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設竣工決算管理辦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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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設竣工決算管理辦法

篇1

為了嚴格執行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制度,正確核定新增固定資產價值,考核分析投資效果,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制,水利行業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竣工以后,都應按照《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編制規程》編制竣工決算。

一、竣工決算的內容

(1)財務決算說明書。是對項目財務決算的全面反映和總結。除了應包括的項目概況、概算及預算執行情況、投資來源情況、招(投)標及合同執行情況、基建結余資金的形成和分配情況、移民及土地征用情況、財務管理方面的情況、項目效益及主要技術的分析計劃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意見等,還應對項目實施過程中的一些特殊事項加以詳細說明。

(2)水利基本建設竣工項目概況表。反映竣工項目主要特征、建設過程和建設成果等基本情況,用來反映竣工項目的綜合財務情況。

(3)水利基本建設竣工項目年度財務決算表。反映竣工項目歷年投資來源、基建支出、結余資金等情況。

(4)水利基本建設竣工項目投資分析表。以單項、單位工程和費用項目的實際支出與相應的概(預)算費用相比較,用來反映竣工項目建設投資狀況。

(5)水利基本建設竣工項目成本表。反映竣工項目建設成本結構以及形成過程情況。

(6)水利基本建設竣工項目預計未完工程及費用表。反映預計計入竣工財務決算的未完工程及竣工驗收等費用的明晰情況。

(7)水利基本建設竣工項目待核銷基建支出表。反映竣工項目發生的待核銷基建支出明細情況。

(8)水利基本建設竣工項目轉出投資表。反映竣工項目發生的轉出投資明細情況。

(9)水利基本建設竣工項目交付資產表。反映竣工項目向不同資產接收單位交付使用資產情況,竣工決算的各項數字,要核對準確,真實可靠,且作必要的文字說明。

二、竣工決算編制的時間、人員、程序

1.竣工決算編制的時間。項目法人應在項目完建后規定的期限內完成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工作。在中型項目的規定期為3個月,小型項目的規定期限為1個月。如有特殊情況下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編制工作的,應批經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延期。

2.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具體由建設單位(項目法人)負責編制。建設單位(項目法人)是竣工財務決算編制的主體和責任人,建設單位的領導必須高度重視,組織協調財務、計劃、建管等部門和參建單位做好竣工決算的編制工作。

3.竣工決算編制的程序。建設單位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財務部門要及時向建設管理部門提出編報竣工決算的建議,建設管理部門要根據建設工期和合同完成建設任務,及時正式以書面形式通知財務部門編報竣工決算的項目,財務部門根據建設管理部門的通知及時編報竣工決算。

需要注意的是:

首先,凡預留竣工驗收費用的建設單位,建設單位管理費應控制在總額之內。

其次,預留費用必須經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工程及財務部門簽字確認認可。

再次,財務上可以根據認可的“預計未完工程及費用表”作賬務處理。

最后,預留費用不得以撥代支,必須后按工程正常結算程序和手續在工程完了后付款。

三、竣工決算前的準備工作

1.做好各項資料收集、整理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的概算、設計批復等;基本建設支出預算;所有招投標文件、中標合同、評標記錄;簽訂的合同(施工合同、采購合同、設計、監理合同等);有關重大設計變更的批復;有關理賠的資料;工程價款結算資料(施工單位的申請書、監理工程師的簽字、建設單位的批準意見);建設期年度財務決算報告;交付資產預案清單和管理單位的意見;監理工作日志、總結和驗收報告;財務管理有關制度文件。

2.做好資金、計劃的核實、核對工作。

3.做好合同清理工作。

4.清理施工現場料物,做好施工現場剩余材料物資的回收;對庫存材料、設備、工具、器具等財產進行盤點核實,并填列清單,妥善保管,需要處理的,其變價收入要如實入賬。

5.對往來款項進行清理。各項應收款項抓緊收回,應付款項及時償還,特別是關系到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的往來必須做到徹底清理,并做好賬務處理。

6.對基本建設收入、結余資金要按照規定進行分配,上繳的款項應在竣工財務決算批復后30日內上繳國家財政,投資方建設單位留成收入應及時入賬處理。

在此,需要另外注意的問題是:

1.在全部工程竣工前后,要認真做好各項帳務、物資以及債權債務的清理結束工作,做到工完帳清。各種材料、設備、施工機具等,要逐項清點核實,妥善保管,按照國家規定進行處理,不準任意侵占。沒有編報竣工決算、清理結束以前,機構不得撤銷,有關人員不得調離。竣工后的結余資金,一律通過建設銀行上交主管部門。

2.各建設施工部門、設計部門以及建設銀行要注意積累技術經濟資料,考核分析建設成本,不斷改進設計,推廣先進技術,努力降低消耗,提高投資效果。

3.凡預留竣工驗收費用的建設單位,建設單位管理費應控制在總額之內,預留費用必須經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工程及財務部門簽字確認認可。財務上可以根據認可的“預計未完工程及費用表”作賬務處理,預留費用不得以撥代支,必須按工程正常結算程序和手續在工程完了后付款。

四、編制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在建項目過多,竣工決算遲遲不辦,即影響投資效益的發揮,也影響了單位的形象和國家財政的再投資。大量的項目遲遲沒有竣工,給財務管理帶來了很多隱患,也極易誘發擠占、挪用等違規違紀違法現象。

2.竣工不及時,勢必影響資產的交付,無法進行資產的后期管理,對資產的安全性、完整性無法保障。

3.對國有資產的管理帶來了不良的影響。國家新出臺的《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對資產的變賣、捐贈、報廢等的程序和條件都作了具體的規定,如果資產交付不及時,勢必對資產的管理帶來了不良影響。

4.《管理辦法》中沒有規定基本建設結余資金的上繳途徑。辦法中規定:預算單位的零余額帳戶不得違反規定向本單位其他賬戶和上級主管單位、所屬下級單位賬戶劃撥資金。由于沒有規定基本建設結余資金的上繳途徑,對基建結余的處理造成了一定的困難。

5.質量保證金的支付沒有明確規定。財政部關于解釋《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報告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建[2003]724號)中規定“基建財務制度規定建設單位必須按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但沒有明確財政性資金是留在建設單位賬上還時在財政國庫上,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掌握”。工程質量保證金一般都是留在財政國庫上。

篇2

【關鍵詞】工程結算審計;竣工財務決算審計;造價工程師;注冊會計師

1999年8月5日財政部《關于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基本建設工程預算結算決算審核暫行辦法》,該辦法第二條規定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可以對基本建設工程預算、結算、決算及其相關資料進行審查與復核,并發表審核意見,并指明審核人員,為在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基本建設工程預算、結算、決算審核的注冊會計師、造價工程師等專業人員。

以上制度規定了會計師事務所可以從事基本建設工程預算結算決算審核工作,并籠統規定審核工作由注冊會計師與造價工程師完成,并沒有規定注冊會計師與造價工程師分工,也并沒有明確竣工決算審核中注冊會計師如何利用造價工程師的工作成果。但實踐表明,基本建設工程預算結算大多并不是由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的,而是由工程造價咨詢單位進行,根據《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77號),凡從事工程建設活動的建設、設計、施工、工程造價咨詢、工程造價管理等單位和部門,必須在計價、評估、審查(核)、控制及管理等崗位配備有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74號《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管理辦法》,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應當取得《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證書》,并在資質證書核定的范圍內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業務。以上規定要求注冊造價師在造價咨詢單位工作,而不是在會計師事務所工作,而這樣才能進行簽字。

一般情況下,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由委托方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進行,注冊會計師要利用工程造價審計人員和經濟管理人員工程審計成果才能完成任務。

一、關于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概念界定

實踐當中,往往存在將工程結算審計、工程竣工決算審計和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相混淆的現象。筆者認為,工程結算審計是對項目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按工程進度、施工合同、施工監理情況、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的工程變更等辦理的工程價款結算的審計,可以在項目的實施階段進行。工程竣工決算審計是在建設項目實施結束后,以承包合同為基礎,結合設計及施工變更、工程簽證等情況,按照工程實際發生的工作量等辦理的全部工程價款結算。竣工財務決算審計是在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階段,對建設單位編制的綜合反映工程項目從籌建到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全過程發生的實際造價、完成的建設成果的竣工決算報表進行審計。

二、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程序

如前面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定義所述,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內容包括項目從籌建到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全過程發生的全部造價、完成的建設成果。從資金的角度講,審計的內容要全面關注項目的資金來源、到位、使用和結余資金情況;從建設內容的角度講,審計的內容要全面關注項目的建設程序執行、招投標、合同管理、材料供應管理、工程質量管理、工程造價管理、工程進度管理、尾工工程等內容;從財務核算的角度講,審計的內容要全面關注建安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其他投資。本文主要從以下六個方面闡述:

(一)基本建設程序履行情況

主要檢查建設項目是否辦理了必要的相關手續,如:批復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施工圖設計、批復的設計概算等;是否取得了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是否履行了項目招投標程序,執行了監理、合同管理等相關制度。工程竣工后按規定辦理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二)合同管理情況

檢查建設項目是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要求簽訂合同,合同內容條款是否清楚,簽章是否齊全。

