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綜合執法改革方案范文

時間:2024-01-29 17: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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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綜合執法改革方案

篇1

一、切實轉變政府職能

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文件都使用了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標題,并把職能轉變放在機構改革的前面,這在歷次改革意見中是第一次,充分說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對轉變政府職能的重視。政府職能轉變是這次改革的核心,各地要牢牢把握這根主線,把上級的總體要求和當地實際結合起來,研究提出3到5年職能轉變總體安排和工作規劃,制定具體的措施辦法,加快實現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根本轉變。

首先,要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為突破口,大力推動簡政放權。去年以來,省編辦圍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本屆政府省級審批事項削減二分之一的目標,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目前已減少下放省級行政審批權262項;基本完成了省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編制工作,近期將在網上公示,面向社會征求意見;制定出臺了今年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明確了改革任務。這些改革措施激發了市場和社會活力,取得了積極成效。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11號文件要求,與省里搞好銜接、同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承接落實好上級政府取消、轉移、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承接后的審批事項原則上都要納入同級政務服務中心辦理,規范審批行為,提高審批效率,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要抓緊對本級審批權限進行全面清理,年底前編制完成本級行政審批項目目錄,并向社會公布,未列入目錄的審批事項一律不得實施。要集中清理以“紅頭文件”設定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徹底消除審批管理中的“灰色地帶”。今后嚴禁以“紅頭文件”等方式設定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這要作為一條紅線,防止行政審批事項邊減邊增、明減暗增。除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外,政府職能轉變還包括改革完善財政專項轉移支付制度、清理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改革工商登記和社會組織管理制度等內容,這些工作雖然不是編辦的職責,但我們要發揮牽頭部門作用,積極協調相關部門落實好改革任務,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取得實效。

其次,要發揮市縣政府貼近基層和群眾、就近管理的優勢,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簡政放權不能一放了之,必須正確處理“放”和“管”的關系,有所為有所不為,放給市場和社會的事項,要從嚴管理、監管到位。要適應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新要求,推動政府部門更新管理理念,改進管理方式,真正把工作重心由事前審批轉到事中事后監管上來,避免管理缺位,防止“一放就亂”。要強化監管機構和能力建設,調整充實人員力量,推動監管重心下移,逐步建立功能完善、防控嚴密、執行高效的監管體系。要加強對市場主體和市場行為的監督管理,對一些侵犯知識產權、蓄意污染環境、違背市場公平競爭原則的行為要嚴加監管、嚴厲懲處,切實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第三,規范行政權力運行,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要制定“兩個清單”,即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和政府權力清單。對企業而言,法無禁止即可為;對政府而言,法無授權不可為。政府轉變職能的過程,也是規范權力運行的過程。各地要抓緊完善依法行政的各項制度,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制定政府權力清單是規范權力運行的重要手段。前段時間,省編辦專門到安徽、湖北等地進行了考察學習,總的看,這項工作繁重而艱巨,各地要結合審批制度改革和部門“三定”,在全面梳理政府部門行政職權的基礎上,研究制定權力清單,向社會公布。要積極推進行政權力行使依據、過程、結果公開,規范行政裁量權,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履行職責,保證權力不被尋租、不被濫用。

二、積極推進大部門體制

推進大部制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近年來,山東省在探索實行大部制方面邁出了堅實的步伐,2009年政府機構改革時,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經濟和信息化、文化等領域實現了大部制,在優化職能配置、減少職責交叉、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取得了較好效果。這次改革,省里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確定在農業、城市管理、文化等領域繼續推進大部制改革。

一是農業領域。從全省涉農機構設置情況看,大部分地方設有農業局、畜牧獸醫局、農機局、扶貧辦、農業開發辦,還有的地方設有經管辦、蔬菜辦、水產辦等,機構設置分散、分工過細的問題突出,難以形成工作合力。特別是當前農產品質量安全、動物疫病防控、農機監理等監管任務日益繁重,相關涉農部門執法監管力量相對薄弱。為統籌解決好這些問題,這次改革市縣要將畜牧獸醫、農機管理機構由政府直屬調整為農業部門管理,其他如經管、蔬菜、水產等涉農機構全部整合到農業部門,不再單獨設置;同時相應整合農業、畜牧獸醫、農機等涉農領域執法隊伍,充實加強監管力量,實行農業綜合執法。

二是城市管理領域。近年來,隨著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各地城市規模不斷拓展,對城市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從各地情況看,一些地方城市管理領域設置了城市管理、城管執法、公用事業、市容環衛、園林綠化、市政管理等機構,這些機構職責劃分不清,既有交叉又有空白,城市管理工作水平不高,群眾對此很有意見。城市管理是個系統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推進,其中理順體制機制是一個重要方面。省委學習貫徹三中全會精神的意見明確提出“要健全城市管理、執法、服務‘三位一體’大城管體制”。這次改革,各地要將分散在相關部門的市容環衛、園林、市政管理等相關機構、職責整合到城市管理部門,充實完善城市管理職能,理順城市管理與城管執法機構關系,寓管理、執法、服務于一體,不斷完善內部運行機制,著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由于各地機構設置、編制性質不盡相同,各地可結合實際,提出具體整合方案,與省里溝通后確定。

三是文化領域。上次改革多數地方在組建文廣新局時,又單獨設立了文化市場執法局。從幾年來的運轉情況看,普遍存在職責關系不順、配合不暢、銜接不到位等問題,縣級文化市場執法局至今未經授權,不具備執法主體資格。從大的概念上講,行政執法是行政管理的有機組成部分,現行體制下,管理機構與執法機構分設,必然造成管理執法脫節、增加工作協調難度。這次改革,省里要求將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統一由文化行政部門管理。

