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投資基金范文
時間:2023-04-11 14: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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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私募股權投資(privateequity)興起于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美國,但直到20世紀80年代,私募股權投資才進入了一個新階段。從表面上看,美國法律開始允許養老基金等機構投資者參與私募股權投資,美國私募股權投資市場才得到迅猛增長。但實際上一個更為重要的原因是,投資者由直接投資轉向通過專業化投資中介進行投資,出現了大量的專業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有數據顯示大約80%的私募股權投資是通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進行的。伴隨私募股權投資市場的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作為一類新型金融中介組織正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
目前已有的私募股權投資研究文獻大多從實務操作的層面展開,鮮有文獻從經濟學理論角度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進行研究,更缺乏對其存在性以及治理機制的經濟學分析。對于這一新型的金融投資中介,需要從理論上對以下問題進行研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這種金融中介存在的經濟學原因。對上述問題的深入研究將有助于我們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私募股權投資的本質特征,推動我國產業投資基金業的健康發展。
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存在性的經濟學分析
(一)私募股權投資的特點
要研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存在性問題,首先要研究私募股權投資的特點。私募股權投資主要是針對非上市企業進行股權投資,投資者等所持有的企業股權實現價值增值后再通過股權轉讓獲得資本增值收益,其最主要的特點是投資的高風險性和專業性。具體表現為:
1.投資期限長,流動性差。私募股權投資是一種實業投資,所投資企業的股權實現價值增值需要時間,難以在短期內調整投資組合;私募股權投資的投資對象主要是非上市企業股權,往往不存在公開的股權交易市場,投資者大多只能通過協議轉讓股份,投資缺乏流動性。
2.投資對象的風險性高。私募股權資本所投資企業,不論是處于初創階段的創業企業,還是需要重組的大型企業,或者是處于急需資本快速發展的企業,都蘊涵著較大的風險和不確定性。
3.投資的專業性強。私募股權投資對投資者的要求較高,投資者必須對所投資企業所處行業有深入了解,而且還須具備企業經營管理方面的經驗。這樣投資者才能做出正確的投資決策,并有能力對所投資企業實施監督。此外,為實現所投資企業的價值增值,往往還需要投資者利用自身的專長、經驗和資源向其提供必要支持。
4.信息不對稱導致的嚴重委托—問題。信息不對稱是普遍現象,但該問題在私募股權投資中表現得尤為突出,它貫穿于投資前的項目選擇、投資后的監督控制等各個環節中。投資者在事前選擇投資項目時,由于信息不對稱使得其很難對所投資企業做出準確評估,企業家或經理人比外部投資者更了解企業的真實狀況,但他們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往往會夸大正面信息、隱匿負面信息來提高對企業的估價,引發逆向選擇問題;在獲得投資后,由于信息不對稱可能導致嚴重的道德風險,企業家或經理人奉行機會主義政策從而可能損害外部投資者的利益。
私募股權投資的上述特點使得單個投資者從事私募股權投資的成本非常高,必須支付大量成本對投資項目進行調查、篩選和監督控制。由于投資規模大、期限長、流動性差、風險高、難以通過分散化投資來有效降低投資風險以及信息不對稱產生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導致外部融資非常昂貴甚至變得不可能。
(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存在性的分析
隨著私募股權投資市場的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作為專業化的金融中介,利用自身專業優勢,緩解了投資者與融資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降低了投融資成本,提高了整個市場的效率。下面從交易成本、信息不對稱、風險管理等方面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存在性問題進行討論,從中揭示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作為一種新型的金融投資中介存在性的經濟學原因。
1.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投資效率。GurleyandShaw(1960)、Chan(1983)、AllenandSantomero(1998)等認為金融中介通過分工、專門金融技術、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等降低了交易成本。對于單個投資者而言,由于投資所伴隨的巨大風險和不確定性,使得投資者需要支付更高的搜尋、評估、核實與監督成本。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作為一種集合投資方式,能夠將交易成本在眾多投資者之間分擔,并且能夠使投資者分享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的好處。相對于直接投資,投資者利用金融中介進行投資能夠獲得交易成本分擔機制帶來的好處,提高投資效率,這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存在的最基本原因之一。
2.解決信息不對稱引發的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問題。許多文獻對信息不對稱與金融中介機構存在性之間的關系進行了討論。例如,LelandandPyle(1977)是最早將信息不對稱引入到對金融中介存在性的研究中的經典文獻,他們認為交易成本涵蓋的范圍太廣了,它不能成為惟一的原因,金融市場中存在的信息不對稱所導致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會使金融市場失靈,信息不對稱應該成為解釋金融中介存在性的一個基本原因。Diamond(1984)認為金融中介是通過充當被委托的監督者來克服信息不對稱問題的。私募股權投資中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該問題貫穿于投資前的項目選擇和投資后的監督控制各個環節中。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作為專業化的投資中介,能夠有效地解決信息不對稱引發的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要減少信息不對稱則要求投資者必須采取措施加強投資前的盡職調查和投資后的監督控制。這些活動如果由多個投資者分別進行,則可能存在重復行動導致調查和監督行為的過度產生,這一方面造成對社會資源的浪費,另一方面則會由于免費搭車現象的存在而不能有效得激勵投資者進行調查和監督,導致效率低下。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管理人通常由對特定行業富有相當專業知識和經驗的產業界和金融界的精英組成,他們所擁有的專業技能與經驗積累使他們在選擇、管理、監督所投資企業方面具有比較優勢,因此他們在信息生產與處理上的優勢使得他們能夠成為投資者的人。他們通過投資前對企業進行深入的考察和投資后的監督控制,可以縮小信息差距,并且可以利用自身的信息優勢和規模效應降低監督成本。
3.解決了公司治理中傳統的委托—問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作為專業化投資中介機構的實質是用投資者與基金管理人之間的委托—關系替代了投資者與所投資企業之間的委托—關系。投資者做出這樣的理性選擇的原因可能是因為投資者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成本要低于直接監督企業經營者的成本,這一方面是由于單個投資者可能不具備專業化的投資技能,其單獨對企業進行監督的成本非常昂貴;另一方面是因為投資者可以通過與基金管理人之間形成特定的契約關系和組織結構,對基金管理人的行為和利益分配在事前做出明確的規定,降低投資過程中的不確定性因素,可以通過聲譽機制和報酬激勵機制解決中介機構信息生產的可信賴性和自我監督的問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解決與所投資企業之間的委托—關系上相比單個投資者更具有優勢。首先,可以發揮基金的資金規模優勢,它們一般對所投資企業擁有控制權,因此能夠對企業形成更有力的監督。其次,基金管理人能夠發揮他們的專業優勢,通過設計不同的金融工具、資金供給方式,以及制定復雜的合同條款,甚至直接參與管理來對所投資企業形成激勵與約束機制,從而減輕二者之間的委托—問題。
4.分散投資風險,發揮風險管理優勢,提供價值增值。從風險角度解釋金融中介存在性的理論認為金融中介在風險管理方面具有優勢。比如,DiamondandDybvig(1983)提出的DD模型分析了金融中介在防范因消費需求的意外流動性沖擊造成的不確定性方面所具有的作用,認為金融中介為“熨平”這種不確定性對投資與消費跨期交易的影響提供了可能;此外,Santomero(1984)、Chant(1989)、Merton(1989)、AllenandSantomero(1998)也從風險管理角度詮釋了現代金融中介的存在性。對私募股權投資而言,由于投資規模大,單個投資者很難實現分散投資。并且分散化投資會給投資者帶來額外的成本,例如投資者可能不得不減少在某個企業中的投資比例,從而使得投資者對該企業的控制減弱,或者投資者將不得不花費更多的精力和成本對不同的投資項目進行監督和管理。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采取的是集合投資方式,它可以通過對不同階段的項目、不同產業的項目的投資來分散風險,因此投資者通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這一投資中介進行投資,除了獲得成本分擔的好處外,還能夠得到分散投資風險的好處。
三、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問題:復雜的委托—問題
通過研究我們發現,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解決信息不對稱導致的一般性委托—問題的同時,又產生了新的特殊問題,即存在更為復雜的委托—問題。
首先,與證券投資基金相比較,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者面臨的與基金管理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可能更為嚴重。前者主要以公開交易的有價證券為投資對象,在信息披露方面更加公開和完善,投資者可以利用公開信息對基金的業績做出評價,投資者可以方便地“用腳投票”,這些因素都能對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經理形成有效的約束。而后者由于投資對象主要是非上市企業,缺乏公開的信息,投資者在信息方面對投資中介的依賴性更強,對投資業績的評價更為困難,投資流動性低下使得投資者“用腳投票”的成本很高甚至難以實施,投資者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投資經理的約束難度加大。
篇2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理論解析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是近年來國內經濟界萌生并在不斷發生變化的全新事物,對其內涵做出明確界定就是一項具有高度爭議的工作。現在談及的私募股權往往有著不同的含義。其英文簡稱為PE(Private Equity),直譯就是私人權益資本,因此私募股權投資又被業金融界人士稱為私募權益資本投資。
根據投資的企業成長階段不同,私募股權投資主要形態包括并購基金、成長資本、重振資本、夾層資本、上市前融資資本(英文簡稱Pre-IPO)、私人股權投資已上市公司股份資本(英文簡稱PIPE)。從更寬泛的意義上說,投資于企業種子期和萌芽期的創業投資,或者叫風險投資(英文簡稱VC)也屬于私募股權投資的一種。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分類與所投企業成長階段存在一定的對應關系,比如PIPE資本主要投資于已上市企業。大致的對應關系如圖1所示。當然,隨著基金業務的不斷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類型與具體投資業務已經出現交叉混合的趨勢,即使界限比較明確的VC和PE目前也存在業務重疊。
美國狹義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最主要形態就是并購基金。在國內,廣義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中最熱門的就是Pre-IPO資本和風險投資,但是隨著2012年底中國股市的第八次暫停首次公開募股(英文簡稱IPO),并購基金也已成為國內私募股權投資的最大亮點。隨著今后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與金融體制改革,并購基金也將成為國內主要的私募股權業務形態。在中國,“私募”一詞的出現也是相伴“公募”而生,是指資金來源于非公開的私下募集。除非特指,本文探討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是指對非公開募資的股權實施投資的資金組合。根據中國目前的法律框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必須采取非公開募集的方式。其運營模式在于投資企業股權,并對企業進行內在改造獲得企業增值,然后轉手退出,實現基金盈利,即業界所說的“募、投、管、退”四個環節。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本質是實現資源有效配置的機制創新,是提升企業品質和再造企業價值的一系列制度組合。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是在管制與創新的激烈碰撞中,由市場自發形成并受適度規范的金融投融資工具和機制,其興起和發展從來都是經濟發展的現實選擇和內在要求。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制度設計都是處在不斷的自我更新中,其發展過程中爆發的能量非常巨大。但是對其性質、定義、功能、任務和歷史定位,以及存在的各種問題和相關監督和引導,盡管經濟金融界、法律界、相關產業界人士均給予了大量的研究和探討。但由于實踐在不斷發生變化,許多問題在理論上也無法定論。其中,既有涉及到學術層面的觀點碰撞,也包含政策操作的具體爭論。