(三)工程結算情況

檢查建設單位是否與施工、監理、設計及其他服務單位辦理工程價款結算。基本建設投資包括在財務核算包括建筑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和其他投資。其中建筑安裝工程投資,尤其國有投資的建設項目,委托方或建設單位必須聘請造價工程師對施工單位報送的結算進行審計,并出具由施工方、建設單位及造價工程師三方簽字蓋章的基本建設工程結算審核定案表。設備投資有時建設單位也會讓造價工程師審計。一般注冊會計師以工程造價師審計的審定數為準,但也需進行復查認定,發現造價審計有不實之處可以重新審定。

未經其他中介機構審計部分,如待攤投資和其他投資由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這類費用一般為工程的二類費用,包括征地拆遷費用、設計勘察費、咨詢費、招投標費用、環境評估費等。

(四)資金來源及使用情況

檢查資金來源是否為項目批準來源途徑,一般資金來源有基建撥款、銀行貸款、股東投入注冊資本金及政府補助。檢查資金是否足額到位,款項支付是否根據工程結算資料、合同或發票,是否有單位內部審批流程。

(五)竣工決算情況

檢查建設單位是否在項目竣工后三個月內完成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報主管部門審核,編制的竣工決算報表是否符合財政部關于印發《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的通知(財建[2002]394號)。待攤投資分配是否正確,交付使用資產計算是否正確并真實存在,通過檢查、函證、監盤等程序進行核實。

(六)概算執行情況

檢查實際完成投資是否控制在概算范圍內,如有超概算,是否經過審批,超概的內容及原因進行分析。

三、竣工財務決算審計重點關注內容

(一)待攤投資分配問題

1、核實應分攤待攤投資的資產

應分攤待攤投資的交付使用資產主要有:⑴建筑安裝工程投資;⑵設備投資中的需要安裝設備;⑶其他投資支出中除購置現成房屋、辦公生活用家具器具、可行性研究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以外的其他支出

2、檢查分配方式

一般說來,對于能夠確定應由某項交付使用資產負擔的待攤投資(如:土地征用及遷移補償費等),應直接計入該項交付使用資產成本;對于不能確定負擔對象的待攤投資,則應采用科學、合理的方法,分攤計入受益的各項交付使用資產成本。

(二)借款利息資本化

參照《企業會計準則》中關于借款費用的規定,開始及結束計息時點要確定好,使用的借款資金要求概算中規定有銀行借款,又是本項目實際使用的。

不屬于本項目使用的借款利息一律剔除,延期還款的罰息、滯納金不能列支,特殊情況發生的借款先審核后慎重確認。銀行存款利息不作收入,沖減利息支出。

(三)建設單位管理費

建設單位管理費發生時限為從項目籌建之日起至辦理竣工財務決算之日止(竣工財務決算日與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日一致)建設項目所發生的費用,總額不能超過概算批復,根據

財政部(2002)394號文件規定,業務招待費為建設單位管理總額的10%之內,對照標準劃出超支或節約數,分析原因,超支部分需報經財政部門認可才能列支。

(四)尾工工程與或有性支出

尾工工程進入建設成本數根據項目投資總概算的5%掌握,超過5%的不能辦理竣工財務決算。

尾工工程支出,應有概算內容和具體支付項目,經審核確認需實際支付的款項。或有性支出沒有確切的政策依據和計算依據原不能以“預提費用”名義進入成本,此類費用一般應予剔除。

(五)試運行期費用列支

試運期時間確認,根據批準的項目設計文件規定,引進設備的試運期按合同規定,超過期限并已符合驗收條件的視同投產。經過核實的試運期成本費用減除產品銷售凈收入后的差額作增加或沖減建設成本,列入負荷聯合試車費。試運行成本費用的收入與支出另行單獨設賬的應作延伸檢查。

(六)征地及拆遷補償費

審核征地拆遷補償是否符合國家、地方制定的法律、法規的要求。是否簽訂合同,補償款是否足額支付被拆遷人。如征地拆遷工作聘請評估公司及拆遷公司,則對評估公司、拆遷公司與被拆遷人協商的補償協議進行審核。對估價報告在基價確定、區域因素甄別、容積率、成新率等參數選取、重置成新價值的計算等方面進行復核,確定其補償價格在合理范圍內,對不合理補償予以審減。

(七)印花稅及其他稅金

檢查各類經濟合同(施工、監理、設計、供貨)是否存在應交未交的印花稅;檢查工程收入(房租、出借資金利息收入、罰款、賠償金收入等)是否存在應交未交的營業稅、所得稅。

參考文獻:

[1]財政部.關于印發《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的通知(財建[2002]394號).

[2]財政部.關于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基本建設工程預算結算決算審核暫行辦法(財協[1999]).

[3]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77號).

篇3

一、政府投資財政監管的內涵

政府投資,是指利用市本級財政預算內資金及其他財政性資金全額投資或部分投資的固定資產投資。按照投資形成的來源不同,可劃分為:網文章找范文,到網

(1)市本級財政預算內安排的投資;

(2)納入市本級財政預算管理和財政專戶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按規定用于基本建設的投資;

(3)上級部門專項補助的基本建設投資;

(4)現有國有資產存量安排的投資;

(5)用于基本建設的其他財政性資金。

政府投資財政監管是政府賦予財政部門的一項基本職能,是財政財務監督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指財政部門依據現行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為中心,運用科學的技術、方法和手段,對項目實施全過程的經濟行為所進行的管理和監督,以達到規范項目管理、保證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的目標。按照項目實施的基本程序,政府投資財政監管工作可分為資金籌集、預算分配、進度撥付、使用監督、財務決算、效績評價六個階段。

適應建立公共財政框架管理的要求,政府投資要逐步減少對經營性項目建設投入,轉而增加對非經營性項目,特別是公益性事業和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這些公益性事業和基礎設施項目往往沒有直接經濟效益或者微乎其微,沒有社會資金愿意介入,不能通過市場規律自發調節,原創:但卻涉及國計民生和社會穩定,有著重大的社會意義,只有通過政府強制集中和二次分配一部分經濟資源來建設解決。而財政則在其中扮演著社會資金二次分配執行者的角色,因此政府投資項目財政監管工作顯得尤為重要。

二、當前政府投資財政監管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論證工作沒有得到充分的重視。一些項目受政治或領導意圖等非正常的因素影響,不能夠按照基本建設程序辦事,不重視項目可行性論證,拍腦袋定項目,盲目建設,致使項目建設的先天不足,出現了“匆匆上馬,匆匆下馬”的怪現象或出現“騎虎難下”的尷尬局面。

2、基本建設支出預算得不到嚴格執行。基本建設支出預算是年度支出預算的重要做成內容,是經人大通過法律程序批準的,它的執行具有法律的嚴肅性。實際執行中不同程度存在著任意擴大投資規模、提高建設標準、更改既定設計的情況,致使預算超概算、決算超預算,“三算”之間得不到相互控制,導致建設資金不足、工程款拖欠的被動局面。

3、項目法人責任制得不到充分體現,政府投資監管的客體——建設單位,其會計主體不明確,會計權利和責任得不到充分的落實。目前,我市對政府投資項目的管理方式有兩種,一種是由主管部門負責實施管理,另一種更普遍的方式是設立專門的臨時性機構進行管理。前一種方式一般只適用于一些投資規模較小、建設周期比較短的項目。這些項目的管理工作已列入該部門日常的的工作之中,其工作成效的考核自然也并入了對該部門的考核之中。而后一種方式主要是針對一些投資規模比較大、建設周期比較長、社會效益影響面比較廣的政府重點工程,一般都是采用成立項目建設指揮部的管理形式,這些臨時機構的設置對于加強工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但是建設指揮部成立后,管理人員都臨時從各職能部門臨時抽調組成,沒有相對穩定、相對獨立的項目法人,人員管理松散,項目管理成效考核對這些臨時機構沒有約束力,人為地形成管理真空,從而形成項目開支分散,沒有集中的成本核算,只管工程進度,不管錢從那兒來,只管項目建成,不管竣工決算的不良局面,造成政府投資財政監管的被動。

4、沒有建立統一的績效考核制度,是造成財政資金浪費的根源。政府投資建設的項目大都關系國計民生和社會穩定,時效性強,往往帶有一定的政治色彩,再加之受建設機構臨時性的制約,一些工程建設管理者只片面追求數量、追求高標準、追求大而全、快而美,不考慮資金的使用效率,不能處理好質量、進度與效益、成本之間的關系,致使項目建設在搶工期、創一流的同時,超規模、超標準,造成大量的資金浪費,大大降低了政府投資效益。

三、加強政府投資財政監管的應對措施

(一)建設前期,應加強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管理,保證項目決策的科學性、民主化

1、嚴格政府項目審批程序。

政府投資項目要嚴格按照《財政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管理辦法》進行管理。項目立項和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應該先由市發改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初審,經同級政府審定同意后,由市發改部門批復,納入年度財政預算。

2、加大項目前期工作力度,保證項目決策的科學性、民主化。

擬建項目要建立項目課題研究或項目規劃研究制度,以課題和規劃前期帶項目前期。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要詳盡成熟,要建立完善重大項目實施前公示制度,對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項目,除了要求中介機構評估咨詢、專家評議等環節外,還應廣泛征求社會意見,報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3、要嚴格基本建設預算支出管理。