這三個領域的大部制改革,是省里確定的規定動作,必須認真實施,落實到位。同時,各地要結合實際,大膽探索,在更大范圍、更多領域加大機構和職責整合力度,進一步優化政府組織機構。

三、規范機構設置

省委、省政府11號文件,在機構設置上既體現了中央嚴控的精神,也結合實際作了一些新的政策規定。

一是政府機構限額。大家對這個問題都比較關心。中央規定,這次改革大城市政府工作部門不超過40個,中等城市不超過32個,縣級政府14至22個左右。我省在研究機構限額時,充分考慮了市縣政府機構設置的現狀,基本按中央規定限額的高限確定的。上次改革,我省在大城市(42個)和中等城市(32個)之間,將淄博、煙臺、濰坊、濟寧、臨沂5個市單列一個層次,機構限額為36個。這次改革,如統一按中等城市不超過32個執行,就要比其他中等城市多壓減4個,難度非常大。為保持政策連續性,省編辦多次向中央編辦匯報,中央編辦原則同意這5個市工作部門仍按不超過36個掌握,其他市和縣(市、區)嚴格按中央規定限額執行。既然限額已經明確,就是一條硬杠杠,必須嚴格執行,沒有討價還價的余地。

二是機構設置。多年來,各地在政府機構限額外還設立了一些行政機構和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政府職能體外循環的狀況不同程度存在。這次改革,各地要對此類機構認真進行清理,限額外的行政機構原則上予以撤銷或轉為部門內設機構,少數確需保留的要納入改革方案一并報批。今后不得在機構限額外自行設立行政機構,不得新設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要進一步規范機構層級管理。長期以來,一些市縣管理不夠嚴格,機構層級比較混亂。比如市級部門規格為正處級,但一些內設、派出、直屬機構或所屬事業單位也為正處級,這樣設機構不利于管理,也不利于工作,這種現象必須糾正。這次改革明確規定,部門內設機構、直屬機構、派出機構及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等機構的規格要低于其主管部門。現有與主管部門規格相同的機構,要結合推進大部門體制和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逐步清理規范。另外,派出機構、掛牌機構、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的設置也要從嚴控制,不能用掛牌子、合署等形式變相設置機構。

三是領導職數。考慮當前市縣政府部門承擔的工作任務繁重,實行大部制改革后干部安置壓力較大,這次改革對市縣政府部門領導職數有所放寬,比上次改革增加了1職,即設區的市政府工作部門領導職數按3-4名配備,縣級政府工作部門領導職數按2-3名配備,工作任務重業務面寬的綜合管理部門可增配1名副職,但必須從嚴控制,增配副職的部門數量不得超過機構限額的三分之一。關于部門黨組(黨委)書記配備問題,中央和省里早就有明確規定,政府工作部門除非黨干部擔任正職外,不配備專職黨組(黨委)書記。

四、完善執法體制機制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大量的工作在基層,重點是縣鄉兩級。目前,市縣政府執法隊伍設置過細、執法責任不清、監管力量分散等問題比較突出,這些問題不解決,加強監管就是一句空話,就難以落實到位。

一是積極探索推進綜合執法。各地要通過創新體制機制,加大綜合執法力度,凡實行大部門體制的領域,相關執法隊伍必須相應整合。同時,在看得準、條件成熟的領域推行跨部門跨行業綜合執法,尤其是縣級,要最大限度整合縣直部門的執法職能、機構和人員編制,解決多頭執法、執法擾民等問題。膠州市已先行開展綜合執法試點,省編辦和青島市編辦要加強跟蹤指導,及時總結經驗,力爭探索一條跨領域、跨部門綜合執法的新途徑。

二是完善基層執法機制。要適應鄉鎮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探索在鄉鎮搭建綜合監管執法平臺,把縣直派駐機構執法優勢和鄉鎮日常監管優勢結合起來,建立指揮統一、運轉協調的綜合執法新機制。要挖掘現有編制資源,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生產、城市管理、環境保護、勞動保障、海域海島、農業、國土、文化等重點領域基層執法力量,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執法經費由財政保障制度,防止“以罰代管”,確保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三是做好部分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體制調整工作。目前,淄博、日照、臨沂、德州、聊城、菏澤等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實行市以下垂直管理體制,縣級公安機關權責不一致,體系不完整,工作協調難度大,隊伍管理也存在一些問題。這次改革,省里確定將這些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由市以下垂直管理調整為市縣政府分級管理體制。有關市編辦要會同市直有關部門,認真制定工作方案,切實做好干部安置、人員編制、資產劃轉等具體工作,注意銜接好干警的工資福利待遇等問題,確保體制調整平穩有序。今后除中央和省有明確要求以外,市縣政府不得自行確定垂直管理體制。

五、繼續深化鄉鎮機構改革

鄉鎮在我國政權體系中處于最基礎的層級,直接面對群眾百姓,只能加強,不能削弱。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基層政權建設,今年以來,郭樹清省長在不同會議多次提到加強鄉鎮機構設置和鄉鎮干部隊伍建設問題。當前,隨著農村綜合改革持續深化,鄉鎮政府承擔的經濟發展、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和維護穩定的任務越來越重,抓工作落實的責任和壓力不斷加大,權責不對等、事財不匹配、素質能力不足等問題日益凸顯。在新的形勢下,如何通過體制機制創新,釋放鄉鎮發展的活力動力,讓鄉鎮政府有權管事、有錢辦事、有人干事,可以說是各級機構編制部門面臨的一項重大課題。