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現狀
中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實踐中的發展速度可謂日新月異,這也在客觀上要求我們不斷根據發展趨勢的變化,進行及時的政策調整和理論探索,關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法規政策的公開討論也從未停息過。近年來,國際經濟形勢劇烈變化,在保守和自由的經濟理論對峙中,放松管制的金融自由化思想退潮之后又在重新蹣跚起步。這些波折也讓中國新興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短時間內積累了較豐富的深層次思考。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飛速發展的背后邏輯首先在于高額的利潤,據業內估測,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利潤率一般會達到15%~20%。中國資本市場市場化程度不高,企業上市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滿足。截至2011年8月,我國創業板市場的IPO溢價率平均為59%,最高可達209%。對上市企業的前期股權投資的利潤可見一斑。2007年全球經濟危機以后,很多私募股權資金轉移至亞洲。
清華科研中心的調查數據表明,經濟發展速度名列前茅的中國,目前是亞洲地區的私募最熱點地區。這從側面也反映了中國私募股權投資的收益率之高。從2002年中國的12.7億美元的VC募資金額,發展到2013年VC和PE可投資本達1700億美元,10年間募資規模增長超過100倍。2011年4月,時任中信產業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長的劉樂飛認為,在美國這樣的發達資本市場上,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每年的交易額占GDP滲透率的百分之一,而中國目前只有千分之三,今后發展空間可想而知。據清華科研中心2013年統計,目前我國正活躍著超過6000家VC和PE機構。
中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從其出生就經歷了從外來引進到本土生長的不斷演進過程。1992年初中國正式宣布發展市場經濟體制,而外資的私募股權投資集團如黑石、華登等1992年前后就聞風而動進入中國,這種與中國市場經濟轉軌的時間表的巧合,與其說是偶然,不如說是外資股權投資企業高超的專業敏銳度及戰略眼光。私募股權投資需要配套的諸如法律、政策、企業和金融市場運作環境,才能夠順利實現投資、運作、退出的獲利流程。盡管出于招商引資、制度創新等前瞻性考慮,中國政府支持這些股權投資企業的發展,1995年又頒布了《設立境外產業投資基金管理辦法》,初步建立運行規則,但由于企業經營體制不順暢、后期退出獲利渠道不配套,初期試水效果不明顯。1986年最先成立的中國新技術創業公司也因違規經營,于1998年被央行終止金融業務并清算。
1998年國務院轉發了《關于建立我國風險投資的若干意見》,私募股權投資發展急劇提速,4年后總共成立了300家左右的風險投資公司。盡管2001年全球網絡經濟進入寒冬期,國內風險投資轉冷,但是股權投資的游戲規則一旦建立,機會就會不斷被發掘。富有遠見的國外私募基金迅速進入中國,并對許多處于傳統行業的企業進行了成功的股權投資,比如蒙牛乳業和深圳發展銀行(現平安銀行)等。國外私募股權投資企業不僅對于這些企業提供了資金支持,更重要的是對于傳統行業的企業管理體制起到了思想沖擊和體制示范作用,并促使他們組建了專業的職業經理人隊伍。因此,早期外資股權投資機構對于中國企業內在管理體制的改進起到了歷史性的推動作用。此外,國際私募基金由于流動性緊張和收益率下降等問題步履艱難,而中國的私募股權投資卻是進入了一個發展與規范的關鍵期。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作用
促進中國經濟發展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對于下一步中國經濟發展和整體升級具有重要的突破性意義。目前我國經濟改革正從“增量性改革”逐步轉向“存量性改革”,人口、環境、體制的瓶頸使得整體的帕累托改進很難實現,而存量改革需要觸動現有經濟利益格局,無論是從地區、產業還是從人群分布來說,均有亟待調整的不平衡性矛盾。但是政府對既有體制的調整面臨各方面的壓力,正所謂“觸動利益比觸動靈魂還要困難”。“存量改革”除了要進行整體性制度設計,更要借鑒過去改革的成功經驗,從關鍵性的“變量改革”入手,遵循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從而達到中國經濟整體升級的目的。新興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恰恰是金融和投資領域新生的經濟變量,它的出現不依附于原有刻板的金融體制,而是通過私募股權投資,有效地集聚社會資源。通過市場自我選擇的機制實現產業優化和企業增效,同時隨著私募股權投資金基金的發展,也可以促進和加快原有金融體制的市場化進程。
實現資源有效配置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突破了企業的固有邊界,實現了資源有效配置和企業價值的再造和流轉。現代經濟背景下,資源配置是以資金為紐帶,以產權的轉移為核心流程,從而實現勞動力、企業家才能和土地、設備等生產要素的有效流轉并產生新價值。借貸資本的興起促進了以商品為核心的價值流動,資本市場的興起促進了以企業產權為核心的價值流動,企業價值的市場發現與提升的功能被激發出來,并突破了固有的時間和空間限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興起,加速促進了資源在資本市場多層次的有效配置,進而實現了科技創新和產業優化與轉型,有利于高科技企業的發展和戰略新興產業的振興,有效促進國民經濟快速健康發展。
改變社會融資結構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可以改變社會融資結構,促進直接融資的發展。據統計,私募股權市場是全球增長最快速的市場之一,在金融市場中,從數量指標上看,其增長速度超過了公開發行股票和債券的相加數。私募股權市場產生的背景就是美國當時也存在著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問題。受《格拉斯-斯蒂格爾法》的約束,美國的私人銀行發展受到限制,相反,投資銀行和資本市場卻非常發達。而日本則是以銀行為代表的間接融資更為發達。但是從現代經濟的總體發展趨勢來說,信息的日益發散性要求風險的配置更為分散。中國的股市盡管已經進入了百姓的生活,但直接融資也只占總融資量的20%左右,與美國超過70%的比例相比,遠遠落后。因此,在中國發展私募股權不僅前景廣闊,對于融資結構的均衡,意義也非常重大。
加速經濟金融化步伐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可以有效促進金融深化,加速經濟金融化的步伐,進一步豐富和完善中國資本市場體系。我國現有金融管制比較嚴格,利率市場化還在初步實施階段,私募股權投資可以有效克服金融抑制問題,促進金融市場效率和金融中介效率,提高金融機構化程度和金融工具多樣化程度。使金融從不同層次不同角度服務于實體經濟的方方面面,提高經濟與金融的密切度,進而提高金融對經濟的貢獻率。
有效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可以有效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困難問題。這也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問世的最初動機。目前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主要還是間接融資,而銀行出于盈利和安全動機,一般傾向于向大企業提供融資,尤其是國家產業政策、財政政策、貨幣政策扶持的行業、企業和項目。根據銀監會的公開資料顯示,銀行貸款分布的“二八定律”越來越嚴重,央企等大企業占據了大多數的貸款資金。有資料顯示,在大銀行中,貸款余額過億元的重點客戶數不到千分之五。在2011年亞太經合組織中小企業峰會上,國務院參事陳金生指出,大約有99%的中小企業沒有辦法在四大國有銀行貸款。按照現行的貸款規定,依據企業資信評價,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要上浮至少20%才能滿足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
無論是對銀行還是資本市場,中小企業都是弱勢群體。截至2011年年底,盡管有1000家以上民營企業先后上市,突破上市公司總數的40%,但是民營中小企業的上市比例過少,并不能和上市總數做簡單對比,更要考慮到中小企業占總企業數超過90%以上的比例。由此可見,絕大多數民營企業通過上市渠道獲取直接融資的艱難程度。而自2011年以來,游離于銀行表內業務之外的影子銀行業務的興起,尤其是民間借貸的激增與中小企業融資困難息息相關。從上述幾個方面來看,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已經成為當務之急,這也是國內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盛行的現實背景。通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介入可以有效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同時能為它們提供深層增值服務。
優化投融資體制創新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可以積極參與國有企業的內部改制,并進一步優化和豐富地方政府和國有企業的投融資體制創新。加快國有企業改革需要從不同角度入手,不僅需要企業自身積極探索,從內部尋找突破口,同時也要從外部引進資金、管理、人才和生產要素流動等一整套機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恰恰可以為國有企業尋找自身潛力、改組改造乃至上市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同時,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也可以優化和拓寬政府管理經濟的方法和思路。企業的創立和創新,一方面需要政府的鼓勵和指導,另一個方面,政府也要刺激企業投融資,進而實現經濟的快速發展。尤其是在各地競相招商引資的過程中,不僅需要政府給予財政和稅收上的直接支持,更需要政府主動伸出引導之手。
我國地方政府也在積極籌劃投融資的體制創新,同時也直接向企業投資,如政府引導基金等。政府引導基金的主導者是政府,引導社會資本共同發起設立母基金。政府建立引導基金,可以有效引導社會資金對中小企業,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業實行股權投資,在解決其融資難題的同時,也解決進一步發展的管理提升和機制再造。2005年頒布的《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對政府引導基金進行了規范。2008年制定的《關于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規范設立與運作的指導意見》,為政府引導基金組織和設立從法律上給予了落實。與此同時,根據《產業投資基金試點管理辦法》,國有企業、金融機構和特定投資人建立了產業基金,如2006年的第一家渤海產業投資基金等,這些同樣是以新的股權投資機制進行的投融資創新,以市場化的方式積極引導產業結構調整。
加快落后地區經濟開發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可以集合社會資金力量,加快對落后的中西部地區的經濟開發。目前,我國金融機構和資金主要集中于沿海發達地區以及大中城市,根據《中國金融統計年鑒》2001~2007年資料顯示,我國金融機構貸款地區分布差異非常大,東部地區占67.77%,中部地區占17.44%,西部地區僅占14.79%。上市公司地區分布也是類似情況,東部地區占59.02%,中部地區占23.73%,西部地區占17.25%。扭轉這種不平衡的局面需要國家整體開發戰略的推進,更要從微觀層面和具體制度上采取措施。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面臨的挑戰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快速發展,充分反映了社會經濟發展的內在趨勢,說明它能夠滿足企業和相關投資者的多方面需求,同時在發展的過程中也逐漸暴露出了大量問題亟待解決和引導。
法律地位尚未明確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法律地位沒有得到明確和落實。從上世紀80年代創業投資的探索到1998年風險投資的一系列規范,尤其是2005年,經國務院批準,由國家發改委等十家部委聯合的《創業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的出臺,對創投企業的發展給予了法律上的明確保障和規范。但是狹義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運作一直沒有統一的法律制度進行全面引導。國家發改委辦公廳于2011年的《關于進一步規范試點地區股權投資企業發展和備案管理工作》和《關于促進股權投資企業規范發展的通知》兩個文件,是目前規范私募股權投資的最有效力的專門性文件,但也僅僅是以部委辦公廳的通知形式下發,缺乏足夠的強制力。
近年來,各省市地方政府也出臺了支持股權投資的各種規定,具體要求各不相同,自行其是。而由國家發改委起草的《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辦法》,由于種種原因,到現在還在醞釀過程中,遲遲不能問世。2013年4月,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將對私募股權投資企業的適度監管的權力明確授權給證監會,但在此之前剛剛修訂的《證券投資基金法》并沒有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納入其中。因此,相關的法律整合與監管權力的重新梳理與明確還需要一段時間的不斷努力。