用于農業、水利、林業、環保、交通、城建、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政法、黨政機關等項目建設的財政性建設資金,要統一納入建設資金年度計劃。財政性建設資金計劃按分工由項目主管部門提出,并會同財政及有關部門協商平衡后并報政府審定,審定后的計劃納入年度財政預算。經批準的年度基本建設支出預算具有法律效力,項目基本建設支出預算已經批準,必需嚴格按照批準的規模、標準、內容進行設計、建設,任何部門和單位都不得擅自變更。

(二)建設期內,要嚴格政府投資項目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1、完善資金撥付程序。

政府投資項目所需資金,先由項目建設主管部門提出項目資金撥付意見,經財政部門審核后,按照項目年度投資計劃、項目建設程序、基本建設支出預算、項目建設進度的“四按”原則撥付建設資金。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查前,財政部門撥付的用于建安工程的財政性建設資金總額應控制在90%以內,尾款待竣工財務決算審批并通過綜合竣工驗收合格后按規定拔付。

2、大力推行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制度。

政府投資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材料、設備、綠化苗木、拆遷評估等,凡是能進行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的,都要研究制定相應的招標辦法和操作規程,納入招標投標管理機制。要進一步推行財政投資項目工程預結算審查中介機構招標投標制度,把競爭機制納入審價市場管理,進一步明確預結算審查各方的權、責、利,提高審價機構的風險意識,保證結算審查的公平公正。

3、加強項目建設期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

要加大項目建設期間的資金監管力度,政府重點工程應該建立聯席辦公會議制度,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財政、審計、監察、政府采購、工程質量監督等部門要現場勘查、現場測量、現場簽證,監督材料采購、工程施工、結算審查等的招標投標工作,做好與項目單位的工作銜接,隨時做好現場監督服務。

4、研究制訂《政府投資項目設計變更和隱蔽工程簽證管理辦法》,從制度上遏制項目建設中超規模、超標準、超投資現象,保證政府投資效益的最大化。

(三)建設完成后,要強化政府投資項目的竣工驗收和后評價工作

1、要重視項目竣工驗收工作。

竣工驗收是一個項目建設的結束,同時也是一個項目運營的開始,一個項目建設的好壞,質量高低,花了多少錢,對環境的影響,對社會公眾的作用等等都要通過竣工驗收體現出來。政府投資項目建成后,應當按照批準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或擴初設計)、施工圖以及現行工程技術驗收規范等文件資料,及時組織竣工驗收。

2、政府投資項目竣工驗收工作應當嚴格按規范進行。

竣工驗收前,應先進行施工質量、消防、環保、綠化、市政等單項驗收。規模較大、較復雜的政府投資項目,還應當先由建設單位組織對項目進行初步驗收或交工驗收。

3、嚴格工程預結算管理。

政府投資項目建成后應當及時編制竣工結算。未經審定的工程結算不能作為工程價款結算的依據,不得辦理竣工財務結算。

4、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的竣工財務決算工作。

政府投資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及時做好竣工財務決算工作,按項目隸屬關系報送財政部門審批,審批后的竣工財務決算作為項目竣工驗收資料,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應以此為依據登記和考核新增國有資產。未按規定辦理財務決算編制和審批手續的,財政部門不撥付預留的余額資金,不辦理竣工項目新增資產移交手續。

5、建立政府投資項目后評價制度。

要組織有關部門及早建立政府投資效績評價指標體系和績效評價制度,要有選擇地對重大政府投資項目進行后評價,全面評價項目實施后綜合經濟和社會效益。

(四)制訂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辦法,推行項目“代建制”

2004年7月,國務院頒布了《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中指出“對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加快推行‘代建制’”。“代建制”是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新模式,通過招標等方式,選擇專業化的項目管理單位負責建設實施,嚴格控制項目投資、質量和工期,竣工驗收后移交給使用單位。“代建制”突破了舊有的管理方式,使現行的“投資、建設、管理、使用”四位一體的管理模式,轉變為“各環節彼此分離,互相制約”的模式。

篇4

關鍵詞 企業 基本建設 會計審計

一、企業基本建設會計審計的重要性

作為中鋁旗下分公司,在企業不斷發展的過程中必須要以完善的基本建設為物質基礎,從而最大化地實現原鋁生產的規模化效益。企業基本建設是企業為了擴大生產規模而進行的固定資產投資建設,主要包括安裝工程、建筑工程、固定資產購置以及相關配套工程。企業基本建設會計是指與基本建設工程相關的會計賬務處理工作。為了提高企業基本建設資金的使用效益,必須做好基本建設會計核算工作,通過會計核算信息全面反映資金使用情況,對建設資金進行嚴格監管,從而達到有效控制工程造價的目的。而會計審計作為確保基本建設會計工作質量的重要手段,應始終貫穿于基本建設會計工作的全過程中,對各項會計業務進行審查監管,以提高項目成本核算信息的真實性。同時,加強企業基本建設會計審計,還能夠確保費用攤銷、工程成本結轉、竣工財務決算等復雜業務的會計工作得以高質量完成,避免因會計處理失誤給企業造成損失,有利于降低基本建設項目的財務風險。

二、加強企業基本建設會計審計的措施

為實現企業基本建設項目科學、規范運行,中國鋁業公司建立了一整套的項目及項目資金、支出管理辦法,為項目管理奠定了基礎。但由于受會計專業知識、經驗的影響,基本建設投資核算的質量亟待提高。為此,作為中鋁集團所屬公司,為做好基本建設會計工作要配備具備經濟學、稅法、會計學、工程造價學等多學科專業知識的財會人員,同時還要加強基本建設會計審計工作,以全面提升基本建設會計工作效率。

(一)規范基本建設會計核算

規范企業基本建設會計核算體系應從以下三個方面著手:首先,在基本建設會計核算中,企業應重建會計核算流程,轉變傳統的全項目工程成本核算模式,根據不同性質的投資支出采取分別核算的方式,提高基本建設會計信息的完整性。其次,會計人員必須掌握基本建設會計科目設置、固定資產核算方法、“在建工程”核算方法、資金結轉、竣工決算等相關內容,處理好會計核算和項目概算之間的關系,建立會計明細賬,以便于審計部門對會計核算工作進行審查。再次,運用合法合規的竣工決算編制方式,使會計信息能夠真實地反映企業基本建設項目的投入產出情況。

(二)完善基本建設會計審計機制

企業應完善基本建設會計審計機制,為基本建設會計審計提供有力的制度體系保障,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根據企業會計核算管理情況和基本建設資金管理情況,建立一整套完整的基本建設會計核算方法,確保會計核算信息能夠及時反映資金使用狀況。其次,健全基本建設資金監督檢查機制,加強基本建設資金的源頭管理,對資金使用進行全過程跟蹤,徹底遏制濫支專用建設資金的現象。再次,建立報表審查制度,對工程進度表、項目資金到位情況表、撥款資金申請表等進行嚴格審查,確保會計原始憑證的真實性。最后,加強基本建設會計內部控制,將其作為企業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確保各項會計工作有條不紊地開展。

(三)加強基本建設會計工作全過程審查

為確保企業基本建設會計工作合法、合規開展,必須加大對會計工作事前、事中、事后審查力度,確保會計賬務處理均有據可查,提高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在基本建設會計事前審查方面,針對基本建設會計入賬的款項,要審查其是否具備齊全的文件和合同依據,基本建設用款包括勘測設計款、設備采購預付款、工程預付款等,均要簽訂相應的合同;在基本建設會計事中審計方面,要健全各項財產物資的領用、轉移、報廢、清查盤點制度,對與成本核算相關的原始資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為成本核算提供可靠依據。同時,嚴格審查建設資金撥付情況,確保建設資金得到專款專用。在落實會計審計工作過程中,還要收集與竣工結算相關的資料,為合理控制基本建設工程造價提供充足的依據;在基本建設會計事后審計方面,要對會計信息的完整性、準確性進行審查,同時還要對會計控制制度的進行情況進行評估,并提出完善會計控制制度的建議。

(四)重視基本建設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核

企業基本建設工程竣工決算階段是確定工程造價的關鍵階段,所以必須重視財務決算審核,有效控制工程建設成本。首先,審核工程決算報告。財務人員不僅要根據工程進度款審核程序審核決算報告,還要審查決算中的工程量和定額套用是否準確,防止施工單位虛報、重報工程量。其次,財務人員要復查供料和材料差價部分的會計結轉是否完整,避免會計核算中遺漏這部分內容。再次,審查固定資產入賬是否規范,是否準確劃分了資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

結論:總而言之,隨著企業發展規模的不斷擴大,基本建設項目管理成為了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為此,企業必須加強基本建設會計審計工作,以確保項目成本核算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此外,企業還要重視基本建設項目的財會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基本建設財務管理水平,使企業基本建設成本得以有效控制,從而保障企業財產物資安全完整。

參考文獻:

[1]汪晶.提高國有企業會計審計質量和會計監督的策略探討.科技致富向導.2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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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加強;基本建設;財務管理

為了規范基本建設投資行為,加強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財政部相繼出臺了《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財政投資評審管理暫行規定》、《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并圍繞如何發揮財務管理職能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取得了明顯成效。但由于基本建設工作專業性強,涉及面廣,財務制度比較獨立,管理難度大,在具體的實施中仍存在著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研究和解決。為此,本人就如何加強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談談自己粗淺的看法。