11號文件對深化鄉鎮機構改革提出了一些原則性要求,如何把這些要求落到實處,需要各級編辦從多個方面深入思考、認真研究。一是在完善鄉鎮政府功能、明確履職重點方面,就是要適應鄉鎮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進一步理順縣鄉層級關系,按照鄉鎮承擔的職責任務,把該放的權放給鄉鎮,把該給的錢交給鄉鎮,進一步提高鄉鎮政府統籌發展的能力。二是在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配備方面,鄉鎮不可能與縣直部門一一對應設置機構,在嚴控機構編制總量的前提下,可針對不同類型鄉鎮特點,因地制宜設置機構,不搞“一刀切”。要挖掘現有編制資源,推動編制向鄉鎮傾斜,以縣為單位,鄉鎮總體空編的要及時招錄急需管用的專業技術人才,有效緩解基層人員年齡老化、知識結構不合理等實際困難。三是在完善運行機制方面,探索以便民服務平臺、社會治理平臺、綜合執法平臺和社區管理服務平臺為依托,進一步完善內部工作機制,合理設置崗位,統籌安排力量,確保涉及社會管理、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農產品質量安全、就業社會保障等重點工作在鄉鎮有機構承擔,有專人負責。各地要結合推進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從試點鎮入手,打破傳統管理理念和體制機制的束縛,大膽創新,探索建立與鄉鎮管理服務需求相適應的新型基層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為深化鄉鎮機構改革積累經驗、提供示范。

當前,改革政策已經確定,具體任務也很明確,關鍵是抓好工作落實。最近,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上專門強調工作落實問題,指出改革要聚焦、聚神、聚力抓落實,做到緊之又緊、細之又細、實之又實,具體任務要到人到事,凡事都要有人去管、去盯、去促、去干。這次改革,省里要求市縣改革方案分別于7月底、9月底前報省里審核備案,11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務,其他各項改革管理工作也都有明確的時限要求,時間非常緊,任務很艱巨。各級編辦要牢固樹立責任意識,切實增強緊迫感,對各項任務倒排工期,強化措施,合理調配工作力量,推動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一要落實工作責任。各級編辦要切實履行牽頭抓總責任,認真學習領會改革精神,向黨委、政府和編委匯報好改革政策、工作方案和具體措施,特別是對政府職能轉變、大部門體制、綜合執法、嚴控機構編制等重點問題,要結合本地實際,加強調研、摸清情況,研究制定具體落實措施,當好領導的參謀助手。要嚴格按照省里確定的時間節點,做好改革方案擬定、報備和“三定”規定修訂等組織實施工作。要及時分解工作任務,與組織、紀檢監察、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搞好協調配合,落實部門責任,切實形成改革合力。

二要統籌抓好組織實施。各級要把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放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下設計和安排,統籌兼顧、協調配套,扎實推進。要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等緊密結合,聯動集成式推進,大力簡政放權,強化基本公共服務,推動服務型政府建設。各市在做好本級改革工作的同時,要加強對縣級工作督查指導。對改革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尤其是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的措施辦法;對涉及的政策性問題,要及時與省編辦溝通,提前做好預案,防止擴大矛盾、出現大的問題。

三要切實加強自身建設。目前,市縣正在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各級機構編制部門要把教育實踐活動與推進改革結合起來,大力加強自身建設,真正把活動成果轉化為做好工作的實際行動。要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樹立言必信、行必果的改革新風,做到守土有責、奮發有為,堅決杜絕松松垮垮、大而化之的工作狀態和推諉扯皮、拖延應付的庸政懶政行為。要適應推進改革工作需要,進一步充實加強人員力量。總的看,去年以來各級編辦在隊伍建設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人員配備有所加強,市級平均達到了30人,縣級10人,但還有個別市和一些縣(市區)人員較少,力量薄弱。現在各級編辦承擔的任務很重,沒有必要的力量只能疲于應付,無法深入扎實地推進工作。希望各地采取措施,繼續充實加強工作力量,提高隊伍能力素質,為完成改革任務提供堅實的組織保障。

篇2

衛生監督體制改革以來的10年左右時間里,我市市、縣、鄉三級衛生監督體系基本形成,衛生監督能力迅速提高,基本建設和裝備得到極大的改善,衛生監督人員積極向上、自強不息、艱苦創業,卓有成效地完成了大量的衛生執法任務,已成為衛生工作中一支具有一定規模的不可缺少的負有重要職能作用的有生力量。然而,近年來衛生監督職業病監管和食品監管職能的部分劃出,使衛監隊伍穩定受到了一定影響,特別是今年6月《食品安全法》實施后,原由衛生監督機構承擔的食品加工、流通許可和餐飲安全等具體監管工作,依法將全部調整出衛生部門,使基層衛生監督機構和隊伍建設受到巨大的沖擊,可以說基層衛生監督機構的發展走到了一個十字路口。如何依法理順基層衛生監督機構職能和做好餐飲服務安全監管隊伍整合與管理,不僅是衛生監督人員十分關注的敏感焦點,也是衛生部門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亟待解決的現實問題。現就此淺談幾點看法。

1 職能調整與職能深化要同步進行

職能是一個機構存在的基礎,衛監機構也是如此,沒有了職能,也就失去了存在和發展的必要。傳統的社會公共衛生監督職能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和大預防衛生的機制下形成的,隨著改革的深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形成、各類行政法律法規的完善、企業自律素質的提高,衛生部門的社會預防性衛生監督職能作用將要逐步的理順和弱化。如何審視和定位職能是困惑衛生監督機構的現實問題,應該在衛生部39號令《關于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的若干規定》基礎上進一步加以明確,一邊依法積極順應職能調整的趨勢,一邊針對衛監職能缺位、空位和不到位的狀況,加強衛監職能的深化,保證衛生監督隊伍在體制改革中得到基本穩定。