管理者素質亟待提升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管理者素質亟須提升。私募股權投資是一項綜合性的工作,而不僅僅是融資和投資那么簡單,還包括尤其是具有發展潛力的企業項目的搜尋,企業管理與改制轉型,企業供應鏈和市場各要素的優化組合,政府、銀行、券商等多方面的溝通與運作等。因此短期內如何鍛煉一批管理人才隊伍,是目前的當務之急。更重要的是,基金管理者多年來形成的良好聲譽與業績是維持股權投資信任度的最關鍵一個環節,而作為新興的股權投資市場,這恰好是中國股權投資行業的薄弱環節。因此,今后應努力建成一批具有國際國內品牌影響力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團隊。
管理機制有待加強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內在治理結構和管理機制需要進一步優化和加強。基金投資者和基金管理者之間的委托關系始終是基金內在運行的關鍵問題,而基金與作為投資對象的企業管理團隊之間的委托關系則是基金項目經營的成敗所在。由于投資人與管理者之間存在著信息不對稱和道德風險的問題,設計合理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就成為關鍵性問題。目前,基金內部組織形式主要有三種,分別是公司制、信托制和有限合伙制,以及在此基礎上衍生優化出的混合制度。其中有限合伙制和公司制是當下的主流選擇。2007年,我國《合伙企業法》修訂以后,有限合伙制成為可行的備選方案。
值得關注的是,有限合伙制中規定的普通合伙人的無限連帶責任只是一個基本底線,在投資者和管理者之間復雜的博弈中,其有效性受到制約,更何況我國沒有《個人破產法》和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更具體的權責關系需要在實踐中細致地明確。有限合伙人既不能參與實際經營,又不能通過資本權力參與具體決策,其利益如何受到保護,顯然僅僅依靠《有限合伙法》不足以解決問題。短短的幾年時間里,基金管理腐敗的事件接連出現。而基金與被投資企業以及債權人的委托關系的治理,無疑更取決于企業改變管理機制以及法人治理結構的不斷優化。
政府監管思路尚不清晰
政府引導和支持股權基金的力度需要加強,監管思路要進一步清晰。私募股權行業多年來一直缺乏統一的制度規范,監管過程往往政出多門,各行其是。從長遠看,不利于股權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政府也應該改變招商引資過程中急功近利的思路,應著重于優化私募股權投資企業的外部稅收政策,同時應努力培育私募股權投資的社會環境,尤其是建立股權投資的相關中介機構,發揮社會中介的力量,如投資咨詢、財務管理、信用擔保、市場研究、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對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運行過程中,相關參與者的利益受損,尤其是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潛在風險更需要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視。
退出渠道有待發展
篇3
關鍵詞:股權投資基金;境外投資;外匯管理
中圖分類號:F831.6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7-4392(2011)05-0036-02
近年來,我國股權投資基金發展迅速。以天津為例,截至2010年5月全市已注冊股權投資基金及基金管理企業438家,協議(認繳)資金762億元,在各行各業中的投資總額超過400億元。隨著我國股權投資基金的不斷發展,其向境外投資的需求不斷增強。股權投資基金境外投資,有利于進一步推動我國“走出去”戰略的實施,引導外匯資金有序流出,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本文擬對股權投資基金境外投資路徑選擇及相關外匯管理問題進行初步探討。
一、股權投資基金境外投資主要方式
股權投資基金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募集設立的對企業進行股權投資并提供增值服務的非證券類投資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并由投資者按照其出資份額分享投資收益,承擔投資風險。主要包括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等多種形式。
股權投資基金通常采取對非上市企業進行權益性投資的方式,通過參與控制或管理使所投資公司價值得以增值,最終通過上市、并購或管理層收購等方式出售持股以獲利。股權投資基金主要通過以下兩種方式進行境外投資:
(一)直接投資
通過參股、并購等方式,直接對境外非上市公司進行權益性投資,并在未來通過被投資企業IPO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退出,獲取投資收益。
(二)間接投資
采取基金中的基金方式,通過參與境外私募基金募集,投資于境外基金,間接實現對境外非上市公司的權益性投資。
二、現行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政策
我國現行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政策體系中,針對投資主體劃分,可以分為以下兩類:
(一)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
《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明確了境內機構通過設立(獨資、合資、合作)、并購、參股等方式在境外設立或取得既有企業或項目所有權、控制權或經營管理權等權益等行為所涉及的外匯收支、外匯登記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境內銀行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境內銀行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構、附屬機構、依法購買境外股權及主管部門批準的其他境外投資項目有關外匯管理規定。
(二)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境外投資外匯管理
《商業銀行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以及《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基金管理公司和證券公司境外證券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文件,明確了QDII境外投資額度、外匯賬戶以及匯兌等方面的管理規定。
對于股權投資基金境外投資,目前尚無相關管理規定。
三、股權投資基金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探討
針對股權投資基金境外投資方式的不同,對其投資資金跨境流動及匯兌管理可以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一)針對直接投資的外匯管理方式
由于《境外投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了國內企業通過新設、并購等方式投資境外非金融企業行為的審批管理。作為境內依法設立的股權投資基金,其直接投資境外企業,可依據《管理辦法》辦理境外投資審批手續。由于股權投資基金多以非法人合伙制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負責基金日常管理,因此可由基金管理公司代基金辦理境外投資外匯登記,并依據《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辦理投資資金及收益的收付和匯兌。
(二)針對間接投資的外匯管理方式
直接投資需要對目標企業有全面而細致的了解,并需對投資后企業進行深度監控。與間接投資相比,跨境直接投資對于基金來說,投資風險更大,管理成本更高。因此在境內股權投資基金剛剛開始走出去的情況下,尋求境外較為有經驗的基金進行投資是更多基金的選擇,投資于擁有專業投資團隊的境外基金,通過境外基金尋求投資項目,賺取投資回報。
目前,對于基金間接境外投資尚無政策參考,結合“基金中的基金”投資特點,本著渠道封閉、風險可控的原則,對基金境外間接投資可采取“境內外專戶管理,銀行全程托管”的管理方式,對其境外投資資金的匯兌和劃轉進行監管。
四、股權投資基金境外間接投資外匯管理
(一)基金跨境間接投資流程
1. 境內資金募集。基金管理公司通過擬投資境外基金選定投資項目后,根據基金合同要求書面通知所有投資者按照約定分次繳付出資額。投資者將其出資匯入基金募集專用賬戶。基金管理公司書面指令托管銀行將募集專用賬戶中用于境外投資的部分資金劃入境內人民幣托管賬戶后,購匯劃轉至境內外匯專用賬戶。
2. 境外投資。依據投資協議,基金管理公司指令境內托管銀行將外匯資金劃轉至境外專用賬戶,境外協助托管銀行確認資金到賬后通知托管銀行和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通知托管銀行通過境外托管賬戶將資金匯入投資協議中約定的投資標的賬戶,實現投資。
3. 收回投資。根據投資協議,在投資期結束后,由被投資境外私募股權基金將投資本金及收益匯入境外專用賬戶。投資本金及收益經境內外匯專用賬戶后結匯劃入境內人民幣托管賬戶或者原幣劃轉至投資者外匯賬戶。
(二)外匯管理措施
1.核定投資額度。外匯局根據基金募集擬境外投資規模核定該基金境外投資額度,基金累計匯出投資資金不得超過核定額度。
2. 專用賬戶管理。外匯局核準以基金管理公司名義在托管銀行及境外協助托管銀行分別開立境外投資境內外匯托管賬戶和境外托管賬戶。境內外匯托管賬戶收入范圍為:境內人民幣托管賬戶內人民幣資金購匯劃入、境外托管賬戶劃入的投資本金及收益、利息收入及外匯管理局核準的其他收入。支出范圍為:劃往境外托管賬戶、結匯劃往境內人民幣托管賬戶、支付貨幣兌換費、托管費、劃往投資者外匯賬戶,以及外匯管理局核準的其他支出。境外托管賬戶收入范圍為:從境內外匯托管賬戶劃入的資金,出售各類境外資產所得資金,分紅派息、利息收入以及經外匯管理局核準的其他收入。支出范圍為:劃往境內外匯托管賬戶的資金、購買各類境外資產的資金、支付各類專業服務費用、支付相關費用以及外匯管理局核準的其他支出。
3. 投資本金及收益收付和匯兌。托管銀行在外匯局核定的額度內直接為基金辦理投資資金購付匯手續。對于投資本金及收益的匯回及結匯,基金管理公司需持相關投資交易證明文件向外匯局申請核準后,結匯或原幣劃轉至境內基金投資者賬戶。
4.托管銀行及基金管理公司定期向外匯局備案賬戶使用情況。
銀行應就境內外托管賬戶開立、賬戶收支變動及余額定期向外匯局報備,對賬戶使用過程中出現的異常情況及時向外匯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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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機制;資本市場體系
[中圖分類號]F83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5-6432(2011)40-0033-02
1 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現狀
2010年是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異常迅速的一年。從基金的募集規模與投資規模來看,均創下了歷史新高。
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募集數量來看,全年有82只可投資于中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完成募集,募集數量是2009年的2.73倍;募集金額達到276.21億美元,比2009年增長了113%;從募集到的基金類型來看,在82只新募集基金中,共有成長基金68只,房地產基金10只,并購基金4只(清科研究中心2010年中國私募股權投資研究報告,2011)。
從投資數量來看,全年共發生投資案例363筆,交易金額高達103.81億美元。投資案例數量比2009年增長了2.10倍,交易金額較2009年增長了近20%。
從私募基金的行業投資分布來看,在當年完成的363筆投資案例中,生物技術及醫療行業的投資案例數量高達55筆,占年度投資案例總數的15%,成為2010年私募股權投資的最熱門行業;其次為清潔技術行業和機械制造行業,分別為31筆和29筆;此外食品飲料、互聯網、連鎖及零售行業以及房地產行業等也頗受青睞,當年投資案例數量均在20筆之上(清科研究中心2010年中國私募股權投資研究報告,2011)。
2 2010年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概況
2010年國內資本市場共計發生退出案例167筆,約為2009年退出案例總數的2倍。其中首次公開發行方式退出160筆,股權轉讓方式退出5筆,并購方式退出2筆。相對來說,國內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退出方式仍然以IPO為主(清科研究中心2010年中國私募股權投資研究報告,2011)。
從退出案例的行業分布來看,2010年機械制造行業發生了31筆退出案例,居各行業之首,占退出案例總數的19%;之后位居第二和第三的是生物技術及醫療行業和食品飲料行業,退出案例數分別為17筆和16筆;此外,清潔技術、電子及光電設備以及互聯網等行業的退出案例數量也超過了10筆(清科研究中心2010年中國私募股權投資研究報告,2011)。
從2010年私募股權投資IPO退出市場分布來看,香港主板市場依然為機構首選,在150筆IPO退出中有54筆選擇香港主板市場,其次是深圳中小企業板和紐約證券交易所(清科研究中心2010年中國私募股權投資研究報告,2011)。
3 私募股權退出方式
3.1 首次公開發行
首次公開發行(IPO)是指私募基金投資的企業通過上市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募集股份的方式。待接受投資的企業上市后,私募基金再逐漸減持該公司的股份,并將股權資本轉化為現金形態。國外學者的研究發現,IPO退出方式可以使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獲得最大幅度的收益(Bygrave and Timmons,1992);當然,企業公開上市需要聘請大量的中介機構,且面臨禁售期等政策方面的限制,因而公開上市在獲得高收益的同時,可能會面臨較高的資金成本和時間成本。