一、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目前來看,基本建設財務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基礎比較薄弱

主要表現在有少數建設單位忽視財務管理,相當部分基建單位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基建財務管理人員沒有得到有效的業務培訓,也沒有配備專職、熟悉業務的財務管理人員來加強基建財務管理。

2、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相對滯后

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很多,有國家的、有地方的、也有部門的,總的來說比較雜亂。雖然財政部門制定的制度具有一定的主導性和權威性,但是,財政部沒有及時對那些過期的、失效的、不適應形勢發展的基建財務管理規定進行有效清理,讓建設單位在執行中往往相互扯皮,發生矛盾。

3、對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監督比較乏力

由于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大而不細,而且常處于一種不斷的變化之中,缺乏執行的剛性和可操作性。因此,執行中基本建設財務監督職能發揮不到位,管理效果不盡人意。

二、從建設項目三個階段加強財務管理

1、加強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的財務管理

建設項目前期工作是從建設項目醞釀決定到開工建設以前進行的各項工作,主要包括項目建議書的提出、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階段,以及按照管理權限提請有關部門審批這一時期,它是我國基本建設程序中一個非常重要的階段。財務管理工作的重點在建設項目立項、工程可行性研究階段。具體包括:

(1)建設項目資金籌措的管理。建設項目的資金來源主要由項目資本金、借入資金構成。對于項目資本金,必須確認其籌集的可能和可信度,以及資本金籌集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確認項目資本金能夠達到規定的最低限額以上,以保證建設項目的資產負債比達到合理的水平,為項目投產后運營提供良好的基礎。對于借入資金的監督主要是擬建項目準備利用銀行貸款是否經有關部門批準,銀行是否出具貸款承諾意向書等,以保證項目進入實施階段能夠按計劃、按進度及時借入資金,確保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

(2)建立健全完整的評價分析指標體系。建設項目在立項、工程可行性研究階段,重點是對建設項目技術上、經濟上是否可行進行研究。因此,在項目立項、初步可行性研究階段,根據國家的現行財稅政策和價格體系分析、計算項目的財務效益和費用,編制財務報表,計算評價指標、考察項目贏利能力、償債能力等財務狀況,以判斷項目的財務可行性。

2、加強建設項目實施過程的財務管理

建設項目實施階段是指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經有關部門批準,建設項目被國家列入年度投資計劃(預算)后,開始建設到項目建成投產移交階段。建設項目能否在國家批準的概算投資內按質按量完成,投資效果的好壞是檢驗建設項目管理、財務管理好壞的標準,因此在建設項目實施環節應從幾個方面加強財務管理工作。

(1)規范建設項目會計基礎工作,提高建設項目財務管理工作質量。根據建設項目實際情況,按照財政部頒布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要求,抓好會計基礎工作;結合國家現行財政法規,健全各項財務規章制度,保證建設項目資金監管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建立健全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建設項目的內部控制制度主要由以下幾個要素構成:一是組織機構。建設單位內部機構的設置和分工,應合理解決領導層、各職能部門及各環節之間相互牽制,互相制約的問題。二是健全的規章制度和明確的職責分工。三是完善的內部監督和檢查機制。

(3)加強建設資金管理。建設單位要合理安排和使用建設資金,建立有效的資金運行機制,強化建設資金使用的控制和約束,具體辦法:一是建設資金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擠占和挪用。二是落實建設資金監管責任人。建設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建設資金監督、管理、使用負責,建設單位內部各職能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建設資金監管的各項職責,共同監督管理。三是建設資金監管按照效益原則進行。建設資金實行規范化管理,確保厲行節約,防止損失浪費,降低工程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4)加強工程價款結算管理。工程價款是施工企業實際完成設計工作量的貨幣表現形式,建設單位必須按照合同規定條款、價格進行結算。加強工程價款的監督和管理主要從兩個方面進行:一是審核工程價款結算的手續是否完備、結算審批程序是否規范。二是審核結算憑證的合法性和真實性。

(5)重視項目的過程管理,實行項目主管會計負責制:以工程項目審計和竣工財務決算的要求為標準,要求會計人員了解概算每個項目包含的具體內容,從項目的招投標、合同談判、工程進度款支付、工程結算等全方位、全過程參與項目管理。

3、建設項目竣工的財務管理

工程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告是基本建設財務管理活動的重要內容,是正確核定新增固定資產價值,辦理固定資產交付使用手續的重要依據,是考核工程建設成果的總結性文件,對總結基本建設過程的財務管理工作、檢查竣工項目概算和基本建設計劃的執行情況、考核投資效果具有重要作用。對項目竣工的財務管理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竣工項目財產物資、債權債務的清理。建設項目完工建成后,應對各種物資、材料、設備、債權債務及時清理,做到工完賬清。各項資產進行清理核實,妥善保管,按照國家規定進行處理,不得任意侵占,處理的財產物資收入按照規定沖減相關成本;報廢工程需按規定的程序上報有關部門批準。

(2)財務決算的組織工作。竣工財務決算是一項綜合性強、程序復雜的工作,決算工作必須按照財務部門組織,其他部門積極參與的原則進行,各部門必須按照要求及時、高質量地完成各自承擔的任務。

(3)財務決算的前提。完成工程結算是財務決算的前提。工程結算能否按期完成是影響財務決算的重要因素。因此,要求工程部、物資設備部、計劃部等相關部門必須加快工程結算工作,完一項結一項,同時要求結算項目劃分清楚,形成資產名錄清晰,以達到滿足運營單位資產管理的要求。

(4)流程圖。工程驗收―清理工作(檔案整理、賬務處理、財產物資的盤點核實及債權債務的清償)―工程結算(定案單)―財務決算―審核(財政廳評審中心)―審批(財政廳)―資產移交。

總之,建設項目財務管理不僅僅局限于建設實施階段,而應從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建設實施、建設項目竣工三個環節進行,才能有效控制建設項目投資成本,提高建設資金使用效果和項目的投資效益。

【參考文獻】

[1] 楊勝雄.高級財務管理[M].東北財大出版社,2004.

[2] 何春奇.試論基建財務管理辦法[J].中國總會計師,20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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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竣工決算的含義、作用

工程竣工決算是綜合反映基本建設工程的建設時間、投資情況、工程概預算執行情況、建設成果和財務狀況的總結性文件,是正確核定資產價值的重要依據。

通過竣工決算報告的編制,對工程的工期、質量進行評價,分析概算執行情況,以及資金籌集、使用和財務管理情況,對工程建設管理進行全面總結。竣工決算報告對積累各個歷史時期的基本建設技術經濟指標,為今后選擇先進的設計方案和施工方法以及有效控制建設單位工程管理費用,節約投資具有重要意義,所以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竣工決算工作。

二、目前在竣工決算中還存在一些問題

1.對工程竣工決算的重要性、及時性認識不夠,各部門不能各司其責。

2.竣工決算的責任部門之間的協調性較差,如項目管理部門的工程結算不能及時辦理、上報,物資管理部門的物資不能及時結算、入賬等,財務部門往往坐等相關部門提供資料和數據,而不能主動與各部門函接等。

3.其他費用不能及時清理和結算,待攤費用攤銷存在隨意性,交付使用財產明細與現場安裝的固定資產存在差異。

4.基建工程賬戶的設置未能完全體現工程竣工決算編制的需要,會計核算反映的建筑工程、安裝工程、設備投資有時與竣工決算報告的數字不一致。

三、那如何做好竣工決算?

本人認為只有建立竣工決算管理長效機制,才能推進竣工決算,這方面國網公司的一些做法非常值得借鑒,下面做些介紹:

(一)建立完善的工程管理制度體系,為竣工決算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國網公司出臺了基建工程財務管理辦法、工程結算管理辦法、工程竣工決算管理辦法、工程其他費用財務管理辦法等,明確規定了各部門在工程管理中的職責和權限、竣工決算資料的收集以及時間傳遞要求、竣工決算報告如何編制等,各電力公司還對工程竣工決算的相關辦法進行了細化,從而建立起全方位、多層次的管控體系,在制度上保證了竣工決算工作的開展。

(二)建立業績考核體系

1.建立內部報表制度,在季報、年報中設立在建工程明細表、工程項目情況表等,全面反映工程項目的計劃、實際完成投資、項目進度以及工程結算、決算編審、轉增資產情況,以便領導和上級管理部門及時掌握工程情況。

2.將竣工決算完成率納入經營責任制指標考核體系,竣工決算完成率=實際完成竣工決算個數÷應完成竣工決算個數×100%。有的單位還將竣工決算完成率指標分解為設備清冊提供及時率、工程費用結算及時率、竣工決算編制及時率和竣工決算審計及時率等四項指標,分別落實到物資供應部門、基建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和審計部門。

3.依據國網公司[《關于創一流同業對標地市供電企業資產經營指標的說明》(財評[2006]22號)]的規定,同業對標評價體系包括指標對標和管理對標兩部分,管理對標指標突出對資產經營過程管理規范化、標準化進行考評,而在管理對標指標的項目管理評價中,竣工決算完成的及時性與準確性占1.5分。