1.1 深化社會公共衛生監管職能加大對公共場所執法的力度,明確公共場所概念,在28類公共場所監管基礎上,對屬于公共場所范疇的單位實行全面管理;加強公共場所人體急性危害因素和傳染病預防的衛生監督,突出重點,及時修訂《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罰款部分,提高公共場所監管的可操作性。針對農村城鎮化步伐的加快,及時開展對農村集中居民生活供水的衛生管理,介入有毒有害物質集中排放區域的居民飲水安全監督,保證群眾生活用水安全。

1.2 深化醫療機構等系統內衛生醫療服務機構的監管在打擊非法行醫和醫療機構及人員執業資質監管的基礎上,開展對醫療機構各項準入工作及項目的全面監管,賦予衛生監督機構行政處理類處罰的建議權;開展急救系統的監督,細化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預防健康體檢服務機構、生物實驗檢驗機構的監管內容;參與各類醫療機構審批中的消毒管理、醫療廢物處置管理、傳染病防控管理的資料與現場審核工作,關口前移,有效地發揮預防性監督作用。

1.3 深化衛生行政綜合執法職能在依法行政原則指導下,完善各項衛生行政工作運行機制,打破誰實施誰監管的自裁封閉式工作模式,發揮衛生監督機構作用,加強內部約束機制,實行統一綜合執法,配合醫政、科教、監察、新農合、社區、疾控、婦幼、應急等各部門,開展相關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規范的綜合監管工作,更好地保障國家衛生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實施和具體工作的規范運行。

2 發揮衛生監督隊伍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能作用

《食品安全法》賦予衛生部門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等6項工作職責,從職能的行政層次分布上看,上多下少,上實下虛,與現各層次衛生監督人員數量成反比;同時,輔助機構職能有向疾病控制機構大力傾斜的現象。這種狀況不僅進一步影響衛生監督隊伍的穩定,也使現有基層衛生監督人力資源造成浪費,結果是上邊忙的團團轉、基層閑的無事干,疾控無能力無經驗還逼著干、監督有能力有經驗不讓干。

結合我省和我市實際,市、縣衛生部門承擔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等6項職能的輔助工作,要統籌規劃并有重點的向衛生監督機構傾斜。如市、縣級食品安全綜合信息平臺建設與管理、食品安全危害因素監測管理、食品安全事件現場調查與控制、食物中毒診斷管理等,科學分工,整合資源,提高效能。

同時,在技術能力允許的情況下,上事下移,充實基層職能,完善食品安全危害因素監測評估網絡,更好地擔負起法律賦予的職責。

3 實行大部制下的綜合衛生監督體制

2008年,十一屆人大通過了國務院的大部制體制改革方案,隨之國家食藥監局和省級食藥監局劃歸至衛生部和各省衛生廳管理,不失時機的建立和科學實施大部制下的衛生監管機制,應是衛生監督體制改革和發展的方向。

3.1 建立大部下的衛生監督體制符合依法行政原則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明確提出,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實行綜合執法。實行大部制后的衛生部,應該遵循這一行政執法原則,建立衛生部統一領導下的綜合執法監管機構,對衛生部統一領導下的中醫藥、食藥監、醫政等方面的行政執法工作實行統一管理,科學統籌,系統協調,解決衛生部門內設機構多部門執法的體制弊端。

3.2 充分利用衛生執法人力資源,開展綜合執法基層餐飲監管隊伍整合中遇到的一個十分棘手的問題就是:市、縣級食藥監部門有法定職權而無監管隊伍,衛生部門有監管隊伍卻無法定職權。餐飲監管隊伍整合可分三種形式,一是緊密型整合,就是將衛生監督機構內的餐飲監管人員部分劃轉至食藥監局;二是松散型整合,藥監局委托衛生監督機構具體執行執法工作;三是實行大部制下的大衛生監督制。第一種形式有利于食藥監部門工作調度,但是,可能形成衛生監督隊伍不穩定,帶來衛生監督人力資源的浪費,形成大部制下多個執法機構并立,有可能出現交叉執法和重復執法的現象。衛生監督隊伍經過多年的鍛煉實踐,已基本具備技術業務和行政管理雙重執法素質能力,摒除本位觀念,充分利用現有衛生監督執法人力資源,成立包括衛生監督、醫療監管、中醫藥監管、藥品稽查在內的綜合執法機構,實行大衛生部下的綜合執法,符合精簡、統一、綜合、高效的執法體制改革發展目標。

4 加強衛生監督隊伍素質和專業人才培訓工作

衛生監督與其他普通行政部門執法監督工作的區別,就在于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和技術性,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該把衛生監督隊伍素質建設和人才培養工作作為重點,強化業務技能資質準入管理,改進現行培訓機制與模式,系統規劃,加快步伐,提升衛生監督人才隊伍的建設速度和能力。

4.1 衛生監督培訓應充實專業基礎知識等內容現國家與省級衛生監督培訓的內容多以法律法規規章標準文件等為主,缺乏專業基礎知識更新和專項基本技能的培訓,長此下去,將使衛生監督人員淡化專業基礎,只通于事務管理,弱化了專業能力與特性。因此,建議增加衛生監督專業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術的培訓工作,使法律法規條文知識與專業基礎知識有機結合,融會貫通,更好地開展衛生監管工作。

4.2 開展實踐技能演練和實踐能力培養近年來市、縣兩級衛生監督所的現場檢測儀器裝備得到較大的改善,但是,使用效率并不高,有的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不會操作,所以,裝備現場檢測儀器后,應開展統一的必要的培訓,提高設備使用率;對具有較強技術特性和技能的工作,如現場調查取證、現場檢測、微機操作、文書書寫質量等,應有計劃地定期開展專題培訓和專題演練、專項評查等活動,推進衛生監督業務素質和能力建設。