3.2 內部收購
內部收購指企業或者公司管理人員按照約定的價格將公司的股份購回,從而使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的方式。內部收購包括管理層收購(MBO)、員工收購、企業收購三種方式,這三種方式分別對應了企業內部的三類收購主體,即公司管理層、企業員工以及通過企業本身的資本來回購股權。若企業具有較好的發展潛力,則企業的管理層、員工等有信心通過回購股權對企業實現更好的管理和控制,于是從私募投資機構處回購股權,屬于積極回購;若私募投資機構認為企業發展方向與其私募基金的投資增值意圖不相符合,主動要求企業回購股權,則對企業而言,屬于消極回購。內部收購方式操作手續簡單,成本較低。
3.3 外部轉讓
外部轉讓是指私募投資機構將其所持有的股權出售以求獲得資本增值。外部轉讓主要包括公司并購與產權交易兩種方式。其中,并購是指第三方企業或者另一家私募投資機構通過收購被投資企業,使該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能夠從企業中撤出的方式;產權交易則指投資機構通過產權交易所將其持有的股權轉讓給其他投資者的方式。外部轉讓也具有低風險、高效率的特點,有利于私募投資資金的周轉和流通。
3.4 清算
這種方式是私募投資機構最不愿意選擇的退出方式。當被投資企業出現連續虧損,或者私募投資機構認為不具有發展潛力時,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只能通過破產清算程序收回部分資金。這種方式對私募基金的聲譽也會產生一定的消極影響。因為通過破產清算方式退出,往往意味著投資的失敗,可能會引起外界對該私募基金投資能力及市場判斷力的質疑。
4 當前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機制中存在的問題4.1 資本市場不成熟
目前,中國的多層次資本市場架構還不完善,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首先,企業在主板、中小企業板市場上市的限制條件過多,要求相對嚴格(王靜、張東,2010),使得在主板上市需要投入大量的成本,通過繁雜的審核程序,很多企業難以承擔;其次,2009年10月創業板的推出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IPO退出提供了新的渠道,但是當前創業板市場的運行機制還不完善,監管還需要加強,其對私募基金退出的促進作用有待觀察;最后,產權交易也是私募基金退出的方式之一,我國在2008年9月建立了天津股權交易所,但是目前國內的產權交易市場仍然處于起步階段,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缺少監管,交易混亂(李景,2009)。
4.2 法律過度制約與法律監管缺失
我國相關法律制度體系的不完善,也是造成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方面問題的重要原因。根據實際情況來看,我國的相關經濟法規存在管得過緊與缺乏監管兩方面的問題。
一方面,現行法律對被投資企業內部收購以及破產清算等行為施加了過多的約束。例如,按照我國現行公司法的規定,私募投資機構不得要求其投資的公司回購股權,這減少了私募基金的退出渠道,并將限制其進行下一輪投資;又如,我國的破產清算法相關規定過于嚴格,若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通過破產清算方式退出,則需投入大量時間和成本。
另一方面,相關法律的缺失,又使得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退出缺乏有效的保障。例如,我國尚無專門的《產權交易法》來規范產權交易市場的交易秩序,從而無法使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通過外部轉讓方式順利退出。
4.3 缺乏有效的中介機構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順利發展,也離不開資本市場各類中介機構的支持與協調。中介機構一般包括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級公司、商業銀行、證券公司等。這些機構在我國都有不同程度的發展,但是由于監管的不到位以及體制的不健全,很多中介機構在內部管理、風險控制等方面存在問題,難以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退出提供有效的保障(伍先敏,2009)。
5 完善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機制的建議
5.1 完善相關法律制度
2011年年初,證監會下發了《證券投資基金法》修訂草案的征求意見稿,將私募基金納入監管,并專門為私募基金的相關內容設置了章節,這是我國私募基金監管法制化的重要一步。相關部門除了在一些缺乏監管的領域制定新的法律法規之外,同時也應該對現有法律法規進行修訂、更新,以滿足我國資本市場不斷發展的需要。例如,公司法應適度放寬對公司股份回購的相關限制、破產法則應清除不利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通過破產清算方式退出的障礙。
5.2 建立和完善多級資本市場體系
要構建完善的多級資本市場體系,需要從幾個方面著手。首先,要不斷完善主板市場和中小板市場,加強法律監管和信息披露;其次,推進創業板市場、產權交易市場等私募基金退出平臺的建設,這對我國私募基金的發展將大有裨益;最后,還應采取各類措施促進場外交易市場的發展。
5.3 健全私募基金退出的中介服務體系
完善的資本市場中介服務體系對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順利退出也是必不可少的。相關部門應加強對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商業銀行、券商等的引導和監管,以創造良好的中介環境;此外,還應該建立起專門為私募基金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例如私募股權基金投資協會、知識產權評估機構、風險企業評級機構、企業融資擔保公司和信息咨詢服務機構等(伍先敏,2009);同時,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培訓和考核,提高中介服務人員的職業素質也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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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作為金融領域新起的產業,在中國得到迅速發展。本文通過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研究,分析了有限合伙人干擾普通合伙人投資決策帶來的委托成本,提出解決此委托問題的方法來規避風險。
關鍵詞 :私募股權基金;委托關系;“雙GP現象”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最早起源于美國,在我國最早出現在1985年,并在這幾十年間有了較大發展。2009 年,創業板開板,進一步推動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我國的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成為了重要的融資手段。由于私募股權投資將資本市場與管理市場進行了結合,其運營方式也與普通企業差別很大,由此帶來的委托問題也很嚴重。在現有的研究中,涉及投資人與基金管理者的委托關系更多的注重投資者對基金管理人的監督約束,很少涉及對投資者約束的研究。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現實運作中,確實出現了投資人利用自己的強勢干預有經驗的基金管理者作出投資決策的現象,即“雙GP 現象”,影響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收益。為了使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投資能夠成功,投資人和基金管理者的利益最大化,資本市場資源配置最優,有必要對此現象進行研究。基于“雙GP 現象”,本文將對單層的委托關系,即投資人與基金管理者之間的委托關系進行補充研究,著重研究投資人干擾基金管理者決策帶來的委托成本,并提出解決對策來規避風險。
一、文獻綜述
在公司治理結構中,公司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分屬于股東和管理者,由此產生了委托關系。20 世紀60年代末70 年代初,委托理論得到迅速發展。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委托問題的研究中,出現了很多新的觀點。張磊(2009)從雙重委托角度出發,提出建立合理機制,使私募基金成功運作。路運鋒(2010)從產權、風險偏好、信息非對稱的角度定義了私募股權基金中的委托關系。林金騰(2012)提出了私募股權基金中多重關系,綜合了私募股權基金中的所有委托關系,并指出多重委托可以有效降低風險。現有的文獻,無論是單一委托,雙重委托,多重委托,在關于投資人和基金管理者的委托關系的研究上都不夠完整,本文將對此進行完善。
二、“雙GP”現象的現狀研究及解決對策
(一)“雙GP”現象描述
所謂的“雙GP”現象,是指LP 除了參與投資、募資外,還同時參與項目的投資、管理,與現有的GP 共同管理基金。由于最近幾年,中國經濟呈走低趨勢,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二級市場退出難度增大,投資回報率變低,LP和GP的關系發生了新的變化。一些LP選擇退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另一些LP強勢介入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管理運營,出現“雙GP現象”。LP是私募股權基金的投資人,本不享有決策權,但資本市場冷淡,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難,LP擔心自己的資本縮水,故擁有親自管理基金的強烈愿望,加上一些LP的出資比例高,很容易取得私募股權基金的控制權。
(二)雙GP現象的委托成本及經濟后果
1.干擾成本
第一,在私募股權基金中,LP 大多由實業出身,對于基金的運作經驗不足,專業知識相比GP欠缺。LP 的重心應該放在現有企業的管理上,而不是花費大量的時間精力去干擾GP 的管理運作。第二,LP 相比于GP 更注重短期利益,在實業中,LP 通常3 年左右就可以收回投資,所以他們會以同樣的要求約束GP,而一般私募基金回收期在3 到5 年,更久可達7 到8 年,LP 介入私募基金的管理中,會干擾GP 的投資決策。一個好的長期投資項目可能會由于LP的干擾而被迫放棄,造成利益損失。在GP選擇投資行業方面,LP 可能會更加偏好房地產等高盈利高風險行業,忽略新興具有良好發展潛力的行業。以上兩個原因會導致GP 的決策發生偏差,使私募基金的投資收益下降。雙GP現象非但不能使私募基金更好地運作,反而會干擾投資,形成干擾成本。
2.資源錯配的成本
LP與GP是委托關系,LP 付給GP薪酬,但現在LP介入GP的運作管理,相當于降低了GP的使用效率,對LP來說,花費過多時間去管理已有專業GP 的私募股權基金是一種人力資源的浪費,是資源的錯配。對LP來說,介入私募基金的管理運作,不僅僅不能提高收益,而且還會造成資本的貶值。
3.溝通成本
對于私募股權基金而言,LP 并非唯一的出資人,大大小小的出資人很多,所有的出資人即LP共同委托GP對私募基金進行管理,但目前的現象是出資額大的LP介入基金的管理,這對于其他LP來說,是一件不公平的事。因為人是GP而不是LP,少數的LP并不能代表全部LP的意見。LP 內部之間存在較大的溝通成本,同時這種成本又加劇了LP和GP之間的溝通成本。LP 和GP對項目有不同的意見,產生了分歧,需要較大成本對此進行溝通。溝通成本降低了私募基金的整體運營效率,對LP和GP來說,都是一種利益損失。
(三)降低“雙GP”現象造成的委托成本的建議
1.優化協議內容,分期續訂協議
LP與GP在簽訂協議的時候,應該明確各自的職責范圍,并以書面的形式條文化,采取與法律相近的方法來維護各自利益,使雙方對權利和義務達成共識,實現控制風險,提高私募基金內部管理效率目的。同時,應分期續訂協議,最初協議應該是階段性的,如果LP 對GP滿意,可以續訂,如果不滿意或者投資前景不佳,可以選擇“用腳投票”。
2.GP向LP承諾保底收益等條款
我國金融市場尚未成熟, 金融工具不很豐富,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尚未進入全面組合各種金融工具的階段, GP承擔無限責任只是針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負債, 而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內部投資失誤。從而, GP應約定向LP承諾保底收益等條款, 是GP向LP提供風險保障的一項有效措施。相應地, LP也可對GP設計更合理的根據項目進行動態調整的出資方式和出資比例或額度條款, 以控制總體風險。
3.分散投資不同種類的私募基金, 以有效分散風險組建更大規模的基金, 對眾多項目進行足夠數量和規模的分散投資, 是一種空間上的風險分散策略。有大型LP 因其背景相似, 風險承受方式和程度相似, 因此LP 無需僅局限于一家自有資金, 可以通過強強聯合形成巨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既可與外資巨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抗衡, 也可形成投資的規模效應, 還可實現風險在多項目中的有效分散。相對應也需建立相應的LP投資風險監管制度, 發展相應的風險監管技術。
總之,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行業發展拐點,LP 與GP 雙方都要用長遠的眼光來看待合作關系, 將長期利益放在首位, 并根據經濟周期規律、法律規定界限、合理的內部管理模式和相應的權利分配設計, 以規范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行業內管理體系建設, 來化解雙方的矛盾和風險, 提高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運作效率和規范性,降低LP 和GP 之間的委托成本,共同合作與促進,實現雙贏的模式,提高資本市場的資源配置效率。
參考文獻:
[1]路運鋒.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委托關系分析.金融市場,2010.