4.對工程竣工決算情況建立定期通報制度

為了加快工程竣工決算的編制速度,各電力公司對工程竣工決算過程實行動態管理,對工程竣工決算考核指標的完成情況進行定期通報,每個季度以簡報的形式向單位領導和各相關部門、各基層單位通報各項工程決算進展情況,以促進各單位及其部門對工程竣工決算的關注,分析各工程項目竣工決算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解決措施,以加快工程竣工決算速度,保證工程竣工投產后按時完成決算報表的編制與上報。

5.加強績效管理,促進竣工決算工作的有序開展。

從2006年起,國網公司系統逐漸建立起一套完善、科學的績效管理體系,對部門、員工的工作定期進行評價和考核。績效評價采取打分的形式,員工的績效得分由自評分、領導評分決定;部門得分由自評分、領導評分、各部門互評分決定,得分高低將直接決定該部門、該員工的績效獎金,所以績效管理形式對竣工決算這種協同程度較高的工作有較大的促進作用。

(三)以SAP系統為信息載體,全面提升竣工決算管理水平

目前國網公司系統已全面實施SAP系統,實現了財務管理與物資管理、項目管理、設備管理的橫向集成,每一筆會計業務,可以追溯到最前端、最底層,如工程成本中領用的物資,可以從SAP系統中查到采購訂單、供貨廠家、付款以及入庫和領用情況。工程項目成本采用拷貝WBS標準模板,構建每一個工程的WBS元素,與工程概算的費用明細統一,改變了過去工程成本科目設置不規范、不明細、不能快捷地查詢工程最底層成本,不能一目了然地查詢移交固定資產完整信息的狀況,為財務人員獲取工程項目信息,編制竣工決算報告節約了時間。

(四)合理配置人力資源,加強對工程財務管理人員的培訓,不斷提升工程財務管理水平

再完善、嚴密的管理體系,都需要人來執行,而竣工決算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作,需要收集的信息非常廣泛,相關管理辦法中雖然明確規定該項工作由財務部門牽頭、各部門密切配合,但實際工作中各部門往往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將各項資料完整地移交給財務部門,需要工程財務管理人員具有較強的責任感,主動和他們聯系,收集資料。工程項目成本核算、工程完工暫估轉資等要求財務人員具備一定的項目管理、工程技經等專業知識,竣工決算中待攤費用的分配需要財務人員具有較強的職業判斷能力,因此各單位基建財務管理都配備了業務素質過硬、具有較強的責任感和工作主動性的財務人員。最近幾年,國網公司非常重視財務人員的培訓,每年組織一次財務人員調考,考試的內容與平時工作密切相關,如2010年涉及財務集約化管理、工程財務管理、固定資產管理等,2011年又有資金管理、基建工程管理等內容。平時還經常組織工程管理方面的專門培訓,培訓內容除了基建工程財務知識與技能之外,還包括工程項目管理、投資決策分析、工程技經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從而在人力資源方面為竣工決算工作的編制提供了強有力的保證。

四、以工程決算為導向,推行工程決算工作常態化管理

工程決算是工程建設管理的最后環節,涉及的內容主要包括:前期工作及其費用的清理,設備、材料的清理、核對和結算;工程施工費用和其他費用的結算,動用預備費審批,工程資料收集整理,竣工決算報告編制,竣工決算審計、轉增資產審批等。以竣工決算為導向就是在工程管理的各環節都要以竣工決算為切入點,一切服務于竣工決算。

(一)工程開工前的準備階段

工程財務管理人員應主動與工程管理部門聯系,及時收集工程項目的可研立項批文、項目投資及資金計劃文件、初設及概算批文、批準概算書等,了解該項目的工作內容、資金來源、每項費用的概算值,并以此為依據控制各項費用,填制財務竣工決算報告的“項目”和“概算價值”欄目。

(二)工程建設過程中,工程財務管理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1.收集資料。主要收集設計變更批復與增減投資批復、工程物資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預算書等資料。

2.做好工程核算,正確反映工程投資。工程財務管理人員要根據工程形象進度清單、施工合同、施工方提供的工程價款結算賬單,支付工程價款;同時還要深入施工現場,通過內部網絡、基建工作例會等渠道,及時了解整個工程的進度,并與工程管理部門上報的工程實際形象進度、財務賬上反映的累計投資進行核對,以督促工程管理部門及時結算工程價款,真實反映工程投資。

3.登記工程設備臺帳。在SAP系統中,財務人員可以方便地查詢在安裝設備的相關信息,但為了較好地編制竣工決算報告,還需要登記設備臺帳,臺帳內容主要包括:設備名稱、規格、型號、制造廠家、價值和安裝地點等。這樣把工作做在平時,可以更快捷地與物資部門提供的物資清單核對,更清楚地了解每一項資產。

4.控制工程其他費用。根據國網公司工程其他費用財務管理辦法的規定,工程其他費用據實列支,按概算數控制。所以工程財務管理人員要及時匯總各工程項目每一項其他費用的實際發生數,與項目主管部門核對,審核憑證時嚴格把關,避免出現工程其他費用超支的情況。

(三)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

工程財務管理人員要督促各部門完成結算、付款和資料整理及上報,做好竣工決算編制和資產入賬工作。

1.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物資管理部門等應清理甲供物資,核對合同采購量、施工圖預算及其設計變更加定額內的合理損耗量、實際耗用量、買價及運雜費等,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財務部門提供工程物資移交安裝清冊和結算清單等資料,財務部門根據平時登記的設備臺帳與工程物資移交安裝清冊進行核對,支付價款。

2.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項目管理部門按招標文件的規定和合同約定,結算建筑、安裝施工費,結算建設場地清理、勘察設計、工程監理等其他費用,完成動用預備費的審批和結算,并在規定的時間內,按國網公司的要求完成工程竣工結算書的編制、上報和審批工作。財務部門根據工程結算協議核對賬務,支付價款。

3.工程其他費用的清理,財務部門根據批準概算書和審定后的工程竣工結算數,核對賬上實際發生的其他費用,特別要注意核對項目法人管理費、生產準備費等可控費用,有問題及時和責任部門溝通,以保證其他費用不超概算數。

4.清理核對上級撥付資金、物資調撥轉賬、清算資金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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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企業 基本建設 財務管理

    基本建設財務管理是指依據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建設項目的概(預)算文件,對建設項目所需資金進行合理籌集、正確使用、科學控制的一系列活動。其基本任務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做好基本建設資金的預算、控制、監督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及時籌集、使用建設資金,嚴格控制建設成本,提高投資效益。

基建財務管理工作是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基本建設的每一個工程項目,從計劃任務到實施管理、交付使用,始終貫穿著質量、效益兩方面.在基本建設過程中,基建財務管理是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它又是基本建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隨著企業的發展,基建規模在不斷擴大,因此,加強企業基建財務管理工作,對于提高基本建設投資效益,從而促進整個企業的經濟發展,更具緊迫性和必要性。

一、當前企業基建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基本建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執行不力

會計制度是執行財務管理的依據,更是一種約束。各單位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基本規范,結合部門或系統的工程項目內部控制規定,在崗位分工與授權批準、項目決策控制、概預算控制、價款支付控制、竣工決算控制、監督檢查等方面建立適合本單位業務特點和管理要求的工程項目內部控制制度,并組織實施。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工程項目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負責。在實際的工作中,比較欠缺的制度有《籌資、融資管理制度及辦法》、《概預算控制制度》、《竣工財務決算控制制度》;普遍執行不力的會計制度是《工程價款支付制度》,有的單位雖然制定了制度,但是沒有嚴格按照制度規定支付工程價款,使制度形同虛設。

2、會計核算不規范,使用會計科目不準確,項目建設成本核算不完整。有的建設單位沒有按照基本建設會計制度規定單獨設置基本建設會計賬簿,只是在單位賬簿中統一核算,很難分清項目的資金來源與運用狀況。

3、建設單位管理費支出不規范。按照基本建設單位會計核算的要求,對建設單位管理費應實行“總額控制,據實列支”,有些單位的此項費用超預算較多,擠占建設成本,有的單位按計提金額列支,有的單位卻是從別的賬戶列轉支出,違反了建設單位管理費的使用規定。

4、預留的工程質量保證金不規范。按照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辦法規定,“建設單位必須按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待工程竣工驗收一年后再清算”。有些建設單位沒按規定預留質量保證金,工程質量有問題時很難向施工單位找回應扣回的款項,起不到約束施工單位確保工程質量的作用。

二、加強企業基建業務財務管理的幾點建議

1、建章建制

企業應建立健全基建業務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包括預概算編審制度、核算制度、內控制度、報表制度、竣工財務決算制度,對基建業務中的材料、設備采購、存貨、各項財產物資及時做好原始記錄,及時掌握工程進度,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2、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對基本建設項目單獨設置基建賬進行核算,按照基本建設會計制度規定,規范核算程序和核算辦法,正確使用會計科目,正確歸集建設成本,及時準確地提供財務報告。

3、強化建設資金監管

建設資金管理好壞直接影響到資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因此資金管理是基本建設項目財務管理和監督的重點。根據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建設單位要合理安排和使用建設資金,建立有效的資金運行機制,強化建設資金使用的控制和約束,具體有:一、建設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建設資金必須用于經批準的建設項目,按照批準的概預算控制和使用各項建設資金,資金實行專戶儲存,專款專用,不得擠占和挪用。二、落實建設資金監管責任人。《會計法》明確規定了單位負責人為會計行為的責任主體,因此建設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建設資金監督、管理、使用負責,建設單位內部各職能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建設資金監管的各項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共同監督管理。三、建設資金監管按照效益原則進行。建設單位的建設資金籌集、調度、使用實行規范化管理,確保厲行節約,防止損失浪費,降低工程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4、加強基建財會隊伍建設

