企業藥物混合、造粒、篩選、裝藥、筑藥、壓藥、切引、搬運等危險工序作業人員培訓并經安全監管部門考核的情況。

5.在高感度工房室溫超過32℃、一般工房室溫超過35℃、大雷暴雨時,煙花爆竹生產企業落實停止生產規定的情況。

6.批發企業負責人、管理人員、保管員培訓考核情況;倉庫內外部安全距離、疏散條件、庫房布局、建筑結構、防爆、防雷、防靜電、消防等安全設施以及電氣設施、安全警示標志和標識牌等符合有關標準的情況;倉庫是否存在超儲現象;執行流向登記制度、建立記錄檔案的情況,是否存在采購和銷售含氯酸鉀等違禁藥物的產品及非法生產的煙花爆竹等問題。

7.煙花爆竹長期零售點專店或者專柜、專人銷售、專人負責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安全距離、安全通道、零售場所的面積、消防設施等是否符合標準規范要求;是否采購和銷售非法生產的或超標準的煙花爆竹等情況。

(七)建筑施工企業

1.企業依法取得施工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企業依法進行建筑施工活動的情況以及遺留問題的整改情況。

2.工程的總承包企業、分包企業及工程監理單位等的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

3.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施工現場腳手架、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四口、五臨邊"、高邊坡、物料提升機及施工外用電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護與管理符合標準規范的情況。施工作業人員人身安全防護、勞動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

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的情況。

5.施工現場起重、吊裝設備及機具的安全檢測檢驗合格情況,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機等安裝、拆除方案的制訂及使用情況。

6.腳手架的設計、制造、搭設、使用、管理和維修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情況。

7.高大模板支撐體系、長大隧道、高大橋梁等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制訂及專家組論證和審查情況。

8.長大隧道施工的地質超前預報、洞內通風、鉆爆設計和爆破器材的管理、圍巖變形監控量測及初期支護、二次砌襯、防水堵漏等工作落實設計方案和有關標準規定情況;預防坍塌、涌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和其它有害放射性元素措施的落實以及應急救援預案的審查和演練情況。

(八)民爆器材生產企業

1.企業按照安全生產許可能力和年度生產計劃組織均衡生產情況,對超員、超量、超產、超時"四超"行為的控制情況。

2.企業基礎管理和基層現場管理工作達標情況;按照《民用爆破器材企業安全檢查方法-檢查表法》的檢查合格情況。

3.對2006年以"四超"專項整治為主要內容的安全生產大檢查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和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安全評價報告中指出的不合項整改落實情況。

4.按照《工業炸藥生產線電子監控系統設置安全技術條件(試行)》的要求,工業炸藥生產線儀表裝置自動監控和安全連鎖、人機視頻控制和電子監控系統落實情況。

5.按照《民用爆破器材企業安全管理規程》的要求,清理危險品存放情況,不同品種不應同庫存放的必須分開儲存、完善監管及巡回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

6.企業外部安全距離符合要求情況;企業工房、庫房定員定量標識及控制落實情況;生產線電氣設備接地和工房防雷設施符合有關規定的情況。

7.主要設備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帶病運行情況;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可靠、有效。

(九)電力企業

1.發電企業

(1)特種設備和壓力容器的安全質量檢驗檢測、維護管理和鑒定等情況。

(2)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測、補強加固和缺陷處理情況。

(3)并網電廠涉及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監控系統、勵磁系統和調速系統、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等設備的安全運行、維護情況。

(4)火災報警系統、滅火系統、安全出口、廠內消防通道等消防安全情況。

(5)預防惡劣氣候等自然災害和迎峰度夏措施落實情況。

2.電網企業

(1)電網一次、二次設備的安全運行、維護情況。

(2)防火、防雷電設施的配備、使用和維護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