[2]林金騰.私募股權投資的多重委托關系研究.廣東金融學院學報,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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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監管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國際監管趨勢
(一)基金籌集階段
私募股權基金管理機構有時會為基金聘請第三方作為投資顧問,這部分費用可能由基金來承擔。同時,投資顧問可能與基金管理機構存在關聯關系或者與其有利益往來,而這一點未必會向潛在投資者披露。緩解方法有三點:一是在事前協商確定基金承擔的咨詢顧問費用范圍,費用超過某一數額時,超出部分由管理機構承擔;二是費用發生時需進行披露;三是承銷費用由管理機構自行承擔(直接承擔或者以管理費抵消),也需向投資者披露。
私募股權基金管理機構通常希望基金規模越大越好,因為可以擴大市場份額,其也可以獲取更豐厚的報酬。但是基金規模如果過大,投資者的收益率可能會降低。緩解方法有三點:一是管理機構及其成員以自有資金投入到基金中;二是管理機構為保護名譽以及和投資者的關系進行自我約束;三是投資者與管理機構約定基金規模上限,并約定如果規模超過上限,管理費提取比例將降低。
(二)投資階段
復合策略基金可能會有多家基金投資到同一公司中,且各基金在資本結構中處于不同地位,被投資公司經營不善時會產生利益沖突。緩解方法有三點:一是事先通過合同確定基金的投資策略以及投資決策過程;二是對沖突部分實行信息隔離;三是發生利益沖突時通過投資者咨詢委員會向投資者披露。
當私募股權基金管理機構旗下有2只以上相同或類似策略的基金投資額沒有用盡時,會面臨選擇哪只基金進行投資的問題,通常會有在先基金優先的規定。緩解方法有四點:一是設立投資策略與已有基金重合的基金時,需通過投資者咨詢委員會向兩方投資者披露;二是披露可能產生利益沖突的交易;三是如果管理機構有在先基金投資優先的慣例,須披露;四是事先約定同一管理機構旗下基金數量上限。
(三)管理階段
私募股權基金管理機構在與被投資公司發生關系時會產生各種費用,費用可能需要基金承擔。緩解方法有三點:一是事前約定基金可以承擔的費用范圍,并明確費用結構以及應當用基金管理費抵消的費用;二是費用需經獨立第三方核實;三是費用發生時要披露。
有時基金管理機構會雇傭其關聯方提供收費服務,但在公平競爭條件下,該服務機會可能不會由關聯方獲得。緩解方法有三點:一是事前約定哪些服務可以由關聯方提供;二是費用交由第三方審核并披露;三是公開招投標。
(四)退出階段
通常私募股權基金的期限為5-7年,但為了讓基金管理機構有更多的時間退出投資,經投資者同意可以延長基金期限。但基金管理機構可能僅為收取更多的管理費而要求延期。緩解方法有兩點:一是延期需要投資者咨詢委員會同意;二是延期時若要繳納管理費需要投資者在基金設立時就同意。
有些基金以基金市值為基礎計算管理費,管理機構可能有虛報基金價值的傾向。緩解方法有三點:一是事先約定基金的估價方法;二是約定管理機構報酬的計算方法,披露其報酬并交由第三方審核;三是外部審計。發達市場中的實踐是投資階段以基金總額為基數計算管理費,之后階段以基金投資額為基數計算管理費。
我國私募股權基金監管政策環境
我國股權投資基金的概念和定義經歷了產業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及股權投資基金名稱上的演變,所以法律框架也出現了不同名稱的演變,但歸納起來主要有三個層次,即國務院及相關部委的法律法規、一行三會(指人民銀行、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的通知規定、地方政府法規,現歸納匯總見表1。
我國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行業監管
(一)規范股權投資企業的設立、資本募集與投資領域
以私募方式向特定對象募集,并不承諾確保收回投資本金或獲得固定回報。股權投資企業的資本只能以私募方式向具有風險識別和承受能力的特定對象募集,股權投資企業的資本募集人須向投資者充分揭示投資風險及可能的投資損失,不得向投資者承諾確保收回投資本金或獲得固定回報。
資本繳付可以采取承諾制。投資者只能以合法的自有貨幣資金認繳出資。資本繳付可以采取承諾制,即投資者在股權投資企業資本募集階段簽署認繳承諾書,在股權投資企業投資運作實施階段,根據股權投資企業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協議的約定分期繳付出資。
投資領域限于非公開交易的企業股權。股權投資企業的投資領域限于非公開交易的企業股權,投資過程中的閑置資金只能存放銀行或用于購買國債等固定收益類投資產品,投資方向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投資政策和宏觀調控政策。股權投資企業所投資項目必須履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核準和備案的有關規定。外資股權投資企業進行投資,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投資項目核準手續。
(二)健全股權投資企業的風險控制機制
關聯投資應實行關聯方回避制度。股權投資企業的資金運用應當依據股權投資企業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協議的約定,合理分散投資,降低投資風險。股權投資企業不得為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股權投資企業對關聯方的投資,其投資決策應當實行關聯方回避制度,并在股權投資企業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協議以及委托管理協議、委托托管協議中約定。對關聯方的認定標準,由股權投資企業投資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股權投資企業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協議以及委托管理協議、委托托管協議中約定。
受托管理機構為外商獨資或者中外合資應進行資產托管。股權投資企業及其受托管理機構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協議等法律文件,應當載明業績激勵機制、風險約束機制,并約定相關投資運作的決策程序。股權投資企業可以有限存續。
股權投資企業受托管理機構為外商獨資或中外合資的,應由在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托管機構托管該股權投資企業的資產。
(三)明確股權投資管理機構的基本職責
受托管理機構履責范圍。股權投資企業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的,受托管理機構應當按照委托管理協議,履行下列職責:制定和實施投資方案,并對所投資企業進行投資后管理;積極參與制定所投資企業發展戰略,為所投資企業提供增值服務;定期或者不定期向股權投資企業披露股權投資企業投資運作等方面的信息。定期編制會計報表,經外部審計機構審核后,向股權投資企業報告;委托管理協議約定的其他職責。
股權投資企業的受托管理機構應公平對待其所管理的不同企業的財產,不得利用股權投資企業財產為股權投資企業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對不同的股權投資企業應當設置不同的賬戶,實行分賬管理。
受托管理機構退任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權投資企業的受托管理機構應當退任:受托管理機構解散、破產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資產的;受托管理機構喪失管理能力或者嚴重損害股權投資企業投資者利益的;按照委托管理協議約定,持有一定比例以上股權投資企業權益的投資者要求受托管理機構退任的;委托管理協議約定受托管理機構退任的其他情形。
(四)建立股權投資企業信息披露制度
定期信息披露規定。股權投資企業除應當按照公司章程和合伙協議向投資者披露投資運作信息外,還應當于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4個月內,向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所在地協助備案管理部門提交年度業務報告和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股權投資企業的受托管理機構和托管機構應當于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4個月內,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及所在地協助備案管理部門提交年度資產管理報告和年度資產托管報告。
不定期信息披露規定。股權投資企業在投資運作過程中發生下列重大事件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及所在地協助備案管理部門報告:修改股權投資企業或者其受托管理機構的公司章程、合伙協議和委托管理協議等文件。股權投資企業或者其受托管理機構增減資本或者對外進行債務性融資。股權投資企業或者其受托管理機構分立與合并。受托管理機構或者托管機構變更,包括受托管理機構高級管理人員變更及其他重大變更事項。股權投資企業解散、破產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資產。
(五)完善股權投資企業備案程序
豁免備案條件。凡在試點地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主要從事非公開交易企業股權投資業務的股權投資企業,以及以股權投資企業為投資對象的股權投資企業,除下列情形外,均應當按照本通知要求,申請到國家發展改革委備案并接受備案管理:已經按照《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備案為創業投資企業;資本規模不足5億元人民幣或者等值外幣;由單個機構或者單個自然人全額出資設立,或者雖然由兩個及以上投資者出資設立,但這些投資者均系某一個機構的全資子機構。
申請注銷備案條件。股權投資企業出現下列情形,可以申請注銷備案:解散;主營業務不再是股權投資業務;另行按照《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備案為創業投資企業。
(六)構建適度監管和行業自律相結合的管理體制
適度監管。國家發展改革委通過建立健全股權投資企業備案管理信息系統,完善相關信息披露制度,對股權投資企業實施適度監管。
發現股權投資企業及其受托管理機構未備案的,應當督促其在20個工作日內向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備案手續;對未按本通知規定備案的,應當將其作為“規避備案監管股權投資企業和受托管理機構”,通過國家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告。
自律管理。組建全國性股權投資行業協會,對股權投資企業及其受托管理機構進行自律管理。
參考文獻:
篇7
關鍵詞 地方政府 融資 股權 基金
中圖分類號:F832. 48 文獻標識碼:A
所謂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是指地方政府主導組建的包括城市建設、國有資產經營等不同類型、不同產業領域的公司,或是政府通過劃撥土地等組建資產和現金流基本可以達到融資標準的公司。由于地方政府的投融資主要通過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進行,探索政府投融資平臺可行的投融資運作模式,對抓住發展機遇,落實國家產業調整政策,推動區域產業經濟發展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一、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投融資現狀
(一)融資能力有限。
部分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由于資本金不足、不實、資產不優等問題限制了負債規模,同時,一些政府投融資平臺為了滿足資金需要,不顧自身的實際情況,無限放大融資規模,造成平臺的后續持續融資能力不足,影響了融資功能的充分發揮。