企業應重視抓好基建財會隊伍的配備和建設,首先,要選擇有專業知識、責任心的基建財會人員;要在建賬之前,保證基建賬有一個好的架構,其次,企業應有計劃地組織基建財會人員經常參加業務培訓,到其他單位學習交流,保證企業基建財務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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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基本建設;財務;管理

為嚴格控制建設成本,減少資金損失和浪費,提高投資效益。企業基本建設項目財務管理可從項目前期、項目實施與項目竣工決算管理工作三個階段加強工作:

一、加強項目前期的財務管理

項目投資應堅持以市場為導向、效益為核心,統籌考慮,綜合決策。項目投資決策應充分考慮其財務因素,即項目決策時的經濟指標評價。可行性研究報告經濟效益分析一項重要的工作。所以在進行濟效益分析評審時應重點審查項目的投資估算是否合理,經濟上是否可行,引用的財務數據是否準確。預測的投資效益數據與歷史數據、經驗數據及同類項目實際投資效益的相互比較,判斷項目的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等。

二、加強項目實施過程的財務管理

基本建設項目實施階段主要指設計批轉后,工程項目開始組織施工,到工程完工辦理固定資產交付使用的階段。包括招投標、合同簽定、工程物資管理、工程施工管理、初驗等五個環節。

1.加強項目招投標的財務管理和監督。為降低投資風險和節約投資成本,項目招投標是一項行之有效的作法,使項目招投標發揮應有的作用,在財務監控上重點應對參與競標的設備廠家和施工企業的財務狀況、資質等級進行分析評價,確認競標企業在設備供貨和項目實施過程中是否有足夠的財務履約能力,以保證項目能夠按合同約定工期完成,并能及時提供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確保雙方能夠順利按合同約定及時辦理結算。

2.加強合同簽定及執行過程中的財務管理和監督。基建合同是工程實施過程中確認投資成本,辦理外部資金結算的重要依據,也是基建項目實施過程中重要的成本控制環節。所以合同財務管理應重點關注合同文本中價格、付款條款、付款比例和設備采購清單構成等是否符合財務規定。同時應建立合同管理臺賬,應清楚掌握工程實際進度與合同付款申請是否匹配。應建立定期與業務部門核對臺賬信息制度,確保對外結算的及時性、安全性和財務核算的準確性。

3.加強工程物資管理,確保基建項目設備安全與成本核算完整。工程物資是基建項目支出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管理應掌握設備物資采購、保管、入庫、發出、結存、退回等控制措施是否有效,應及時對合同、驗收單、出入庫單、發票等證據進行校對,定期不定期組織物資清查盤點,不應通過會計核算監督物資是否按照設計合理領用,監督施工單位物資損耗是否在設計規定的損耗范圍,防止發生損失浪費。

4.加強工程施工階段財務管理工作。工程施工由工程建設部門組織。工程施工財務管理應重點關注工程進度報告與合同的執行進度的匹對,防止工程建設部門虛報工程量。

5.參與工程項目初驗,及時辦理資產暫估入賬。工程項目開通初驗時,工程部門應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并編制交付使用資產清單。財務管理重點應依據交付使用資產清單、項目開通通知書進行資產價值暫估與預轉固。

三、加強竣工決算的財務管理

項目初驗后應對財產物資、債權債務進行清理,編制初步竣工決算,并報審計部門辦理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在項目決算報告批復后,辦理正式轉固并將所屬項目資產移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

四、加強基建會計核算和財務工作

1.建立健全基建財務管理崗位。基建財務管理工作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因此,要建立基建財務管理隊伍和崗位,定期組織通信業務知識培訓,掌握新技術新業務的特點,熟悉項目實施過程的業務流程,準確、及時地制定相應的基建財務管理辦法。

2.加強基建會計核算基礎工作,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企業應根據《企業會計制度》、《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的會計核算細則。同時應建立健全基建投資支出會計報表、統計報表制度,規范報表的編制內容、編制方法。要保證編制上報的基建報表,能準確反映年度投資計劃的完成情況,及時分析工程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考核建設單位概算、預算執行情況。

3.建立健全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基建財務的檢查監督職能。按照內控工作要求盡快建立健全工程管理流程中成本核算、物資管理、工程進度、資金支付等流程的各項規章制度,明確部門、個人職責分工。

篇9

第一條為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規范財政投資評審行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財政投資評審工作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財政投資評審是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財政性投融資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的預算、結算和竣工財務決算等進行評估與審查的行為。

第三條市財政部門是財政投資評審的主管部門,其所屬的*市財政投資評審機構(以下簡稱評審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實施財政投資評審工作。

市審計、監察、發展和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協同財政部門共同搞好財政投資評審工作。

第四條財政投資評審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堅持客觀、公正、公開、科學、合理、廉潔的原則,保證評審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切實保護國家利益和維護建設單位、施工企業等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市財政部門應當根據財政預算、基本建設支出計劃的編制和執行要求,確定每年評審工作的重點和任務。

第六條財政投資評審應當建立“先評審、后下預算”、“先評審、后招標”、“先評審、后撥款”、“先評審、后批復決算”的財政投資建設資金及項目的監督管理機制。

第七條財政投資評審的范圍:

(一)財政預算內各項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設項目;

(二)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項目;

(三)納入財政預算外專戶管理的預算外資金安排的項目;

(四)政府性融資安排的項目;

(五)其他財政性資金安排的項目支出。

第八條財政投資評審的主要內容:

(一)項目預算、竣工決(結)算的編制和執行情況及與工程造價相關的其他情況;

(二)項目資金的使用、管理情況;

(三)項目單位執行基本建設財務會計制度的情況;

(四)材料、設備定價合理性及執行政府采購規定的情況;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九條財政投資評審采取以下幾種方式:

(一)對項目預、決(結)算進行全過程評審;

(二)對項目預、決(結)算進行單項評審。

第二章職責劃分

第十條市財政部門在財政投資評審工作中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財政投資評審規章制度,指導財政投資評審業務工作;

(二)確定財政投資評審項目;

(三)對財政投資評審提出具體要求;

(四)審核批復評審報告,并會同有關部門對確認的評審結果進行處理;

(五)安排項目資金的專項檢查,對檢查結果進行處理;

(六)加強對評審工作的管理和監督,根據需要對評審結果進行抽查復核。

第十一條評審機構在評審工作中的主要職責:

(一)按規定負責財政性投融資項目的預、竣工決(結)算的評審工作,評價審查項目的完成情況,并依法出具評審報告;

(二)依法提供財政投資評審方面的技術咨詢。

第十二條項目單位在接受財政投資評審中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提供評審所需相關資料,并對其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二)對評審中涉及需要核實的問題,應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隱匿或提供虛假資料;

(三)對評審機構出具的評審初步結論,自收到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意見,并由項目單位和項目單位負責人蓋章簽字;逾期未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評審初步結論;

(四)對財政部門出具的評審意見(結論),項目單位應當認真執行,對自身存在的問題應當及時整改。

第三章評審實施

第十三條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在開工前,應向財政部門報審項目預算,經審定的項目預算,是財政部門確定項目支出預算、撥付財政資金的依據,是項目單位進行政府采購、招標的最高控制數,項目單位不得擅自突破和更改;若有特殊情況需調整的,必須報原審批部門批準。

第十四條凡列入財政投資評審計劃的財政性投資項目,項目預算未經評審的,市財政部門不予安排項目預算支出和辦理撥款手續;已竣工項目決(結)算未經評審的,不得辦理財務決算批復及資產交付手續。

第十五條評審機構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組織專業人員依法開展評審工作,對評審結論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二)執行國家規定的投資評審操作規程,獨立完成評審任務;

(三)按規定提交含項目概況、評審依據、評審范圍、評審程序、評審內容、評審結論和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及對策和建議等內容的評審報告;

(四)建立嚴格的項目評審檔案管理制度,完整、準確、真實地反映和記錄項目的情況,做好評審工作有關資料的收集、存檔和保管工作;

(五)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接受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監督。

第十六條評審機構開展財政投資評審工作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根據評審任務的要求制定評審計劃,安排項目評審人員;

(二)對被審單位提供的資料進行初審;

(三)評審人員進入項目現場踏勘、調查、核實項目的基本情況;

(四)對項目內容按有關標準、定額、規定逐項進行評審,確定合理的工程造價;

(五)審查項目單位的財務、資金狀況;

(六)對評審中發現的問題,向項目單位、施工單位等進行核實、查證;必要時開展對外調查,對項目相關情況的真實性作進一步核實;

(七)組織項目單位對項目結算初審結果進行會審;

(八)向項目單位出具評審初步結論;

(九)根據評審初步結論及項目單位反饋意見,依法出具評審報告;

(十)按規定程序和時限報送評審報告。

第十七條評審機構收到被評審單位報送的完整齊全的項目資料后,應當在下列時限內完成初步評審工作:

(一)項目預算:10—20個工作日;

(二)項目結算或決算:20—60個工作日;