篇3

一、全面開展事權劃分工作的考量和現實需要

這次事權劃分工作,是日照市落實“突破園區,聚力招引”工作的一項重要抓手,目的在于切實解決好市與縣(區)之間存在的體制不順、職責關系不清、管理服務不規范等矛盾和問題,為加快形成法制規范、分工合理、職責明確、運轉高效的政府間事權縱向配置和運行機制奠定基礎,在總體設計上主要考慮了三個方面的現實需要:

一是積極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的迫切需要。市、縣(區)政府職能配置是否合理、運行是否暢通,直接影響到行政效能的提升和活力的發揮。這幾年,日照市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的潛力和優勢正在逐步顯現,但發展中不協調、不平衡、不可持續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外部環境依然復雜多變,市場主體的動力和活力還有些不足。面對當前嚴峻的經濟形勢,推動經濟轉型升級,解決下行壓力和面臨的諸多困難,迫切需要大力簡政放權,進一步釋放改革紅利。只有通過明確市和縣(區)事權劃分,理順職責權限,不斷減少市級政府對微觀經濟活動的干預,賦予縣(區)政府更多的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加快形成分工合理、管理科學、權責一致、運轉高效、監督有力、便于追責、法律保障的政府權力縱向配置體系與運行機制,才能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需求潛力和發展的內生動力,才可以有力推動結構調整、轉型升級,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二是更好履行政府職能,增強社會治理能力的客觀需要。現代政府治理要求科學界定政府公共權力邊界,并實現公共權力的合理配置和規范運行。政府公共權力縱向配置就是事權劃分,是政府治理體系的核心構成要素。長期以來,日照市在履行政府職能方面付出了很多努力,但由于一直沒有全面、系統地理順市和縣(區)的事權關系,一方面,市政府包攬了過多的城市經濟和社會管理事務,市直部門管了一些不該管也管不好的事,人權、財權、事權過分集中,抓宏觀、推進體制機制創新的時間和空間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另一方面,縣(區)政府應有的職責權限不到位,人權與財權、財權與事權、事權與人權不能有效匹配,影響了政府功能的充分發揮。解決這些問題,必須通過推進各級政府事權劃分的規范化、高效化,加快現代政府建設,實現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來更好地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的新期待、新要求。

三是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重要支撐。《日照市全面深化改革重要舉措實施規劃(2014―2020年)》提出了“落實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方案,完善政府間收入分配關系,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的目標。事權劃分是現代財政制度有效運轉的基礎和支撐,是理順政府間財政關系的邏輯起點和前置條件。只有明確政府間事權劃分,才能相應界定各級政府的支出責任,并合理選擇轉移支付方式,確定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程度,滿足各級政府履行事權的財力需求,實施相應的預算管理。因此,必須既審慎穩妥又堅定果敢地推進市和縣(區)政府事權的規范化,進一步明確政府事權和支出責任。

二、日照市事權劃分工作的基本情況和主要做法

事權劃分工作從日照市城市構成的特殊情況入手,充分考慮市、縣、區的現狀,工作中堅持合法性、屬地管理與重心下移相結合、權責一致及服務群眾的原則,突出重點,精準發力。

(一)突出創新,在探索中實現破題。推進各級政府事權規范化,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是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部署的一項重要改革任務,也被日照市列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內容。作為在全省首個大范圍探索事權劃分的地級市,在工作范圍廣、難度大、可借鑒的經驗少的條件下,日照既做了分行業的探索,又做了全面的準備。2015年,在質監領域率先印發了事權劃分意見;在教育領域,將市直部門主辦的9所義務教育學校下放地方政府管理;在城市建設管理領域,對市區環衛工作事權、安置房項目建設相關的立項、環評、施工許可等職責進行了調整、下放等;在綜合執法領域,將執法機構和人員編制力量下放區一級,市和區只保留一個執法層級;在落實園區享有的管理權限方面,按照“突破園區、聚力招引”工作要求,先后分兩批次向有關園區下放市級經濟管理權限141項。這些方面的探索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主要領導分別作出了重要批示。依托這些工作基礎,日照市編委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明確市和縣(區)事權劃分理順職責權限的通知》(日編〔2015〕56號),市、縣(區)事權劃分工作的大幕正式拉開。

(二)抓牢“三點”,打造事權劃分總體框架。一是明晰市級政府在事權配置中的著力點。作為中央、省與區縣的重要關節點,市級政府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發揮著承上啟下的作用。日照市充分發揮主動性,有針對性地加強區域管理和統籌協調,著力抓大事、管宏觀,進一步簡政放權,最大限度減少對微觀事務的管理。對直接面向基層、量大面廣、由區縣政府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經濟社會事項,一律下放到區縣政府和基層管理。結合前期開展的權力清單編制工作,在行政權力取消、轉移、下放上下功夫,對可以由縣級以上政府部門實施、但實際工作中由市級部門實施的事權,以及雖明確由設區的市工作部門承擔,但條件成熟、可由市級工作部門委托區縣實施的事權進行全面梳理,在此基礎上,提出了進一步調整和理順與縣(區)事權劃分的工作方案。二是找準縣級政府在事權配置中的承接點。明確市、縣(區)事權劃分,就是要縣(區)將工作重心放到社會管理具體的組織實施上,強化直接面向基層群眾服務與管理職能,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健全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體系,增強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和維護公共安全的能力。因此,日編〔2015〕56號和日政辦發〔2016〕22號文件都明確提出了縣級政府對于承接的市級轉移、下放的事權,必須研究提出簡政放權承接和行政權力流程再造的具體工作方案,對業務對接、規范運作、強化監督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并健全完善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等制度,修訂完善窗口聯席會議、審批綠色通道、交辦等規章制度。三是把握市與市轄區事權配置的平衡點。日照市級政府主要是強化宏觀管理職責和能力,推進宏觀管理目標制定和政策手段運用機制化,完善頂層設計和制度設定,將具體管理事項交由市轄區政府承擔,實現管理和執法重心下移;而作為市轄區的東港區政府重點發揮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礎地位和作用,強化在經濟建設和公共服務方面的職能。通過對市與市轄區政府事權的合理劃分,完善市與市轄區兩級政府的服務功能,降低城市管理成本。在關系理順的基礎上,健全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合理劃分執法權限,著力解決權責交叉、多頭執法問題,建立了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