(二)傳統融資渠道受阻。
近兩年,國家加大對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規范和整頓力度,對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融資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和限制條件,受此影響,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傳統的主要融資渠道——銀行貸款模式已經難以繼續運行。
(三)多種風險顯現。
目前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受非市場化因素干預較多,融資后主要關注的是道路、政府工程項目、公共設施等領域,加之部分投資項目的選擇受到多種條件的制約,使得整體投資收益不高,缺乏風險和收益對等的風險分散和補償機制。同時由于存在政府行政干預不當、專業化管理程度不高、信息披露不足、監管不到位等現象,地方政府投資融資平臺在運作過程中所帶來的經營風險、債務風險、道德風險、社會風險等一系列風險也逐步顯現。
二、設立股權投資基金的重要意義
所謂股權投資基金,是指通過非公開方式,向少數投資者募集資金,用于向具有高成長性的非上市企業進行股權投資的基金。在新形勢下,設立股權投資基金是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一種戰略選擇,同時對地方經濟發展也具有重要意義,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國有資本投資運營方式的一種創新。
股權投資基金主要由專業的基金管理公司進行管理運營,不僅可以引進先進的管理理念,還也把政府直接投資項目轉變為通過基金按市場機制選評項目、投資項目和管理項目,有利于提高國有資本的投資質量和效率。
(二)有利于降低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負債風險。
股權投資基金是一種權益性投資,在資產負債表體現為權益性資產,設立股權投資基金有利于改善和優化地方政府投資平臺的資產結構,可以進一步降低資產負債率和負債風險。
(三)有利于緩解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資金壓力。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主要投資于周期長、資金需求大的工程項目,單存依靠銀行貸款不能滿足資金需求。銀行貸款一般周期相對較短,另外還要提供資產抵押給銀行,致使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常常是借新債還舊債。股權投資基金一般可達5-7年或更長期限,如果股權投資人投資收益理想,可以選擇不退出甚至追加投資,同時股權投資基金也是一種權益性投資,無需擔保抵押。
(四)資金來源廣泛、操作方便。
設立股權投資基金不僅可以通過私募方式向工商企業、投資機構、銀行、社保基金、保險公司等機構投資者募集資金,還可以吸收大量民間資金的加入,有較為豐富的資金供給來源。同時與發行企業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相比設立股權投資基金操作流程更為快捷、成本較低。設立股權投資基金(規模50億元以下)一般只需地方發改委、工商局登記備案即可,操作流程相對較為方便快捷。
(五)有利于促進資源優化配置和產業升級。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通過設立股權投資基金不僅可以履行政府賦予的“職能”,還可以更好地配合政府完成推動當地經濟發展的任務。設立股權投資基金可以借助基金管理公司等社會機構的資源優勢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在產業重組、自主創新等方面發揮主導作用,可以有效推動生產要素的優化組合和產業升級,進一步促進地方經濟結構的調整。同時,通過吸引資深機構投資者投入資本金,不僅能在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的同時滿足企業資金需求,還能為其提供管理、技術、市場等資源,幫助企業快速成長,早日上市,在資本市場做大做強。
三、設立股權投資基金的可行性分析
(一)股權投資基金行業發展日漸成熟。
2006年以來,我國股權投資基金經歷了一個快速發展的過程,每年都有幾十支新募基金成立。根據清科研究中心統計顯示:2011年共有235支可投資于中國大陸地區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完成募集,為2010年的2.87倍,披露募集金額的221支基金共計募集388.58億美元,同比上漲40.7%,股權投資基金在我國得到了快速發展并日漸成熟。
(二)國家政策法規支持。
為規范股權投資企業(含以股權投資企業為投資對象的股權投資母基金)的運作和備案管理,國家發展改革委辦了《關于促進股權投資企業規范發展的通知》(發改辦財金[2011]2864號),為股權投資企業的健康發展提供了法律支持。同時,山東、湖北、北京、上海、重慶、天津等多個省市也都出臺了地方政策在稅收、獎勵與補貼、辦公用房等多方面給予優惠政策,大力支持和鼓勵股權投資企業發展。
(三)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對股權投資人具有較強的吸引力。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是基于政府擁有的優質資源建立的,在運營過程中獲得政府賦予的大量優質資源和經營性資產,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策指導。通過與有政府背景的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合作,便于相關工作的開展。同時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也具有一定的項目資源優勢,其項目資源包括但不限于基礎設施建設、重大項目配套和先導產業投資項目,其中,有些項目投資回報相對穩定、行業整合空間較大,有利于做大做強,對股權投資人有較強的吸引力。
(四)退出渠道多樣化。
設立股權投資基金可以通過公開上市、并購、回購、股權轉讓等多種方式退出。近年來,我國資本市場不斷發展壯大,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不斷健全,為各類投資基金的退出提供了便利,特別是深圳創業板市場的開通,以及代辦股份轉讓系統與產權交易市場等場外市場的發展和完善,進一步拓寬了資本市場投資者的退出渠道。
四、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設立股權投資基金模式的構想
(一)關于設立股權投資基金的整體構想。
1、設立股權投資基金的“母基金”。在當地政府的支持下,整合各項資源(如:地方政府扶持產業發展的專項資金、國有資產退出收回的資金以及其他政策性資金)集中作為股權投資基金的“母基金”,在此基礎上,廣泛吸引其他社會資本(包括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將“母基金”與社會資本合作、合伙,再發起設立多個新子基金,帶動社會資本進一步放大整個社會的股權投資資本規模,從而達到政府資金的引導示范作用和杠桿效應。
2、根據當地優勢產業發展方向和總體規劃,合理布局母基金,引導股權投資基金的產業投向。如母基金可以根據當地產業的發展需要,引導海內外社會資本,成立不同產業的子基金,讓這些子基金相對固定地投資于這些產業領域,從而合理引導子基金為地方產業經濟建設服務。
(二)股權投資基金的設立模式。
圖1
股權投資基金堅持“政府引導、產業導向、市場運作、管理規范”的原則進行運作,母基金可以與社會資本發起設立多個子基金,子基金由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社會投資機構、金融機構、民間資本按照一定比例共同出資,最后通過子基金對具體產業進行專項投資。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于設立股權投資基金投融資運營模式如圖1。
五、相關建議
由于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具有很強的行政色彩,使得其設立的股權投資基金(母基金)以及與社會資本合作、合伙成立的股權投資基金(子基金)也受到一定行政色彩影響,而股權投資基金能否成功運營的關鍵之一在于能否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市場化運作,因此,定位清晰,轉換角色,建立權責對等機制,理順與其他出資機構、職業經理人之間的關系至關重要。
(一)解放思想、轉變政府角色、改變觀念。
在傳統的思想觀念中,政府出資就應政府主導,國有資本投資就需要對項目擁有控制權和話語權,否則社會資本投資主導就容易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所以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設立股權投資基金需要改變觀念,首先應明確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是公司,而不是政府機構,應享有《公司法》賦予的各項權利與義務,設立股權投資基金是政府投融資平臺邁向市場化運作的重要一步;第二,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設立股權投資基金可以通過契約約定相關的權利和責任,如果建立良好機制還可以借助社會資本投資運營的優勢,更好地實現國有資本增值和保值;第三,政府應轉變角色,由直接投資者轉變為間接投資者,同時在觀念上,應重“引導”輕“管理”,要由原來的基金管理者變為引導者,從原來的注重收益轉變為更重視市場化運作、財政資金杠桿效應和扶持作用,優化地區產業結構,發展地區規模經濟。
(二)建立基金管理公司的遴選機制,選擇好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公司在整個股權投資基金運營過程中發揮重要的作用,直接影響股權投資人的收益,進而也影響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未來的融資能力。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設立股權投資基金,需要制定成熟的標準來甑別、選擇優秀的基金管理公司,依托成熟的考核、后續管理機制來跟蹤基金管理人及其投資項目;同時也要保證基金管理人獲得足夠信任和投資決策權,國有資本在控制投資風險的同時,引導投資主體的投資方向,進而通過“投資—回收—再投資”的方式提高政府資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為產業升級服務。在選擇基金管理公司的時候應重點關注其過往的業績、高管團隊素質以及過往資歷,同時根據地方實際情況選擇“門當戶對”的基金管理公司也相當重要。在基金運作上,需要明確基金管理公司高管團隊的服務年限,以便于維持基金運作的穩定性。
(三)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應充分利用背后的政府背景和國有資本優勢,提供系列增值服務。
協調地方各有關單位,收集、整理建立符合當地產業政策及發展規劃的項目庫;配合政府各有關部門制訂有關優惠政策,吸引和支持國內外投資業績突出、基金募集能力強、管理經驗成熟的投資機構或管理團隊入駐合作;推動政府完善當地股權投資相關政策法律環境。
(作者:南寧產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專業:工商管理,研究方向:投融資方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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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摘要:清真產業作為寧夏具有相對優勢特色和競爭力的產業之一,是寧夏向西開放的先導產業。本文結合寧夏清真產業發展現狀,就設立清真產業股權投資基金,增加清真企業股權投資, 增強清真企業融資能力,改善投資結構,加快寧夏清真產業發展方面進行了探討。