(三)其他評審事項:10個工作日。

特大型項目或特殊項目確需延長評審時限的,須經市財政部門批準,并告知被審單位延長的理由。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

第十八條市財政部門應當自收到評審報告后5個工作日內出具評審結論。

財政投資評審結論是財政部門確定項目單位部門預算及支出預算、安排項目投資計劃、撥付項目資金管理和監督、批復竣工決算的依據。

項目單位憑財政部門的評審結論,依法申請辦理竣工財務決算批復、撥款及資產交付等有關手續。

財政部門對審減(增)的資金,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核減(增)。

第十九條財政投資評審的費用由財政承擔,評審機構不得向項目單位收取任何費用。

第四章罰則

第二十條對財政投資評審中發現的項目單位存在違反財政法規的行為,由市財政部門依據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予以處理。

第二十一條項目單位拒不配合或阻撓財政投資評審工作,拒絕、隱匿或提供虛假資料的,市財政部門將予以通報批評,并根據情況暫緩下達財政支出預算或暫停撥付財政資金;同時建議有關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二條財政投資評審工作人員、、的,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評審機構因過失或故意提供不實或內容虛假的評審報告的,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各區、縣(市)財政投資評審工作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關于《*市財政投資評審管理暫行辦法》的起草說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財政投資評審工作是財政的重要職能。這項工作在計劃經濟時期由建設銀行代行,建設銀行審查建設項目的預、決、結算,即“三算審查”,為提高建設項目預算的準確性,嚴格審查和辦理工程結算和決算,準確核定工程造價發揮了重要作用。1994年金融體制改革以后,財政部收回了原建設銀行代行的部分基本建設財政財務管理職能,1998年政府機構改革轉變職能后,財政部進一步收回了建設銀行代行的工程審價職能,成立了投資評審中心,財政投資評審正式成為各級財政部門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于1999年8月經*市編辦批準正式成立,六年來,我市財政投資評審工作緊緊圍繞財政中心工作,以基本建設項目投資評審為工作重點,不斷規范評審工作程序,嚴格執行工作規程,在加強財政投資項目的監督管理和保證財政資金規范性、安全性、有效性等方面做出了貢獻,在財政改革和投資體制改革中發揮了積極作用。通過投資評審,市財政節約了大量資金,有效地加強了財政資金的監管,提高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財政投資評審工作是隨著政府職能轉變和投資體制改革而產生的一項新的工作,是一項嶄新的事業,評審事業要健康穩定地發展,必須實現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因此,制訂出臺《*市財政投資評審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是十分必要的。

二、制定的依據和過程

(一)制定的依據

本辦法的制定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參照財政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和《財政投資評審管理暫行規定》、財政部、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

(二)制定的過程

2004年11月市財政局著手《*市財政投資評審管理暫行辦法》和《*市財政性投資建設項目工程預算評審管理辦法》的起草工作。2004年12月底召開了有市發改委、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建設局、市城管局、市林業綠化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建設投資控股公司、市通源建設公司等部門和單位負責人參加的座談會,形成兩個《辦法》送審稿。2005年市政府將兩部《辦法》列入立法計劃,市財政局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考慮到這兩部規章有一定的重復,在征求市法制辦意見后將兩部規章合二為一,2005年11月將修訂后的《辦法》再次書面征求了上述部門和單位的意見并請相關部門進行論證,在充分吸納相關部門和單位意見,借鑒外省市成功經驗的基礎上,經市法制辦審查、修改形成本《辦法》(草案)送審,并經2006年1月10日人民政府常務會議通過。

三、需要說明的幾個問題

(一)關于項目預算、竣工結算和竣工財務決算評審的內容

根據預算法規定,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預算支出的管理,嚴格執行預算和財政制度,不得擅自擴大支出范圍、提高開支標準;嚴格按照預算規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資金,所以本《辦法》中明確了財政投資評審內容包括“項目預算、竣工決(結)算的編制和執行情況”,財政部門評審項目竣工結算和竣工財務決算的主要目的是核實項目成本,并將評審結果作為財政部門安排項目尾款、批復竣工財務決算的依據,這是財政的法定職責,與審計職能完全不同。

(二)關于項目評審時限及送審資料的要求

1.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完成預、結(決)評審的時限是參照財政部、建設部《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財建〔2004〕369號)并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訂的。但是財政投資評審的完成時限必須建立在送審項目資料的完整和規范上,特別是工程結算資料。對報審工程預、結(決)算資料的要求,按照市財政局《關于規范財政投資建設項目概、預、結(決)算送審資料的通知》的規定報送。

2.具體的評審時限按照項目的投資額分段考慮。

3.本《辦法》中的評審時限不包括等待補充完善資料、與建設單位等三方會審以及出現重大問題需要協調解決等因素造成的評審時間延長。

篇10

關鍵詞:工程決算;編制;問題;說明

交通部以交公路發(*4)507號文件頒布了《公路基本建設項目工程決算編制辦法》,在完善造價管理體系的同時規范了工程建設的過程管理,為加強公路建設項目投資管理,嚴格控制建設成本,提高投資效益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但隨著該辦法的實施運用,一些具體的問題也隨之而來。在編制過程中如何解決這些問題,是需要廣大建設管理者共同探討的。

1竣工決算與工程決算

竣工決算和工程決算是從不同的側面對建設單位在項目管理過程中費用支出情況的反映,是對項目建設成果的反映。

竣工決算編制的工作內容主要側重于財務決算,其編制執行《交通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報告編制辦法》,主要由具備工程技術、計劃、財務、物資、統計等有關部門的人員共同完成。竣工決算表格由三部分組成,包括竣工決算審批表、工程概況專用表、財務通用表,其中工程概況專用表與工程決算表中的建設項目概況表的作用一致,是從宏觀的角度反映實際工程造價情況。而財務專用表的內容則包括了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總表,資金來源情況表、待核銷基建支出及轉出投資明細表、工程造價和概算執行情況表、外資使用情況表、基本建設項目交付使用情況表、基本建設項目交付使用資產明細表等七張表格。其中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總表,資金來源情況表、待核銷基建支出及轉出投資明細表反映了竣工工程從開始建設起至竣工時為止全部資金來源和運用情況。因此竣工決算是從財務管理的角度出發,側重于對資金的流向、大小和在時間上分布的分析,以現行的財稅制度為依據,通過對資金的流動情況為重點進行分析,形成符合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辦法的科目體系,來反映竣工工程從開始建設起至竣工為止的全部資金來源和運用情況,達到核定使用資產價值的目的。由于它側重于對財務制度執行情況的反映,能夠確定資金流動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是辦理資產交付使用手續的依據。

按照《公路建設項目工程決算編制辦法》編制的工程決算,主要是從工程角度反映項目的費用支出情況,它的編制是由具備一定資質的工程技術人員來完成。工程決算表格根據完成的時間、資料來源、作用的不同及滿足不同的管理要求分為兩部分。其中基礎數據表由10表—19表組成,包括合同登記表(11表),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更設計、變更引起調整、工程項目調價、工程項目索賠、計日工支出、收尾工程以及報廢工程(12表--18表),來反映各合同段管理過程中建安工程為主要內容的變化情況,以交工驗收前的最后一次支付報表形成工程支付情況登記表(19表)反映實際支出,再通過核算工程量與實際支付工程量的對比形成10表,反映各合同段費用支出的情況。工程決算表格由01表—09表組成,是對項目管理過程中各合同段造價管理情況的整體反映,一般在各個管理階段完成后形成部分資料,在工程交工后最終編制完成。以建安工程決算匯總表(07表)、設備、工具及器具購置費用支出匯總表(08表)、工程建設其他費用支出匯總表(09表)分別反映構成決算的第一、二、三部分費用;進而生成項目總決算(分析)表(06表),并與標底及合同費用分析表(05表)、概(預)算分析表(04表)相比較,來反映不同控制階段的工程造價,在投資控制情況比較表(02表)和工程數量情況比較表(03表)中對不同階段的費用及工程數量情況分別進行對比,最終形成建設項目概況表(01),得到項目的總體情況,以滿足項目法人、造價管理部門、審計部門及上級管理部門對項目造價信息的需要。因此工程決算是從工程管理的角度出發,側重于工程實體形成過程中“量”、“價”、“費”的分析,以建安工程費用為重點,以簽定的合同為基礎,以實施工程量、合同單價及合同相關條款為核算依據,同時反映工程管理過程中量的變化引起的費用變化和非量變化引起的費用變化,最終形成以建設項目的費用構成為表現形式并反映項目分部、分項工程的工程量大小以及綜合單價的高低。在編制過程中側重于對計價依據執行情況的考核,能夠確定費用支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從表格內容上來講,工程決算表中的項目總決算表(06表)反映了項目實際的費用組成,概預算分析表(04表)反映了投資控制目標,而這兩張表也是工程造價和概算執行情況表(交建竣4表)所要反映的內容,只是在表格的表現形式上不同而已。缺少了工程決算編制這個環節,竣工決算的編制工作也就缺少了相關的依據。因此工程決算和竣工決算是緊密聯系、相輔相成的。