(三)不搞“一刀切”,精準發力重要區域和重點領域。依據權力清單、責任清單、“三定”規定等,日照市分別對市和區縣部門各自專有事權、共有事權、委托事權等進行梳理界定,著重抓好重要區域和重點領域的事權劃分。重要區域,就是重點梳理界定市與東港區、嵐山區、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山海天旅游度假區的事權關系;重點領域,就是重點梳理界定城鄉規劃、城市建設管理、市場監管、食品藥品、環境保護、安全生產、教育、交通運輸、社會保障、衛生計生等與民生及經濟社會發展密切相關的領域的事權。

一是重點加強對事權劃分工作的督導指導。事權劃分工作政策性強,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能制定統一的模板,更不能搞“一刀切”。日照市機構編制部門既落實各有關部門單位的主體責任,又加強了對這項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督導調度,將省食藥局、交通運輸廳、市質監局等部門的事權劃分意見發至市直各部門單位作為參照,有針對性地選擇交通運輸、質監、環境保護等部門進行實地座談交流,召開培訓會議,面對面進行指導,確保了各部門、單位的事權劃分科學、清晰和有效實施。

二是統籌做好與其他工作的有機銜接。為避免重復勞動,結合行政權力取消下放“回頭看”工作,對需進一步下放和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了梳理研究;結合各區縣急需市里幫助解決的重點問題等工作,對涉及的事權劃分有關事項,同步征求市直有關部門、單位的意見;結合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將納入綜合行政執法領域的有關部門單位行政處罰事項進行了剔除。在征求部門意見并提交市法制辦進行合法性審查的基礎上,對32個部門、單位的事權進行了梳理、劃分,對市、縣(區)有關事權作進一步調整,共涉及事權44項,其中,下放縣(區)39項,其他調整5項。

三是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日編〔2015〕56號和日政辦發〔2016〕22號文件都明確提出對于下放縣(區)事權的監管要求,正確處理“放”與“管”的關系,根據轉移委托下放事項的特點,研究提出如何加強對承接部門行使權力過程的指導和監督措施;通過隨機抽查、調查評估、第三方評價等形式,對轉移委托下放的權力事項進行監管。適應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新要求,推動部門更新管理理念,改進管理方式,真正把工作重心由事前審批轉移到事中事后監管上來,避免管理缺位,防止“一放就亂”。

三、繼續深化關鍵領域的事權劃分的思路設想

一是進一步深化市與園區的事權關系。這里指的園區主要是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山海天旅游度假區和日照國際海洋城。這次市縣政府部門間的事權劃分意見,對這三個園區的事權進行了明確,但還需進一步深化。結合下半年開展的修訂部門“三定”規定工作,組織市直部門和園區進行對接,進一步向園區延伸服務,市直部門能夠承擔的社會管理等方面的事權盡可能交由市直部門承擔,以強化園區經濟功能,切實減輕園區辦社會負擔。這些事權劃分都將在“三定”規定這一規范性文件中予以明確;對明確由園區承擔的事權,盡快建立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使事權法定化。

二是合理劃分縣(區)政府(管委)與鄉鎮政府的事權關系。這是個薄弱點,也是導致鄉鎮權責不一致的根源。今年,日照市已經出臺了深化鄉鎮機構改革的意見,目前各區縣正在梳理制定鄉鎮政府管理的具體事項目錄,即將以權力清單的形式向鄉鎮下放一批管理權限,年底前編制完成鄉鎮的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目錄并向社會公布,確保鄉鎮依法正確履行職責。各園區實行扁平化管理,黨群工作、社會管理、農業農村等工作盡量實行屬地管理。

三是進一步厘清部門間的職責邊界。縱向間事權劃分結束后,繼續推進部門間的職責邊界劃分,特別是隨著改革的深入,日照市對部分領域的管理體制機制進行了調整,綜合行政執法、口岸管理等方面的職責分工需要結合修訂部門“三定”規定工作進一步夯實,防止出現推諉扯皮、監管空白。

四是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及時調整事權。事權劃分是一個動態調整的過程,今年中央也將出臺理順事權劃分和支出責任的指導性文件。因此,及時對事權劃分進行調整、補充、完善是落實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改革精神的重要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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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農村衛生三級網建設

今年上半年,我局加快推進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一是積極做好申請中央財政資助項目工作。今年3月初,召開了全市衛生局長工作會議,專門研究部署加快鄉鎮衛生院建設工作。在3月底,舉辦一期“全市鄉鎮衛生院省級財政補助申請材料撰寫學習班”,邀請省藥學院專家授課,并對調查和申報材料撰寫作具體指導。完成了對全市鄉鎮衛生院現狀摸底調查和鄉鎮衛生院房屋現狀情況調查表填報和鄉鎮衛生院總平面圖、業務用房平面圖及相關圖片資料采集,并制定了鄉鎮衛生院建設計劃。