關鍵詞 :清真產業;股權投資基金;思考
清真產業作為寧夏具有相對優勢特色和競爭力的產業之一,是寧夏向西開放的先導產業,是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和銀川綜合保稅區建設的一項關鍵性的工程。加快發展清真產業,搶抓歷史機遇,有利于增強寧夏產業轉移承載力,有利于擴大寧夏向西開放的規模和影響,有利于在中阿博覽會框架下打造我國清真產業走向世界的重要平臺。本文結合寧夏清真產業發展現狀,就設立清真產業股權投資基金,增加清真企業股權投資, 增強清真企業融資能力,改善投資結構,加快寧夏清真產業發展作如下探討。
一、寧夏清真產業發展現狀
清真產業是以清真食品、清真餐飲和穆斯林用品為主的產業體系,包括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兩大產業門類。近年來,在寧夏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下,寧夏清真產業有了長足發展,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勢頭。
(一)產業發展較快,企業實力逐步增強
寧夏清真食品產業“十一五”期間取得了年均20%以上增速的快速發展,形成以清真肉制品、清真乳品、清真糧油、清真調味品、清真焙烤食品、清真休閑食品、清真方便食品、清真保健食品為主,加工層次多樣化和具有一定市場競爭能力的產業體系。2012年,寧夏清真食品工業企業約655 家,從業人員約2 萬人。其中規模以上清真食品工業企業102 家,占規模以上食品工業企業的77%。實現工業總產值174.3 億元,同比增長54.12%,占食品工業的83.23%。產值過億元企業28 戶,實現工業總產值150.2 億元,同比增長79.6%。形成以伊品生物、夏進乳業、塞外香、興唐、泰豐、茂源等清真食品骨干企業群。穆斯林用品產業充分利用寧夏做為全國唯一的省級回族自治區的人文環境,形成以回族服飾、少數民族文字印刷品、少數民族建筑裝飾用品為主的產業體系。2012年,全區穆斯林用品企業完成產值52.55億元,實現銷售收入48億元,實現利潤4.6億元,從業人員17 942人。
(二)以產業園區建設,帶動產業集聚發展
寧夏目前建成17 個輕紡工業特色園區或園中園,已成為產業轉移承接的重要載體。特別是以銀川德勝清真食品工業園、吳忠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產業園,引進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企業入園建設,發揮產業集聚效應。目前,園區入駐清真食品企業近百家,產值占全區清真食品的30%以上。2012 年3 月,寧夏生態紡織產業示范園正式開工建設,將以寧東能源化工基地和靈武羊絨產業園為配套產業園區,以打造彩色滌綸纖維、現代化紡織織造、高檔羊絨制品及毛紡織、高檔混紡面料、新興服裝及家紡產品、產業用紡織品六大生產基地,建設西部新型紡織品批發、生態化纖紡織新材料生產和節能降耗技術研發“三大中心”。產業園區建設將帶動寧夏穆斯林用品產業快速發展。
(三)創新能力增強,知名品牌增多
一批龍頭骨干企業把提升創新能力和品牌實力作為加速發展的重要措施。不斷加大投入,引進技術和設備,改造工藝流程,加快產學研聯盟和企業技術中心建設。加大宣傳力度,提升產品質量,爭創名牌產品,提高品牌市場競爭力和占有率。目前,寧夏全區共有清真食品工業國家級技術中心2個,區級技術中心7個,中國名牌3個,中國馳名商標6個,穆斯林用品生產企業有中國馳名商標2個,寧夏名牌產品4個。
近年來,盡管寧夏清真產業取得長足發展,但隨著國內外產業競爭日趨激烈和國家產業結構調整,一些長期存在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日益凸顯,產業發展還面臨一些不足和困難。一是產業間發展不平衡。清真食品產業借助寧夏獨特的區位優勢發展迅速,企業數量較多,實力較強,知名品牌較多,產業集群初步形成,在國內外形成了一定的影響力,但上、下游產業聯動機制還沒得到有效形成,優質清真牛羊肉基地與奶產業基地發展滯后,滿足不了生產企業加工量。二是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弱。大多數企業缺乏高技術人才,新技術、新工藝應用不夠,缺乏精深加工能力,產品科技含量不高、附加值低,競爭力弱。尤其是以傳統食品生產加工和“小作坊”式生產經營的企業多,現代化、規模化生產經營的企業少。三是企業貸款難、融資難。統計資料顯示,銀行信貸基本覆蓋大型企業和80%的中型企業,而小微企業80%無緣銀行信貸,大量小企業通過民間借貸解決燃眉之急,借款利率已高達50%-100%,現行的金融體系難以解決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少、規模小、成本高等問題。
二、建立寧夏清真產業股權投資基金的必要性
隨著國內資本市場的發展和各項改革的深入, 股權投資基金作為中國資本市場自發形成的產物, 已成為現代金融市場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據統計,2010 年國內股權投資市場共披露基金359 支,比2009 年增加26.8%,募集資金711.74 億美元,比上年增加79.1%。吉林、安徽、成立了多支創投基金,黑龍江、青海、內蒙古等省區也于2010 年相繼成立了本地區第一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從兄弟省市的工作實踐來看,股權投資基金對推動當地經濟又好又快發展,促進企業做大做強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股權投資基金是股權投資的重要形式之一,是支持和發展地方經濟的重要方式和途徑。作為一種新型融資模式,其獨特的融資優勢必將成為我國成長型的中小企業尤其是民營高新技術企業解決資金瓶頸的重要融資手段,對中小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起到積極的促進和推動作用。
在國家對外開放戰略的新格局下,兩屆中阿經貿論壇的成功舉辦和永久會址落戶銀川,為寧夏搭建了一個“向西開放”的重要平臺,從而使寧夏真正成為我國面向穆斯林世界開放的一個重要基點和前沿陣地。充分發揮區位優勢和資源優勢,通過建立清真產業股權投資基金促進清真產業快速發展,打造寧夏清真產業品牌,對促進中阿經貿發展,拓展國際市場,轉變外貿發展方式,提高寧夏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歷史意義。
(一)建立寧夏清真產業股權投資基金有強有力的政策支撐
寧夏自治區黨委、政府的《寧夏關于加快發展非公有制經濟若干意見》中要求“大力推進金融產品創新,努力形成多層次,多業態、多類型金融產品互相促進、競爭有序的金融市場。”同時,提出“要積極穩妥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和和創業投資等融資工具”。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促進股權投資企業規范發展的通知》、寧夏自治區發改委即將出臺的《寧夏回族寧夏自治區促進股權投資企業規范發展暫行辦法》等法規,為寧夏發展股權投資基金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為寧夏清真產業快速發展開辟了寬闊的融資渠道。
(二)建立寧夏清真產業股權投資基金是破解清真產業發展資金瓶頸的重要途徑
要解決清真產業發展中的問題,必須“加快培育大型骨干龍頭企業”,通過龍頭企業帶動行業整體發展。在龍頭企業培育過程中要首先解決融資問題。由于體制和歷史等客觀原因,現階段我國信用體系還不完善,大部分中小企業發展時間不長,缺乏銀行、擔保機構認可的抵押物,獲得銀行貸款支持較少;其次是企業經過初創期后,面臨產業結構調整、資源整合、管理升級等多重壓力,客觀上要求企業通過并購、增發、重組等多種資本手段和專業機構增值服務迅速做大做強。傳統的投融資方式(債權投資為主)及以“政府為主導”的投資模式已無法滿足企業融資需求。因此,需要創新投融資方式,適時引入股權投資滿足企業多元化融資需求。
(三)建立寧夏清真產業股權投資基金能夠充分發揮產業的引導作用
以寧夏清真產業股權投資基金設立為契機,可以大膽嘗試創新財政資金管理方式,將政府的資源配置職能轉為發揮市場的資源配置作用,逐步改變過去無償撥付、“撒胡椒面”支持企業的做法,通過股權投資和市場化資源配置的方式,集中資金扶優扶強。政府(財政)通過引導基金“以撥改投”方式參與寧夏清真產業股權投資基金,基金將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科學決策、防范風險”的原則進行投資運作,著重解決初創期、成長期中小企業融資難題,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從而帶動寧夏股權投資事業進入高速發展的快車道,推動寧夏清真產業快速發展。
(四)建立寧夏清真產業股權投資基金能夠逐步發揮中阿投融資平臺的嫁接作用
充分利用區內外優質資源,通過市場手段整合資源,擴大寧夏清真產業股權投資基金在全國及穆斯林國家的品牌影響力,積極嘗試吸引阿拉伯國家資金進入股權投資基金,資金直接投入到清真企業,支持清真產業股權投資基金擴大規模,支持產業發展的能力,真正搭建起中阿之間的投融資平臺。
三、支持寧夏清真產業股權投資基金發展對策建議
大力發展資本市場,是寧夏自治區黨委、政府從全局和戰略高度做出的一項重大決策。針對清真產業缺乏通過資本市場加快發展、做大做強企業的現狀,制定政策、健全體系、完善功能、強化監管、優化環境,搞好扶持和協調服務,進一步加快清真產業資本市場的發展。
(一)政府出資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規范設立與運作指導意見的通知》([2008]116 號)精神,政府應設立相關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鼓勵創業投資、股權投資企業發展,增強融資能力,支持清真產業和現代農業產業升級和提質增效。
(二)政府出臺相關政策,鼓勵支持建立產業基金
一是對股權投資企業在稅收上給予減免和優惠,鼓勵發展股權投資類企業。支持和引導區內外投資者來寧注冊設立股權投資企業和股權投資管理企業;二是制定財政補貼、貼息等相關政策,支持股權投資管理企業積極參與現代農業骨干企業并購重組,加大對清真和涉農優勢特色成長型企業、高新技術和商業模式創新等企業的投資力度;三是在產業政策上鼓勵支持股權投資管理企業為區內企業提供先進管理經驗和其他增值服務。對股權投資管理企業重點投資的成長型企業,符合上市條件的,積極推薦上市。支持引導股權投資管理企業通過產權交易所等要素市場轉讓其持有的投資企業股份,拓寬股權投資退出渠道。
(三)建立完善寧夏股權交易市場
整合區內產權交易市場資源,組建具有較強集聚和輻射能力、運作規范的股權交易市場。引導寧夏股權交易機構根據市場化原則進行合理的功能定位,規范運作,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積極探索統一監管下規范的股權轉讓制度,積極拓展股權交易業務,特別是非公有制企業的非國有股權交易業務,建立規范有序、富有效率的股權流轉平臺。
(四)建立健全股權登記托管平臺
建立股權登記托管公司,發展股權登記托管業務,促進非上市公司包括股份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實行集中統一托管,推動企業開展股權質押融資。督促股權登記托管機構依法從事股權登記、轉讓過戶、掛失、查詢、分紅和其他股權集中管理等業務,提高股權管理工作公信力,進一步規范股份制企業的資本運作,維護股東的合法權益。
(五)加快設立股權投資協會,增強協會組織、管理能力
充分發揮協會的行業協調和自律管理作用,賦予協會一定的審核管理權限(如股權投資企業專業資質認證、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認證、優惠政策備案等工作)。一方面可以搭建投融資平臺,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促進企業發展做貢獻。另一方面可以作為政府的參謀、助手,組織、協調相關工作,規范行業管理,為會員單位及股權投資機構提供服務。
參考文獻:
[1]《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規范設立與運作指導意見的通知》.([2008]116號).
[2]《寧夏關于加快發展非公有制經濟若干意見》.(寧夏自治區黨委、政府2013年1月10 日).