無論工程決算還是財務決算的編制,首先要掌握的是工程實際造價,而工程實際造價的分析基礎是工程實際發生的量、價、費,而這正是工程決算的的編制要點。因此在《公路建設項目工程決算編制辦法》頒布之前,盡管沒有明確的工程決算編制的要求,但竣工決算的編制過程中,工程決算的編制工作或多或少都在進行,只是各個項目沒有一個統一的表格形式來反映工程決算的形成過程。也就是說,竣工決算的編制工作實際上應該包含工程決算和財務決算兩部分內容,只不過從國家的法律、法規上更側重于財務決算的反映,工程決算的相關內容只是隱含在財務決算的編制過程中了。隨著工程決算編制辦法的頒布,明確了工程決算的編制方法,也規范了公路建設管理過程,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工程管理人員對有關造價信息的需求,也為竣工決算的編制提供了依據;而竣工決算通過對財務管理過程中日常費用支出的監督檢查,達到規范管理的目的,同時也是對工程決算的歸納和總結。

2合同工程量與審定工程量

審定工程量是決算編制辦法中沒有定義,而在具體的編制工作中需要明確的內容。

按照編制辦法對工程決算進行編制過程實際上是對量、價、費的分析過程,而分析的基礎是合同,從合同登記表開始,合同中各細目的工程數量、單價就已經成為分析工作的基本內容,其中的任何改變都要必須在基礎數據表中有所體現,比如工程數量的變化反映在變更登記表中,合同單價的變化反映在變更引起調整金額登記表中。在基礎數據表的合同段工程決算表(10表)中,合同工程量與變更工程量的合計形成核算工程量與支付工程量進行比較,來反映理論支付工程量與實際發生的工程量之間的差異,檢查有無多支付或少支付的情況。但由于在項目的管理過程中對變更的處理方式不同,對該表的填寫出現了一定的困難。

在《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文件范本》的51.1對變更做了如下規定:

①增加或減少本合同中的任何工程的數量;

②取消本合同中的任何單項工程;

③改變合同中的任何工作的性質、質量和種類;

④改變本工程任何部分的標高、線形、位置和尺寸;

⑤完成本工程所必須的任何種類的附加工作;

⑥改變本工程任何分項工程規定的施工順序或時間安排。

而在51.2中對于變更指令又做了如下解釋,“沒有監理工程師的指令,承包人不能進行任何工程變更。但如果工程量的增減是由于其實際工程量超過或少于工程量清單中估算的數量而非監理工程師指令的結果,則這類增減不需要變更指令。”

工程量清單說明第二條明確規定,“工程量清單中所列工程數量是估算的或設計的預計數量,僅作為投標的共同依據,不能作為最終結算的依據。實際支付應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術規范規定的計量方法,以監理工程師認可的尺寸、斷面計量,按工程量清單的單價和總額價計算支付金額。”

從以上文字中不難看出,在實際工作中不是所有的工程量變化都有變更指令做支撐,有些工程數量變化并不是由于工程變更所引起的,比如土石方,由于設計周期等方面的原因,在實施階段會因地形、地貌的變化導致工程數量發生一定的變化,實際支付是以監理工程師認可的尺寸、斷面進行計量,但由于沒有相應的變更指令對此進行修正,就不存在變更工程量,在10表中就出現了實際支付工程量與核算工程量不一致的情況。對于這種情況的處理就需要對基礎數據表格文件進行必要的改動,在合同工程量之后加一列審定工程量。因為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施工單位進場之后會有一個由業主、監理、施工單位三方共同參與的工程量復測過程,在此基礎上會有一個三方認可的審定工程量,有時也會定義為0#變更或0#清單,在審定工程量基礎上發生的工程量增加或減少定義為變更。這樣一來10表中核算工程量=審定工程量+變更工程量,合同金額=合同工程量×合同單價,支付金額=支付工程量×合同單價,這時對差量的分析應該是審定工程量與支付工程量的差異的分析。這樣,就可以解決了土石方工程量這類不是由于變更引起的工程數量的變化問題,也不會因為工程決算的編制要求對所有的工程量清單細目進行一次變更,從而在一定程度上也減少了建設管理者的工作量。

工程決算的表格文件是相互關聯的,但審定工程量的增加不會改變決算的編制體系。從基礎數據表的內容來看,10表的內容來源于11表-19表,10表的調整對這部分表格沒有影響;對于工程決算表,從10表中只提取支付工程量、合同單價、支付金額以及其他支付等內容,審定工程量在工程決算表格上不出現,也就不會影響以后的編制工作。比如標底及合同費用分析表(05表)反映的是合同簽定時預計工程費用情況,它的建安費部分來源于工程合同登記表(11表),盡管在10表中增加了審定工程量及審定金額,但由于這部分內容是在合同簽定之后進行的,不會影響標底及合同費用分析表的結果。審定工程量及相關內容的變化也從另一個側面反映了過程管理的一個環節。

3其他支付的有關說明

工程決算中的其他支付應包括兩部分內容,一部分指建安費中的其他支付,另一部分指第三部分的其他支付。

建安費部分的其他支付,在有關問題說明第九條已有明確規定,是指變更引起調整、工程項目調價、工程項目索賠、計日工支出四項費用合計。而在決算編制過程中發現,由07表向06表進行建安費的設定時工程量清單第100章中除103臨時工程可以直接歸入決算的第七項外,其余四項包括101保險、102竣工文件、施工環保費、104承包人駐地建設等項費用無法直接進入決算分析表中的任意項目,這就出現了07表中工程細目分攤不盡的問題。如果將100章剩余的這四項費用合并后按比例分攤到各項,不僅影響到各費用的真實性,也會給編制者帶來了一定的工作量。為了簡化起見,建議將這四項100章的費用與建安費的其他支付合并,列入06表的第十二項其他支付(路線工程)中,也就是說,在06表建安費中的其他支付實際上反映的是擴大了內涵其他支付,與附錄說明中的定義有差異。

第三部分的其他支付,是指編制辦法第七條中“概(預)算編制辦法規定的項目及批準概(預)算文件中未列明且不能列入第一、二部分的費用”,主要是指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應進入建設項目的其他費用如試驗檢驗費、文物保護費、水土保持費等費用。這些費用在初步設計階段沒有涉及到,而在項目的建設管理過程中確實發生了,那么在對工程建設其他費用支出匯總表(09表)進行填寫時,可以在建設期貸款利息之后增加一項其他支付,以期能夠完整的反映工程的實際造價。而隨著交通部《關于完善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有關內容的通知》(交公路發(*5)230)的,對于其中的部分費用已經在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費中得到了明確,那么在概算已經存在的項目,在決算階段也會有對應的內容,第三部分的其他支付也就不再出現在決算中了。

4按照《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文件范本》(1999年版)招標的項目工程決算的編制

工程決算編制辦法是根據《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文件范本》(*3年版)、《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交公路發[1996]612號)編制的。對于現階段已經按照《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文件范本》(1999年版)招標的項目,或者同一項目不同合同段分別按照99范本、*3范本進行招標的項目,其工程決算的編制應采用不同的處理方法。

99范本、*3范本在工程量清單上的劃分不同,99范本工程量清單分為9章,分別為100章總則、*章路基土石方、300章路面、400章橋梁、500章隧道、600章排水及涵洞、700章防護、800章公路設施及預埋管線、900章綠化及環境保護。*3范本的工程量清單對以上9章內容做了一定的合并,即將原600章排水及700章防護內容歸并到*章路基工程,而將原600章的涵洞歸并到400章橋梁、涵洞部分,工程量清單由原來的九章變化為現在的七章。對于以合同為基礎進行編制的工程決算,在基礎數據表部分嚴格按照已簽定的合同對管理過程中的各類數據進行收集整理,無論采用那一種范本的項目其編制體系不會改變。通過對建安費進行設定,就可以將分屬不同章節的細目分別定義到決算表中的路基、路面、橋涵、隧道等項目下,因此完全采用《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文件范本》(1999年版)招標的項目,工程決算的編制于本辦法的整體框架體系并不影響。唯一一個需要處理的內容是99范本中105節監理費用,在概算、決算的項目分類中它均屬于第三部分工程建設其他費用的內容,雖然99范本在100章中列明了這項費用,但由于它不屬于建安費的范疇,該項費用無法在06表通過建安費的設定進行歸類,這時則需要對相應表格稍加調整,即在基礎數據表10表中對包含在建安合同中的監理費用進行單列,基礎數據表中的數據傳遞建安工程決算匯總表(07表),在項目決算(分析)表(06表)中,將105節費用歸入第三部分工程建設其他費用的工程監理費中,即可完成對該項費用的處理。

對于同一項目分別按照99范本、*3范本進行招標的項目,由于工程量清單的調整,相同內容的細目編號會有一定的差異,如99范本中細目編號為602-1的漿砌片石邊溝,在*3范本中的細目編號為207-1。在07表中的數據向06表傳遞時,按照細目編號對建安費進行設定工作就無法進行。對于這種情況可將合同分別按照不同的范本進行歸類,對基礎數據表部分進行分別填寫,即按99范本招標的合同段填寫一套基礎數據表表,按*3范本招標的合同段也按照其工程量清單填寫相應的基礎數據表。同樣,由于建安工程決算匯總表(07表)也是以細目編號為序進行填寫的,所以對該表也應該按照不同的范本進行填寫。分別對兩種不同范本的建安費進行設定,得到兩張決算表分析表,由于決算分析表的口徑一致,兩張總決算分析表的建安費部分進行合并,就能得到整個項目的建安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