二是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加快鄉鎮衛生院改擴建工作。今年我市89個鄉鎮衛生院獲得了省財政補助,人員補助經費中80%用于在職員工工資補助,20%用于業務用房建設和設備裝備添置等。省財政對我市翁源龍仙、壩子等9所鄉鎮衛生院下撥了共900萬元用于業務用房建設、設備添置等的補助經費。中央拉動內需增加對基層衛生建設的資金,經過努力爭取,我市有4個鄉鎮衛生院獲得了第一期新增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中央投資計劃各50萬元建設資金。有6所鄉鎮衛生院已上報中央爭取第二期新增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中央投資計劃各50-90萬元建設資金。

二、大力推進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

三、積極推進醫療衛生區域中心打造

一是加快重點工程建設。粵北醫院門診醫技樓建設,積極做好用地拆遷、規劃設計等前期工程,到目前已全部完成拆遷戶簽定搬遷或補償協議,進入工程招投標程序,力爭在8月份動工。職業病防治中心大樓、中醫院醫技大樓等重點建設項目進入完善功能配套階段。市婦幼保健院新大樓和新中心血站建設正在進行選址和立項申報。

二是抓好醫療衛生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市直醫院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分別出臺了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的各項政策和措施,采取從外地引進、本院專家帶培和鼓勵自學成才等辦法,建設一支高素質的醫療衛生技術隊伍,全市具有副高及以上技術職稱的有567人,同比增加22人。同時,各醫院不斷完善績效激勵機制和分配機制,充分調動廣大醫務人員的積極性。如市一人民醫院今年初實行工資獎金與工作量和工作業績掛鉤,大大調動了廣大醫務人員的積極性。

三是加強專科建設,建立優勢學科群體和特色專科。腫瘤防治、心血管疾病介入、肝膽外科等重點專科和特色專科建設得到加強。

四是強化醫

院管理,不斷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在鞏固醫院管理年活動成果基礎上,繼續開展醫院管理年、創建“平安醫院”和醫療安全百日專項檢查活動。各醫療單位認真落實各項醫療核心制度,把三級查房制度,首診負責制度、疑難病例討論制度、分級護理制度、會診制度、交接班制度等作為醫療護理質量的重點,嚴格落實醫療護理缺陷、醫療糾紛、醫療事故和輸液反應等報告制度,防范于未然,杜絕醫療事故的發生。今年2月對部分二級以上醫院進行了督查。

進中醫強市工作。加強縣級中醫醫院、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科、中藥房的規范化建設,抓好翁源縣中醫院改擴建工作。積極開展申報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縣和創建省中醫藥先進縣工作,曲江區在積極開展申報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縣工作,翁源縣積極開展創建省中醫藥工作先進縣工作。積極推動中醫藥繼承創新、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繼續開展“韶關名中醫”學術經驗師承和“治未病”工作。

四、認真做好婦幼保健工作

今年,我們把做好婦幼保健工作作為衛生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作為民生工程的重要內容抓緊抓好。一是全力推進免費婚檢工作。在市婦兒工委的協調下,衛生、民政、計生等部門積極配合,4月份在仁化召開了全市免費婚檢工作現場經驗交流會,6月份召開了全市衛生系統免費婚檢工作推進會,市政府出臺了《關于在全市推行免費婚檢的實施方案》。目前仁化、新豐等縣的婚檢率達70%以上,南雄市達40%,其余各地婚檢率均穩步提高。

二是實施婦女兒童發展綱要。召開了全市婦幼衛生工作會議,對我市實施“兩綱”的工作進行了總結,并對2012年全市婦女兒童工作進行了研究和部署。6月份召開了全市婦幼信息工作會議,對全市上半年實施“兩綱”目標情況進行了分析研究,確定提高婚前醫學檢查率和降低新生兒出生缺陷發生率作為下半年的工作重點,并對重點、難點問題進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工作措施。

三是認真實施婦幼安康工程。省衛生廳已把市婦幼保健院為婦幼安康工程乳腺癌防治項目定點單位,并協助省保健院在我市組織了相關培訓,做好項目實施方案的擬定工作。

四是加強母嬰保健技術服務管理。對轄區內醫療保健機構母嬰保健執業許可證和從業人員的技術考核合格證進行考核驗證(發證),對全婚前醫學檢查的單位和個人資格進行了審核,并舉辦培訓班,保證依法提供技術服務。上半年組織發放出生醫學證明18100份,核查外省和本省簽發的出生醫學證明166份,發現無效證36份,其中假證9份。為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的問題,我局起草并下發了《韶關市衛生系統b超配備管理規定》。

五是加強基層婦幼保健的指導,組織專業力量重點對新豐、仁化婦幼保健院業務進行指導,提高基層婦幼綜合服務能力。六是針對我市孕產婦死亡率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較高的情況,積極開展調研,查找原因,積極采取措施降低死亡率,確保全年指標達到或優于全省平均水平。

五、進一步提高農村合作醫療水平

三是提高保障水平。住院報銷比例比去年相應提高,鄉鎮衛生院住院報銷的比例提高到70-80%,縣級醫院住院報銷比例提高到60%,縣外醫院住院報銷40%,縣(市、區)級定點醫院需轉診到縣外住院治療,經當地合作醫療辦公室同意,縣外補償比例可調整到60%,每年最高住院報銷封頂線5萬元。將慢性腎功能衰竭、肝硬化失代償期、癌癥、腦中風后遺癥、心肌梗塞恢復期、精神病、糖尿病、高血壓、肺結核、白內障手術等10種慢性病門診治療費用納入統籌基金補償范圍,年封頂金額與住院補償一并為5萬元。個人交費部分可直接用于門診費用,使農民真正享受到農村合作醫療的好處。