篇9
關鍵詞:股權投資基金;投資性主體;后續計量
一、股權投資基金業務特點和企業會計準則要求
(一)股權投資基金業務特點
我國股權投資基金,是指主要投資于“私人股權”,即企業非公開發行和交易股權的投資基金。私人股權包括未上市企業和上市企業非公開發行和交易的普通股、依法可轉換為普通股的優先股和可轉換債券①。本文研究對象為股權投資基金投資的“未上市企業和上市企業非公開發行和交易的普通股”。本文中的股權投資基金泛指所有主營業務為股權和準股權投資業務的基金,包括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登記的基金、按照私募投資基金法律法規設立的其他基金和按照國家戰略需要設立的各類基金等。股權投資基金運作一般包括募資、投資、管理和退出四個階段,單個投資項目運作期限通常需要3年以上。
(二)企業會計準則要求②
1. CAS 2關于非投資性主體權益性投資的核算要求
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以下簡稱CAS 2)對投資業務的后續計量按照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響等進行劃分,“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以下簡稱CAS 22)也做了相關要求,具體如表1所示:
2. CAS 33關于投資性主體權益性投資的核算要求
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并財務報表”(以下簡稱CAS 33)對投資性主體的投資業務后續計量做了專門要求。投資性主體③是指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公司:“該公司是以向投資者提供投資管理服務為目的,從一個或多個投資者處獲取資金;該公司的唯一經營目的,是通過資本增值、投資收益或兩者兼有而讓投資者獲得回報;該公司按照公允價值對幾乎所有投資的業績進行考量和評價”。
準則對于投資性主體權益性投資后續計量和披露約定為“如果母公司是投資性主體,則母公司應當僅將為其投資活動提供相關服務的子公司(如有)納入合并范圍并編制合并財務報表;其他子公司不應當予以合并,母公司對其他子公司的投資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不予合并的子公司以下簡稱“項目投資”)。不合并的規定豁免了投資性主體對項目投資編制合并報表,CAS 2 也豁免了投資性主體的聯營合營類投資的權益法核算,而且豁免后所披露信息對于投資者來說相關性更強。(見表2)
投資性主體在權益性投資后續計量中,依照企業會計準則“第39號-公允價值計量”(以下簡稱CAS 39)中對估值技術的要求于各會計期末對項目投資進行估值。
二、股權投資基金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可能選擇
股權投資基金按是否是投資性主體,分別適用不同的會計準則,會計核算方法和披露要求也顯著不同。股權投資基金按運作和考核的市場化程度從高往低分可分為市場化基金、市場和政策性混合基金、政策性基金等。CAS 33對投資性主體有“按照公允價值對幾乎所有投資的業績進行考量和評價”的要求,股權投資基金按照上述分類,在該要求的符合度方面隨市場化程度的降低而下降。相應地,各投資基金對投資性主體定義的符合度也由強到弱,其投資業務的后續計量方法也相應有所變化。
(一)市場化股權投資基金
市場化基金由于投資者對投資回報和投資期限一般有較為明確要求,基本都是符合投資性主體要求的股權投資基金。為了體現投資業績便利于考核,也為了加強投資項目價值實現的過程管理,一般都依據投資性主體和金融工具相關準則,通過公允價值計量方式對所有股權投資業務進行后續計量。
(二)市場化和政策性混合基金
部分股權投資基金的投資業務即包括市場化運作項目也包括政策性項目。這類基金依據實際情況,可能符合非投資性主體,也可能符合投資性主體定義。對于具備“成立時間不長、投資業務數量不大、投資項目公允價值與投資成本差異不大、尚未有進入退出期的項目、尚未按照公允價值對項目投資業績進行考核和評價、政策性項目占絕大部分”等一個或多個特征的基金,更加符合非投資性主體的定義,可依據非投資性主體對投資業務進行后續計量;對于具備市場化投資機制(含項目估值體系)完善、存量投資項目中政策性項目占總的投資金額比例較小、具備按照公允價值對項目投資業績進行考核和評價”等特征的基金,比較符合投資性主體定義,按照投資性主體對投資業務進行后續計量。
(三)政策性股權投資基金
有的基金設立和運作特征具備明顯的政策性,如:無市場化業績考核要求、基金的募資成本低或沒有成本、投資機制直接受政策引導、沒有市場化的退出通道、所投資項目公允價值難以取得等,不符合投資性主體定義,一般按非投資性主體對投資業務進行后續計量。
(四)非投資性主體和投資性主體后續計量比較分析
對于股權投資基金的投資業務后續計量按照投資性主體和非投資性主體劃分,在財務信息披露、管理機制等方面存在差。具體而言,對于三無類投資差異不大,聯營合營類投資、具有控制權的投資差異較大,針對后兩類投資比較分析具體見表3。
三、股權投資基金投業務后續計量方法建議
股權投資基金行業有力地促進了創新創業和經濟結構轉型升級④,對于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發揮較大作用,股權投資基金投資業務的價值實現是其自身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前提。對于被投資項目而言,股權投資相比較債權類資金具有共擔風險、利益共享的優勢,能有效解決項目快速發展面臨的資本金短缺問題;對于股權投資基金本身而言,由于所投項目預期經濟效益實現、設計的退出方案能否落實存在較大不確定性而面臨較大風險,但所投項目一旦成功實現超額收益或在資本市場成功退出,也能為投資者獲得巨額回報。投資基金在發現項目價值并實現出資后,及時、有效的價值管理對于最終的價值實現尤為重要。
對于市場化基金和更符合投資性主體定義的市場和政策性混合基金而言,應按照投資性主體后續計量要求,對所投資項目進行定期估值,并采取公允價值進行后續計量能及時反映投資項目的投資績效,通過對影響價值變動的重要因素進行專項管理努力提升項目價值。對于政策性基金和更符合非投資性主體定義的市場和政策性混合基金而言,雖然在特定階段按照非投資性主體進行核算,但基于機構和財務的可持續發展考慮,應盡可能按照市場化基金的管理機制,盡早研究對項目進行估值和按照公允價值對投資業績進行考核、評價,在此基礎上過渡到按照投資性主體進行后續計量。
注釋:
①《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要點與法律法規匯編》 P3 中國金融出版社
②本文不考慮因持股比例變化引起的核算和計量方法的變化因素
③關于印發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并財務報表》的通知,財會[2014]10號
④《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要點與法律法規匯編》 P5 中國金融出版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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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概念界定;分類
中圖分類號:F830.91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6)25-0065-02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最早起源于美國。20世紀40年代末,美國出現了創業浪潮,“創業投資基金”的形式開始誕生。后來,又出現了“企業并購重組基金”等其他形式。這時候,現代意義上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開始出現。在2005年之前,中國沒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概念。當時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主要是風險投資基金,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紀80年代中期。經過三十多年的發展,國內PE基金行業逐漸壯大,許多企業的成功都離不開PE基金的支持。
一、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概念辨析
(一)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概念界定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經歷了數十年的發展后,其含義變得更加廣泛、復雜。下面依據各國的慣例,總結了國內外學者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定義。
國外不同國家和地區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概念看法不一。在歐洲大陸和英國,PE基金與風險資本(VC)基本等同。美國風險投資協會認為:“凡是對未上市交易股權的投資”都可稱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顯然這是廣義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其包括風險投資基金、收購基金和夾層融資基金等。美國《聯邦銀行監管條例》對其的定義主要有五大要素:“非直接經營主體;投資對象限于公司股權、資產、所有者權益;投資期限是將來必須以出售、清算等方式處置,投資年限最長十五年;任何公司或股東持股不得超于25%。”
國內學者關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概念闡述也存在一定差異性。盛立軍(2003)認為,私募股權基金對非上市企業進行權益性投資,并通過退出獲利。他將私募股權基金分為狹義和廣義,廣義的概念是指對種子期、初創期、發展期、擴展期、成熟期和Pre-IPO等各個時期的非上市企業所進行的權益投資的基金;狹義的概念則是指對已經形成一定的規模并產生穩定現金流的非上市的成熟企業進行股權投資的基金。雷滔(2013)認為,較之股權投資基金更為妥當的叫法應該是實體資產投資基金。他認為,實體資產的外延是人力資源、實物資產、股權資產。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介入被投資企業,參與企業管理,強調對股權的長期持有。
從國內外的觀點來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通常至少具備以下幾個特點:一是以私募方式募集資金;二是采用權益類方式投資;三是整個運作過程表現為融資―篩選項目―投資―退出。投資過程中,基金雖不直接參與企業管理,但對企業仍有一定的控制權。在投資后通過合適的退出機制,即通過上市、并購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出售股權,實現價值增值。
(二)相關概念的辨析
1.與證券投資基金。通常認為,目前我國投資基金主要包括證券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兩者從投資對象、投資目標、投資管理模式等方面都有明顯的區別。證券投資基金主要投資的是上市交易的證券,如股票、債券、期貨等。投資基金按照各自既定的投資策略,有效地選擇投資品種,獲得交易性的投資機會,從而將獲利按持有人比例進行分配。而股權投資基金的投資對象只是狹義上的股權。通過長期持有非上市公司的股權,隨著投資的標的公司逐漸發展壯大,使股權逐漸增值,從而獲利。
2.與產業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的說法,二十多年前就在我國使用。發改委金融司曹文煉在2006年“中國私募股本市場國際研討會”上,對產業投資基金概念發表過他的意見。“在我國,直接投資基金又被流行稱為產業投資基金。這是因為我國投資基金的實踐,最早是從設立境外產業投資基金開始的。”“產業投資基金除了創業投資以外,還包括企業的并購重組、基礎設施投資以及房地產投資等各種直接股權投資。”可見,“產業投資基金”是個具有歷史背景的名稱。隨著投資基金更規范化的發展,我們應該將“產業投資基金”正名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而真正意義上的“產業投資基金”僅僅只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一個大類,主要指政府主導的、側重于某一產業或某一區域的發展基金,并不代表私募股投資基金的主流。
二、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分類
對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分類,國內學者有的是根據投資領域進行劃分,有的是根據企業的成長周期劃分。本文為了以后著重研究中國特色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依據資金來源進行劃分,把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劃分為外資、中外合資、本土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等四大類。
(一)外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外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是指在海外注冊,從境外以外幣(如美元等)的形式籌集資金的基金形式。最初,外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整個股權投資領域占據主導地位,主要的機構有凱雷、KKR、黑石、華平創投、橡樹資本、藍山資本等。這類基金的特點一般有:一是外資機構運作的大部分是美元基金。所有的美元基金都在海外向非中國投資者募集,并且這些基金的退出也在海外完成,從而將自身的優勢完全發揮出來。二是這類基金的投資規模通常會受到限制。由于中國是外匯管制嚴格的國家,因此當基金將美元兌換成人民幣在國內進行投資時,必須從中國有關政府機構獲得批準才能運作。三是外資基金來華開展業務較早,擁有出色的業績和強大的品牌優勢,有豐富的基金運作經驗、規范的投資流程等。四是由于是外資機構,因此這類基金的投資行為受到嚴格限制。一些行業是不允許涉及的,如電信、航空、軍工等。
(二)中外合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中外合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是指中國本土投資機構與外資投資機構聯合行動,利用外資機構的品牌優勢和行業經驗,進行共同投資的基金形式。其中,較為活躍的有鼎暉投資和弘毅投資等。這類混合型基金由外資和中資共同所有,發行美元基金和人民幣基金。混合型基金兼有外資和中資基金的優勢,但劣勢在于其兩類所有者之間可能存在潛在利益沖突。
(三)本土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本土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是指在本國注冊并且是以本國貨幣籌集資金,通常由中資機構來進行運作的人民幣基金。由于是人民幣基金,因此可以更自由地投資,沒有嚴格的限制,但在有限合伙人等方面也存在著一定的劣勢。本土的合伙人通常沒有長遠眼光,有些急功近利,不能理性地篩選投資標的,投資過程也缺乏耐心。本土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具體又可劃分為國有資金主導的基金和民間資金主導的基金。
國有資金主導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一般規模較大,有嚴密的組織結構和復雜的投資決策程序,主要為推動區域經濟和助力國家經濟戰略的發展服務,如深圳創新投和中科招商等具有國資背景的基金。
民間資金為主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主要是一部分民營創司和有限合伙制創投企業,更傾向于投資國內早期的有良好前景的民營企業,并涉及一些后期的投資,比較著名和成功的民間資金為主的基金有聯想投資有限公司、紅鼎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等。
(四)產業投資基金
產業投資基金是指中國政府設立自己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合伙人主要是政府機構。其又可細分為幾個小類:第一類是國家財富基金,由中央政府設立,如中司等;第二類是準產業投資基金,比如中比基金、中瑞基金等,這需要以兩國政府的合作為基礎;第三類是中央各政府部門設立的產業投資基金,比如國家發改委成立抗震救災產業投資基金、科技部的產業投資基金“火炬計劃”等;第四類是地方政府的引導基金,現在各地方政府為了大力發展本地區的產業或者為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都分別設立了這種基金。
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中國的發展
從1985開始,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已經經歷了三十年的發展。在這期間,中國證券市場經歷了主板、創業板、新三板的設立、股權分置改革等重大變革。私募投資基金的發展也從探索階段,慢慢走向成熟。隨著新三板等新的退出途徑的增加,資金的投資回報率越來越高,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也開始進入到迅速發展階段。根據中國證監會的統計數據,截至2016年7月底,國內登記備案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達到 7 238家,管理基金11 763只,管理規模43 535億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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