四是加強新農合信息化管理。將2012年全市農民補償情況在網上公布,湞江區合醫辦與農村信用社合作,投入100多萬建設局域網絡,實現全區新農合信息化管理,目前正試運行。全市縣、鎮合醫辦于8月15日開通了網絡直報b/s系統。五是市級財政配套資金及時到位。至5月31日止,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市級配套資金全部到位,全部資金已存入財政社保專戶,確保了合作醫療資金的正常運作。

六、狠抓創衛整改,迎接國家技術評估

今年上半年,重點圍繞國家級專家組提出的整改意見和市創衛創園辦檢查發現的問題,制定了整改方案,進一步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要求、整改期限。同時成立了由局領導、各科室負責人、相關單位工作人員組成的創衛督導組,不定期地開展創衛督導工作。

一是加強農貿市場熟食檔及周邊食品經營單位的衛生監督。全面清理熟食檔內衛生死角、修復破損“三防”設施。尤其是針對推薦線路周邊100米范圍內的集貿市場,做到百分百過關。

二是抓好餐飲單位存在問題的整改。要求各單位做到食品衛生信譽等級牌匾上墻公示,落實餐飲具消毒措施,完善食品原料采購索證登記制度,杜絕使用非食品添加劑。

三是加強公共場所特別是小美容美發和小旅業的衛生監督。重點完善清洗消毒、登記制度和化妝品、床上用品清洗消毒索證制度,從業人員持健康證明,穿戴工作衣上崗,保持店內環境整齊清潔。

七、加強機關和行業作風建設,促進作風明顯好轉。

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圍繞解決黨員干部黨性黨風黨紀方面等方面問題深入調研,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深入開展紀律教育活動,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局直各單位圍繞“加強作風建設,保障科學發展”的主題,廣泛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和廉潔從政、廉潔從業教育,筑牢拒腐防變的道德思想防線。落實反腐糾風任務,制定了

《韶關市衛生局黨風廉政建設和糾風工作牽頭任務分解表》,明確責任,同時把反腐糾風工作列入直屬單位領導班子考核和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工作中。深入開展“抓作風,塑形象”整改活動,規范權力運行、規范干部選拔任用行為、規范行政審批和行政執法行為、嚴肅機關紀律和工作作風、規范采購招投標行為、規范醫療服務行為。認真對照省直機關暗訪專題片和韶關市機關效能察訪核驗《通報》中反映的問題,查找局機關作風建設的薄弱環節,制定了《關于嚴肅機關工作紀律的通知》并抓好落實,切實轉變機關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加強行政審批服務窗口建設,完善便民措施,簡化辦事程序,規范衛生行政許可、衛生行政監督、衛生行政處罰等行為,落實行政許可事項網上審批、服務承諾和限時辦結制度。落實醫德考評制度,抓好診療、收費、采購三個關鍵環節的監督。積極開展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政務院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全市醫療投訴明顯減少,衛生局服務窗口上半年發放食品衛生許可證685個,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195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105個(含變更校驗),衛生行政許可提前辦結率達100%。

2012年下半年全市衛生工作要點

2012年下半年,以深化醫藥衛生改革為契機,著力加強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和能力建設,積極推進醫療服務區域中心打造,進一步完善公共衛生體系和醫療救治體系,提高公共衛生防控水平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能力,不斷加強政風行風建設,為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確保全年工作任務的圓滿完成。

一、積極探索公立醫療機構改革

成立市衛生局深化醫藥改革領導小組,按照國家和省的總體改革方案,逐步探索施行改革措施,積極配合發改委、勞動保障、物價等部門同步實施醫療保障體制改革,探索醫療保險總額預付、單病種收費、門診統籌等方式方法,建設基本藥物制度,改革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形成機制,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配合市物價局積極做好乳源縣藥品“零差率”改革試點工作。

二、加強農村三級衛生服務網建設

三、加快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

在總結、借鑒已完成的6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改制改造工作經驗基礎上,下半年加快推進5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規范化改造。出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四、積極推進醫療服務區域中心打造

加快粵北醫院門急診醫技綜合樓建設,完成工程招投標工作,力爭在8月動工。推進市中心血站遷建、市中醫院醫技樓建設,盡快完成市職業病防治院職防中心大樓裝修工程,積極做好市婦幼保健院綜合樓和粵北三院擴建等工程項目報批。精心打造好已確定的5個重點學科和23個特色專科,提高市直醫院醫療技術區域化水平和知名度。

五、強化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繼續開展醫院管理年、創建“平安醫院”和醫療安全百日專項檢查活動。在第四季度開展全市督導檢查。進一步規范醫療行為,加強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落實三級醫師查房、死亡病例和醫療事故討論分析制度等各項核心醫療制度。

六、大力推進中醫強市工作

今年完成15個中心衛生院中醫科標準化建設,抓好翁源縣中醫院改擴建工作。抓好曲江區申報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縣和翁源縣創建省中醫藥工作先進縣工作。8月份完成國家級特色專科申報工作。

七、加強重大疾病的防控,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八、加強衛生監督工作

強化衛生綜合執法,推動全行業依法依規辦事。做好重大節假日食品安全,完善農村和社區基層衛生監督網絡。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

九、扎實推進婦幼衛生工作

開展免費婚檢和貧困孕產婦住院分娩醫療救助,提高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開展“先天性心臟病”患兒流行病學調查及干預,加強出生缺陷三級預防系統化管理。加強危急孕產婦搶救工作,做好新生兒疾病早期篩查、診斷和治療。加強孕產婦、兒童死亡信息管理工作,確保統計數據準確。推進婦幼保健服務進社區、進農村,為孕產婦提前檢查和產后訪視,為35歲以上婦女提供宮頸癌和乳腺癌篩查,促進城鄉婦幼衛生服務均等化。今年全市孕產婦死亡率、5歲兒童死亡率控制在全省平均值以下。